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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AGE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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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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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澜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 2021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一 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至公司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 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各项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公司己按照企业内部控 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因此,我们 一致同意该议案。
三、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见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尹志尧、吕长江、刘敬东、俞波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