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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OPTIC CORP.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6

Apr 10,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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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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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南京茂莱光学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光学”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茂莱 光学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茂莱 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 号), 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32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9.7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92,030.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 10,896.22 万元(不含增值 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81,134.18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中天运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3 月 2 日出具了“中天运[2023]验 字第 90012 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来源为公司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以下简称“IPO 募集资金”)总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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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名称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3年3月2日
募集资金总额 92,030.40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81,134.18万元
超募资金总额 □不适用
适用,41,134.18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名称 累计投入进度
%
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时间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 101.18 2025年6月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 90.41 2025年6月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 不适用
是否影响募投项目实施 □是

三、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 IPO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 募投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金额

本次投资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

(三)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来源为公司 2023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普通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 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不构成关联 交易。

(五)投资方式

公司将紧密结合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实际资金需求,动态优化投资产品期限配

2

置,确保现金管理操作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推进及资金即时使用需求,切实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投资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次审议的额度为现金管理的上限额度,实际用 于现金管理的金额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及资金需求情况动态调整。

(七)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九)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 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 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十)最近12 个月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5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 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 民币 2 亿元(含)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 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公司最近 12 个月公司首次公开

3

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序号 现金管理类型 实际投入金额
(万元)
实际收回本金
(万元)
实际收益(万
元)
尚未收回本金
金额(万元)




1 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78.05 0
2 其他:大额可转让存单 3,000 3,000 51.7 0
3 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4.6 0
4 其他:大额可转让存单 8,000 8,000 94.09 0
5 结构性存款 3,000 3,000 4.89 0
6 结构性存款 3,000 3,000 2.01 0
7 结构性存款 3,000 3,000 12.08 0
8 结构性存款 2,000 2,000 14.36 0
9 结构性存款 2,000 2,000 0.97 0
10 结构性存款 2,000 2,000 3.53 0
11 结构性存款 2,000 2,000 3.37 0
12 结构性存款 2,000 2,000 3.48 0
13 其他:大额可转让存单 2,000 2,000 6.9 0
14 结构性存款 2,500 2,500 2.45 0
15 结构性存款 2,000 2,000 1.63 0
16 结构性存款 2,500 2,500 1.81 0
17 结构性存款 4,500 4,500 3.87 0
18 结构性存款 4,500 4,500 6.97 0
19 结构性存款 4,500 4,500 4.66 0
20 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7.6 0
21 结构性存款 5,000 5,000 6.44 0
22 结构性存款 1,200 1,200 2.22 0
合计 317.68 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 8,000.00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资产(%) 6.31
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最近一年净利润(%) 172.67
募集资金总投资额度(万元) 20,000.00(额度有效期为2025
年3 月27 日-2026 年3 月26 日)
目前已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注)
尚未使用的投资额度(万元) 20,000.00(额度有效期为2025
年3 月27 日-2026 年3 月26 日)

注:截至公司董事会审议之日起 12 个月届满之日,现金管理均已归还。

4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 经营和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 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理财产品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 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 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 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 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4、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 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 制理财风险。

5

5、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 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 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 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的 IPO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大额存 单/结构性存款/单位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审批程序。公司及子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 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 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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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份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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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加威 苏海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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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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