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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OPTIC COR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6

Apr 1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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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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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 2026-021 转债代码: 118061 转债简称:茂莱转债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 普通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 投资金额: 人民币 3,500 万元(含)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茂莱光学”)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 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的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以下简称“IPO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 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定期存款 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 特别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 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 IPO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 响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 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来源为公司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IPO 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金。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IPO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31日,公司IPO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31日,公司IPO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发行名称 202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3月2日
募集资金总额 92,030.4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1,134.18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适用,41,134.18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
度(%
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 101.18 2025年6月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 90.41 2025年6月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否

(四)投资方式

1.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普通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投资产品不

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将紧密结合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动态优化投资产品期限 配置,确保现金管理操作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及资金即时使用需求,切实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 投资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次审议的额度为现金管理的上限额度, 实际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动态调整。

3. 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4. 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5. 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 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最近12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 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

过12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 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万元)
实际收回本金
(万元)
实际收益(万
元)
尚未收回本金
金额(万元)
1 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78.05 0
2 其他:大额可转
让存单
3,000 3,000 51.70 0
3 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4.60 0
4 其他:大额可转
让存单
8,000 8,000 94.09 0
5 结构性存款 3,000 3,000 4.89 0
6 结构性存款 3,000 3,000 2.01 0
7 结构性存款 3,000 3,000 12.08 0
8 结构性存款 2,000 2,000 14.36 0
9 结构性存款 2,000 2,000 0.97 0
10 结构性存款 2,000 2,000 3.53 0
11 结构性存款 2,000 2,000 3.37 0
12 结构性存款 2,000 2,000 3.48 0
13 其他:大额可转
让存单
2,000 2,000 6.90 0
14 结构性存款 2,500 2,500 2.45 0
15 结构性存款 2,000 2,000 1.63 0
16 结构性存款 2,500 2,500 1.81 0
17 结构性存款 4,500 4,500 3.87 0
18 结构性存款 4,500 4,500 6.97 0
19 结构性存款 4,500 4,500 4.66 0
20 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7.60 0
21 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6.44 0
22 结构性存款 1,200 1,200 2.22 0
合计 317.68 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8,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6.31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172.67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20,000.00(额度有效期为2025
年3月27日-2026年3月26日)
截至董事会审议之日未归还的现金管理额度(万元)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20,000.00(额度有效期为2025
年3月27日-2026年3月26日)

注: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现金管理均已归还。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 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 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 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 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 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 控制理财风险。

  5. 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 日常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 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 核算。

五、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 要的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 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