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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NETS CLOUD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Aug 11,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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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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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作为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的规定,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 程》、《董事会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 的职责,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认真的检 查和落实,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关联方资金往来
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占 50%以下股份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2019 年 12 月 4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以深圳 梦网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宗地号为 G03603-0048 的新型产业用地[产 权证号: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192414 号]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及物 联天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共同为深圳梦网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申请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限至 授信业务期限届满之日后 2 年止,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19 日。其 中组合额度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期限为 2 年,截止报告期末实际担保金额为 0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此部分额度的担保已于报告期内履行完 毕;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为人民币 35,000 万元,期限为 10 年,截止报告期末实 际担保金额为 21,102.12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此部分额度的担保尚 未履行完毕。
2020 年 7 月 5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深圳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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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为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最 高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延长至全部授信业务期限届满之日后 2 年 止,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20 年 7 月 22 日。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2,695.16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020 年 10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 为深圳梦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 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延长至主合同综合授信期限届满之日后 3 年零 6 个月止,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20 年 10 月 26 日,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此担保事项已于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公司为深圳梦网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 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延长至 综合授信主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后 3 年止,担保合同签署日 期为 2020 年 11 月 3 日,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此担保事项已于报告期内 履行完毕。
2021 年 1 月 7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及 子公司物联天下为深圳梦网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 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延长至主合同综合授信期限 届满之日后 2 年止,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9 日。2021 年 4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将本次担保事项担保期限 修改为“自综合授信项下每笔具体授信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其余内容不变。此担保事项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已于报告期内履 行完毕。
2021 年 5 月 7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为 深圳梦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申请最高额综合授信额度 人民币 20,000 万元内办理的各类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的最高 额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延长至上述综合授信项下各类融资业务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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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之次日起 3 年,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18 日。截至报告期末,实 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0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021 年 6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 为深圳梦网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 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延长至授信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21 年 9 月 26 日,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金额 为人民币 3,000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公司为深圳梦网在徽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9,625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 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 9,625 万元人民币,保 证期间延长至综合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担保合同签署日 期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640 万元, 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021 年 8 月 2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为 深圳梦网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 币,期限 1 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延长至授信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3 年,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21 年 8 月 25 日。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金额 为人民币 6,000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021 年 10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深圳 梦网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 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以深圳梦网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由公司及 子公司物联天下为其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或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起 3 年,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 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021 年 11 月 12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深圳 梦网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6,000 万元人民币, 期限为 3 年的综合授信,以深圳梦网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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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时公司为其向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 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授信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合同 履行期限届满日后 3 年,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21 年 11 月 18 日。截至报告期 末,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100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021 年 12 月 17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深圳 梦网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 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 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 10,000 万元 人民币,保证期间为所担保的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担保合同签 署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1 日。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 元,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021 年 12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深圳 梦网与深圳市中小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开展融资额度为 15,000 万元的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公司为深圳梦网与深圳中小担的该笔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提供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自保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在保理 业务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届期之日起另加 3 年期满止,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不存 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公司为深圳梦网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最高额不超过 7,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金额为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7,000 万元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 等全部债权之和,保证期间为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借款)合同项下 债务履行期限(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 3 年之日止,担保合同签署日 期为 2022 年 1 月 5 日,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不 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022 年 2 月 11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深圳 梦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 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综 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 为自《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中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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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 3 年,若任一项具 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 3 年止。担保合同签署日 期为 2022 年 3 月 7 日,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不 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公司为深圳梦网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 请最高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 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 日起 3 年,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22 年 3 月 2 日,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金 额为人民币 9,290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022 年 4 月 25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批准,深圳梦网 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为 2 年的综合授信,公司为其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 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后于 2022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梦网追加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子公 司深圳市物联天下技术有限公司共同为深圳梦网向交通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最高 额不超过 25,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 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 项之日)起,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23 日。截至报告期末,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5,000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 情况。
2022 年 5 月 18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深圳梦网 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 期限为 1 年的综合授信,公司及子公司物联天下为其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截至报告期末, 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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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合计人民币 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00%;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计人 民币 194,625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6.25%。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行为完全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公司对外担保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 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 的风险,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独立董事:吴中华、王永、侯延昭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