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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AGE TECHNOLOGY CO., LTD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24

Sep 2,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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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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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08 证券简称:澜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投票权的时间: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

  • 征集人对股东大会的议案 2、3、6、7、8 征集同意的表决意见;对其他议 案征集表决权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 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按照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 YUHUA CHENG(程玉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 司拟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 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 1、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YUHUA CHENG(程玉华)

  • 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YUHUA CHENG(程玉华),男,1958 年出生,美国国籍,拥有中华人民共 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拥有清华大学微电子博士学位。YUHUA

1

CHENG(程玉华)先生曾在美国铿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Cadence)、罗克韦尔自 动化(Rockwell)、科胜讯公司(Conexant)及思佳讯解决方案公司(Skyworks) 工作,并创立电路设计技术服务公司 Siliconlinx。YUHUA CHENG(程玉华)先生 于 2006 年 4 月加入北京大学,现任北京大学上海微电子研究院院长。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 征集条件。

3、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 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 心高管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 励计划事宜的议案》五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 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形成对公司管理团队、技术骨干和业务骨干的 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15 点 30 分

2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19 日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 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虹桥迎宾馆(虹桥路 1591 号)2 号楼 4 楼畅景阁

(三)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4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5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事
宜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登载 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0)。

三、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截至 2024 年 9 月 11 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

3

2024 年 9 月 12 日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 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 动。

(四)征集程序

1、股东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应按本公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

2、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 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 代表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 提供的所有文件应由法人代表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原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人代表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3、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 2 点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 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公告指定地址 送达;采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证券部收到时间为准。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漕宝路 181 号和光天地 16 层

邮编:200233

电话:021-5467 9039

联系人:傅晓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字样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审核,全部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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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 1、已按本公告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 3、股东已按本公告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

  • 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股东基本情况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5、未将征集事项的投票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股东将其对征集事 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以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 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顺序的,由征集人以询问方式要求授权委托人进行确认,通 过该种方式仍无法确认授权内容的,该项授权委托无效;

6、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 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六)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 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 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行使并出席会议,且 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 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若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未 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对征集人的委托为唯一有效的授 权委托;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 “反对”、“弃权”中选择一项并打“√”,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 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七)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对授权委托书实施审核时,仅对股东根据 本公告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 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或该等文件是否确由股东本人或股东授权委托 代理人发出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公告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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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均被确认为有效。

特此公告。

征集人:YUHUA CHENG(程玉华) 2024 年 9 月 3 日

附件: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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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 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关 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 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YUHUA CHENG(程玉华)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澜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 项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关于聘任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的议案》
2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3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4 《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5 《关于公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
6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8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第三届董事会核心高管
激励计划事宜的议案》
9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
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委托人应当就每一议案表示授权意见,具体授权以对应格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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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对于同一议案,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选择超过一项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证券账户号: 委托股东联系方式: 签署日期: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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