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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NETS CLOUD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an 10,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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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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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荣信股份 股票代码:002123 公告编号:2016-001 债券简称:13荣信01 债券代码:112145
2013 年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6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13荣信01”将于2016年1月18日支付2015年1月18日至2016 年1月17日期间的利息5.90元(含税)/张。
- “13荣信01”付息期的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15日。凡在2016 年1月15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 息,2016年1月15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月 18日公开发行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3荣信01”、 “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145),本期债券至2016年1月18日将期 满3年。根据《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 明书》和《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上 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 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 13荣信01 ” 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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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券名称:2013年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 一期)。
(二)债券简称及代码:13荣信01(债券代码:112145)。
(三)发行规模: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本金总额为6亿元人民币。 (四)债券期限及票面利率:本期债券的期限为5年期,附第3 个计息年度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前3 年的票面利率为5.90%,在“13荣信01”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 择维持票面利率5.90%不变,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2016年1月18日至 2018年1月17日)维持不变。
公司在2015 年12 月18 日、2015 年12 月21 及2015 年12 月22 日进行了债券回售登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提供的数据,“13 荣信01”的回售数量为4,646,056 张,回售 金额为464,605,600 元(不含利息),剩余托管数量为1,353,944 张。
(五)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如果投资者在第3年末行使回售选择 权,则所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3年的利息在第3年末一起支付。 (六)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3年1月18日。
(七)付息日:2014年至2018年每年的1月18日为上一个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 日为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八)兑付日:2018年1月18日。如果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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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16年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 息)。
(九)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次债券无担保。
(十)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3年2月8日起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交易。
(十一)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
(十二)债券信用等级: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 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
二、本期债券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2013年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第一期)票 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为5.90%,每手 “ 13荣信01 ” (面 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9.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 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7.2元,扣税后非居 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3.1元
下一付息期票面年利率:5.90%。
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6年1月18日。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16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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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除息日:2016年1月18日 (三)付息日:2016年1月18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6年1月1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3荣信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 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 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 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 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 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 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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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 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以及《关 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 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 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三)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次付息相关机构
1、发行人
名称: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鞍山高新区鞍千路261号
联系人:公绍壮
电话:0412-7213 603
传真:0412-7213 646
2、主承销商
名称: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110号7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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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雯
电话:010-66229000
传真:010-66578961
3、托管人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赖兴文
电话:0755-25938081
特此公告。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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