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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NETS CLOUD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Dec 4,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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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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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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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3

公告编号:2025-092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梦网科技”)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为 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 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因业务 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对超出上 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 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2025 年 7 月 1 日刊登于《中国证 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梦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兴业 银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 子公司深圳市物联天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联天下”)为其与兴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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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物联天下与兴业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 1.保证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物联天下技术有限公司

  • 2.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保证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5.保证范围:(1)被担保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 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 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 费用等。(2)本合同保证额度起算前债权人对债务人已经存在的、本合同双方 同意转入本合同约定的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3)在保证额度有效期内债权 人为债务人办理的贸易融资、承兑、票据回购、担保等融资业务,在保证额度有 效期后才因债务人拒付、债权人垫款等行为而发生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也构 成被担保债权的一部分。(4)债权人因债务人办理主合同项下各项融资、担保 及其他表内外各项金融业务而享有的每笔债权的本金、利息、其他费用、履行期 限、用途、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任何其他相关事项以主合同项下的相关协议、 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记载为准,且该相关协 议、合同、申请书、通知书、各类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签发或签署无需 保证人确认。(5)为避免歧义,债权人因准备、完善、履行或强制执行本合同 或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与之有关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律 师费用、诉讼(仲裁)费、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费用等)均构成被担 保债权的一部分。

6.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 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 3 年。(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 每批融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 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 3 年。(4)如债权人与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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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 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 之日起 3 年。(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 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6)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 3 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从每笔垫款之日起分别计算。(7)商业汇票贴现的 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 3 年。(8)债权人为债务人提供的其他表内外 各项金融业务,自该笔金融业务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9 月 3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 30 号龙泰利科技大厦二楼 202、203、 206。

法定代表人:余文胜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其他国内商业、物 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从事广告业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 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可的除外)。(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第一类增值电信 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和 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 (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非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数据(以下财务数据均为子公司单体口径,未合并其下属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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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20231231 日(经审计) 202412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417,690.49 377,587.84
负债总额 287,830.98 240,240.0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76,541.26 124,878.04
流动负债总额 267,912.73 218,795.06
净资产 129,859.51 137,347.76
营业收入 414,028.27 280,084.87
利润总额 -3,269.55 6,775.04
净利润 -2,959.95 6,608.04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控股子公司 (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及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预计不超过人 民币 250,000 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 超过 5,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总金额约合人 民币 183,06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7.00%,前述担保 额度预计方案中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总余额为 53,94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1.53%。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以本担保额度预计方案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时的被担保 对象资产负债率情况统计)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为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92%。

截至目前,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 8,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日, 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194,618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113.7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担保情形;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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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公司、物联天下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