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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NETS CLOUD TECHNOLOGY GROUP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3

Apr 1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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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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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刘泉军)

各位股东:

大家好!作为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 会议董事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2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 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2年度我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
席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召开股东
大会次数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刘泉军 13 13 0 0 3 2

本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董事 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提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 的情况。

二、201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对公司2012年度经 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 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 的进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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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上,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我认为,2012年公司严格规范运作,诚实守信,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财 务管理稳健。

1、在201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我就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 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12 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控制 检查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关联方资金往来

截止2011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占50%以 下股份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2011 年10 月18 日,经公司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辽 宁荣信电气传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 币9,100 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辽宁荣信防爆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1,750 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辽宁荣信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1,050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发生对 外担保。截止2011 年12 月31 日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2,792.29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行为完全符合证监发[2003]56 号文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

关于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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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并能保证有效 实施;公司提出的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措施是符合实际的,在后续的经营中 是切实可行的。

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11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在 2012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我就以下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控制 检查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关联方资金往来

截止2012 年6 月30 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占50%以下 股份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2011 年10 月18 日,经公司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辽 宁荣信电气传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银行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9,100 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辽宁荣信防爆电 气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1,750 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辽宁荣信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 1,050 万元。

2012 年4 月24 日,经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辽宁 荣信电气传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人民币14,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控股子公司辽宁荣信防爆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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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人民币2,1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为控股子公司辽宁荣信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 请人民币2,1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控股子公司辽宁荣信电机控制 技术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人民币2,1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

截止2012 年6 月30 日,公司累计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32,200 万元,实际担保 金额为5,609.73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行为完全符合证监发[2003]56 号文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的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及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兼顾了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和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则、形式、时 间间隔、条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审批程序等,符合有关上市公司股利分配 政策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并能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决定提名肖星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补足因贾利民先生辞职产 生的缺额。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仔细查阅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个人简历, 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 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任职条件,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在 201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我就以下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贵州登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威宁县洁 净煤有限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 担保行为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解决资金瓶颈,未损害股东 的权益,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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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三、年报披露与沟通情况

本人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掌握年报 审计工作安排,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确保年报按时准确的披露。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采取现场办公和其他方式对公司2012年度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 动查询,详实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所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及任职的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

同时,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刘泉军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我2012年的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表示感 谢。

报告完毕,谢谢!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刘泉军 2013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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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梅志明)

各位股东:

大家好!作为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 会议董事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2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 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2年度我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
席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召开股东
大会次数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梅志明 13 13 0 0 3 0

本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董事 会会议,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 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进行了认真 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提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的情况。

二、201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对公司2012年度经 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 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 的进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在 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上,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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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我认为,2012年公司严格规范运作,诚实守信,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财 务管理稳健。

1、在2012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上,我就以下事项发表 了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执 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为保持审计工作的持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为公司2012 年度审计机构。

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控制 检查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关联方资金往来

截止2011 年12 月31 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占50%以 下股份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2011 年10 月18 日,经公司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辽 宁荣信电气传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 币9,100 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辽宁荣信防爆电气技术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1,750 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辽宁荣信光伏技术有限公司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1,050 万元,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发生对 外担保。截止2011 年12 月31 日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2,792.29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行为完全符合证监发[2003]56 号文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

关于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并能保证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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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公司提出的改进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关措施是符合实际的,在后续的经营中 是切实可行的。

关于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董事会拟定的2011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2、在 2012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我就以下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 [2005]120 号)的规定和要求,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内部控制 检查监督办法》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董事的职责,我们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认真的检查和落实,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关联方资金往来

截止2012 年6 月30 日,公司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公司占50%以下 股份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2011 年10 月18 日,经公司董事会四届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辽 宁荣信电气传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银行授 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9,100 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辽宁荣信防爆电 气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1,750 万元;为控股子公司辽宁荣信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向中国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 1,050 万元。

2012 年4 月24 日,经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辽宁 荣信电气传动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人民币14,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控股子公司辽宁荣信防爆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公 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人民币2,1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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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保证;为控股子公司辽宁荣信光伏技术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 请人民币2,1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控股子公司辽宁荣信电机控制 技术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申请人民币2,1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除此之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

截止2012 年6 月30 日,公司累计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32,200 万元,实际担保 金额为5,609.73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行为完全符合证监发[2003]56 号文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

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的公司利润分配政 策及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2年-2014年)》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 的合理要求和意见,兼顾了股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意愿和公司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了公司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则、形式、时 间间隔、条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机制和审批程序等,符合有关上市公司股利分配 政策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 并能有效保护广大投资者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决定提名肖星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补足因贾利民先生辞职产 生的缺额。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仔细查阅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个人简历, 拟任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独立 董事候选人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 的任职条件,同意提交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在 201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我就以下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贵州登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威宁县洁 净煤有限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 担保行为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解决资金瓶颈,未损害股东 的权益,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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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报披露与沟通情况

本人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掌握年报 审计工作安排,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确保年报按时准确的披露。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采取现场办公和其他方式对公司2012年度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 动查询,详实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所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及任职的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

同时,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梅志明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我2012年的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表示感

谢。

报告完毕,谢谢!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梅志明 2013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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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度述职报告(肖星)

各位股东:

大家好!作为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12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积极出席 会议董事会议,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2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 汇报: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12年度我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
席次数
委托出
席次数
缺席
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亲自出席会议
召开股东
大会次数
出席股东
大会次数
肖星 6 6 0 0 3 1

本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出席董事 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并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 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年度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 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所有提案均投赞成票,没有反对票、弃权票 的情况。

二、2012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对公司2012年度经 营活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查验,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 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 的进展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在

==> picture [136 x 7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上,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此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我认为,2012年公司严格规范运作,诚实守信,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财 务管理稳健。

1、在 201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我就以下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为贵州登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威宁县洁 净煤有限公司与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供 担保行为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开拓市场,解决资金瓶颈,未损害股东 的权益,该担保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规定。

三、年报披露与沟通情况

本人在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与年度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掌握年报 审计工作安排,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确保年报按时准确的披露。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采取现场办公和其他方式对公司2012年度生产经营、财务管 理、募集资金使用、对外投资、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及其他重大事项等情况,进行了主 动查询,详实听取相关人员的汇报,获取所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及时并充分地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就此在董事会及任职的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上发表了意见,行使职权。

同时,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注重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保护公司和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的保护能力。

五、其他事项

  • 1、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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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 3、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六、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肖星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最后,对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在我2012年的工作中给予的协助和配合,在此表示感

谢。

报告完毕,谢谢!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星 2013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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