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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NETS CLOUD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Feb 13,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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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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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梦网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4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六 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1月2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 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以现场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 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永旗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监事会主席石永旗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三部分:3.2 股 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公司的激 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提高管理效率和经营者的积极性、创 造性与责任心,并最终提升公司整体业绩,确保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 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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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以 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监事会主席石永旗对本议案回避表 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考核体系全面、可操作性强,考 核指标设定科学、合理,同时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有一定约束作用,能够达 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 价值分配体系,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以 2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监事会主席石永旗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 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其作为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 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监事会对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 了核实,认为:

1、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经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确定以 2022 年 2 月 11 日为 授予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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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 2、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具备《公司法》、

  • 《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条件,其作为本 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同意按照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有关规定以 2022 年 2 月 11 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9 名激励对象 授予 362 万份预留股票期权。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激 励对象名单》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5)。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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