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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OPTIC CORP.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Mar 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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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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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02 证券简称:茂莱光学 公告编号:2024-005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 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茂莱光学”)董事会编 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茂莱 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9.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92,03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134.18万元。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 (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12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项目 | 金额 |
| 2023年3月2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 836,276,640.00 |
1
| 减:支付的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以自筹资金预 先支付发行费用的置换金额) |
24,731,981.14 |
|---|---|
|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置换金额 | 69,690,500.00 |
| 加:一般户退款至募集户 | 61,051.25 |
| 减: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 115,769,107.77 |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96,439,400.00 |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23,000,000.00 |
|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汇兑损益 净额 |
4,279,421.89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 | 410,986,124.23 |
注1:期末资金结余金额包含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34,000.00万元。
注2:期末资金结余金额包含发行相关印花税20.29万元,该笔税金将在 2024年纳税申报期内支付。
注3:一般户退款至募集户6.11万元,为经办人员操作失误多置换了6.00万 元,发现该问题后,公司及时将多置换的募集资金加银行利息合计6.11万元退 回至原募集资金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 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子公司 南京茂莱精密测量系统有限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交通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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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学园 支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
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 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 (三)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 茂莱光学在2023年6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新增设 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保荐机构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 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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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年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专户余额 |
|---|---|---|---|---|
| 中国银行南京秣陵支行 | 南京茂莱精密测量系统有限公司 | 474178890403 | 154,887.03 | |
| 浦发银行南京栖霞支行 | 南京茂莱精密测量系统有限公司 | 93230078801100000881 | 21,937,151.27 | |
| 中国银行南京秣陵支行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10578950829 | 836,276,640.00 | 10,733.29 |
| 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25900078510108 | 353,309.14 | |
| 南京银行南京珠江支行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156220000003501 | 4,172.09 | |
| 宁波银行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72170122000347329 | 7,001.25 | |
| 交通银行南京秦淮支行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20006601013002994964 | 341,446.49 | |
| 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25900078510918 | 30,541,239.01 | |
| 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025900078510966 | 17,636,184.66 | |
| 合计 | 836,276,640.00 | 70,986,12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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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尚处于建设中,截至报告期末,尚未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故报告期内无法单独核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推动公司高端精密 光学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公司 进一步提高光学加工技术水平,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本项目无法单独核 算收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7,580.78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了《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 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3]核字第90071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 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 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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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 单日最高余额668,560,000.00元,累积收益2,923,434.7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尚未到期金额为340,000,000.00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受托 方 |
产品名称 | 收益 类型 |
投资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预计 年化 收益 率 |
|---|---|---|---|---|---|---|
| 中 国 银 行 秣 陵 支行 |
挂钩型结 构性存款 (机构客 户) |
结构 性存 款 |
50,000,000.00 | 2023.4.6 | 2024.3.5 | 3.15% |
| 招 商 银 行 江 宁 支行 |
大额存单 | 大额 存单 |
40,000,000.00 | 2023.3.28 | 随时可转 让 |
3.30% |
| 南 京 银 行 珠 江 路 支 行 |
单位结构 性存款 2023年第 13期69号 337天 |
结构 性存 款 |
50,000,000.00 | 2023.3.27 | 2024.2.27 | 3.20% |
| 交 通 银 行 秦 淮 支行 |
“蕴通财 富”定期 型结构性 存款296 天 |
结构 性存 款 |
200,000,000.00 | 2023.5.8 | 2024.2.28 | 3.25% |
| 合计 | 340,000,000.00 | / | / | /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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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 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截至报告期末,该笔资金已全部完成投入。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7,580.78万元。因具体经办人员操作失误,多置换 了6.00万元,发现该问题后,公司及时将多置换的募集资金加银行利息合计6.11 万元退回原募集资金账户。该笔资金占实际到账募集资金总额的0.01%,占比较 小,公司已加强规范管理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及管理募 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 资金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茂莱光学募集资金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 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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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 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前文已披露的误操作事项外,公司 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 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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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
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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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 811,341,811.72 | 811,341,811.7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4,899,007.77 | 404,899,007.77 | 404,899,007.77 | 404,899,007.7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4,899,007.7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 目 |
已变更 项目, 含部分 变 更 ( 如 有)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 额 |
截至期末承 诺投入金额 (1) |
本年度投入 金额 |
截至期末累 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额(3)=(2)-(1) |
截至期 末投入 进 度 (% ) (4) =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
| 1、高端精密 光学产品生 产项目 |
是 | 225,001,600.00 | 225,001,600.00 | 225,001,600. 00 |
145,494,707. 77 |
145,494,707. 77 |
-79,506,892.23 | 64.66 | 2024年 6月30 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高端精密 光学产品研 发项目 |
是 | 78,559,000.00 | 78,559,000.00 | 78,559,000.0 0 |
39,964,900.0 0 |
39,964,900.0 0 |
-38,594,100.00 | 50.87 | 2024年 6月30 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 资金 |
否 | 96,439,400.00 | 96,439,400.00 | 96,439,400.0 0 |
96,439,400.0 0 |
96,439,400.0 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超募资金 | 否 | 411,341,811.72 | 411,341,811.72 | 411,341,811.7 2 |
123,000,000. 00 |
123,000,000. 00 |
-288,341,811.72 | 29.9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811,341,811.72 | 811,341,811.72 | 811,341,811.7 2 |
404,899,007. 77 |
404,899,007. 77 |
-406,442,803.95 | — | — | 不适用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2023年3月9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6,963.05 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7,580.78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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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 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 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 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 意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 为29.90%。截至报告期末,该笔资金已全部完成投入。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11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
-
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
-
据确定。
-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
-
径、计算方法一致。
12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3年度
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 变更后的 项目 |
对应的原项 目 |
变更后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 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 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 金额(2) |
投资进度 ( % ) (3)=(2)/(1) |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
本 年 度 实 现 的 效益 |
是否 达到 预计 效益 |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
|---|---|---|---|---|---|---|---|---|---|---|
| 高端精密 光学产品 生产项目 |
高端精密光 学产品生产 项目 |
225,001,600.00 | 225,001,600.00 | 145,494,707.77 | 145,494,707.77 | 64.66 | 2024 年6 月30日 |
不 适 用 |
不适 用 |
否 |
| 高端精密 光学产品 研发项目 |
高端精密光 学产品研发 项目 |
78,559,000.00 | 78,559,000.00 | 39,964,900.00 | 39,964,900.00 | 50.87 | 2024 年6 月30日 |
不 适 用 |
不适 用 |
否 |
| 合计 | — | 303,560,600.00 | 303,560,600.00 | 185,459,607.77 | 185,459,607.77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为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 金的使用效率,在原募投项目的基础上,新增茂莱光学作为募投项目“高端精密光学 产品生产项目”和“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对应新增江宁区秣 陵街道吉印大道2595号作为共同实施地点,同时将“购地及其地面房屋”作为募投项 目的新增实施方式。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2023年7月3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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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2023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 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为配合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 地点的需求,茂莱光学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后,新增设两个募 集资金专户,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报告期内,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开设 完成,并已从原存放生产项目募集资金的专户转100,453,696.50元至招商银行江宁支 行(账户:025900078510918);从原存放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的专户转48,802,500.00元至 招商银行江宁支行(账户:025900078510966)。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 不适用 项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 不适用 明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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