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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alisa Group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14,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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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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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的有关 规定,作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 们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
一、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 2020 年度业绩已满足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除 1 名 激励对象 2020 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需改善”,其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额度未能全部 行权外,其余 120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公 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行权的情形。
(2)本次行权符合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行权安排(包括行权期、行权条件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不存在向本次行权的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 计划或安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 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为 121 名激励对象办理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手续,符合行 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在第三个行权期内自主行权。
二、关于注销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及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程序合法、有效,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因 2020 年 度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合共 1.02 万份进行注销。
(以下无正文)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本页无正文,为《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签字:
杨望成 饶平根 关天鹉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