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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OPTIC CORP.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4
Mar 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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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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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南 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光学”或“公司”)持续督导的 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茂莱光学 2023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茂莱 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万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9.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2,030.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134.18万元。中天 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 [2023]验字第90012号),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1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项目 | 金额 |
| 2023年3月2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 836,276,640.00 |
| 减:支付的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 费用的置换金额) |
24,731,981.14 |
|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置换金额 |
69,690,500.00 |
| 加:一般户退款至募集资金专户 | 61,051.25 |
| 减:募集资金专户支付的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 115,769,107.77 |
| 减:补充流动资金 | 96,439,400.00 |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23,000,000.00 |
| 加:累计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汇兑损益净额 | 4,279,421.89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 | 410,986,124.23 |
注 1:期末资金结余金额包含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 34,000.00 万元。
注 2:期末资金结余金额包含发行相关印花税 20.29 万元,该笔税金将在 2024 年纳税申报期 内支付。
注 3:一般户退款至募集资金专户 6.11 万元,为经办人员操作失误多置换了 6.00 万元,发 现该问题后,公司及时将多置换的募集资金加银行利息合计 6.11 万元退回至原募集资金账 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 面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公司、子公司 南京茂莱精密测量系统有限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
2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栖霞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科学园支行、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义务。
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权益, 茂莱光学在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新增 设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保荐机 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年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单位:人民币元 | ||||
|---|---|---|---|---|
|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专户余额 |
| 中国银行南京秣 陵支行 |
南京茂莱精密测量系 统有限公司 |
474178890403 | 154,887.03 | |
| 浦发银行南京栖 霞支行 |
南京茂莱精密测量系 统有限公司 |
932300788011000 00881 |
21,937,151.27 | |
| 中国银行南京秣 陵支行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510578950829 | 836,276,640.00 | 10,733.29 |
| 招商银行南京江 宁支行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025900078510108 | 353,309.14 | |
| 南京银行南京珠 江支行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015622000000350 1 |
4,172.09 | |
| 宁波银行南京江 宁科学园支行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721701220003473 29 |
7,001.25 | |
| 交通银行南京秦 淮支行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320006601013002 994964 |
341,446.49 | |
| 招商银行南京江 宁支行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025900078510918 | 30,541,239.01 | |
| 招商银行南京江 宁支行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025900078510966 | 17,636,184.66 |
3
|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专户余额 |
|---|---|---|---|---|
| 合计 | 836,276,640.00 | 70,986,124.23 |
注:专户余额未包含持有未到期理财产品金额 34,000.0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3 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尚处于建设中,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本持续督导期内无法单独核算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有助于提升公司研发能力,推动公司高端精密光 学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本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项目建成后有助于公司进一 步提高光学加工技术水平,从而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本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收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其项目成果体现在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不 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7,580.78 万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了《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3]核字第 90071 号)。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 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7 亿元(含 7 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 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单日 最高余额 668,560,000.00 元,累积收益 2,923,434.7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到期金额为 340,000,000.00 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受托方 | 产品名称 | 收益类 型 |
投资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预计年 化收益 率 |
|---|---|---|---|---|---|---|
| 中国银行 秣陵支行 |
挂钩型结构 性存款(机构 客户) |
结构性 存款 |
50,000,000.00 | 2023.4.6 |
2024.3.5 |
3.15% |
| 招商银行 江宁支行 |
大额存单 | 大额存 单 |
40,000,000.00 | 2023.3.28 |
随时可转让 |
3.30% |
| 南京银行 珠江路支 行 |
单位结构性 存款2023年 第13期69号 337天 |
结构性 存款 |
50,000,000.00 | 2023.3.27 |
2024.2.27 |
3.20% |
| 交通银行 秦淮支行 |
“蕴通财富” 定期型结构 性存款296天 |
结构性 存款 |
200,000,000.00 | 2023.5.8 |
2024.2.28 |
3.25% |
| 合计 | 340,000,000.00 | / |
/ | /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 超募资金人民币 12,3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比例为 29.90%。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笔资金已全部完成投入。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5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 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7,580.78 万元。因具体经办人员操作失误,多置换 了 6.00 万元,发现该问题后,公司及时将多置换的募集资金加银行利息合计 6.11 万元退回原募集资金账户。该笔资金占实际到账募集资金总额的 0.01%,占比较 小,公司已加强规范管理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及管理 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除前文已披露的误操作事项外,公司 2023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6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法规和文 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不存在重大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7
附表 1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 元
| 金额单位: 元 | 金额单位: 元 | 金额单位: 元 | 金额单位: 元 | |||||||||
|---|---|---|---|---|---|---|---|---|---|---|---|---|
| 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 | 811,341,811.72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4,899,007.7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04,899,007.77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 项目,含 部分变 更(如 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 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 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 额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 投入金额与承 诺投入金额的 差 额 (3) = (2)-(1) |
截至期末 投入进度 (%)(4)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
| 1、高端精密光学 产品生产项目 |
是 | 225,001,600.00 | 225,001,600.00 |
225,001,600.00 |
145,494,707.77 | 145,494,707.77 | -79,506,892.23 | 64.66 |
2024年6 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高端精密光学 产品研发项目 |
是 | 78,559,000.00 | 78,559,000.00 |
78,559,000.00 |
39,964,900.00 |
39,964,900.00 |
-38,594,100.00 | 50.87 |
2024年6 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6,439,400.00 | 96,439,400.00 |
96,439,400.00 |
96,439,400.00 |
96,439,4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4、超募资金 | 否 | 411,341,811.72 | 411,341,811.72 |
411,341,811.72 |
123,000,000.00 | 123,000,000.00 | -288,341,811.72 | 29.9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811,341,811.72 | 811,341,811.72 |
811,341,811.72 |
404,899,007.77 | 404,899,007.77 | -406,442,803.95 | — |
— | 不适用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8
|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3年3月9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6,963.05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7,580.78万元。募集资金 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 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 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7亿)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含)的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 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 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 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 人民币12,3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截至2023年 12月31日,该笔资金已全部完成投入。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 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9
附表 2 :
变更募投项目情况表
截至日期: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 元
| 变更后的项 目 |
对应的原项 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 |
截至期末计划累 计投资金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 金额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 效益 |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
变更后 的项目 可行性 是否发 生重大 变化 |
|
|---|---|---|---|---|---|---|---|---|---|---|---|
| 高 端 精 密 光 学 产品生产 项目 |
高端精密光 学产品生产 项目 |
225,001,600.00 | 225,001,600.00 |
145,494,707.77 |
145,494,707.77 |
64.66 |
2024年6月 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高 端 精 密 光 学 产品研发 项目 |
高端精密光 学产品研发 项目 |
78,559,000.00 | 78,559,000.00 |
39,964,900.00 |
39,964,900.00 |
50.87 |
2024年6月 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303,560,600.00 | 303,560,600.00 |
185,459,607.77 |
185,459,607.77 |
—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为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在原募投项目的基础上,新增茂莱光学作为募投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 和“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的共同实施主体,对应新增江宁区秣陵街道吉印大道2595 号作为共同实施地点,同时将“购地及其地面房屋”作为募投项目的新增实施方式。公司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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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至2023年7月3 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已于2023年6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 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为配合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需求, 茂莱光学在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议案后,新增设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江宁支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监管协议。本持续督导期内,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开设完成,并已从原存放生产项目募 集资金的专户转100,453,696.50元至招商银行江宁支行(账户:025900078510918);从原存放 研发项目募集资金的专户转48,802,500.00元至招商银行江宁支行(账户:02590007851096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 项目) |
不适用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说明 |
不适用 |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以下无正文)
11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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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刘 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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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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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加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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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99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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