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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alisa Group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ug 1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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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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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证券代码:002918 公告编号:2021-115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 “ ” “ ”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蒙娜丽莎 、 发行人 或 公司 ) 和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 申 万宏源承销保荐 ”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 第 144 号 ]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 2018 年 12 月修订)》 (以下简称 “ 《实施细则》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5 号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 2020 〕 543 号)》等相关规定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 可转债 ”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8 月 13 日)收市后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 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 “ 深交所 ”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请 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 www.szse.cn )公布的《实施细则》。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有重大变化,敬 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 、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 T 日),网上申购时间为 T 日 9:15 ~ 11:30 , 13:00 ~ 15:00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 2021 年 8 月 16 日( T 日)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原股东在 2021 年 8 月 16 日 ( T 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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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数量足额缴付资金。
2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 购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则该投资者 的申购无效。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 , 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 司代为申购。
3 、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
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 账户 持有人名称 ” 、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 T-1 日日终 为准。
4 、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 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 “ 《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 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21 年 8 月 18 日( T+2 日)日终有足额的 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 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 投资者自行承担。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承销商包销。
5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 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 时,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 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果中止发行,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6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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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 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 “ 账户持有人名称 ” 相同且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 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 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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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股份来源:仅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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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及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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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申购。
9 、投资者须充分了解有关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阅读 本公告的各项内容,知悉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和配售原则,充分了解可转换公 司债券投资风险与市场风险,审慎参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购。投资者一旦 参与本次申购,主承销商视为该投资者承诺:投资者参与本次申购符合法律法 规和本公告的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及相应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
发行提示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蒙娜转债”)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510 号”文核准。本次公开 发行的《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已刊登于 2021 年 8 月 12 日的 《证券时报》 上,投资者亦可 到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募集说明书全文及本次发行的相 关资料。现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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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共发行 116,893 万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1,16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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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张,按面值发行。
2、本次发行的蒙娜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 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 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方式进行。
- 3、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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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8518 元面值可转债的 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为一个 申购单位。原股东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实际认购的可转债数量。本次发行向 原股东的优先配售采用网上配售,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 ” 配售代码为“082918”,配售简称为 蒙娜配债 。
网上配售不足 1 张部分按照登记公司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 务指南”)执行,即所产生的不足 1 张的优先认购数量,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 小的进位给数量大的参与优先认购的原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为 1 张,循环 进行直至全部配完。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409,891,940 股,无期末库存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 例计算,原 A 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上限总额约 11,689,298 张, 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的 99.999983%。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执行,最终优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 A 股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4、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1 年 8 月 13 日(T-1 日), 该日收市后在登记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均可参加优先配售。
5、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上申购,申购代码为 “072918”,申购简称为“蒙娜发债”。每个账户最小申购数量为 10 张(1,000 元), 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0 张的必须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 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6、发行时间: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T 日)。
7、本次发行的蒙娜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蒙娜转债上 市首日即可交易。本次发行可转债转股股份来源:仅使用新增股份转股。
“ ” 8、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 蒙娜转债 ,债券代码为“127044”。
9、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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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10、请投资者务必注意《发行公告》中有关“蒙娜转债”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配售/发行办法、申购时间、申购方式、申购程序、申购价格、申购数量、认购 资金缴纳、投资者弃购处理等具体规定。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 人违规融资申购。投资者申购并持有蒙娜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 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1 年 8 月 16 日(T 日)9:15-11:30,13:00-15:00。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 为其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2.8518 元可 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 为一个申购单位。
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际申购 量获配蒙娜转债;若原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按其实际 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持有的“蒙娜丽莎”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则 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的 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2021 年 8 月 16 日(T 日),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即 9:15-11:30, 13:00-15:00 进行。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 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申购代码为“072918”,申购简称为“蒙娜发债”。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每个账 户最小申购单位为 10 张(1,000 元),每 10 张为一个申购单位,超出 10 张必须 是 10 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 万张(100 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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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
投资者各自具体的申购并持有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 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 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 无效。
投资者在 T 日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按 每 10 张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每 一中签号码认购 10 张。网上投资者应根据 2021 年 8 月 18 日(T+2 日)公布的 中签结果,确保其资金账户在该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 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累计计算。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含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 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
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 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 统计。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 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 次发行数量的 70%时,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 致后决定是否中止本次发行。如果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向中国证 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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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 116,893 万元的部分由承销 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 116,893 万元,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 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 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5,067.90 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 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 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 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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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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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轻纺城工业园 电话:0757-81896639 传真:0757-81896639
联系人:张旗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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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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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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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楼 2004 室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9 号 电话:010-88085885 传真:010-88085255、88085254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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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 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8 16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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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 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2021 8 16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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