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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alisa Group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Jun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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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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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18 证券简称:蒙娜丽莎 公告编号:2021-079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认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关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认购事项,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现任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认购承诺分别如下:

一、 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管出具的承诺情 况

(一)萧华、霍荣铨、邓啟棠、张旗康、萧礼标

萧华(董事长)、霍荣铨(副董事长)、邓啟棠(董事、副总裁)、张旗康(董事、 董事会秘书)系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萧礼标系公司董事、总裁,上述五人就本次可转 债认购及减持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确认,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 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亦无任何股份减持计划或安排;

3、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距本人最近一次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之日在 6 个月以内的(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股权登记日距本人最近一次直接或间接减持蒙娜丽莎 股票在 6 个月以内),则本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4、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距本人最近一次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之日在 6 个月以上的(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股权登记日距本人最近一次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 在 6 个月以上),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5、若本人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自本人完成本次可转债认购之日起六个 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

6、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行为的,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 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周亚超

周亚超系公司监事会主席,其就本次可转债认购及减持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1、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减持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佛山 市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尔奇”)拟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088,200 股, 本人确认本人通过美尔奇的上述减持计划减持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 66,900 股股份,截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美尔奇的上述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情况外,在本承 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通过其他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包括直接持有和 间接持有)的情形;

2、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亦无任何股份减持计划或安排;

3、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距本人最近一次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之日在 6 个月以内的(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股权登记日距本人最近一次直接或间接减持蒙娜丽莎 股票在 6 个月以内),则本人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4、如公司启动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距本人最近一次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之日在 6 个月以上的(即本次可转债发行的股权登记日距本人最近一次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 在 6 个月以上),本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5、若本人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自本人完成本次可转债认购之日起六个 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及可转债(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

6、本人如违反上述承诺而发生减持情况,因减持所得全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并 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不参与本次可转债认购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出具的承诺情况

(一)陈峰

陈峰系公司董事,其就本次可转债认购及减持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不存在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计划或安排;

2、本人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披露的减持公告(公告编号:2021-051),佛山市 美尔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美尔奇”)拟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4,088,200 股,本 人确认本人通过美尔奇的上述减持计划减持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 439,800 股股份,截至 2021 年 5 月 27 日,美尔奇的上述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除上述减持情况外,在本承 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通过其他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包括直接持有和 间接持有)的情形;

4、本人确认,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存在减 持公司股份的意向或计划,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本人已作出的 相关承诺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并根据届时实际的减 持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未来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自本人减持公司股份 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承诺不通过任何方式买入公司股票及可转债;本人如违反本条承诺, 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陈环、程银春、吴建青、陈炳尧、黄淑莲

陈环、程银春、吴建青系公司独立董事,陈炳尧、黄淑莲系公司监事,上述五人就本 次可转债认购及减持相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不存在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计划或安排;

  • 2、本人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不存在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且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的 情形;

4、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不以任何方式减持 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含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亦无任何股份减持计划或安排(如 适用)。”

(三)刘一军、谭淑萍

刘一军系公司副总裁,谭淑萍系公司财务总监,上述二人就本次可转债认购及减持相 关事项,作出承诺如下:

“1、本人不存在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计划或安排;

  • 2、本人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认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本人确认,在本承诺函出具之日前六个月内,本人不存在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减 持所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4、本人确认,自本承诺函出具之日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本人存在减 持公司股份的意向或计划,本人承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本人已作出的 相关承诺减持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并根据届时实际的减 持计划按照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5、若未来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的,自本人减持公司股份 之日起六个月内,本人承诺不通过任何方式买入公司股票及可转债;本人如违反本条承诺, 由此所得的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