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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alisa Group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9
Apr 24,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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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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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蒙娜 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娜丽莎”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对《蒙娜丽莎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采取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复核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抽查内 部控制过程记录文件、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高管人员等沟通等方式,结合日常 的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 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蒙娜丽莎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 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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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现行的内 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董 事会出具的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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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盛培锋 吴宏兴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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