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MONTNETS CLOUD TECHNOLOGY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Nov 30, 2022

54179_rns_2022-11-30_81f030e0-a370-4d43-b392-7451475e78d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 picture [106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6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 年 8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以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向资产 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本次担保额度 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一年内。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 和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6 日、2022 年 8 月 23 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梦网”)向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期 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公司及子公司深圳市物联天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物联天下”)为其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8,000 万元人民币;深圳梦网向华夏银行股

==> picture [106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 信,公司及子公司物联天下为其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7,000 万元人民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物联天下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 1.保证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物联天下技术有限公司

  •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

  •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范围: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第二条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 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 (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 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 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 时确定。

  1. 保证期间:在《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 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 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 担保证责任。

(二)公司、物联天下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 证合同》主要内容

  • 1.保证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物联天下技术有限公司 2.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 5.保证范围:为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 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

==> picture [106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 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6.保证期间: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 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 保证人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 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保证人对该笔债务 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 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据法律或主合同约定的债权人宣布主合同项 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提货担保,则垫款之 日视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 年 9 月 3 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四道 30 号龙泰利科技大厦二楼 202、203、

206。

法定代表人:余文胜

注册资本:2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及 其他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信息系统集成及服 务;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 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明令禁止及特种许 可的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内容分发网络业务;第二 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和信息服务业务(不含互联网信息服 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络文 化经营。

==> picture [106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以下财务数据均为子公司单体口径,未合并其下属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经查询,深圳梦网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科目 20211231 日(经审计) 20229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其中: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 344,405.46216,299.21132,342.84198,312.20128,106.25296,004.1818,583.1117,118.96 377,879.95237,569.55166,813.54216,759.95140,310.40230,238.1812,807.4812,204.15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总计不超过 250,000 万元, 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5,000 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金额约合人民币 189,155.00 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4.95%,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 度总余额为 60,84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4.46%;其中, 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0 万元,向资产负债率 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余额为 5,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情形;公司及子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物联天下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签订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

2.公司、物联天下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

==> picture [106 x 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同》。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