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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OPTIC CORP.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6
May 29,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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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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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茂莱光学
股票代码:688502
信息披露义务人1: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产业总部园A3幢1716室(江宁开发区)
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产业总部园A3幢1716室(江宁开发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2:范一
住所及通讯地址:南京市江宁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3:范浩
住所及通讯地址:南京市白下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询价转让)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未触发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5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2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 茂莱光学/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茂莱控股 | 指 | 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 | 指 | 范一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 | 指 | 范浩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66.29%减少至63.29% |
| 本报告书 | 指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 |
| 股 | 指 | 人民币普通股 |
注1:本报告书中,如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 企业名称 | 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产业总部园A3幢1716室(江宁开发区) |
| 法定代表人 | 范一 |
| 注册资本 | 1000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2704165559W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经营范围 | 投资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经营期限 | 1999-02-12 至无固定期限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 姓名 | 范一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320602*** |
| 住所 | 南京市江宁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拥有中国香港居留权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3
| 姓名 | 范浩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 | 320602*** |
| 住所 | 南京市白下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 拥有中国香港居留权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间接和直接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5% 的情况。
三、各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茂莱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 以上的股东。范一与范浩兄弟二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 6.82% 股份,并通过茂莱控股间接控制公司 59.47% 股份,因此,范一与范浩合计直接和间接控制公司 66.29% 股份,且范浩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非独立董事;范一担任公司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非独立董事、CEO,两人对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以及日常经营管理决策事项具有重大影响,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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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茂莱控股、范一、范浩基于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产能建设、长期战略布局及自身资金需求,通过询价转让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进行,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6年5月29日,茂莱控股、范一、范浩通过询价转让减持合计1,584,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00%,茂莱控股、范一、范浩合计持股比例由 66.29%减少至 63.29%,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触及 5%整数倍。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茂莱控股 | 合计持有股份 | 31,400,000 | 59.47% | 30,344,000 | 57.47% |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 31,400,000 | 59.47% | 30,344,000 | 57.47% | |
| 范一 | 合计持有股份 | 1,800,000 | 3.41% | 1,536,000 | 2.91% |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 1,800,000 | 3.41% | 1,536,000 | 2.91% | |
| 范浩 | 合计持有股份 | 1,800,000 | 3.41% | 1,536,000 | 2.91% |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 1,800,000 | 3.41% | 1,536,000 | 2.91% |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35,000,000 | 66.29% | 33,416,000 | 63.29% |
| 其中: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 35,000,000 | 66.29% | 33,416,000 | 63.29% |
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茂莱转债”开始转股前公司总股本52,800,000股为基础测算,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2026年5月29日“茂莱转债”转股后最新股本52,800,444股为基础测算。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范一先生担任上市公司副董事长、CEO,范浩先生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长。范一先生、范浩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见本报告书相关内容。
(二)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三)是否在其他公司任职、是否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范一先生、范浩先生均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其在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范一先生、范浩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四)最近3年是否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范一先生、范浩先生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五)上市公司是否已履行必要的批准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上市公司履行批准程序。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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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范一先生、范浩先生持股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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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茂莱光学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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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9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以供投资者查阅。
10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2(签字):范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3(签字):范浩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9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南京市江宁区 |
| 股票简称 | 茂莱光学 | 股票代码 | 688502 |
|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 | 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1注册地 | 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产业总部园A3幢1716室(江宁开发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 | 范一 | 信息披露义务人2住址 | 南京市江宁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名称 | 范浩 | 信息披露义务人3住址 | 南京市白下区***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不变,但持股比例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发行完成后)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行完成后) | 是☑ 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 ||
| 协议转让 □ | |||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 |||
| 间接方式转让 □ | |||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 |||
| 执行法院裁定 □ | |||
| 继承 □ | |||
| 赠与 □ | |||
| 其他 ☑ (询价转让)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A股) | ||
| 茂莱控股: 直接持股数量: 31,400,000股, 持股比例: 59.47%。 | |||
| 范一: 直接持股数量: 1,800,000股, 持股比例: 3.41%。 | |||
| 范浩: 直接持股数量: 1,800,000股, 持股比例: 3.41%。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5,000,000股, 合计持股比例: 66.29%。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茂莱控股:直接持股数量:30,344,000股,持股比例:57.47%。
范一:直接持股数量:1,536,000股,持股比例:2.91%。
范浩:直接持股数量:1,536,000股,持股比例:2.91%。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416,000股,合计持股比例:63.29%。 |
| --- |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6年5月29日
方式:通过询价转让减持股份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否☐ 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不适用☑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情况实施其在公司拥有权益股份变动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以下无正文,接签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盖章):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2(签字):范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3(签字):范浩
签署日期: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