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MONTAGE TECHNOLOGY CO., LT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1

Sep 8, 2021

58067_rns_2021-09-08_8551cc68-010a-488d-b66d-61f191c41569.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澜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澜起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等有关规定,负责澜起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始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
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澜起科技签订承销及保荐
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间的权利和义务。
3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
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
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
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澜起科技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
关规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
违规情况。
4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
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
自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
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
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澜起科技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
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
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
回访等方式,了解澜起科技经营情况,
对澜起科技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6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督导澜起
科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7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行为规范等。
保荐机构督促澜起科技依照相关规定健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治理制度。
8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
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制度
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
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
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保荐机构对澜起科技的内控制度的设
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澜起科
技的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
了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9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保荐机构督促澜起科技严格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
文件。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
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
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
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
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
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
保荐机构对澜起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
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告的情况。
11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
处罚、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
券交易所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
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澜起科技不存在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澜起科技及其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项。
12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澜起科技不存在控
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澜起科技不存在
未履行承诺的情况。
13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
市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
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
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
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保荐机构核查,
澜起科技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报告的情况。
14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澜起科技未发生相
(一)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 关情况。
(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
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形;(三)公
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
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
现场检查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
荐代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5
15 日内进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澜起科技不存在需
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
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保;(四)
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上
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
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产品研发风险

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日新月异,技术及产品迭代速度较快。芯片设计公司需要 不断地进行创新,同时对市场进行精确的把握与判断,不断推出适应市场需求的 新技术、新产品以跟上市场变化,赢得和巩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市场地位。

公司新产品的开发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存在 周期较长、资金投入较大的特点,在产品规划阶段,存在对市场需求判断失误的 风险,可能导致公司产品定位错误;(2)由于公司产品技术含量较高,公司存在 对企业自身实力判断失误的风险,主要是对公司技术开发能力的判断错误,导致 公司研发项目无法实现或周期延长;(3)由于先发性对于公司产品占据市场份额 起到较大的作用,若产品迭代期间,竞争对手优先于公司设计生产出新一代产品, 公司有可能丢失较大的市场份额,从而影响公司后续的发展。

2、人才流失风险

芯片设计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对技术人员的依赖度较高。凭借公司研 发团队多年来的持续努力钻研,公司技术人员的自主开发能力不断增强。公司针 对优秀人才实施了多项激励措施,对稳定公司核心技术团队起到了积极作用。但 同行业竞争对手仍可能通过更优厚的待遇吸引公司技术人才,或公司受其他因素 影响导致公司技术人才流失,将对公司新产品的研发以及技术能力的储备造成影 响,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3、技术泄密风险

通过持续技术创新,公司研发技术平台处于行业内较高水平。自成立以来, 公司就十分重视对核心技术的保密,及时将研发成果申请专利,并制定了严格完 善的内控制度,保障核心技术的保密性。但存在由于核心技术人员流动、技术泄 密,或专利保护措施不力等原因,导致公司核心技术流失的风险。如前述情况发 生,将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公司的技术优势,对公司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内存接口芯片产品的下游为 DRAM 市场,直接客户为内存模组厂商。 根据相关行业统计数据,在 DRAM 市场三星电子、海力士、美光科技位居行业 前三名,市场占有率合计超过 90%。这导致公司客户集中度也相对较高。如果公 司产品开发策略不符合市场变化或不符合客户需求,则公司将存在不能持续、稳 定地开拓新客户和维系老客户新增业务的可能,从而面临业绩下滑的风险。同时, 由于客户相对集中度高,如果发生客户要求大规模降价、竞争对手恶性竞争等竞 争环境变化的情形,公司将面临市场份额波动、收入下滑的风险。

2、供应商风险

公司为最大程度优化自身产能资源配置,同时考虑经济性原则,采取 Fabless 模式,将芯片生产及封测等工序交给外协厂商负责。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已与 外协加工厂商建立了稳定、良好的协作关系,外协加工厂商严格按照公司的设计 图纸及具体要求进行部分工序的作业。采用外协加工的模式有利于公司将资源投 入到核心工序、核心技术研究和产品研发中去,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但是公司存 在因外协工厂生产排期导致供应量不足、供应延期或外协工厂生产工艺存在不符 合公司要求的潜在风险。

此外,晶圆制造、封装测试均为资本及技术密集型产业,因此相关行业集中 度较高,是行业普遍现象。公司供应商集中度较高。如果主要供应商发生不可抗 力的突发事件,晶圆代工和封装测试产能可能无法满足公司需求,将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报告期内,全球半导体产能持续紧张,晶圆代工和封装测试产能严重短缺, 供求失衡导致原材料价格上涨、晶圆代工和封装测试价格上涨等。虽然目前公司 因提前产能筹划及与供应链伙伴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产品的晶圆加工及封 装测试均正常运行,相关产能基本能满足需求。但如果产能紧张局势进一步加剧, 公司将面临交货周期变长、成本上升、毛利率下降等相关经营风险。

3、产品结构单一风险

2021 年上半年,公司互连类芯片产品线(报告期内主要为内存接口芯片) 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94.79%。虽然公司已全面布局全互连和通用计算两大 领域,产品线已从内存接口芯片延伸到 PCIe Retimer 芯片、内存模组配套芯片、 服务器 CPU、混合安全内存模组和人工智能(AI)芯片等领域,但目前公司内 存接口芯片的收入占比仍较高,由于 PCIe Retimer 芯片是全新的产品,其市场规 模及竞争情况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而 AI 芯片仍处于研发初期,短期内不会 给公司贡献收入。如果未来内存接口芯片市场及竞争环境发生变化,从而导致公 司内存接口芯片业务收入下降,将会对本公司的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 响。

4、津逮®服务器平台业务面临的不确定性风险

服务器市场既是未来数据中心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未来布局云计 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的重要抓手。但津逮®服务器平台技术壁垒高, 独创性强,需要公司投入大量资金、人力和时间成本,且项目实施的过程中面临

着技术替代、政策环境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诸多不确定因素。津逮®CPU 在报 告期内持续更新迭代,已推出第三代产品,并已经应用到政务、交通、金融等领 域及高科技企业中,但由于服务器 CPU 市场门槛高,客户验证周期长,目前虽 然因市场推广发展迅速,2021 年上半年相关产品销售收入为 3,771 万元,同比增 长 698.37%,但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5.21%,不是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收入 来源。未来不排除因技术、市场、政策等因素的影响而导致该项业务的实际开展 不及预期,从而对经营情况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5、产品质量风险

公司采用 Fabless 的运营模式,专注于芯片的设计及研发环节,而芯片的生 产制造、封装测试则通过委外方式完成。公司的产品质量一方面取决于公司的研 发设计水平,一方面取决于委外厂商的生产管理水平。如果公司产品设计出现缺 陷,或委外厂商生产管理水平不足导致发生产品质量事故,将给公司造成直接经 济损失,存在赔偿客户以及造成公司订单减少、收入下滑、盈利下降等风险。

6、短期业绩波动风险

目前行业已处于 DDR4 世代生命周期的后期,公司的 DDR4 Gen2 Plus 内存 接口芯片(DDR4 内存接口芯片最后一个子代)在报告期末的渗透率已超过 85%。 根据以往的行业规律,在内存接口芯片每一子代产品的生命周期里,平均销售单 价将逐步降低,因此,在 DDR5 内存接口芯片第一子代产品规模销售之前,如 果叠加下游需求增速放缓、产能紧张导致成本上升、人民币持续升值以及其他产 品增速不及预期等各种因素,公司将可能面临短期业绩波动的风险。

7、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库存商品构成。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 3.29 亿元,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 0.48 亿元,占同期 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为 14.50%,比例相对较高。公司每年根据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低于成本的金额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竞争加剧或 技术更新导致存货过时,使得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风险增 加,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8、知识产权风险

芯片设计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该行业知识产权众多。在产品开发过程中, 涉及到较多专利及集成电路布图等知识产权的授权与许可,因此公司出于长期发 展的战略考虑,一直坚持自主创新的研发战略,做好自身的知识产权的申报和保 护,并在需要时购买必须的第三方知识产权,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但未来不 能排除竞争对手或第三方采取恶意诉讼的策略,阻滞公司市场拓展的可能性。同 时,也不能排除竞争对手窃取公司知识产权非法获利的可能性。

(三)行业风险

公司是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主要从事集成电路芯片产品的设计、研发及销售, 属于集成电路行业的上游环节。全球集成电路行业在近些年来一直保持稳步增长 的趋势,但由于该行业是资本及技术密集型行业,随着技术的更迭,行业本身呈 现周期性波动的特点,并且行业周期的波动与经济周期关系紧密。如果宏观经济 发生剧烈波动或存在下行趋势,将导致行业发生波动或需求减少,使包括公司在 内的集成电路企业面临一定的行业波动风险,对经营情况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宏观环境风险

1、全球贸易摩擦及新冠疫情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供应商、EDA 工具授权厂商大多为境外企业。 近年来,全球贸易摩擦频发,虽然目前未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但鉴于集成电路产业是典型的全球化分工合作行业,如果全球贸易摩擦进一步升 级,有可能造成产业链上下游交易成本增加,下游需求受限,上游供给不畅,从 而将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同时,2021 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持续存在,截至目前公司暂未接 到主要供应商及主要客户停工停产通知,对公司的经营暂未产生重大影响。但如 果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扩散,导致公司主要供应商、主要客户停工停产,或全球 经济衰退造成下游需求下降,将对公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2、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

税[2016]36 号),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提供特许权使用免征增值税。

根据《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6]49 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 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 号),公司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 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认定标准,减按 10%的适用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若未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调整,或者公司不再满足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 策的条件,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假设母公司不再符合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认定标准 , 但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将适用 15%的企业所得税率,则 2021 年上半年 将增 加 1,398.91 万元所得税费用,减少 1,398.91 万元净利润;假设母公司不再符合国 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认定标准,且不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将适 用 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则 2021 上半年将增加 4,196.73 万元所得税费用,减 少 4,196.73 万元净利润。

3、汇兑损益风险

公司日常经营的销售采购业务大部分以美元结算,且发生的外币交易在初始 确认时,按交易日的上一月的期末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在资产负债表 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导 致公司汇兑损益金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2021 年上半年,公司外汇汇兑收益为 7.13 万元,但由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 的持续波动,公司存在汇兑损失的风险。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 动时,将对公司 2021 年度上半年净损益(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 价值变化)产生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假设 净损益增加/(减少)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5%
12,169,203.72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5%
-12,169,203.72

四、重大违规事项

2021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724,463,317.63 1,089,576,668.42 -33.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07,846,788.00 601,524,666.96 -48.8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77,747,195.31 521,726,996.30 -65.9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3,890,660.81 641,025,530.41 -60.39
主要会计数据 2021年6月30日 2020年12月31日 本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8,127,785,775.19 8,070,250,686.40 0.71
总资产 8,620,199,775.97 8,419,441,850.95 2.38
主要财务指标 2021年1-6月 2020年1-6月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7 0.53 -49.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7 0.53 -49.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元/股)
0.16 0.46 -65.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74 7.87 减少4.13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均净资产收益率(%)
2.16 6.82 减少4.66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9.84 15.08 增加4.76个百分点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33.51%,主要原因包括:1、 客户需求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2、DDR4 内存接口芯片进入产品生命周期后期, 导致产品价格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3、公司产品以美元计价,美元兑人民币与 去年同期相比有所贬值。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48.82%、65.93%,基本每股收 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 49.06%、49.06%、65.22%,主要原因包括: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33.51%; 2、毛利率由上年同期的 73.70%下降为本期的 63.00%。

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60.39%, 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减少导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减少。

随着 2021 年第二季度行业的复苏,公司业绩环比改善,2021 年第二季度实 现营业收入 4.25 亿元,较第一季度环比增长 41.87%;第二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4 亿元,较第一季度环比增长 29.54%;第二季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4 亿元,较第一季度环比增长 39.69%。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2021 年上半年,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具体分析如下:

(一)持续的创新研发能力与领先的技术优势

公司自创立以来,持续专注于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公司具备自有的集成电 路设计平台,包括数字信号处理技术、内存管理与数据缓冲技术、模拟电路设计 技术、高速逻辑与接口电路设计技术以及低功耗设计技术,方案集成度高,可有 效提高系统能效和产品性能。

公司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发明了 DDR4 全缓冲"1+9"架构,最终被 JEDEC 国际标准采纳,该架构将在 DDR5 世代演化为"1+10"框架,继续作为 LRDIMM 的国际标准。澜起科技凭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速、低功耗技术,为新一代服 务器平台提供完全符合 JEDEC 标准的高性能内存接口解决方案,是全球可提供 从 DDR2 到 DDR5 内存全缓冲/半缓冲完整解决方案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在该领 域拥有重要话语权。经过持续不断的技术创新与积累,公司的核心技术在 DDR4 系列产品原有的基础上,建立了新一代 DDR5 高速内存接口产品所需的关键设 计技术,研发出高速高精度自动化测试技术与测试平台,为研发 DDR5 新一代 系列产品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公司在该细分领域保持技术优势以及巩固核心 竞争力提供了重要保障。同时,公司在高速全互连产品方面开发了 PCIe 4.0 Retimer 系统级互操作测试流程与方法。

公司的核心技术基于自主知识产权,并形成了有规划、有策略的专利布局。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获授权的国内外发明专利达 119 项。

(二)领先的市场地位和品牌优势

经过 10 多年的发展和积淀,公司已成为国际知名的数据处理及互连芯片设 计公司,目前公司核心产品内存接口芯片广泛应用于各类服务器,终端客户涵盖 众多知名的国内外互联网企业及服务器厂商,在全球内存接口芯片领域的竞争中 处于领先地位,实现国内自主研发产品在该领域的突破。公司成立至今获得了多 项荣誉,形成了独特的品牌优势。2016 年 6 月,中国电子学会认定公司"低功 耗 DDR 系列内存缓冲控制器芯片设计技术整体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同年 12 月,该项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荣获"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017 年,公司荣获三星电子颁发的"最佳供应商奖";2018 年 11 月,津逮®CPU 及 其平台采用的"动态安全监控技术"获评第五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互联网领 先科技成果";2019 年 5 月,公司"高性能 DDR 内存缓冲控制器芯片设计技术" 项目荣获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上海市技术发明一等奖";2020 年 10 月,公 司荣获"上海知识产权创新奖",公司的津逮®CPU 荣获"中国芯"年度重大创 新突破产品奖。2021 年,公司当选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2021 年 4 月,PCIe 4.0 Retimer 芯片荣获第九届"中国电子信息博览会创新奖"。 这一系列荣誉的获得,充分显示出市场对于公司品牌的认可。

(三)全球化的产业布局

公司不仅扎根中国,还在美国、韩国等地建立了分支机构或办事处,派驻工 程师及销售人员直接对接众多国际产业巨头,深入了解行业发展及技术水平变化 趋势,亲身经历整个行业变更,把握瞬息万变的行业动态及创新方向,有效地提 升了公司的国际市场影响力及研发效率。同时通过全球化的产业布局,公司可以 合理调配全产业资源,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提高了公司的运营效率,有效地控制 了成本。

(四)人才优势

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杨崇和博士曾在美国国家半导体公司等企业任职,

并于 1997 年与同仁共同创建硅谷模式的集成电路设计公司新涛科技。杨崇和博 士于 2010 年当选美国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院士(IEEE Fellow),积累了丰富 的设计、研发和管理经验,于 2015 年入选全球半导体联盟亚太领袖。杨博士在 2019 年成为全球微电子行业标准制定机构 JEDEC"杰出管理领袖奖"首位获奖 者,该奖为 JEDEC 组织新设立奖项,用于表彰推动和支持 JEDEC 标准发展的电 子行业最杰出的高级管理人士。公司总经理 Stephen Kuong-Io Tai 先生曾参与创 建 Marvell 科技集团并就任该公司的工程研发总监,拥有逾 25 年的半导体架构、 设计和工程管理经验。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研发部负责人常仲元博士曾在 IEEE 学术期刊和国际会议上发表了论文逾 20 篇,其中 3 篇发表于 ISSCC 会议,并作 为第一作者出版了《Low Noise Wideband Amplifiers in Bipolar and CMOS Technology》。公司在 JEDEC 组织中的三个委员会及分会中安排员工担任主席职 位,成为细分领域国际行业标准制定的深入参与者。公司入选全球微电子行业标 准制定机构 JEDEC 固态技术协会董事会,是三家入选 JEDEC 董事会的中国企业 之一。

公司核心团队多毕业于国内外著名高校,在技术研发、市场销售、工程管理 等领域均有着丰富的阅历和实战经验。公司自成立以来就十分注重人才的培养和 创新,目前已培养了数百名在高速、低功耗和数模混合电路设计领域的专业技术 人才。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员工中 70%以上为研发技术人员,且研发技术人员中 61%以上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为公司持续的产品创新提供了重要的人才基础。

(五)显著的行业生态优势

公司深耕于服务器内存接口芯片市场,与全球主流的处理器供应商、服务器 厂商、内存模组厂商及软件系统提供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自 2016 年,公司携手英特尔、清华大学及国内知名服务器厂商,进一步开发津逮®服务 器平台产品,大力拓展数据中心产品市场。公司在芯片设计技术上长期积累,并 深度参与行业标准制定。通过与行业生态系统内主要企业的协同、分工、合作, 公司深度优化整合行业生态系统内市场资源和技术资源,具备显著的行业生态优 势。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一)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 元 项目 20211-620201-6月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本期费用化研发 投入 143,739,503.85 164,339,159.17 -12.53 本期资本化研发 投入 0 0 - 研发投入合计 143,739,503.85 164,339,159.17 -12.53 研发投入总额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 19.84 15.08 增加 4.76 个百分点 公司研发人员的 数量 354 260 36.15 研发人员数量占 公司总人数的比 例(%) 70.52 66.33 增加 4.19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资本化 的比重(%) 0.00 0.00 -

(二)研发进展与研发成果

1、DDR5 内存接口芯片:公司已完成 DDR5 第一子代内存接口芯片量产版 的研发,并持续根据最新版 JEDEC 标准及客户的测试反馈进行最终优化。

2、DDR5 内存模组配套芯片:公司与合作厂商已完成 DDR5 第一子代内存 模组配套芯片量产版的研发,并持续根据最新版 JEDEC 标准及客户的测试反馈 进行最终优化。

3、PCIe Retimer 芯片:PCIe 5.0 高速接口物理层关键 IP 研发取得重要进展, 为顺利完成 PCIe 5.0 Retimer 芯片的研发奠定基础。

4、津逮® 服务器平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正式推出了更高性能的第三代津 逮® CPU 产品。

5、AI 芯片:相关芯片的研发正在有序推进中,部分重要 IP 及算法获初步 验证通过。

2021 年上半年,公司 新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共 10 项,新申请 20 项发明专利

(其中含 2 项专利合作协定申请);新申请 3 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如有)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6 月 25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澜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28 号),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298.1389 万股股份。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 人民币 24.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01,938,447.2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746,558,074.15 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瑞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9]01500005 号"《验资 报告》。

(二)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216,083,438.12 元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其中以前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投 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人民币 970,449,231.75 元,2021 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 245,634,206.37 元。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1,663,761,860.3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日公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注


2019
7
12
2,785,747,158.17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38,889,084.02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 61,005,937.60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1,155,077,500.52
加:募集资金理财产品累计收益金额 123,009,539.44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9,977,684.91
截至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含结构性存款、定期存
2021
6
30
1,663,761,860.38

款)

注:扣除牵头主承销商承销费后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 2,785,747,158.17 元。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并与本保荐机构和 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 监管协议》;2021 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的情况。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 冻结及减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 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 股

姓名 职务 期初
持股
期末持股数 报告期内
股份增减
变动量
增减变动原因
杨崇和 董事长、
首席执行
官、核心
技术人员
0 374,000 374,000 限制性股票归属、二
级市场增持
Stephen
Kuong-Io Tai
董事、总
经理
0 380,000 380,000 限制性股票归属、二
级市场增持
梁铂钴 副总经理
兼董事会
秘书
0 60,000 60,000 限制性股票归属、二
级市场增持
苏琳 副总经理
兼财务负
责人
0 60,000 60,000 限制性股票归属、二
级市场增持
山岗 核心技术
人员
0 10,000 10,000 限制性股票归属
常仲元
(ZHONGYUAN
CHANG)
核心技术
人员
0 10,000 10,000 限制性股票归属
史刚 核心技术
人员
0 20,000 20,000 限制性股票归属
合计 / 0 914,000 914,000 限制性股票归属

除上述直接持股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

有公司股份的变动情况如下:

1、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梁铂钴先生间接持股比例从 0.25%变更为 0.19%;2、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苏琳女士间接持股比例从 0.20%变更为 0.15%;3、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山岗先生间接持股比例从 0.28%变更为 0.19%;4、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常仲元先生间接持股比例从 0.24%变更为 0.16%;5、公司核 心技术人员史刚先生间接持股比例从 0.022%变更为 0.015%。上述人员间接持股 比例变动原因为报告期内其各自投资的私募基金或间接持股主体出售部分公司 股份,以及因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报告期内归属股份导致公司总 股本增加。

除此之外,因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在报告期内归属股份导致公 司股本增加,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股比例 相应稀释,但其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在报告期内均未发生变化。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持股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减持情况。

十一、本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截至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出具日,不存在保荐机构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 事项。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