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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OPTIC CORP.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un 25,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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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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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 2024-032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和“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 月。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 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对 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 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茂 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20 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9.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92,030.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1,134.18 万元。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天运[2023]验字第 90012 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四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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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计划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
使用进度
1 高端精密光学产
品生产项目
22,500.16 22,500.16 20,625.86 91.67%
2 高端精密光学产
品研发项目
7,855.90 7,855.90 5,771.35 73.47%
3 补充流动资金 9,643.94 9,643.94 9,643.94 100.00%
募投项目总计 40,000.00 40,000.00 36,041.15 /
超募资金 41,134.18 41,134.18 14,802.00 35.98%

为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 同意增加茂莱光学作为募投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和“高端精密光学 产品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江宁区秣陵街道吉印大道 2595 号作为 共同实施地点,同时增加“购地及其地面房屋”作为募投项目的新增实施方式。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1)。茂莱光学已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12,3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披露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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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决议通 过后的 12 个月内,使用超募资金 2,500.00 万元(含)-5,000.00 万元(不含)回 购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披 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使用超募资金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5)。

截至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专用账户的存储 情况如下:

募投项目名称 开户行 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名称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万元)
高端精密光学
产品生产项目
中国银行南京秣
陵支行
南京茂莱精密测
量系统有限公司
474178890403 1,803.15
招商银行南京江
宁支行
南京茂莱光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025900078510918 331.84
高端精密光学
产品研发项目
浦发银行南京栖
霞支行
南京茂莱精密测
量系统有限公司
93230078801100000881 2,027.49
招商银行南京江
宁支行
南京茂莱光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025900078510966 157.04
超募资金 中国银行南京秣
陵支行
南京茂莱光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510578950829 1.07
招商银行南京江
宁支行
南京茂莱光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025900078510108 22,392.60
宁波银行南京江
宁科学园支行
南京茂莱光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72170122000347329 0.70
交通银行南京秦
淮支行
南京茂莱光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320006601013002994964 5,000.00
南京银行南京珠
江支行
南京茂莱光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0156220000003501 0.00
合计 31,713.89

三、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 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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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延期后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 2024年6月 2025年6月
2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 2024年6月 2025年6月

(二)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相关厂房及办公楼已完成装修并投入使用, 部分设备已基本安装、调试到位,并投入试生产。该项目需引进一系列先进生产 设备、检测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部分设备仍在采购过程中,运输交付周期长, 同时安装调试所需的技术要求也较高,经过审慎评估设备可使用时间,在不改变 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以及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公司决定对该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调整。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需配备先进研发和检测设备,进而完善和提 升公司光学产品的研发实力,其中涉及到的部分设备为定制化设备,其设计制造、 安装调试需要一定的周期,暂未抵达项目现场,经综合评估,公司决定对该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延期调整。

(三)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后, 拟在保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和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 情况下,将“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 2025 年 6 月。

(四) 保障延期后募投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公 司将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 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有序推进募投项目 的后续实施。

四、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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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进度做出 的审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 投资规模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议情况

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 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5 年 6 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实际投资建设情况作出的 审慎决定,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募 投项目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违反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 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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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6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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