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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NETS CLOUD TECHNOLOGY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ug 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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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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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 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期内对 外担保、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 立意见:
1、关联方资金往来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占 50%以下股份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2017 年 3 月 23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深圳市梦 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网科技”)拟为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鞍山市云 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就《鞍山市云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云数据计算中心综合基地 项目设备及工程总包合同》,向深圳市本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总担保金额不 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 两年止,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17 年 4 月 5 日,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2,500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018 年 10 月 15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 为梦网科技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1 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 最高额为 20,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延长至主合同综合授信期限届满之日后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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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止,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18 年 10 月 16 日,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019 年 3 月 31 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为 兴业电力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 元人民币,期限 1 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延长至全部授信业务期限届满之日后 2 年止,担保 合同签署日期为 2019 年 4 月 30 日,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76 万元,不存在担 保债务逾期情况,此担保事项已于报告期内履行完毕。
2019 年 5 月 27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为梦网 科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 期限 1 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 8,000 万元 人民币,保证期限延长至主合同综合授信期限届满之日后 2 年止,担保合同签署 日期为 2019 年 5 月 29 日,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务 逾期情况。
2019 年 6 月 24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与债权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铁东支行于 2014 年 4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4 日期 间签署的借款、贸易融资、保函、资金业务、其它授信业务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 合同构成债权,债权的最高额为人民币 2.6 亿元,梦网科技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鞍山铁东支行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为 2.6 亿元人民币, 保证期限延长至 2022 年 3 月 4 日止。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19 年 6 月 27 日, 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9,286 万元,报告期本次担保实际担保金额调整为 7,259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019 年 8 月 5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为梦网 科技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 期限 1 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 10,000 万 元人民币,保证期限延长至主合同综合授信期限届满之日后 2 年止,担保合同签 署日期为 2019 年 8 月 9 日,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 务逾期情况。
2019 年 9 月 4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为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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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 期限 1 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 10,000 万 元人民币,保证期限延长至主合同综合授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零六个月止,担 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19 年 10 月 16 日,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 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019 年 11 月 12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及 物联天下为梦网科技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 1 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 最高额为 10,000 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限延长至全部授信业务期限届满之日后 2 年止,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19 年 11 月 15 日,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2019 年 12 月 4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以梦网科 技名下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宗地号为 G03603-0048 的新型产业用地[产权 证号:粤(2016)深圳市不动产权第 0192414 号]提供抵押担保,以公司及物联 天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共同为梦网科技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 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其中固定资产贷 款额度为人民币 35,000 万元,期限为 10 年;组合额度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期 限为 2 年),保证期限至授信业务期限届满之日后 2 年止,担保合同签署日期为 2019 年 12 月 19 日,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60,000 万元,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 情况。
2020 年 4 月 29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及为 梦网科技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最高额不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期限 1 年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的最高额为 5,000 万元 人民币,保证期限延长至主合同综合授信期限届满之日后 2 年止。截止报告期末, 此担保事项尚未签署担保合同。
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合计人民币 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00%;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合计人 民币 161,50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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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行为完全符合证监发 [2003]56 号文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公司对外担保按照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其他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 控制制度,公司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 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独立董事:吴中华、王永、侯延昭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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