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MLOPTIC CORP. —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25
Aug 29, 2025
58446_rns_2025-08-29_9506a52d-d443-45b0-aca0-db2ebbf6507e.PDF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简称:茂莱光学
公司代码:688502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picture [342 x 5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 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风险因素”。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范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健声明:保 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2,755,541.82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146,877,263.38 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 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3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截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以总股本 52,800,00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248,093 股后的股本 52,551,907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6,831,747.91 元(含税), 占 2025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86%。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 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 行 2025 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同时符合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 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 2025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并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进行 2025 年度的中期分红,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其他
□适用√不适用
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释义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38 第五节重要事项 ...................................................................................................................................... 40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2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70 第八节财务报告 ...................................................................................................................................... 71
|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 |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 其他文件 |
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
| 常用词语释义 | ||
| 公司、本公司、茂 莱光学 |
指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茂莱有限 | 指 | 南京茂莱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
| A股 | 指 |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 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
| 茂莱控股、控股股 东 |
指 | 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原名“南京茉莱工贸有限公 司”,于2003年2月26日更名为“南京茂莱光学镀膜有限公司”,于2012 年12月25日更名为“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6 日更名为“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 |
| 实际控制人 | 指 | 范一、范浩 |
| 茂莱仪器 | 指 | 茂莱(南京)仪器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 茂莱精密 | 指 | 南京茂莱精密测量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 香港茂莱 | 指 | MLOPTIC International Limited,系公司子公司 |
| 美研中心 | 指 | MLOPTIC CORP.(US),系公司子公司 |
| 泰国茂莱 | 指 | MLOptic(Thailand)Co.,Ltd.,系公司子公司 |
| 英国茂莱 | 指 | ML PHOTONIC LIMITED,系公司子公司 |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企业会计准则》 | 指 |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其他相关规定 |
| 抛光 | 指 | 利用机械、化学或电化学的作用,使工件表面粗糙度降低,以获得光亮、 平整表面的加工方法 |
| 镀膜 | 指 | 在镜片表面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沉积若干化学物质层,从而达到改变 镜片光学等性能的目的 |
| 胶合 | 指 | 采用某种光学粘结剂将两个或多个光学器件粘接在一起的工艺 |
| 棱镜 | 指 | 一种由两两相交但彼此均不平行的平面围成的透明物体,用以分光或使 光束发生色散 |
| 透镜 | 指 | 用透明物质制成的表面为球面的一部分的光学组件 |
| 非球面透镜 | 指 | 球面透镜的中心到边缘具有恒定的曲率,而非球面透镜的中心到边缘之 曲率连续发生变化 |
| 滤光片 | 指 | 用来选择所需特殊波长的光学器件,可通过在玻璃或塑料件上镀制多层 干涉薄膜实现 |
| 干涉仪 | 指 | 一类实验技术的总称,关键在于利用波的叠加性来获取波的相位信息, 从而获得实验所需的物理量 |
| 车载镜头 | 指 | 安装在汽车上,通过镜头记录并实现实时视频的功能为驾车安全性、交 通事故处理等方面提供支持的元器件 |
| 光圈 | 指 | 用于控制光线透过镜头,进入机身内感光面光亮的装置,位于镜头内部, 用F 值表示。F 值越大,光圈越小,进光量越少,画面则越暗 |
| ADAS | 指 | 高级驾驶辅助系统,利用安装在车上的传感器,在汽车行驶过程中随时 来感应周围的环境,收集数据,进行静态、动态物体的辨识、侦测与追 踪,并结合导航仪地图数据,进行系统的运算与分析,从而预先让驾驶 者察觉到可能发生的危险,有效增加汽车驾驶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
| AR | 指 | 增强现实技术(Augmented Reality,简称AR),增强现实技术是一种 将虚拟信息与真实世界巧妙融合的技术,广泛运用了多媒体、三维建模、 实时跟踪及注册、智能交互、传感等多种技术手段,将计算机生成的文 字、图像、三维模型、音乐、视频等虚拟信息模拟仿真后,应用到真实 |
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世界中,两种信息互为补充,从而实现对真实世界的增强 | ||
|---|---|---|
| VR | 指 | 虚拟现实技术(Virtual Reality,简称VR),是一种可以创建和体验虚 拟世界的计算机仿真系统,它利用计算机生成一种模拟环境,是一种多 源信息融合的、交互式的三维动态视景和实体行为的系统仿真使用户沉 浸到该环境中 |
| nm | 指 | 纳米,长度计量单位,为1 米的十亿分之一长 |
注:本报告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数据汇总数存在尾差情况,系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一、公司基本情况 |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茂莱光学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MLOPTIC Corp.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LOPTI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范一 |
| 公司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注册地址于2015年9月28日由“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铺岗街 398号1幢(江宁开发区)”变更为“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
| 公司办公地址 |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1102 |
| 公司网址 | http://www.mloptic.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
|---|---|---|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鲍洱 | 施津煜 |
| 联系地址 |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
| 电话 | 025-52728150 | 025-52728150 |
| 传真 | 025-52728150 | 025-52728150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经济参考报http://jjckb.xinhuanet.com/ |
|---|---|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投资部办公室 |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不适用 |
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四、公司股票 / 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茂莱光学 | 688502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 (一) 主要会计数据 | (一) 主要会计数据 | (一) 主要会计数据 | (一) 主要会计数据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 | 318,951,190.62 | 241,153,328.78 | 32.26 |
| 利润总额 | 35,973,496.32 | 15,665,318.26 | 129.6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2,755,541.82 | 15,571,459.05 | 110.3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29,203,723.02 | 11,390,058.14 | 156.4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25,068.63 | -45,729,249.43 | 不适用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 年度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199,776,552.56 | 1,171,731,638.54 | 2.39 |
| 总资产 | 1,551,956,705.59 | 1,460,566,903.73 | 6.26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 |||
|---|---|---|---|
|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233 | 0.2949 | 111.36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233 | 0.2949 | 111.3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5557 | 0.2157 | 157.6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75 | 1.30 | 增加1.45个百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2.45 | 0.95 | 增加1.50个百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3.06 | 13.86 | 减少0.80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
√适用□不适用
-
1、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加 32.26%,主要得益于半导体领域、AR/VR 检测领域及生命 科学领域收入的增长。
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110.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加 156.40%,主要受产品结构变化影响,公司毛利有所提升,同时, 公司营业收入增速超过费用增速,由此带来的规模效应相应提升了公司整体利润水平。
3、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2.51 万元,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增长,销售商品 收到的货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基本每股收益 0.62 元/股,同比增长 111.3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股收益 0.56 元/股,同比增长 157.63%,主要系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增长所致。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7,691.9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 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953,500.0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 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065,517.4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 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 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45,009.36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44,497.31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 3,551,818.8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 政府补助 | 716,581.05 | 该补助与本集团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 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且在该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对 本集团损益产生持续影响 |
存在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可选择披露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适用√不适用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精密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和光学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精密光学产 品是信息采集和传递的重要工具,利用光学原理将现实物体的可视化光谱特征数字化、信息化, 将现实世界的物理信息转化为数字信息,是信息化世界的“窗口”。公司的精密光学产品亦是多 个前沿科技应用领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半导体、生命科学、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国家重大战 略项目及前瞻性技术实施提供重要支撑。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仪器仪表制造业”(行业代码 C40)分类下的“电子测量仪器制 造”,行业代码为 C4028。
1 、精密光学行业概览
根据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报告,光学产业链较长且涉及行业范围广泛。光学的上游主要 为光学原材料制造,参与者主要为生产光学玻璃的材料企业。光学材料产业是整个光学产业的基 础组成部分,已处于市场成熟阶段;中游为光学元件及其组件,是将光学玻璃通过加工、镀膜等 工艺,生产成光学元件及镜头等产品的环节,可分为传统光学元件及组件、精密光学元件及组件; 下游行业则主要包括消费电子、仪器仪表、半导体制造、车载镜头、激光器、光通信等行业,是 光学元件的最终应用领域。
全球工业级精密光学市场正经历快速增长,其发展动力来自半导体、生命科学、自动驾驶等 核心领域的技术突破,以及量子光学等新兴应用的拓展。随着光电子技术不断发展,科研成果正
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加速转化为实际应用。随着我国在材料和设备国产化上的突破,配合政策支持、技术创新和产业 链协同,中国精密光学行业有望实现持续稳健增长。
2 、精密光学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发展情况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精密光学逐渐向高精度发展,其应用范围也正变得日益广泛。传 统光学主要应用于传统照相机、望远镜、显微镜等传统光学产品;消费级精密光学作为智能手机、 安防监控摄像机、车载摄像机等产品的核心部件,成为影响终端产品应用效果的重要因素;而工 业级精密光学则主要应用于半导体、生命科学、AR/VR 检测、激光雷达、工业测量、航空航天等 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领域,行业空间得到不断释放。
( 1 )半导体领域
由人工智能驱动的芯片创新需求正持续推动产能扩张和先进制程生产。SEMI 在《年中总半 导体设备预测报告》(Mid-Year Total Semiconductor Equipment Forecast – OEM Perspective)中指 出,2025 年全球原始设备制造商(OEM)的半导体制造设备总销售额预计将创下 1255 亿美元的 新纪录,同比增长 7.4%。在先进逻辑、存储器及技术迁移的持续推动下,2026 年设备销售额有 望进一步攀升至 1381 亿美元,实现连续三年增长。先进制程在人工智能、高端计算等领域的广泛 应用,以及成熟制程在汽车电子、物联网等市场的持续渗透,都在为半导体行业注入强大的增长 动力。
半导体产业主要分为 Integrated Circuit(IC)设计、晶圆制造与封装及测试。其中 IC 设计包 含逻辑设计、电路设计以及图形设计。晶圆制造涉及拉晶、切割、刻蚀、离子注入、镀膜等程序。 封装及测试包含电路制造、芯片封装和测试三个环节。
在半导体 IC 设计、制造、封装的多个环节中都需要进行多次的检验、测试,以确保产品的质 量,从而使产品满足需求。根据检测设备的功能,半导体检测可以分为前道检测和后道检测两大 类。其中前道检测主要应用于晶圆制造环节,后道检测主要应用于封装及测试环节。
由于晶圆制造工艺环节复杂,所需要的检测设备种类较多,因此是所有半导体检测赛道中壁 垒最高的环节之一。晶圆检测和量测的算法专业性很强,检测和量测设备对于检测速度和精度要 求非常高,设备从研发到产业化的周期较长。前道量检测包含膜厚量测设备、Optical Critical Dimension(OCD)关键尺寸量测、Critical Dimension Scanning Electron Microscope(CD-SEM)关 键尺寸量测、光刻校准量测、图形缺陷检测设备等多种前道量检测设备。目前在半导体前道检测 设备领域,以美国科磊半导体为代表的国际巨头占据了全球量测检测设备大部分的市场。在政府 引导和下游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国产设备企业投入到半导体量检测领域。国内前 道量检测市场在政策扶持、市场需求与技术突破的三重驱动下,正经历从“设备修复” 到“自 主研发” 的跨越式发展。
后道检测主要聚焦于检测该批次的质量,以确保合格的产品进入封装环节。工业级精密光学 设备在后道检测中通常用于芯片封装的缺陷检测。后道检测有助于协助企业改进设计、生产、封
1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测工艺,以提高良率及产品质量。后道检测贯穿于半导体制造始末,可以有效降低半导体制造成 本。
半导体设备销售额(按细分市场划分)方面,报告显示,在 2024 年创下 1043 亿美元销售额 纪录后,晶圆厂设备(WFE)领域(包括晶圆加工、晶圆厂设施和掩膜/掩模版设备)预计将在 2025 年增长 6.2%,达到 1108 亿美元。这一数据较 SEMI 2024 年底预测的 1076 亿美元有所上调, 主要受代工厂和存储器应用设备销售增加的推动。受设备架构复杂性显著提升,以及人工智能和 高带宽存储器(HBM)半导体对高性能的强劲需求影响,测试设备销售额和封装设备销售额 2025 年预计进一步增长。
由于全球供应链的紧张和国际贸易摩擦,国内半导体行业越来越意识到半导体设备国产化的 重要性,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更加紧密。凭借区位、定制化服务以及供应稳定性等优势,未 来国内半导体设备厂商的市场份额将有望大幅提升。
( 2 )生命科学领域
在生命科学应用领域,公司的精密光学产品主要用于基因测序仪、口内扫描仪等仪器设备中。 基因测序仪,是测定 DNA 片段的碱基顺序、种类和定量的仪器。根据灼识咨询的数据显示, 2017 年至 2032 年,全球基因测序技术在科研应用场景的市场规模从 17.4 亿美元预计增至 35.06 亿美元,2025 年至 2027 年复合年增长率约为 3.7%,2027 年至 2032 年复合年增长率约为 9.3%。 受益于个性化医疗的普及、技术进步以及政府支持等因素,北美在 2023 年占据了最大的市场份额, 这一趋势预计在未来几年仍将持续。亚太地区预计在预测期间将以最快的增长速度领先,这主要 得益于几个关键因素: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医疗保健支出的持续增长,以及公众对基因检测重要 性认识的显著提高。
随着技术进步、个性化医疗需求的增加以及消费者意识的提高和需求的增加,全球基因测序 仪市场进一步增长。我国基因测序产业受益于支持政策集中出台、公共卫生防控意识升级、国民 卫生支出的持续增加,市场有较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公司主要为基因测序仪提供高通量荧光显 微成像系统,光学系统作为信息收集和传输通道,是高通量荧光显微成像的重要环节,公司的光 学系统在大幅度提升显微成像宽阔度的同时,成像效果更为清晰且自动对焦速度快,对提高基因 测序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口内扫描仪也称电子印模扫描仪,应用小型探入式光学扫描头,直接在患者口腔内获取牙齿、 牙龈、黏膜等软硬组织表面三维形貌及彩色纹理信息。根据 Global Market Insights Inc.报告显示, 2023 年全球口内扫描仪市场的估值约为 6.36 亿美元,预计到 2032 年将达到 11.9 亿美元,年复合 增长率(CAGR)约为 7.2%。预计到 2028 年,市场规模将达到 10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11.0%。 公司主要为口内扫描仪提供光学器件及组件,其精度高低直接决定着扫描图像的质量,是口内扫 描仪中的关键部件。口内扫描仪在医院和诊所中的应用广泛,可用于各种牙科治疗和诊断,提高 了工作效率和治疗效果。而工业级精密光学产品作为提供可视化、检测以及分析等功能载体的重 要工具,在生命科学应用领域的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大。
1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3 ) AR/VR 检测领域
数字中国建设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AR 产业在“十四五”规划中被列为数字经 济重点产业,在推进产业虚实融合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自 AR 技术诞生以来,历经技术萌 芽期、期望膨胀期和低谷期,5G、疫情、数字孪生、元宇宙、人工智能等诸多因素叠加使得 AR 产业逐渐复苏走向高速增长期,市场规模稳步提升,细分行业渗透率持续提高。
根据 P&S Market Research 数据显示:2023 年全球 AR 和 VR 市场规模约为 476 亿美元,预计 到 2030 年将增长至 2104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 23.7%。AR 技术广泛应用于多个领 域,如游戏、教育、医疗保健和汽车。目前,该领域主要市场参与者包括 Google、Microsoft、Sony、 Meta(Facebook)、Samsung 和 HTC 等公司。随着技术进步和市场需求的增加,增强现实(AR) 和虚拟现实(VR)市场在 2024 年持续增长。AR/VR 旺盛的市场需求将带动对 AR/VR 检测设备 的需求,为相关领域的工业级精密光学产品孕育广阔的市场空间。
在 AR/VR 检测应用领域,公司的 AR/VR 光学测试模组及光学检测设备产品主要用于对 AR/VR 可穿戴设备产品进行光学参数及性能测试。广义的虚拟现实技术包括虚拟现实技术(VR)、 增强现实技术(AR)、混合现实技术(MR)。虚拟现实的近眼显示设备缺陷对用户的体验有重 大影响,可能会降低可视化效果和设备可操作性,影响用户体验,并导致眼睛疲劳。因此,显示 设备的光学检测对于产品质量控制而言至关重要。检测设备需要采用独特的光学设计,在头戴式 显示设备所需的距离下复制、模拟近似于人眼尺寸、位置和视野的光圈特征。
( 4 )无人驾驶领域
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是推动实现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和 融合载体。在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共享化的背景下,无人驾驶成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竞争 的焦点。无人驾驶车辆靠一些外在传感器来识别环境,目前常用的环境感知传感器包括激光雷达 (LiDAR)、毫米波雷达、超声波雷达以及摄像头等。根据 Mordor Intelligence 发布的报告显示, 全球无人驾驶领域的激光雷达市场规模预计从 2022 年的 3.17 亿美元增长到 2028 年的 44.77 亿美 元,年复合增长率(CAGR)为 55%;在高级辅助驾驶(ADAS)市场,预计到 2025 年全球激光 雷达市场规模将达到 46.1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83.7%。
激光雷达是通过激光测距技术探测环境信息的主动传感器的统称。光学系统设计的质量直接 影响激光雷达系统的整机性能。从光学角度,激光雷达系统面临的主要挑战与信噪比有关:明亮 的光线会增加噪音;雨、雾、雪等不利条件会导致信号减弱。上述因素都会导致激光雷达系统信 噪比降低,影响系统可接受的分辨率以及探测并识别物体的距离。因此,打造最佳信噪比的高性 能光学组件是重中之重。近年来,中国无人驾驶领域发展非常迅速。中国拥有覆盖全产业链的经 济结构和丰富的无人驾驶应用场景,政府积极提供政策和基础设施支持,国家、科研院所也大力 培养相应人才。大量资金涌向无人驾驶行业,为中国无人驾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优势。当 前,中国无人驾驶汽车行业正迎来前所未有的政策东风与发展机遇。中国政府近年来持续出台系 列政策,强力推动行业发展。2024 年 1 月,工信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
1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车路云一体化”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旨在加速“车路云一体化”系统架构设计、多场景应用探 索及产业化进程。
(二) 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作为精密光学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精密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和光学系统的研发、 设计、制造及销售。凭借垂直整合能力,为客户提供“光、机、电、算”一体化的解决方案。目 前公司已形成覆盖紫外到红外谱段的光学设计能力,高精度光学器件制造能力,光学镜头及系统 的多变量主动装调能力,以及光学系统的垂直集成能力。
公司始终专注于精密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和光学系统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通过持续 不断的技术研发创新,本土及国际市场的开拓,精益运营管理创新和国际化人才团队建设,不断 提高精密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及光学系统设计、研发、制造及服务水平,为科技应用领域客户提 供高精度、高复杂度、高附加值的核心光学器件及解决方案,助力半导体装备跨越发展,赋能生 命科学领域设备升级换代,为 AR/VR 检测、无人驾驶、生物识别、航空航天提供强有力的光学技 术支撑。主要产品覆盖六大细分应用场景,包括半导体、生命科学、航空航天、无人驾驶、生物 识别、AR/VR 检测。
(三)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精密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和光学系统。精密光学器件是对光学材料进行冷 加工、抛光、镀膜、胶合等工序后得到的单个器件;光学镜头是以光学器件为基础,根据预设功 能进行装配、测量、包装等工序生产而成的光学组件;公司的光学系统产品分为光学模组和光学 检测设备,光学模组是多个独立光学镜头与器件、机械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混合组装,光学检测设 备在硬件模组的基础上进一步集成了算法开发、软件架构及代码编写。
1.精密光学器件
公司的精密光学器件主要包括透镜、平片和棱镜三类,具有高面型、高光洁度、高精度镀膜 等特点。透镜包括球面透镜、非球面透镜、柱面镜、胶合透镜等。平片是指平面光学器件,由两 个几乎平行的面组成光学面,包括多光谱滤光片、荧光滤光片、反射镜、相位延迟窗口等,广泛 运用于航空航天、生物医疗等光学系统中。棱镜是一种由两两相交但彼此均不平行的平面围成的 光学器件,用以分光或使光束发生色散,主要包括胶合棱镜、异形棱镜等。公司研发设计和制造 的精密光学器件广泛应用于半导体、航空航天等国家重大战略发展领域。
2.精密光学镜头
公司的光学镜头主要包括显微物镜系列、机器视觉镜头、成像镜头和监测镜头,具有超高精 度、高分辨率、成像质量优质的技术特点,可应用于半导体检测设备、基因测序显微设备和 3D 扫描、光电传感、航天监测及激光雷达等领域。
3.光学系统
公司的光学系统主要包括激光干涉系统、明场显微系统、高功率 DUV 激光扩束整形系统、 荧光显微系统、体视显微系统、3D 扫描模组、生物识别光学模组、AR/VR 光学测量模组及检测
1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设备。随着技术的不断积累和发展,公司提供的产品集成度日趋复杂,光学系统的运动切换、自 动对焦、扫描拼接等功能也逐步纳入产品范围;同时对共聚焦显微系统、干涉显微系统、偏振膜 厚测量光学模组开展了预研工作。激光干涉系统、明场显微系统、高功率 DUV 激光扩束整形系 统主要用于半导体量检测设备中的晶圆三维形貌量测、封装缺陷 2D/3D 检测、晶圆缺陷检测等关 键质量控制装备;荧光显微、体式显微、3D 扫描模组广泛应用于基因检测、病理检验、眼科手术、 齿科检查/建模等医疗仪器和设备中;生物识别光学模组主要应用于海关以及大型企业身份认证等 场景;AR/VR 光学测试模组及光学检测设备可用于 AR/VR 近眼显示器的测量,适用于头戴式增 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和虚拟现实(VR)的性能测量。
公司为终端客户提供光学、机械、电子、算法一体化的解决方案,从产品设计、工艺设计、 工序质量控制、工装设计、样品交付到批量生产,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向全球领先的高科技企业及关键技术领域的科研院所销售精密光学器件、光学 镜头和光学系统实现收入。公司在光学方案设计、制造工艺及装调检测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在客户项目前期研发阶段即可介入并提供技术协助从而获得订单,根据客户应用场景和需求进行 研发、生产并交付。
区别于以生产、销售标准化产品为主的模式,公司根据客户差异化的需求,定制化开发光学 产品,在研发实力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的同时,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和客户之间的紧密 合作,实现了相辅相成的业务关系。
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分为供应商开发管理及执行采购两个模块,并就相关采购流程制定了《供应商 管理程序》《采购管理程序》等制度,严格规范采购各个环节的执行和管理。具体如下:
- (1)供应商开发管理
公司设有严格的合格供应商开发、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和制度,并建有合格供应商名录。 针对初次合作的供应商,公司综合考察供应商的经营资格、资质证书、研发和设计能力、质量管 控能力及生产能力等,并由供应商向公司提供样件,经质量部及技术部相关物料工程师对供应商 及样件进行审核。通过样品审核和新供应商导入审核后,供应商转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为保证采 购质量,公司定期对现有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对不符合标准的供应商采取停供、 限期整改等措施。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保证所需材料的质量及供货 及时性和稳定性。
(2)执行采购
公司以内部采购管理制度为基础,根据在手销售订单及销售预测情况,综合考虑各类产品的 生产周期、供货周期制定排产计划,并结合生产计划、材料库存结余情况及不同原材料的采购周
1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期制定采购计划,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同时,采购部门亦会参考当年的市场预测情况和计划 部门协商,提前进行适度预投备料,确保产品及时生产交货。
3、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以定制化为主,在“以销定产”的原则上,结合对于市场、客户情况的预判等综合 考量后制定生产方案。公司主要通过对接客户的管理系统或由客户下发正式订单,获得客户需求 数据,综合考虑市场因素、预计价格、项目进度等做相应排产安排。对于需求较大或是较为关键 的产品,公司会考虑相应产品的临时需求,以设定标准安全库存及保留一定的产能富余的方式, 满足客户的需求波动,确保供货的连续性以及应对客户的应急需求。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采取直销模式,由公司销售部负责跟踪现有客户的产品需求,主要通过与客户直接 进行商务洽谈的方式获取销售订单。由于客户需求较为多样化,产品需个性化定制、精度要求高, 在项目前期需要配备专业团队与客户就产品设计方案进行充分、深入沟通并开展相关技术研发工 作,确保方案的可实现性,从而形成产品最终的设计方案并组织生产、销售工作。同时,公司通 过积极参加各类全国性及全球性光学行业展会、光学行业协会,推广公司产品优势和技术实力, 树立专业、国际化的企业形象,并及时向研发部门反馈新的技术或产品需求,助力获取新客户订 单。公司通过多年的海外市场拓展,客户群体涉及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与北美、欧洲、中 东及其他亚洲地区的客户建立了稳定良好的业务关系。
5、定制化的研发模式
公司通过多年的积累,在国内外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积累了一批长期合作、稳定 优质的客户群体,深度绑定彼此的合作关系。公司一般在客户提出产品概念的阶段就开始介入, 提供技术协助,与客户密切沟通,从而清晰地了解客户产品需求,并能够在各个阶段快速提供光 学方面的意见,同时可根据客户差异化的需求开发定制化的光学产品,该种模式既保证了项目的 成功率,也大大增强了客户粘性。
(五)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光学行业二十余载,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制造工艺,并通过不断引进全球高端光 学制造、检测设备,保证公司产品可实现较优的技术性能,满足客户的定制化、差异化的产品需 求。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注重自主创新,并不断结合客户需求和行业趋势提升科研能力,核心 技术涉及核心设备、关键工艺、精密和复杂系统的设计、生产和装调检测等多个环节,目前已形 成包括 3D 数字化光学模块设计与制造技术、高通量集成电路测试设备光学技术、高分辨率荧光 显微系统技术、人眼仿生光学系统技术、星载航天光学设计与制造技术、光刻机曝光物镜超精密 光学元件加工技术在内的九大关键核心技术,且均已成功实现产业化。公司的精密光学产品亦是 多个前沿科技应用领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半导体、生命科学等领域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及 前瞻性技术实施提供重要支撑。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公司将继续发挥其 在精密光学领域的优势,为更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1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新增重要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5 年半年度,公司始终聚焦于主营业务,持续强化市场开拓,深化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 加大研发投入,引入国际化经营管理和研发技术人才,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2025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31,895.12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32.26%;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275.5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10.3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 利润为 2,920.37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 156.40%。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155,195.67 万元, 较报告期初增加 6.26%;2025 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 0.6233 元,同比增加 111. 36%。公司收入 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半导体领域、AR/VR 检测领域及生命科学领域收入的增长。
本报告期,半导体领域收入占比为 60.95%,生命科学领域收入占比为 19.03%,AR/VR 检测 领域收入占比为 6.50%,无人驾驶领域收入占比为 4.02%,生物识别领域收入占比为 1.86%,航空 航天领域收入占比为 0.91%,其他占比为 6.73%。
2025 年半年度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1、聚焦主营业务,深耕重点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聚焦于主营业务,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环境下,不断优化运营管理模 式和产品结构,重点推进半导体领域、生命科学领域、AR/VR 检测领域等新兴应用领域技术升级 和产品开发。
半导体领域,随着公司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工艺稳定性以及市场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不断 提升,公司业务量持续提升,该领域业务收入增长趋势明显。2025 年上半年,公司半导体领域收 入较去年同期增长 64.65%。部分半导体产品已成功跨越研发样品阶段,迈入批量生产阶段。随着 客户下游市场反馈良好以及公司生产工艺的优化,公司和部分客户之间的合作规模显著提升,并 成功介入其新产品的研发生产线中。海外市场对公司半导体产品的需求持续旺盛;而国内市场, 受国产替代浪潮的推动,下游客户对公司半导体产品的需求也在不断攀升。公司深度参与到国内 半导体产业升级进程中,为国内半导体产业的自主化发展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生命科学领域,公司 2025 年上半年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了 26.12%。随着海外子公司业 务的持续拓展与布局深化,公司在生命科学领域的产品种类愈加丰富。公司一直在探索生命科学 领域更多的应用可能,上半年,公司积极和新客户沟通送样,待相关样品完成认证后,公司与新 客户的合作将从初步对接转向深度合作,为后续业务发展注入新动能。
AR/VR 检测领域,公司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 74.95%,主要系随着客户需求从研发阶段 逐步向小批量生产阶段发展,产品需求量显著提升。公司积极配合下游客户业务需求,上半年交 付效率较去年同期提升明显。公司在 AR/VR 检测领域持续聚焦高效率检测、高光学性能、多功能、
1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自动化等,以匹配行业需求。经过不断研发及行业经验积累,公司已成功切入新客户部分生产产 线,助力客户实现 AR 眼镜光学功能模块检测。
2、深化行业布局,强化市场开拓
报告期内,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坚守“诚信积极合作精进”的价值观,把“谦逊为本,客户 至上”作为服务客户的宗旨、把技术升级作为研发工作的重心,积极响应客户需求。
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始终保持积极姿态,通过参加各类展会来加强海内外市场的营销推广。 不仅显著提升了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还为公司赢得了广泛的行业关注,为公司带来了新的合作 机会。2025 年上半年,公司市场部精准布局全球重点行业展会,参与了 SPIE 国际光学工程学会 年会、日本 OPIE 光电展、国际显示技术大会(Display Week)及慕尼黑国际应用激光及光电技术 展(LASER World of PHOTONICS)等国际展会。通过展会平台,公司与全球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及科研机构进行了业务交流,拓展了北美、亚洲及欧洲市场的合作机会,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光 学领域的品牌影响力。
3、加大研发投入,持续科技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的理念,提高研发竞争优 势,不断打造企业发展的研发新动能新优势。依托海内外团队的协同攻坚,公司在高精度非球面 研制领域实现重大技术突破,为向更高 NA 值、更优分辨率的光学系统研发方向迈进奠定了关键 基础。依托于长期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公司上半年成功开发了光学系统高精度波前像差畸变 检测技术,有效提高波前检测精度和畸变检测精度,进一步强化了批量交付能力。随着公司产品 精度纵深发展,为更好赋能下游客户,公司积极引入国际化研发及经营管理人才,吸收前沿国际 化的研发理念,持续夯实技术创新根基。
公司密切关注行业技术发展动态,持续聚焦技术创新,2025 年上半年研发投入达 4,165.39 万 元,同比增长 24.58%,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13.06%。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 3 项,实用 新型专利 3 项,获得发明专利 6 项(其中包含 1 项境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7 项。截至报 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得发明专利 82 项,实用新型专利 125 项,外观设计专利 1 项,软件著作权 8 项。公司专注于推动精密光学行业的技术发展,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管理优化,2024 年凭借“高 精度光学检测器件及系统”获得了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荣誉。
4、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依照公 司内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确保资金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 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范,以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政策。
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和“高端精密光学产 品研发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将上述两个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应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5、建设企业文化,赋能人才发展
1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持续深化企业文化建设,以“合作 | 忠诚 | 坚韧 | 运动”的核心价值观为引领,通过 系列文化活动与人才培育举措,强化全员文化认同,构建“文化赋能 + 人才成长”的发展生态。
人才发展领域,公司将文化理念贯穿人才培育全流程,构建多维度发展体系。在专业人才成 长方面,启动工程师评审项目。以技术研发平台为依托,紧扣公司战略与业务需求,分工程师、 项目管理、质量管理三大序列设置从助理工程师开始的逐级晋升通道,既满足公司对专业技术人 员综合能力的要求,也为其提供了清晰的职业晋升路径,通过荣誉激励激发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
在管理人才培育上,分层推进领导力培训。针对高管及核心管理人员,开展团队效能跃迁培 训,聚焦高绩效团队打造;选派多位中层核心人员参与 MDP 系列课程,助力其挖掘领导潜能、 构建全局观,为企业竞争优势培育储备力量。
薪酬福利与激励机制方面,公司同步优化绩效管理制度,建立个人绩效与企业发展紧密挂钩 的考核体系,同时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激励方案,规范各事业部长短期业绩激励政策,通过价值共 享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结合清晰的职业发展通道,形成“能力提升有路径、价值创造有回报” 的 良性循环,推动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6、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综合外部环境和公司自身情况,进一步 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 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此外,公司也会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充分行使权利、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7、规范信息披露,防范内幕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公司通过上交所 E 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投资者来电、电子邮件等渠道加 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更好的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管理规 范性。
为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 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针对定期报告、回购股份、再融资等 重大事项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明确内幕信息范围。公司会定期对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合法合规培训,帮助董监高更好的履职。同时公司也会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送提 醒短信,避免在敏感期出现短线交易,严格防范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也没有因《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或涉嫌内 幕交易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及行政处罚的情形。
1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 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
√适用□不适用
1 、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高度定制化的服务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精密光学产品,通常在客户提出产品概念的阶段就开始介入, 与客户密切沟通以清晰地了解客户产品需求,并提供技术协助,在客户产品开发的各阶段提供光 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了相辅相成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深耕光学领域二十余年,凭借较强 的研发制造能力、优异的产品质量、先进的服务理念,积累了一批长期合作、稳定优质的客户群 体。
公司凭借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和为其提供深度定制化的产品,与客户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 系,极大增强了客户粘性。
2 、拥有精密光学设计和光机电算一体化的光学综合解决方案能力
公司能够满足客户从方案设计、测试验证设计到调试设计等一体化的服务需求,可将光学成 像系统、激光或 LED 照明光源模块、运动控制、数字相机器件进行系统组合,实现主动照明、自 动对焦取像、控制扫描、数字存储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光机电算光学系统模块。
3 、具有研发优势,为国家新兴战略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公司在长期发展中一直重视研发能力的提升,始终把技术创新作为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 要举措,能够与全球领先的高科技企业及关键技术领域的科研院所合作并同步参与光学产品的前 期研发。同时为推动国内光学事业的发展,支持高校建立全方位的人才培养,公司和南京航空航 - ” 天大学组建了“茂莱 南航智能光学测试和成像技术联合实验室 ,达成科研合作关系,共同推动 光学技术赋能智能测试和成像领域进步。
2023 年,公司获得了“2023 年度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23 年南京市创新产品应 用示范推荐目录”的荣誉称号。2024 年,公司还被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授予“2024 年度国家 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资质,这是对公司技术创新实力、研发能力及人才培养的肯定,有利于 公司持续吸纳、集聚高端技术人才,为公司的人才梯队建设和技术创新升级创造条件,促进公司 可持续发展。
公司在光学行业深耕多年,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在内的专业团队对光学加工工艺具有独到的理 解,积累了丰富的技术诀窍,目前公司已掌握了精密光学镀膜技术、高面形超光滑抛光技术、高 精度光学胶合技术、光学镜头及系统设计技术、低应力高精度装配技术五大核心技术。
1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 、全球化布局、完善的营销服务及运营管理体系,支撑持续增长
茂莱光学总部位于南京,主要从事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光学系统的设计、研发和制造。同 时公司积极在海外布局,在泰国成立了生产基地,主要从事光学元器件的加工,光学镜头及模组 的装配和测试;在美国成立了研发中心,为美国及欧洲客户提供光学校准技术服务、技术问题诊 断等;在英国设立了子公司,专注于先进制造产业。公司积极进行全球化布局,有利于更好地服 务海内外客户,更加灵活地应对宏观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化。公司的 销售网络覆盖欧洲、北美、中东等国家和地区,以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营销服务体系支撑企业 持续增长。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三)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较早专注于精密光学行业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直高度重视研发,不断强化技 术创新与产品创新,并结合客户需求和行业趋势提升科研能力,扩展产品的深度和广度。公司已 掌握了抛光技术、镀膜技术、胶合技术、光学镜头及系统设计技术、低应力装配技术等较为精密 的光学制造技术,在复杂仪器系统设计及仿真、高端镜头优化设计及模拟分析、自动控制及信号 采集系统设计及快速实施、图像形态学/融合/超分辨/频率域处理等图像算法诸多方面持续积累, 不断优化和改进工艺流程,实现产品从原理设计、小批量试制到量产的有效转换。
按照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工序,公司主要拥有精密光学镀膜、高面形超光滑抛光、高精度光学 胶合、光学镜头及系统设计、低应力高精度装配五个方面的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 序 号 |
核心技术 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在主营业务及 产品中的应用 |
|---|---|---|---|---|
| 1 | 精密光学 镀膜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项技术覆盖深紫外、可见光、近红外及中远红 外全系列谱段,主要体现在大口径反射镜镀膜、 紫外强激光镀膜及滤光片镀膜: 1、镀制的大口径反射镜具有口径大、反射率高、 镀膜前后面形变化小等特点:可镀制的航天反射 镜口径约为国内企业同类反射镜口径的2倍;可 实现可见及近红外波段最小反射率大于95%, 平均反射率大于98%;可保证镀膜前后大口径 反射镜面形变化尽可能小; 2、镀制的紫外强激光薄膜表面光洁度可达10/5 等级,镀膜透过率>99.8%@365nm,365nm波 段激光损伤阈值可达到100W/cm^2,此外公司 具有深紫外波段266nm增透、高反、分光等镀 膜、胶合及相应测量能力,248nm低吸收增透 膜和高反膜镀膜能力、193nm增透和高反强激 光膜的镀膜及相应的测试表征能力; 3、滤光片镀膜技术主要体现在多光谱滤光片和 |
广泛应用于半 导体光学透镜、 窄带多光谱滤 光片、荧光滤光 片、各类型光学 镜头、系统光学 器件 |
2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荧光滤光片两个方面:可实现多光谱滤光片5 谱段镀膜,结构上谱段最窄可至0.6mm,光谱 上带宽最小可至25nm,可实现透过率>95%、 陡度<10nm、带外截止OD>4;荧光滤光片镀 膜可实现窄带双峰滤光片镀膜,带宽最窄10nm, 可实现绝对透过率>95%、截止深度OD>6 |
||||
|---|---|---|---|---|
| 2 | 高面形超 光滑抛光 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项技术可实现亚纳米级别的表面粗糙度及较 高的面形精度,主要体现在高面形大口径透镜超 光滑抛光及相位延迟片抛光两个方面: 1、高面形大口径透镜超光滑抛光的表面粗糙度 可达到Ra<0.2nm,表面面形优于PV15nm,表 面光洁度可达到10/5等级,且可用于CaF2等紫 外软材料抛光; 2、相位延迟片抛光可实现±λ/300的相位延迟精 度,面形PV小于0.1λ,表面光洁度可达到10/5; 具备消色差相位延迟片设计和加工能力 |
广泛应用于半 导体光学透镜、 光线折返异形 棱镜、相位延迟 片、各类型光学 镜头、系统光学 器件 |
| 3 | 高精度光 学胶合技 术 |
自主研发 | 该项技术可实现多达20多个光学子件的胶合, 多光束两两光线偏离≤10″,综合波前畸变小于 λ/8,且具有光胶胶合、深化胶合的能力,可满 足紫外、强激光等特殊应用场景的需求 |
广泛应用于高 精度干涉组合 棱镜、显微物镜 |
| 4 | 光学镜头 及系统设 计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项技术可工程实现设计出满足特定性能指标 (如分辨率、像差控制、机械特性等)的光学镜 头和系统,可实现对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光机 结构、运动控制、算法软件的集成设计和仿真分 析,为客户定制精密光学仪器设备。主要体现在 精密物镜设计和复杂光学系统设计:1、精密物 镜设计需结合精密光学制造和装调技术,设计波 长涵盖紫外、可见和红外光,分辨率接近衍射极 限,具有大数值孔径和大视场的特点;2、复杂 光学系统设计需结合系统的测量应用,进行总体 方案设计和性能指标拆解,测试方案设计和验证 分析。 |
主要应用于半 导体检测和测 量设备、光刻系 统、工业扫描测 量仪器、生物识 别设备、生化荧 光检测仪器、生 物显微系统、体 视显微系统等 |
| 5 | 低应力高 精度装配 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项技术利用金属的弹性特性,将结构件进行特 殊的割槽加工,使其具备弹性夹持力,该夹持力 足以抵抗冲击、振动及温度变化;可在产生最小 夹持的前提下固定光学件,通过预估胶水的变形 量,来预先控制透镜在镜座里的位置,待胶水固 化后再去除位置支持零件,以避免过多胶水的固 化收缩改变透镜形貌;弹性镜座的使用,保证了 最少的胶水使用量,且能够隔绝镜筒及相邻镜座 的振动传导,保证了关键器件的稳定性;该项技 术可实现偏振消光比达到1:1000;同时公司为 精密装调配置了干涉测量、自准直测量、CGH 测量、光外差测量、MTF测量等多种测量手段, 装调范围可达直径500mm,偏心测量精度 200nm,透镜半径测量精度100nm,综合波前测 量精度<3nm。 |
该技术主要为 近紫外、紫外光 学系统、偏振光 学系统,或大口 径光学镜头等 对透镜局部应 力非常敏感或 重力影响较大 的系统装调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2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 度 |
产品名称 |
|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 单项冠军示范企业 | 2024 年 | 高精度光学检测器件及系统 |
|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年 | 高精度光学检测器件及系统 |
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型专利 3 项,获得发明专利 6 项(其中包含 1 项境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 7 项。累计获得发明专利 82 项,实用新型专利 125 项,外观设 计专利 1 项,软件著作权 8 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期新增 |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累计数量 |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3 | 6 | 127 | 82 |
| 实用新型专利 | 3 | 7 | 137 | 125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 | 1 |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8 | 8 |
| 其他 | 0 | 0 | 0 | 0 |
| 合计 | 6 | 13 | 273 | 216 |
注:已届满失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未纳入上表统计。
3、研发投入情况表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 3、研发投入情况表 |
|---|---|---|---|
| 单位:元 |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41,653,909.75 | 33,434,320.53 | 24.58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研发投入合计 | 41,653,909.75 | 33,434,320.53 | 24.58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3.06 | 13.86 | -0.80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
2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万元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 投资规 模 |
本期投 入金额 |
累计投入 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 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HMD的光学性能 检验及标定技术 |
3,200 | 864.73 | 3,692.10 | 项目已完成核心 模块集成与算法 优化,兼容性和精 度验证基本达标, 正进入产线压力 及高动态场景稳 定性测试阶段 |
同时对HMD产线AR眼镜 左、右目性能测试,MTF、 亮度、色度、畸变等性能 计算,提高量产UPH。 研究HMD产线AR眼镜引 入近视、远视、闪光选项 后,研究相对应的RX标 定系统及对应精度要求 |
国际先进 | 同时测试及计算AR 眼镜左 右目性能,将检测产能提高 一倍,推动AR 眼镜量产速 度。 将AR眼镜更加定制化,推 广到更多的人群,提高佩戴 者的舒适度,降低疲劳度。 |
| 2 | 光刻前道缺陷光 学量测技术 |
2,500 | 450.70 | 2,570.34 | 已充分完成预期 研发任务,并成功 实现紫外检测系 统样机制备与交 付,目前处于小批 量量产阶段 |
开发设计各类工作在 193nm~365nm 谱段的显 微、投影、照明等光学系 统以及相关高精度光学器 件加工和检测能力 |
国内领先 | DUV的国产化趋势,让光刻 和量测的应用逐步由国外垄 断转入国内外同步发展。 |
| 3 | 大口径透镜面形 高精度干涉测量 技术研究 |
800 | 103.07 | 594.08 | 已完成干涉仪主 机和拼接移动轴 硬件的设计和组 装集成。 |
完成拼接干涉仪的软硬件 集成和调试,面形测量精 度和重复性达到设计要求 |
填补国内 空白 |
用于大口径光学零件的面形 干涉测量,是半导体设备中 大口径透镜高精度面形加工 的必要设备。 |
| 4 | 光刻机照明系统 高精度光学器件 加工与检测技术 研究 |
1,200 | 141.56 | 1,076.82 | 已完成KrF 光刻 机照明系统高精 度光学器件加工 与检测工艺设计 以及资源和能力 建设和可行性验 证,样品已经制备 |
研究DUV 光学器件加工 和测量技术,开发或升级 相应的加工和测量设备, 建立248nm照明系统光学 器件的加工和测量能力 |
国内领先 | 光学系统是光刻机主要核心 功能部件之一,具有指标要 求高、国外技术封锁严重等 特点。照明系统在光刻机中 的主要功能是为投影物镜成 像提供特定光线角谱和强度 分布的照明光场。位于光源 |
2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完成,并交付客户 测试和验证 |
与光学元件的交汇点,构建 了复杂且精密的非成像光学 架构,为光刻的精细程度和 质量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
|||||||
|---|---|---|---|---|---|---|---|---|
| 5 | 高速多波段成像 护照扫描技术 |
750 | 184.43 | 467.66 | 已完成样机的调 试,目前处于小批 量量产准备阶段 |
批量护照扫描仪,从紫外 到红外波段的成像技术 |
国内领先 | 疫情后跨国旅行活跃,自动 化的护照鉴别日渐增多,本 产品的快速成像技术有助于 快速通关,多波段成像有助 于检测出护照上的不同防伪 技术。 |
| 6 | 耐高温中空回射 器的研发 |
753 | 384.82 | 384.82 | 目前原材料已到 位,已完成研究方 案的可行性分析, 目前处于样品试 制阶段 |
突破耐高温中空回射器的 核心技术和关键制备工 序,实现样品的成功试制, 客户方验证合格 |
国内领先 | 中空回射器是一种特殊的光 学元件,广泛应用于激光雷 达、空间光通信、高功率激 光系统及精密光学测量等领 域。其核心功能是通过空心 结构实现光束的精准反射、 分束或合成,同时降低材料 吸收和热效应,提升系统稳 定性和效率。 |
| 7 | 高精度离轴非球 面红外激光反射 镜的研发 |
710 | 476.44 | 476.44 | 原材料已到位,已 完成研究方案的 可行性分析,前期 的成型、精磨、粗 抛光工作已完成, 即将进入表面精 修阶段 |
突破离轴非球面反射镜的 核心技术和关键制备工 序,交付满足面形指标、 粗糙度要求和几何特征数 据的产品,客户方验证合 格 |
国内领先 | 红外激光(尤其是1550纳米 波段)凭借其低大气衰减、 高抗干扰能力和成熟的器件 技术,成为空间激光通信的 理想选择。离轴非球面反射 镜与红外激光的结合,能够 进一步优化光学系统的性 能,满足空间激光通信对高 精度、高效率和高可靠性的 严苛要求。 |
| 8 | 近红外激光显微 物镜 |
300 | 270.49 | 270.49 | 已完成物镜的设 计评审和光学机 |
完成激光物镜的首样的设 计、加工、装调和测试验 |
国内领先 | 满足激光隐切设备晶圆切割 应用场景,匹配激光加工行 |
2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械零件的加工,在 进行物镜首样的 装调和测试 |
证,掌握红外激光物镜的 测量能力 |
业中低功率激光切割设备厂 家的普遍使用需求,实现国 产替代。 |
||||||
|---|---|---|---|---|---|---|---|---|
| 9 | 近紫外微分干涉 显微系统 |
750 | 455.67 | 455.67 | 已完成紫外显微 物镜、专用棱镜。 微分干涉显微系 统的光学设计和 结构设计 |
完成紫外波段高抗损低应 力镀膜技术,偏振器件的 高精度加工及检测技术, 高精度专用棱镜干涉梯度 可控制造技术,大NA 紫 外显微物镜的设计与研 制,近紫外微分干涉显微 系统光机电一体化集成技 术的开发 |
国内领先 | 近紫外微分干涉显微系统广 泛应用于半导体晶圆缺陷检 测和生物医学研究领域。 |
| 10 | 高精度干涉仪主 机系统 |
800 | 192.50 | 192.50 | 已完成原理样机 的实验验证,干涉 仪光学和结构设 计的评审 |
完成高精度干涉仪的硬件 和软件开发,重复测量精 度、系统ITF满足需求 |
国内领先 | 高精度干涉仪提高了相位分 辨率和重复测量精度,可检 测中高频面形误差。 |
| 11 | 超快激光非平面 切割光学系统 |
700 | 298.52 | 298.52 | 已完成首套样机 装调与测试 |
物距调节范围行程及光学 系统波前RMS 满足需求 |
国内领先 | 光学系统用于全飞秒近视矫 正手术设备。 |
| 12 | 中大视场AR光波 导综合性能检测 站 |
750 | 342.46 | 342.46 | 样机硬件开发完 成,样机开始试 装,软件算法持续 开发中 |
光学系统可以达到衍射极 限,为晶圆、光波导、AR 镜片等提供多种类型的光 学性能测试功能 |
国际先进 | 1.晶圆、光波导、AR镜片量 产来料检验; 2.AR眼镜中的AR镜片与投 影光机主动装调验证; 3.量产色度计用于AR 眼镜 成品出货。 |
| 合 计 |
/ | 13,213 | 4,165.39 | 10,821.90 | / | / | / | / |
2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43 | 239 |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8.91 | 23.88 |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3,384.59 | 2,418.25 |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3.93 | 10.12 |
| 教育程度 |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 硕士及以上 | 65 | 26.75 |
| 本科 | 141 | 58.02 |
| 本科以下 | 37 | 15.23 |
| 合计 | 243 | 100.00 |
| 年龄结构 |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 30 岁以下(不含30 岁) | 119 | 48.97 |
| 30-40 岁(含30 岁,不含40 岁) | 95 | 39.09 |
| 40-50 岁(含40 岁,不含50 岁) | 23 | 9.47 |
| 50-60 岁(含50 岁,不含60 岁) | 2 | 0.82 |
| 60 岁及以上 | 4 | 1.65 |
| 合计 | 243 | 100.00 |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适用□不适用
(一)宏观环境风险
当前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国际贸易摩擦不断升级,进而影响终端市场的消费能力以及产 业链上下游投资发展意愿。国际形势的变化会对客户关税产生影响,进而影响下游客户的合作意 愿。虽然报告期内国际环境的变化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暂未造成重大影响,但若国际环境持续紧 张,行业周期波动调整未达预期的话,则可能对公司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二)行业风险
公司所在的细分行业为精密光学行业,精密光学产品作为视觉成像系统或其核心部件,是多 个前沿科技应用领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亦是高精尖技术和装备的核心配套部件,是国家重大 战略项目及前瞻性技术实施的关键。
精密光学行业是我国持续引导和鼓励的行业,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以支持光学 产业的发展。尽管在未来可预期的时期内,我国产业政策将持续大力扶持光学行业的发展,但仍 会受到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技术更迭、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未来业 务的开展。近年来,在高端精密光学领域,公司在规模、市场占有率、下游应用领域发展程度等
2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方面与国内外大型光学企业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若公司未来不能紧跟市场发展趋势,持续提 高核心技术的研发水平并且拓展业务,则可能存在发展速度不及竞争对手,进而影响业绩增长的 风险。
(三)技术风险
1. 定制化研发未能匹配客户需求的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提出的精密光学技术指标要求进行定制化的开发、设计,生产定制化的光学产 品,开发出满足客户技术要求的光学产品是从行业竞争中胜出的关键。随着精密光学下游各应用 领域不断拓展,产品技术不断升级迭代,对公司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 果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和产品优化升级能力无法与下游行业客户不断变化的要求相匹配,则公司 可能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进而对公司营业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2. 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精密光学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客户对光学产品的性能指标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行业内 技术升级迭代较快。公司自主研发的非球面加工技术、光学镀膜技术、球面加工技术、柱面加工 技术以及主动装调技术等技术指标水平未来仍需要根据客户产品的升级迭代而进一步优化。若出 现公司研发投入不足、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未能持续创新迭代,或者市场上出现替 代产品或技术等状况,均可能导致公司逐步失去技术优势,进而影响公司核心竞争力。
3. 研发人员及核心技术流失风险
核心研发人员和核心技术均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公司光学产品的研发、设计、生 产涉及的核心技术,以及高端光学制造设备的调试、操作等关键环节均需要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 来具体执行,产品的技术进步和创新有赖于一支经验丰富、结构稳定、技术开发能力强的研发团 队。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职业发展、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工作条件 并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未来竞争对手可能会通过各种方式争夺公司人才,造成核心研发人员流 失,不仅影响公司的后续产品研发能力,也会带来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经营风险
1. 公司工业级精密光学产品市场规模相对较小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定位于精密光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采用定制化业务模式进行 差异化竞争,主要根据客户需求而定制化生产光学产品,目前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工业级精密 光学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半导体、生命科学、AR/VR 检测等领域。相比智能手机、数码相 机、投影仪、安防监控镜头等消费级应用领域,工业级精密光学对产品所能实现的工艺参数和技 术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更关注在特殊场景下的应用,市场规模也相对较小。
公司在规模、市场占有率、下游应用领域发展程度等方面与国内外大型光学企业相比,仍有 一定的差距。若公司未来不能紧跟市场发展趋势,持续提高核心技术的研发水平并且拓展业务, 则可能存在发展速度不及竞争对手,进而影响业绩增长的风险。
2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 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生命科学、AR/VR 检测等前沿科技领域,相关应用场景日趋成 熟、市场需求不断增长、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吸引了一批业内企业进入这类领域。近年来,国内 领先的同行业光学上市公司开始扩展高端精密光学应用市场,加大高端精密光学产品布局及研发 投入,使高端精密光学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而这类企业已具备资金实力强、销售渠道广等竞争优 势,有可能导致高端精密光学市场竞争格局进一步变化,或精密光学产品市场价格下降。面对日 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若公司不能迅速开拓国内外客户,保持现有应用领域的市场地位,并进一步 提高市场占有率,就可能面临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导致的公司市场竞争力不足,进而影响到收入或 利润水平的风险。
3. 拓展新客户的风险
公司目前新增客户收入占比较低,主要系新客户项目大多处于测试阶段,对公司产品的采购 量较小。若后期新客户逐步导入公司的产品,部分测试项目可能会逐步进入到试产、量产阶段。 若未来公司新客户导入量产的转换率低,则可能导致营业收入增长放缓甚至下降,从而对公司业 绩造成不利影响。
4. 业绩下滑风险
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及业绩表现受到宏观形势、市场环境、行业景气度、客户业务发展情况 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国际贸易关系的不稳定性、重大突发事件引起全球经济下滑等也有可能对 公司业务的稳定性以及下游应用需求的增长带来冲击,从而给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此外,随着行 业及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经营管理、下游客户需求、上游原材料供应、产能规划、人力成本等因 素导致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多,如果公司无法较好应对上述因素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
5. 海外投资风险
目前公司分别在泰国、美国、英国等国家设有子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 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一定差异,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管理、 运营和市场风险。由于境外市场受政策法规变动、政治经济局势变化、知识产权保护等多种因素 影响,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涉及的境外经营环境将会更加复杂。若境外市场出现较大不利变化, 或公司境外业务拓展效果未达预期,会对公司经营的业务带来一定的风险。
(五)财务风险
1. 收入波动风险
公司的经营模式为“多品种,小批量,定制化”,客户及订单分布较广,受客户项目预算、需 求定制、研发生产及交付验收的节奏的影响,各季度收入占比呈现出一定的波动,存在不规律的 波动风险,若未来收入不规律波动情况持续发生,则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 汇率波动风险
2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高,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中东及其他亚洲地区,公司境外 销售主要使用美元等外币结算,受美元等外币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影响较大。若未来汇率波动持 续较大,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 研发费用上升导致的净利润率下降风险
随着公司产品持续研发和技术不断更新,公司的研发费用也相应增长。随着公司新产品、新 技术的研发以及技术持续创新迭代,公司的研发费用将会进一步增长,如果研发费用增长过快, 将导致公司的净利润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4. 存货跌价风险
公司期末存货主要系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及发货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同 时也会根据客户订单计划等因素提前采购部分原材料,或为保证及时交付而提前进行一定的备货。 如因客户取消订单或采购意向,或者其他备货的产品市场预计需求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存在公司 提前备货的存货发生大额跌价准备的风险。
(六)其他风险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和“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其 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 行性研究论证,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技术更新、组织管理不力等 因素导致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2. 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公司将引进一系列先进生产设 备、检测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实现对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及光学系统的产能扩充。本次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后,如果未针对新增 产能进行充分的行业分析和市场调研,并且未针对新增产能消化采取客户储备、人才建设和市场 拓展等一系列措施,公司将面临产能消化不足的市场风险。
3. 固定资产折旧影响业绩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大幅增长,固定资产折旧也将随之增 加,增加公司的整体运营成本。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很快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发生的折旧,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公司将面临固定资产折 旧额增加而使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参考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2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318,951,190.62 | 241,153,328.78 | 32.26 |
| 营业成本 | 160,577,837.19 | 126,187,024.11 | 27.25 |
| 销售费用 | 14,632,782.25 | 12,115,626.75 | 20.78 |
| 管理费用 | 55,891,171.08 | 47,615,601.98 | 17.38 |
| 财务费用 | -3,899,968.49 | -833,699.56 | -367.79 |
| 研发费用 | 41,653,909.75 | 33,434,320.53 | 24.5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25,068.63 | -45,729,249.43 | 不适用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150,606.72 | 10,130,888.34 | -1,246.5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08,968.84 | 87,366,396.66 | -77.9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得益于半导体领域、AR/VR 检测领域及生命科学领域收入的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受到产品更新迭代,产品结构调整;同时受折旧摊销增加影响,报告期营 业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公司开展多次海外营销活动,工资薪酬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海外子公司运营,工资薪酬及日常经营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到汇率波动的影响。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导致研发费用增长。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收入增加,销售回款和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投资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投资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贷款增加。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本期数 | 本期数占 利润总额 的比例 (%) |
上年同期数 | 上年同 期数占 利润总 额的比 例(%) |
本期数 较上年 同期数 变动比 例(%) |
情况说明 |
| 其他收益 | 5,831,304.61 | 16.21 | 1,828,414.83 | 11.67 | 218.93 | 本期实现的政府补 助较上年同期增加 |
| 投资收益 | 1,517,899.55 | 4.22 | 2,771,882.61 | 17.69 | -45.24 | 本期投资理财收益 较上年同期减少 |
| 公允价值 变动收益 |
328,707.25 | 0.91 | 592,449.04 | 3.78 | -44.52 | 本期持有理财产品 金额减少 |
| 信用减值 损失 |
-2,272,354.86 | -6.32 | -2,308,522.36 | -14.74 | -1.57 | 主要系本期计提应 收账款信用减值损 失减少 |
| 资产减值 损失 |
-14,668,351.02 | -40.78 | -7,169,166.31 | -45.76 | 104.60 | 本期计提存货资产 减值损失增加 |
3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本期期 末金额 较上年 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93,262,577.22 | 6.01 | 188,386,875.33 | 12.90 | -50.49 | 上期投资理财到 期,本期无此影响 事项 |
| 应收款项融 资 |
3,214,680.89 | 0.21 | 1,316,610.00 | 0.09 | 144.16 | 应收票据增加 |
| 预付款项 | 14,099,860.36 | 0.91 | 9,979,410.21 | 0.68 | 41.29 | 预付货款增加 |
| 其他流动资 产 |
13,953,755.80 | 0.90 | 27,148,091.17 | 1.86 | -48.60 | 上期理财产品到 期 |
| 固定资产 | 618,074,575.86 | 39.83 | 449,511,294.33 | 30.78 | 37.50 | 固定资产增加 |
| 在建工程 | 69,876,989.36 | 4.50 | 170,352,301.01 | 11.66 | -58.98 | 在建工程本期达 到验收条件已结 转 |
| 使用权资产 | 4,074,524.89 | 0.26 | 6,451,136.97 | 0.44 | -36.84 | 租赁事项到期 |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18,907,708.97 | 1.22 | 13,436,440.21 | 0.92 | 40.72 | 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增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 资产 |
154,337,342.43 | 9.94 | 85,162,968.26 | 5.83 | 81.23 | 购买大额存单增 加 |
| 交易性金融 负债 |
- | - | 271,885.33 | 0.02 | -100.00 | 本年度无此事项 |
| 合同负债 | 13,264,304.04 | 0.85 | 5,201,107.39 | 0.36 | 155.03 | 预收货款增加 |
| 应付职工薪 酬 |
29,311,079.39 | 1.89 | 21,939,482.70 | 1.50 | 33.60 | 计提的工资及绩 效奖金增加 |
| 应交税费 | 7,150,108.20 | 0.46 | 4,319,965.36 | 0.30 | 65.51 | 计提的所得税增 加 |
| 其他应付款 | 3,310,684.17 | 0.21 | 958,809.44 | 0.07 | 245.29 | 主要系应付职工 报销款增加 |
| 一年内到期 的非流动负 债 |
2,813,265.12 | 0.18 | 4,518,900.49 | 0.31 | -37.74 | 一年以内到期的 租赁负债减少 |
| 其他流动负 债 |
1,369,468.78 | 0.09 | 1,051,152.95 | 0.07 | 30.28 | 预提费用的事项 增加 |
| 长期借款 | 39,633,205.88 | 2.55 | 23,688,700.07 | 1.62 | 67.31 | 长期借款增加 |
| 租赁负债 | 1,740,762.13 | 0.11 | 2,593,749.52 | 0.18 | -32.89 | 租赁事项到期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33,082,785.72(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1.46%。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元) | 受限原因 |
|---|---|---|
| 货币资金 | 701,604.31 | 保函保证金/其他保证金 |
| 合计 | 701,604.31 | / |
2、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264,420.00 | 0 | 不适用 |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被投资公 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 情况 |
本期投 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 深圳茂莱 创芯科技 有限公司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学 仪器销售;光学仪器制造;半 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 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技 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 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
新设 | 1500万元人民 币 |
100% | 自有资金 | 已投入7420元 | 不适用 |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 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www.sse.com.cn)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深 圳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 北京茂莱 赋芯科技 有限公司 |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光学仪器销售; 光学仪器制造;半导体器件 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 专用设备制造;技术进出 |
新设 | 50万元人民币 | 100% | 自有资金 | 已投入257,000.00元 | 不适用 | 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 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www.sse.com.cn) 《关于对北京全资子公 司增资的公告》 |
3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口;货物进出口;第二类医 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 合计 | / | / | 1550万元人民 币 |
/ | / | / | /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 计公允价值变 动 |
本期计提的减 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 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 | 70,758,654.78 | 56,821.92 | 320,000,000.00 | 320,723,327.04 | 70,092,149.66 | |||
| 合计 | 70,758,654.78 | 56,821.92 | 320,000,000.00 | 320,723,327.04 | 70,092,149.66 |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私募基金 | 投资协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 | 截至报告期 | 参与 | 报告期 | 是否控制 | 会计核 | 是否 | 基金 | 报告期 | 累计利 |
3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名称 | 议签署 时点 |
期内 投资 金额 |
末已投资金 额 |
身份 | 末出资 比例 (%) |
该基金或 施加重大 影响 |
算科目 | 存在 关联 关系 |
底层 资产 情况 |
利润影 响 |
润影响 | ||
|---|---|---|---|---|---|---|---|---|---|---|---|---|---|
| 南京江宁 经开茂莱 创业投资 中心(有 限合伙) |
2024年 5月10 日 |
为了推动产 业与资本的 进一步融合, 通过产业基 金进行股权 投资的方式 进一步挖掘 产业协同的 优质项目,实 现技术孵化 与储备;以及 携手市区两 级基金已有 的投资资源, 吸引精密光 学产业上下 游的优质创 业团队及项 目落地配套, 助力公司实 现长期发展 战略。 |
37,500,000.00 | 0 | 18,750,000.00 | 有限 合伙 人 |
50% | 是 | 长期股 权投资 |
是 | 不适 用 |
-218,91 0.63 |
-382,40 9.85 |
| 合计 | / | / | 37,500,000.00 | 0 | 18,750,000.00 | / | 50% | / | / | / | / | -218,91 0.63 |
-382,40 9.85 |
其他说明 无
3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茂莱(南京) 仪器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光学光电元件、仪器设备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及相关设计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
250万美元 | 500,145,502.12 | 285,589,253.03 | 193,408,907.72 | 62,793,530.22 | 55,218,538.78 |
| MLOPTIC C ORP.(US) |
子公司 | 光学产品研发、销售,市场开发 和售后支持 |
10,000美元 | 18,765,035.81 | -35,378,042.72 | 13,346,491.84 | -15,745,448.79 | -15,745,448.79 |
| 南京茂莱精密 测量系统有限 公司 |
子公司 | 一般项目:光学仪器销售;光学 仪器制造;专业设计服务;技术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 件、零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 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技术进出口 ;泵及真空设备制造(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6,265万元人 民币 |
236,620,990.75 | 94,226,533.59 | 7,989,278.82 | -7,792,776.93 | -6,207,741.24 |
| ML | 子公司 | 光学产品生产、销售,市场开发 | 225万英镑及 | 133,047,618.46 | 78,696,700.43 | 3,974,672.22 | -6,210,965.01 | -5,030,881.68 |
3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PHOTONIC LIMITED |
913.9397万美 元 |
|||||||
|---|---|---|---|---|---|---|---|---|
| MLOptic (T hailand) Co., Ltd. |
子公司 | 光学元件、镜头、系统的研发、 制造 |
42,090万泰铢 | 202,877,210.80 | 33,577,962.00 | 56,399,896.11 | -3,387,328.65 | -4,038,172.06 |
| MLOPTIC I nternational Limited |
子公司 | 提供咨询服务及投资控股 | 1,280美元 | 191,128,107.83 | 186,632,971.75 | 3,232,746.00 | 1,243,152.58 | 1,140,586.76 |
| 南京江宁经开 茂莱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 伙) |
参股公司 |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 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10,000万元人 民币 |
48,980,241.41 | 48,980,240.41 | - | -583,761.67 | -583,761.67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
|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 北京茂莱赋芯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本期尚处于设立公司初期,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影响微弱 |
| 深圳茂莱创芯科技有限公司 | 新设 | 本期尚处于设立公司初期,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影响微弱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不适用
3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系根据其任职履历、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对公司核心技术的研发贡献等关 键因素,经公司内部评估后认定。
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
| 每10 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 1.30 |
| 每10 股转增数(股) | 0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755,541.82元,截至2025年 6月30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46,877,263.3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拟以 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 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 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截至2025年8月28日,公司以总股本52,8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248,093股后的股本52,551,907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831,747.91元(含税), 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86%。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 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的股份数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 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进 行2025年度中期分红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同时符合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 下根据届时情况制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并经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后进行2025 年度的中期分红,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 止。 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 会审议。 |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3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境信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3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一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 诺 背 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 时间 |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
承诺期限 |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
如未能 及时履 行应说 明未完 成履行 的具体 原因 |
如未 能及 时履 行应 说明 下一 步计 划 |
|---|---|---|---|---|---|---|---|---|---|
|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
股份 限售 |
实际控 制人 |
详见 备注 1 |
2023 年3 月9 日 |
是 | 自2023年3月9日股票上市之 日起36个月内、锁定期届满 后,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期间、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股份 限售 |
实际控 制人近 亲属杨 锦霞 |
详见 备注 2 |
2023 年3 月9 日 |
是 | 自2023年3月9日股票上市之 日起36个月内、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股份 限售 |
控股股 东茂莱 控股 |
详见 备注 3 |
2023 年3 月9 日 |
是 | 自2023年3月9日股票上市之 日起36个月内、在锁定期满后 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股份 限售 |
股东周 威 |
详见 备注 4 |
2023 年3 月9 日 |
是 | 自2023年3月9日股票上市之 日起36个月内、持股锁定期届 满后四年内,作为发行人的核 心技术人员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股份 限售 |
股东、 高级管 理人员 王陆 |
详见 备注 5 |
2023 年3 月9 日 |
是 | 自2023年3月9日股票上市之 日起36个月内、股份锁定期限 届满后24个月内、锁定期届满 后,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 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股份 限售 |
董事、 高级管 理人员 及核心 技术人 员宋治 平 |
详见 备注 6 |
2023 年3 月9 日 |
是 | 自2023年3月9日股票上市之 日起12个月内、股份锁定期限 届满后24个月内、锁定期届满 后,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 备注 7 |
2023 年3 月9 日 |
是 | 自2023年3月9日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其他 | 控股股 东茂莱 |
详见 备注 |
2023 年3 |
是 | 自2023年3月9日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4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控股 | 8 | 月9 日 |
|||||||
|---|---|---|---|---|---|---|---|---|---|
| 其他 | 实际控 制人范 一、范 浩 |
详见 备注 9 |
2023 年3 月9 日 |
是 | 自2023年3月9日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其他 | 全体董 事和高 级管理 人员范 浩、范 一、宋 治平、 邹华、 王陆和 郝前进 |
详见 备注 10 |
2023 年3 月9 日 |
是 | 自2023年3月9日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其他 | 董事、 高级管 理人员 |
详见 备注 11 |
2023 年3 月9 日 |
是 | 自2023年3月9日股票上市之 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 备注 12 |
2023 年3 月9 日 |
否 | 自2023年3月9日上市之日起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其他 | 控股股 东茂莱 控股、 实际控 制人范 一、范 浩 |
详见 备注 13 |
2023 年3 月9 日 |
否 | 自2023年3月9日上市之日起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其他 | 全体董 事、监 事、高 级管理 人员 |
详见 备注 14 |
2023 年3 月9 日 |
否 | 自2023年3月9日上市之日起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 备注 15 |
2023 年3 月9 日 |
否 | 自2023年3月9日上市之日起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其他 | 控股股 东、实 际控制 人 |
详见 备注 16 |
2023 年3 月9 日 |
否 | 自2023年3月9日上市之日起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 备注 17 |
2023 年3 月9 日 |
否 | 自2023年3月9日上市之日起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其他 | 控股股 东、实 |
详见 备注 18 |
2023 年3 月9 |
否 | 自2023年3月9日上市之日起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41/195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际控制 人 |
日 | ||||||||
|---|---|---|---|---|---|---|---|---|---|
| 其他 | 董事、 高级管 理人员 |
详见 备注 19 |
2023 年3 月9 日 |
否 | 自2023年3月9日上市之日起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分红 | 公司 | 详见 备注 20 |
2023 年3 月9 日 |
否 | 自2023年3月9日上市之日起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分红 | 控股股 东、实 际控制 人、董 事、监 事、高 级管理 人员 |
详见 备注 21 |
2023 年3 月9 日 |
否 | 自2023年3月9日上市之日起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 备注 22 |
2023 年3 月9 日 |
否 | 自2023年3月9日上市之日起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其他 | 全体股 东、实 际控制 人范 一、范 浩及全 体董 事、监 事、高 级管理 人员 |
详见 备注 23 |
2023 年3 月9 日 |
否 | 自2023年3月9日上市之日起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控股股 东茂莱 控股及 实际控 制人范 一、范 浩 |
详见 备注 24 |
2023 年3 月9 日 |
否 | 自2023年3月9日上市之日起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解决 关联 交易 |
控股股 东茂莱 控股、 实际控 制人范 一、范 浩、持 股5% 以上的 股东紫 |
详见 备注 25 |
2023 年3 月9 日 |
否 | 自2023年3月9日上市之日起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4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金投 资、董 事、监 事及高 级管理 人员 |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 备注 26 |
2023 年3 月9 日 |
否 | 自2023年3月9日上市之日起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 备注 27 |
2023 年3 月9 日 |
否 | 自2023年3月9日上市之日起 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与 再 融 资 相 关 的 承 诺 |
其他 | 控股股 东、实 际控制 人 |
详见 备注 28 |
2025 年6 月13 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其他 | 董事、 高级管 理人员 |
详见 备注 29 |
2025 年6 月13 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解决 关联 交易 |
控股股 东/实 际控制 人/董 事/监 事/高 级管理 人员/ 持股 5%以 上股东 |
详见 备注 30 |
2025 年6 月13 日 |
否 | 自本企业盖章/本人签字之日 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 行人存续且本企业/本人依照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 规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期间 内有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解决 同业 竞争 |
控股股 东、实 际控制 人 |
详见 备注 31 |
2025 年6 月13 日 |
否 | 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 诺为持续有效之承诺。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其他 | 控股股 东、实 际控制 人 |
详见 备注 32 |
2025 年6 月13 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
| 其他 | 持股 5%以 上股东 或者董 事、监 事、高 管 |
详见 备注 33 |
2025 年6 月13 日 |
否 | / | 是 | 不适用 | 不适 用 |
备注 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实际控制人):
4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 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股份。
(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监 高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 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并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
(5)本人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要求。
(7)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 行上述承诺。
(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 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备注 2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杨锦霞):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 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 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 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 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并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 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 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 3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控股股东茂莱控股):
4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 本企业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
(3)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 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 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 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并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
(4)本企业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 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 机构的要求。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 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 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 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备注 4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的承诺(股东周威):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将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 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在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
(3)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 履行上述承诺。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 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 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 5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的承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王陆):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 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所持发 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4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 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同时,在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 履行上述承诺。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 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 6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的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宋治平):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 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 本人直接、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本人所持发 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 24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 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 的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将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本人 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同时, 在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 履行上述承诺。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 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 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 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 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 7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公司):
1、公司知晓并详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股价预案》,将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 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的公司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 措施确保该预案的实施,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规 定的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 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 者道歉。除不可抗力外,如因公司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 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备注 8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控股股东茂莱控股):
1、本企业知晓并详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 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 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企业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 以及公司董事会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该预案以及董事会作出的 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义务,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股东大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在本企业具有表决 权的情况下,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在《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稳定 股价的承诺,则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 本企业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备注 9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实际控制人范一、范浩):
1、本人知晓并详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 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以及 公司董事会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该预案以及董事会作出的其他 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义务,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在本人具 有表决权的情况下,本人将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备注 10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范浩、范一、宋治平、邹华、王陆和郝 前进):
1、本人知晓并详细了解《稳定股价预案》,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 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董事 会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该预案以及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 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义务,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董事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在本人具有表决权的 情况下,本人将在董事会表决时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在《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 价的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 司有权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本人按《稳定股价预 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因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或被调职等非主观原因除外)而拒绝 履行上述因职务职责而应履行的承诺。
备注 11 :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1、本人知晓并详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 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 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以及 公司董事会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该预案以及董事会作出的其他 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义务,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2、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董事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在本人具有表决权的 情况下,本人将在董事会表决时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在《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 价的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 有权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 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因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或被调职等非主观原因除外)而拒绝 履行上述因职务职责而应履行的承诺。
4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备注 12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公司):
(1)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在投资者缴纳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购款后但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 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 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 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 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 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 公司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若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 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 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 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 济损失。
本公司承诺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退款、回购及赔偿的同时,将积极促使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茂莱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其相关承诺履行退款、购回及赔偿等相关义务。
(3)本公司对回购和赔偿的实施制定方案如下:
- 1)回购新股、赔偿损失义务的触发条件
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 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其所各自承诺的回购新股、购回 股份或赔偿损失的义务。
- 2)履行程序
相关各方应在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 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的当日就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公告后每 5 个交易日定期公告相应的购回股份或赔偿损失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a、涉及本公司退款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b、涉及本公司回购股份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 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依法在股份回购义 务触发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c、涉及本公司赔偿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 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制订赔偿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依法在赔偿义务触发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赔偿投资者。
3)约束措施
- a、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本公司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 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等。
b、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本公司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本公司将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 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符合本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有关治理 规则,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 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4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备注 13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控股股东茂莱控股、 实际控制人范一、范浩):
(1)本企业/本人承诺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企业/本 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在投资者缴纳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购款后但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本企业/本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 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 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本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并自行依法购回本企业/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如有)。 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 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企业/本人将及时提出预 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4)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 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 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企业/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 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 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 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 护。
(5)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 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
(6)若发行人未履行《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函》中有 关回购股份或赔偿损失等义务,发行人可以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符合本企业/本人内部决策程序和 有关治理规则,为本企业/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将积 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 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4 :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全体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本人承诺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 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 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 股,并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 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 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 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 转让。此外,本人同意,若发行人未履行《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 披露的承诺函》中有关赔偿损失等义务,发行人可以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津贴。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 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 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 15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公司):
1、发行人就不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做出如下承诺:
4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 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 16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不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做出如下承诺:
(1)本企业/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本人 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 部新股。 备注 17 :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的承诺(公司):
1、发行人的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业进行,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 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达产, 公司的盈利能力、研发能力、经营业绩将会得到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 薄。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 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 并实现预期效益。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 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前述项目的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 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3)加强内部控制、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 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除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权利、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 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 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公司章程(草案)》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本次 发行上市后,公司将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强化投资者回 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发行人承诺,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相关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 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 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备注 18 :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 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 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对发行人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给予 补偿。
备注 19 :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的承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5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对日常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积极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积极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 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 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 愿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 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上述承诺 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届 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备注 20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公司):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就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现郑重承诺如下: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制定适用于本公司实 际情形的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并在上市后适用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予以体现。
2、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 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备注 21 :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 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企业/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现郑重承诺如下:
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履行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以协助并促使公司按照《南京茂莱光学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严格执 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本企业/本人拟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1、根据《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公司分配预案;
-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 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
3、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后,严格予以执行。
备注 22 :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之承诺(公司): 发行人承诺:
-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 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各承诺 事项中约定的责任外,本公司承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①应当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应继续履行该承诺;或者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③如因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备注 23 :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之承诺(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范一、范浩及全体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范一、范浩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 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 各承诺事项中约定的责任外,本企业/本人承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①应当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 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如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直接损失,本企业/本人将依法予以补偿,补偿金 额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为准;
③本企业/本人未完全履行上述补偿义务之前,公司可以暂扣本企业/本人自公司应获取的分红、停 止发放本人的薪酬和/或津贴(金额为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之补偿金额),直至本企业/本人补偿义 务完全履行。
备注 24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控股股东茂莱控股及实际控制人范一、范浩):
- 1、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企业及本企业/本人/本人近亲属目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 控制的企业均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企业及本企业/本人/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经营与发行人及其控 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若本企业及本企业/本人/本人近亲属控制的 企业或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导致本企业及本企业/本人/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 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企业及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 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 避免同业竞争;
3、南京智茂生命科学仪器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诚恒生命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未来不会从事任何与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若其从事或研究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构成利益冲突的业务 或技术成果的,本企业/本人承诺将相关业务及技术成果转让给发行人。在转让前,南京智茂生命 科学仪器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诚恒生命科学技术有限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相关竞争业务或 使用相关技术成果,否则将连带赔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
4、在本企业/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为持续有效之承诺;
-
5、本企业/本人愿意无条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对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 企业/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
6、本企业/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企业/本人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行上述 承诺的担保,且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 行人的股份不得转让,且发行人可以暂扣本企业/本人自发行人应获取的分红(金额为本企业未履 行之补偿金额),直至本企业/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
备注 25 :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控股股东茂莱控股、实际控制人范一、范浩、持股 5% 以上的股东紫金投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1、本企业/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 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 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
2、本企业/本人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侵 占公司资金或挪用、侵占公司资产或其他资源;不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3、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股东,本企业/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遵守公司 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
-
4、本企业/本人保证并促使本企业/本人的关联方遵守上述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企业/ 本人自愿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
5、本承诺自本企业盖章/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企业/本人依照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期间内有效。
-
6、本企业/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企业/本人应享有的分红(如有)、薪 酬及津贴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直至本企业/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5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备注 26 :关于公司瑕疵物业问题的承诺(公司):
如发行人及下属公司使用未办理权属证明的房屋建筑物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收回土地或补 缴土地出让金或责令拆除房屋或因瑕疵物业的整改而发生的任何损失,或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 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本企业/本人承诺承担因此造成发行人及/或其控制的企业的损失。 备注 27 :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公司):
-
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情形;
-
3、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
备注 28 :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控股股东茂莱控股及实际控制人范一、范浩): 鉴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企业/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于发行人 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
-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2、本企业/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 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同意按照中 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作出相关 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对发行人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 定时,本企业/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备注 29 :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鉴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于发行人制定的有 关填补回报措施承诺如下:
-
1、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人对在公司任职期间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本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本人将积极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积极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 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 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 意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 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备注 30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控股股东 / 实际控制人 / 董事 / 监事 / 高级管理人员 / 持股 5% 以 上股东):
1、本企业/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 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业/本人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 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 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 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 2、本企业/本人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侵 占公司资金或挪用、侵占公司资产或其他资源;不要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5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3、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本企业/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 定切实遵守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
4、本企业/本人保证并促使本企业/本人的关联方遵守上述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企业/ 本人自愿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 5、本承诺自本企业盖章/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企业/本人依照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期间内有效。
6、本企业/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企业/本人应享有的分红(如有)、薪 酬及津贴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直至本企业/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备注 31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1、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本企业目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 企业均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2、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经营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 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若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或发行人 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导致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务 产生竞争,则本人及本人近亲属/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 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 同业竞争。
-
3、在本人/本企业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为持续有效之承诺。
-
4、本人/本企业愿意无条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对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 人/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发行人所有。
-
5、本人/本企业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人/本企业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行上述 承诺的担保,且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发 行人的股份不得转让,且发行人可以暂扣本人/本企业自发行人应获取的分红(金额为本人/本企业 未履行之补偿金额),直至本人/本企业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备注 32 :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鉴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企业/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就避免占用 发行人资金事宜承诺如下: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本人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 况。
-
2、本企业/本人保证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滥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损害发行人或其他股 东的利益,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占用发行人资金或要求发 行人违规提供担保。如因本企业/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发行人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 企业/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给发行人或其他股东造成的实际损失。
-
3、本承诺函自本企业盖章/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
备注 33 :关于认购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承诺函(持股 5% 以上股东或者董事、监事、高管); 鉴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本企业/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将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并承诺如下:
1、本企业/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决 定是否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认购。如本企业/本人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认购的,本企业/本人承诺 相关资金为本企业/本人合法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具体认购金额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本次可转债发行具体方案及本企业/本人届时资金状况确定。
2、若本企业/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存在股票减持情形, 本企业/本人承诺本企业/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 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
3、若本企业/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参与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并认购成功,自本企 业/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完成本次可转债认购之日起六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减持所持有 的公司可转债。
5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本企业/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 定,不通过任何方式进行违反《证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或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行为, 不实施或变相实施短线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5、若本企业/本人及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出现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况,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 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 重大关联交易
-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5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5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七)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5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 ||||||||||||
| 募 集 资 金 来 源 |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时 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 (1) |
招股书或募集 说明书中募集 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 (3)=(1)- (2) |
截至报告期末 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 告期末超募资 金累计投入总 额(5) |
截至 报告 期末 募集 资金 累计 投入 进度 (%) (6)= (4)/(1) |
截至 报告 期末 超募 资金 累计 投入 进度 (%) (7)= (5)/(3) |
本年度投入 金额(8) |
本年度 投入金 额占比 (%) (9) =(8)/(1 ) |
变 更 用 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202 3年 3月 2日 |
920,304,000.0 0 |
811,341,811.7 2 |
400,000,000.0 0 |
411,341,811.7 2 |
667,817,279.0 7 |
272,931,846.0 9 |
82.31 | 66.35 | 1,781,587.5 8 |
0.22 | 0 |
| 合 计 |
/ | 920,304,000.0 0 |
811,341,811.7 2 |
400,000,000.0 0 |
411,341,811.7 2 |
667,817,279.0 7 |
272,931,846.0 9 |
/ | / | 1,781,587.5 8 |
/ | 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 会决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 2,500.00 万元(含)-5,000.00 万元(不含)回购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2024 年,公司将超募资金 2,902.00 万元转至回购资金账户, 截至 2025 年 4 月 26 日,公司完成回购,共计使用超募资金 2,693.18 万元(含净手续费、经手证管费、过户费),剩余 208.82 万元(不含利息)退回至 超募资金账户。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募 集 资 金 来 源 |
项目名称 | 项 目 性 质 |
是否 为招 股书 或者 募集 说明 书中 的承 诺投 资项 目 |
是 否 涉 及 变 更 投 向 |
募集资金计划 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 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 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2) |
截至报 告期末 累计投 入进度 (%) (3)= (2)/(1) |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
是 否 已 结 项 |
投入 进度 是否 符合 计划 的进 度 |
投入 进度 未达 计划 的具 体原 因 |
本年 实现 的效 益 |
本项 目已 实现 的效 益或 者研 发成 果 |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如 是,请 说明 具体 情况 |
节余 金额 |
|---|---|---|---|---|---|---|---|---|---|---|---|---|---|---|---|---|
| 首 次 公 开 发 |
1、高端精 密光学产 品生产项 目 |
生 产 建 设 |
是 | 否 | 225,001,600.00 | 189,531.37 | 227,656,288.72 | 101.18 | 2025 年6 月 |
是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否 | 155.93 |
| 2、高端精 | 研 | 是 | 否 | 78,559,000.00 | 3,680,210. 12 |
70,789,744.26 | 90.11 | 2025 年6 |
是 | 是 | 不适 | 不适 | 不适 | 否 | 8,880, 962.06 |
5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行 股 票 |
密光学产 品研发项 目 |
发 | 月 | 用 | 用 | 用 | ||||||||||
|---|---|---|---|---|---|---|---|---|---|---|---|---|---|---|---|---|
| 3、补充流 动资金 |
/ | 是 | 否 | 96,439,400.00 | 0.00 | 96,439,400.00 | 100.00 | 不适 用 |
不 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否 | 0 | |
| 4、超募资 金 |
/ | 否 | 否 | 411,341,811.72 | -2,088,153 .91 |
272,931,846.09 | 66.35 | 不适 用 |
不 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否 | 152,70 5,088. 15 |
|
| 合 计 |
/ | / | / | / | 811,341,811.72 | 1,781,587. 58 |
667,817,279.07 | / | / | / | / | / | / | / | / | 161,58 6,206. 14 |
- 注:超募资金“本年投入金额”列示的-2,088,153.91 元为回购结束后,回购证券专户退回至超募资金专户的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本金,不包含利息。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 |||||
|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 度(%) (3)=(2)/(1) |
备注 |
| 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246,000,000.00 | 246,000,000.00 | 100.00 | |
| 超募资金-用于股份回购 | 回购 | 26,931,846.09 | 26,931,846.09 | 100.00 | |
| 超募资金暂未使用 | 尚未使用 | 138,409,965.63 | 0 | 0.00 | |
| 合计 | / | 411,341,811.72 | 272,931,846.09 | / | / |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 用于现金 管理的有 效审议额 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 现金管理 余额 |
期间最高 余额是否 超出授权 额度 |
| 2025 年3 月27 日 | 20,000.00 | 2025 年3 月27 日 | 2026 年3 月27 日 | 15,000.00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 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 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 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单日最高余额190,000,000.00元,累积收益15,615,360.93元。截 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到期金额为150,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 | |||||
|---|---|---|---|---|---|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元) | 起始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化收益 率 |
| 交通银行秦淮支行 | 可转让大额 存单 |
80,000,000.00 | 2025.04.07 | 2028.04.07 | 2.05% |
| 招商银行江宁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5.06.16 | 2025.07.16 | 1.85% |
| 宁波银行江宁科学园 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0.00 | 2025.06.11 | 2025.07.11 | 2.05% |
| 合计 | 150,000,000.00 |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关于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鉴证的结论性意见
□适用√不适用
6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核查异常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六)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后续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
发 行 新 股 |
送 股 |
公 积 金 转 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 份 |
36,573,723 | 69.27 | -573,723 | -573,723 | 36,000,000 | 68.18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573,723 | 1.09 | -573,723 | -573,723 | 0 | 0.00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6,000,000 | 68.18 | 0 | 0 | 36,000,000 | 68.18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 法人持股 |
31,400,000 | 59.47 | 0 | 0 | 31,400,000 | 59.47 | |||
| 境内自然 人持股 |
4,600,000 | 8.71 | 0 | 0 | 4,600,000 | 8.71 |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 股 |
0 | 0.00 | 0 | 0.00 | |||||
| 境外自然 人持股 |
0 | 0.00 | 0 | 0.00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份 |
16,226,277 | 30.73 | +573,723 | +573,723 | 16,800,000 | 31.82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6,226,277 | 30.73 | +573,723 | +573,723 | 16,800,000 | 31.82 | |||
| 2、境内上市的外 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 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52,800,000 | 100.00 | 0 | 0 | 52,800,000 | 100.00 |
6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 24 个月)573,723 股已于 2025 年 3 月 10 日解禁,详情可查 阅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 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025 年 1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相关议案。相关文件已于 2025 年 1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19 日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文件。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南京茂 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 (再融资)〔2025〕5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按 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审核问询函》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已根据相 关要求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在上交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根据上交所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及相关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部分回复内容进行了相 应补充与更新,并根据相关要求对更新后的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等相关文件。
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预案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及 相关文件。根据修订内容,公司会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
6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容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文件。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 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的进展情况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 股
| √适用□不适用 | 单位: 股 | |||||
|---|---|---|---|---|---|---|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 股数 |
报告期解除 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 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 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 日期 |
| 中国中金财富证 券有限公司 |
573,723 | 573,723 | 0 | 0 | 战略配售 限售股 |
2025年3 月10日 |
| 合计 | 573,723 | 573,723 | 0 | 0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 (一) 股东总数: | |
|---|---|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6,945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
6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 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 出股份的限售 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 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 股份 状态 |
数 量 |
||||||||
| 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 | 0 | 31,400,000 | 59.47 | 31,400,000 | 31,4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范一 | 0 | 1,800,000 | 3.41 | 1,800,000 | 1,8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范浩 | 0 | 1,800,000 | 3.41 | 1,800,000 | 1,8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0 | 1,101,413 | 2.09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 王陆 | 0 | 800,000 | 1.52 | 800,000 | 8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半导体产业智 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486,698 | 720,000 | 1.36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优化配置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3,417 | 684,582 | 1.30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信稳健策略 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46,300 | 538,800 | 1.02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资管 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未知 | 387,931 | 0.73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险产品-005L-CT001 沪 |
254,999 | 304,999 | 0.58 | 0 | 0 | 无 | 0 | 其他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101,4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101,413 |
6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半导体产业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7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0,000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684,582 | 人民币普通股 | 684,582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信稳健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
538,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8,80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资管数字经济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 资基金 |
387,931 | 人民币普通股 | 387,931 |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险产品-005L-CT001沪 | 304,999 | 人民币普通股 | 304,999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邦半导体产业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
277,081 | 人民币普通股 | 277,081 |
|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97,802 | 人民币普通股 | 197,802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欧瑾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0,0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076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持有公司股份248,093 股,持股比例为0.47%。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范一持有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35%的股份,且为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范浩持有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35%的股份。范一、范浩 二人是兄弟关系。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 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6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股 | |||||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 易股份数量 |
||||
| 1 | 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 | 31,400,000 | 2026年3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2 | 范一 | 1,800,000 | 2026年3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3 | 范浩 | 1,800,000 | 2026年3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4 | 王陆 | 800,000 | 2026年3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5 | 周威 | 200,000 | 2026年3月9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范一持有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35%的股份,且为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 表人。范浩持有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司35%的股份。范一、范浩二人是兄弟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6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持股 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 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 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6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六、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七、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七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7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第八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附注 | 2025 年6 月30 日 | 2024 年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一 | 93,262,577.22 | 188,386,875.33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二 | 70,092,149.66 | 70,758,654.7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七、五 | 161,137,255.91 | 127,313,626.73 |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七 | 3,214,680.89 | 1,316,610.00 |
| 预付款项 | 七、八 | 14,099,860.36 | 9,979,410.21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九 | 1,978,270.34 | 2,221,531.3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十 | 224,373,565.11 | 203,022,506.96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十三 | 13,953,755.80 | 27,148,091.17 |
| 流动资产合计 | 582,112,115.29 | 630,147,306.55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十七 | 18,367,590.15 | 18,586,500.7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七、二十 | 618,074,575.86 | 449,511,294.33 |
7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一 | |||
|---|---|---|---|
| 在建工程 | 七、二十 二 |
69,876,989.36 | 170,352,301.01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二十 五 |
4,074,524.89 | 6,451,136.97 |
| 无形资产 | 七、二十 六 |
78,685,423.39 | 79,772,284.9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二十 八 |
7,520,435.25 | 7,146,670.7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二十 九 |
18,907,708.97 | 13,436,440.2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三十 | 154,337,342.43 | 85,162,968.2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69,844,590.30 | 830,419,597.18 | |
| 资产总计 | 1,551,956,705.59 | 1,460,566,903.73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三十 二 |
114,659,678.47 | 95,256,142.7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三十 三 |
0 | 271,885.33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七、三十 六 |
126,604,965.19 | 119,018,415.98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七、三十 八 |
13,264,304.04 | 5,201,107.3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三十 九 |
29,311,079.39 | 21,939,482.70 |
| 应交税费 | 七、四十 | 7,150,108.20 | 4,319,965.36 |
| 其他应付款 | 七、四十 一 |
3,310,684.17 | 958,809.4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7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四十 三 |
2,813,265.12 | 4,518,900.49 |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四十 四 |
1,369,468.78 | 1,051,152.95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8,483,553.36 | 252,535,862.40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七、四十 五 |
39,633,205.88 | 23,688,700.07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四十 七 |
1,740,762.13 | 2,593,749.52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七、五十 一 |
11,919,245.01 | 9,645,826.0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03,386.65 | 371,127.14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3,696,599.67 | 36,299,402.79 | |
| 负债合计 | 352,180,153.03 | 288,835,265.19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五十 三 |
52,800,000.00 | 52,8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五十 五 |
889,416,799.36 | 889,416,799.36 |
| 减:库存股 | 七、五十 六 |
26,931,846.09 | 26,931,846.09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五十 七 |
6,711,443.21 | 478,570.54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七、五十 九 |
26,400,000.00 | 26,400,000.0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六十 | 251,380,156.08 | 229,568,114.7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99,776,552.56 | 1,171,731,638.54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
1,199,776,552.56 | 1,171,731,638.54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
1,551,956,705.59 | 1,460,566,903.73 |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7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 年 6 月 30 日
编制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附注 | 2025 年6 月30 日 | 2024 年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7,660,494.03 | 68,658,333.18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0,076,912.72 | 70,743,417.84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十九、一 | 139,165,265.38 | 110,038,834.50 |
| 应收款项融资 | 41,790.79 | 1,000,000.00 | |
| 预付款项 | 87,307,814.91 | 59,163,831.71 |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二 | 114,294,387.80 | 113,597,250.6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124,495,580.90 | 116,154,527.60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4,929,486.80 | 20,607,625.13 | |
| 流动资产合计 | 577,971,733.33 | 559,963,820.65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三 | 360,707,364.63 | 321,498,555.2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254,317,963.35 | 250,732,965.87 | |
| 在建工程 | 53,303,736.41 | 37,569,717.35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38,889,631.17 | 39,532,456.63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4,491,919.54 | 3,813,915.29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76,425.21 | 4,610,500.66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2,670,917.61 | 75,008,279.13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49,657,957.92 | 732,766,390.19 | |
| 资产总计 | 1,427,629,691.25 | 1,292,730,210.84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54,544,307.19 | 85,061,111.11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7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衍生金融负债 |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83,327,033.36 | 74,518,487.06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38,357,038.75 | 3,094,238.14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494,303.36 | 10,189,538.66 | |
| 应交税费 | 286,470.62 | 2,113,245.90 | |
| 其他应付款 | 101,649,121.98 | 4,584,924.42 |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5,886.36 | 212,289.81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58,614.90 | 770,242.96 | |
| 流动负债合计 | 294,042,776.52 | 180,544,078.06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30,547,000.05 | 14,502,494.24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1,919,245.01 | 9,645,826.06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62,603.85 | 371,127.14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828,848.91 | 24,519,447.44 | |
| 负债合计 | 336,871,625.43 | 205,063,525.5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2,800,000.00 | 52,8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891,612,648.53 | 891,612,648.53 | |
| 减:库存股 | 26,931,846.09 | 26,931,846.09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26,400,000.00 | 26,400,000.00 | |
| 未分配利润 | 146,877,263.38 | 143,785,882.90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
1,090,758,065.82 | 1,087,666,685.34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股东权益)总计 |
1,427,629,691.25 | 1,292,730,210.84 | |
|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
7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利润表
— 2025 年 1 6 月
|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6月 |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6月 |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6月 |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6月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附注 | 2025 年半年度 | 2024 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318,951,190.62 | 241,153,328.78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18,951,190.62 | 241,153,328.78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271,992,198.51 | 221,457,923.13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60,577,837.19 | 126,187,024.11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3,136,466.73 | 2,939,049.32 |
| 销售费用 | 七.63 | 14,632,782.25 | 12,115,626.75 |
| 管理费用 | 七.64 | 55,891,171.08 | 47,615,601.98 |
| 研发费用 | 七.65 | 41,653,909.75 | 33,434,320.53 |
| 财务费用 | 七.66 | -3,899,968.49 | -833,699.5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612,645.67 | 1,248,986.36 | |
| 利息收入 | 878,619.00 | 1,250,259.36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5,831,304.61 | 1,828,414.8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七.68 | 1,517,899.55 | 2,771,882.61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218,910.63 | 2,021.87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七.70 | 328,707.25 | 592,449.04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七.72 | -2,272,354.86 | -2,308,522.36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 填列) |
七.73 | -14,668,351.02 | -7,169,166.3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七.71 | -277,691.96 | 43,880.5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7,418,505.68 | 15,454,343.99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4,872.43 | 228,530.61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459,881.79 | 17,556.34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 35,973,496.32 | 15,665,318.26 |
7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列) |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217,954.50 | 93,859.2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755,541.82 | 15,571,459.05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32,755,541.82 | 15,571,459.05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755,541.82 | 15,571,459.05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232,872.67 | 23,510.20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6,232,872.67 | 23,510.20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 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6,232,872.67 | 23,510.20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232,872.67 | 23,510.20 | |
| (7)其他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 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8,988,414.49 | 15,594,969.25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
38,988,414.49 | 15,594,969.25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233 | 0.2949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6233 | 0.2949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 的净利润为: 0 元。
7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母公司利润表
— 2025 年 1 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附注 | 2025 年半年度 | 2024 年半年度 |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68,478,706.44 | 125,836,894.76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05,052,676.35 | 80,380,587.47 |
| 税金及附加 | 851,995.80 | 754,705.30 | |
| 销售费用 | 5,391,077.91 | 4,775,455.45 | |
| 管理费用 | 23,455,373.65 | 20,569,332.58 | |
| 研发费用 | 14,589,800.58 | 10,577,715.18 | |
| 财务费用 | 1,493,093.48 | 5,536.16 | |
| 其中:利息费用 | 789,469.03 | 777,400.55 | |
| 利息收入 | 346,754.15 | 1,203,987.23 | |
| 加:其他收益 | 5,184,254.13 | 1,652,948.99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1,495,666.22 | 2,498,871.5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
-212,759.71 | 2,021.87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56,821.92 | 569,544.08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87,362.76 | 9,844,477.57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8,321,780.95 | -4,687,368.14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92.51 | 43,880.53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4,871,394.72 | 18,695,917.23 | |
| 加:营业外收入 | 4,000.05 | 7,971.20 | |
| 减:营业外支出 | 802,144.85 | 2,401.83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4,073,249.92 | 18,701,486.60 | |
| 减:所得税费用 | 38,368.97 | 1,526,589.82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034,880.95 | 17,174,896.78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填列) |
14,034,880.95 | 17,174,896.78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额 |
7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034,880.95 | 17,174,896.78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
— 2025 年 1 6 月
|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1,354,134.76 | 206,706,285.90 |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7,791,605.47 | 11,220,320.30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15,950,852.76 | 3,783,512.5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5,096,592.99 | 221,710,118.70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26,796,017.42 | 108,498,775.55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7,560,179.41 | 115,431,408.46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952,508.68 | 13,998,968.42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1) | 36,262,818.85 | 29,510,215.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7,571,524.36 | 267,439,368.13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25,068.63 | -45,729,249.43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82,000,000.00 | 632,846,5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37,274.21 | 10,175,184.59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00.00 |
7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83,840,774.21 | 643,021,684.59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87,946,180.93 | 150,289,993.71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12,045,200.00 | 454,828,45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2) | 0 | 27,772,352.5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9,991,380.93 | 632,890,796.25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150,606.72 | 10,130,888.34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2,721,808.44 | 134,044,197.55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2,033,216.08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2,721,808.44 | 136,077,413.63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97,216,816.67 | 9,998,854.44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
12,429,097.93 | 37,015,140.55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
-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3) | 3,766,925.00 | 1,697,021.9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3,412,839.60 | 48,711,016.97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308,968.84 | 87,366,396.66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867,553.51 | 977,560.12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8,449,015.74 | 52,745,595.69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1,009,988.65 | 176,879,707.27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560,972.91 | 229,625,302.96 | |
|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2025 年 1 6 月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6月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附注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6,465,089.98 | 105,185,976.34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13,922.09 | 4,127,554.42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189,918.51 | 2,817,909.22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5,068,930.58 | 112,131,439.98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8,350,799.41 | 170,489,040.38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6,641,563.79 | 48,465,499.69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684,532.85 | 7,917,541.06 |
8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542,703.92 | 13,933,807.27 |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8,219,599.97 | 240,805,888.4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49,330.61 | -128,674,448.42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70,000,000.00 | 572,325,8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15,040.88 | 8,569,816.74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50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现金净额 |
-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6,247,437.18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1,818,540.88 | 587,143,053.92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37,083,371.76 | 56,938,670.88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39,427,720.00 | 494,575,61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 现金净额 |
-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26,075,486.9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76,511,091.76 | 577,589,767.78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4,692,550.88 | 9,553,286.14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2,649,626.31 | 213,307,991.72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460,000.00 | 9,033,216.08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7,109,626.31 | 222,341,207.8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7,102,550.00 | -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
11,731,631.22 | 36,726,439.44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9,864,181.22 | 36,726,439.44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245,445.09 | 185,614,768.36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 影响 |
-523,535.82 | -459,097.24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1,121,311.00 | 66,034,508.84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8,603,979.93 | 80,523,670.01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7,482,668.93 | 146,558,178.85 | |
|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
8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2025 年 1 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2025 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所有者权益合 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 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 益 |
专 项 储 备 |
盈余公积 |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 他 |
小计 | |||||
| 优 先 股 |
永 续 债 |
其 他 |
|||||||||||||
| 一、上 年期 末余 额 |
52,800,000.0 0 |
889,416,799.3 6 |
26,931,846.0 9 |
478,570.54 | 26,400,000.0 0 |
229,568,114.73 | 1,171,731,638.54 | 1,171,731,638.5 4 |
|||||||
| 加:会 计政 策变 更 |
|||||||||||||||
| 前期 差错 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 年期 初余 额 |
52,800,000.0 0 |
889,416,799.3 6 |
26,931,846.0 9 |
478,570.54 | 26,400,000.0 0 |
229,568,114.73 | 1,171,731,638.54 | 1,171,731,638.5 4 |
|||||||
| 三、本 期增 减变 |
6,232,872.6 7 |
21,812,041.35 | 28,044,914.02 | 28,044,914.02 |
8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动金 额(减 少以 “-”号 填列) |
|||||||||||||||
|---|---|---|---|---|---|---|---|---|---|---|---|---|---|---|---|
| (一) 综合 收益 总额 |
6,232,872.6 7 |
32,755,541.82 | 38,988,414.49 | 38,988,414.49 | |||||||||||
| (二) 所有 者投 入和 减少 资本 |
|||||||||||||||
| 1.所 有者 投入 的普 通股 |
- | ||||||||||||||
| 2.其 他权 益工 具持 有者 投入 资本 |
|||||||||||||||
| 3.股 份支 付计 入所 有者 权益 的金 额 |
|||||||||||||||
| 4.其 | |||||||||||||||
| 83/195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他 | |||||||||||||||
|---|---|---|---|---|---|---|---|---|---|---|---|---|---|---|---|
| (三) 利润 分配 |
-10,943,500.47 | -10,943,500.47 | -10,943,500.47 | ||||||||||||
| 1.提 取盈 余公 积 |
- | - | - | ||||||||||||
| 2.提 取一 般风 险准 备 |
- | - | - | ||||||||||||
| 3.对 所有 者(或 股东) 的分 配 |
-10,943,500.47 | -10,943,500.47 | -10,943,500.47 | ||||||||||||
| 4.其 他 |
|||||||||||||||
| (四) 所有 者权 益内 部结 转 |
|||||||||||||||
| 1.资 本公 积转 增资 本(或 股本) |
- | ||||||||||||||
| 2.盈 余公 |
8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积转 增资 本(或 股本) |
|||||||||||||||
|---|---|---|---|---|---|---|---|---|---|---|---|---|---|---|---|
| 3.盈 余公 积弥 补亏 损 |
|||||||||||||||
| 4.设 定受 益计 划变 动额 结转 留存 收益 |
|||||||||||||||
| 5.其 他综 合收 益结 转留 存收 益 |
|||||||||||||||
| 6.其 他 |
|||||||||||||||
| (五) 专项 储备 |
|||||||||||||||
| 1.本 期提 取 |
- | ||||||||||||||
| 2.本 期使 用 |
8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六) 其他 |
|||||||||||||||
|---|---|---|---|---|---|---|---|---|---|---|---|---|---|---|---|
| 四、本 期期 末余 额 |
52,800,000.0 0 |
889,416,799.3 6 |
26,931,846.0 9 |
6,711,443.2 1 |
26,400,000.0 0 |
251,380,156.0 8 |
1,199,776,552.5 6 |
1,199,776,552.5 6 |
| 项目 | 2024 年半年度 | 2024 年半年度 | 2024 年半年度 | 2024 年半年度 | 2024 年半年度 | 2024 年半年度 | 2024 年半年度 | 2024 年半年度 | 2024 年半年度 | 2024 年半年度 | 2024 年半年度 | 2024 年半年度 | 2024 年半年度 | 2024 年半年度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 股本) |
其他权益工 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 项 储 备 |
盈余公积 |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 他 |
小计 | |||||
| 优 先 股 |
永 续 债 |
其 他 |
|||||||||||||
| 一、上 年期末 余额 |
52,800,000.00 | 883,671,676.93 | 15,411.61 | 23,314,049.48 | 231,154,083.88 | 1,190,955,221.90 | 1,190,955,221.90 | ||||||||
| 加:会 计政策 变更 |
|||||||||||||||
| 前期差 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 年期初 余额 |
52,800,000.00 | 883,671,676.93 | 15,411.61 | 23,314,049.48 | 231,154,083.88 | 1,190,955,221.90 | 1,190,955,221.90 | ||||||||
| 三、本 期增减 变动金 额(减 |
2,888,519.94 | 26,020,000.00 | 23,510.20 | -18,449,540.95 | -41,557,510.81 | -41,557,510.81 |
8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少以 “-”号 填列) |
|||||||||||||||
|---|---|---|---|---|---|---|---|---|---|---|---|---|---|---|---|
| (一) 综合收 益总额 |
23,510.20 | 15,571,459.05 | 15,594,969.25 | 15,594,969.25 | |||||||||||
| (二) 所有者 投入和 减少资 本 |
2,888,519.94 | 26,020,000.00 | -23,131,480.06 | -23,131,480.06 | |||||||||||
| 1.所有 者投入 的普通 股 |
26,020,000.00 | -26,020,000.00 | -26,020,000.00 | ||||||||||||
| 2.其他 权益工 具持有 者投入 资本 |
|||||||||||||||
| 3.股份 支付计 入所有 者权益 的金额 |
2,888,519.94 | 2,888,519.94 | 2,888,519.94 | ||||||||||||
| 4.其他 | |||||||||||||||
| (三) 利润分 配 |
-34,021,000.00 | -34,021,000.00 | -34,021,000.00 | ||||||||||||
| 1.提取 盈余公 积 |
|||||||||||||||
| 2.提取 一般风 险准备 |
8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3.对所 有者 (或股 东)的 分配 |
-34,021,000.00 | -34,021,000.00 | -34,021,000.00 | ||||||||||||
|---|---|---|---|---|---|---|---|---|---|---|---|---|---|---|---|
| 4.其他 | |||||||||||||||
| (四) 所有者 权益内 部结转 |
|||||||||||||||
| 1.资本 公积转 增资本 (或股 本) |
|||||||||||||||
| 2.盈余 公积转 增资本 (或股 本) |
|||||||||||||||
| 3.盈余 公积弥 补亏损 |
|||||||||||||||
| 4.设定 受益计 划变动 额结转 留存收 益 |
|||||||||||||||
| 5.其他 综合收 益结转 留存收 益 |
|||||||||||||||
| 6.其他 |
8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五) 专项储 备 |
|||||||||||||||
|---|---|---|---|---|---|---|---|---|---|---|---|---|---|---|---|
| 1.本期 提取 |
|||||||||||||||
| 2.本期 使用 |
|||||||||||||||
| (六) 其他 |
|||||||||||||||
| 四、本 期期末 余额 |
52,800,000.00 | 886,560,196.87 | 26,020,000.00 | 38,921.81 | 23,314,049.48 | 212,704,542.93 | 1,149,397,711.09 | 1,149,397,711.09 |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2025 年 1 6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5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2025 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 润 |
所有者权 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2,800,000. 00 |
891,612,64 8.53 |
26,931,846 .09 |
26,400,00 0.00 |
143,785,8 82.90 |
1,087,666, 685.34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2,800,000. 00 |
891,612,64 8.53 |
26,931,846 .09 |
26,400,00 0.00 |
143,785,8 82.90 |
1,087,666, 685.34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3,091,380. 48 |
3,091,380. 48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034,88 0.95 |
14,034,880 .95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
8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本 |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10,943,50 0.47 |
-10,943,50 0.47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
-10,943,50 0.47 |
-10,943,50 0.47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800,000. 00 |
891,612,64 8.53 |
26,931,846 .09 |
26,400,00 0.00 |
146,877,2 63.38 |
1,090,758, 065.82 |
|||||
| 项目 | |||||||||||
| 2024 年半年度 | |||||||||||
| 实收资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 | 所有者权 |
9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或股本)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收益 | 润 | 益合计 |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2,800,000. 00 |
885,867,52 6.10 |
23,314,04 9.48 |
140,354,3 91.36 |
1,102,335, 966.94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2,800,000. 00 |
885,867,52 6.10 |
23,314,04 9.48 |
140,354,3 91.36 |
1,102,335, 966.94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2,888,519. 94 |
26,020,000 .00 |
-16,846,10 3.22 |
-39,977,58 3.28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7,174,89 6.78 |
17,174,896 .78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2,888,519. 94 |
26,020,000 .00 |
-23,131,48 0.06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6,020,000 .00 |
-26,020,00 0.00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 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
2,888,519. 94 |
2,888,519. 94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34,021,00 0.00 |
-34,021,00 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
-34,021,00 0.00 |
-34,021,00 0.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 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 益 |
9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6.其他 |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800,000. 00 |
888,756,04 6.04 |
26,020,000 .00 |
23,314,04 9.48 |
123,508,2 88.14 |
1,062,358, 383.66 |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9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历史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 2015 年 5 月由南京茂莱光 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本总额为 3,000.00 万股。
2023 年 1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4 号文《关于同意南京茂 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1,320 万股人 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每股面值 1.00 元,并于 2023 年 3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 易,发行后总股本由 3,960 万股增加至 5,280 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 份有限公司(上市)。
2、公司行业性质和业务范围
公司属于仪器仪表制造行业,主要业务范围:光学光电元件、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及相关设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作为精密光学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精密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和光学系统的研发、 设计、制造及销售,服务于半导体(包括光刻机及半导体检测装备)、生命科学(包括基因测序及口 腔扫描等)、航空航天、无人驾驶、生物识别、ARVR 检测等应用领域。
- 3、公司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公司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均位于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 398 号,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608978891U。
4、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范一。
- 5、财务报表之批准 本财务报告经公司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认为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9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 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4)“收入”的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 出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本附注五、(40)“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各项描述。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 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9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金额≥50 万元人民币 |
| 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预付账款 | 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
| 重要在建工程 | 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
| 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
| 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金额≥100 万元人民币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确定为企业合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类型。其会计处理如下: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的会计处理
- (1)一次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 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 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 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但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 他综合收益除外。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时, 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之和作为合 并成本,合并成本与购买日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 合并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的会计处理
- (1)一次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 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 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 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9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 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 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但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 他综合收益除外。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时, 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之和作为合 并成本,合并成本与购买日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或 合并当期损益。
-
3、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原则:
-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
(2)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 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会计处理方 法如下: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 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 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 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 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 权当期的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 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 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 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 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 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 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失去控制权时的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 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 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 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 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 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 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9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将拥有实质性控制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 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制, 合并时抵销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有的 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 业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确定为合营安排。参与方为共同控 制的一方时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合营方,否则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非合营方。
合营安排根据合营方是否为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权利且承担相关负债义务,还是仅对该安排 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划分为共同经营或合营企业两种类型。
1、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 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 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 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单 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非合营方比照上述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
2、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 进行核算及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 √适用□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 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 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 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 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 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9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 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 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 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 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 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 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 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 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 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 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 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 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 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 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 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 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 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 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 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 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9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 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 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 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 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 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 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 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 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 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 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 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 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 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 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 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 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 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9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 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 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 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 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 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 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 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 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 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 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 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 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 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 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 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 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 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 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 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0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 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 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 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 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 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 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 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 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 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 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 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 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 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 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 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 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 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 息收入。
10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 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 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 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 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 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 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 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 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 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 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 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 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 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 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 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 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 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 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 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0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 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十一)金融 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 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 银行承兑汇票 |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 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
债务单位除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 重不足等发生信用减值情况外,通常无预期信用风险, 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 取的商业承兑汇票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 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3、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工 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 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 应收合并范围内的应收账 款 |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 的合并内关联方公司的应收账款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对其预期信用损失 单独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 其发生信用损失外,不计提坏 账准备。 |
| 应收合并范围外的应收账 款 |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收取 的合并外关联方公司的应收账款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 |
10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 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 项目 | 1 年以内 | 1-2 年 | 2-3 年 | 3-4 年 | 4-5 年 | 5 年以上 |
|---|---|---|---|---|---|---|
| 预期信用损失率 | 5% | 10% | 30% | 50% | 80% | 100%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4、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 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 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 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 银行承兑汇 票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 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
债务单位除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 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发生信用减值情况外, 通常无预期信用风险,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当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在报表中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1)合同现金流量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 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2)本公司管理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 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
应收款项融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 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0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十一)金融工 具减值。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 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 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 其他应收款 | 合并内关联方往来 | 公司将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分类为无风 险款项。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债务单位除单位已撤 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发生 信用减值情况外,通常无预期信用风险,不计提 坏账准备。 |
| 职工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保证金及押金、其他 |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 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 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 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产成品 等。
-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按照组合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政策如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存货跌价准备政策 |
|---|---|
| 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 | 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 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 原材料 | 公司定制化产品属性,大部分原材料不具备通用性, 故按订单产品跌价率计提减值 |
| 特殊库存、无订单产品、3 年以上订单产品 | 公司预计未来销售的可能性较低,可变现净值为0 |
-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均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0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公司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合同或订单约定的售价为基础,并且考虑存货在库时 间的影响等因素。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长库龄的产成品若无订单覆盖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①根据类似交易中 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 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 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 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 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 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 的一部分;
-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确认标准: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 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计划需获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 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③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 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公司将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资产负债表日单独列报为流动资产中 “ ” “ ” 持有待售资产 或与划分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负债列报在流动负债中 持有待售负债 。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
√适用□不适用
-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0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并 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
-
(2)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
(3)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或债务重组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
-
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 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 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及所有者权益项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账面价值一般不变。当宣告分派的 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
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有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两个或多个合营方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
-
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当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至 50%的表
-
决权股份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 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
2)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
3)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
4)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
5)其他能足以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20、投资性房地产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使用寿命内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年限平均 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
√适用□不适用
-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
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 办公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10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 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 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本 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上。
22、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类别本公司在建工程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 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 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 下:
| 下: | |
|---|---|
| 类别 |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 房屋建筑物 | 实际开始使用/完工验收孰早 |
| 在安装机器设备 | 实际开始使用/完成安装并验收孰早 |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 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应 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1)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 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2) 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 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3)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按照实 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 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4、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6、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
√适用□不适用
-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0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 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 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 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1)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 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 整。(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 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 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 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 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 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等,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 类 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 |
|---|---|---|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法定使用年限 |
| 软件 | 直线法 | 预计使用年限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1)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 定无明确使用年限;(2)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 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 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确定。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工资薪酬、研发领料、折旧 及摊销费用、其他费用等。
(2)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 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 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 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 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 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7、长期资产减值
-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资产主要指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
-
1、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10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长期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 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按照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之间孰高确定。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 该长期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本公司在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考虑销售协议价格,其次如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但存在资产活 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长期 资产的公允价值,以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本公司在确定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①其现金流量分别根据资产持续使用过程 中以及最终处置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测算,主要依据公司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 以及预测期之后年份的合理增长率为基础进行最佳估计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充分考虑历史经 验数据及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等确定。②其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日与预测期间相同的国债或活跃 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2、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长期资产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长期资产的减值准备。 相应减值资产折旧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 转回。
3、商誉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每年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具体测试方法如下:
1)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损失;2)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包括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 低部分,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 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减值会计处理方法: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对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应当作为各 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产公 允价值净额、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在资产组 或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配。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 包括装修费、模具费等。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 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30、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短期薪酬会计处理: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1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根据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制定章程或办法等,将 是否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或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1)设定 提存计划按照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设定 受益计划采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为:本公司将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 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折合为离职时点的终值;之后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 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 √适用□不适用
辞退福利会计处理:满足辞退福利义务时将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 √适用□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会计处理:根据职工薪酬的性质参照上述会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31、预计负债
-
√适用□不适用
-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
-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 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个项 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 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股份支付
-
√适用□不适用
-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 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 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 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 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 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 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 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11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 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 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 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 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 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 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 √适用□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 流入。
1、收入确认的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 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 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 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 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 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 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 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 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履约义务:
-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
-
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 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 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 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 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 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11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1)商品销售收入
-
1)境内销售收入和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当地国的商品销售收入公司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
-
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公司在客户确认验收合格取得客户验收单据后确认收入。 2)境外(需报关出口)的商品销售收入
①对于采用 FOB 方式和 CIF 方式出口的产品销售,公司以完成报关出口离岸作为收入确认时点, 在取得经海关审验的产品出口报关单、提单(空运为快递单)后确认收入;
②对于采用 EXW 方式出口的产品销售,货物完成后,由客户通知其委托的物流公司到公司提货, 公司交货给客户委托的物流公司,货物的主要风险报酬转移给客户,基于谨慎性原则取得出口报 关单后确认收入。
③对于采用 DAP 方式出口的产品销售,以产品交付至客户约定的地点后确认收入。
(2)服务收入
- 1)技术服务收入
公司按合同约定或根据客户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在客户验收并取得客户验收单据后确认收入。
2)受托加工服务收入境内受托加工服务,公司在客户确认验收合格取得客户验收单据后确认收 入;境外(即需报关出口)的受托加工服务,公司在办理出口报关货物离境并取得海关的出口报 关单据后确认销售收入。
35、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1、取得合同的成本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 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 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 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 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 损失:(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 将要发生的成本。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1)减(2)的差额高于合同成 本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 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2、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 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 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 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 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11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 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 3、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
本公司取得的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 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
本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 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 5、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 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时予 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政府 补助实现。其中非货币性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7、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 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 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 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 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 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及 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 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8、租赁
√适用□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 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 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 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 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 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承租人可从单 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 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11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 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 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 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 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
-
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详见 附注七(82)。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 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 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 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 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 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 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 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 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 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 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 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 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 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 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1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1)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 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2)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 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 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 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 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 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 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 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 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 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 本公司按照附注五、(三十四)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 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附注五、(十一)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 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 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2)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 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五、(十一)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 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 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的历 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 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 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 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 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 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评估前瞻性信息时,本
11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考虑的因素包括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 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 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 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 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 3、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 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 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 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 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4、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 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 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 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 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 6、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 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 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 2025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41、其他
□适用√不适用
11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3%、3%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5%、8.25%、15%、19%、20%、21%、2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 | 7% |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 | 5% |
| 房产税 | 房产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 | 房产计税余值的1.2% |
| 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 | 5 元/平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茂莱(南京)仪器有限公司 | 15% |
| 南京茂莱精密测量系统有限公司 | 25% |
| MLOPTIC INTERNATIONAL LIMITED | 8.25% |
| MLOPTIC CORP.(US) | 21% |
| MLOptic (Thailand) Co., Ltd. | 20% |
| ML PHOTONIC LIMITED | 19% |
| 北京茂莱赋芯科技有限公司 | 5% |
| 深圳茂莱创芯科技有限公司 | 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
1、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 3 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新技 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5 年度所得税税率减按 15% 征收。
2、公司子公司茂莱(南京)仪器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 3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等相关规定,该子公司 2025 年度所得税税率 减按 15%征收。
3、MLOPTIC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24 年度不超过 200 万港元的利得税税率为 8.25%, 超过 200 万港元的利得税税率为 16.5%。
4、根据泰国关于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泰国茂莱取得了泰国主管部门颁发的 免税区许可证(编号:109/2562)和投资促进证书(编号:63-0052-1-00-1-0),享有以下税收优 惠政策:
(1)免征机械设备、货物、原材料的进出口关税;
-
(2)对经营投资促进证书规定的业务产生的净利润(扣除年度亏损),免征六年的企业所得
-
税(不包括从公司获得股利的所得税免除额);
-
(3)免征进口原材料、关键材料以及公司进口的用于一年内再出口物品的进口税。
5、本期新设子公司北京茂莱赋芯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茂莱创芯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小微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 300 万元部分: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税率征收。
11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111,760.29 | 139,487.49 |
| 银行存款 | 92,449,212.62 | 178,779,819.62 |
| 其他货币资金 | 701,604.31 | 9,467,568.22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 |
| 合计 | 93,262,577.22 | 188,386,875.33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7,691,101.92 | 18,375,952.68 |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中抵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或存在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情况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其他货币资金-银行冻结 | 7,000,000.00 | |
| 其他货币资金-保函保证金及其他 | 701,604.31 | 376,886.68 |
| 合 计 |
701,604.31 | 7,376,886.68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70,092,149.66 | 70,758,654.78 | / |
| 其中: | |||
| 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 | 70,092,149.66 | 70,758,654.78 | / |
| / |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其中: | |||
| 合计 | 70,092,149.66 | 70,758,654.78 | / |
| 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11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 年以内 | 168,607,184.46 | 131,797,308.97 |
| 1 年以内小计 | 168,607,184.46 | 131,797,308.97 |
12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1-2 年 | 792,428.80 | 1,993,119.50 |
|---|---|---|
| 2-3 年 | 274,627.15 | 393,528.40 |
| 3-4 年 | 106,494.12 | 73,811.53 |
| 4-5 年 | 8,793.54 | - |
| 5 年以上 | - | - |
| 合计 | 169,789,528.07 | 134,257,768.4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
| 169,78 9,528.0 7 |
100.0 0 |
8,652,272. 16 |
5.10 | 161,137,25 5.91 |
134,257,768. 40 |
100.00 | 6,944,141. 67 |
5.17 | 127,313,6 26.73 |
| 169,78 9,528.0 7 |
100.0 0 |
8,652,272. 16 |
5.10 | 161,137,25 5.91 |
134,257,768. 40 |
100.00 | 6,944,141. 67 |
5.17 | 127,313,6 26.73 |
| 169,78 9,528.0 7 |
100.0 0 |
8,652,272. 16 |
5.10 | 161,137,25 5.91 |
134,257,768. 40 |
100.00 | 6,944,141. 67 |
5.17 | 127,313,6 26.7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账款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 年以内 | 168,607,184.46 | 8,430,359.23 | 5.00 |
| 1-2 年 | 792,428.80 | 79,242.89 | 10.00 |
| 2-3 年 | 274,627.15 | 82,388.15 | 30.00 |
| 3-4 年 | 106,494.12 | 53,247.06 | 50.00 |
| 4-5 年 | 8,793.54 | 7,034.83 | 80.00 |
12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合计 | 169,789,528.07 | 8,652,272.16 | 8,652,272.16 | 5.10 | |
|---|---|---|---|---|---|
| (续) | |||||
| 账龄 | 期初余额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 年以内 | 131,797,308.97 | 6,589,865.43 | 5 | ||
| 1-2 年 | 1,993,119.50 | 199,311.95 | 10 | ||
| 2-3 年 | 393,528.40 | 118,058.52 | 30 | ||
| 3-4 年 | 73,811.53 | 36,905.77 | 50 | ||
| 4-5 年 | |||||
| 合计 | 134,257,768.40 | 6,944,141.67 | 5.1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 信用损失的应收 账款 |
6,944,141.67 | 2,503,117.10 | 794,986.61 | 8,652,272.16 | ||
| 合计 | 6,944,141.67 | 2,503,117.10 | 794,986.61 | 8,652,272.16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不适用
(3).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94,986.6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 □适用√不适用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2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 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 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 同资产期末余 额 |
占应收账款和 合同资产期末 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 |
| 第一名 | 29,492,560.30 | 29,492,560.30 | 17.37% | 1,474,628.01 | |
| 第二名 | 18,734,547.72 | 18,734,547.72 | 11.03% | 936,727.39 | |
| 第三名 | 18,037,375.80 | 18,037,375.80 | 10.62% | 901,868.79 | |
| 第四名 | 17,301,408.10 | 17,301,408.10 | 10.19% | 865,070.41 | |
| 第五名 | 12,047,659.50 | 12,047,659.50 | 7.10% | 602,382.98 | |
| 合计 | 95,613,551.42 | 95,613,551.42 | 56.31% | 4,780,677.5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12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票据 | 3,214,680.89 | 1,316,610.00 |
| 应收账款 | - | |
| 合计 | 3,214,680.89 | 1,316,610.00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15,735,674.95 | |
| 合计 | 15,735,674.95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 额 |
计 提 比 例 (% ) |
|||
| 按单项 计提坏 账准备 |
||||||||||
| 其中: |
12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按组合 计提坏 账准备 |
3,214,680.8 9 |
100. 00 |
3,214,680. 89 |
1,316,6 10.00 |
100. 00 |
- | - | 1,316,6 10.00 |
||
| 其中: | ||||||||||
| 银行承 兑汇票 |
3,214,680.8 9 |
100. 00 |
3,214,680. 89 |
1,316,6 10.00 |
100. 00 |
- | - | 1,316,6 10.00 |
||
| 合计 | 3,214,680.8 9 |
100. 00 |
/ | 3,214,680. 89 |
1,316,6 10.00 |
100. 00 |
- | - | 1,316,6 10.0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 他综合收 益中确认 的损失准 备 |
|---|---|---|---|---|---|---|
| 银行承兑 汇票 |
1,316,610.00 | 17,633,745.84 | 15,735,674.95 | - | 3,214,680.89 | - |
| 合计 | 1,316,610.00 | 17,633,745.84 | 15,735,674.95 | - | 3,214,680.89 | - |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用 | 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1,676,126.75 | 82.81 | 7,786,540.04 | 78.03 |
| 2,146,118.47 | 15.22 | 1,854,541.91 | 18.58 |
| 48,342.83 | 0.34 | 202,561.16 | 2.03 |
| 229,272.31 | 1.63 | 135,767.10 | 1.36 |
| 14,099,860.36 | 100.00 | 9,979,410.21 | 100.00 |
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期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比例(%) |
| 第一名 | 1,697,944.39 | 12.04 |
| 第二名 | 1,000,000.00 | 7.09 |
| 第三名 | 546,488.74 | 3.88 |
| 第四名 | 448,700.10 | 3.18 |
| 第五名 | 420,000.00 | 2.98 |
| 合计 | 4,113,133.23 | 29.17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12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978,270.34 | 2,221,531.37 |
| 合计 | 1,978,270.34 | 2,221,531.3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0).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12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 年以内 | 895,092.51 | 1,431,552.40 |
| 1 年以内小计 | 895,092.51 | 1,431,552.40 |
| 1至2 年 | 608,252.19 | 387,437.23 |
| 2至3 年 | 416,633.67 | 617,107.13 |
| 3至4 年 | 583,392.96 | 113,450.00 |
| 4至5 年 | 9,400.00 | 120,815.49 |
| 5 年以上 | 49,145.24 | 365,577.59 |
| 合计 | 2,561,916.57 | 3,035,939.84 |
(1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职工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435,102.81 | 330,110.02 |
| 保证金及押金 | 1,872,451.97 | 1,928,497.07 |
| 其他 | 254,361.79 | 777,332.75 |
| 合计 | 2,561,916.57 | 3,035,939.84 |
(1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 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未 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 期信用损失(已 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814,408.47 | 814,408.47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230,762.24 | -230,762.24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583,646.23 | 583,646.2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第一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第二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已发生信用减值。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十一)金融工具减值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2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 |
814,408.47 | -230,762.24 | 583,646.23 | |||
| 合计 | 814,408.47 | -230,762.24 | 583,646.2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 第一名 | 895,681.25 | 34.96 | 保证金及押金 | 1-2年、2-3年、3-4 年 |
275,938.15 |
| 第二名 | 435,647.19 | 17.00 | 保证金及押金 | 1 年以内 | 21,782.36 |
| 第三名 | 318,029.40 | 12.41 | 保证金及押金 | 1年以内、1-2年、3-4 年、5 年以上 |
101,389.99 |
| 第四名 | 301,600.00 | 11.77 | 其他 | 1-2年、2-3年、3-4 年、4-5 年、5 年以上 |
28,180.00 |
| 第五名 | 188,125.72 | 7.34 | 职工备用金及 员工借款 |
1年以内、3-4年 | 22,906.29 |
| 合计 | 2,139,083.56 | 83.50 | / | / | 450,196.79 |
(1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3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 项目 原材料 在产品 产成品 发出商 品 合计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 备/合同履约 成本减值准 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 备/合同履约 成本减值准 备 |
账面价值 | |
| 82,347,041.57 | 10,064,080.15 | 72,282,961.42 | 64,588,052.07 | 8,260,721.03 | 56,327,331.04 | |
| 117,859,936.27 | 13,553,517.53 | 104,306,418.74 | 102,313,028.21 | 9,934,819.75 | 92,378,208.46 | |
| 44,555,547.65 | 9,808,886.54 | 34,746,661.11 | 50,573,744.10 | 8,888,596.91 | 41,685,147.19 | |
| 14,085,114.75 | 1,047,590.91 | 13,037,523.84 | 13,961,376.69 | 1,329,556.42 | 12,631,820.27 | |
| 258,847,640.24 | 34,474,075.13 | 224,373,565.11 | 231,436,201.07 | 28,413,694.11 | 203,022,506.96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8,260,721.03 | 4,322,652.08 | 2,519,292.96 | 10,064,080.15 | ||
| 在产品 | 9,934,819.75 | 6,096,157.45 | 2,477,459.67 | 13,553,517.53 | ||
| 产成品 | 8,888,596.91 | 3,163,866.72 | 2,243,577.09 | 9,808,886.54 | ||
| 发出商品 | 1,329,556.42 | 1,085,674.77 | 1,367,640.28 | 1,047,590.91 | ||
| 合计 | 28,413,694.11 | 14,668,351.02 | 8,607,970.00 | 34,474,075.13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前期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 额内转回;前期涉及跌价的存货本期实现销售,则转销其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3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 | 13,400,953.34 | 6,317,047.84 |
| 预缴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金 | 48,875.77 | 31,797.25 |
| 待摊费用 | 503,926.69 | 759,300.87 |
| 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 | 20,039,945.21 | |
| 合计 | 13,953,755.80 | 27,148,091.17 |
其他说明: 无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3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13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3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7、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被投资单 位 |
期初 余额(账面价 值) |
减值 准备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账面价 值) |
减值准 备期末 余额 |
|||||||
| 追加投 资 |
减少投 资 |
权益法下 确认的投 资损益 |
其他综 合收益 调整 |
其他权 益变动 |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
计提减值 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南京江宁 经开茂莱 创业投资 中心(有 限合伙) |
18,586,500.78 | -218,910.63 | 18,367,590.15 | |||||||||
| 小计 | 18,586,500.78 | -218,910.63 | 18,367,590.15 | |||||||||
| 合计 | 18,586,500.78 | -218,910.63 | 18,367,590.15 |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3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618,074,575.86 | 449,511,294.33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合计 | 618,074,575.86 | 449,511,294.33 |
| 其他说明: 无 |
13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办公及电子 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85,128,646.07 | 373,888,666.08 | 6,119,170.45 | 51,650,602.89 | 616,787,085.49 |
| 2.本期增加 金额 |
7,001,724.39 | 185,108,039.46 | 210,601.31 | 5,068,515.40 | 197,388,880.56 |
| (1)购置 | 210,601.31 | 5,068,515.40 | 5,279,116.71 | ||
| (2)在建 工程转入 |
7,001,724.39 | 185,108,039.46 | 192,109,763.85 | ||
| (3)企业 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 金额 |
325,357.44 | 65,167.39 | 390,524.83 | ||
| (1)处置 或报废 |
325,357.44 | 65,167.39 | 390,524.83 | ||
| 4. 本期外 币报表折算差异 |
34,677.16 | 759,684.30 | 1,539.45 | 795,900.91 | |
| 5.期末余额 | 192,165,047.62 | 559,431,032.40 | 6,329,771.76 | 56,655,490.35 | 814,581,342.13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19,253,536.95 | 118,234,327.28 | 3,215,203.72 | 26,572,723.21 | 167,275,791.16 |
| 2.本期增加 金额 |
3,767,320.38 | 17,994,388.08 | 551,357.14 | 6,907,101.34 | 29,220,166.94 |
| (1)计提 | 3,767,320.38 | 17,994,388.08 | 551,357.14 | 6,907,101.34 | 29,220,166.94 |
| 3.本期减少 金额 |
80,609.38 | 15,209.12 | 95,818.50 | ||
| (1)处置 或报废 |
80,609.38 | 15,209.12 | 95,818.50 | ||
| 4.本期外 币报表折算差异 |
-1,336.39 | 99,599.61 | 5,679.56 | 2,683.89 | 106,626.67 |
| 5.期末余额 | 23,019,520.94 | 136,247,705.59 | 3,772,240.42 | 33,467,299.32 | 196,506,766.27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 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 金额 |
|||||
| (1)处置 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 价值 |
169,145,526.68 | 423,183,326.81 | 2,557,531.34 | 23,188,191.03 | 618,074,575.86 |
| 2.期初账面 | 165,875,109.12 | 255,654,338.80 | 2,903,966.73 | 25,077,879.68 | 449,511,294.33 |
13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价值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新餐厅 | 1,303,625.97 | 正在办理中 |
| 精密公司办公楼 | 77,016,036.09 | 正在办理中 |
| 光学粮仓大楼 | 69,280,070.95 | 正在办理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经测试,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无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69,876,989.36 | 170,352,301.01 |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69,876,989.36 | 170,352,301.01 |
其他说明:
无
13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在安装设备 | 10,784,586.05 | 10,784,586.05 | 130,083,703.90 | - | 130,083,703.90 | ||||||||||||
| 精密厂房建设项 目洁净室安装工 程 |
1,244,892.58 | 1,244,892.58 | - | ||||||||||||||
| 光学办公楼改扩 建项目 |
42,105,318.81 | 42,105,318.81 | 33,291,926.19 | - | 33,291,926.19 | ||||||||||||
| 泰国新厂建设项 目 |
15,742,191.92 | 15,742,191.92 | 307,272.70 | - | 307,272.70 | ||||||||||||
| 英国房产改造项 目 |
6,669,398.22 | - | 6,669,398.22 | ||||||||||||||
| 合计 | 69,876,989.36 | 69,876,989.36 | 170,352,301.01 | - | 170,352,301.01 |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名称 |
预算数 (万 元)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 金额 |
本 期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 累计 投入 占预 算比 例 (%) |
工 程 进 度 ( %) |
利 息 资 本 化 累 计 金 额 |
其 中: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率 (% ) |
资 金 来 源 |
|||||
| 在安 装设 备 |
- | 130,083,703. 90 |
65,808,921.61 | 185,108,03 9.46 |
10,784,5 86.05 |
- | - | - | - | - | 自 筹 及 募 集 |
||||||
| 精密 厂房 建设 项目 洁净 室安 装工 程 |
182.00 | - | 1,244,892.58 | 1,244,89 2.58 |
68.5 3 |
70 | - | - | - | 募 集 |
13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光学 办公 楼改 扩建 项目 |
13,073. 35 |
33,291,926.1 9 |
10,809,316.51 | 1,995,923. 89 |
42,105,3 18.81 |
72.0 4 |
80 | - | - | - | 自 筹 及 募 集 |
|
|---|---|---|---|---|---|---|---|---|---|---|---|---|
| 泰国 新厂 建设 项目 |
17,097 | 307,272.70 | 15,434,919.22 | 15,742,1 91.92 |
9.21 | 10 | - | - | - | 自 筹 |
||
| 合计 | 30,352. 35 |
163,682,902. 79 |
93,298,049.92 | 187,103,96 3.35 |
69,876,9 89.36 |
/ | / | / | / |
注:在安装设备中部分设备、光学办公楼改扩建项目及精密厂房建设项目洁净室安装工程属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及“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4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25、 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6,345,753.74 | 16,345,753.7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81,086.35 | 1,181,086.3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4.期末余额 | 17,526,840.09 | 17,526,840.09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9,894,616.77 | 9,894,616.77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57,698.43 | 3,557,698.43 |
| (1)计提 | 3,557,698.43 | 3,557,698.4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13,452,315.20 | 13,452,315.20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74,524.89 | 4,074,524.8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451,136.97 | 6,451,136.97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经测试,本公司的使用权资产无减值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78,470,630.00 | 9,563,601.55 | 88,034,231.55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3,018.87 | 163,018.87 | |||
| (1)购置 | 163,018.87 | 163,018.87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4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78,470,630.00 | 9,726,620.42 | 88,197,250.42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4,953,494.86 | 3,308,451.78 | 8,261,946.64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3,385.13 | 456,495.26 | 1,249,880.39 | ||
| (1)计提 | 793,385.13 | 456,495.26 | 1,249,880.39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5,746,879.99 | 3,764,947.04 | 9,511,827.03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2,723,750.01 | 5,961,673.38 | 78,685,423.39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73,517,135.14 | 6,255,149.77 | 79,772,284.9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14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 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装修费 | 7,067,217.50 | 2,574,532.85 | 2,187,526.11 | 7,454,224.24 | |
| 工装样板模具费 | 79,453.21 | - | 13,242.20 | 66,211.01 | |
| 合计 | 7,146,670.71 | 2,574,532.85 | 2,200,768.31 | 7,520,435.25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35,754,557.97 | 5,380,788.53 | 29,921,016.11 | 4,502,675.69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2,352,574.32 | 5,588,143.58 | 25,360,606.73 | 3,851,312.02 |
| 可抵扣亏损 | 28,618,336.91 | 6,095,717.44 | 15,035,381.83 | 3,135,282.17 |
| 递延收益 | 7,468,473.71 | 1,120,271.06 | 7,823,094.17 | 1,173,464.13 |
| 预提费用 | 4,818,589.06 | 722,788.36 | 4,909,312.12 | 736,396.8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 值变动 |
248,729.19 | 37,309.38 |
14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 99,012,531.97 18,907,708.97 83,298,140.15 13,436,440.21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交易 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
2,689,244.33 | 403,386.65 | 2,474,180.92 | 371,127.14 |
| 合计 | 2,689,244.33 | 403,386.65 | 2,474,180.92 | 371,127.14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7,955,434.56 | 18,274,509.91 |
| 可抵扣亏损 | 76,567,955.37 | 62,966,783.75 |
| 合计 | 84,523,389.93 | 81,241,293.6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系外国子公司形成的可抵扣亏损,永久可以抵扣,不存在到期年限。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采购长 期资产款项 |
32,946,958.85 | 32,946,958.85 | 13,452,059.59 | - | 13,452,059.59 | |
| 大额存单 | 121,390,383.58 | 121,390,383.58 | 71,710,908.67 | - | 71,710,908.67 | |
| 合计 | 154,337,342.43 | 154,337,342.43 | 85,162,968.26 | - | 85,162,968.26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14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 类型 |
受限 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 类型 |
受限情 况 |
|
|---|---|---|---|---|---|---|---|---|
| 货币 资金 |
701,604.31 | 701,604.31 | 冻结 | 用于 保函、 其他 保证 金等 |
7,376,886.68 | 7,376,886.68 | 冻结 | 用于保 函、其 他保证 金等 |
| 合计 | 701,604.31 | 701,604.31 | / | / | 7,376,886.68 | 7,376,886.68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信用借款 | 114,577,302.63 | 95,191,598.32 |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82,375.84 | 64,544.44 | |
| 合计 | 114,659,678.47 | 95,256,142.7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 远期外汇交易 | 271,885.33 | / | |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其中: | |||
| 合计 | 271,885.33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14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5、 应付票据 □适用√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商品采购款 | 98,394,322.31 | 91,338,616.77 |
| 应付长期资产款 | 26,914,862.79 | 26,200,023.37 |
| 应付费用 | 1,295,780.09 | 1,479,775.84 |
| 合计 | 126,604,965.19 | 119,018,415.98 |
(2). 账龄超过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已获订单的预收货款 | 13,264,304.04 | 5,201,107.39 |
| 合计 | 13,264,304.04 | 5,201,107.39 |
(2).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4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报表折 算差异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21,843,569.48 | 127,156,847.50 | 119,754,162.93 | -191,549.91 | 29,054,704.14 |
| 二、离职后福利 -设定提存计划 |
95,913.22 | 7,719,891.85 | 7,549,838.73 | -9,591.09 | 256,375.25 |
| 三、辞退福利 | - | ||||
| 四、一年内到期 的其他福利 |
- | ||||
| 合计 | 21,939,482.70 | 134,876,739.35 | 127,304,001.66 | -201,141.00 | 29,311,079.39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报表折算 差异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贴 和补贴 |
21,843,569.4 8 |
113,445,095. 10 |
106,070,562. 93 |
-191,141.51 | 29,026,96 0.14 |
| 二、职工福利费 | 7,298,572.36 | 7,298,163.96 | -408.40 | 0.00 | |
| 三、社会保险费 | 2,983,120.88 | 2,983,120.88 | -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375,656.43 | 2,375,656.43 | - | ||
| 工伤保险费 | 335,969.34 | 335,969.34 | - | ||
| 生育保险费 | 271,495.11 | 271,495.11 | - | ||
| 四、住房公积金 | 3,275,096.50 | 3,247,352.50 | 27,744.0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 育经费 |
154,962.66 | 154,962.66 | - |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 合计 | 21,843,569.4 8 |
127,156,847. 50 |
119,754,162. 93 |
-191,549.91 | 29,054,70 4.1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报表折算差 异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95,913.22 | 7,549,730.60 | 7,379,677.48 | -9,591.09 | 256,375.25 |
| 2、失业保险费 | 170,161.25 | 170,161.25 | - |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合计 | 95,913.22 | 7,719,891.85 | 7,549,838.73 | -9,591.09 | 256,375.25 |
14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企业所得税 5,658,106.15 2,797,437.48 增值税 123,407.49 257,004.01 个人所得税 475,311.66 436,579.86 城建税 149,899.18 129,090.03 教育费附加 107,070.85 92,207.16 房产税 459,966.02 240,403.77 土地使用税 84,558.52 84,558.96 其他 91,788.33 282,684.09 合计 7,150,108.20 4,319,965.36 |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5,658,106.15 | 2,797,437.48 | |
| 123,407.49 | 257,004.01 | |
| 475,311.66 | 436,579.86 | |
| 149,899.18 | 129,090.03 | |
| 107,070.85 | 92,207.16 | |
| 459,966.02 | 240,403.77 | |
| 84,558.52 | 84,558.96 | |
| 91,788.33 | 282,684.09 | |
| 7,150,108.20 | 4,319,965.36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3,310,684.17 | 958,809.44 |
| 合计 | 3,310,684.17 | 958,809.44 |
(2).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职工报销款及其他费用 | 3,310,684.17 | 958,809.44 |
| 合计 | 3,310,684.17 | 958,809.44 |
账龄超过 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14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43、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 43、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
43、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
43、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00,000.00 | 400,000.00 |
| 1 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349,883.00 | 4,098,867.06 |
| 1 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63,382.12 | 20,033.43 |
| 合计 | 2,813,265.12 | 4,518,900.49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提费用 | 1,326,652.96 | 768,588.22 |
| 待转销销项税 | 42,815.82 | 282,564.73 |
| 合计 | 1,369,468.78 | 1,051,152.95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信用借款 | 40,033,205.88 | 24,088,700.07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00,000.00 | 400,000.00 | |
| 合计 | 39,633,205.88 | 23,688,700.0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4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6、 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 年以内 | 2,755,706.53 | 4,285,039.99 |
| 1-2 年 | 706,989.21 | 1,362,008.00 |
| 2-3 年 | 823,967.34 | 744,327.39 |
| 3-4 年 | 209,805.58 | 578,921.28 |
| 4-5 年 | - | |
| 5 年以上 | - | |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405,823.53 | -277,680.08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349,883.00 | -4,098,867.06 |
| 合计 | 1,740,762.13 | 2,593,749.5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15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 9,645,826.06 2,990,000.00 716,581.05 11,919,245.01 政府补助 合计 9,645,826.06 2,990,000.00 716,581.05 11,919,245.01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 项目补贴 |
3,300,000.07 | 199,999.98 | 3,100,000.09 | 与资产相关 | |
| 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 补项目及资金计划 |
429,799.88 | 30,700.02 | 399,099.86 | 与资产相关 | |
| 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专 项资金 |
1,822,731.89 | 93,473.46 | 1,729,258.43 | 与资产相关 | |
| 南京市重点项目进口先 进设备补贴 |
99,750.00 | 31,500.00 | 68,250.00 | 与资产相关 | |
| 工业企业技术设备投入 普惠性奖补资金 |
640,666.86 | 61,999.98 | 578,666.88 | 与资产相关 | |
| 医疗设备用光学元器件 生产项目扶持资金 |
123,077.02 | 12,307.68 | 110,769.34 | 与资产相关 | |
| 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 展措施专项资金 |
155,266.83 | 13,699.98 | 141,566.85 | 与资产相关 | |
| 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 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539,733.44 | 36,799.98 | 502,933.46 | 与资产相关 | |
| 市转技术装备投入普惠 性奖补资金 |
528,183.22 | 36,850.02 | 491,333.20 | 与资产相关 | |
| 22年第三批省工业和信 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项 资金 |
1,692,083.49 | 107,650.05 | 1,584,433.44 | 与资产相关 | |
|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 息化局(本级)2024年 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 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314,533.36 | 16,849.89 | 297,683.47 | 与资产相关 | |
| 工业企业重大设备技改 项目与投入奖补 |
0.00 | 2,990,000.00 | 74,750.01 | 2,915,249.99 | 与资产相关 |
15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 9,645,826.06 2,990,000.00 716,581.05 11,919,245.01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52,800,000.00 | 52,800,000.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71,942,051.89 | 871,942,051.89 | ||
| 其他资本公积 | 17,474,747.47 | 17,474,747.47 | ||
| 合计 | 889,416,799.36 | 889,416,799.3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限制性股票 | 26,931,846.09 | 26,931,846.09 |
15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合计 26,931,846.09 26,931,846.09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
26,931,846.09 | 26,931,846.09 | ||
|---|---|---|---|---|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 前发生额 |
减: 前期 计入 其他 综合 收益 当期 转入 损益 |
减:前 期计 入其 他综 合收 益当 期转 入留 存收 益 |
减:所 得税 费用 |
税后归属于 母公司 |
税后 归属 于少 数股 东 |
|||
| 外币 财务 报表 折算 差额 |
478,570.54 | 6,232,872.67 | 6,232,872.67 | 6,711,443.21 | ||||
| 其他 综合 收益 合计 |
478,570.54 | 6,232,872.67 | 6,232,872.67 | 6,711,443.21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6,400,000.00 26,400,000.00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其他 合计 26,400,000.00 26,400,000.00 |
||||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26,400,000.00 | 26,400,000.00 | |||
| 26,400,000.00 | 26,400,000.0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5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023 年修订)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应按照年度净利润 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 取。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 上年度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229,568,114.73 231,154,083.88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229,568,114.73 231,154,083.88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32,755,541.82 35,520,981.3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085,950.5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分配现金股利 10,943,500.47 34,021,000.00 期末未分配利润 251,380,156.08 229,568,114.73 |
||
| 本期 | 上年度 | |
| 229,568,114.73 | 231,154,083.88 | |
| - | ||
| 229,568,114.73 | 231,154,083.88 | |
| 32,755,541.82 | 35,520,981.37 | |
| 3,085,950.52 | ||
| 10,943,500.47 | 34,021,000.00 | |
| 251,380,156.08 | 229,568,114.7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318,852,694.82 | 160,574,913.48 | 241,084,709.19 | 126,186,287.69 |
| 其他业务 | 98,495.80 | 2,923.71 | 68,619.59 | 736.42 |
| 合计 | 318,951,190.62 | 160,577,837.19 | 241,153,328.78 | 126,187,024.11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光学器件 | 140,418,805.08 | 83,844,369.56 |
| 光学镜头 | 90,379,833.27 | 33,004,726.64 |
| 光学系统 | 86,114,539.04 | 43,139,174.39 |
| 服务 | 1,939,517.43 | 586,642.89 |
| 其他 | 98,495.80 | 2,923.71 |
15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 境内 | 122,842,479.98 | 57,630,619.59 |
| 境外 | 196,108,710.64 | 102,947,217.60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直接销售 | 318,951,190.62 | 160,577,837.19 |
| 间接销售 | - | - |
| 合计 | 318,951,190.62 | 160,577,837.1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履行履约 义务的时 间 |
重要的支付条 款 |
公司承诺 转让商品 的性质 |
是否为 主要责 任人 |
公司承担的 预期将退还 给客户的款 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 保证类型及相关 义务 |
|---|---|---|---|---|---|---|
| 销售商品 | 客户取得 相关商品 或服务控 制权 |
合同价款通常 于商品验收合 格且收到发票 后到期 |
商品 | 是 | 0 | 保证类质量保证 相关义务为向客 户提供所销售的 商品符合既定标 准 |
| 提供服务 | 服务完成 时 |
合同价款通常 于服务完成且 收到发票后到 期 |
服务 | 是 | 0 | 保证类质量保证 相关义务为向客 户提供所销售的 商品符合既定标 准 |
| 合计 | / | / | / | / | / |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消费税 | ||||
| 营业税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773,129.69 | 395,364.45 | ||
| 教育费附加 | 549,326.70 | 282,401.32 | ||
| 资源税 |
15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1,412,443.67 | 1,431,819.95 |
|---|---|
| 169,116.72 | 169,116.72 |
| - | |
| 157,231.37 | 99,621.42 |
| 75,218.58 | 560,725.46 |
| 3,136,466.73 | 2,939,049.32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薪酬 | 9,449,593.43 | 6,245,672.48 |
| 业务招待费 | 294,315.56 | 349,908.87 |
| 差旅费 | 791,849.54 | 1,094,089.62 |
| 参展费 | 892,119.97 | 844,562.36 |
| 销售佣金 | 1,167,010.15 | 1,467,050.03 |
| 办公费 | 176,038.84 | 95,007.55 |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74,329.22 | 141,937.85 |
| 咨询费 | 715,464.20 | 707,519.60 |
| 广告宣传费 | 153,707.50 | 204,895.26 |
| 其他 | 918,353.84 | 964,983.13 |
| 合计 | 14,632,782.25 | 12,115,626.7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薪酬 | 36,068,032.94 | 28,063,640.26 |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5,656,122.41 | 4,538,064.42 |
| 差旅费 | 3,016,341.19 | 2,083,197.50 |
| 办公费 | 3,471,239.76 | 2,004,455.86 |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539,768.52 | 460,221.51 |
| 业务招待费 | 1,113,300.68 | 1,101,966.86 |
| 交通费 | 424,320.36 | 440,771.02 |
| 咨询服务费 | 607,940.64 | 505,996.41 |
| 房租、物业及水电费 | 1,953,027.27 | 914,592.35 |
| 招聘费 | 173,527.51 | 813,286.76 |
| 股份支付 | 0 | 2,888,519.94 |
| 其他费用 | 2,867,549.80 | 3,800,889.09 |
| 合计 | 55,891,171.08 | 47,615,601.98 |
其他说明:
15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薪酬 | 33,845,885.47 | 27,644,782.44 |
| 研发领料 | 3,373,895.29 | 1,782,805.47 |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2,905,668.72 | 2,705,856.59 |
| 检测费 | 6,603.77 | |
| 其他 | 1,528,460.27 | 1,294,272.26 |
| 合计 | 41,653,909.75 | 33,434,320.53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1,612,645.67 | 1,248,986.36 |
| 减:利息收入 | 878,619.00 | 1,250,259.36 |
| 手续费 | 158,615.82 | 180,783.51 |
| 汇兑损益 | -4,934,430.20 | -1,023,698.92 |
| 其他 | 141,819.22 | 10,488.85 |
| 合计 | -3,899,968.49 | -833,699.56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30,664.56 | 164,501.77 |
| 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4,670,081.05 | 1,663,913.06 |
| 进项税额加计抵减 | 1,030,559.00 | |
| 合计 | 5,831,304.61 | 1,828,414.83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理财产品收益 | 777,467.71 | 2,769,860.74 |
| 远期外汇交易 | - |
15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大额存单持有或转让形成的投资收益 | 959,342.47 |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18,910.63 | 2,021.87 |
| 合计 | 1,517,899.55 | 2,771,882.61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6,821.92 | 592,449.04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71,885.33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合计 | 328,707.25 | 592,449.04 |
其他说明: 无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收益 | 43,880.53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77,691.96 | |
| 合计 | -277,691.96 | 43,880.5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520.25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503,117.10 | -2,382,554.33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0,762.24 | 78,552.22 |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财务担保相关减值损失 | ||
| 合计 | -2,272,354.86 | -2,308,522.36 |
其他说明: 无
15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 减值损失 |
-14,668,351.02 | -7,169,166.31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十二、其他 | ||
| 合计 | -14,668,351.02 | -7,169,166.31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 债务重组利得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 接受捐赠 | |||
| 政府补助 | |||
| 其他 | 14,872.43 | 228,530.61 | 14,872.43 |
| 合计 | 14,872.43 | 228,530.61 | 14,872.4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 的金额 |
|---|---|---|---|
| 捐赠支出 | 800,000.00 | 800,000.00 | |
| 其他 | 659,881.79 | 17,556.34 | 659,881.79 |
| 合计 | 1,459,881.79 | 17,556.34 | 1,459,881.79 |
15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445,964.40 | 3,861,552.31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228,009.90 | -3,767,693.10 |
| 合计 | 3,217,954.50 | 93,859.21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35,973,496.32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396,024.45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783,088.96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 加计扣除费用的影响 | -4,168,851.71 |
| 税率不一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影响 |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59,686.31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 抵扣亏损的影响 |
4,203,193.20 |
| 外币报表折算差异 | -89,008.79 |
| 所得税费用 | 3,217,954.5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保证金、备用金还款及往来款 | 8,128,733.76 | 1,461,356.39 |
| 利息收入 | 878,619.00 | 1,250,224.11 |
| 收到的政府补贴 | 6,943,500.00 | 1,071,932.00 |
| 其他 |
16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合计 15,950,852.76 3,783,512.5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付现费用 | 35,222,368.85 | 23,799,608.51 |
| 保证金、备用金及往来款 | 1,040,450.00 | 5,710,607.19 |
| 合计 | 36,262,818.85 | 29,510,215.7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购买库存股 | 0 | 26,020,000.00 |
| 保证金等 | 0 | 1,752,352.54 |
| 合计 | 0 | 27,772,352.54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保证金等 | 0 | 2,033,216.08 |
| 合计 | 0 | 2,033,216.08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售后回租租金及手续费 | |||
| 为发行可转债而发生的中介机构费用 | 1,030,000.00 | ||
| 支付租赁房产租金 | 2,736,925.00 | 1,697,021.98 | |
| 合计 | 3,766,925.00 | 1,697,021.9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 变动 |
|||
| 银行 借款 (含 一年 内到 期) |
119,364,876. 26 |
132,721,808.4 4 |
125,724.53 | 87,200,000.00 | 61,111.1 1 |
164,951,298.1 2 |
| 租赁 负债 (含 一年 内到 期) |
6,692,616.58 | 134,953.55 | 2,736,925.00 | 4,090,645.13 | ||
| 应付 股利 |
10,943,500.4 7 |
10,943,500.47 | ||||
| 库存 股 |
26,931,846.0 9 |
26,931,846.09 | ||||
| 合计 | 152,989,338. 93 |
132,721,808.4 4 |
11,204,178.5 5 |
100,880,425.4 7 |
61,111.1 1 |
195,973,789.3 4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16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净利润 | 32,755,541.82 | 15,571,459.05 |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4,668,351.02 | 7,169,166.31 |
| 信用减值损失 | 2,272,354.86 | 2,308,522.36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 产折旧 |
29,220,166.94 | 16,735,695.56 |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3,557,698.43 | |
| 无形资产摊销 | 1,249,880.39 | 1,165,969.97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2,200,768.31 | 2,982,675.2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失(收益以“-”号填列) |
277,691.96 | -43,880.53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28,707.25 | -592,449.04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179,965.31 | 225,287.44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17,899.55 | -2,771,882.6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471,268.76 | -2,551,489.9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2,259.51 | -1,216,203.13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6,019,409.17 | -6,703,113.23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7,921,867.28 | -47,832,632.64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793,991.73 | -33,064,894.13 |
| 其他 | 2,888,519.94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25,068.63 | -45,729,249.43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92,560,972.91 | 229,625,302.96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81,009,988.65 | 176,879,707.27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8,449,015.74 | 52,745,595.69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92,560,972.91 | 181,009,988.65 |
| 其中:库存现金 | 111,760.29 | 139,487.49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92,449,212.62 | 178,779,819.62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090,681.54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16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拆放同业款项 |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560,972.91 | 181,009,988.65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理由 |
| 货币资金 | 701,604.31 | 7,376,886.68 | 用于保函、其他保证金、冻结资金等 |
| 合计 | 701,604.31 | 7,376,886.68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61,603,088.16 |
| 其中:美元 | 7,727,784.71 | 7.1586 | 55,320,119.63 |
| 欧元 | 601,863.67 | 8.4024 | 5,057,099.30 |
| 泰铢 | 4,716,096.93 | 0.1952 | 920,582.12 |
| 港币 | 112,228.68 | 0.9120 | 102,352.56 |
| 英镑 | 20,644.41 | 9.8300 | 202,934.55 |
| 应收账款 | 68,234,582.74 | ||
| 其中:美元 | 9,272,364.29 | 7.1586 | 66,377,146.99 |
| 英镑 | 141,453.63 | 9.8300 | 1,390,489.18 |
| 欧元 | 55,573.00 | 8.4024 | 466,946.58 |
| 其他应收款 | 1,991,742.62 | ||
| 其中:美元 | 105,282.68 | 7.1586 | 753,676.59 |
| 泰铢 | 6,342,551.38 | 0.1952 | 1,238,066.03 |
| 其他流动资产 | 1,681,457.49 | ||
| 其中:美元 | 6,827.56 | 7.1586 | 48,875.78 |
| 泰铢 | 8,363,635.81 | 0.1952 | 1,632,581.71 |
| 英镑 | 0.00 | 9.8300 | 0.00 |
16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应付账款 | 13,588,930.85 | ||
|---|---|---|---|
| 其中:美元 | 1,861,470.89 | 7.1586 | 13,325,525.53 |
| 欧元 | -187,661.28 | 8.4024 | -1,576,805.14 |
| 泰铢 | 6,247,901.94 | 0.1952 | 1,219,590.46 |
| 英镑 | 63,135.30 | 9.8300 | 620,620.00 |
| 其他应付款 | 1,226,842.74 | ||
| 其中:美元 | 94,470.63 | 7.1586 | 676,277.48 |
| 泰铢 | 677,183.91 | 0.1952 | 132,186.30 |
| 英镑 | 42,561.44 | 9.8300 | 418,378.96 |
| 港币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247,532.72 | ||
| 其中:美元 | 362,910.44 | 7.1586 | 2,597,930.65 |
| 泰铢 | 2,907,838.32 | 0.1952 | 567,610.04 |
| 英镑 | 8,341.00 | 9.8300 | 81,992.03 |
| 应交税费 | 419,277.05 | ||
| 其中:美元 | 0.00 | 7.1586 | - |
| 泰铢 | 87,154.25 | 0.1952 | 17,012.51 |
| 英镑 | 40,922.13 | 9.8300 | 402,264.54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 (1). 作为承租人 | (1). 作为承租人 |
|---|---|
| √适用□不适用 | |
| 项目 | 本期数 |
| 短期租赁费用 | 865,782.60 |
| 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 |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 | 4,632,707.60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4,632,707.60(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16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83、 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薪酬 | 33,845,885.47 | 27,644,782.44 |
| 研发领料 | 3,373,895.29 | 1,782,805.47 |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2,905,668.72 | 2,705,856.59 |
| 检测 | 6,603.77 | |
| 其他 | 1,528,460.27 | 1,294,272.26 |
| 合计 | 41,653,909.75 | 33,434,320.53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1,653,909.75 | 33,434,320.53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16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无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期新设立两家子公司,一家是深圳茂莱创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500 万元,实际投入 7420 元;一家是北京茂莱赋芯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 万元,实际投入 257,000.00 元。均为 100% 全资子公司。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16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
(1).企业集团的构成
-
√适用□不适用
| 子公司名称 | 主 要 经 营 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MLOPTIC INTERNATIONAL LIMITED |
香 港 |
1,280美 元 |
香港 | 管理 | 100.00 | - | 设立 |
| 茂莱(南京)仪器 有限公司 |
南 京 |
250万美 元 |
南京 | 生产销售 | 75.00 | 25.00 | 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 并 |
| 南京茂莱精密测量 系统有限公司 |
南 京 |
16,265万 元人民币 |
南京 | 生产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 MLOPTIC CORP. (US) |
美 国 |
1万美元 | 美国 | 研发中心 | 28.57 | 71.43 | 设立 |
| MLOptic (Thailand)Co.,Ltd. |
泰 国 |
42,090万 泰铢 |
泰国 | 生产销售 | 14.90 | 85.10 | 设立 |
| ML PHOTONIC LIMITED |
英 国 |
225万英 镑及 913.9397 万美元 |
英国 | 生产销售 | - | 100.00 | 设立 |
| 深圳茂莱创芯科技 有限公司 |
深 圳 |
1500万 元 |
深圳 | 生产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 北京茂莱赋芯科技 有限公司 |
北 京 |
50万元 | 北京 | 生产销售 | 100.00 | -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 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16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
| 联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8,367,590.15 | 18,586,500.78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218,910.63 | -163,499.22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218,910.63 | -163,499.22 |
| 其他说明 无 |
16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财务报 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 助金额 |
本期计 入营业 外收入 金额 |
本期转入 其他收益 |
本期其 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 /收益 相关 |
||||
| 递延收 益 |
9,645,826.06 | 2,990,000.00 | 716,581.05 | 11,919,245.01 | 政府补 助 |
||||||
| 合计 | 9,645,826.06 | 2,990,000.00 | 716,581.05 | 11,919,245.01 | / | ||||||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 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 他收益金额 |
其 他 变 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 相关/与 收益相 关 |
|||||
| 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 | 3,300,000.07 | 199,999.98 | 3,100,000.09 | 与资产 |
17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项目补贴 | 相关 | |||||
|---|---|---|---|---|---|---|
| 技术装备投入普惠性奖 补项目及资金计划 |
429,799.88 | 30,700.02 | - | 399,099.86 | 与资产 相关 |
|
| 中央引导地方项目资金 | 0.00 | - | 0.00 | 与收益 相关 |
||
| 南京市新兴产业引导专 项资金 |
1,822,731.89 | 93,473.46 | - | 1,729,258.43 | 与资产 相关 |
|
| 南京市重点项目进口先 进设备补贴 |
99,750.00 | 31,500.00 | - | 68,250.00 | 与资产 相关 |
|
| 工业企业技术设备投入 普惠性奖补资金 |
640,666.86 | 61,999.98 | - | 578,666.88 | 与资产 相关 |
|
| 医疗设备用光学元器件 生产项目扶持资金 |
123,077.02 | 12,307.68 | - | 110,769.34 | 与资产 相关 |
|
| 促进中小微企业稳定发 展措施专项资金 |
155,266.83 | 13,699.98 | - | 141,566.85 | 与资产 相关 |
|
| 2020 年科技企业腾飞 政策奖励 |
0.00 | - | 0.00 | 与收益 相关 |
||
| 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 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539,733.44 | 36,799.98 | - | 502,933.46 | 与资产 相关 |
|
| 市转技术装备投入普惠 性奖补资金 |
528,183.22 | 36,850.02 | - | 491,333.20 | 与资产 相关 |
|
| 22 年第三批省工业和 信息化产业转型升级专 项资金 |
1,692,083.49 | 107,650.05 | - | 1,584,433.44 | 与资产 相关 |
|
| 南京市江宁区工业和信 息化局(本级)2024年 江宁区工业和信息化产 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
314,533.36 | 16,849.89 | - | 297,683.47 | 与资产 相关 |
|
| 工业企业重大设备技改 项目与投入奖补 |
2,990,000.00 | 74,750.01 | 2,915,249.99 | |||
| 合计 | 9,645,826.06 | 2,990,000.00 | 716,581.05 | - | 11,919,245.01 | -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 | 5,700,640.05 | 1,203,433.77 |
| 合计 | 5,700,640.05 | 1,203,433.77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及银行存款、银行借款等。相关金融工具详 情于各附注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 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 之内。
17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 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 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 行的。
1 、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影响本公司财务成果和现金流的外汇汇率的变动中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 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欧元货币资金、美元应收账款等有关,由于美元、欧元与本公司的功能货 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公司面临外汇风险。但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等美元、欧元等资产、负债 占本公司总资产、总负债比例较小,故本公司所面临的外汇风险并不重大。于资产负债表日,本 公司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的余额如下:
| 项 目 |
资产(外币数) | 资产(外币数) |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美元 | 17,112,259.24 | 22,332,180.32 |
| 欧元 | 657,436.67 | 376,778.98 |
| 英镑 | 162,098.04 | 113,737.45 |
| 泰铢 | 19,422,284.12 | 13,270,620.24 |
| 港币 | 112,228.68 | 218,119.86 |
| (续) | ||
| 项 目 |
负债(外币数) |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美元 | 2,318,851.96 | 1,804,705.72 |
| 欧元 | -187,661.28 | 906,011.68 |
| 英镑 | 154,959.87 | 149,966.60 |
| 泰铢 | 9,920,078.42 | 3,822,787.40 |
| 港币 | - | 2,455.39 |
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有关。下表列示了本公司相关外币与人 民币汇率变动 5%假设下的敏感性分析。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5%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 反映了汇率变化的可能范围。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 本年利润增加/减少 | 影响 | 影响 |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 人民币贬值 | 5,751,414.39 | 7,272,835.62 |
| 人民币升值 | -5,751,414.39 | -7,272,835.62 |
(2)利率风险
本公司拥有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浮动利率的借款令公司承受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而固定利 率的借款令公司承受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的假设。对 于浮动利率计息之借款,敏感性分析基于该借款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将不会被要求偿付。此 外,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 50 个基点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利率变化的可能范围。 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于 2025 年 06 月 30 日,若利率增加/降低 50 个 基点的情况下,不会对本公司的利润总额和股东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17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其他价格风险
无
2 、信用风险
2025 年 06 月 30 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方未 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管理,是将大部分现金及银行存款存储在中国境内的国有银行 及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 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本公司管理层为降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选择资信状况优良的客户进 行合作,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加大对逾期债权的回款考核力度,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计提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应收账款所承担 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3 、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 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流动风险较低,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 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 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 依据 |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背书 | 15,735,674.95 | 终止确认 | 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 有的风险和报酬 |
| 合计 | / | 15,735,674.95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17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 得或损失 |
| 应收款项融资 | 票据背书 | 15,735,674.95 | - |
| 合计 | / | 15,735,674.95 | -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1、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等 (二)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票据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 总额 (三)交易性金融负债 1、远期外汇交易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 总额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 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 值计量 |
合计 | |
| 70,092,149.66 | 70,092,149.66 | |||
| 70,092,149.66 | 70,092,149.66 | |||
| 3,214,680.89 | 3,214,680.89 | |||
| 3,214,680.89 | 3,214,680.89 | |||
| 70,092,149.66 | 3,214,680.89 | 73,306,830.55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资产,系结构性存款及其他理财产品所形成,本公司以可观察的预期收益率为重要参 数,采用特定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交易性金融负债,系远期外汇交易所形成,本公司以可观察的远期汇率为重要参数,采用特定估 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因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接近,采用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17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 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其他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 企业的持股 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 的表决权比例(%) |
|---|---|---|---|---|---|
| 南京茂莱控股有限公 司(曾用名:南京茂莱 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南京 | 投资咨询 | 1,000 | 59.47 | 59.47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2024 年 12 月 26 日,公司母公司发生更名,由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更名为南京茂莱控 股有限公司;2025 年 1 月 10 日,茂莱控股注册资本由 50 万元增加至 1000 万元。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范一、范浩 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一)在子公司中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三)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 的权益。
17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 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范浩 | 董事长 |
| 范一 | 副董事长、总经理、CEO |
| 宋治平 | 董事、副总经理 |
| 邹华(离任) | 董事 |
| 王云霞 | 独立董事 |
| 陆冬梅 | 独立董事 |
| 凌华 | 独立董事 |
| 尤佳(离任) | 监事会主席 |
| 陈海燕 | 监事会主席 |
| 王平(离任) | 职工代表监事 |
| 汤琴慧 | 职工代表监事 |
| 段宇 | 监事 |
| 王陆(离任) | 副总经理 |
| 顾月(离任) | 董事会秘书 |
| 鲍洱 | 董事会秘书 |
| 郝前进 | 财务总监 |
| 杜兵强 | 副总经理 |
其他说明 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17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范一、张捷;范浩、李宜臻 9,500,000.00 2020-9-24 2024-3-21 是 范一、张捷;范浩、李宜臻 9,500,000.00 2020-9-25 2024-3-22 是 范一、张捷;范浩、李宜臻 30,000,000.00 2020-11-19 2024-11-17 是 范一、张捷;范浩、李宜臻 40,000,000.00 2021-6-25 2024-5-19 是 范一、张捷;范浩、李宜臻 30,000,000.00 2021-2-9 2025-2-8 是 范一、张捷;范浩、李宜臻 30,000,000.00 2021-8-31 2025-5-5 是 范一、张捷;范浩、李宜臻 10,000,000.00 2022-3-29 2026-3-27 是 范一;范浩、李宜臻 140,000,000.00 2022-5-31 2031-5-24 是 范一;范浩、李宜臻 140,000,000.00 2022-6-23 2031-5-24 是 范一;范浩、李宜臻 140,000,000.00 2022-7-22 2031-5-24 是 范一;范浩、李宜臻 140,000,000.00 2022-8-5 2031-5-24 是 范一;范浩、李宜臻 140,000,000.00 2022-9-9 2031-5-24 是 范一;范浩、李宜臻 140,000,000.00 2022-9-1 2031-5-24 是 范一;范浩、李宜臻 140,000,000.00 2022-11-18 2031-5-24 是 范一;范浩、李宜臻 140,000,000.00 2022-11-2 2031-5-24 是 范一、范浩 50,000,000.00 2022-5-26 2025-5-25 是 融资租赁项目: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
| 9,500,000.00 | 2020-9-24 | 2024-3-21 | 是 | |
| 9,500,000.00 | 2020-9-25 | 2024-3-22 | 是 | |
| 30,000,000.00 | 2020-11-19 | 2024-11-17 | 是 | |
| 40,000,000.00 | 2021-6-25 | 2024-5-19 | 是 | |
| 30,000,000.00 | 2021-2-9 | 2025-2-8 | 是 | |
| 30,000,000.00 | 2021-8-31 | 2025-5-5 | 是 | |
| 10,000,000.00 | 2022-3-29 | 2026-3-27 | 是 | |
| 140,000,000.00 | 2022-5-31 | 2031-5-24 | 是 | |
| 140,000,000.00 | 2022-6-23 | 2031-5-24 | 是 | |
| 140,000,000.00 | 2022-7-22 | 2031-5-24 | 是 | |
| 140,000,000.00 | 2022-8-5 | 2031-5-24 | 是 | |
| 140,000,000.00 | 2022-9-9 | 2031-5-24 | 是 | |
| 140,000,000.00 | 2022-9-1 | 2031-5-24 | 是 | |
| 140,000,000.00 | 2022-11-18 | 2031-5-24 | 是 | |
| 140,000,000.00 | 2022-11-2 | 2031-5-24 | 是 | |
| 50,000,000.00 | 2022-5-26 | 2025-5-25 | 是 |
| 担保方 | 单位名称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 经履行完毕 |
|---|---|---|---|---|---|---|
| 范一、范浩 | 永赢金融租 赁有限公司 |
南京茂莱光 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
5,668,905.60 | 2020-9-24 | 2025-9-23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65.97 | 365.53 |
17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1).明细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对象 |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以净资产评估值为基础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无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授予日的数量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7,474,747.47 |
| 其他说明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0 |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17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1)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开具的在有效期内保函情况如下:
| 保函类型 | 期末余额(元) | 期末余额(元) | 期初余额(元) | 期初余额(元) |
|---|---|---|---|---|
| 保函金额 | 公司支付保证金 | 保函金额 | 公司支付保证金 | |
| 电费保函 | 187,397.82 | 187,397.82 | 95,687.68 | 95,687.68 |
| 合计 | 187,397.82 | 187,397.82 | 95,687.68 | 95,687.68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不能按履约保函、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项下之约定履约而向客户支付 款项的情况。
(2)截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6,831,747.91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3 元(含税) |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的议案》,拟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的方式募集资金, 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6,000,000 张(含本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 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 60,000.00 万元),具 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本次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 之日起六年。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可转债拟发行 数量为不超过 5,812,500 张,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8,125.00 万元(含 58,125.00 万元),具体发 行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本次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 起六年。
2025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 中的发行数量、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可转债拟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5,625,000 张(含本数),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6,250.00 万元(含 56,250.00 万元),具体发行 规模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财务状况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确定。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本次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 六年。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18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不同经济特征的多个经营分部,也没有依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 告制度等确定经营分部,因此,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的报告分部信息。
(4).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 年以内(含1 年) | 141,494,130.46 | 88,407,352.50 |
| 1 年以内 | 141,494,130.46 | 88,407,352.50 |
| 1 年以内小计 | 141,494,130.46 | 88,407,352.50 |
| 1至2 年 | 666,868.80 | 23,619,335.91 |
| 2至3 年 | 179,082.88 | 177,122.71 |
| 3 年以上 | ||
| 3至4 年 | 63,350.00 | 63,350.00 |
| 4至5 年 | 1,433.65 | - |
| 5 年以上 | ||
| 合计 | 142,404,865.79 | 112,267,161.12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
18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价值 价值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 比例 (%) 金额 比例 (%) 金额 计提 比例 (%) 按单项 计提坏 账准备 其中: 按组合 计提坏 账准备 142,404,86 5.79 100.00 3,239,6 00.41 2.27 139,165,2 65.38 112,267, 161.12 100.00 2,228,32 6.62 1.98 110,038, 834.50 其中: 应收合 并范围 内的应 收账款 79,766,795. 57 56.01 0.00 79,766,79 5.57 71,036,4 02.82 63.27 - - 71,036,4 02.82 账龄组 合 62,638,070. 22 43.99 3,239,6 00.41 5.17 59,398,46 9.81 41,230,7 58.30 36.73 2,228,32 6.62 5.40 39,002,4 31.68 合计 142,404,86 5.79 / 3,239,6 00.41 / 139,165,2 65.38 112,267, 161.12 100.00 2,228,32 6.62 1.98 110,038, 834.50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价值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价值 |
|---|---|---|---|---|---|---|---|---|---|---|
| 79,766,795. 57 |
56.01 | 0.00 | 79,766,79 5.57 |
71,036,4 02.82 |
63.27 | - | - | 71,036,4 02.82 |
||
| 62,638,070. 22 |
43.99 | 3,239,6 00.41 |
5.17 | 59,398,46 9.81 |
41,230,7 58.30 |
36.73 | 2,228,32 6.62 |
5.40 | 39,002,4 31.68 |
|
| 142,404,86 5.79 |
/ | 3,239,6 00.41 |
/ | 139,165,2 65.38 |
112,267, 161.12 |
100.00 | 2,228,32 6.62 |
1.98 | 110,038, 834.5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合并范围内的应收账款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 年以内 | 79,766,795.57 | 0 | 0 |
| 合计 | 79,766,795.57 | 0 | 0 |
| (续表) | |||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 年以内 | 49,381,652.17 | - | - |
| 1-2 年 | 21,633,606.95 | - | - |
| 2-3 年 | 21,143.70 | - | - |
| 合计 | 71,036,402.82 | - | - |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 年以内 | 61,727,334.90 | 3,086,366.75 | 5.00 |
| 1-2 年 | 666,868.80 | 66,686.88 | 10.00 |
| 2-3 年 | 179,082.87 | 53,724.86 | 30.00 |
18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3-4 年 | 63,350.00 | 31,675.00 | 50.00 |
|---|---|---|---|
| 4-5 年 | 1,433.65 | 1,146.92 | 80.00 |
| 合计 | 62,638,070.22 | 3,239,600.41 | 5.17% |
| (续) | |||
| 名称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 年以内 | 39,025,700.33 | 1,951,285.02 | 5.00 |
| 1-2 年 | 1,985,728.96 | 198,572.90 | 10.00 |
| 2-3 年 | 155,979.01 | 46,793.70 | 30.00 |
| 3-4 年 | 63,350.00 | 31,675.00 | 50.00 |
| 合计 | 41,230,758.30 | 2,228,326.62 | 5.4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 回 |
转销或核 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
- | |||||
| 按组合计提 坏账准备的 应收账款 |
2,228,326.62 | 1,189,871.11 | 178,597.32 | 3,239,600.41 | ||
| 其中:应收合 并范围内的 应收账款 |
- | |||||
| 账龄组合 | 2,228,326.62 | 1,189,871.11 | 178,597.32 | 3,239,600.41 | ||
| 合计 | 2,228,326.62 | 1,189,871.11 | 178,597.32 | 3,239,600.4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8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项目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核销金额 |
|---|---|
| 178,597.3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 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 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 同资产期末余 额 |
占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 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 (%) |
坏账准备期 末余额 |
| 第一名 | 73,857,383.41 | 73,857,383.41 | 51.86% | - | |
| 第二名 | 18,734,547.72 | 18,734,547.72 | 13.16% | 936,727.39 | |
| 第三名 | 17,301,408.10 | 17,301,408.10 | 12.15% | 865,070.41 | |
| 第四名 | 5,470,489.76 | 5,470,489.76 | 3.84% | - | |
| 第五名 | 3,086,769.71 | 3,086,769.71 | 2.17% | 154,338.49 | |
| 合计 | 118,450,598.70 | 118,450,598.70 | 83.18% | 1,956,136.29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应收利息 - 应收股利 - 其他应收款 114,294,387.80 113,597,250.69 合计 114,294,387.80 113,597,250.69 |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 | ||
| - | ||
| 114,294,387.80 | 113,597,250.69 | |
| 114,294,387.80 | 113,597,250.6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185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186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适用√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0).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 年以内(含1 年) | 860,089.72 | 110,292.79 |
| 1 年以内 | 860,089.72 | 110,292.79 |
| 1 年以内小计 | 860,089.72 | 110,292.79 |
| 1至2 年 | 108,634,200.72 | 108,629,800.72 |
| 2至3 年 | 591,441.25 | 668,009.42 |
| 3至4年 | 38,000.00 | |
| 4至5 年 | 4,032,259.53 | 4,032,259.53 |
| 5 年以上 | 196,082.87 | 217,082.87 |
| 合计 | 114,352,074.09 | 113,657,445.33 |
(1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职工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188,125.72 | 110,302.79 |
187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保证金及押金 | 6,600.00 | 97,590.00 |
|---|---|---|
| 关联方往来 | 113,855,748.37 | 113,446,552.54 |
| 其他 | 301,600.00 | 3,000.00 |
| 合计 | 114,352,074.09 | 113,657,445.33 |
(1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 未来12个月 预期信用损 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60,194.64 | 60,194.64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在本期 |
60,194.64 | 60,194.64 | ||
| --转入第二阶段 | ||||
| --转入第三阶段 | ||||
| --转回第二阶段 | ||||
| --转回第一阶段 | ||||
| 本期计提 | -2,508.35 | -2,508.35 | ||
| 本期转回 | ||||
| 本期转销 | ||||
| 本期核销 | ||||
| 其他变动 | ||||
| 2025年6月30日余 额 |
57,686.29 | 57,686.2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第一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第二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的信 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是指其他应收款已发生信用减值。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说明见“附注五、(十一)金融工具减值”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无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无
(1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 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按组合计提 | 60,194.64 | -2,508.35 | 57,686.29 |
188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坏账准备 | ||||||
|---|---|---|---|---|---|---|
| 合计 | 60,194.64 | -2,508.35 | 57,686.29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1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单位名 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08,629,800.72 | 95.00 | 关联方往来 | 1-2年 | |
| 第二名 | 4,212,761.08 | 3.68 | 关联方往来 | 2-3 年、4-5 年 | |
| 第三名 | 584,022.57 | 0.51 | 关联方往来 | 2-3年、4-5年、5年 以上 |
|
| 第四名 | 429,164.00 | 0.38 | 关联方往来 | 1 年以内 | |
| 第五名 | 301,600.00 | 0.26 | 其他 | 1年以内、2-3年、4-5 年、5 年以上 |
28,180.00 |
| 合计 | 114,157,348.37 | 99.83 | / | / | 28,180.00 |
(1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9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项目 对子公司投资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合计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342,339,774.48 | - | 342,339,774.48 | 302,912,054.48 | 302,912,054.48 | ||
| 18,367,590.15 | 18,367,590.15 | 18,586,500.78 | 18,586,500.78 | |||
| 360,707,364.63 | - | 360,707,364.63 | 321,498,555.26 | 321,498,555.2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 价值) |
减值准备 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 值准备 |
其他 | |||||
| 茂莱(南京)仪器有限公司 | 22,532,320.37 | 22,532,320.37 | ||||||
| 南京茂莱精密测量系统有限公司 | 87,585,000.00 | 17,610,000. 00 |
105,195,000.00 | |||||
| MLOPTIC CORP.(US) | 10,912,638.28 | 10,912,638.28 | ||||||
| MLOptic (Thailand) Co., Ltd. | 14,887,110.83 | 14,887,110.83 | ||||||
| MLOPTIC INTERNATIONAL LIMITED | 166,994,985.00 | 21,553,300. 00 |
188,548,285.00 | |||||
| 深圳茂莱创芯科技有限公司 | 7,420.00 | 7,420.00 | ||||||
| 北京茂莱赋芯科技有限公司 | 257,000.00 | 257,000.00 | ||||||
| 合计 | 302,912,054.48 | 39,427,720. 00 |
342,339,774.4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90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账面价 值) |
减值准 备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 面价值) |
减值 准备 期末 余额 |
|---|---|---|---|---|---|---|---|---|---|---|---|---|
| 追加 投资 |
减少 投资 |
权益法下确 认的投资损 益 |
其他综 合收益 调整 |
其他 权益 变动 |
宣告发放 现金股利 或利润 |
计提减 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小计 | ||||||||||||
| 二、联营企业 | ||||||||||||
| 南京江宁经开茂莱创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
18,586,500.78 | -218,910.63 | 18,367,590.15 | |||||||||
| 小计 | 18,586,500.78 | -218,910.63 | 18,367,590.15 | |||||||||
| 合计 | 18,586,500.78 | -218,910.63 | 18,367,590.15 |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1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68,453,031.87 | 105,032,431.19 | 125,340,085.06 | 79,972,690.32 |
| 其他业务 | 25,674.57 | 20,245.16 | 496,809.70 | 407,897.15 |
| 合计 | 168,478,706.44 | 105,052,676.35 | 125,836,894.76 | 80,380,587.47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合同分类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光学器件 | 163,580,154.31 | 100,539,137.71 |
| 光学镜头 | 3,741,175.87 | 3,626,454.76 |
| 光学系统 | 768,402.00 | 696,357.06 |
| 服务 | 363,299.69 | 170,481.66 |
| 其他 | 25,674.57 | 20,245.16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境内 | 97,916,076.70 | 47,315,387.71 |
| 境外 | 70,562,629.74 | 57,737,288.64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直接销售 | 168,478,706.44 | 105,052,676.35 |
| 间接销售 | - | - |
| 合计 | 168,478,706.44 | 105,052,676.35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 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 付条款 |
公司承诺 转让商品 的性质 |
是否为主 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 期将退还给客 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 量保证类型及 相关义务 |
| 销售商品 | 客户取得相 关商品或服 务控制权 |
合同价款 通常于商 品验收合 格且收到 发票后到 期 |
商品 | 是 | - | 保证类质量保 证相关义务为 向客户提供所 销售的商品符 合既定标准 |
| 提供服务 | 服务完成时 | 合同价款 通常于服 务完成且 收到发票 |
服务 | 是 | - | 保证类质量保 证相关义务为 向客户提供所 销售的商品符 |
192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后到期 | 合既定标准 | |||||
|---|---|---|---|---|---|---|
| 合计 | / | / | / | / | /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18,910.63 | 2,021.87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债务重组收益 | ||
| 理财利息收入及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 | 1,714,576.85 | 2,496,849.71 |
| 合计 | 1,495,666.22 | 2,498,871.58 |
其他说明:
无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77,691.9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 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
3,953,500.0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 | 2,065,517.43 |
193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一 同 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 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 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45,009.3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744,497.31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合计 3,551,818.80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 政府补助 | 716,581.05 | 该补助与本集团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且在该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对本集团损 益产生持续影响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75 | 0.6233 | 0.6233 |
194 / 19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5 | 0.5557 | 0.5557 | |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范浩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 年 8 月 30 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
195 /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