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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AGE TECHNOLOGY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Apr 2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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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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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 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澜起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2020年度积极履行审计监 督职责,在审核公司财务信息、考察聘任审计机构、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 监督内控工作执行情况等方面均发表相关意见或建议。现将2020年度审计委员会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吕长江先生、刘敬东先生和李亚军先生, 主任委员由专业会计人士吕长江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任职均符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7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出席了全部会 议。具体如下:

2020年2月12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0年4月10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9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公司<2020年 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

2020年4月23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2020年8月13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

2020年10月29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正文的议案》;

2020年11月24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2020年12月15日,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年 半年度报告和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情况。

(二)考察聘任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任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经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0年12月15日,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20年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 认真听取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重点 审计事项、时间及人员安排等事项的汇报,针对上述事项审计委员会提出了意见和 建议。

(三)监督内控工作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真评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督查公司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积 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维 护公司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2020年4月10日,审计 委员会听取了公司内审部汇报的《2019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内部审 计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2020年12月15日,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了公司《澜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反舞弊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和 内部控制,规范反舞弊的工作行为。

(四)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行为, 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以合同的方式 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2020年度、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制度的要求, 充分发挥委员会的监督职能。2021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关注公司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关联交易等公司重大事项,履行职责,维护公司 与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吕长江、刘敬东、李亚军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