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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NETS CLOUD TECHNOLOGY GROUP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0

Feb 8,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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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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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 质量和透明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章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 确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不良社会影 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子公司负责人、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过错与责 任相适应;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 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上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 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致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 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 知等,致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基本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 致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 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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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六) 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在董事会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 和申辩的权利。

第三章追究责任的形式

第八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如发生第六条中所述情形的,董事会应当落实有关责任人,并视情节轻重给 予该责任人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还应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 相关规定的要求逐项如实披露更正、补充或修正的原因及影响,并披露董事会对 有关责任人采取的问责措施及处理结果。

公司内部人员追究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1)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2)通报批评;

(3)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4)赔偿损失;

(5)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失职,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公司 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董事会将视事件情节严重或提请股东大会免除其职务。

对提供需披露年报信息的外部人员,因提供信息滞后、遗漏、不准确、不真 实,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的,董事会将致函给予通报,对涉及差 错的股东单位董事、监事、高管给予通报批评、直至提议更换。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因重大差错在进行上述处罚 时,还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确定。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按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处理。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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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0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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