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MLOPTIC COR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Dec 19, 2025
58446_rns_2025-12-19_f2465d2e-12a8-4248-bb65-f5737e07940e.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 2025-094 转债代码: 118061 转债简称:茂莱转债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12月1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 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保荐人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33 号)同意 注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6,250.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 6 年,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为 562,500 手(5,625,000 张)。本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250.00 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 813.50 万元,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5,436.5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11 月 27 日划入公司指定账户,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 报告》(苏公 W〔2025〕B081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 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436.50 万 元,低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证 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公司对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分配调整如下: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 金额(调整前) |
拟投入募集资 金额(调整后) |
| 1 | 超精密光学生产加 工项目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茂莱精密测量系统有限公司 |
41,746.18 | 41,746.18 | 41,746.18 |
| 2 | 超精密光学技术研 发中心项目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茂莱精密测量系统有限公司 |
12,463.80 | 12,253.82 | 12,253.82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250.00 | 2,250.00 | 1,436.50 |
| 合计 | / | 56,459.98 | 56,250.00 | 55,436.50 |
注:上述数据如存在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本次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 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 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 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则和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 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优化资源配置。
四、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保荐人对此出具了明 确的核查意见。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是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公司当前的 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