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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LOPTIC CORP. — Annual Report 2024
Mar 27,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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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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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88502 公司简称:茂莱光学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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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三、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 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四、风险因素”。
四、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五、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
六、 公司负责人范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郭健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5元(含税)。截至2024年3月26日,公司总股本为52,8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32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 年度分配。本次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八、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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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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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目录
| 第一节 | 释义..................................................................................................................................... 5 |
|---|---|
| 第二节 |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6 |
| 第三节 |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0 |
| 第四节 | 公司治理........................................................................................................................... 47 |
| 第五节 |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68 |
| 第六节 | 重要事项........................................................................................................................... 75 |
| 第七节 |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108 |
| 第八节 | 优先股相关情况............................................................................................................. 122 |
| 第九节 | 债券相关情况................................................................................................................. 123 |
| 第十节 | 财务报告......................................................................................................................... 123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的财务报告 备查文件目录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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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常用词语释义 | ||
|---|---|---|
| 公司、本公司、茂 莱光学 |
指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茂莱有限 | 指 | 南京茂莱光电有限公司,系公司前身 |
| A股 | 指 | 获准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 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
| 茂莱投资、控股 股东 |
指 | 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原名“南京茉莱工贸有 限公司”,于2003 年2 月26 日更名为“南京茂莱光学镀膜有限公司”, 并于2012年12月25日更名为“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实际控制人 | 指 | 范一、范浩 |
| 茂莱仪器 | 指 | 茂莱(南京)仪器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 茂莱精密 | 指 | 南京茂莱精密测量系统有限公司,系公司子公司 |
| 香港茂莱 | 指 | MLOPTIC International Limited,系公司子公司 |
| 美研中心 | 指 | MLOPTIC CORP.(US),系公司子公司 |
| 泰国茂莱 | 指 | MLOptic(Thailand)Co.,Ltd.,系公司子公司 |
| 英国茂莱 | 指 | ML PHOTONIC LIMITED,系公司子公司 |
| 紫金投资 | 指 | 南京紫金先进制造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 |
| 国务院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金公司、保荐 人、主承销商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企业会计准 则》 |
指 |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和其他相关规定 |
| 抛光 | 指 | 利用机械、化学或电化学的作用,使工件表面粗糙度降低,以获得光亮、 平整表面的加工方法 |
| 镀膜 | 指 | 在镜片表面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沉积若干化学物质层,从而达到改变 镜片光学等性能的目的 |
| 胶合 | 指 | 采用某种光学粘结剂将两个或多个光学器件粘接在一起的工艺 |
| 柱面镜 | 指 | 可以有效减小球差和色差的非球面透镜,一般由一个或两个柱面构成 |
| 球面镜 | 指 | 反射面为球面的一部分的镜面 |
| 棱镜 | 指 | 一种由两两相交但彼此均不平行的平面围成的透明物体,用以分光或使 光束发生色散 |
| 透镜 | 指 | 用透明物质制成的表面为球面的一部分的光学组件 |
| 非球面透镜 | 指 | 球面透镜的中心到边缘具有恒定的曲率,而非球面透镜的中心到边缘之 曲率连续发生变化 |
| 滤光片 | 指 | 用来选择所需特殊波长的光学器件,可通过在玻璃或塑料件上镀制多层 干涉薄膜实现 |
| 干涉仪 | 指 | 一类实验技术的总称,关键在于利用波的叠加性来获取波的相位信息, 从而获得实验所需的物理量 |
| 车载镜头 | 指 | 安装在汽车上,通过镜头记录并实现实时视频的功能为驾车安全性、交 通事故处理等方面提供支持的元器件 |
| 光圈 | 指 | 用于控制光线透过镜头,进入机身内感光面光亮的装置,位于镜头内部, 用F值表示。F值越大,光圈越小,进光量越少,画面则越暗 |
| AR | 指 | 增强现实技术(Augmented Reality,简称AR),增强现实技术是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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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种将虚拟信息与真实世界巧妙融合的技术,广泛运用了多媒体、三维建 模、实时跟踪及注册、智能交互、传感等多种技术手段,将计算机生成 的文字、图像、三维模型、音乐、视频等虚拟信息模拟仿真后,应用到 真实世界中,两种信息互为补充,从而实现对真实世界的增强 |
||
|---|---|---|
| VR | 指 | 虚拟现实技术(Virtual Reality,简称VR),是一种可以创建和体验 虚拟世界的计算机仿真系统,它利用计算机生成一种模拟环境,是一种 多源信息融合的、交互式的三维动态视景和实体行为的系统仿真使用户 沉浸到该环境中 |
| nm | 指 | 纳米,长度计量单位,为1米的十亿分之一长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 一、公司基本情况 |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茂莱光学 |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MLOPTIC Corp.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LOPTIC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范一 |
| 公司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公司注册地址于2015年9月28日由 “南京市江宁区秣 陵街道铺岗街398号1幢(江宁开发区)”变更为 “南 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
| 公司办公地址 |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11102 |
| 公司网址 | http://www.mloptic.com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
|---|---|---|
|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顾月 | 施津煜 |
| 联系地址 |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 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号 |
| 电话 | 025-52728150 | 025-52728150 |
| 传真 | 025-52728150 | 025-52728150 |
| 电子信箱 | [email protected] | [email protected]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 https://www.cs.com.cn/ 、 证 券 时 报 http://www.stcn.com/、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经济参考报http://jjckb.xinhuanet.com/ |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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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股票 / 存托凭证简况
一 ( )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
||||||
|---|---|---|---|---|---|---|
| 公司股票简况 |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茂莱光学 | 688502 | 不适用 | ||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
||||||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 内) |
名称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办公地址 | 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周缨、姜雪姣 |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 号国贸大厦2 座27层及28层 |
|||||
| 签字的保荐代表 人姓名 |
唐加威、刘帆 |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 年3 月9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 |
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主要会计数据
| 主要会计数据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 同期增减 (%) |
2021年 |
| 营业收入 | 458,027,970.99 | 438,725,372.59 | 4.40% |
331,462,604.4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
46,723,751.80 | 59,014,811.32 |
-20.83% |
47,186,449.6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
32,764,954.72 | 52,626,187.99 |
-37.74% |
43,412,205.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
57,544,460.40 | 75,066,516.28 |
-23.34% |
87,558,310.34 |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 年同期末增 减(%) |
2021年末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
1,190,955,221.90 | 364,009,330.91 | 227.18% |
309,069,603.77 |
| 总资产 | 1,356,033,826.42 | 584,175,979.27 | 132.13% |
489,692,484.86 |
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
2021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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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439 | 1.4903 |
-36.66% |
1.1916 |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439 | 1.4903 |
-36.66% |
1.191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
0.6619 | 1.3289 |
-50.19% |
1.096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8% | 17.54% |
减少12.76个百分点 | 16.15%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
3.35% | 15.64% |
减少12.29个百分点 | 14.86%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14.66% | 12.40% |
增加2.26个百分点 |
13.71%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等数据指标本年较上年有较大减少的原因是公司持续增加研发和市场 开拓投入、加大全球化布局、引进行业高端人才,导致研发费用和管理费用增加较多,从而导致 当期利润有所较少。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引入募集资金。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
一
-
( )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二 )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 三 )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2023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 八、2023 年分季度主 | 要财务数据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 营业收入 | 125,066,474.81 | 114,097,095.66 | 120,633,752.85 | 98,230,647.6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13,972,268.21 | 14,627,480.54 |
7,705,031.42 |
10,418,971.6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
13,980,828.37 | 10,783,250.79 |
4,742,037.37 |
3,258,838.1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21,708,020.55 | 6,535,164.51 |
12,507,564.49 |
60,209,751.95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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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 年金额 | 附注(如 适用) |
2022 年金额 | 2021 年金额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 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 部分 |
-205,081.57 | -11,829.06 | -29,838.66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 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 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 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 外 |
6,751,204.78 | 10,080,481.55 | 4,518,922.98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 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 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 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 负债产生的损益 |
4,624,624.11 | 875.48 | -60,754.82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 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 损益 |
6,614,429.19 | -2,686,629.05 | 44,680.62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 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 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 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 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 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 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 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 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 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 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 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 性影响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 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 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 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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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 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 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外收入和支出 |
-903,801.92 | 94,796.10 | -88,391.84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 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922,577.51 | 1,089,071.69 | 610,373.89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合计 | 13,958,797.08 | 6,388,623.33 | 3,774,244.3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执行2023 版1 号解释性公告对2022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情况: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 年度作为非经 常性损益列报的政府补助中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641,595.57 元。由于该补助与公司正常 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且在该资产的使用寿命内 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因此,根据2023 版1 号解释性公告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641,595.57 元应列报为经常性损益。
十、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金额 |
| 交易性金 融资产 |
12,999,410.94 | 306,671,922.84 | 293,672,511.90 | 6,637,334.15 |
| 合计 | 12,999,410.94 | 306,671,922.84 | 293,672,511.90 | 6,637,334.15 |
十一、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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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2023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公司积极布局海内外市场,进一步打造公司的研发制造 能力,同时从市场和技术角度积极布局下游主要应用领域;持续强化市场开拓,继续深化科技创 新,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完善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推动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802.8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4,672.38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 3,276.50 万元,较报告期初减少37.74%;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35,603.38 万元,较报告 期初增长132.13%;2023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9439 元,2022 年为1.4903 元,同比减少36.66%。
本报告期,半导体领域收入占比为37.05%,生命科学占比为28.14%,AR/VR检测占比为8.42%, 生物识别占比为9.30%,航空航天占比为3.28%,无人驾驶占比为3.34%,其他占比为10.47%。公 司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半导体领域收入的增长,该领域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57.69%;此外无人 驾驶领域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6.34%。AR/VR 检测收入受到行业波动的影响,较去年同期有所下 降,公司持续致力于产品附加值的提升和客户结构的优化,从而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订单额及出 货力度。
2023 年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1、聚焦主营业务,拓展海外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营业务,积极布局海内外市场,优化营销管理体系,强化营销能力, 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深耕境内外市场。报告期内公司加大对泰国生产基地、美国研发中心的建设 投入,同时新设英国子公司,专注于先进制造产业,更好的服务客户。同时,公司的销售网络覆 盖欧洲、北美、中东等国家和地区,以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营销服务体系支撑企业持续增长。 2、加大研发投入,持续科技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坚持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的理念,提高研发竞争优 势,不断打造企业发展的研发新动能新优势。公司密切关注行业技术发展动态,持续聚焦技术创 新,研发投入达6,714.56 万元,同比增长23.43%,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4.66%。2023 年度公司新 申请发明专利23 项,实用新型专利21 项,获得发明专利20 项(其中包含13 项境外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19 项。累计获得发明专利44 项,实用新型专利117 项,外观设计专利1 项,软件 著作权3 项。同时,公司获得2023 年江苏省首台(套)重大装备认定推荐,2023 年南京市创新 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入选2023 年度江苏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茂莱仪器获得2023 年南京 市瞪羚企业称号。
3、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募投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报告期内,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同时,为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投项目的实施建设, 新增茂莱光学作为募投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和“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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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共同实施主体,对应增加江宁区秣陵街道吉印大道 2595 号作为共同实施地点。截至本报告期末, 募投项目的建设正在稳步推进中。
- 4、建设企业文化,赋能人才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企业文化体系建设,进一步传播企业文化理念,凝聚文化力量,持 续打造茂莱特色企业文化,逐步实现企业文化软实力与战略目标的双轮驱动。
随着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人才队伍也日渐壮大,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高 素质人才的引进、培养与可持续发展。为了打造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公司不断整合内外部培训资 源,优化内部人才培养体系,为各级员工提供优质的培训方案,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 5、加强内控体系建设,规范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综合外部环境和公司自身情况,进一步 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完善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 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此外,公司也会不断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充分行使权利、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 6、规范信息披露,防范内幕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公司通过上交所E 互动平台、业绩说明会、投资者交流会、投资者来电、电子邮件等渠道加 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交流,更好的保障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和管理规 范性。
在防范内幕交易方面,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明确内 幕信息范围。公司会定期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法合规培训,帮助董监高更好的履 职。同时公司也会在定期报告披露前发送提醒短信,避免在敏感期出现短线交易,严格防范内幕 交易行为的发生。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精密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和光学系统。精密光学器件是对光学材料进行冷 加工、抛光、镀膜、胶合等工序后得到的单个器件;光学镜头是以光学器件为基础,根据预设功 能进行装配、测量、包装等工序生产而成的光学组件;公司的光学系统产品分为光学模组和光学 检测设备,光学模组是多个独立光学镜头与器件、机械材料和电子材料的混合组装,光学检测设 备在硬件模组的基础上进一步集成了算法开发、软件架构及代码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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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精密光学器件
公司的精密光学器件主要包括透镜、平片和棱镜三类,具有高面型、高光洁度、高精度镀膜 等特点。透镜包括球面透镜、非球面透镜、柱面镜、胶合透镜等。平片是指平面光学器件,由两 个几乎平行的面组成光学面,包括多光谱滤光片、荧光滤光片、反射镜、相位延迟窗口等,广泛 运用于航空航天、生物医疗等光学系统中。棱镜是一种由两两相交但彼此均不平行的平面围成的 光学器件,用以分光或使光束发生色散。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胶合棱镜、异形棱镜等。
2. 精密光学镜头
公司的光学镜头主要包括显微物镜系列、机器视觉镜头、成像镜头和监测镜头,具有超高精 度、高分辨率、成像质量优质的技术特点,可应用于半导体检测设备、基因测序显微设备和3D 扫 描、光电传感、航天监测及激光雷达等领域。公司的视觉测量相机镜头组件被成功应用于执行我 国空间站核心舱任务。
3. 光学系统
公司光学系统主要包括医疗检测光学系统模组、半导体检测光学模组、生物识别光学模组、 AR/VR 光学测试模组及光学检测设备。其中医疗检测光学系统模组可应用于全基因组测序、超深 度外显子组测序、表观基因组测序、转录组测序和肿瘤Panel 等测序项目。半导体检测光学模组 主要用于半导体装备晶圆缺陷检测系统中;生物识别光学模组主要应用于海关身份认证以及大型 企业安防管理身份认证等场景;AR/VR 光学测试模组及光学检测设备可用于AR/VR 近眼显示器的 测量,适用于头戴式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和虚拟现实(VR)的设备检测。公司为终 端客户提供光学、机械、电子、算法一体化的解决方案,从产品设计、样品交付到批量生产,提 供一站式服务。
(二)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向全球领先的高科技企业及关键技术领域的科研院所销售精密光学器件、光学 镜头和光学系统实现收入。公司在光学方案设计、制造工艺及装调检测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在客户项目前期研发阶段即可介入并提供技术协助从而获得订单,根据客户应用场景和需求进行 研发、生产并交付。
与目前国内同行业公司主要采用的以生产、销售标准化产品为主的模式不同,公司根据客户 差异化的需求,定制化开发光学产品,在研发实力不断提升、创新能力持续增强的同时,进一步 巩固和深化了和客户之间的紧密合作,实现了相辅相成的业务关系。 2 、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分为供应商开发管理及执行采购两个模块,并就相关采购流程制定了《供应商 管理程序》《采购管理程序》等制度,严格规范采购各个环节的执行和管理。具体如下: (1)供应商开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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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有严格的合格供应商开发、管理、评价、考核体系和制度,并建有合格供应商名录。 针对初次合作的供应商,公司综合考察供应商的经营资格、资质证书、研发和设计能力、质量管 控能力及生产能力等,并由供应商向公司提供样件,经质量部及技术部相关物料工程师对供应商 及样件进行审核。通过样品审核和新供应商导入审核后,供应商转入合格供应商名录。为保证采 购质量,公司定期对现有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按照评审结果,对不符合标准的供应商采取停供、 限期整改等措施。公司与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以保证所需材料的质量及供货 及时性和稳定性。
(2)执行采购
公司以内部采购管理制度为基础,根据在手销售订单及销售预测情况,综合考虑各类产品的 生产周期、供货周期制定排产计划,并结合生产计划、材料库存结余情况及不同原材料的采购周 期制定采购计划,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同时,采购部门亦会参考当年的市场预测情况和计划 部门协商,提前进行适度预投备料,确保产品及时生产交货。
3 、生产模式
公司产品以定制化为主,在“以销定产”的原则上,结合对于市场、客户情况的预判等综合 考量后制定生产方案。公司主要通过对接客户的管理系统或由客户下发正式订单,获得客户需求 数据,综合考虑市场因素、预计价格、项目进度等做相应排产安排。对于需求较大或是较为关键 的产品,公司会考虑相应产品的临时需求,以设定标准安全库存及保留一定的产能富余的方式, 满足客户的需求波动,确保供货的连续性以及应对客户的应急需求。
4 、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采取直销模式,由公司销售部负责跟踪现有客户的产品需求,主要通过与客户直接 进行商务洽谈的方式获取销售订单。由于客户需求较为多样化,产品需个性化定制、精度要求高, 在项目前期需要配备专业团队与客户就产品设计方案进行充分、深入沟通并开展相关技术研发工 作,确保方案的可实现性,从而形成产品最终的设计方案并组织生产、销售工作。同时,公司通 过积极参加各类全国性及全球性光学行业展会、光学行业协会,推广公司产品优势和技术实力, 树立专业、国际化的企业形象,并及时向研发部门反馈新的技术或产品需求,助力获取新客户订 单。公司通过多年的海外市场拓展,客户群体涉及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与北美、欧洲、中 东及其他亚洲地区的客户建立了稳定良好的业务关系。
5 、定制化的研发模式
公司通过多年的积累,在国内外市场上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积累了一批长期合作、稳定 优质的客户群体,深度绑定彼此的合作关系。公司一般在客户提出产品概念的阶段就开始介入, 提供技术协助,与客户密切沟通,从而清晰地了解客户产品需求,并能够在各个阶段快速提供光 学方面的意见,同时可根据客户差异化的需求开发定制化的光学产品,该种模式既保证了项目的 成功率,也大大增强了客户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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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所在的细分行业为精密光学行业,精密光学产品作为视觉成像系统或其核心部件,是多 个前沿科技应用领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亦是高精尖技术和装备的核心配套部件,是国家重大 战略项目及前瞻性技术实施的关键。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工业级精密光学产品。工业级精密光 学器件是应用于工业测量、半导体、生命科学、无人驾驶、生物识别、AR/VR 检测等高科技行业的 关键配套器件,这些行业对于精密光学器件的工艺参数、技术性能、应用环境、作用效果等方面 要求较为苛刻,从而推动精密度更高的工业级精密光学器件行业的发展。
根据《“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到2025 年,数字中国建设取得决定性进展,信息化发 展水平大幅跃升。数字基础设施体系更加完备,数字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形成,数字经济发展质量 效益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数字化发展环境日臻完善:精密光学技术与产品面向科技前沿,作为重 大技术装备的核心配套部件,在“生物医疗”、“人工智能”、“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等国家 科技重大专项中,光学系统都起到了关键性作用,为国家科技战略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因此, 生物医疗、人工智能、载人航天与探月工程等领域的快速发展将会促进精密光学产业接力发展。
(1)精密光学行业概览
根据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报告,光学产业链较长且涉及行业范围广泛。光学的上游主要 为光学原材料制造,参与者主要为生产光学玻璃的材料企业。光学材料产业是整个光学产业的基 础组成部分,已处于市场成熟阶段;中游为光学元件及其组件,是将光学玻璃通过加工、镀膜等 工艺,生产成光学元件及镜头等产品的环节,可分为传统光学元件及组件、精密光学元件及组件; 下游行业则主要包括消费电子、仪器仪表、半导体制造、车载镜头、激光器、光通信等行业,是 光学元件的最终应用领域。
作为当前科技发展的前沿阵地,半导体和生命科学在未来几年仍将吸引大量投入,对工业级 精密光学产品的需求有望扩大。此外,在元宇宙、大数据、AI 等技术概念的驱动下,加之人们生 活与消费理念的持续升级,无人驾驶以及AR/VR 等领域呈现爆发式发展的趋势,为工业级精密光 学产品带来广阔的空间。沙利文报告显示,预计全球工业级精密光学市场规模将从2022 年的159.4 亿人民币增长到2026 年的267.6 亿人民币,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3.8%。
随着光电子技术的逐步发展,科研成果逐渐转化落地应用:当前,我国精密光学行业的高端 技术领域相较于国际领先水平还有一定距离。未来,在政策、市场、技术等合力的作用下,中国 精密光学行业将持续稳步增长。
(2)精密光学行业下游应用领域发展情况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精密光学逐渐向高精度发展,其应用范围也正变得日益广泛。传 统光学主要应用于传统照相机、望远镜、显微镜等传统光学产品;消费级精密光学作为智能手机、 安防监控摄像机、车载摄像机等产品的核心部件,成为影响终端产品应用效果的重要因素;而工 业级精密光学则主要应用于工业测量、激光雷达、航空航天、生命科学、半导体、AR/VR 检测等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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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领域,行业空间得到不断释放。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发布的《全球及中国 精密光学元组件市场研究报告》,2018 年至2022 年,全球医疗与生命科学、工业检测、望远与观 瞄、半导体及航天航空等领域的精密光学元组件市场规模从102.6 亿元增长至174.8 亿元,年复 合增长率为14.2%;未来在医疗与生命科学、工业检测、半导体、航空航天等领域需求增加的推动 下,预计2023 年至2027 年,该等领域精密光学元组件市场规模将从198.0 亿元增加至306.9 亿 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1.6%。
从下游应用领域来看,公司产品涉及的主要应用领域发展如下:
半导体领域
半导体产业主要分为 Integrated Circuit (IC)设计、晶圆制造与封装及测试。其中 IC 设计包 含逻辑设计、电路设计以及图形设计。晶圆制造涉及拉晶、切割、刻蚀、离子注入、镀膜等程序。 封装及测试包含电路制造、芯片封装和测试三个环节。
在半导体 IC 设计、制造、封装的多个环节中都需要进行多次的检验、测试,以确保产品的质 量,从而产品满足需求。根据检测设备的功能,半导体检测可以被分为前道检测和后道检测两大 类。其中前道检测主要应用于晶圆制造环节,后道检测主要应用于封装及测试环节。
前道量检测包含膜厚量测设备、Optical Critical Dimension(OCD)关键尺寸量测、Critical Dimension Scanning Electron Microscope (CD-SEM)关键尺寸量测、光刻校准量测、图形缺陷检 测设备等多种前道量检测设备。由于晶圆制造工艺环节复杂,所需要的检测设备种类较多,因此 也是所有半导体检测赛道中壁垒最高的环节,单机设备的价格比后道测试设备高,且不同功能设 备价格差异也较大。前道检测根据检测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光学检测和电学检测。光学的前道检 测是工业级精密光学的重要应用领域。
后道检测主要为其电性能的检测,主要聚焦于检测该批次的质量,以确保合格的产品进入封 装环节。工业级精密光学设备在后道检测中通常用于芯片封装的缺陷检测。后道检测有助于协助 企业改进设计、生产、封测工艺,以提高良率及产品质量。后道检测贯穿于半导体制造始末,可 以有效降低半导体制造成本。
根据国际半导体产业协会(SEMI)2023 年 12 月在 SEMICON Japan 2023 上发布的《年终总 半导体设备预测报告》,由于宏观经济条件的挑战和半导体需求的疲软,2023 年,半导体测试设 备市场销售额预计将收缩 15.9%至 63 亿美元,而封装设备销售额预计将下降 31%至 40 亿美元。 预计半导体制造设备将在 2024 年恢复增长,测试设备、组装和包装设备领域预计将分别增长 13.9% 和 24.3%。在前端和后端市场的推动下,预计 2025 年,后端市场将继续增长,测试设备销售额增 长 17%,封装设备销售额增长 20%。
由于全球供应链的紧张和国际贸易摩擦,国内半导体行业越来越意识到半导体设备国产化的 重要性,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发展更加紧密。凭借区位、定制化服务以及供应稳定性等优势,未 来国内半导体设备厂商的市场份额将有望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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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学领域
在生命科学应用领域,公司的精密光学产品主要用于基因测序仪、口内扫描仪等仪器设备中。 基因测序仪,是测定 DNA 片段的碱基顺序、种类和定量的仪器。根据 BCC Research 数据, 2020 年全球基因测序市场规模 135.18 亿美元,BCC Research 预测 2026 年市场规模为 377.21 亿 美元,2021-2026 年 CAGR 19.1%;其中,基因测序服务规模有望从 2020 年的 69.94 亿美元,增 长至 2026 年的 210.66 亿美元,2021-2026 年 CAGR 20.7%。我国基因测序产业受益于支持政策集 中出台、公共卫生防控意识升级、国民卫生支出的持续增加,市场有较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国 内市场增速高于全球市场增速。公司主要为基因测序仪提供高通量荧光显微成像系统,光学系统 作为信息收集和传输通道,是高通量荧光显微成像的重要环节,公司的光学系统在大幅度提升显 微成像宽阔度的同时,成像效果更为清晰且自动对焦速度快,对提高基因测序效率起到了重要作 用。
口内扫描仪也称电子印模扫描仪,应用小型探入式光学扫描头,直接在患者口腔内获取牙齿、 牙龈、黏膜等软硬组织表面三维形貌及彩色纹理信息。3D 牙科扫描仪行业的技术壁垒、资金壁垒 以及注册证壁垒较高,市场主要为 Sirona、3Shape、Align iTero、Carestream 等国际知名品牌占据。 根据 Brand Essence 的报告,预计 2025 年全球 3D 牙科扫描仪市场规模将达到 15.94 亿美元,2019 年至 2025 年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 11.50%。公司主要为口内扫描仪提供光学器件及组件,其精度 高低直接决定着扫描图像的质量,是口内扫描仪中的关键部件。
工业级精密光学产品作为提供可视化、检测以及分析等功能载体的重要工具,在生命科学应 用领域的市场有望进一步扩大。
AR/VR 检测领域
数字中国建设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引擎,AR 产业在“十四五”规划中被列为数字 经济重点产业,在推进产业虚实融合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自AR 技术诞生以来,历经技术萌 芽期、期望膨胀期和低谷期,5G、疫情、数字孪生、元宇宙、人工智能等诸多因素叠加使得AR 产 业逐渐复苏走向高速增长期,市场规模稳步提升,细分行业渗透率持续提高。
根据贝哲斯咨询发布的《2023 年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ARVR)市场研究报告》对全球与中国 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ARVR)市场进行了全面评估。报告数据显示:2022 年全球增强现实和虚拟 现实(ARVR)市场容量为人民币2,544.45 亿元。预计2021-2027 年间,全球增强现实和虚拟现实 (ARVR)市场规模将以39.38%的CAGR 增长并预估在2028 年达18,676.96 亿元。AR/VR 旺盛的市 场需求将带动对AR/VR 检测设备的需求,为相关领域的工业级精密光学产品孕育广阔的市场空间。
在AR/VR 检测应用领域,公司的AR/VR 光学测试模组及光学检测设备产品主要用于对AR/VR 可穿戴设备产品进行光学参数及性能测试。广义的虚拟现实技术包括虚拟现实技术(VR)、增强 现实技术(AR)、混合现实技术(MR)。虚拟现实的近眼显示设备缺陷对用户的体验有重大影响, 可能会降低可视化效果和设备可操作性,影响用户体验,并导致眼睛疲劳。因此,显示设备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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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检测对于产品质量控制而言至关重要。检测设备需要采用独特的光学设计,在头戴式显示设备 所需的距离下复制、模拟近似于人眼尺寸、位置和视野的光圈特征。
无人驾驶领域
汽车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是推动实现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和 融合载体。在智能化、网联化、电动化、共享化的背景下,无人驾驶成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竞争 的焦点。无人驾驶车辆靠一些外在传感器来识别环境,目前常用的环境感知传感器包括激光雷达 (LiDAR)、毫米波雷达、超声波雷达以及摄像头等。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统计和预测,在 2025 年,无人驾驶领域全球激光雷达市场规模预计达到 35 亿美元,2019 年至 2025 年年均复合增长率 达 80.9%;高级辅助驾驶市场全球激光雷达市场规模预计达到 46.1 亿美元,2019 年至 2025 年年 均复合增长率达 83.7%。根据 Yole Intelligence 预计,到 2028 年全球激光雷达市场将从 2022 年的 3.17 亿美元增长到 44.77 亿美元,年复增长率为 55%。
激光雷达是通过激光测距技术探测环境信息的主动传感器的统称。光学系统设计的质量直接 影响激光雷达系统的整机性能。从光学角度,激光雷达系统面临的主要挑战与信噪比有关:明亮 的光线会增加噪音;雨、雾、雪等不利条件会导致信号减弱。上述因素都会导致激光雷达系统信 噪比降低,影响系统可接受的分辨率以及探测并识别物体的距离。因此,打造最佳信噪比的高性 能光学组件是重中之重。近年来,中国无人驾驶领域发展非常迅速。中国拥有覆盖全产业链的经 济结构和丰富的无人驾驶应用场景,政府积极提供政策和基础设施支持,国家、科研院所也大力 培养相应人才。大量资金涌向无人驾驶行业,为中国无人驾驶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优势。 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数据显示,在2015-2026 年中国无人驾驶汽车行业市场规模及预 测中,2022 年中国无人驾驶汽车行业市场规模为100.4 亿元,预计2026 年达到391.2 亿元。随 着中国无人驾驶汽车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将催生大量的车载激光雷达等相关配套精密光学产品需 求。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报告,2019 至 2021 年全球无人驾驶领域工业级精密光学的市场规模 从 3.3 亿元跃升到 7.6 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51.8%。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深耕光学行业二十载,拥有较强的研发实力、制造工艺,并通过不断引进全球高端光学 制造、检测设备,保证公司产品可实现较优的技术性能,满足客户的定制化、差异化的产品需求。 公司在发展过程中一直注重自主创新,并不断结合客户需求和行业趋势提升科研能力,核心技术 涉及核心设备、关键工艺、精密和复杂系统的设计、生产和装调检测等多个环节,目前已形成包 括3D 数字化光学模块设计与制造技术、高通量集成电路测试设备光学技术、高分辨率荧光显微系 统技术、人眼仿生光学系统技术、星载航天光学设计与制造技术、光刻机曝光物镜超精密光学元 件加工技术在内的九大关键核心技术,且均已成功实现产业化。公司的精密光学产品亦是多个前 沿科技应用领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半导体、生命科学、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国家重大战略项 目及前瞻性技术实施提供重要支撑。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公司将继续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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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其在精密光学领域的优势,为更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报告期内,随着半导体、生命科学、航空航天、无人驾驶、AR/VR 等前沿市场需求的不断增 长,带动了精密光学制造产业的快速发展。另外,伴随着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动和国内产业升级的 迫切需求,政策对精密光学制造业的扶持力度加大,先后出台的鼓励政策及发展规划,将高精密 光学加工提升到战略新兴技术层面,为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随着国内经济、技术水平的快速提升,各类电子设备制造产业体系逐渐趋于完善,对于精密 光学的需求也与日俱增,中国内地正逐步成为世界精密光学的主要生产基地,在理论研究、技术 创新、生产制造等方面也逐渐与全球领先企业缩小差距。此外,国际贸易格局的变动和国产化替 代的迫切需求推动国内精密光学制造行业正在向集成化,高端化方向发展,其新技术发展主要体 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先进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推动精密抛光和检测技术的不断突破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光学加工技术与成像、传感、通信、人工智能等技术发展息息 相关,逐步实现了与电子、信息、半导体等技术的跨界融合,在航空航天、半导体装备、医疗器 械等先进装备制造和检测过程中起到了关键性作用。
精密加工技术是先进装备制造的关键性瓶颈技术,纳米精度被誉为超精密加工技术“皇冠上 的明珠”。精密光学器件的制造体系,由超精密光学加工、超精密光学检测和超精密光学表面处 理等环节构成。超精密光学器件的制造技术可以分为触式和非接触式两大类,在接触式制造技术 中,最具代表性的方法是数控研磨抛光(CCP),单点金刚石切削(SPDT)以及磁流变抛光(MRF) 技术。在非接触制造中,具有重要应用价值的方法包括磨料射流抛光(FJP)、等离子体成型(PACE) 和离子束抛光(IBF)等技术。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包括 CCP、MRF、IBF、SPDT 等技术在内 的超精密光学制造技术体系。此外,随着制造能力的不断提升,超精密光学器件的检测技术问题 已经逐渐成为限制制造技术发展的瓶颈。目前,超精密光学器件的检测主要指面型检测和粗糙度 检测两个方面。面型检测主要使用轮廓仪和干涉仪,高精度轮廓检测和干涉检测设备几乎全部依 赖进口,从而引进和自主研发同时具备精密光学抛光和检测能力显得尤为迫切。
(2)光学镀膜技术向深紫外、强激光应用领域延伸
光学镀膜技术是一种应用广泛的表面处理技术,它主要通过在光学元器件表面沉积一层或多 层光学薄膜,以改变或增强光学元器件的性能。光学镀膜技术的应用非常广泛,可以用于制造反 射镜、抗反射涂层、光学滤光片、干涉镜、分光镜和激光镜等光学元件,实现一系列光学效果, 如增强透射率、减少反射损失、改善色散性能和实现特定波长的光学滤波等,从而提高光学系统 的性能和质量。自上世纪中期激光技术诞生以来,其在医疗、科研、工业、通讯等领域得到广泛 的应用。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激光器的功率和稳定性要求也越来越高,而强激光镀膜技术能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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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地提高激光器的性能,强激光镀膜技术的发展是激光系统向高功率、高性能方向发展的瓶颈因 素。
光刻机是集成电路制造的关键核心设备,具有指标要求高、技术难度大、瓶颈多、创新性高、 国外技术封锁严重等特点。光学系统是光刻机的主要功能部件之一,受摩尔定律的影响,除精密 加工和检测外,更短波长的紫外、极紫外镀膜技术是制约光刻技术发展的因素之一。
(3)大视场小像差深紫外光学镜头
光学镜头是各类视觉系统种必不可少的部件,直接影响成像质量的优劣,决定各类图像处理 算法的实现和效果,其广泛应用于安防监控、生产安全隐患识别、各类自动化瑕疵检测等等工业 领域;细胞形态、结构研究,生化荧光,蛋白质结构探测等等生物医疗领域;尤其在微小尺寸的 半导体制版检测、芯片瑕疵检测、晶圆缺陷检测等高精度测量;各种干涉测量、角度测量、距离 测量、速度测量、光谱测量等等光学测量仪器。光学镜头从焦距上可分为短焦镜头、中焦镜头, 长焦镜头;从视场大小分有广角、标准,远摄镜头;结构上分有固定光圈定焦镜头,手动光圈定 焦镜头,自动光圈定焦镜头,手动变焦镜头、自动变焦镜头,自动光圈电动变焦镜头,电动三可 变(光圈、焦距、聚焦均可变)镜头等。
目前的各应用领域对光学镜头的要求主要从更高的信息通量的角度来提高整体的性能,对应 的光学镜头就需要不断提高其自身的分辨率和拍摄视场,而这就给光学镜头的设计带来更多的挑 战,从纯折射物镜,逐步进展到折反混合光学镜头,不断引进波前调制器件、光场调制透镜等近 场衍射尺度器件,不断简化光学镜头的结构、提高性能,具备更加紧凑和稳定的性能,同时提升 其光学通量。
另一方面,随着半导体制程的不断进步,瑕疵检测的尺度不断缩小,光学系统需要不断提升 其分辨来匹配IC 制造和检测要求,光学镜头的工作光谱逐步推进到DUV 谱段,DUV 和蓝光双光谱 谱段,高分辨率镜头要求使用更高精度的光学元件,装配对准更加精确,需要使用综合波前来判 定其性能。除了工作谱段线向DUV 延拓外,各类激光器普及应用,对光学镜头的抗激光损伤及长 期工作性能,也提出了苛刻的要求,要求透镜疵病、镀膜质量、零件污染、装配过程、包装运输 安装等等环节都需要非常具体和严格的环境控制措施。
(4)模块化、复合化集成光学系统
光学系统是指由光源、镜头、平面器件、光阑、偏振器件、光电转换器等多种光学器件按特 定顺序组合成的系统,通常用来照明、成像或做光学信息处理。一个成像光学系统按照高斯光学 计算其工作状态,诸如物像共轭位置、放大率、转像和转折光路等,同时需设定其成像范围的大 小、成像光束孔径角的大小、成像波段的宽窄以及像的清晰度和照度等性能指标。一个照明系统 通常以光学扩展量来约束光束的口径和发散角度,同时需要尽力满足照明的通量、照度和亮度等 需求,并且根据不同应用设置照明的均匀性、入射位置、角度、偏振特性等等。满足一系列要求 的实际光学系统往往不是几个透镜的简单组合,而由一系列透镜、平面镜和分划板等多种光学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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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组成,并且要通过合理设置光阑、精细校正像差和恰当确定光学零件的横向尺寸等手段才能得 到合乎需要的高质量系统。
目前公司主要涉及的光学系统一方面为各类光学测量系统,如迈克尔逊干涉、菲索干涉、多 普勒差分干涉、微分干涉、自准直仪等,这些光学系统不仅包含各种光学镜头、特种显微物镜、 滤光片等等,还集成了各种光源,比如气体激光器、半导体激光,甚至固定激光器和飞激光器等, 同时利用各种超辐射发光二极管、窄线宽激光器、各种光纤耦合、环路等保偏、多模器件等实现 光线的传导,被测物体反光的收集等功能,最后使用光电转化器件,如光电二极管、差分放大器、 面阵相机、线扫描相机、时间积分扫描相机等等器件来进行光电转换,获得关于被测信号的数字 信号,供后续测量、分析、识别等等,数字图像处理软件使用。另外主要为各类照明系统,主要 基于临界照明、科勒照明、暗场照明实现样本的照明,随着激光器的不断普及和应用,照明系统 主要光源逐步归集的LED 和LD 器件上,照明系统也一次中继,逐步向扩束、整形、匀化、中继等 复合功能演化,扩束主要分为折射型、反射型、折返混合型,整形主要使用锥形镜、光阑、衍射 元件等方式,匀化则主要为匀光棒、复眼透镜等。
除此之外,照明和成像的互相匹配,尤其在一些特殊的应用领域,对光学制造商提出越来越 多的要求,比如荧光成像、深孔圆周成像、环视扫描、半导体光刻系统等等,除了对照明和成像 模块有一定要求外,还需要特别重视照明于成像的匹配,保障光能的充分利用、被测区域的保护、 光瞳衔接等等。这些新的应用要求和各种新器件的普及使得光学系统的性能不断提升,设计方法、 组合形式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为光学系统的不断推陈出新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
(5)光机电算一体化解决方案成为行业发展方向
光机电算一体化技术作为光学、微电子学、计算机信息、控制技术和机械制造及其他相关技 术交叉与融合构成的综合性高新技术,是诸多高新技术产业和高新技术装备的基础。光机电一体 化光学系统/仪器主要由机械本体、传感器、接口、微处理器和执行机构等五部分组成,具有结构 简单、功能多、效率高、能耗低等特点。光机电算一体化产业由于其具有技术带动性、融合性和 广泛适用性,在 21 世纪成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世界各主要发达国家和我国高度重视,被列 为国家“十五”高新技术的重点扶持项目。
借助各种标准和特殊的图像处理算法,可以有效地降低各行业的工作负荷、提高判定准确率 及工作效率,结合AI 算法的实施,5G 组网的普及,可以将视觉系统和测量系统有效地结合,并 提高其柔性化、定制化程度,为光机电一体化系统在更多行业的广泛应用打开了一片广阔的天地。
随着现代工业技术水平的提升以及现代光电领域越来越多的技术融合,下游产品不断更新换 代,为了保持并扩大市场竞争力,需要光学器件及镜头等供应商更多地参与到新产品的研发环节, 凭借其在光机系统、运动控制、光电系统等方面的专业积累提供光机电算一体化解决方案,以达 到光学器件及镜头产品与终端产品高度契合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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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是国内较早专注于精密光学行业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一直高度重视研发,不断强化技 术创新与产品创新,并结合客户需求和行业趋势提升科研能力,扩展产品的深度和广度。公司已 掌握了抛光技术、镀膜技术、胶合技术、光学镜头及系统设计技术、低应力装配技术等较为精密 的光学制造技术,在复杂仪器系统设计及仿真、高端镜头优化设计及模拟分析、自动控制及信号 采集系统设计及快速实施、图像形态学/融合/超分辨/频率域处理等图像算法诸多方面持续积累, 不断优化和改进工艺流程,实现产品从原理设计、小批量试制到量产的有效转换。
按照产品的设计和制造工序,公司主要拥有精密光学镀膜、高面形超光滑抛光、高精度光学 胶合、光学镜头及系统设计、低应力高精度装配五个方面的核心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核心技术 名称 |
技术来源 | 技术先进性及具体表征 | 在主营业务及 产品中的应用 |
|---|---|---|---|---|
| 1 | 精密光学 镀膜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项技术覆盖深紫外、可见光、近红外及中远 红外全系列谱段,主要体现在大口径反射镜 镀膜、紫外强激光镀膜及滤光片镀膜: 1、镀制的大口径反射镜具有口径大、反射率 高、镀膜前后面形变化小等特点:可镀制的航 天反射镜口径约为国内企业同类反射镜口径 的2 倍;可实现可见及近红外波段最小反射 率大于92%,平均反射率大于98%;可保证 镀膜前后大口径反射镜面形变化尽可能小; 2、镀制的紫外强激光薄膜表面光洁度可达 10/5 等级,镀膜透过率>99.8%@365nm, 365nm 波段激光损伤阈值可达到 100W/cm^2,此外发行人具有深紫外波段 193nm增透和高反强激光膜的镀膜能力; 3、滤光片镀膜技术主要体现在多光谱滤光片 和荧光滤光片两个方面:可实现多光谱滤光 片5谱段镀膜,结构上谱段最窄可至0.6mm, 光谱上带宽最小可至25nm,可实现透过率> 95%、陡度<10nm、带外截止OD>4;荧光 滤光片镀膜可实现窄带双峰滤光片镀膜,带 宽最窄10nm,可实现绝对透过率>95%、截 止深度OD>6 |
广泛应用于半 导体光学透镜、 窄带多光谱滤 光片、荧光滤光 片、各类型光学 镜头、系统光学 器件 |
| 2 | 高面形超 光滑抛光 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项技术可实现亚纳米级别的表面粗糙度及 较高的面形精度,主要体现在高面形大口径 透镜超光滑抛光及相位延迟片抛光两个方 面: 1、高面形大口径透镜超光滑抛光的表面粗糙 度可达到Ra<0.3nm,表面面形优于 PV20nm,表面光洁度可达到10/5等级,且可 用于CaF2等紫外软材料抛光; 2、相位延迟片抛光可实现±λ/200的相位延迟 精度,面形PV小于0.1λ,表面光洁度可达到 10/5 |
广泛应用于半 导体光学透镜、 光线折返异形 棱镜、相位延迟 片、各类型光学 镜头、系统光学 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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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高精度光 学胶合技 术 |
自主研发 | 该项技术可实现多达20 多个光学子件的胶 合,多光束两两光线偏离≤10″,综合波前畸 变小于λ/8,且具有光胶胶合、深化胶合的 能力,可满足紫外、强激光等特殊应用场景的 需求 |
广泛应用于高 精度干涉组合 棱镜、显微物镜 |
|---|---|---|---|---|
| 4 | 光学镜头 及系统设 计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项技术可实现对光学器件、光学镜头、运动 导轨、机械手臂、软件的整合设计,为客户定 制自动化的数字化测量仪器及流水线,主要 体现在大数值孔径显微物镜设计和大口径光 学系统设计: 1、大数值孔径显微物镜设计需紧密地结合光 学加工,设计波长涵盖200~1100nm,在接近 极限分辨率的同时,物镜的拍摄面积可以扩 大2倍; 2、大口径光学系统设计需要充分考虑制造和 装配工艺,并按照测量工艺进行针对性的模 拟和仿真,光学系统设计可满足相位延迟 <3deg,综合波前WFE<0.1λ,且符合洁净室 工作要求 |
主要应用于半 导体前、后道测 量设备、光刻 机、工业3D 扫 描成像、大视场 近摄镜、生化荧 光仪器、生物显 微系统、体视显 微系统等专业 仪器产品 |
| 5 | 低应力高 精度装配 技术 |
自主研发 | 该项技术利用金属的弹性特性,将结构件进 行特殊的割槽加工,使其具备弹性夹持力,该 夹持力足以抵抗冲击、振动及温度变化;可在 产生最小夹持的前提下固定光学件,通过预 估胶水的变形量,来预先控制透镜在镜座里 的位置,待胶水固化后再去除位置支持零件, 以避免过多胶水的固化收缩改变透镜形貌; 弹性镜座的使用,保证了最少的胶水使用量, 且能够隔绝镜筒及相邻镜座的振动传导,保 证了关键器件的稳定性; 该项技术可实现偏振消光比达到1:1000;同 时公司为精密装调配置了干涉测量、自准直 测量、CGH测量、光外差测量、MTF测量等 多种测量手段,装调范围可达直径400mm, 偏心测量精度500nm,透镜半径测量精度 100nm,综合波前测量精度<30nm,系统对准 误差小于5um,整体偏心<20arcsec |
该技术主要为 近紫外、紫外光 学系统、偏振光 学系统、或大口 径光学镜头等 对透镜局部应 力非常敏感或 重力影响较大 的系统装调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认定称号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 2022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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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申请发明专利23 项,实用新型专利21 项,获得发明专利20 项(其中包含 13 项境外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19 项。累计获得发明专利44 项,实用新型专利117 项,外 观设计专利1 项,软件著作权3 项。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 本年新增 | 本年新增 | 本年新增 |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累计数量 | 累计数量 | |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 发明专利 | 23 | 20 | 97 | 44 | |||
| 实用新型专利 | 21 | 19 | 134 | 117 |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1 | 1 | |||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3 | 3 | |||
| 其他 | 0 | 0 | 0 | 0 | |||
| 合计 | 44 | 39 | 235 | 165 | |||
| 注:已失效实用新型专利33 项未纳入上表统计。 3、研发投入情况表 |
单位:元 | ||||||
|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67,145,555.93 | 54,398,070.47 | 23.43% | ||||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67,145,555.93 | 54,398,070.47 | 23.43% |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比例(%) |
14.66% | 12.40% | 增加2.26 个百分 点 |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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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 规模 |
本期投入 金额 |
累计投入 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 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 1 | 大口径晶圆形貌干 涉测量技术 |
94.76 | 60.52 | 60.52 | 已结题,进入产 业化推广阶段 |
将长相干干涉技术引 入到晶圆形貌测量, 实现国内技术自主创 新 |
国内领先 | 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前道晶 圆检测,对控制半导体制 程成本至关重要,测量结 果为后续光刻提供方位指 引,从而提高制程效率及 合格率 |
| 2 | 光刻机系统光学器 件加工和镀膜技术 |
1,300 | 453.77 | 1,020.70 | 已完成小批量 试制,进入产 业化推广阶段 |
建立光刻机系统 365nm、248nm、 193nm曝光和照明系 统用光学器件的加工 和镀膜能力 |
国内先进 | 广泛应用于光刻机照明、 曝光等光学系统的制造, 为客户提供稳定可靠的核 心光学器件,助力国产光 刻机生产自主可控 |
| 3 | 晶圆表面缺陷检测 技术 |
1,880 | 701.24 | 1,582.68 | 已结题,进入 小批量试制阶 段 |
设计大视场大NA 长 工作距显微物镜及配 套显微成像系统;设 计差分干涉相衬显微 系统,实现核心偏振 器件自主设计制造 |
国内领先 | 广泛应用于半导体封测, 有Pattern 晶圆缺陷检 测,积累丰富的相关产品 开发经验,可开拓参与国 内相关新产品研制开发工 作 |
| 4 | 光学零件检测技术 | 1,100 | 184.91 | 1,115.19 | 已结题,产业化 推广阶段 |
研究光学零件尺寸、 表面面形和偏心等参 数的测量原理,开发 对应的检测设备和测 量软件,精度满足或 超越国外对应的设 备,同时降低成本; 研究和开发的设备主 要包含激光干涉仪, |
国内领先 | 作为通用检测仪器,可广 泛服务于光学制造和光学 装配,为后续多样的定制 化开发奠定平台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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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反射偏心仪等 | ||||||||
|---|---|---|---|---|---|---|---|---|
| 5 | 红外成像探测技术 | 820 | 361.96 | 711.01 | 设计完成,完 成原型机测 试,待客户对 该方案的评估 结论 |
研究红外热成像仪的 工作原理,设计开发 红外镜头和相机系统 |
国内领先 | 作为遥测模组,在越来越 多的卫星载荷中充当重要 的标准模块 |
| 6 | AR 显示设备的光学 性能检测技术 |
2,800 | 892.89 | 2,752.57 | 样品通过性能 验收,已结题, 进入产业化推 广阶段 |
提高AR/VR 显示模块 产品的光学性能和质 量,降低制造过程中 的缺陷率,提升产品 竞争力,形成标准产 品线规划 |
国内领先 | AR/VR 设备上显示平板模 块性能测试,可以用于 AR/VR 眼镜物料来料检验 设备 |
| 7 | HMD 的光学性能检 验及标定技术 |
3,200 | 1,347.49 | 1,347.49 | 设计完成,系 统搭建完毕, 进行软硬件联 调测试 |
模块化测试功能模组 设计,缩短生产周期, 提高生产效率,降低 生产成本,增加企业 利润。 增强公司在 HMD 产线光学检测领 域的技术优势,拓展 市场份额,以标准产 品占领市场 |
国际先进 | HMD最终成品测试,能够 适配不少于WG/ DPA/ Display/ System等不少于 4种型号的HMD产品,可 以用于成品的出货检验 |
| 8 | 光刻前道缺陷光学 量测技术 |
1,500 | 436.67 | 436.67 | 原理调研,样 机开发阶段 |
研制各类工作在 193nm~365nm 谱段的 显微、投影、照明等光 学系统 |
国内领先 | DUV 的国产化趋势,让光 刻和量测的应用逐步由国 外垄断转入国内外同步发 展 |
| 9 | 时间积分线扫描荧 光显微技术 |
1,000 | 859.55 | 859.55 | 原理调研,样 机开发阶段 |
研制基于线扫描技术 的照明和荧光显微成 像光学系统 |
填补国内空 白 |
测序应用的不断开发使得 测序仪需求逐步扩大,通 过不断优化成本,推进测 序服务成本的降低,进一 步扩大其应用 |
| 10 | 高精度多胶合棱镜 | 1,200 | 1,161.88 | 1,161.88 | 样品通过性能 | 研究多胶合光学棱镜 | 国内领先 | 可广泛应用于干涉仪偏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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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工技术 | 验收,已结题, 进入产业化推 广阶段 |
抛光、镀膜和胶合技 术,在满足光谱性能 的同时,最优控制各 光束波前畸变和光束 间角度偏离,获得最 优的使用效果 |
分光棱镜组、坐标测量系 统棱镜组的加工 |
|||||
|---|---|---|---|---|---|---|---|---|
| 11 | 低畸变屋脊棱镜成 像技术 |
300 | 253.68 | 312.93 | 已结题,进入 小批量试制阶 段 |
调研临床需求,开发 超广角的畸变校正技 术,加入大入瞳口径 转折系统,在保证像 质的前提下实现轻量 化,美观化 |
填补国内空 白 |
可用于解决目前牙科行业 临床医生坐姿矫正的问 题,使得医生在坐姿端正 的情况下,通过眼球的移 动就能看到牙科手术的全 部范围,具有广大的市场 需求 |
| 合计 | / | 15,194.76 | 6,714.56 | 11,361.19 | / |
/ | / | / |
备注: 光学零件检测技术项目、AR 显示设备的光学性能检测技术因研发需要,对项目预算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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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发人员情况
| 5、研发人员情况 | 5、研发人员情况 | 5、研发人员情况 | |
|---|---|---|---|
| 基本情况 本期数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224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23.58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5,330.14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23.79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 224 | 187 |
||
| 23.58 | 21.69 |
||
| 5,330.14 | 4,264.79 |
||
| 23.79 | 22.80 |
||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
| 博士研究生 | 8 | ||
| 硕士研究生 | 44 | ||
| 本科 | 132 | ||
| 专科 | 31 | ||
| 高中及以下 | 9 |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10 | ||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84 | ||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2 | ||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5 | ||
| 60岁及以上 | 3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 )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提供高度定制化的服务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精密光学产品,通常在客户提出产品概念的阶段就开始介入, 与客户密切沟通以清晰地了解客户产品需求,并提供技术协助,在客户产品开发的各阶段提供光 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了相辅相成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深耕光学领域数十年,凭借较强的 研发制造能力、优异的产品质量、先进的服务理念,积累了一批长期合作、稳定优质的客户群体。 公司凭借对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和为其提供深度定制化的产品,公司与客户建立了密切的合 作关系,极大增强了客户粘性。
2、拥有精密光学设计和光机电算一体化的光学综合解决方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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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够满足客户从方案设计、测试验证设计到调试设计等一体化的服务需求,可将光学成 像系统、激光或LED 照明光源模块、运动控制、数字相机器件进行系统组合,实现主动照明、自 动对焦取像、控制扫描、数字存储等多功能一体化的光机电算光学系统模块。
3、具有研发优势,为国家新兴战略行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公司在长期发展中一直重视研发能力的提升,始终把技术创新作为公司提高核心竞争力的重 要举措,能够与全球领先的高科技企业及关键技术领域的科研院所合作并同步参与光学产品的前 期研发。同时为推动国内光学事业的发展,支持高校建立全方位的人才培养,公司和南京航空航 天大学组建了“茂莱-南航智能光学测试和成像技术联合实验室”,达成科研合作关系,共同推动 光学技术赋能智能测试和成像领域进步。
公司在光学行业深耕多年,包括核心技术人员在内的专业团队对光学加工工艺具有独到的理 解,积累了丰富的技术诀窍,目前公司已掌握了精密光学镀膜技术、高面形超光滑抛光技术、高 精度光学胶合技术、光学镜头及系统设计技术、低应力高精度装配技术五大核心技术。
4、全球化布局、完善的营销服务及运营管理体系,支撑持续增长
茂莱光学总部位于南京,主要从事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光学系统的设计、研发和制造。同 时公司积极在海外布局,在泰国成立了生产基地,主要从事光学元器件的加工,光学镜头及模组 的装配和测试;在美国成立了研发中心,为美国及欧洲客户提供光学校准技术服务、技术问题诊 断等;在英国设立了子公司,专注于先进制造产业。公司积极进行全球化布局,有利于更好的服 务海内外客户,更加灵活地应对宏观环境波动、产业政策调整以及国际贸易格局。公司的销售网 络覆盖欧洲、北美、中东等国家和地区,以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营销服务体系支撑企业持续增 长。
( 二 )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 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二) 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三) 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定制化研发未能匹配客户需求的风险
公司根据客户提出的精密光学技术指标要求进行定制化的开发、设计,生产定制化的光学产 品,开发出满足客户技术要求的光学产品是从行业竞争中胜出的关键。如果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 和产品优化升级能力无法与下游行业客户不断变化的要求相匹配,则公司可能面临客户流失的风 险,进而对公司营业收入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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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技术升级迭代风险
精密光学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客户对光学产品的性能指标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行业内 技术升级迭代较快。公司自主研发的非球面加工技术、光学镀膜技术、球面加工技术、柱面加工 技术以及主动装调技术等技术指标水平未来仍需要根据客户产品的升级迭代而进一步优化。若出 现公司研发投入不足、未能准确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未能持续创新迭代,或者市场上出现替 代产品或技术等状况,均可能导致公司逐步失去技术优势,进而影响公司核心竞争力。 3.研发人员及核心技术流失风险
核心研发人员和核心技术均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公司光学产品的研发、设计、生 产涉及的核心技术,以及高端光学制造设备的调试、操作等关键环节均需要经验丰富的研发人员 来具体执行,产品的技术进步和创新有赖于一支经验丰富、结构稳定、技术开发能力强的研发团 队。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在职业发展、薪酬福利、工作环境等方面持续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工作条件 并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未来竞争对手可能会通过各种方式争夺公司人才,造成核心研发人员流 失,不仅影响公司的后续产品研发能力,也会带来核心技术泄露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务发展造 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 经营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工业级精密光学产品市场规模相对较小的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定位于精密光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采用定制化业务模式进行 差异化竞争,主要根据客户需求而定制化生产光学产品,目前公司产品主要为定制化工业级精密 光学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为半导体、生命科学、AR/VR 检测等领域。相比智能手机、数码相 机、投影仪、安防监控镜头等消费级应用领域,工业级精密光学对产品所能实现的工艺参数和技 术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且更关注在特殊场景下的应用,市场规模也相对较小。
公司在规模、市场占有率、下游应用领域发展程度等方面与国内外大型光学企业相比,仍有 一定的差距。若公司未来不能紧跟市场发展趋势,持续提高核心技术的研发水平并且拓展业务, 则可能存在发展速度不及竞争对手,进而影响业绩增长的风险。
2.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半导体、生命科学、AR/VR 检测等前沿科技领域,相关应用场景日趋成 熟、市场需求不断增长、政策扶持力度加大,吸引了一批业内企业进入这类领域。近年来,国内 领先的同行业光学上市公司开始扩展高端精密光学应用市场,加大高端精密光学产品布局及研发 投入,使高端精密光学行业竞争日趋激烈,而这类企业已具备资金实力强、销售渠道广等竞争优 势,有可能导致高端精密光学市场竞争格局进一步变化,或精密光学产品市场价格下降。若公司 未来不能快速开拓国内外客户,保持现有应用领域的市场地位,以及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则 可能存在因市场竞争加剧,公司市场竞争力不足而导致收入或利润水平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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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下游细分领域客户集中度较高及拓展新客户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覆盖六大细分应用场景,包括半导体、生命科学、航空航天、无人驾驶、生物 识别、AR/VR 检测,但由于这些光学应用领域主要为前沿科技行业,技术门槛较高,细分行业的市 场集中度较高,且公司采取优先开拓细分行业排名领先企业的销售策略,如果未来公司不能与这 些下游细分行业的领先客户保持良好合作关系,或未能在细分市场拓展其他新客户,则可能导致 公司在某一细分应用场景中短时间内无法找到新的可替代客户,对公司某一细分市场的业务发展 产生不利影响。
4.境外收入受全球经济和贸易政策变动影响的风险
公司的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光学系统在美国对中国商品加征关税的范围内。未来如果中美 贸易摩擦持续加深,或相关国家贸易政策变动、贸易摩擦加剧,可能会对公司境外产品销售产生 一定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未来经营业绩。
5. 土地使用瑕疵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购买位于南京市江宁开发区秣陵街道吉印大道2595 号的仓库作为募投项目 的新增实施地点,公司拟使用该不动产的用途包含生产和研发。根据产权证书,上述房屋证载规 划用途为仓库、办公,土地用途为仓储用地。公司拟使用的用途与证载用途存在不一致的情形。 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土地性质变更,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向有关部门提交土地性质变更资料, 但仍存在变更不成功,导致无法进行项目备案的风险。
(五) 财务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波动风险
公司的经营模式为“多品种,小批量,定制化”,客户及订单分布较广,受客户项目预算、 需求定制、研发生产及交付验收的节奏的影响,各季度收入占比呈现出一定的波动,存在不规律 的波动风险,若未来收入不规律波动情况持续发生,则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2.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境外销售占比较高,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中东及其他亚洲地区,公司境外 销售主要使用美元等外币结算,受国际环境影响,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存在一定程度的波动。若未 来汇率波动持续较大,而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应对汇率波动风险,则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3.研发费用上升导致的净利润率下降风险
随着公司产品持续研发和技术不断更新,公司的研发费用也相应增长。随着公司新产品、新 技术的研发以及技术持续创新迭代,公司的研发费用将会进一步增长,如果研发费用增长过快, 将导致公司的净利润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4.存货跌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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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期末存货主要系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及发货所需的各种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同 时也会根据客户订单计划等因素提前采购部分原材料,或为保证及时交付而提前进行一定的备货。 如因客户取消订单或采购意向,或者其他备货的产品市场预计需求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存在公司 提前备货的存货发生大额跌价准备的风险。
(六) 行业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在的细分行业为精密光学行业,精密光学产品作为视觉成像系统或其核心部件,是多 个前沿科技应用领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亦是高精尖技术和装备的核心配套部件,是国家重大 战略项目及前瞻性技术实施的关键。
精密光学行业是我国持续引导和鼓励的行业,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以支持光学 产业的发展。尽管在未来可预期的时期内,我国产业政策将持续大力扶持光学行业的发展,但仍 会受到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技术更迭、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的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未来业 务的开展。近年来,高端精密光学领域市场公司在规模、市场占有率、下游应用领域发展程度等 方面与国内外大型光学企业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若公司未来不能紧跟市场发展趋势,持续提 高核心技术的研发水平并且拓展业务,则可能存在发展速度不及竞争对手,进而影响业绩增长的 风险。
(七) 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当前国际形势复杂多变,中美贸易摩擦以及地区冲突使得国际市场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进而 影响终端市场的消费能力以及产业链上下游投资发展意愿。虽然报告期内国际环境的变化对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暂未造成重大影响;但若国际环境持续紧张,行业周期波动调整未达预期的话,则 可能对公司生产和经营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八) 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 √不适用
(九) 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无法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和“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 其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技术发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经过了慎重、充分的 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产业政策调整、技术更新、组织管理不力 等因素导致投资项目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性。
2. 新增产能消化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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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为“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公司将引进一系列先进生产 设备、检测设备及其他辅助设备,实现对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及光学系统的产能扩充。本次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和达产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后,如果未针对新 增产能进行充分的行业分析和市场调研,并且未针对新增产能消化采取客户储备、人才建设和市 场拓展等一系列措施,公司将面临产能消化不足的市场风险。
3. 固定资产折旧影响业绩的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后,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将大幅增长,固定资产折旧也将随之增 加,增加公司的整体运营成本。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很快产生效益以弥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 发生的折旧,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净利润、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公司将面临固定资产折 旧额增加而使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23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802.80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4,672.38 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为 3,276.50 万元,较报告期初减少37.74%;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135,603.38 万元,较报告 期初增长132.13%;2023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9439 元,2022 年为1.4903 元,同比减少36.66%。
本报告期,半导体领域收入占比为37.05%,生命科学占比为28.14%,AR/VR检测占比为8.42%, 生物识别占比为9.30%,航空航天占比为3.28%,无人驾驶占比为3.34%,其他占比为10.47%。公 司收入的增长主要得益于半导体领域收入的增长,该领域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 57.69%;此外无人 驾驶领域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66.34%。AR/VR 检测收入受到行业波动的影响,较去年同期有所下 降,公司持续致力于产品附加值的提升和客户结构的优化,从而提升高附加值产品的订单额及出 货力度。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营业收入 | 458,027,970.99 | 438,725,372.59 | 4.40% |
| 营业成本 | 220,340,276.17 | 221,461,149.21 | -0.51% |
| 销售费用 | 20,713,258.24 | 19,786,854.51 | 4.68% |
| 管理费用 | 96,055,182.93 | 77,625,099.02 | 23.74% |
| 财务费用 | -1,934,591.65 | -5,936,376.24 | -67.41% |
| 研发费用 | 67,145,555.93 | 54,398,070.47 | 23.4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544,460.40 | 75,066,516.28 | -23.3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4,724,233.23 | -101,248,977.40 | 566.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0,057,687.90 | -3,211,559.64 | -22,209.43%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益于半导体领域收入的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无明显变化。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无重大变化。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职工薪酬及差旅、办公费用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美元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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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人员工资支出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以及差 旅、办公相关付现费用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3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786.30 万元,较上年度增长4.81%;2023 年度主营业 务成本22,012.55 万元,较上年度减少0.46%。具体情况见下表:
(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 (1)主营业 | 务分行业、分产品 | 、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 、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 、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
| 电子测量 仪器制造 |
457,863,019.83 | 220,125,498.16 | 51.92 |
4.81 |
-0.46 |
增加2.55 个百分点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
| 光学器件 | 229,928,814.76 | 108,529,240.96 | 52.80 |
11.90 |
8.21 |
1.61 |
| 光学镜头 | 87,263,711.19 | 44,470,841.54 |
49.04 |
3.74 |
2.92 |
0.41 |
| 光学系统 | 133,398,940.02 | 63,918,076.66 |
52.09 |
-3.29 |
-13.28 |
5.52 |
| 服务及其 他 |
7,271,553.86 | 3,207,339.00 |
55.89 |
-21.79 |
-18.43 |
-1.82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
| 境内 | 142,865,812.53 | 69,603,768.74 |
51.28 |
58.68 |
50.67 |
2.59 |
| 境外 | 314,997,207.30 | 150,521,729.42 | 52.21 |
-9.17 |
-13.96 |
2.66 |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
营业收入 比上年增 减(%) |
营业成本 比上年增 减(%) |
毛利率比 上年增减 (%) |
| 直接销售 | 457,863,019.83 | 220,125,498.16 | 51.92 |
4.81 |
-0.46 |
2.55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光学器件内销售收入增加11.90%,主要是半导体领域客户销售增长;服务及其他销售减少
- 21.79%,主要是向客户收取的一次性设计费用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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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境内销售收入增加58.68%,主要是公司积极拓展国内市场,国内半导体领域客户销售增长所 致。
(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 上年增减 (%) |
销售量比 上年增减 (%) |
库存量比 上年增减 (%) |
|---|---|---|---|---|---|---|---|
| 光学器件 | 件 | 2,056,132 | 2,015,816 | 344,743 | -21.10 |
-17.23 |
13.24 |
| 光学镜头 | 件 | 131,643 | 129,697 |
18,921 |
-27.59 |
-27.24 |
11.46 |
| 光学系统 | 套 | 16,396 | 16,234 |
2,233 |
-40.87 |
-39.70 |
7.84 |
产销量情况说明
光学器件和光学镜头类产品产销量减少,主要是产品结构变化,产品尺寸和精度要求更高,
产品单价上升,产品数量减少。
光学系统类产品产销量减少,主要是单价相对较低的生物识别光学模组产销量减少。
(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分行业情况 | 分行业情况 | ||||||
|---|---|---|---|---|---|---|---|
| 分 行 业 |
成本构 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 总成本 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 期占总 成本比 例(%) |
本期金 额较上 年同期 变动比 例(%) |
情 况 说 明 |
| 电 子 测 量 仪 器 制 造 |
原材料 | 134,040,518.61 | 60.89 | 140,315,182.78 | 63.45 | -4.47 | |
| 人工成 本 |
46,423,171.16 | 21.09 | 42,683,540.50 | 19.30 | 8.76 | ||
| 制造费 用 |
39,661,808.39 | 18.02 | 38,149,702.63 | 17.25 | 3.96 | ||
| 合计 | 220,125,498.16 | 100.00 | 221,148,425.91 | 100.00 | -0.46 | ||
| 分产品情况 | |||||||
| 分 产 品 |
成本构 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 总成本 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 期占总 成本比 例(%) |
本期金 额较上 年同期 变动比 例(%) |
情 况 说 明 |
| 光 学 器 件 |
原材料 | 55,550,941.10 | 51.19 | 56,779,314.77 | 52.84 | -2.16 | |
| 人工成 本 |
26,498,967.21 | 24.42 | 25,444,988.92 | 23.68 | 4.14 | ||
| 制造费 | 26,479,332.65 | 24.40 | 25,238,902.44 | 23.49 | 4.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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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用 | |||||||
|---|---|---|---|---|---|---|---|
| 小计 | 108,529,240.95 | 100.00 | 107,463,206.13 | 100.00 | 0.99 | ||
| 光 学 镜 头 |
原材料 | 30,270,819.49 | 72.61 | 32,153,304.32 | 75.28 | -5.85 | |
| 人工成 本 |
8,242,846.10 | 19.77 | 7,527,981.63 | 17.63 | 9.50 | ||
| 制造费 用 |
3,175,859.95 | 7.62 | 3,029,815.45 | 7.09 | 4.82 | ||
| 小计 | 41,689,525.54 | 100.00 | 42,711,101.40 | 100.00 | -2.39 | ||
| 光 学 系 统 |
原材料 | 47,314,532.30 | 70.94 | 50,242,049.52 | 74.94 | -5.83 | |
| 人工成 本 |
10,360,453.83 | 15.53 | 8,385,626.28 | 12.51 | 23.55 | ||
| 制造费 用 |
9,024,406.53 | 13.53 | 8,414,519.81 | 12.55 | 7.25 | ||
| 小计 | 66,699,392.66 | 100.00 | 67,042,195.61 | 100.00 | -0.51 | ||
| 服 务 及 其 他 |
原材料 | 904,225.72 | 28.19 | 1,140,514.17 | 29.01 | -20.72 | |
| 人工成 本 |
1,320,904.02 | 41.18 | 1,324,943.66 | 33.70 | -0.30 | ||
| 制造费 用 |
982,209.25 | 30.62 | 1,466,464.93 | 37.30 | -33.02 | ||
| 小计 | 3,207,339.00 | 100.00 | 3,931,922.77 | 100.00 | -18.43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比略有下降,主要是产销量增加的半导体应用领域产品原料成本占比 相对较低;人工成本占比上升主要是产品结构导致,部分产品尺寸和精度要求更高,导致人工成 本占比上升;随着公司资产规模扩大,折旧摊销费用增加,制造费用占比亦小幅上升。
(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23 年 5 月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及新设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子公
司 ML PHOTONIC LIMITED,该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19,127.44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41.76%;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 方销售额0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00 %。
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 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 |
| 36/276 |
2023 年年度报告
| 1 | 客户一 | 4,841.74 | 10.57 |
否 |
|---|---|---|---|---|
| 2 | 客户二 | 4,067.15 | 8.88 |
否 |
| 3 | 客户三 | 3,802.19 | 8.30 |
否 |
| 4 | 客户四 | 3,328.26 | 7.27 |
否 |
| 5 | 客户五 | 3,088.10 | 6.74 |
否 |
| 合计 | / | 19,127.44 | 41.76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 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 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客户五为本期新进入前五大客户。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4,117.75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0.51%;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 关联方采购额0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00%。
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 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 |
|---|---|---|---|---|
| 1 | 供应商一 | 1,501.11 | 7.48 |
否 |
| 2 | 供应商二 | 796.69 | 3.97 |
否 |
| 3 | 供应商三 | 707.19 | 3.52 |
否 |
| 4 | 供应商四 | 585.91 | 2.92 |
否 |
| 5 | 供应商五 | 526.86 | 2.62 |
否 |
| 合计 | / | 4,117.75 | 20.51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 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 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供应商一、供应商四为本期新进前五大供应商。
-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 20,713,258.24 | 19,786,854.51 |
4.68 |
| 96,055,182.93 | 77,625,099.02 |
23.74 |
| 67,145,555.93 | 54,398,070.47 |
23.43 |
| -1,934,591.65 | -5,936,376.24 |
-67.41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与上年同期相比无重大变化。
管理费用变动说明: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3.74%,主要系公司职工薪酬及差旅、办公费用 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说明: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23.43%,主要系研发人员工资支出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说明: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67.41%,主要系美元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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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544,460.40 | 75,066,516.28 |
-23.3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4,724,233.23 | -101,248,977.40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0,057,687.90 | -3,211,559.64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 23.34%,主要系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以及差旅、办公相关付现费用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为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报表项目 | 金额(元) | 占利润总额比 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 持续性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6,614,429.19 | 12.27% | 本期购入较多的公允 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否 |
| 资产减值损失 | -12,857,032.89 | -23.84% |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 |
否 |
| 其他收益 | 7,947,564.65 | 14.74% | 本期收到政府补助 | 否 |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 单位:元 | ||||||
|---|---|---|---|---|---|---|
|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 末数占 总资产 的比例 (%)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 数占总资 产的比例 (%) |
本期期末 金额较上 期期末变 动比例 (%) |
情况说明 |
| 货币资金 | 177,209,198. 06 |
13.07% |
82,424,495.6 3 |
14.11% | 115.00% |
募集资金增 加所致 |
| 交易性金 融资产 |
306,671,922. 84 |
22.62% |
12,999,410.9 4 |
2.23% | 2,259.12 % |
本期购入较 多的交易性 金融资产 |
| 应收款项 | 99,308,984.8 4 |
7.32% |
63,076,080.9 0 |
10.80% | 57.44% |
销售增加及 客户结构变 化所致 |
| 存货 | 159,801,695. 73 |
11.78% |
123,781,789. 60 |
21.19% | 29.10% |
主要是本期 在制品增多 及加大备货 量所致 |
| 固定资产 | 245,121,779. 47 |
18.08% |
136,561,550. 66 |
23.38% | 79.50% |
主要是本期 新增机器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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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备以及部分 在建工程转 固所致 |
||||||
|---|---|---|---|---|---|---|
| 在建工程 | 104,077,398. 62 |
7.68% |
78,496,797.5 3 |
13.44% |
32.59% |
基建项目投 入所致 |
| 无形资产 | 69,380,421.8 2 |
5.12% |
23,732,493.5 0 |
4.06% |
192.34% |
主要是本期 新购入土地 事项所致 |
| 使用权资 产 |
6,564,689.89 | 0.48% |
9,207,561.94 |
1.58% |
-28.70% |
部分租赁事 项到期导致 使用权资产 减少 |
| 其他非流 动资产 |
129,058,080. 72 |
3.52% |
10,305,088.4 9 |
1.76% |
1,152.37 % |
预付采购长 期资产款项 增多以及大 额存单 |
| 短期借款 | 22,011,331.7 1 |
1.62% |
25,056,734.3 9 |
4.29% |
-12.15% |
上市融资后 偿还借款所 致 |
| 合同负债 | 5,455,051.73 | 0.40% |
11,353,569.1 2 |
1.94% |
-51.95% |
预收账款减 少所致 |
| 长期借款 | 0 | 0.00% |
44,772,812.2 4 |
7.66% |
-100.00% |
募集资金偿 还借款所致 |
| 租赁负债 | 3,602,598.52 | 0.27% |
5,263,096.59 |
0.90% |
-31.55% |
部分租赁事 项到期导致 租赁负债减 少所致 |
其他说明 无
-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75,882,819.2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4.1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
| 货币资金 | 329,490.79 | 保函保证金/其他保证金 |
| 合计 | 329,490.79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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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之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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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257,559,700.00 | 0 | -- |
注:报告期投资额系根据 2023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 7.0987 换算而来。
2023 年 5 月 23 日,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及新设子公司的议案》,拟利 用自有资金 2700 万美元对全资子公司 MLOPTIC International Limited 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茂莱光学仍持有香港茂莱 100%的股份。MLOPTIC International Limited 将作为公司海外布局的投资平台,依托香港的地域优势,切实加强国际合作和海外业务的开展,投入 1500 万美元增资 MLOptic (Thailand) Co., Ltd.,投入 1200 万美元在英国设立全资子公司 ML PHOTONIC LIMITED。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英国子公司已设立完成。
2023 年 8 月 23 日,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拟利用自有资金 400 万美元对 MLOPTIC International Limited 进行增资。MLOPTIC International Limited 将作为公司海外布局的投资平台,通过出资 400 万美元对 MLOPTIC CORP. (US)进行增资。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上增资事项正在有序进行中。
2023 年 10 月 25 日,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本次拟设立的基金规模为人民币 10,000.00 万元(经合伙人会议同意后,现有合伙人可以增加认缴出资额或在放弃优先权的基础上接受新的有限合 伙人认缴本合伙企业出资,本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规模不超过 12,000.00 万元),茂莱光学拟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3,750.00 万元,出资比例 37.50%。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协议暂未签署完成,公司会密切关注产业基金后续进展,并及时公告。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万元 币种:美元 | ||||||||
|---|---|---|---|---|---|---|---|---|
|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 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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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LOptic (Thailand) Co., Ltd. |
光学元件、镜 头、系统的研 发、制造 |
增资 | 1,500 | 100 | 自有资金 | 注资尚未完成 | -265.55 | 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对 子公司增资及新设子公司的公告》 (2023-018) |
|---|---|---|---|---|---|---|---|---|
| ML PHOTONIC LIMITED |
光学元件、镜 头、系统的研 发、制造 |
新设 | 1,200 | 100 | 自有资金 | 设立已完成 | -46.85 | 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对 子公司增资及新设子公司的公告》 (2023-018) |
| MLOPTIC CORP. (US) |
光学产品海 外销售及技 术研发服务 |
增资 | 400 | 100 | 自有资金 | 注资尚未完成 | -1,731.65 | 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关于对 子公司增资的公告》(2023-034) |
| 合计 | / | / | 3,100 | / | / | / | -2,044.05 | / |
注:茂莱光学直接持股MLOptic (Thailand) Co., Ltd.12.53%,间接持股87.47%。 茂莱光学直接持股MLOPTIC CORP. (US)28.57%,间接持股71.43%。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 年5 月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或募集资 金等购置位于江宁区秣陵街道吉印大道2595 号的部分资产,本次购置的标的资产宗地面积为26,938.17 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3,314.34 平方米,总价不 超过人民币17,000.00 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标的资产产权已归属茂莱光学。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资产 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 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 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其他 | 12,999,410.94 | 6,637,334.15 |
828,370,000.00 | 541,334,822.25 | 306,671,92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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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2,999,410.94 6,637,334.15 828,370,000.00 541,334,822.25 306,671,922.84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币种:人民币 | ||||||||||
|---|---|---|---|---|---|---|---|---|---|---|---|---|---|
| 私募基金名称 | 投资 协议 签署 时点 |
投资目的 | 拟投资总额 | 报告 期内 投资 金额 |
截至 报告 期末 已投 资金 额 |
参与 身份 |
报告 期末 出资 比例 (%) |
是否控 制该基 金或施 加重大 影响 |
会 计 核 算 科 目 |
是否 存在 关联 关系 |
基金 底层 资产 情况 |
报告 期利 润影 响 |
累计 利润 影响 |
| 南京江宁经开 茂莱精密光学 产业股权创业 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暂定 名称,最终以 工商登记注册 为准) |
截止 2023 年12 月31 日暂 未签 署 |
为了推动产业与资本的进一 步融合,通过产业基金进行股 权投资的方式进一步挖掘产 业协同的优质项目,实现技术 孵化与储备;以及携手市区两 级基金已有的投资资源,吸引 精密光学产业上下游的优质 创业团队及项目落地配套,助 力公司实现长期发展战略。 |
37,500,000.00 | 0.00 | 0.00 | 有限 合伙 人 |
0.00 | 否 | /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 |
| 合计 | / | / | 37,500,000.00 | 0 |
0 | / | 0 | / | / | / | / | / | /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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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产业基金合作投资系与关联方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铂瑞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截至本报告期末,产业基金仍处于筹备设立阶段,后续尚需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有关机构登记注册、备案等手
续,具体实施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序 号 |
子公司全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万 元) |
净资产(万 元) |
营业收入(万 元) |
净利润(万 元) |
|---|---|---|---|---|---|---|---|---|---|
| 直接 | 间接 | ||||||||
| 1 | 茂莱(南京)仪器有限 公司 |
光学光电元件、仪器设备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及相关设 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 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
75 | 25 | 250万美元 | 27,068.35 | 16,697.94 | 22,431.20 | 2,958.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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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MLOPTIC CORP. (US) | 光学产品研发、销售,市场 开发和售后支持 |
28.57 | 71.43 | 10,000美元 | 2,131.52 | -853.23 | 3,597.23 | -1,731.65 | |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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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 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中“(三)所处行业情况”所述内容。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在的细分行业为精密光学行业,精密光学产品作为视觉成像系统或其核心部件,是多 个前沿科技应用领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亦是高精尖技术和装备的核心配套部件,是国家重大 战略项目及前瞻性技术实施的关键。我国的高端光学技术起步较晚,凭借近十几年的积累与进步, 中国精密光学市场快速发展。根据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统计,目前我国大型精密光学企业聚 焦于不同应用领域差异化竞争,并在各细分领域市场集中度较高。同时,由于消费级精密光学商 业应用成熟,除消费级光学元件及镜头竞争较为激烈外,应用于高端装备制造、前沿科学研究、 专业设备等领域的精密光学制造商,在各自技术优势的细分应用领域差异化竞争。
公司将始终专注于精密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和光学系统的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通过持 续不断的技术研发创新,本土及国际市场的开拓,精益运营管理创新和国际化人才团队建设,进 一步打造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和竞争优势,提升公司品牌及国际化形象,保持精密光学行业地位和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客户价值、员工成长和科技进步的公司使命,实现成为高端光学科技创 新应用企业的愿景。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持续加强产品和技术研发
公司将持续加大对研发项目的投入、提高研发团队的研发能力,加快研发成果转化为性能稳 定的高质量产品,为实现丰富产品种类、加快产品升级提供技术保障。同时,公司也会持续关注 行业的前沿技术发展动态和国家战略、经济主战场的需求变动趋势,着力研发新产品,以提升技 术竞争力和产品竞争力。
随着制造能力的不断提升,超精密光学器件的检测技术问题已经逐渐成为限制制造技术发展 的瓶颈。高精度轮廓检测和干涉检测设备几乎全部依赖进口,因而迫切需要通过自主研发或者技 术引进等方式降低依赖性。公司未来会努力朝着创建自主品牌,研发自主技术方向发展,提升核 心竞争力。
2.强化内部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公司将定期进行内控审计,以降本增效为核心,完善精细化管理,加强对公司各部门的管理 的指标考核,同时对每一位管理层人员都设置考核机制和职责目标,从研发、运营、销售、采购 等角度出发,提升整体效能。强化成本意识,严格控制各项费用支出,加大科技投入,用技术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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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艺革新提高生产效率,节约生产成本,提升整体经营管理效率;持续优化管理制度和业务 流程,加强管理,提升经营效益。
3.积极发展新业务,拓展新市场
公司会积极推进“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生产项目”“高端精密光学产品研发项目”两个募投项 目的实施建设,加强项目进度管理,确保按计划建成投产。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建设光学产品制 造基地,并利用新研发条件重点开展新产品和技术的研发,提升公司产品产能,进一步优化产品 工艺流程,更好地满足市场和客户需求,以期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市场占有率。
公司也会利用产业基金的平台以及专业资源,充分挖掘有价值的产业协同项目,为公司在战 略层面上可持续快速发展提供优质项目储备,提升公司未来价值。 4.加快完善全球化布局
公司在全球范围内设立了子公司及生产基地,不断完善公司全球布局,以满足境外客户的产 品需求并提供便捷、优质的服务。目前,公司已在泰国设立了工厂,在美国设立了研发中心,在 英国设立了子公司,有助于降低国际贸易摩擦对出口产品的不确定性影响,并有助于海外业务拓 展,扩大产品国际影响力。公司会持续布局,努力打造国内外双循环,降低国际形势对公司业务 的不确定性。
5.不断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治理水平
董事会将持续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股东大会、召开董事会,规范 运作并高效执行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 和职能作用,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多的依据,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
按照国家证券监管部门有关要求,公司会持续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履职、法律 法规宣传等的培训,不断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与风险责任意识,逐步提升依法履职意识, 进而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同时公司会做好ESG 建设,将社会责任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各项工 作有机结合,以负责任的理念和方式开展风险防范、产品创新、员工培育、绿色发展、供应链管 理、公益慈善等日常工作,让社会责任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四)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 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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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运作,各职能部门分工明确、有效配合,独 立董事在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中小股东利益保护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 门委员会在规范公司治理、加强日常经营管理及重大事项决策等方面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各项 管理制度配套齐全,日常经营规范有序。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 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 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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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
|---|---|---|---|---|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 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 期 |
会议决议 |
|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 年5 月8 日 |
www.sse.com.cn | 2023 年5 月9 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9.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套期保值制度>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 |
2023 年7 月3 日 |
www.sse.com.cn | 2023 年7 月4 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的议案》。 |
|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 |
2023 年9 月11 日 |
www.sse.com.cn | 2023 年9 月12 日 | 1.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凌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陆冬梅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云霞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
|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 |
2023 年11 月 13日 |
www.sse.com.cn | 2023 年11 月14 日 |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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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议案被否决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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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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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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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 )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股 | |||||||||||
|---|---|---|---|---|---|---|---|---|---|---|---|
| 姓名 | 职务 | 性 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 期 |
任期终止 日期 |
年初持股 数 |
年末持股 数 |
年度内股份 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 原因 |
报告期内 从公司获 得的税前 报酬总额 (万元) |
是否在公 司关联方 获取报酬 |
| 范浩 | 董事长 | 男 | 52 | 2015/5/28 | 2024/5/16 | 1,800,000 | 1,800,000 | 0 | / | 268.79 | 否 |
| 范一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5 | 2015/5/28 | 2024/5/16 | 1,800,000 | 1,800,000 | 0 | / | 267.94 | 否 |
| 宋治平 | 副董事长、副 总经理 |
男 | 62 | 2015/5/28 | 2024/5/16 | 0 | 0 | 0 | / | 132.00 | 否 |
| 核心技术人员 | 2015/5/28 | / | |||||||||
| 邹华(注 1) |
董事 | 男 | 43 | 2019/10/28 | 2024/5/16 | 0 | 0 | 0 | / | 0 | 是 |
| 蔡建文 (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0 | 2017/9/29 | 2023/9/11 | 0 | 0 | 0 | / | 6.67 | 否 |
| 乐宏伟 (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17/9/29 | 2023/9/11 | 0 | 0 | 0 | / | 6.67 | 否 |
| 蔡啟明 (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60 | 2017/9/11 | 2023/9/11 | 0 | 0 | 0 | / | 6.67 | 否 |
| 王云霞 | 独立董事 | 女 | 41 | 2023/9/11 | 2024/5/16 | 0 | 0 | 0 | / | 3.33 | 否 |
| 陆冬梅 | 独立董事 | 女 | 60 | 2023/9/11 | 2024/5/16 | 0 | 0 | 0 | / | 3.33 | 否 |
| 凌华 | 独立董事 | 女 | 43 | 2023/9/11 | 2024/5/16 | 0 | 0 | 0 | / | 3.33 | 否 |
| 尤佳 | 监事会主席 | 女 | 41 | 2021/5/16 | 2024/5/16 | 0 | 0 | 0 | / | 66.76 | 否 |
| 陈海燕 | 监事 | 女 | 36 | 2021/5/16 | 2024/5/16 | 0 | 0 | 0 | / | 37.02 | 否 |
| 王平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42 | 2021/5/16 | 2024/5/16 | 0 | 0 | 0 | / | 41.46 | 否 |
| 王陆 | 副总经理 | 男 | 54 | 2021/10/8 | 2024/5/16 | 800,000 | 800,000 | 0 | / | 129.28 | 否 |
| 董事会秘书 | 2022/3/10 | 2023/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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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任) | |||||||||||
|---|---|---|---|---|---|---|---|---|---|---|---|
| 郝前进 | 财务总监 | 男 | 46 | 2019/11/14 | 2024/5/16 | 0 | 0 | 0 | / | 95.81 | 否 |
| 顾月(注 2) |
董事会秘书 | 女 | 37 |
2023/3/27 | 2024/5/16 | 0 | 0 | 0 | / | 22.53 | 否 |
| 马如银 | 核心技术人员 | 女 | 42 | 2015/5/28 | / | 0 | 0 | 0 | / | 86.78 | 否 |
| 杜兵强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2 | 2015/5/28 | / | 0 | 0 | 0 | / | 86.53 | 否 |
| 余美群 | 核心技术人员 | 女 | 40 | 2018/9/5 | / | 0 | 0 | 0 | / | 88.63 | 否 |
| 周威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7 | 2018/9/1 | / | 200,000 | 200,000 | 0 | / | 322.90 | 否 |
| 苏志德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39 | 2021/7/1 | / | 0 | 0 | 0 | / | 77.02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4,600,000 | 4,600,000 | 0 |
/ | 1,753.45 | / |
注1:邹华在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处领取薪酬。
注2:顾月于2023 年3 月27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披露的薪酬统计区间为2023 年4 月至2023 年12 月。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
| 范浩 | 范浩,公司董事长,男,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英国杜伦大学毕业。1994 年8 月至2001 年12 月,任江苏省对外经贸股份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1 年12 月至2003 年1 月,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就读MBA;2003 年1 月至2004 年5 月,任肖特(上海)精密材料和设备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4 年6 月至今,任茂莱仪器总经理;2011 年12 月至2015 年5 月, 任茂莱有限董事;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
| 范一 | 范一,公司董事、总经理,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南京大学商学院MBA、荷兰马斯特里赫 特管理学院MBA毕业。1999年8月至2015年5月,任茂莱有限董事、总经理;2015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 宋治平 | 宋治平,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男,196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天津大学精密仪器系激光 专业毕业,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2014 年至今,任江苏省光学学会镀膜专业委员会副主任;2022 年8 月至今,担任江苏省光学学会第 九届理事会常务理事;2023 年至今,担任南京光子学与激光工程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1983 年8 月至2000 年12 月,任常州第二电 子仪器厂(现常州第二电子仪器有限公司)工程师;2000 年12 月至2001 年12 月,任上海光联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现上海鸿辉光联通 讯技术有限公司)镀膜生产部副部长;2001 年12 月至2015 年5 月,历任茂莱有限副总经理、董事;2015 年5 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 长、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
| 邹华 | 邹华,公司董事,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南京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2003 年7 月至2010 年8 月,任中博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2010 年8 月至2015 年10 月,任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5 年11 月至2017 年8 月,任南京紫金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 年8 月至今,任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2019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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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蔡建文(离 任) |
蔡建文,公司独立董事,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毕业,拥有注册会计师 资格。1998 年8 月至2000 年11 月,任泉州市鲤城审计师事务所和泉州东南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00 年11 月至2002 年7 月,任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后更名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师;2002 年9 月至2006 年7 月,任上海江森自控有限 公司(现上海世邦魏理仕智达自控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8 年2 月至2008 年10 月,任上海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现上海万科长宁 置业有限公司)高级投融资经理;2009 年1 月至2011 年5 月,任江苏水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 年5 月至2014 年4 月,任黑龙江 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 年4 月至2016 年3 月,任国中水务香港有限公司总经理;2015 年9 月至2020 年9 月,任创业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6 月至2022 年8 月,任优赛博国际生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三诺生物传感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7年9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
| 乐宏伟(离 任) |
乐宏伟,公司独立董事,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中欧国际工商管理学院毕业。1985 年7 月至1988 年12 月,任江苏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科员、律师;1988 年12 月至1989 年12 月,任江苏省盐都县北龙港镇镇长助理;1990 年1 月至 1994 年2 月,任江苏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江苏对外经济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律师;1994 年2 月至2000 年2 月,任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室、稽查监察部、资产保全办公室主任、总经理;现任江苏金禾律 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及主任律师、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南京泉峰 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 蔡啟明(离 任) |
蔡啟明,公司独立董事,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1984 年7 月至1987 年 8 月,任南京航空学院管理系助教;1990 年4 月至1991 年12 月,任南京航空学院工商学院助教;1992 年1 月至1995 年7 月,任南京 航空航天大学工商学院讲师;1995 年7 月至2004 年4 月,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现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济与 管理学院教授、南京佑佐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咨询师及监事、江苏意航民用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南京淼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 理;2017年9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 王云霞 | 王云霞,公司独立董事,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法学专业毕业。2009 年3 月至2009 年10 月,就职于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法务岗位;2009 年11 月至2012 年9 月,就职于江苏方德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职务; 2012 年10 月至2016 年7 月,就职于江苏朗华律师事务所,担任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职务;2016 年7 月至2021 年10 月,就职于江苏 玖润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职务;2021 年11 月至2023 年10 月,就职于江苏路漫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律师职务;2023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上海中联(南京)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律师职务。2022 年5 月至今,担任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3年9月至今,担任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陆冬梅 | 陆冬梅,公司独立董事,女,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毕业。1985 年7 月至 1994 年11 月,任南京汽车制造厂车身厂财务工作;1994 年12 月至2019 年2 月先后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财部、稽查部、合规 风控部总经理等职。2003 年9 月至2005 年7 月,在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就读EMBA。2019 年2 月从华泰证券退休。2023 年9 月至今担任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
| 凌华 | 凌华,公司独立董事,女,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研究生。2010 年7 月至今就职于南京审计大学会 计学院,现担任会计学院院长助理职务;2022年3月至今在上海欣旺优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兼职,担任独立董事职务;2022年11月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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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今在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兼职,担任独立董事职务;2023 年3 月至今在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职,担任独立董事职 务。2023 年9 月至今在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职,担任独立董事职务;2024 年1 月至今在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兼职, 担任独立董事职务。。 |
|
|---|---|
| 尤佳 | 尤佳,公司监事,女,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毕业,硕士学位。2005 年8 月至今,历任茂莱仪器销售 部经理、市场部经理、公共关系总监、行政及市场总监;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 陈海燕 | 陈海燕,公司监事,女,198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财经大学毕业,学士学位。2010 年6 月至2018 年12 月, 任茂莱仪器营销中心客服部客服专员;2019 年1 月至2022 年8 月,任茂莱仪器营销中心客服部主管;2022 年9 月至今,任茂莱仪器 大客户经理。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 王平 | 王平,公司监事,女,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毕业,获学士学位。自2005 年8 月至今,任公 司研发工程部工程师;2017年7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 王陆 | 王陆,公司副总经理,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硕士,北京大学光华管 理学院EMBA。1990 年10 月至1996 年7 月,任中国石化集团金陵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塑料厂员工;1999 年8 月至2000 年12 月,任 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南京禄口国际机场员工;2000 年12 月至2011 年10 月,历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一部副总经理、投行三 部总经理、投行企业融资部总经理;2011 年10 月至2013 年3 月,任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业务团队负责人;2013 年4 月至 2017 年3 月,任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投行业务团队负责人;2017 年3 月至2021 年9 月,任南京木铎企业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2021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 郝前进 | 郝前进,公司财务总监,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会计学院毕业,学士学位。2001 年8 月至2002 年 3 月,任南京晨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计;2002 年6 月至2004 年2 月,任南京富士电器化学有限公司会计;2004 年3 月至2010 年6 月,历任金陵拜耳聚氨酯有限公司会计、会计主管;2010 年7 月至2011 年6 月,任拜耳(中国)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员;2011 年7 月至 2013 年6 月,任拜耳材料科技(青岛)有限公司(现科思创聚合物(青岛)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 年7 月至2015 年6 月,任博世 汽车部件(南京)有限公司(现博世汽车技术服务(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 年7 月至2016 年11 月,任博世(中国)投资 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2016 年11 月至2018 年6 月,任上海垭东化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 年7 月至2019 年11 月,任蜜儿乐儿 乳业(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8月至2022年3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1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
| 顾月 | 顾月,公司董事会秘书,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 年1 月至2019 年11 月就职于茂莱(南京)仪 器有限公司,任出纳、往来会计、税务会计、费用会计;2019 年12 月至2023 年3 月,就职于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证 券事务代表;2023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
| 马如银 | 马如银,茂莱光学研发总监,女,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理工大学材料学专业毕业,博士学位。2010 年7 月至2015年1月,任圣戈班玻璃有限公司研发主管;2015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经理、研发总监。 |
| 杜兵强 | 杜兵强,茂莱仪器研发总监,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航空航天大学MBA,硕士研究生,具有高级工程师 资格。2003 年6 月至2005 年4 月,任武汉数字工程研究所人力资源管理;2005 年5 月至今,历任茂莱仪器研发工程师、项目经理、研 发经理、副总工程师、研发总监、茂莱仪器首席技术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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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余美群 | 余美群,茂莱仪器研发副总监兼事业部总经理,女,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理工大学光学工程专业毕业, 硕士学位。2009 年7 月至2017 年12 月,任茂莱仪器光学设计师;2017 年12 月至2018 年7 月,任上海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光学系统架 构师;2018年9月至今,任茂莱仪器研发副总监;2021年7月至今,兼任茂莱仪器事业部总经理。 |
|---|---|
| 周威 | 周威,公司首席技术官,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美国明尼苏达大学毕业,应用光学博士学位。2007 年10 月至2015 年6 月,历任RUDOLPH TECHNOLOGIES Inc 光学工程师、资深光学工程师;2015 年6 月至2017 年9 月,任微软资深光学工程 师;2017年9月至2018年9月,任华为2012Lab美国西雅图研究所光学测试总监;2018年9月至今,任公司首席技术官。 |
| 苏志德 | 苏志德,公司测量技术总监,男,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光学专业 毕业,博士学位,2013 年8 月至2021 年3 月,任中国科学院南京天文光学技术研究所工程师;2021 年3 月至今,任公司高级研发工程 师,测量技术总监等职。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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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二 )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 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 期 |
| 范一 | 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1999/2 | / |
| 邹华 | 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7/8 |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 情况的说明 |
无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 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 范浩 | 南京智茂生命科学仪 器研究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6 | / |
| 南京诚恒生命科学技 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8 | / | |
| 邹华 | 南京金光紫金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10 | 2023/3 |
| 南京紫金玄武创业投 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3/10 | 2023/7 | |
| 南京铂瑞企业管理咨 询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8/9 | / | |
| 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17/3 | / | |
| 南京精合企业管理咨 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 理 |
2016/9 | / | |
| 南京征祥医药有限公 司 |
董事 | 2020/12 | / | |
| 南京维真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
董事 | 2022/4 | / | |
| 蔡建文(离任) |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 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20/10 | / |
| 蔡啟明(离任) | 南京佑佐管理咨询有 限公司 |
首席咨询师、监 事 |
2003/6 | / |
| 江苏意航民用航空科 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1998/8 | / | |
| 南京淼春生物科技有 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8/8 | / | |
|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经 济与管理学院 |
教授 | 2004/5 | / | |
| 江苏康为世纪生物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9 | 2023/10 | |
| 乐宏伟(离任) | 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7/12 | / |
| 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 | 首席合伙人、主 | 2000/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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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任律师 | ||||
|---|---|---|---|---|
|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5 | / | |
|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11 | / | |
|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12 | 2023/5 | |
| 王云霞 | 诚迈科技(南京)股份 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5 | / |
| 江苏路漫律师事务所 | 主任律师 | 2021/11 | 2023/10 | |
| 上海中联(南京)律师 事务所 |
主任律师 | 2023/10 | / | |
| 凌华 | 南京审计大学会计学 院 |
院长助理 | 2010/7 | / |
| 上海欣旺优能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3 | / | |
| 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 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11 | / | |
| 南京海纳医药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3/3 | / | |
| 基蛋生物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1 | /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 情况的说明 |
无 |
( 三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监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 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高管的薪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 监督。 |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 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 建议的具体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董事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 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针对《关于公司董事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 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经营结果、市场行情、个人年度经营计划达成结果、岗 位职责和管理目标及物价指数等综合情况核定。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与公司披露的情 况一致。 |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 酬合计 |
1,091.59 |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 获得的报酬合计 |
661.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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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四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
| 蔡建文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连续任职届满六年离任 |
| 乐宏伟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连续任职届满六年离任 |
| 蔡啟明 | 独立董事 | 离任 | 连续任职届满六年离任 |
| 凌华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选举 |
| 王云霞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选举 |
| 陆冬梅 | 独立董事 | 选举 | 选举 |
| 王陆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书 |
离任 | 因工作分工调整原因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 职务,但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
| 顾月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聘任 |
( 五 )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六 )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 |
2023 年3 月 6 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 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 |
2023 年3 月 15 日 |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 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 |
2023 年3 月 27 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 况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 1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秘书辞任及聘任顾月为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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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套期保值制度>的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 案》。 |
||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 |
2023 年4 月 21 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后续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 |
2023 年5 月 23日 |
1.审议通过《关于拟购买资产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及新设子公司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 |
2023 年6 月 15 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 方式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在汇丰银行开设银行账户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 |
2023 年8 月 23 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 案》;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 案》;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凌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陆冬梅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7.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王云霞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8.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 案》; 14.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 |
2023 年10 月11日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 案》。 |
| 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 |
2023 年10 月25 日 |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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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 )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 董事 姓名 |
是否 独立 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
||||
|---|---|---|---|---|---|---|---|---|
| 本年应参 加董事会 次数 |
亲自 出席 次数 |
以通讯 方式参 加次数 |
委托出 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 两次未亲 自参加会 议 |
出席股东 大会的次 数 |
||
| 范浩 | 否 | 9 | 9 | 1 | 0 | 0 | 否 | 4 |
| 范一 | 否 | 9 | 9 | 2 | 0 | 0 | 否 | 4 |
| 宋治平 | 否 | 9 | 9 | 1 | 0 | 0 | 否 | 4 |
| 邹华 | 否 | 9 | 9 | 4 | 0 | 0 | 否 | 4 |
| 蔡建文 (离 任)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3 |
| 蔡啟明 (离 任) |
是 | 7 | 7 | 2 | 0 | 0 | 否 | 3 |
| 乐宏伟 (离 任) |
是 | 7 | 7 | 1 | 0 | 0 | 否 | 3 |
| 凌华 | 是 | 2 | 2 | 2 | 0 | 0 | 否 | 1 |
| 王云霞 | 是 | 2 | 2 | 1 | 0 | 0 | 否 | 1 |
| 陆冬梅 | 是 | 2 | 2 | 2 | 0 | 0 | 否 | 1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9 |
|---|---|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9 |
( 二 )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三 )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 )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 成员情况 |
|---|---|
|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 审计委员会 | 独立董事换届前:蔡建文(离任)、乐宏伟(离任)、邹华 独立董事换届后:凌华、陆冬梅、邹华 |
| 提名委员会 | 独立董事换届前:乐宏伟(离任)、蔡建文(离任)、范一 独立董事换届后:王云霞、范一、凌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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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换届前:蔡啟明(离任)、乐宏伟(离任)、范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独立董事换届后:陆冬梅、范一、王云霞 独立董事换届前:范浩、蔡啟明(离任)、宋治平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独立董事换届后:范浩、凌华、宋治平
( 二 )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 和建议 |
其他履行 职责情况 |
|---|---|---|---|
| 2023 年3 月6 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 表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 案》。 |
所有议案 均审议通 过 |
无 |
| 2023 年3 月27 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 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 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 |
所有议案 均审议通 过 |
无 |
| 2023 年4 月21 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
所有议案 均审议通 过 |
无 |
| 2023 年8 月23 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 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议案》; 5.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所有议案 均审议通 过 |
无 |
| 2023 年10 月25 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案》。 |
所有议案 均审议通 过 |
无 |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 次会议 | |||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 和建议 |
其他履行 职责情况 |
| 2023 年3 月27 日 | 1.审议《关于董事会秘书辞任及聘任顾月为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 |
所有议案 均审议通 过 |
无 |
| 2023 年8 月23 日 | 1.审议《关于提名凌华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2.审议《关于提名陆冬梅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名王云霞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的议案》。 |
所有议案 均审议通 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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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四 )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会议
| (四) 报告期内薪酬与 | 考核委员会召开1 次会议 | ||
|---|---|---|---|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 和建议 |
其他履行 职责情况 |
| 2023 年3 月27 日 |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 年度薪酬 的议案》。 |
所有议案 均审议通 过 |
无 |
( 五 ) 报告期内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
| (五) 报告期内战略与 | 发展委员会召开2 次会议 | ||
|---|---|---|---|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 和建议 |
其他履行 职责情况 |
| 2023 年10 月25 日 |
1.审议《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
所有议案 均审议通 过 |
无 |
| 2023 年12 月4 日 | 1.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度业务发展规划的议 案》。 |
所有议案 均审议通 过 |
无 |
( 六 )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 ) 员工情况
|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74 |
|---|---|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76 |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950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25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 生产人员 | 561 |
| 销售人员 | 25 |
| 技术人员 | 224 |
| 财务人员 | 12 |
| 行政人员 | 128 |
| 合计 | 950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硕士及以上 | 89 |
| 本科 | 303 |
| 专科 | 176 |
| 高中及以下 | 382 |
| 合计 | 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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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规范的薪酬等级及绩效考核制度。薪酬按照职等职级实行宽带薪酬,既有效地把 薪酬与职责、能力、绩效有效地挂钩,同时也形成交叉结构,满足多种工作岗位的薪酬需求。
为了保证技术人员的持续成长和创新性,公司制定了内部技术职称评审制度,以客户导向、 产品创新、光机电算结合等作为评审目标和标准,从而激发技术人员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观念,更 好地满足市场和客户的需求,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此外,公司制定了两类专项创 新政策:针对单一项目,公司制定了《项目奖金执行方案》,对单一项目的创新因素给予额外的 奖励;针对专利方面,公司制定了《创新激励管理制度》,鼓励发明创造专利,技术人员只要有 专利生成认可,一旦获得认证,公司即按照制度给与奖励。同时,针对技术难题,公司设有内部 专项激励和自主产品开发激励方案,技术难题解决后,经过内部技术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根据评 审结果给与相应人员激励,旨在鼓励攻关、鼓励创新,激发工作人员的创新意识。
( 三 )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重视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培养与可持续发展,为了打造 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公司不断整合内外部培训资源,优化内部人才培养体系,通过一对一导师带 教机制,为各级员工提供优质的培训方案,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公司建立全面的年度培训 计划,旨在提升员工的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培训项目包括技术培训、综合技能、管理培训和领 导力发展等。新员工通过系统的新员工培训,快速融入企业组织,了解企业文化,掌握岗位技能; 应届生通过“未莱星计划训练营”学习职场技能,掌握专业知识,完成校园人到职场人的转变; 研发工程人员通过企业内部“工程师评审机制”完善自我能力提升与经验传承,最终实现个人职 业晋升发展;管理人员通过报名高校MBA、高级管理人才班、海外研修,内部培养等机制蜕变成为 合格的经理人。
公司持续引进行业专家和外部顾问,为员工提供全面的培训和指导,以确保员工跟上行业最 新的发展和变化。积极参与和组织行业协会和相关组织,与同行业公司开展合作和经验分享,通 过行业大会、研讨会和培训活动等途径,为员工提供与行业专家和同行业公司交流和学习的机会。
公司实行管理与技术双通道职业发展路径,在应届生与新人进入公司后,根据员工特长与兴 趣,结合公司需求,进行双通道发展;同时,公司重视技术与研发人员的作用与贡献,形成对工 程师人员的系统发展体系,通过内部职称评审,给技术与研发人员提供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
( 四 )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
|
|---|---|
|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45168小时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1,131,165.7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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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 )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公司对利润分配的形式、优先顺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股票股利、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 程序和机制进行了明确的约定。公司会综合考虑企业发展规划、盈利能力、股东回报、经营现金 流等因素,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于2023 年3 月27 日、5 月8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2 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7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36,960,000.00 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该方案已实施完毕。
( 二 )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
|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 护 |
√是 □否 |
( 三 )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 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 四 )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适用 □不适用 |
案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每10 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10 股派息数(元)(含税) | 6.50 |
| 每10 股转增数(股) | 0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34,320,000.00 |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的净利润 |
46,723,751.80 |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净利润的比率(%) |
73.45 |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34,320,000.00 |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7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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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为规范管理,提升公司运营效率,将企业绩效、部门绩效与个人绩效紧密关联,实现公司可 持续性发展。客观、公正地评价员工的工作绩效,肯定和体现员工的价值,以及为绩效结果评估 输出提供一个有效工具,帮助部门建立一个有效的沟通平台,促进员工与团队的共同发展,提高 公司整体绩效,公司制定《绩效考核管理及实施办法》并贯彻实施。
绩效考核体系,由集团目标到各事业部与职能部门及个人目标,层层分解,保证整体对齐, 形成凝聚力量,众志成城达成目标的一致性。
年初公司设定具有一定的挑战性同时也是可实现、可衡量的目标,并且在年底对这些目标所 取得的业绩进行评估。目标维度一般会含三个层面的目标,分别是公司目标、团队目标以及个人 目标,其目的是将公司的业务目标与员工的个人目标有效地结合起来。各级指标根据集团战略及 目标逐级向下分解。对于不同的岗位对象,三者之间权重比例有所不同。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会根据岗位或职责不同,指标权重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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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目标结果的达成,对高管人员进行绩效结果的综合应用,体现在人员用留、调薪、 调岗等有效的激励机制。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激励政策,促使高级管理人员更加勤勉尽 责地履行各项职责。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茂莱光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目前拥有 6 家子公司,分别是 MLOPTIC INTERNATIONAL LIMITED、茂莱(南京)仪 器有限公司、南京茂莱精密测量系统有限公司、MLOPTIC CORP. (US)、MLOptic (Thailand) Co., Ltd.以及 ML PHOTONIC LIMITED。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各公 司章程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强化内部管理,规范经营,从管理层面至业务层面建立 了长效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积极维护各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其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茂莱光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无
十八、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 董事会有关 ESG 情况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ESG 工作,密切关注环境保护、技术创新、员工和股东权益保障等方面, 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保障企业员工、股东、客户、供应商等各利益相关方的共同利益,积极 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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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积极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排放指标。公司现 有生产经营项目均已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手续。公司也已建立了完善 的环境保护制度,并通过了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开展节能降耗、低碳 环保的宣导教育,提升员工环保意识,贯彻公司环保理念。公司会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将ESG 工作融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努力创造绿色和谐的社会环境。
公司始终坚持技术研发创新,关注光学行业技术发展,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核心竞争力。同时, 公司也会不断完善薪酬激励机制,从薪酬、福利、培训、晋升等多角度维护员工权益。公司会公 平对待所有股东,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依法保障每一位股东的知情权;也会积极投身于社会 公益事业,为社会发展做出贡献。董事会会定期审查公司ESG 目标和进展情况。我们相信,通过 致力于ESG 原则,我们将能够建立长期可持续的业务,并为我们的利益相关者创造更大的价值。
二、 环境信息情况
| 二、 环境信息情况 | |
|---|---|
|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60.11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南京市重点排污单位。
(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无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环境污染物排放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现有生产经营项目均已依法 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验收手续。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并通过了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有机溶剂、废包装桶等。 公司依据国家环保有关规定,在厂区内设立防止二次污染的存储场所,并按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 收集、存储、分类、规范包装,在公司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后通知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清 运转移。公司高度重视环保方面的投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 足以妥善处理相应污染物,处置及排放结果均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规定。报告期内, 公司在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环保制 度,不存在环保事故或因环保原因被行政处罚的情况。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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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能源使用方面,公司不断挖掘节能潜力,对低效高耗能机电设备不断淘汰和制订替换计划;
将管理制度落实到人,定人定岗定时检查节能降耗的实施情况,减少能源浪费现象。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环境污染物排放主要有: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有机溶剂、废包装桶等。公司依据国家环保有关规 定,在厂区内设立防止二次污染的存储场所,并按规定对危险废物进行收集、存储、分类、规范 包装,在公司依法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后通知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清运转移。公司高度重视环 保方面的投入,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足以妥善处理相应污染物, 处置及排放结果均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环保标准和规定。
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建立了全套的环境保护程序文件及相关运行记录,定期开展内审、管理评审,遵循
“PDCA”原则持续开展改善活动,并通过了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 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 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开展节能降耗、低碳环保的宣导 教育。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不断挖掘节能潜力, 对低效高耗能机电设备不断淘汰和制订替换计划。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 ) 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公司作为精密光学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精密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和光学系统的研发、 设计、制造及销售。凭借垂直整合能力,为客户提供“光、机、电、算”一体化的解决方案。目 前公司已形成覆盖紫外到红外谱段的光学设计能力,高精度光学器件制造能力,光学镜头及系统 的多变量主动装调能力,以及光学系统的垂直集成能力。公司的精密光学产品是多个前沿科技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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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领域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为半导体、生命科学、航空航天等领域的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及前瞻 性技术实施提供重要支撑。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公司将继续发挥其在精 密光学领域的优势,为更多领域的科技创新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二 ) 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
| 对外捐赠 | ||
| 其中:资金(万元) | 103 | 1.向伊宁市人民政府捐赠3 万 2.向双柏县𥔲嘉中心学校捐赠20 万 3.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捐赠80万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 公益项目 |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
| 救助人数(人) | 0 | |
| 乡村振兴 | ||
| 其中:资金(万元) | 0 | |
| 物资折款(万元) | 0 |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0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切实履行企业的责任与担当,为社会发展和光学事业的发展做 出努力,奉献社会。报告期内,公司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捐赠80 万人民币,向伊宁市人民政府捐 赠3 万,向双柏县 𥔲 嘉中心学校捐赠20 万。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 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注重 公司的规范运营。同时以《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为基础,建立健全能够保障股 东充分行使权利,享有平等地位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以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主体结构 的决策、监督与经营体系。公司平等保护所有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上市后严格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的公平、公开、公正。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按照分红政策的要求制定分红方案,积极维护广大股东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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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 职工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员工个人权益,切实 关注员工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不断健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完善薪酬及激励机制,切实保障劳 动者合法权益。
公司践行“诚信 合作 精进 积极 创新”核心价值观,为员工提供运动场所和专业教练教学, 包括瑜伽,羽毛球,网球,篮球,健身房,攀岩墙等,定期举办徒步,生日会,节日活动,羽毛 球赛,篮球赛,暑期亲子训练营,音乐节等活动,鼓励员工参与,放松身心的同时,也让大家感 受到公司的人文文化。
公司重视高素质人才的引进,同时更加重视公司老员工的发展,光学行业积累很深的老员工 在退休后,公司会启动退休返聘机制,让老员工继续在公司内发光发热。
员工持股情况
| 员工持股情况 | |
|---|---|
| 员工持股人数(人) | 0 |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0 |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0 |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0 |
( 五 ) 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遵循精诚合作、互惠互利和共同发展的原则,本着公平自愿、诚实守信的宗旨,充分尊 重并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公司建立并执行了完整规范的 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对采购流程、存货管理、供应商选定等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以内部 采购管理制度为基础,根据在手销售订单及销售预测情况,综合考虑各类产品的生产周期、供货 周期制定排产计划,并结合生产计划、材料库存结余情况及不同原材料的采购周期制定采购计划, 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同时,采购部门亦会参考当年的市场预测情况提前进行适度预投备料, 确保产品及时生产交货。公司亦十分重视与客户之间的沟通协调,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和各项法律 法规,恪守商业道德,积极了解客户需求,努力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客户对公司产品的满意度, 以期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 六 ) 产品安全保障情况
公司采用过程方法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涉及 4 个管理过程,5 个顾客导向过程,12 个支持过 程,覆盖了管理层、销售、研发、采购、项目、生产、质量、供应链、仓储等相关部门。按照三 大过程管理建立与维护,公司持续保持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3485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IATF16949 汽车生产件相关服务件组织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AS9100 航空航天质量管 理体系认证、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为统一公司各事业部的质量管理方法和管控,公司特建立全球质量管理中心,对各个事业部 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维护与监督,跟踪质量体系的持续改进与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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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过程方法,从“聚焦客户,精益求精”的质量方针理念出发,公司制订了各个过程的程 序文件,从建立订单、研发、生产、质量、交付等都建立了可操作性指导书以确保每个过程都满 足质量要求,满足客户要求。公司建立《有害物质管理规定》对产品进行 HSF 管控;对供货商评 鉴、样品评估,从研发、采购、制程阶段进行 HSF 管控,确保出货产品有害物质含量符合出货地 环保法规要求和客户要求。
( 七 ) 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提升企业社会价值,与高校、科研院所、政府、行业协会等社会各 界保持联系,致力于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以及光学事业的发展。公司是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 光学元件与仪器分会第七届理事会理事单位。
四、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一 ( ) 党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党支部成立于 2008 年,截至 2023 年底党员人数 48 人。公司党支部始终坚持党建工作与 企业发展相融合,不断学习落实党的精神,为企业发展不断注入新的动力,推动公司成为全区重 点发展企业,成为光学领域的重要制造商。公司始终坚持党的政治方针,不断提升党建工作的标 准化建设水平,2022 年底公司党支部换届选举产生新的支部成员,在新的支部组织的带领下,茂 莱党支部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并将党的精神深刻贯彻落实到企业建设中来。
2022 年 10 月党的二十大召开,公司积极响应,召集公司全体党员观看开幕式,并认真聆听 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向党的二十大作的报告。此外,公司积极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主题党课等各类学习活动,党支部书记范浩书记带领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并详细解读“二十大” 思想精髓,并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将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到企业发展中来。
与此同时公司党支部在学习二十大精神的同时还开展了支部共建活动,2023 年不断与国投招 商党支部,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党支部开展支部交流活动共 4 场,涉及党员人数 60 余人,各个党支 部通过学习共建,将二十大精神贯彻到企业及学校发展中来,不断学习进步。
在党的领导下,公司不断推进自身党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品化,构建了以党建为引擎 助推企业新发展的良好局面。
( 二 )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 (二) 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 ||
|---|---|---|
|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2 | 报告期内,举行了2023 年半年度 业绩说明会、2023 年第三季度业 绩说明会,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 权,并较好传递了公司发展理念。 |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 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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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是 □否 详见公司官网:www.mloptic.com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履行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向所有股东及中小投资者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信息,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两次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解答;公司设置了投 资者热点电话,由专人负责接听;公司也会定期回复上证e 互动上的提问;此外公司在接待完调 研活动后及时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在不违背信息披露规则的前提下,充分保障投资者的 知情权。
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三 ) 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并严 格按照有关法规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保障 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公平性。
同时,公司通过内外部培训持续提升董监高及相关人员、信息披露工作人员的合规、守法意 识,提高信息披露水平,在保证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前提下,披露内容力求准确、客观、通俗 易懂,增强信息披露的可读性。
( 四 ) 知识产权及信息安全保护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视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在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的同 时,十分重视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保护本公司的自主知识产权,有效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进一 步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优化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提高公司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知名度和 影响力,保护了公司的权益和使用者的权益,实现了茂莱全球品牌及竞争力的不断提升。
( 五 ) 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六 ) 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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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 )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 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 时严格 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 应说明未完成履 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 履行应说明 下一步计划 |
|---|---|---|---|---|---|---|---|---|---|
| 与首次公 开发行相 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 | 详见备注 1 |
2023 年3 月 9 日 |
是 | 自2023 年3 月9 日股 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内、锁定期届满后,担 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期间、在锁定期 满后两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近 亲属杨锦霞 |
详见备注 2 |
2023 年3 月 9 日 |
是 | 自2023 年3 月9 日股 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内、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茂莱 投资 |
详见备注 3 |
2023 年3 月 9 日 |
是 | 自2023 年3 月9 日股 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内、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紫 金投资 |
详见备注 4 |
2023 年3 月 9 日 |
是 | 自2023 年3 月9 日股 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内、在锁定期满后两年 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股东南京创 投、江宁创投 |
详见备注 5 |
2023 年3 月 9 日 |
是 | 自2023 年3 月9 日股 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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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份限售 | 股东周威 | 详见备注 6 |
2023 年3 月 9 日 |
是 | 自2023 年3 月9 日股 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内、持股锁定期届满后 四年内,作为发行人的 核心技术人员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股份限售 | 股东、高级管 理人员王陆 |
详见备注 7 |
2023 年3 月 9 日 |
是 | 自2023 年3 月9 日股 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内、股份锁定期限届满 后24 个月内、锁定期届 满后,担任发行人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股份限售 |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宋治 平 |
详见备注 8 |
2023 年3 月 9 日 |
是 | 自2023 年3 月9 日股 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内、股份锁定期限届满 后24 个月内、锁定期届 满后,担任发行人董事 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 9 |
2023 年3 月 9日 |
是 | 自2023 年3 月9 日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茂莱 投资 |
详见备注 10 |
2023 年3 月 9日 |
是 | 自2023 年3 月9 日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范 一、范浩 |
详见备注 11 |
2023 年3 月 9日 |
是 | 自2023 年3 月9 日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全体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范 浩、范一、宋 治平、邹华、 王陆和郝前进 |
详见备注 12 |
2023 年3 月 9 日 |
是 | 自2023 年3 月9 日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
详见备注 13 |
2023 年3 月 9日 |
是 | 自2023 年3 月9 日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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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 14 |
2023 年3 月 9日 |
否 | 自2023 年3 月9 日上 市之日起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其他 | 控股股东茂莱 投资、实际控 制人范一、范 浩 |
详见备注 15 |
2023 年3 月 9 日 |
否 | 自2023 年3 月9 日上 市之日起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全体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 人员 |
详见备注 16 |
2023 年3 月 9 日 |
否 | 自2023 年3 月9 日上 市之日起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 17 |
2023 年3 月 9日 |
否 | 自2023 年3 月9 日上 市之日起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
详见备注 18 |
2023 年3 月 9日 |
否 | 自2023 年3 月9 日上 市之日起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 19 |
2023 年3 月 9日 |
否 | 自2023 年3 月9 日上 市之日起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 |
详见备注 20 |
2023 年3 月 9日 |
否 | 自2023 年3 月9 日上 市之日起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
详见备注 21 |
2023 年3 月 9日 |
否 | 自2023 年3 月9 日上 市之日起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分红 | 公司 | 详见备注 22 |
2023 年3 月 9日 |
否 | 自2023 年3 月9 日上 市之日起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分红 | 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董 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 |
详见备注 23 |
2023 年3 月 9 日 |
否 | 自2023 年3 月9 日上 市之日起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 24 |
2023 年3 月 9日 |
否 | 自2023 年3 月9 日上 市之日起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全体股东、实 际控制人范 一、范浩及全 体董事、监 |
详见备注 25 |
2023 年3 月 9 日 |
否 | 自2023 年3 月9 日上 市之日起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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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高级管理 人员 |
|||||||||
|---|---|---|---|---|---|---|---|---|---|
| 解决同业 竞争 |
控股股东茂莱 投资及实际控 制人范一、范 浩 |
详见备注 26 |
2023 年3 月 9 日 |
否 | 自2023 年3 月9 日上 市之日起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解决关联 交易 |
控股股东茂莱 投资、实际控 制人范一、范 浩、持股5%以 上的股东紫金 投资、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 |
详见备注 27 |
2023 年3 月 9 日 |
否 | 自2023 年3 月9 日上 市之日起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 28 |
2023 年3 月 9日 |
否 | 自2023 年3 月9 日上 市之日起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 | 公司 | 详见备注 29 |
2023 年3 月 9日 |
否 | 自2023 年3 月9 日上 市之日起长期履行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实际控制人):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直接、 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 个月。
- (3)前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 个 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 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并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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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5)本人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 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7)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
(8)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 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9)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备注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杨锦霞):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直接、 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 个月;
-
(3)本人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格 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并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
-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 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 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控股股东茂莱投资):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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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企业直接、 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 个月。
(3)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 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价,并确保公司有明确的控制权安排。
-
(4)本企业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 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5)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
(6)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 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7)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备注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股东紫金投资):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企业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直接或间接减持公司股票的(不包括本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从公开市场中新买入的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进行减持,减持价 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减持数量累计不超过本企业在本次发行上市前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00%。 (3)本企业承诺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超过5%的情况 下将并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4)在本企业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 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6)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备注5: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的承诺(股东南京创投、江宁创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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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 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本企业承诺保证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且将依法及时、准确的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如届时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3)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企业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 红,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 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备注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的承诺(股东周威):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在上述持股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将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本人 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在本人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
-
(3)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 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 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5)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7: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的承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王陆):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直接、 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 个月;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4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
-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同时,在本人离 职后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 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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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 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6)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 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锁定的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宋治平):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得提议由发 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若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 个月内股票价格连续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若发行人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后6 个月内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收盘价格将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人直接、 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有锁定期限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 个月;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24 个月内减持的,减持价格 不低于发行价。
-
(3)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在上述持 股锁定期届满后四年内,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每年转让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将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时本人直接和间接所 持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同时,在本人离职后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承诺的效力, 在此期间本人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
(5)如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发行人股票,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暂不领取现金分红, 直至实际履行承诺或违反承诺事项消除。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获得收益,则由此产生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或者其他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6)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以及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 本人持股期间,若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备注9: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公司):
1、公司知晓并详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将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该预案所述的公司职责,并通过该预案所述的相关约束措施确保该预 案的实施,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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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 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除不 可抗力外,如因公司未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向投资者依法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备注10: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控股股东茂莱投资):
-
1、本企业知晓并详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 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企业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董事 会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该预案以及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义务,以维护公司股价稳 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
2、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股东大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在本企业具有表决权的情况下,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就相关议案投 赞成票。
-
3、在《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企业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本企业将在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 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本企业按 《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备注11: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实际控制人范一、范浩):
-
1、本人知晓并详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 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 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该预案以及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义务,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
2、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在本人具有表决权的情况下,本人将在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时 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备注1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范浩、范一、宋治平、邹华、王陆和郝前进):
-
1、本人知晓并详细了解《稳定股价预案》,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根据《稳 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该预案以及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 并履行各项义务,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
2、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董事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在本人具有表决权的情况下,本人将在董事会表决时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在《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 10 个交易日内,公司有权停止发 放本人的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因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或被调职等非主观原因除外)而拒绝履行上述因职务职责而应履行的承诺。 备注13: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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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知晓并详细了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 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达到《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条件后,本人将根据《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董事会 根据该预案制定的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履行该预案以及董事会作出的其他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措施,并履行各项义务,以维护公司股价稳定、 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
2、如前述具体实施方案或具体实施措施涉及需要董事会表决同意的事项的,在本人具有表决权的情况下,本人将在董事会表决时就相关议案投赞成票。 3、在《稳定股价预案》规定的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稳定股价的承诺,则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 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 个交易日内,公司有权停止发放 本人的薪酬,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该等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4、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因任期届满未连选连任或被调职等非主观原因除外)而拒绝履行上述因职务职责而应履行的承诺。 备注14: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公司):
- (1)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若在投资者缴纳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购款后但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 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 份),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 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公司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
若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 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 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选择与投资者沟通赔偿、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 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本公司承诺在按照前述安排实施退款、回购及赔偿的同时,将积极促使本公司控股股东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按照其相关承诺履行退款、购回及赔 偿等相关义务。
-
(3)本公司对回购和赔偿的实施制定方案如下:
-
1)回购新股、赔偿损失义务的触发条件
经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机关认定后,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 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其所各自承诺的回购新股、购回股份或赔偿损 失的义务。
- 2)履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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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各方应在本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的当日就 该等事项进行公告,并在前述公告后每5 个交易日定期公告相应的购回股份或赔偿损失方案的制定和进展情况。
a、涉及本公司退款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 退款;
b、涉及本公司回购股份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本公司依法在股份回购义务触发之日起6 个月内完成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c、涉及本公司赔偿的,本公司董事会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制订赔偿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本公司依法在赔偿义务触发之日起6 个月内完成赔偿投资者。
3)约束措施
a、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本公司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等。 b、自上述义务触发之日起,至本公司完全履行相关承诺之前,本公司将停止制定或实施现金分红计划、停止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津贴。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公司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符合本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和有关治理规则,为公司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5: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控股股东茂莱投资、实际控制人范一、范浩):
(1)本企业/本人承诺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企业/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2)若在投资者缴纳本次发行的股票申购款后但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 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对于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企 业/本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该期间内银行同期一年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因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发行人本次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本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不含 原股东公开发售的股份),并自行依法购回本企业/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如有)。回购价格不低于回购公告前30 个交易日该种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 的算术平均值,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企业/本人将及时提出预案,并提交董事会、 股东大会讨论。
(4)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 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企业/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 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 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5)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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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若发行人未履行《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函》中有关回购股份或赔偿损失等义务,发行人可以停止制定或 实施现金分红计划。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企业/本人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符合本企业/本人内部决策程序和有关治理规则,为本企业/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企 业/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企业/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 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6: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人承诺发行人的招股说明书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本人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承诺将极力促使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将本着 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 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 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若本人未履行上述赔偿义务,则在履行承诺前,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的发行人股份(如有)不得转让。此外,本人同意,若发行人未履行《南京茂莱光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股说明书信息披露的承诺函》中有关赔偿损失等义务,发行人可以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津贴。
本承诺函所述承诺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 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7: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公司):
-
1、发行人就不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做出如下承诺:
-
(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 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8: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不存在欺诈发行上市情形做出如下承诺:
-
(1)本企业/本人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 个工作日内启动股 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备注19: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的承诺(公司):
- 1、发行人的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 (1)积极实施募投项目,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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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主业进行,董事会已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募投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趋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市场前 景和盈利能力。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达产,公司的盈利能力、研发能力、经营业绩将会得到提升,有助于填补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的摊薄。本次募 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投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提前实施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 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2)强化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 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 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于前述项目的建设,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 使用风险。
- (3)加强内部控制、提升运营效率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 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权利、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4)完善利润分配机制、强化投资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维护公司股东利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在《公司章程(草案)》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明确。本次发行上市后, 公司将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发行人承诺,将积极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如违反相关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的事实及理由,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 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 诺或替代承诺。
备注20: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 (1)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 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对发行人或其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给予补偿。 备注21:对填补回报措施作出的承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
-
(1)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2)本人对日常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
(3)本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
(4)本人将积极行使自身职权以促使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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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本人将积极行使自身职权以保障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中国 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的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备注22: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公司):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就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现郑重 承诺如下:
-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制定适用于本公司实际情形的上市后利润分配政策,并在上市后适用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 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予以体现。
-
2、公司在上市后将严格遵守并执行《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备注23: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本企业/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现郑重承诺如下:
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履行职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以协助并促使公司按照《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 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
本企业/本人拟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
1、根据《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公司分 配预案;
-
2、在审议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
-
3、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后,严格予以执行。
备注24: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之承诺(公司):
发行人承诺:
-
(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各承诺事项中约定的责任外,本公司承诺还将采取以下措施予 以约束:
①应当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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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如该违反的承诺属于可以继续履行的,应继续履行该承诺;或者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③如因未能履行相关承诺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备注25:关于未履行承诺事项时的约束措施之承诺(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范一、范浩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全体股东、实际控制人范一、范浩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
(1)本企业/本人将严格履行在本次发行并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
(2)若本企业/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除承担各承诺事项中约定的责任外,本企业/本人承诺还将采取 以下措施予以约束:
-
①应当及时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 道歉;
②如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直接损失,本企业/本人将依法予以补偿,补偿金额以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金额为准; ③本企业/本人未完全履行上述补偿义务之前,公司可以暂扣本企业/本人自公司应获取的分红、停止发放本人的薪酬和/或津贴(金额为本企业/本人未 履行之补偿金额),直至本企业/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备注26: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控股股东茂莱投资及实际控制人范一、范浩):
-
1、除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外,本企业及本企业/本人/本人近亲属目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均未从事任何在商业上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
2、本企业及本企业/本人/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不以任何方式经营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若本企业及本企业/本人/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或发行人进一步拓展业务范围,导致本企业及本企业/本人/本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及其控股子 公司的业务产生竞争,则本企业及控制的企业将以停止经营相竞争业务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 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
3、南京智茂生命科学仪器研究院有限公司、南京诚恒生命科学技术有限公司未来不会从事任何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若其从事或研究 与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构成利益冲突的业务或技术成果的,本企业/本人承诺将相关业务及技术成果转让给发行人。在转让前,南京智茂生命科学仪器研究 院有限公司、南京诚恒生命科学技术有限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从事相竞争业务或使用相关技术成果,否则将连带赔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造成的全部 损失;
-
4、在本企业/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本承诺为持续有效之承诺;
-
5、本企业/本人愿意无条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对发行人或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企业/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取得全部利益归发行人所 有。
-
6、本企业/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企业/本人应享有的分红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且若本企业/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则在 履行承诺前,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得转让,且发行人可以暂扣本企业/本人自发行人应获取的分红(金额为本企业未履行之补偿 金额),直至本企业/本人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备注27: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作出承诺如下(控股股东茂莱投资、实际控制人范一、范浩、持股5%以上的股东紫金投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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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企业/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企业/本人或本企业/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企 业/本人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 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依法签订协议,切实保护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
2、本企业/本人不以向公司拆借、占用公司资金或采取由公司代垫款项、代偿债务等任何方式侵占公司资金或挪用、侵占公司资产或其他资源;不要求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
3、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股东,本企业/本人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遵守公司召开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 应的回避程序。
-
4、本企业/本人保证并促使本企业/本人的关联方遵守上述承诺,如未能履行承诺的,则本企业/本人自愿赔偿由此对公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
5、本承诺自本企业盖章/本人签字之日即行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发行人存续且本企业/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期间内有效。
-
6、本企业/本人以发行人当年及以后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本企业/本人应享有的分红(如有)、薪酬及津贴作为履行上述承诺的担保,直至本企业/本人 补偿义务完全履行。
备注28:关于公司瑕疵物业问题的承诺(公司):
如发行人及下属公司使用未办理权属证明的房屋建筑物而被有关政府主管部门要求收回土地或补缴土地出让金或责令拆除房屋或因瑕疵物业的整改而发 生的任何损失,或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本企业/本人承诺承担因此造成发行人及/或其控制的企业的损失。 备注29: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公司):
-
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
-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形;
-
3、本公司不存在以发行人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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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 三 )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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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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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附注五、40。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鉴于中天运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
性,公司聘请新会计师事务所作为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与中天运
进行了友好沟通,中天运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 年8 月2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 年9 月11 日召开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改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年度 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原聘任 | 现聘任 |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450,000 | 700,000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6年 | 1年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姓名 |
/ | 周缨、姜雪姣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 | 1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 |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姓名 |
/ | /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 审计年限 |
/ | / |
| 名称 | 报酬 |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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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合伙) | ||
|---|---|---|
| 财务顾问 | / | / |
| 保荐人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鉴于中天运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 性,公司拟聘请新会计师事务所作为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改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 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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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 2023 年10 月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 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3750 万元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 金。 |
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 于拟参与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1)。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95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6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闲置募投资金 | 66,856.00 | 34,000.00 |
0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6,000.00 | 4,000.00 |
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受托 人 |
委托 理财 类型 |
委托 理财 金额 |
委托 理财 起始 日期 |
委托 理财 终止 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是否 存在 受限 情形 |
报酬 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 率 |
预期 收益 (如 有) |
实际 收益 或损 失 |
未到 期金 额 |
逾期 未收 回金 额 |
是否 经过 法定 程序 |
未来 是否 有委 托理 财计 划 |
减值 准备 计提 金额 (如 有) |
| 招商 银行 |
其他 | 4,000 .00 |
2023/ 3/28 |
2023/ 5/10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35% | 15.77 | 是 | 否 | ||||
| 招商 银行 |
其他 | 2,000 .00 |
2023/ 3/28 |
2023/ 7/11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35% | 19.25 | 是 | 否 |
97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招商 银行 |
其他 | 4,000 .00 |
2023/ 3/28 |
2026/ 2/28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30% | 4,000 .00 |
是 | 否 | ||||
|---|---|---|---|---|---|---|---|---|---|---|---|---|---|---|---|---|
| 南京 银行 |
其他 | 5,000 .00 |
2023/ 3/27 |
2024/ 2/27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20% | 5,000 .00 |
是 | 否 | ||||
| 宁波 银行 |
其他 | 5,000 .00 |
2023/ 3/30 |
2023/ 7/3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20% | 41.64 | 是 | 否 | ||||
| 招商 银行 |
其他 | 5,500 .00 |
2023/ 5/9 |
2023/ 5/30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10% | 9.81 | 是 | 否 | ||||
| 交通 银行 |
其他 | 20,00 0.00 |
2023/ 5/8 |
2024/ 2/28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25% | 20,00 0.00 |
是 | 否 | ||||
| 招商 银行 |
其他 | 5,000 .00 |
2023/ 6/8 |
2023/ 6/29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80% | 8.05 | 是 | 否 | ||||
| 招商 银行 |
其他 | 1,750 .00 |
2023/ 9/20 |
2023/ 12/29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55% | 12.23 | 是 | 否 | ||||
| 招商 银行 |
其他 | 3,031 .00 |
2023/ 9/20 |
2023/ 12/29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55% | 21.18 | 是 | 否 | ||||
| 交通 银行 |
其他 | 20,00 0.00 |
2023/ 3/24 |
2023/ 4/7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00% | 23.01 | 是 | 否 | ||||
| 交通 银行 |
其他 | 20,00 0.00 |
2023/ 4/20 |
2023/ 4/27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06% | 7.92 | 是 | 否 | ||||
| 招商 银行 |
其他 | 1,000 .00 |
2023/ 9/19 |
2023/ 11/27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90% | 5.64 | 是 | 否 | ||||
| 招商 银行 |
其他 | 1,000 .00 |
2023/ 9/27 |
2023/ 12/25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91% | 7.25 | 是 | 否 | ||||
| 汇丰 银行 |
其他 | 2,000 .00 |
2023/ 10/11 |
2026/ 10/11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00% | 2,000 .00 |
是 | 否 | ||||
| 招商 银行 |
其他 | 1,000 .00 |
2023/ 10/12 |
2026/ 10/12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90% | 1,000 .00 |
是 | 否 | ||||
| 招商 银行 |
其他 | 1,000 .00 |
2023/ 10/12 |
2026/ 10/12 |
自有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90% | 1,000 .00 |
是 | 否 |
98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浦发 银行 |
其他 | 7,856 .00 |
2023/ 3/27 |
2023/ 7/3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00% | 62.85 | 是 | 否 | ||||
|---|---|---|---|---|---|---|---|---|---|---|---|---|---|---|---|---|
| 浦发 银行 |
其他 | 3,000 .00 |
2023/ 8/14 |
2023/ 11/14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65% | 19.88 | 是 | 否 | ||||
| 中国 银行 |
其他 | 2,550 .00 |
2023/ 4/3 |
2023/ 4/28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78% | 4.85 | 是 | 是 | ||||
| 中国 银行 |
其他 | 2,450 .00 |
2023/ 4/3 |
2023/ 4/27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87% | 4.62 | 是 | 是 | ||||
| 中国 银行 |
其他 | 2,450 .00 |
2023/ 5/4 |
2023/ 5/18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62% | 2.62 | 是 | 是 | ||||
| 中国 银行 |
其他 | 2,550 .00 |
2023/ 5/4 |
2023/ 5/19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2.62% | 2.72 | 是 | 是 | ||||
| 中国 银行 |
其他 | 2,550 .00 |
2023/ 4/6 |
2023/ 7/7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06% | 19.84 | 是 | 是 | ||||
| 中国 银行 |
其他 | 2,450 .00 |
2023/ 4/6 |
2023/ 7/6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06% | 19.06 | 是 | 是 | ||||
| 中国 银行 |
其他 | 2,050 .00 |
2023/ 6/1 |
2023/ 6/26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06% | 3.58 | 是 | 否 | ||||
| 中国 银行 |
其他 | 1,950 .00 |
2023/ 6/1 |
2023/ 6/25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06% | 3.4 | 是 | 否 | ||||
| 中国 银行 |
其他 | 2,450 .00 |
2023/ 4/6 |
2024/ 3/5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15% | 2,450 .00 |
是 | 是 | ||||
| 中国 银行 |
其他 | 2,550 .00 |
2023/ 4/6 |
2024/ 3/6 |
募集 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 约定 |
3.15% | 2,550 .00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9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100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 )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募集 资金 来源 |
募集资 金到位 时间 |
募集资金 总额 |
其中:超募 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 后募集资金净 额 |
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 金承诺投资总 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 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总额(2) |
截至报 告期末 累计投 入进度 (% ) (3) = (2)/(1 ) |
本年度投入金 额(4) |
本年度 投入金 额占比 (% ) (5 ) =(4)/( 1) |
变更用 途的募 集资金 总额 |
| 首次 公开 发行 股票 |
2023 年 3 月2 日 |
920,304, 000.00 |
520,304,0 00.00 |
811,341,811. 72 |
400,000,000. 00 |
400,000,000. 00 |
281,899,007. 77 |
70.47 | 281,899,007. 77 |
70.47 | 0.00 |
( 二 )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名称 |
项 目 性 质 |
是否 涉及 变更 投向 |
募集资 金来源 |
募集 资金 到位 时间 |
是 否 使 用 超 募 资 金 |
项目募 集资金 承诺投 资总额 |
调整 后募 集资 金投 资总 额 (1) |
本年 投入 金额 |
截至 报告 期末 累计 投入 募集 资金 总额 |
截至 报告 期末 累计 投入 进度 (% ) |
项目 达到 预定 可使 用状 态日 期 |
是否 已结 项 |
投入 进度 是否 符合 计划 的进 度 |
投入 进度 未达 计划 的具 体原 因 |
本年 实现 的效 益 |
本项 目已 实现 的效 益或 者研 发成 果 |
项目 可行 性是 否发 生重 大变 化, 如 是, |
节余 金额 |
|
|---|---|---|---|---|---|---|---|---|---|---|---|---|---|---|---|---|---|---|---|
101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2 ) |
(3) = (2)/ (1) |
请说 明具 体情 况 |
||||||||||||||||
|---|---|---|---|---|---|---|---|---|---|---|---|---|---|---|---|---|---|---|
| 1、 高端 精密 光学 产品 生产 项目 |
生 产 建 设 |
否 |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 |
2023 年3 月2 日 |
否 | 225,001 ,600.00 |
225, 001, 600. 00 |
145, 494, 707. 77 |
145, 494, 707. 77 |
64.6 6 |
2024 年6 月30 日 |
否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否 | 不适 用 |
| 2、 高端 精密 光学 产品 研发 项目 |
研 发 |
否 |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 |
2023 年3 月2 日 |
否 | 78,559, 000.00 |
78,5 59,0 00.0 0 |
39,9 64,9 00.0 0 |
39,9 64,9 00.0 0 |
50.8 7 |
2024 年6 月30 日 |
否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否 | 不适 用 |
| 3、 补充 流动 资金 |
/ | 否 |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 |
2023 年3 月2 日 |
否 | 96,439, 400.00 |
96,4 39,4 00.0 0 |
96,4 39,4 00.0 0 |
96,4 39,4 00.0 0 |
100. 00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否 | 不适 用 |
| 4、 超募 资金 |
/ | 否 |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 |
2023 年3 月2 日 |
411,341 ,811.72 |
411, 341, 811. 72 |
123, 000, 000. 00 |
123, 000, 000. 00 |
29.9 0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
| 4- 1、 超募 资金 -用 |
/ | 否 |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 |
2023 年3 月2 日 |
是 | 123,000 ,000.00 |
123, 000, 000. 00 |
123, 000, 000. 00 |
123, 000, 000. 00 |
100. 00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102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于永 久补 充流 动资 金 |
||||||||||||||||||
|---|---|---|---|---|---|---|---|---|---|---|---|---|---|---|---|---|---|---|
| 4- 2、 超募 资金 暂未 使用 |
/ | 否 | 首次公 开发行 股票 |
2023 年3 月2 日 |
否 | 288,341 ,811.72 |
288, 341, 811. 72 |
0.00 |
0.00 |
0.00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是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不适 用 |
注 1: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3 月2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3 年5 月8 日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 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3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截至 2023 年12 月31 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12,300.00 万元已全部完成投入。
注 2: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 年 7 月 3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 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和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相关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
( 三 )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变更前项 目名称 |
变更/终止前项 目募集资金投资 总额 |
变更/终止前项 目已投入募资 资金总额 |
变更后项 目名称 |
变更/终止原因 | 变更/终止 后用于补流 的募集资金 金额 |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 |
103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高端精密 光学产品 生产项目 |
225,001,600.00 | 81,155,607.77 | 高端精密 光学产品 生产项目 |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
0.00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详 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1) |
|---|---|---|---|---|---|---|
| 高端精密 光学产品 研发项目 |
78,559,000.00 | 0.00 | 高端精密 光学产品 研发项目 |
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 施地点和实施方式 |
0.00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增加 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议案》,详 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7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募投项目增加实施 主体、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21) |
104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四 )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确保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截至 2023 年3 月9 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6,963.05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3 月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7,580.78 万元。 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 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 金用于 现金管 理的有 效审议 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 末现金 管理余 额 |
期间最高 余额是否 超出授权 额度 |
| 2023年3月15日 | 70,000 | 2023年3月15日 | 2024年3月15日 | 34,000 | 否 |
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 年3 月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以及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 币7 亿元(含7 亿)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含)的 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 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详见公司 2023-004 号公告)。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余额情况如下:
| 受托方 | 产品类型 | 投资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是否到期 | 预计年化收 益率 |
|---|---|---|---|---|---|---|
| 中国银行秣陵支 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3-04-06 | 2024-03-05 | 否 |
3.15% |
105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招商银行江宁支 行 |
大额存单 | 4,000.00 | 2023-03-28 | 随时可转让 | 否 |
3.30% |
|---|---|---|---|---|---|---|
| 南京银行珠江路 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3-03-27 | 2024-02-27 | 否 |
3.20% |
| 交通银行秦淮支 行 |
结构性存款 | 20,000.00 |
2023-05-08 | 2024-02-28 | 否 |
3.25% |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 超募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 |||
|---|---|---|---|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超募资金来源 | 超募资金金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投入进度(%) (3)=(2)/(1)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41,134.18 | 12,300.00 |
29.90 |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 用途 | 性质 | 拟投入超募资 金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投入超募资金总额 (2) |
截至报告期末累 计投入进度(%) (3)=(2)/(1) |
备注 |
| 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 资金 |
补流/还贷 | 12,300.00 | 12,300.00 |
100 |
无 |
其他说明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3 月2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 年5 月8 日召开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将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2,300.00 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0%。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人民币12,300.00 万元已全部完成投入。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 年3 月1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7,580.78 万元。 因具体经办人员操作失误,多置换了6.00 万元,发现该问题后,公司及时将多置换的募集资金加 银行利息合计6.11 万元退回原募集资金账户。该笔资金占实际到账募集资金总额的0.01%,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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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较小,公司已加强规范管理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规 范使用募集资金。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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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 )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本次变动后 |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 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39,600,000 | 100.00 | 1,138,570 | -771,747 | 366,823 | 39,966,823 | 75.69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1,028,571 | 2.60 | 573,723 | -206,900 | 366,823 | 1,395,394 | 2.64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38,571,429 | 97.40 | 563,510 | -563,510 | 0 | 38,571,429 | 73.05 |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33,971,429 | 85.79 | 563,510 | -563,510 | 0 | 33,971,429 | 64.34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600,000 | 11.61 | 4,600,000 | 8.71 | |||||
| 4、外资持股 | 1,337 | -1,337 | 0 | 0 | 0.00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337 | -1,337 | 0 | 0 | 0.00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2,061,430 | 771,747 | 12,833,177 | 12,833,177 | 24.31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061,430 | 771,747 | 12,833,177 | 12,833,177 | 24.31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39,600,000 | 100.00 | 13,200,000 | 0 | 13,200,000 | 52,800,0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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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
2023 年 3 月 9 日,茂莱光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开发行 13,200,000.00 股。发行
-
后,公司总股本由发行前 39,600,000.00 股增加至 52,800,000.00 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564,847 股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上市流通。详情可查阅公 司于 2023 年 8 月 3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3,960 万股增加至5,280 万股,增长了33.33%。报告期初每股净资产为9.19 元,报告期末每股净 资产为22.55 元,增长了145.38%;2022 年每股收益为1.4903 元,2023 年每股收益为0.9439 元, 增长了-36.66%。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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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 股 解除限售日期 2026 年3 月9 日 2026 年3 月9 日 2026 年3 月9 日 2026 年3 月9 日 2026 年3 月9 日 2025 年3 月9 日 2024 年3 月9 日 2024 年3 月9 日 2024 年3 月9 日 2023 年9 月11 日 / |
||||||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 股数 |
本年解除 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 股数 |
年末限售股 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0 | 0 | 31,400,000 | 31,400,000 | IPO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 年3 月9 日 |
| 范浩 | 0 | 0 | 1,800,000 | 1,800,000 | IPO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 年3 月9 日 |
| 范一 | 0 | 0 | 1,800,000 | 1,800,000 | IPO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 年3 月9 日 |
| 周威 | 0 | 0 | 200,000 | 200,000 | IPO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 年3 月9 日 |
| 王陆 | 0 | 0 | 800,000 | 800,000 | IPO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6 年3 月9 日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0 | 0 | 573,723 | 366,823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 股份 |
2025 年3 月9 日 |
| 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0 | 514,286 | 514,286 | IPO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 年3 月9 日 |
| 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紫 金先进制造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0 | 2,571,429 | 2,571,429 | IPO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 年3 月9 日 |
| 南京江宁经开高新创投有限公司 | 0 | 0 | 514,285 | 514,285 | IPO 首发原始股份限售 | 2024 年3 月9 日 |
| IPO 网下配售的397 名投资 | 0 | 564,847 | 564,847 | 0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限售股 |
2023 年9 月11 日 |
| 合计 | 0 | 564,847 | 40,738,570 | 39,966,823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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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战略配售认购公司首发股份573,723 股,截至本报告期末中国中 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通过转融通方式出借所持限售股份206,900 股,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数余额为 366,823 股。
-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564,847 股已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上市流通。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获准上市交 易数量 交易终止 日期 13,200,000 / |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获准上市交 易数量 交易终止 日期 13,200,000 / |
|||||
|---|---|---|---|---|---|---|
|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 (或利 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 易数量 |
交易终止 日期 |
| 普通股股票类 | ||||||
| A 股 | 2023 年2 月24 日 |
69.72 元/ 股 |
13,200,000 | 2023 年3 月9 日 |
13,200,000 |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 年1 月1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4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 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69.72 元,并于2023 年3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20 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 3,960 万股增加至5,280 万股,增长了33.33%。报告期初资产总额为584,175,979.27 元,负债总 额为220,166,648.36 元;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1,356,033,826.42 元,负债总额为165,078,604.52 元,资产增长了132.13%,负债增长了-25.02%。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 ) 股东总数
| (一) 股东总数 | |
|---|---|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513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703 |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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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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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 情况 |
股东 性质 |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 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0 | 31,400,000 | 59.47 | 31,400,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南京紫金先进制造产业股权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 |
0 | 2,571,429 | 4.87 | 2,571,429 | 无 |
0 | 其他 | |
| 范浩 | 0 | 1,800,000 | 3.41 | 1,8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范一 | 0 | 1,800,000 | 3.41 | 1,8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 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4,558 | 994,558 | 1.88 | 0 | 无 |
0 | 其他 | |
| 王陆 | 0 | 800,000 | 1.52 | 80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 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514,286 | 0.97 | 514,286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 南京江宁经开高新创投有限公司 | 0 | 514,285 | 0.97 | 514,285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 媒体互联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7,214 | 407,214 | 0.77 | 0 | 无 |
0 | 其他 |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370,023 | 370,023 | 0.70 | 366,823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4,558 | 人民币普通股 |
994,558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7,214 | 人民币普通股 |
407,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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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诺安和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59,848 | 人民币普通股 | 259,848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电子信息传媒产业精选股票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 |
242,033 | 人民币普通股 | 242,033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4,665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66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景气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3,589 | 人民币普通股 | 233,589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人工智能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04,94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4,94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沪港深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
201,155 | 人民币普通股 | 201,15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华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3,1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93,138 |
| 华夏基金-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产品-华夏基金-信泰 人寿1 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182,641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641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范一持有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5%的股份,且为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范浩持有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5%的股份。 范一、范浩二人是兄弟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股 | 单位:股 | |||||||
|---|---|---|---|---|---|---|---|---|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 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 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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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中国中金财富 证券有限公司 |
中国中金财富 证券有限公司 |
0 | 0 |
0 |
0 |
0 |
0 |
370,023 |
370,023 |
370,023 |
0.70 | 0.70 | 206,900 |
206,900 |
206,900 |
0.39 |
||
|---|---|---|---|---|---|---|---|---|---|---|---|---|---|---|---|---|---|---|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
||||||||||||||||||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末变化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本报告期新增/退 出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数量 | 期末股东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以及转融通出借尚未 归还的股份数量 |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994,558 | 1.88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华安媒体互联网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 |
新增 | 0 | 0 |
407,214 | 0.77 |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 司 |
新增 | 206,900 | 0.39 |
576,923 | 1.09 | |||||||||||||
| 周威 | 退出 | 0 | 0 |
200,000 | 0.38 | |||||||||||||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
||||||||||||||||||
|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 股份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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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1 | 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31,400,000 | 2026 年3 月9 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
|---|---|---|---|---|---|
| 2 | 南京峰岭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 紫金先进制造产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571,429 |
2024 年3 月9 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
| 3 | 范浩 | 1,800,000 | 2026 年3 月9 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
| 4 | 范一 | 1,800,000 | 2026 年3 月9 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
| 5 | 王陆 | 800,000 | 2026 年3 月9 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
| 6 | 南京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14,286 | 2024 年3 月9 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
| 7 | 南京江宁经开高新创投有限公司 | 514,285 | 2024 年3 月9 日 | 0 | 上市之日起12 个月 |
| 8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366,823 | 2025 年3 月9 日 | 0 | 上市之日起24 个月 |
| 9 | 周威 | 200,000 | 2026 年3 月9 日 | 0 | 上市之日起36 个月 |
| 10 | / | / | / | / |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范一持有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5%的股份,且为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的法定 代表人。 范浩持有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35%的股份。 范一、范浩二人是兄弟关系。 除此之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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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存托凭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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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三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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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四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 / 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 2023 年3 月9 日 | 2025 年3 月9 日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 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自股票上市发行之日起24 个月 |
( 五 )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 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股 | |||||
|---|---|---|---|---|---|
|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 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 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 间 |
报告期内 增减变动 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 出股份/存托 凭证的期末持 有数量 |
| 中国中金 财富证券 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全 资子公司 |
573,723 | 2025 年3 月9 日 | 206,900 |
573,723 |
注:上表中“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206,900 股”系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根据《科创板转
融通证券出借和转融券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出借股票所致。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 )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名称 | 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范一 |
| 成立日期 | 1999 年2 月12 日 |
| 主要经营业务 | 投资信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 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 |
| 其他情况说明 | /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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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picture [170 x 16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二 ) 实际控制人情况
-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姓名 | 范一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总经理 |
| 过去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司情况 |
无 |
| 姓名 | 范浩 |
| 国籍 | 中国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 过去10 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 司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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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picture [245 x 20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 三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 80% 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 / 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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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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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4年03月26日 |
| 审计机构名称 |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周缨、姜雪姣 |
审计报告正文
审 计 报 告
苏公 W[2024]A142 号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茂莱光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3 年12 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 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 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我们独立于茂莱光学,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 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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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报告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 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 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 (1)事项描述
茂莱光学收入主要来自于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光学系统销售。2023 年度,茂莱光学主营业 务收入为45,786.30 万元,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三十四)。鉴于营业收入是茂莱光学的关键业 绩指标之一,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对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循环进行了解并执行穿行测试,并 对重要的控制点执行了控制测试;2、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产品、客户等多维度执行分析程序并 关注上期及同行业数据,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3、选取样本检查销售 合同,识别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 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4、对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销售 合同或订单、销售发票、销售出库单、物流单据、客户验收单、出口报关单等原始单据,评价相 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茂莱光学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5、通过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进行收入截止性 测试,核查茂莱光学有无跨期确认收入的情况;6、结合应收账款和销售金额函证程序,检查已确 认收入的真实性。
2、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
(1)事项描述
截至2023 年12 月31 日,茂莱光学应收账款余额为10,465.62 万元,坏账准备金额为534.72 万元,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四)。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需要 管理层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和客观证据、评估预期未来可获取的现金流量并确定其现值,涉及 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预 期信用损失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评估并测试茂莱光学的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 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2、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评价 管理层确定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3、分析茂莱光学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与前期数据以 及同行业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分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4、获取茂莱光学应收账款账 龄分析表,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5、获取坏账准备计提 表,检查计提方法或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是否按照会计政策执行,重新计算坏账或信用减值损 失计提金额是否准确。
3、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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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项描述
截止2023 年12 月31 日,茂莱光学存货余额为18,351.39 万元,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2,371.23 万元,详见附注五(七)。茂莱光学期末存货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比例较高,存货跌价准备对财 务报表影响重大,且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涉及管理层的重大的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存货跌价 准备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1、了解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流程及存货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 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2、获取 并评价了管理层对于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和相关假设,考虑并核查了订单价格、历史售价、 市场行情等因素对存货跌价准备的可能影响;3、对存货盘点实施监盘程序,关注了残次冷背的存 货是否被识别;4、对存货周转天数以及存货库龄进行了审核并执行了分析性程序,判断是否存在 较长库龄的存货,导致存货减值的风险;5、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预测和实际 经营结果,检查存货以前年度跌价准备于本年实际转回和转销的情况,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 确性。
四、其他信息
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3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 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 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 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 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 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
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 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 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 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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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 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 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 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 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 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 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 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 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 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 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 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 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 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附注 | 2023 年12 月31 日 | 2022 年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七.1 | 177,209,198.06 | 82,424,495.63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306,671,922.84 | 12,999,410.94 |
| 衍生金融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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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应收票据 | 七.4 | 6,888,585.61 | |
|---|---|---|---|
| 应收账款 | 七.5 | 99,308,984.84 | 63,076,080.90 |
| 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
| 预付款项 | 七.8 | 4,875,517.69 | 9,196,770.04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2,236,477.51 | 1,571,626.4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七.10 | 159,801,695.73 | 123,781,789.60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37,229,347.20 | 7,133,759.32 |
| 流动资产合计 | 787,333,143.87 | 307,072,518.46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45,121,779.47 | 136,561,550.66 |
| 在建工程 | 七.22 | 104,077,398.62 | 78,496,797.5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6,564,689.89 | 9,207,561.94 |
| 无形资产 | 七.26 | 69,380,421.82 | 23,732,493.50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5,995,670.57 | 12,106,025.2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8,502,641.46 | 6,693,943.4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29,058,080.72 | 10,305,088.4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68,700,682.55 | 277,103,460.81 | |
| 资产总计 | 1,356,033,826.42 | 584,175,979.27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七.32 | 22,011,331.71 | 25,056,734.3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2,904.96 | 0.00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七.36 | 80,894,333.09 | 65,309,420.59 |
| 预收款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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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合同负债 | 七.38 | 5,455,051.73 | 11,353,569.12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8,188,373.09 | 24,034,872.42 |
| 应交税费 | 七.40 | 7,028,381.73 | 5,825,605.82 |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905,904.80 | 668,821.98 |
| 其中:应付利息 | 0.00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408,179.53 | 23,113,712.23 |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755,220.06 | 4,816,871.74 |
| 流动负债合计 | 148,669,680.70 | 160,179,608.29 |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七.45 | 44,772,812.24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七.47 | 3,602,598.52 | 5,263,096.59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1,501,254.82 | 9,950,999.9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29 | 1,305,070.48 | 131.3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408,923.82 | 59,987,040.07 | |
| 负债合计 | 165,078,604.52 | 220,166,648.36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2,800,000.00 | 39,6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七.55 | 883,671,676.93 | 79,704,949.35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5,411.61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3,314,049.48 | 18,969,982.09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31,154,083.88 | 225,734,399.4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
1,190,955,221.90 | 364,009,330.91 |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合计 |
1,190,955,221.90 | 364,009,330.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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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56,033,826.42 | 584,175,979.27 |
|
|---|---|---|---|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3 年12 月31 日
编制单位: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附注 | 2023 年12 月31 日 | 2022 年12 月31 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80,523,670.01 | 34,334,590.76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5,481,001.74 | 6,984,690.80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6,888,585.61 | ||
| 应收账款 | 十 九.1 |
72,470,528.40 | 53,633,204.60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39,107,661.25 | 39,019,874.31 | |
| 其他应收款 | 十 九.2 |
132,692,929.11 | 3,843,509.8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82,420,554.56 | 64,663,736.80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9,920.95 | 553,365.93 | |
| 流动资产合计 | 663,306,266.02 | 209,921,558.63 |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 九.3 |
213,585,344.48 | 112,985,304.4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119,097,894.68 | 86,422,197.61 | |
| 在建工程 | 61,641,590.11 | 1,974,025.23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1,403,366.02 | ||
| 无形资产 | 40,357,456.87 | 1,780,546.71 | |
| 开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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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商誉 | |||
|---|---|---|---|
| 长期待摊费用 | 2,729,224.23 | 7,337,994.17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911,783.98 | 3,848,573.23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94,085,041.69 | 3,495,184.29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7,408,336.04 | 219,247,191.74 | |
| 资产总计 | 1,200,714,602.06 | 429,168,750.37 |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15,013,333.33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0.00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47,937,115.16 | 31,442,080.22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16,983,515.70 | 38,211,805.59 |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008,285.25 | 10,632,772.39 | |
| 应交税费 | 4,757,856.13 | 2,394,035.29 | |
| 其他应付款 | 838,563.65 | 313,647.10 | |
| 其中:应付利息 | 0.00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
10,643,723.19 | ||
| 其他流动负债 | 2,590,957.77 | 8,343,928.40 | |
| 流动负债合计 | 86,116,293.66 | 116,995,325.51 |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24,000,000.00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1,251,254.82 | 9,484,783.63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11,086.64 | 75.80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2,262,341.46 | 33,484,859.43 | |
| 负债合计 | 98,378,635.12 | 150,480,184.94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2,800,000.00 | 39,600,000.00 |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885,867,526.10 | 81,900,798.52 |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23,314,049.48 | 18,969,98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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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未分配利润 | 140,354,391.36 | 138,217,784.82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 东权益)合计 |
1,102,335,966.94 | 278,688,565.43 |
|
| 负债和所有者权 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200,714,602.06 | 429,168,750.37 |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合并利润表 2023 年1—12 月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附注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458,027,970.99 | 438,725,372.59 |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458,027,970.99 | 438,725,372.59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406,340,605.42 | 370,042,845.37 |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20,340,276.17 | 221,461,149.21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020,923.80 | 2,708,048.40 |
| 销售费用 | 七.63 | 20,713,258.24 | 19,786,854.51 |
| 管理费用 | 七.64 | 96,055,182.93 | 77,625,099.02 |
| 研发费用 | 七.65 | 67,145,555.93 | 54,398,070.47 |
| 财务费用 | 七.66 | -1,934,591.65 | -5,936,376.24 |
| 其中:利息费用 | 1,613,508.94 | 2,367,941.19 | |
| 利息收入 | 3,301,365.30 | 173,778.54 |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7,947,564.65 | 10,109,968.2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七.68 | 4,624,624.11 | -2,686,629.0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七.70 | 6,614,429.19 | 875.4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七.71 | -2,985,881.70 | -1,707,089.26 |
131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七.72 | -12,857,032.89 | -10,826,498.27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七.73 | 0.00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
55,031,068.93 | 63,573,154.37 |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32,814.13 | 100,749.40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241,697.62 | 17,782.36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53,922,185.44 | 63,656,121.41 |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7,198,433.64 | 4,641,310.09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46,723,751.80 | 59,014,811.32 |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46,723,751.80 | 59,014,811.32 |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亏损以“-”号填列) |
46,723,751.80 | 59,014,811.32 |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 “-”号填列)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七.77 | 15,411.61 |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411.61 |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 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 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 值变动 |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 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 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411.61 | ||
| (7)其他 |
132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 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6,739,163.41 | 59,014,811.32 |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 合收益总额 |
46,739,163.41 | 59,014,811.32 |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 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439 | 1.4903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439 | 1.490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 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母公司利润表
2023 年1—12 月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附注 | 2023 年度 | 2022 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269,292,557.90 | 258,980,134.92 |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41,992,361.75 | 158,313,990.50 |
| 税金及附加 | 1,807,660.03 | 1,170,832.78 |
|
| 销售费用 | 8,425,550.32 | 7,517,060.30 |
|
| 管理费用 | 46,375,313.83 | 43,284,853.19 |
|
| 研发费用 | 20,467,100.39 | 19,249,238.62 |
|
| 财务费用 | -1,418,008.85 | -3,717,580.21 |
|
| 其中:利息费用 | 657,451.85 | 1,246,200.31 |
|
| 利息收入 | 2,118,303.89 | 131,978.96 |
|
| 加:其他收益 | 4,476,469.33 | 9,163,460.94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十九.5 | 3,011,592.79 | -1,128,528.7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 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5,460,910.94 | 505.31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9,110,806.95 | -2,490,232.08 |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
-5,388,934.51 | -5,434,017.25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160,281.25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
50,091,812.03 | 33,112,646.69 |
|
| 加:营业外收入 | 50,516.64 | 2,643.00 |
133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减:营业外支出 | 1,142,630.93 | 11,963.35 |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48,999,697.74 | 33,103,326.34 | |
| 减:所得税费用 | 5,559,023.81 | 3,141,490.64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43,440,673.93 | 29,961,835.70 |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43,440,673.93 | 29,961,835.70 |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 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 变动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 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43,440,673.93 | 29,961,835.70 |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 年1—12 月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
437,032,263.79 | 431,773,205.36 |
134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 增加额 |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 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 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 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2,225,542.05 | 15,657,155.06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七.78(1) | 13,070,060.21 | 13,005,279.2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92,327,866.05 | 460,435,639.64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
183,177,835.90 | 188,750,271.68 |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 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 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 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
195,776,064.37 | 154,169,004.65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532,851.30 | 11,330,232.42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七.78(1) | 42,296,654.08 | 31,119,614.61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34,783,405.65 | 385,369,123.36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57,544,460.40 | 75,066,516.28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2) | 1,075,799,600.00 | 46,5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479,681.09 | 31,894.29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321,065.97 | 1,351,191.35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79,600,347.06 | 47,883,085.64 |
135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79,074,730.29 | 85,913,184.30 |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475,027,150.00 | 59,622,500.00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七.78(2) | 222,700.00 | 3,596,378.7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754,324,580.29 | 149,132,063.04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674,724,233.23 | -101,248,977.40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七.78(3) | 836,276,640.0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 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2,000,000.00 | 90,772,812.24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58,276,640.00 | 90,772,812.24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5,272,812.24 | 76,947,56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
38,295,289.52 | 11,519,270.25 |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 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七.78(3) | 24,650,850.34 | 5,517,541.63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8,218,952.10 | 93,984,371.88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710,057,687.90 | -3,211,559.64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的影响 |
2,041,937.83 | 10,435,764.41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 |
94,919,852.90 | -18,958,256.35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
81,959,854.37 | 100,918,110.72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
176,879,707.27 | 81,959,854.37 |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
| 2023 年1—12 月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 现金 |
245,476,848.32 | 314,721,282.52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7,239,481.39 | 8,654,800.41 |
136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8,694,739.32 | 6,048,165.96 |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71,411,069.03 | 329,424,248.89 |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 现金 |
119,296,799.47 | 172,040,207.01 |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 现金 |
84,289,740.74 | 74,090,848.77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653,229.34 | 4,299,246.33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 现金 |
157,978,519.83 | 14,720,849.36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7,218,289.38 | 265,151,151.47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
-95,807,220.35 | 64,273,097.42 |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97,715,400.00 | 6,500,000.0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840,576.13 | 3,900.65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88,145.07 | 2,190,458.6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185,231.13 | 332,031.10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00,329,352.33 | 9,026,390.35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 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0,195,714.91 | 18,492,944.04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121,410,040.00 | 30,272,5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 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108,650.00 | 1,373,269.42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91,714,404.91 | 50,138,713.46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591,385,052.58 | -41,112,323.11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836,276,640.00 | 0.0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36,276,640.00 | 60,0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5,000,000.00 | 76,947,560.0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 支付的现金 |
37,625,810.38 | 10,834,308.40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现金 |
20,412,507.53 | 2,545,616.15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3,038,317.91 | 90,327,484.55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
733,238,322.09 | -30,327,484.55 |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的影响 |
328,261.22 | 4,874,505.93 |
137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 |
46,374,310.38 | -2,292,204.31 |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余额 |
34,095,005.53 | 36,387,209.84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
80,469,315.91 | 34,095,005.53 |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138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3年度 | 2023年度 | 2023年度 | 2023年度 | 2023年度 | 2023年度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或股 本) |
其他权益 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 : 库 存 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 项 储 备 |
盈余公积 |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 他 |
小计 |
|||||
| 优 先 股 |
永 续 债 |
其 他 |
|||||||||||||
| 一、 上年 年末 余额 |
39,600,000. 00 |
- | - | - | 79,704,949.3 5 |
- | - | - | 18,969,982. 09 |
225,734,399. 47 |
364,009,330.9 1 |
364,009,330.9 1 |
|||
| 加: 会计 政策 变更 |
- | - | |||||||||||||
| 前期 差错 更正 |
- | ||||||||||||||
| 其他 | - | ||||||||||||||
| 二、 本年 期初 余额 |
39,600,000. 00 |
79,704,949.3 5 |
- | - | - | 18,969,982. 09 |
225,734,399. 47 |
364,009,330.9 1 |
364,009,330.9 1 |
||||||
| 三、 本期 增减 变动 金额 (减 少以 |
13,200,000. 00 |
803,966,727. 58 |
- | 15,411. 61 |
- | 4,344,067.3 9 |
5,419,684.41 | 826,945,890.9 9 |
826,945,890.9 9 |
139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 ”号 填 列) |
|||||||||||||||
|---|---|---|---|---|---|---|---|---|---|---|---|---|---|---|---|
| (一 )综 合收 益总 额 |
15,411. 61 |
46,723,751.8 0 |
46,739,163.41 | 46,739,163.41 | |||||||||||
| (二 )所 有者 投入 和减 少资 本 |
13,200,000. 00 |
803,966,727. 58 |
817,166,727.5 8 |
817,166,727.5 8 |
|||||||||||
| 1.所 有者 投入 的普 通股 |
13,200,000. 00 |
798,141,811. 72 |
- | - | 811,341,811.7 2 |
811,341,811.7 2 |
|||||||||
| 2.其 他权 益工 具持 有者 投入 资本 |
|||||||||||||||
| 3.股 份支 付计 入所 有者 权益 的金 额 |
5,824,915.86 | 5,824,915.86 | 5,824,915.86 |
140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4.其 他 |
|||||||||||||||
|---|---|---|---|---|---|---|---|---|---|---|---|---|---|---|---|
| (三 )利 润分 配 |
4,344,067.3 9 |
- 41,304,067.3 9 |
- 36,960,000.00 |
- 36,960,000.00 |
|||||||||||
| 1.提 取盈 余公 积 |
- | - | - | 4,344,067.3 9 |
- 4,344,067.39 |
||||||||||
| 2.提 取一 般风 险准 备 |
|||||||||||||||
| 3.对 所有 者 (或 股 东) 的分 配 |
- 36,960,000.0 0 |
- 36,960,000.00 |
- 36,960,000.00 |
||||||||||||
| 4.其 他 |
|||||||||||||||
| (四 )所 有者 权益 内部 结转 |
|||||||||||||||
| 1.资 本公 积转 增资 本 (或 |
141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股 本) 2.盈 余公 积转 增资 本 (或 股 本) 3.盈 余公 积弥 补亏 损 4.设 定受 益计 划变 动额 结转 留存 收益 5.其 他综 合收 益结 转留 存收 益 6.其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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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五 )专 项储 备 |
|||||||||||||||
|---|---|---|---|---|---|---|---|---|---|---|---|---|---|---|---|
| 1.本 期提 取 |
|||||||||||||||
| 2.本 期使 用 |
|||||||||||||||
| (六 )其 他 |
|||||||||||||||
| 四、 本期 期末 余额 |
52,800,000. 00 |
883,671,676. 93 |
15,411. 61 |
23,314,049. 48 |
231,154,083. 88 |
1,190,955,221 .90 |
1,190,955,221 .90 |
| 项目 | 2022 | 2022 | 2022 | 2022 | 2022 | 年度 | 年度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实收资本 (或股 本) |
其他权益工 具 |
资本公积 | 减 : 库 存 股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专 项 储 备 |
盈余公积 |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 他 |
小计 |
|||||
| 优 先 股 |
永 续 债 |
其 他 |
|||||||||||||
| 一、 上年 年末 余额 |
39,600,000.0 0 |
73,880,033.5 3 |
15,973,798.5 2 |
179,615,771.7 2 |
309,069,603.77 | 309,069,603.7 7 |
|||||||||
| 加: 会计 政策 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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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前期 差错 更正 |
|||||||||||||||
|---|---|---|---|---|---|---|---|---|---|---|---|---|---|---|---|
| 其他 | |||||||||||||||
| 二、 本年 期初 余额 |
39,600,000.0 0 |
73,880,033.5 3 |
15,973,798.5 2 |
179,615,771.7 2 |
309,069,603.7 7 |
309,069,603.7 7 |
|||||||||
| 三、 本期 增减 变动 金额 (减 少以 “- ”号 填 列) |
5,824,915.82 | 2,996,183.57 | 46,118,627.75 | 54,939,727.14 | 54,939,727.14 | ||||||||||
| (一 )综 合收 益总 额 |
59,014,811.32 | 59,014,811.32 | 59,014,811.32 | ||||||||||||
| (二 )所 有者 投入 和减 少资 本 |
5,824,915.82 | 5,824,915.82 | 5,824,915.82 | ||||||||||||
| 1.所 有者 投入 的普 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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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其 他权 益工 具持 有者 投入 资本 |
|||||||||||||||
|---|---|---|---|---|---|---|---|---|---|---|---|---|---|---|---|
| 3.股 份支 付计 入所 有者 权益 的金 额 |
5,824,915.82 | 5,824,915.82 | 5,824,915.82 | ||||||||||||
| 4.其 他 |
|||||||||||||||
| (三 )利 润分 配 |
2,996,183.57 | - 12,896,183.57 |
-9,900,000.00 | -9,900,000.00 | |||||||||||
| 1.提 取盈 余公 积 |
2,996,183.57 | -2,996,183.57 | |||||||||||||
| 2.提 取一 般风 险准 备 |
|||||||||||||||
| 3.对 所有 者 (或 股 东) |
-9,900,000.00 | -9,900,000.00 | -9,90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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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分 配 4.其 他 (四 )所 有者 权益 内部 结转 1.资 本公 积转 增资 本 (或 股 本) 2.盈 余公 积转 增资 本 (或 股 本) 3.盈 余公 积弥 补亏 损 4.设 定受 益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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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划变 动额 结转 留存 收益 |
|||||||||||||||
|---|---|---|---|---|---|---|---|---|---|---|---|---|---|---|---|
| 5.其 他综 合收 益结 转留 存收 益 |
|||||||||||||||
| 6.其 他 |
|||||||||||||||
| (五 )专 项储 备 |
|||||||||||||||
| 1.本 期提 取 |
|||||||||||||||
| 2.本 期使 用 |
|||||||||||||||
| (六 )其 他 |
|||||||||||||||
| 四、 本期 期末 余额 |
39,600,000.0 0 |
79,704,949.3 5 |
18,969,982.0 9 |
225,734,399.4 7 |
364,009,330.9 1 |
364,009,330.9 1 |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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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 年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3年度 |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 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 润 |
所有者权 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9,600,0 00.00 |
81,900, 798.52 |
18,969, 982.09 |
138,217 ,784.82 |
278,688 ,565.43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9,600,0 00.00 |
81,900, 798.52 |
18,969, 982.09 |
138,217 ,784.82 |
278,688 ,565.43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13,200,0 00.00 |
803,966 ,727.58 |
4,344,0 67.39 |
2,136,6 06.54 |
823,647 ,401.51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3,440, 673.93 |
43,440, 673.93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13,200,0 00.00 |
803,966 ,727.58 |
- | 817,166 ,727.58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3,200,0 00.00 |
798,141 ,811.72 |
811,341 ,811.72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
5,824,9 15.86 |
5,824,9 15.86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4,344,0 67.39 |
- 41,304, 067.39 |
- 36,960, 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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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提取盈余公积 | 4,344,0 67.39 |
- 4,344,0 67.39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
- | - 36,960, 000.00 |
- 36,960, 000.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2,800,0 00.00 |
885,867 ,526.10 |
23,314, 049.48 |
140,354 ,391.36 |
1,102,3 35,966. 94 |
| 项目 | 2022年度 | ||||||||||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 股 |
其他综合 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 润 |
所有者权 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39,600,0 00.00 |
76,075, 882.70 |
15,973, 798.52 |
121,152 ,132.69 |
252,801 ,81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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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39,600,0 00.00 |
76,075, 882.70 |
15,973, 798.52 |
121,152 ,132.69 |
252,801 ,813.91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
5,824,9 15.82 |
2,996,1 83.57 |
17,065, 652.13 |
25,886, 751.52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9,961, 835.70 |
29,961, 835.70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 本 |
5,824,9 15.82 |
5,824,9 15.82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
5,824,9 15.82 |
5,824,9 15.82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2,996,1 83.57 |
- 12,896, 183.57 |
- 9,900,0 0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996,1 83.57 |
- 2,996,1 83.57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
- 9,900,0 00.00 |
- 9,900,0 00.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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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结转留存收益 |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9,600,0 00.00 |
81,900, 798.52 |
18,969, 982.09 |
138,217 ,784.82 |
278,688 ,565.43 |
公司负责人:范一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郝前进 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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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历史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2015 年5 月由南京茂 莱光电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本总额为3,000.00 万股。
2023 年1 月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4 号文《关于同意南京茂莱 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320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1 . 00 元,并于2023 年3 月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发行后总股本由3,960 万股增加至5,280 万股,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
2、公司行业性质和业务范围
公司属于仪器仪表制造行业,主要业务范围:光学光电元件、仪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及相关设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 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作为精密光学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专注于精密光学器件、光学镜头和光学系统的研 发、设计、制造及销售,服务于半导体(包括光刻机及半导体检测装备)、生命科学(包括基因测 序及口腔扫描等)、航空航天、无人驾驶、生物识别、ARVR 检测等应用领域。
3、公司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公司注册地及实际经营地均位于南京市江宁开发区铺岗街398 号,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100608978891U。
4、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范一。
- 5、财务报表之批准
本财务报告经公司第三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于2024 年3 月26 日决议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 其他规定,并基于本附注五、(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所述的重要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认为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 12 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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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 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34)“收入”的各项描述。关于管理层所作出 的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的说明,请参阅本附注五、(40)“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各项描述。
-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相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 月1 日起至12 月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 12 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80万元人民币 |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金额≥50万元人民币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账款 | 金额≥50万元人民币 |
| 重要在建工程 | 金额≥80万元人民币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50万元人民币 |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金额≥50万元人民币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确定为企业合
并。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两种类型。其会计处理如下: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合并日的会计处理
- (1)一次交易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报 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 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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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 (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 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 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但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 他综合收益除外。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 时,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之和作 为合并成本,合并成本与购买日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或合并当期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在购买日的会计处理
- (1)一次交易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 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合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 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 本。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 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份额的,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2)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 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 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应当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 综合收益转入当期投资收益,但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 他综合收益除外。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 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 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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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新购入股权所支付对价之和作 为合并成本,合并成本与购买日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或合并当期损益。
- 3、分步处置子公司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时, 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原则:
-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
(2)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 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具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中会计处理方 法如下:
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 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 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失去控制权之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 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 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 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 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 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 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 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3)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于失去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 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 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失去控制权时的交易,在母公司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按照处置价款与处置投 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同时,对于剩余股权,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 股权投资或其他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原有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的,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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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 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 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 为当期投资收益。但原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 除外。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将拥有实质性控制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 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相关规定的要求编 制,合并时抵销合并范围内的所有重大内部交易和往来。子公司的股东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所拥 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视同该企 业合并于合并当期的年初已经发生,从合并当期的年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确定为合营安排。参与方为共同控 制的一方时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合营方,否则界定为合营安排中的非合营方。
合营安排根据合营方是否为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权利且承担相关负债义务,还是仅对该安排 的净资产享有权利划分为共同经营或合营企业两种类型。
1、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的合营方,应当确认其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 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 的资产;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 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5)确认 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为共同经营中非合营方比照上述合营方进行会计处理。
2、合营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为合营企业的合营方,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规定 进行核算及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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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是指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
款。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所确定的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 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本公司对发生的外币交易,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折合本位币入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 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 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 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 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 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等,若采用与本公司不同的记账本位币,需对其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后,再进行会计核算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报。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 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 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外币现金流量按照系统合理方法确定的,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汇率变 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与该境外经营有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 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 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 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 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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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 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 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
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 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 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 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 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和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 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 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 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 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 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 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 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 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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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 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 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 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 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 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 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
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
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
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 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 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 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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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 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 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 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 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 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 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 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 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 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 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 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 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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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 1 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 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 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 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 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 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 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 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 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 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 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 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
(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 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 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 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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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 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 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 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 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 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 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 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 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 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 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 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 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 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 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 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 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 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 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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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 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 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 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 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 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 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 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 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 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 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 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 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 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 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 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 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 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 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 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 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 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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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
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 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 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 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
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
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
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 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 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
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
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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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附注五(11)6.金融工具 减值。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 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
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 银行承兑汇票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 动中应收取的银行承 兑汇票 |
债务单位除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 流量严重不足等发生信用减值情况外,通常无预 期信用风险,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
| 商业承兑汇票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 动中应收取的商业承 兑汇票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工
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 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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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 应收合并范围内的应收账款 |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 收取的合并内关联方公司的 应收账款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
| 应收合并范围外的应收账款 | 本组合为日常经营活动中应 收取的合并外关联方公司的 应收账款 |
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况的预测,编制账龄与整个存 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计量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
失的会计估计政策为:
| 项目 | 1 年以内 | 1-2 年 | 2-3 年 | 3-4 年 | 4-5 年 | 5 年以上 |
|---|---|---|---|---|---|---|
| 预期信用 损失率 |
5% | 10% |
30% |
50% |
80% |
100%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
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 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 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
| 银行承兑汇票 | 本组合为日常经常活动中应收 | 债务单位除单位已撤销、破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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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 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 发生信用减值情况外,通常无预 期信用风险,不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 |
|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五(11)6.金融 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 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
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项 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 其他应收款 | 职工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参考历 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 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 失。 |
| 保证金及押金 | ||
| 其他 |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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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 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产成品 等。
-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取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发出的实际成本。
-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按照组合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政策如下: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存货跌价准备政策 |
|---|---|
| 成品、在产品、发出商品 | 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 原材料 | 公司定制化产品属性,大部分原材料不具 备通用性,故按订单产品跌价率计提减值 |
| 特殊库存、无订单产品、3 年以上订单产 品 |
公司预计未来销售的可能性较低,可变现 净值为0 |
4、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的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主要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均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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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公司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 存货跌价准备。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合同或订单约定的售价为基础,并且考虑存货在 库时间的影响等因素。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长库龄的产成品若无订单覆盖则全额计提跌价准备。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①根据类似交易 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 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 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 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 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终止经营,是指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 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
-
联计划的一部分;
-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本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
益。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确认标准: ①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 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计划需获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 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③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 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本公司将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资产负债表日单独列报为流动资产中 “ ” “ ” 持有待售资产 或与划分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负债列报在流动负债中 持有待售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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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 1、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1)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应当按照取得被合 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认为初始成本;非同一控制下 的企业合并,应当按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确认为初始成本;
-
(2)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
-
(3)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为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
值;
-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或债务重组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确定。
-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分别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应 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 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 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及所有者权益项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账面价值一般不变。当宣告分派的 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确认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有控制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判断标准:两个或多个合营方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
-
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
-
(2)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当持有被投资单位 20%以上至 50%的表
决权股份时,具有重大影响。或虽不足 20%,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有重大影响:
-
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的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
-
2)参与被投资单位的政策制定过程;
-
3)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
-
4)被投资单位依赖投资公司的技术或技术资料;
-
5)其他能足以证明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20. 投资性房地产
- (1).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在使用寿命内扣除预计净残值后按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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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1. 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的有形资产。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 办公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本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办公电子设备、运输设备等;折旧方法 采用年限平均法。根据各类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 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 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 外,本公司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上: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的类别
本公司在建工程为自营方式建造和出包方式建造两种。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 类别 |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 |
|---|---|
| 房屋建筑物 | 实际开始使用/完工验收孰早 |
| 在安装机器设备 | 实际开始使用/完成安装并验收孰早 |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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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 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 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暂停资本化期间: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应 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金额计算:(1)借入专门借款,按照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 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一般借款按照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 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3)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 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实际利率法是根据借款实际利率计算其摊余折价或溢价或利息费用的方法。其中实际利率是 借款在预期存续期间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借款当前账面价值所使用的利率。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和相关支出作 为实际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实际成本,但合同或协 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确定实际成本。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为达到预定用途 前所发生的支出总额。
本公司无形资产后续计量,分别为:(1)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摊销,并在年度 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 整。(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在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当有确凿证 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①运用该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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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②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 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③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④现在或潜在 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⑤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 付有关支出的能力;⑥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⑦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软件等,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 类 别 | 摊销方法 | 使用寿命 |
|---|---|---|
| 土地使用权 | 直线法 | 法定使用年限 |
| 软件 | 直线法 | 预计使用年限 |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将无法预见该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或使用期限不确定等无形资产确定为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判断依据:(1)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但合同规定或法律规 定无明确使用年限;(2)综合同行业情况或相关专家论证等,仍无法判断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 济利益的期限。
每年年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使用寿命进行复核,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由无 形资产使用相关部门进行基础复核,评价使用寿命不确定判断依据是否存在变化等确定。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工资薪酬、研发领料、折旧 及摊销费用、其他费用等。
(2)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以及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划分内部研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 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 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 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 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 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 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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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资产主要指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 1、长期资产减值测试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长期资产检查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当存在减值迹象时应 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准备。
可收回金额按照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 现值之间孰高确定。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净额是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 该长期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确定。
本公司在确定公允价值时优先考虑销售协议价格,其次如不存在销售协议价格但存在资产活 跃市场或同行业类似资产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如按照上述规定仍然无法可靠估计长期 资产的公允价值,以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其可收回金额。
本公司在确定长期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①其现金流量分别根据资产持续使用过程 中以及最终处置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测算,主要依据公司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或预测数 据,以及预测期之后年份的合理增长率为基础进行最佳估计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充分考虑历 史经验数据及外部环境因素的变化等确定。②其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日与预测期间相同的国债或 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
2、长期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长期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长期资产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
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长期资产的减值准 备。相应减值资产折旧或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减值损失一经计提,在以后会计期间 不再转回。
3、商誉的减值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每年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具体测试方法如下:
1)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组或资 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提减值损失;2)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 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其可收回金额,按包括分摊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 额孰低部分,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 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减值会计处理方法:根据商誉减值测试结果,对各项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应当作 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抵减后各项资产账面价值不得低于该资 产公允价值净额、该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和零三者之中最高者。未能分摊的减值损失在资 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进行分配。
-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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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受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主要 包括装修费、模具费等。长期待摊费用按费用项目的受益期限分期摊销。若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 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
-
职工薪酬
-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会计处理: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 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会计处理:根据本公司与职工就离职后福利达成的协议、制定章程或办法等,将 是否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或设定受益计划两种类型。1)设 定提存计划按照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2) 设定受益计划采用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进行会计处理。具体为:本公司将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 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折合为离职时点的终值;之后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 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辞退福利会计处理:满足辞退福利义务时将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一次计入当期损益。
-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会计处理:根据职工薪酬的性质参照上述会计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同时其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该义务为预计负债。
-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
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如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
-
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如涉及多 个项目,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最佳估计数。
资产负债表日应当对预计负债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 当前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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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 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 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 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 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 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 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 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 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 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 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 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 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 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 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 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 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 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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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 的总流入。
- 1、收入确认的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 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 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
本公司确认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 回的金额。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退货负债,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 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 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本公司预计 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 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段时间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 行履约义务:
-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
-
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 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
-
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
-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
-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或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
(4)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 ( 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
-
其他因素 ) 作为合同资产列示,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计提减值。
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 ( 仅取决于时间流逝 ) 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 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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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
(1)商品销售收入
-
1)境内销售收入和境外全资子公司在当地国的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将产品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对产品进行验收,公司在客户确认
-
验收合格取得客户验收单据后确认收入。
-
2)境外(需报关出口)的商品销售收入
-
①对于采用 FOB 方式和 CIF 方式出口的产品销售,公司以完成报关出口离岸作为收入确认
-
时点,在取得经海关审验的产品出口报关单、提单(空运为快递单)后确认收入;
-
②对于采用 EXW 方式出口的产品销售,货物完成后,由客户通知其委托的物流公司到公司
-
提货,公司交货给客户委托的物流公司,货物的主要风险报酬转移给客户,基于谨慎性原则取得 出口报关单后确认收入。
-
③对于采用 DAP 方式出口的产品销售,以产品交付至客户约定的地点后确认收入。
-
(2)服务收入
-
1)技术服务收入
公司按合同约定或根据客户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在客户验收并取得客户验收单据后确认收
入。
- 2)受托加工服务收入
境内受托加工服务,公司在客户确认验收合格取得客户验收单据后确认收入;境外(即需报 关出口)的受托加工服务,公司在办理出口报关货物离境并取得海关的出口报关单据后确认销售 收入。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 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 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 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 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确认的资产采用与 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减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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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本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 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 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款(1)减(2)的差额高于合同成本账面价值 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合同成本账面价值不应超 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类型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两种类型。
-
2、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
-
益的,应当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 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 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①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
-
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
②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
(3)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
-
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
3、区分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
补助。
本公司取得的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应当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 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应当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4、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的摊销方法以及摊销期限的确认方法
-
本公司取得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相
关资产的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
-
5、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
-
助,在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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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应当按照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所有权风险和报酬转移时确认政府 补助实现。其中非货币性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7.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 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 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 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 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 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 承租人可从 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 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 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 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
关金额;
-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
-
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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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详见附注七(82)。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将计入存货成本。
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 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 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 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 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
权;
-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 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 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 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 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 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 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 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 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 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
-
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
① 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 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附注三(十一)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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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 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 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 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 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 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 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 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 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 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 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② 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 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附注三(十一)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 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 理。
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 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确定该计税基础为其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 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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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 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3、对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 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 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 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公司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 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公司管理层的历 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 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然而,这些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 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本公司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 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响数在变 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需对财务报表项目金额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的重要领域如下: 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 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 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评估前瞻性信息时,本 公司考虑的因素包括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 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2、存货跌价准备
本公司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 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 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 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3、非金融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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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 试。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 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
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 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
在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需要对该资产(或资产组)的产量、售价、相关经营成本以及 计算现值时使用的折现率等作出重大判断。本公司在估计可收回金额时会采用所有能够获得的相 关资料,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有关产量、售价和相关经营成本的预测。
4、折旧和摊销
本公司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在考虑其残值后,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和摊销。本 公司定期复核使用寿命,以决定将计入每个报告期的折旧和摊销费用数额。使用寿命是本公司根 据对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更新而确定的。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 在未来期间对折旧和摊销费用进行调整。
5、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本公司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 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本公司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 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 6、所得税
本公司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有部分交易其最终的税务处理和计算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部 分项目是否能够在税前列支需要税收主管机关的审批。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同最初 估计的金额存在差异,则该差异将对其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产生影响。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 号》 (财会[2022]31号) |
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0 |
其他说明
-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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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 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 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 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 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 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上述会计处理规定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本公司对租赁业务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的,按照解释第 16 号的规定进行调整。
2023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不影响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 除上述外,报告期公司无重要的会计政策发生变更。
-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会计估计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3 ) 2023 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 | 13%、3%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8.25%、15%、19%、20%、 21%、2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流转税 | 7% |
| 教育费附加 | 应缴流转税 | 5% |
| 房产税 | 房产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 | 房产计税余值的1.2% |
| 土地使用税 | 实际占有的土地面积 | 5元/平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2023 年度所得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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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
| 茂莱(南京)仪器有限公司 | 15% |
| 南京茂莱精密测量系统有限公司 | 25% |
| MLOPTIC INTERNATIONAL LIMITED | 8.25% |
| MLOPTIC CORP.(US) | 21% |
| MLOptic(Thailand)Co.,Ltd. | 20% |
| ML PHOTONIC LIMITED | 19%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 3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高 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所得税税率减 按 15%征收。
2、公司子公司茂莱(南京)仪器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 为 3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等相关规定,该子公司 2023 年度所得 税税率减按 15%征收。
-
3、MLOPTIC INTERNATIONAL LIMITED 2022 年度不超过 200 万港元的利得税税率为
-
8.25%,超过 200 万港元的利得税税率为 16.5%。
4、根据泰国关于税收优惠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规定,泰国茂莱取得了泰国主管部门颁发 的免税区许可证(编号:109/2562)和投资促进证书(编号:63-0052-1-00-1-0),享有以下税 收优惠政策:
-
(1)免征机械设备、货物、原材料的进出口关税;
-
(2)对经营投资促进证书规定的业务产生的净利润(扣除年度亏损),免征六年的企业所
-
得税(不包括从公司获得股利的所得税免除额);
(3)免征进口原材料、关键材料以及公司进口的用于一年内再出口物品的进口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131,112.28 | 88,042.30 |
| 银行存款 | 176,748,594.99 | 81,871,812.07 |
| 其他货币资金 | 329,490.79 | 464,641.26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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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年度报告 | ||
|---|---|---|
| 合计 | 177,209,198.06 | 82,424,495.63 |
| 其中:存放在境外 的款项总额 |
26,156,027.34 | 13,608,713.87 |
其他货币资金明细情况
| 其他货币资金明细情况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函保证金 | 274,923.90 | 89,008.40 |
| 其他保证金 | 54,566.89 | 375,632.86 |
| 合计 | 329,490.79 | 464,641.26 |
本期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中除保函保证金、其他保证金外无其他因抵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以及 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情况。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 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06,671,922.84 | 12,999,410.94 |
/ |
| 其中: | |||
| 银行理财产品 | 306,671,922.84 | 12,999,410.94 |
/ |
| 合计 | 306,671,922.84 | 12,999,410.94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 | - |
| 商业承兑票据 | - | 6,888,585.61 |
| 合计 | - | 6,888,585.61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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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单位:元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 额 |
坏账准 备 |
账 面 价 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 金 额 |
比 例 (%) |
金 额 |
计 提 比 例 (%) |
金额 |
比例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
| 按单 项计 提坏 账准 备 |
||||||||||
| 其中: | ||||||||||
| 按组 合计 提坏 账准 备 |
7,251,142.75 | 100.00 | 362,557.14 | 5.00 | 6,888,585.61 | |||||
| 其中: | ||||||||||
| 商业 承兑 汇票 |
7,251,142.75 | 100.00 | 362,557.14 | 5.00 | 6,888,585.61 | |||||
| 合计 | / | / | 7,251,142.75 | 100.00 | 362,557.14 | 5.00 | 6,888,585.6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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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计提 | 收回或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 动 |
期末余 额 |
||
|---|---|---|---|---|---|---|
| 按组合计提 预期信用损 失的应收票 据 |
362,557.14 | -362,557.14 | ||||
| 合计 | 362,557.14 | -362,557.1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
1、期末公司无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
2、期末公司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应收票据。
-
3、期末公司无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5、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103,119,295.87 | 66,132,341.09 |
| 1年以内小计 | 103,119,295.87 | 66,132,341.09 |
| 1 至2年 | 1,349,095.23 | 395,200.02 |
| 2 至3年 | 187,811.52 | 145,422.49 |
| 3 至4年 | - | 139,378.12 |
| 4 至5年 | - | 16,188.79 |
| 5年以上 | - | 152,473.12 |
| 合计 | 104,656,202.62 | 66,981,003.63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189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类 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 例 (%) |
金额 | 计 提 比 例 (% ) |
金额 | 比 例 (%) |
金额 | 计 提 比 例 (%) |
|||
| 按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566,319 .84 |
0.8 5 |
566,319 .84 |
100 .00 |
||||||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104,656, 202.62 |
100 .00 |
5,347,2 17.78 |
5. 11 |
99,308, 984.84 |
66,414, 683.79 |
99. 15 |
3,338,6 02.89 |
5.0 3 |
63,076, 080.90 |
| 其中: | ||||||||||
|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104,656, 202.62 |
100 .00 |
5,347,2 17.78 |
5. 11 |
99,308, 984.84 |
66,414, 683.79 |
99. 15 |
3,338,6 02.89 |
5.0 3 |
63,076, 080.90 |
| 合 计 |
104,656, 202.62 |
100 .00 |
5,347,2 17.78 |
5. 11 |
99,308, 984.84 |
66,981, 003.63 |
100 .00 |
3,904,9 22.73 |
5.8 3 |
63,076, 080.9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190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年份计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03,119,295.87 | 5,155,964.79 |
5.00 |
| 1-2年 | 1,349,095.23 | 134,909.53 |
10.00 |
| 2-3年 | 187,811.52 | 56,343.46 |
30.00 |
| 合计 | 104,656,202.62 | 5,347,217.78 |
5.1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 未来12个月预 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未发 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已发 生信用减值) |
||
| 期初余额 | 3,338,602.8 9 |
- | 566,319.84 |
3,904,922 .73 |
| 本期计提 | 3,055,763.4 3 |
- | - |
3,055,763 .43 |
| 本期转回 |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 本期核销 | 1,047,148.5 4 |
- | 566,319.84 |
1,613,468 .38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 期末余额 | 5,347,217.7 8 |
- | - |
5,347,217 .78 |
| 计提比例 | 5.11% | - | - |
5.11%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191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计提 | 收回或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 动 |
|||
|---|---|---|---|---|---|---|
| 单项计提 预期信用 损失的应 收账款 |
566,319.84 | - | - | 566,319.84 | ||
| 按组合计 提预期信 用损失的 应收账款 |
3,338,602.89 | 3,055,763.43 | - | 1,047,148.54 | - | 5,347,217.78 |
| 合计 | 3,904,922.73 | 3,055,763.43 | - | 1,613,468.38 | - | 5,347,217.7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1,613,468.3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 |
合同资产期 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 同资产期末余 额 |
占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 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 (%) |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 |
| 客户一 | 12,747,988.87 | - | 12,747,988.87 | 12.18 |
637,399.44 |
| 客户二 | 11,946,041.55 | - | 11,946,041.55 | 11.41 |
597,302.08 |
| 客户三 | 8,858,861.32 | - | 8,858,861.32 |
8.46 |
442,943.07 |
| 客户四 | 6,589,368.30 | - | 6,589,368.30 |
6.30 |
329,468.42 |
| 客户五 | 4,822,508.65 | - | 4,822,508.65 |
4.61 |
241,125.43 |
| 合计 | 44,964,768.69 | 44,964,768.69 | 42.96 |
2,248,238.43 |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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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193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4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4,167,558.36 | 85.48 | 4,749,617.75 | 51.64 |
| 1 至2年 | 223,612.61 | 4.59 | 2,760,664.12 | 30.02 |
| 2 至3年 | 466,977.88 | 9.58 | 1,667,677.16 | 18.13 |
| 3年以上 | 17,368.84 | 0.35 | 18,811.01 | 0.21 |
| 合计 | 4,875,517.69 | 100.00 | 9,196,770.04 | 100.00 |
账龄超过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期期末,无账龄超过1 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 的比例(%) |
| 第一名 | 1,419,374.98 | 29.11 |
| 第二名 | 900,000.00 | 18.46 |
| 第三名 | 396,000.00 | 8.12 |
| 第四名 | 387,114.00 | 7.94 |
| 第五名 | 221,817.69 | 4.55 |
| 合计 | 3,324,306.67 | 68.1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195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应收利息 | - | - |
|---|---|---|
| 应收股利 | - | - |
| 其他应收款 | 2,236,477.51 | 1,571,626.42 |
| 合计 | 2,236,477.51 | 1,571,626.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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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 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7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1,404,759.46 | 1,032,017.86 |
| 1年以内小计 | 1,404,759.46 | 1,032,017.86 |
| 1 至2年 | 634,784.90 | 164,460.30 |
| 2 至3年 | 114,460.30 | 332,951.42 |
| 3 至4年 | 332,951.42 | 420,258.41 |
| 4 至5年 | 420,258.41 | - |
| 5年以上 | 6,600.00 | 6,600.00 |
| 合计 | 2,913,814.49 | 1,956,287.99 |
(8).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职工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495,688.66 | 524,403.84 |
| 保证金及押金 | 1,851,695.12 | 1,305,226.34 |
| 其他 | 566,430.71 | 126,657.81 |
| 合计 | 2,913,814.49 | 1,956,287.99 |
(9).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 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用减值) |
||
| 期初余额 | 384,661.57 | - |
- |
384,661.57 |
| 本期计提 | 292,675.41 | - |
- |
292,675.41 |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 | - |
- |
- |
198 / 276
| 2023年年度报告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 本期其他变动 | - | - |
- |
- |
| 期末余额 | 677,336.98 | - |
- |
677,336.9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 回 |
转销或核 | 其他变 | |||
| 销 | 动 | |||||
| 单项计提预 期信用损失 的其他应收 款 |
||||||
| 按组合计提 预期信用损 失的其他应 收款 |
384,661.57 | 292,675.41 | 677,336.98 | |||
| 合计 | 384,661.57 | 292,675.41 | 677,336.9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2).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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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 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 第一名 | 845,438.67 | 29.01 | 保证金及 押金 |
5 年以内 | 294,555.28 |
| 第二名 | 414,019.42 | 14.21 | 其他 | 1年以内 | 20,700.97 |
| 第三名 | 250,000.00 | 8.58 | 保证金及 押金 |
5 年以内 | 138,500.00 |
| 第四名 | 150,634.86 | 5.17 | 保证金及 押金 |
5 年以内 | 35,154.10 |
| 第五名 | 125,600.00 | 4.31 | 保证金及 押金 |
1 年以内 | 6,280.00 |
| 合计 | 1,785,692.95 | 61.28 | / |
/ | 495,190.35 |
(11).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 备/合同履 约成本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 备/合同履 约成本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 材 料 |
57,760,956. 31 |
6,286,012. 94 |
51,474,943. 37 |
52,696,122. 19 |
5,150,553. 24 |
47,545,568. 95 |
| 在 产 品 |
68,026,133. 68 |
7,944,586. 96 |
60,081,546. 72 |
46,857,302. 83 |
4,599,622. 27 |
42,257,680. 56 |
| 产 成 品 |
34,502,777. 94 |
8,037,567. 29 |
26,465,210. 65 |
32,953,510. 39 |
7,371,366. 33 |
25,582,144. 06 |
| 发 出 商 品 |
23,224,081. 31 |
1,444,086. 32 |
21,779,994. 99 |
9,696,223.4 5 |
1,299,827. 42 |
8,396,396.0 3 |
| 合 计 |
183,513,949 .24 |
23,712,253 .51 |
159,801,695 .73 |
142,203,158 .86 |
18,421,369 .26 |
123,781,789 .60 |
200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 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5,150,55 3.24 |
2,455,059 .98 |
- |
1,319,600 .28 |
- |
6,286,01 2.94 |
| 在产品 | 4,599,62 2.27 |
5,364,687 .02 |
- |
2,019,722 .33 |
- |
7,944,58 6.96 |
| 产成品 | 7,371,36 6.33 |
3,904,969 .33 |
- |
3,238,768 .37 |
- |
8,037,56 7.29 |
| 发出商品 | 1,299,82 7.42 |
1,132,316 .56 |
- |
988,057.6 6 |
- |
1,444,08 6.32 |
| 合计 | 18,421,3 69.26 |
12,857,03 2.89 |
- |
7,566,148 .64 |
- |
23,712,2 53.51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存货以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熟低计量。本年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为以资产 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系库存 商品实现销售所致。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为:期末,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通 常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跌价准备,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跌价准备。可变 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 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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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3,283,834.40 | 6,104,183.97 |
| 预缴企业所得税及其他税金 | 824,040.15 | 629,422.04 |
| 其他-待摊费用 | 1,161,124.04 | 400,153.31 |
| 一年内到期的定期存款 | 31,960,348.61 | |
| 合计 | 37,229,347.20 | 7,133,759.32 |
14、 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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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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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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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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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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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245,121,779.47 | 136,561,550.66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 合计 | 245,121,779.47 | 136,561,550.6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及电子设 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 初余 额 |
26,478,211.25 | 190,963,426.42 | 4,458,820.67 | 27,552,966.30 | 249,453,424.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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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2.本 期增 加金 额 |
70,748,115.48 | 49,979,132.47 | 897,989.72 | 12,095,452.15 | 133,720,689.82 |
|---|---|---|---|---|---|
| (1) 购置 |
28,504,452.19 | 20,408,892.46 | 897,989.72 | 12,095,452.15 | 61,906,786.52 |
| (2) 在建 工程 转入 |
42,243,663.29 | 29,570,240.01 | - | - | 71,813,903.30 |
| (3) 企业 合并 增加 |
- | - | - | - | - |
| 3.本 期减 少金 额 |
- | 6,427,477.95 | - | - | 6,427,477.95 |
| (1) 处置 或报 废 |
- | 6,427,477.95 | - | - | 6,427,477.95 |
| 4.期 末余 额 |
97,226,326.73 | 234,515,080.94 | 5,356,810.39 | 39,648,418.45 | 376,746,636.51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 初余 额 |
11,933,909.18 | 85,057,718.99 | 2,750,486.65 | 13,149,759.16 | 112,891,873.98 |
| 2.本 期增 加金 额 |
1,588,451.44 | 15,985,114.76 | 650,905.74 | 6,125,921.57 | 24,350,393.51 |
| (1) 计提 |
1,588,451.44 | 15,985,114.76 | 650,905.74 | 6,125,921.57 | 24,350,393.51 |
| 3.本 期减 少金 额 |
- | 5,619,449.45 | - | - | 5,619,449.45 |
| (1) 处置 或报 废 |
- | 5,619,449.45 | - | - | 5,619,449.45 |
| 4.本 期外 币报 表折 算差 异 |
- | - | 2,016.13 | 22.87 | 20,392,03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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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5.期 末余 额 |
13,522,360.62 | 95,423,384.30 | 3,403,408.52 | 19,275,703.60 | 131,624,857.04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 初余 额 |
|||||
| 2.本 期增 加金 额 |
|||||
| (1) 计提 |
|||||
| 3.本 期减 少金 额 |
|||||
| (1) 处置 或报 废 |
|||||
| 4.期 末余 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 末账 面价 值 |
83,703,966.11 | 139,091,696.64 | 1,953,401.87 | 20,372,714.85 | 245,121,779.47 |
| 2.期 初账 面价 值 |
14,544,302.07 | 105,905,707.43 | 1,708,334.02 | 14,403,207.14 | 136,561,550.6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新餐厅 | 1,414,666.45 | 正在办理中 |
| 精密公司办公楼 | 42,243,663.29 | 正在办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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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104,077,398.62 | 78,496,797.53 |
| 工程物资 | - | - |
| 合计 | 104,077,398.62 | 78,496,797.5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 值 准 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 值 准 备 |
账面价值 | |
| 在安 装机 器设 备 |
28,228,851.94 | - | 28,228,851.94 | 19,993,771.51 | - | 19,993,77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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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精密 光学 器 件、 镜 头、 整机 扩产 项目 |
34,491,177.79 | - | 34,491,177.79 | 58,503,026.02 | - |
58,503,026.02 |
|---|---|---|---|---|---|---|
| 光学 办公 楼改 扩建 项目 |
41,357,368.89 | - | 41,357,368.89 | - | - |
- |
| 合计 | 104,077,398.62 | - | 104,077,398.62 | 78,496,797.53 | - |
78,496,797.53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 目 名 称 |
预算 数 (万 元)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 加金额 |
本期转入 固定资产 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 程 累 计 投 入 占 预 算 比 例 (%) |
工 程 进 度 |
利 息 资 本 化 累 计 金 额 |
其 中 :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率 (% ) |
资 金 来 源 |
| 在 安 装 机 器 设 备 |
- | 11,306,4 03.96 |
28,228,8 51.94 |
11,306,4 03.96 |
28,228,85 1.94 |
- |
- |
- | - |
- |
自 筹 及 募 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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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精 密 光 学 器 件 、 镜 头 、 整 机 扩 产 项 目 |
10,00 0.00 |
67,190,3 93.57 |
27,808,2 83.56 |
60,507,4 99.34 |
34,491,17 7.79 |
95. 00 |
95. 00 |
- | - |
- |
自 筹 及 募 集 |
|
|---|---|---|---|---|---|---|---|---|---|---|---|---|
| 光 学 办 公 楼 改 扩 建 项 目 |
8,000 .00 |
- | 41,357,3 68.89 |
- | 41,357,36 8.89 |
51. 70 |
60. 00 |
- | - |
- |
募 集 |
|
| 合 计 |
- | 78,496,7 97.53 |
97,394,5 04.39 |
71,813,9 03.30 |
104,077,3 98.62 |
— — |
— — |
—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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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14,876,418.24 | 14,876,418.2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35,796.01 | 2,435,796.01 |
| 新增租赁 | 2,435,796.01 | 2,435,796.0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91,184.51 | 5,391,184.51 |
| 租赁到期 | 5,391,184.51 | 5,391,184.51 |
| 4.期末余额 | 11,921,029.74 | 11,921,029.74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5,668,856.30 | 5,668,856.3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93,932.30 | 4,493,932.30 |
| (1)计提 | 4,493,932.30 | 4,493,932.3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806,448.75 | 4,806,448.75 |
| (1)处置 | 4,806,448.75 | 4,806,448.75 |
| 4.期末余额 | 5,356,339.85 | 5,356,339.85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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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564,689.89 | 6,564,689.8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207,561.94 | 9,207,561.94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2,646,770.60 | 5,429,821.28 | 28,076,591.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4,505,685.85 | 2,670,029.92 | 47,175,715.77 |
| (1)购置 | 44,505,685.85 | 2,670,029.92 | 47,175,715.77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67,152,456.45 | 8,099,851.20 | 75,252,307.65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436,660.02 | 1,907,438.36 | 4,344,098.3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25,617.38 | 602,170.07 | 1,527,787.45 |
| (1)计提 | 925,617.38 | 602,170.07 | 1,527,787.4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3,362,277.40 | 2,509,608.43 | 5,871,885.83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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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3,790,179.05 | 5,590,242.77 |
69,380,421.8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0,210,110.58 | 3,522,382.92 |
23,732,493.50 |
本年度摊销金额为1,527,787.45 元,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是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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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 额 |
期末余额 |
| 装修费 | 11,061,394.06 | 1,870,355.74 | 7,575,058.00 | - |
5,356,691.80 |
| 工装样板模 具费 |
1,044,631.19 | 158,695.50 |
564,347.92 |
- |
638,978.77 |
| 合计 | 12,106,025.25 | 2,029,051.24 | 8,139,405.92 | - |
5,995,670.57 |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35,037,032.07 | 3,655,857.58 | 21,238,952.31 |
3,154,919.77 |
| 内部交易未实 现利润 |
13,177,866.60 | 1,976,679.99 | 8,515,434.80 |
1,277,315.22 |
| 可抵扣亏损 | 2,880,866.28 | 720,216.57 |
2,456,199.48 |
614,049.87 |
| 递延收益 | 9,491,576.01 | 1,423,736.40 | 7,754,374.18 |
1,163,156.13 |
| 预提租赁费 | 4,818,589.06 | 722,788.36 |
3,230,016.27 |
484,502.45 |
| 交易性金融资 产公允价值变动 |
22,417.09 | 3,362.56 | ||
| 合计 | 65,428,347.11 | 8,502,641.46 | 43,194,977.04 |
6,693,943.4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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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交易 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 动收益 |
7,916,512.94 | 1,305,070.48 |
875.48 |
131.33 |
| 合计 | 7,916,512.94 | 1,305,070.48 |
875.48 |
131.33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871,897.51 | 2,052,641.36 |
| 可抵扣亏损 | 29,851,386.03 | 12,572,298.26 |
| 合计 | 36,723,283.54 | 14,624,939.6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系国外子公司形成的可抵扣亏损,永久可以抵扣,不存在到期年限。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 值 准 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采 购长期 资产款 项 |
47,778,414.06 | - |
47,778,414.06 | 10,305,088.49 | - |
10,305,088.49 |
| 大额存 单 |
81,279,666.66 | 81,279,666.66 | - | - |
217 / 276
| 2023年年度报告 | ||||||
|---|---|---|---|---|---|---|
| 合计 | 129,058,080.72 | - |
129,058,080.72 | 10,305,088.49 | - |
10,305,088.49 |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 类型 |
受限 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 类型 |
受限情 况 |
|
| 货币 资金 |
329,490.79 | 329,490.79 | 冻结 | 用于 保函、 其他 保证 金等 |
464,641.26 | 464,641.26 | 冻结 | 用于保 函、其 他保证 金等 |
| 合计 | 329,490.79 | 329,490.79 | / |
/ | 464,641.26 | 464,641.26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证借款 | - | 1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22,001,442.82 | 15,032,426.76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9,888.89 | 24,307.63 |
| 合计 | 22,011,331.71 | 25,056,734.3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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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 据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22,904.96 | / |
| 其中: | |||
| 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 | - | 22,904.96 | / |
| 合计 | - | 22,904.9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商品采购款 | 62,461,751.26 | 44,032,461.88 |
| 应付长期资产款 | 17,959,479.70 | 20,981,322.54 |
| 应付费用 | 473,102.13 | 295,636.17 |
| 合计 | 80,894,333.09 | 65,309,420.59 |
(2). 账龄超过1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期末公司无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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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2). 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止至本期期公司无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38、 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已获订单的预收货款 | 5,455,051.73 | 11,353,569.12 |
| 合计 | 5,455,051.73 | 11,353,569.12 |
(2).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期末公司无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39、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报表折 算差异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24,019,451 .61 |
187,053,62 3.99 |
182,952,81 9.57 |
14,845.02 |
28,135,101 .05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 提存计划 |
11,220.81 | 12,591,611 .25 |
12,551,058 .08 |
1,498.06 |
53,272.04 |
| 三、辞退福利 | 4,200.00 | 390,484.34 |
394,684.34 |
-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 福利 |
- | - |
- |
- |
- |
| 合计 | 24,034,872 .42 |
200,035,71 9.58 |
195,898,56 1.99 |
16,343.08 |
28,188,373 .09 |
220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报表折 算差异 |
期末余额 |
| 一、工资、奖金、津 贴和补贴 |
24,019,451 .61 |
164,434,23 5.67 |
160,331,77 1.19 |
13,184.96 | 28,135,101 .05 |
| 二、职工福利费 | - | 12,100,871 .94 |
12,102,532 .00 |
1,660.06 | |
| 三、社会保险费 | - | 4,844,321. 91 |
4,844,321. 91 |
-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 | 3,978,216. 00 |
3,978,216. 00 |
||
| 工伤保险费 | - | 436,559.24 | 436,559.24 | ||
| 生育保险费 | - | 429,546.67 | 429,546.67 | ||
| 四、住房公积金 | - | 4,830,113. 60 |
4,830,113. 6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 教育经费 |
- | 844,080.87 | 844,080.87 |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 - |
- |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 划 |
- | - |
- | ||
| 合计 | 24,019,451 .61 |
187,053,62 3.99 |
182,952,81 9.57 |
14,845.02 | 28,135,101 .05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外币报表折 算差异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11,220.81 | 12,322,539 .00 |
12,281,985 .83 |
1,498.06 |
53,272.04 |
| 2、失业保险费 | - | 269,072.25 | 269,072.25 |
- |
- |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 | - |
- |
- |
| 合计 | 11,220.81 | 12,591,611 .25 |
12,551,058 .08 |
1,498.06 |
53,272.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221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企业所得税 | 5,027,689.69 | 1,024,188.02 |
|---|---|---|
| 增值税 | - | 2,272,912.67 |
| 个人所得税 | 615,836.84 | 445,179.89 |
| 城建税 | 183,567.80 | 653,101.52 |
| 教育费附加 | 131,119.85 | 466,501.16 |
| 房产税 | 212,573.59 | 50,620.26 |
| 土地使用税 | 84,558.39 | 30,431.63 |
| 其他 | 773,035.57 | 882,670.67 |
| 合计 | 7,028,381.73 | 5,825,605.82 |
41、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 | - |
| 其他应付款 | 905,904.80 | 668,821.98 |
| 合计 | 905,904.80 | 668,821.9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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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付职工报销款及其他费用 | 905,904.80 | 668,821.98 |
| 合计 | 905,904.80 | 668,821.98 |
账龄超过1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期末无账龄超过1 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 | 15,559,081.60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3,408,179.53 | 7,554,630.63 |
| 合计 | 3,408,179.53 | 23,113,712.23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提费用 | 746,133.87 | 2,500,541.68 |
| 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 | - | 1,908,892.75 |
| 预收货款中的销项税 | 9,086.19 | 407,437.31 |
| 合计 | 755,220.06 | 4,816,871.74 |
223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24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证借款 | - | 24,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 | 20,772,812.24 |
| 合计 | - | 44,772,812.2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25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26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 负债 |
3,602,598.52 | 5,263,096.59 |
| 合计 | 3,602,598.52 | 5,263,096.59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工业互联网 试点(示 范)项目补 贴 |
1,500,000.00 | 2,500,000.00 | 299,999.97 |
3,700,000.03 |
与资产相关 |
227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技术装备投 入普惠性奖 补项目及资 金计划 |
552,599.96 | - | 61,400.04 | 491,199.92 | 与资产相关 |
|---|---|---|---|---|---|
| 中央引导地 方项目资金 |
670,000.00 | - | - | 67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南京市新兴 产业引导专 项资金 |
2,196,625.73 | 186,946.92 | 2,009,678.81 | 与资产相关 | |
| 南京市重点 项目进口先 进设备补贴 |
225,750.00 | 63,000.00 | 162,750.00 | 与资产相关 | |
| 工业企业技 术设备投入 普惠性奖补 资金 |
888,666.78 | 123,999.96 | 764,666.82 | 与资产相关 | |
| “345”海 外高层次人 才引进计划 项目补贴 |
216,216.28 | 1,815,390.50 | 2,031,606.78 | - | 与收益相关 |
| 医疗设备用 光学元器件 生产项目扶 持资金 |
172,307.74 | 24,615.36 | 147,692.38 | 与资产相关 | |
| 促进中小微 企业稳定发 展措施专项 资金 |
210,066.75 | 27,399.96 | 182,666.79 | 与资产相关 | |
| 2020 年科技 企业腾飞政 策奖励 |
250,000.00 | 25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 江宁区工业 和信息化产 业转型升级 专项资金 |
686,933.36 | 73,599.96 | 613,333.40 | 与资产相关 | |
| 市转技术装 备投入普惠 性奖补资金 |
675,583.30 | 73,700.04 | 601,883.26 | 与资产相关 | |
| 22 年第三批 省工业和信 息化产业转 型升级专项 资金 |
1,706,250.01 | 403,000.00 | 201,866.60 | 1,907,383.41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9,950,999.91 | 4,718,390.50 | 3,168,135.59 | 11,501,254.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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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 发行 新股 |
送 股 |
公 积 金 转 股 |
其 他 |
小计 | |||
| 股份 总数 |
39,600,000.00 | 13,200,000.00 | - |
- |
- |
13,200,000.00 | 52,800,000.00 |
其他说明:
本期发行新股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审计,并出具验资报告(报 告号: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12 号)。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股本溢价 | 73,800,240.17 | 798,141,811.72 | - | 871,942,051.89 |
| 其他资本公积 | 5,904,709.18 | 5,824,915.86 | - | 11,729,625.04 |
| 合 计 | 79,704,949.35 | 803,966,727.58 | - | 883,671,676.9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的原因系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229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 本期所得 税前发生 额 |
减: 前期 计入 其他 综合 收益 当期 转入 损益 |
减: 前期 计入 其他 综合 收益 当期 转入 留存 收益 |
减:所得 税费用 |
税后归属 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 于少数股 东 |
|||
| 外币 财务 报表 折算 差额 |
- | 15,411.61 | - |
- |
15,411.61 | 15,411.61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18,969,982.09 | 4,344,067.39 | - | 23,314,049.48 |
| 合计 | 18,969,982.09 | 4,344,067.39 | - | 23,314,049.48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法定盈余公积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25,734,399.47 | 179,615,771.72 |
230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调减-) |
-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25,734,399.47 | 179,615,771.72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 |
46,723,751.80 | 59,014,811.32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344,067.39 | 2,996,183.57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分配现金股利 | 36,960,000.00 | 9,900,0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1,154,083.88 | 225,734,399.47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457,863,019.83 | 220,125,498.16 | 436,838,580.13 |
221,148,425.91 |
| 其他业务 | 164,951.16 | 214,778.01 | 1,886,792.46 |
312,723.30 |
| 合计 | 458,027,970.99 | 220,340,276.17 | 438,725,372.59 |
221,461,149.21 |
231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光学器件 | 229,928,814.76 | 108,529,240.95 |
| 光学镜头 | 87,263,711.19 | 44,470,841.54 |
| 光学系统 | 133,398,940.02 | 63,918,076.66 |
| 服务 | 7,271,553.86 | 3,207,339.01 |
| 其他 | 164,951.16 | 214,778.01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境内 | 143,030,763.69 | 69,818,546.75 |
| 境外 | 314,997,207.30 | 150,521,729.42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直接销售 | 458,027,970.99 | 220,340,276.17 |
| 间接销售 | - | - |
| 合计 | 458,027,970.99 | 220,340,276.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 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 付条款 |
公司承诺 转让商品 的性质 |
是否为主 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 期将退还给客 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 量保证类型及 相关义务 |
| 销售商品 | 客户取得相 关商品或服 务控制权 |
合同价款 通常于商 品验收合 格且收到 发票后到 期 |
商品 | 是 | 0 | 保证类质量保 证相关义务为 向客户提供所 销售的商品符 合既定标准 |
| 提供服务 | 服务完成时 | 合同价款 通常于服 务完成且 收到发票 后到期 |
服务 | 是 | 0 | 保证类质量保 证相关义务为 向客户提供所 销售的商品符 合既定标准 |
| 合计 | / | / | / | / | / |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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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46,524.69 | 1,216,733.75 |
| 教育费附加 | 1,104,656.84 | 869,095.55 |
| 房产税 | 504,128.14 | 218,721.23 |
| 土地使用税 | 218,755.22 | 121,725.52 |
| 印花税 | 418,862.81 | 167,315.66 |
| 地方基金 | 227,996.10 | 114,456.69 |
| 合计 | 4,020,923.80 | 2,708,048.40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薪酬 | 9,610,330.83 | 9,863,526.53 |
| 业务招待费 | 656,266.91 | 441,855.19 |
| 差旅费 | 1,329,084.54 | 772,882.45 |
| 参展费 | 1,216,837.57 | 911,311.24 |
| 销售佣金 | 2,099,395.19 | 2,408,107.75 |
| 办公费 | 131,695.88 | 125,914.26 |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364,701.59 | 404,102.31 |
| 咨询费 | 1,463,307.70 | 1,323,423.50 |
| 广告宣传费 | 2,108,964.09 | 1,965,628.87 |
| 其他 | 1,732,673.94 | 1,570,102.41 |
| 合计 | 20,713,258.24 | 19,786,854.51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薪酬 | 59,234,122.74 | 49,261,690.05 |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6,479,749.16 | 6,221,533.07 |
| 差旅费 | 5,799,690.13 | 1,793,235.35 |
| 办公费 | 3,413,044.43 | 2,398,343.26 |
| 低值易耗品摊销 | 952,587.54 | 1,289,864.73 |
| 业务招待费 | 2,493,624.19 | 1,504,830.65 |
| 交通费 | 1,039,594.04 | 641,057.06 |
| 咨询服务费 | 4,216,670.09 | 4,834,53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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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房租、物业及水电费 | 3,153,920.42 | 816,212.34 |
|---|---|---|
| 招聘费 | 986,403.57 | 1,449,373.85 |
| 股份支付 | 5,824,915.86 | 5,824,915.82 |
| 其他费用 | 2,460,860.76 | 1,589,510.00 |
| 合计 | 96,055,182.93 | 77,625,099.02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薪酬 | 53,301,403.85 | 42,647,861.79 |
| 研发领料 | 7,713,803.22 | 7,295,016.90 |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3,188,488.26 | 2,422,121.63 |
| 其他 | 2,941,860.60 | 2,033,070.15 |
| 合计 | 67,145,555.93 | 54,398,070.47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1,613,508.94 | 2,367,941.19 |
| 减:利息收入 | 3,301,365.30 | 173,778.54 |
| 手续费 | 362,863.32 | 306,503.80 |
| 汇兑损益 | -615,256.46 | -8,551,092.39 |
| 其他 | 5,657.85 | 114,049.70 |
| 合计 | -1,934,591.65 | -5,936,376.24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59,831.06 | 29,486.70 |
| 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7,887,733.59 | 10,080,481.55 |
| 合计 | 7,947,564.65 | 10,109,968.25 |
234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理财产品收益 | 2,929,296.08 | 92,649.11 |
| 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 | -222,700.00 | -2,779,278.16 |
| 大额存单持有或转让形成的投资收 益 |
1,918,028.03 | - |
| 合计 | 4,624,624.11 | -2,686,629.05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理财产品收益 | 6,637,334.15 | 875.48 |
| 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 | -22,904.96 | |
| 合计 | 6,614,429.19 | 875.48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362,557.14 | -274,134.94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055,763.43 | -1,672,832.22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92,675.41 | 239,877.90 |
| 合计 | -2,985,881.70 | -1,707,089.26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存货跌价损失 | -12,857,032.89 | -10,826,498.27 |
| 合计 | -12,857,032.89 | -10,826,498.27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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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
| 其他 | 132,814.13 | 100,749.40 |
132,814.13 |
| 合计 | 132,814.13 | 100,749.40 |
132,814.1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 益的金额 |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 失合计 |
205,081.57 | 11,829.06 |
205,081.57 |
| 其中:固定资产处 置损失 |
205,081.57 | 11,829.06 |
205,081.57 |
| 捐赠支出 | 1,030,000.00 | - |
1,030,000.00 |
| 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 6,350.00 | 856.29 |
6,350.00 |
| 其他 | 266.05 | 5,097.01 |
266.05 |
| 合计 | 1,241,697.62 | 17,782.36 |
1,241,697.62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702,192.51 | 4,356,754.47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03,758.87 | 284,555.62 |
| 合计 | 7,198,433.64 | 4,641,310.09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53,922,185.44 |
236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8,088,327.82 |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96,500.66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 加计扣除费用的影响 | -7,628,155.72 |
| 税率不一致对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的影响 |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044,214.74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 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4,397,546.14 |
| 所得税费用 | 7,198,433.6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保证金、备用金还款及往来款 | 191,013.79 | 219,839.49 |
| 利息收入 | 3,301,365.30 | 173,778.54 |
| 收到的政府补贴 | 9,462,837.12 | 6,010,911.79 |
| 其他 | 114,844.00 | 6,600,749.40 |
| 合计 | 13,070,060.21 | 13,005,279.22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付现费用 | 39,762,846.53 | 23,569,097.12 |
| 保证金、备用金及往来款 | 2,533,807.55 | 7,550,517.49 |
| 合计 | 42,296,654.08 | 31,119,614.61 |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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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远期锁汇保证金 | 321,065.97 | 1,351,191.35 |
| 合计 | 321,065.97 | 1,351,191.35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远期锁汇保证金 | - | 817,100.58 |
| 远期锁汇业务损失 | 222,700.00 | 2,779,278.16 |
| 合计 | 222,700.00 | 3,596,378.74 |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售后回租租金及手续费 | - | 1,384,616.15 |
| 为上市而发生的中介机构费用 | 20,412,507.53 | 1,161,000.00 |
| 支付租赁房产租金 | 4,238,342.81 | 2,971,925.48 |
| 合计 | 24,650,850.34 | 5,517,541.63 |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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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 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 计提大额存单及理财利息 | 7,982,442.39 |
| 合计 | 7,982,442.39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46,723,751.80 | 59,014,811.32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5,842,914.59 | 12,533,587.53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性生物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 |
24,350,393.51 | 18,930,717.58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199,467.67 | 4,300,821.28 |
| 无形资产摊销 | 784,436.59 | 445,162.88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139,405.92 | 7,902,042.0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
205,081.57 | 11,829.06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
-6,614,429.19 | -875.48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93,210.08 | -3,502,740.10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24,624.11 | 2,686,629.0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1,808,698.02 | 284,424.2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1,304,939.15 | 131.33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876,939.02 | -22,790,149.78 |
239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 “-”号填列) |
-29,666,878.08 | -18,582,547.92 |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号填列) |
41,183,855.16 | 8,007,757.41 |
| 其他 | 5,808,572.78 | 5,824,915.8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7,544,460.40 | 75,066,516.28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76,879,707.27 | 81,959,854.37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1,959,854.37 | 100,918,110.72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4,919,852.90 | -18,958,256.3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176,879,707.27 | 81,959,854.37 |
| 其中:库存现金 | 131,112.28 | 88,042.3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76,748,594.99 | 81,871,812.07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 资金 |
- |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 款项 |
-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
| 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240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6,879,707.27
81,959,854.37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 货币资金 | 329,490.79 | 464,641.26 |
用于保函、其他保证金等 |
| 合计 | 329,490.79 | 464,641.2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 | 58,171,639.44 |
| 其中:美元 | 7,770,446.20 | 7.0827 | 55,035,739.30 |
| 欧元 | 22,531.03 | 7.8592 | 177,075.87 |
| 泰铢 | 3,298,458.78 | 0.2074 | 683,971.68 |
| 港币 | 7,815.14 | 0.9062 | 7,082.24 |
| 英镑 | 250,829.03 | 9.0411 | 2,267,770.35 |
| 应收账款 | - | - | 58,348,246.74 |
| 其中:美元 | 8,120,810.71 | 7.0827 | 57,517,266.02 |
| 英镑 | 105,733.50 | 7.8592 | 830,980.72 |
| 其他流动资产 | 35,268,537.42 | 0.9062 | 31,960,348.61 |
| 其中:港币 | 35,268,537.42 | 0.9062 | 31,960,348.61 |
| 应付账款 | 11,174,741.68 | ||
| 其中:美元 | 1,402,335.02 | 7.0827 | 9,932,318.23 |
| 欧元 | 54,094.73 | 7.8592 | 425,141.29 |
| 泰铢 | 3,907,024.61 | 0.2074 | 810,316.90 |
| 英镑 | 770.4 | 9.0411 | 6,965.26 |
241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其他应收款 | 2,054,221.20 | ||
|---|---|---|---|
| 其中:美元 | 95,159.18 | 7.0827 | 673 983.90 |
| 泰铢 | 6 649 625.02 | 0.2074 | 1,378,877.97 |
| 港币 | 1,500.00 | 0.9062 | 1,359.33 |
| 其他应付款 | 60,367.04 | ||
| 其中:美元 | 1,739.91 | 7.0827 | 12,323.27 |
| 泰铢 | 149,852.61 | 0.2074 | 31,073.63 |
| 英镑 | 1,877.00 | 9.0411 | 16,970.14 |
| 应付职工薪酬 | 5,418,186.04 | ||
| 其中:美元 | 443,933.57 | 7.0827 | 3,144,248.30 |
| 泰铢 | 2,978,553.76 | 0.2074 | 617,752.05 |
| 港币 | 1,809,849.55 | 0.9062 | 1,640,085.66 |
| 英镑 | 1,780.76 | 9.0411 | 16,100.03 |
| 应交税费 | 1,034,387.11 | ||
| 其中:美元 | 70,942.80 | 7.0827 | 502,466.54 |
| 泰铢 | 2,248,137.61 | 0.2074 | 466,263.74 |
| 英镑 | 7,262.04 | 9.0411 | 65,656.83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不适用 | |
|---|---|
| 项目 | 2023年度金额 |
| 本期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 赁费用 |
1,598,103.76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5,836,446.57(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42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2).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薪酬 | 53,301,403.85 | 42,647,861.79 |
| 研发领料 | 7,713,803.22 | 7,295,016.90 |
| 折旧及摊销费用 | 3,188,488.26 | 2,422,121.63 |
| 其他 | 2,941,860.60 | 2,033,070.15 |
| 合计 | 67,145,555.93 | 54,398,070.47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67,145,555.93 | 54,398,070.47 |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43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适用 √不适用
-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适用 √不适用
-
3、 反向购买
-
□适用 √不适用
244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 2023 年5 月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增资及新设子公司的议案》,同意设立子公司ML PHOTONIC LIMITED,该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内。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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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 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 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MLOPTIC INTERNATIONAL LIMITED |
香港 |
1,280 美元 | 香港 | 管理 | 100.00 | - | 设立 |
| 茂莱(南京) 仪器有限公司 |
南京 | 250 万美元 | 南京 | 生产销 售 |
75.00 | 25.00 | 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 并 |
| 南京茂莱精密 测量系统有限 公司 |
南京 | 16,265 万 元人民币 |
南京 | 生产销 售 |
100.00 | - | 设立 |
| MLOPTIC CORP.(US) |
美国 | 1 万美元 | 美国 | 研发中 心 |
28.57 | 71.43 | 设立 |
| MLOptic (Thailand) Co.,Ltd. |
泰国 | 6,400 万泰 铢 |
泰国 | 生产销 售 |
12.53 | 87.47 | 设立 |
| ML PHOTONIC LIMITED |
英国 | 367.10 万 英镑 |
英国 | 生产销 售 |
- | 100.00 | 设立 |
注:截止本报告期末,ML PHOTONIC LIMITED 的注册资本为185 万英镑及230 万美元,折合为367.10 万英镑。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246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财务报 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 金额 |
本 期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金 额 |
本期转入其他 收益 |
本期 其他 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 产/ 收益 相关 |
| 工业互 联网试 点(示 范)项目 补贴 |
1,500,000.00 | 2,500,000.00 | 299,999.97 | 3,700,000.03 | 与资 产相 关 |
247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技术装 备投入 普惠性 奖补项 目及资 金计划 |
552,599.96 | - |
61,400.04 | 491,199.92 | 与资 产相 关 |
||
|---|---|---|---|---|---|---|---|
| 中央引 导地方 项目资 金 |
670,000.00 | - |
- | 670,000.00 | 与收 益相 关 |
||
| 南京市 新兴产 业引导 专项资 金 |
2,196,625.73 | 186,946.92 | 2,009,678.81 | 与资 产相 关 |
|||
| 南京市 重点项 目进口 先进设 备补贴 |
225,750.00 | 63,000.00 | 162,750.00 | 与资 产相 关 |
|||
| 工业企 业技术 设备投 入普惠 性奖补 资金 |
888,666.78 | 123,999.96 | 764,666.82 | 与资 产相 关 |
|||
| “345” 海外高 层次人 才引进 计划项 目补贴 |
216,216.28 | 1,815,390.50 | 2,031,606.78 | - | 与收 益相 关 |
||
| 医疗设 备用光 学元器 |
172,307.74 | 24,615.36 | 147,692.38 | 与资 产相 关 |
248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件生产 项目扶 持资金 |
|||||||
|---|---|---|---|---|---|---|---|
| 促进中 小微企 业稳定 发展措 施专项 资金 |
210,066.75 | 27,399.96 | 182,666.79 | 与资 产相 关 |
|||
| 2020 年 科技企 业腾飞 政策奖 励 |
250,000.00 | 250,000.00 | 与收 益相 关 |
||||
| 江宁区 工业和 信息化 产业转 型升级 专项资 金 |
686,933.36 | 73,599.96 | 613,333.40 | 与资 产相 关 |
|||
| 市转技 术装备 投入普 惠性奖 补资金 |
675,583.30 | 73,700.04 | 601,883.26 | 与资 产相 关 |
|||
| 22 年第 三批省 工业和 信息化 产业转 型升级 专项资 金 |
1,706,250.01 | 403,000.00 |
201,866.60 | 1,907,383.41 | 与资 产相 关 |
||
| 合计 | 9,950,999.91 | 4,718,390.50 | 3,168,135.59 | 11,501,254.82 |
249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 | 7,887,733.59 | 10,080,481.55 |
| 合计 | 7,887,733.59 | 10,080,481.55 |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款项、应付款项及银行存款、银行借款等。相关金融工具详 情于各附注披露。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 策如下所述。本公司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 之内。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 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 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 行的。
1、市场风险
(1) 汇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影响本公司财务成果和现金流的外汇汇率的变动中的风险。本公司承受外汇风 险主要与所持有美元、欧元货币资金、美元应收账款等有关,由于美元、欧元与本公司的功能货 币之间的汇率变动使本公司面临外汇风险。但本公司管理层认为,该等美元、欧元等资产、负债 占本公司总资产、总负债比例较小,故本公司所面临的外汇风险并不重大。于资产负债表日,本 公司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的余额如下:
| 项 目 | 资产(外币数) | 资产(外币数) |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美元 | 15,986,416.09 | 14,694,279.83 |
| 欧元 | 22,531.03 | 71,751.22 |
| 英镑 | 356,562.53 | - |
| 泰铢 | 9,948,083.80 | 12,588,055.07 |
| 港币 | 35,277,852.56 | 10,102.08 |
(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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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项 目 | 负债(外币数) | 负债(外币数) |
|---|---|---|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美元 | 1,918,951.30 | 1,610,144.94 |
| 欧元 | 54,094.73 | 95,981.19 |
| 英镑 | 11,690.20 | 2,543.04 |
| 泰铢 | 9,283,568.59 | 12,401,582.20 |
| 港币 | 1,809,849.55 | 226,982.45 |
敏感性分析
本公司承受外汇风险主要与美元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有关。下表列示了本公司相关外币与人 民币汇率变动5%假设下的敏感性分析。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5%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 反映了汇率变化的可能范围。汇率可能发生的合理变动对当期利润总额的影响如下:
| 本年利润增加/减少 | 影响 | 影响 |
|---|---|---|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 人民币贬值 | 6,648,605.87 | 4,538,418.95 |
| 人民币升值 | -6,648,605.87 | -4,538,418.95 |
(2)利率风险
浮动利率的借款令本公司承受现金流量利率风险,而固定利率的借款令本公司承受公允价值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敏感性分析基于市场利率变化影响可变利率金融工具的利息收入或费用的假设。对 于浮动利率计息之借款,敏感性分析基于该借款在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将不会被要求偿付。此 外,在管理层进行敏感性分析时,50 个基点的增减变动被认为合理反映了利率变化的可能范 围。在上述假设的基础上,在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于2023 年12 月31 日,若利率增加/降低 50 个基点的情况下,本公司2023 年度净利润将会减少/增加人民币45,830.14 元。该影响主要 源于本公司所持有的以浮动利率计息之借款的利率变化。
(3)其他价格风险
无
2、信用风险
于2023 年12 月31 日,可能引起本公司财务损失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主要来自于合同另一 方未能履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金融资产产生的损失,具体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银行存款的信用风险管理,是将大部分现金及银行存款存储在中国境内的国有银行 及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 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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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管理层为降低应收款项的信用风险主要采取的措施包括:选择资信状况优良的客户进 行合作,控制信用额度、进行信用审批,加大对逾期债权的回款考核力度,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应收款项的回收情况,计提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因此,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应收账款所承担 的信用风险已经大为降低。
3、流动风险
管理流动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 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流动风险较低,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 响,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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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期末公允价值 | ||
|---|---|---|---|---|
| 第一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 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 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 计量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 产 |
306,671,922.84 | - | 306,671,922.84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
306,671,922.84 | 306,671,922.84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 |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 权 |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 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 (五)生物资产 |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资产总额 |
306,671,922.84 | - | 306,671,922.84 | |
| 二、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22,904.96 |
- | 22,904.96 |
| 1.无本金交割远期外 汇交易 |
- | 22,904.96 |
- | 22,904.96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 的负债总额 |
- | 22,904.96 |
- | 22,904.96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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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
交易性金融资产,系结构性存款机其他理财产品所形成,本公司以可观察的预期收益率为重
-
要参数,采用特定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
交易性金融负债系远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所形成,本公司以可观察的远期汇率为重要参
-
数,采用特定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 母公司名 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 业的持股比例 (%)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 权比例(%) |
| 南京茂莱 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
南京 | 投资咨询 | 50.00 | 59.47 | 59.47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范一、范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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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 益。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 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杨锦霞 | 实际控制人之母亲、母公司之股东 |
| 宋治平 |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母公司之股东 |
其他说明 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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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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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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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毕 |
|---|---|---|---|---|
| 范一、张捷;范 浩、李宜臻 |
23,890,000.00 | 2020-1-16 | 2023-1-14 | 是 |
| 范一、张捷;范 浩、李宜臻 |
10,000,000.00 | 2020-5-15 | 2023-5-19 | 是 |
| 范浩、范一 | 30,000,000.00 | 2020-5-28 | 2023-5-20 | 是 |
| 范浩、范一 | 30,000,000.00 | 2020-6-12 | 2023-6-11 | 是 |
| 范浩、范一 | 30,000,000.00 | 2020-6-12 | 2023-6-11 | 是 |
| 范一、张捷;范 浩、李宜臻 |
9,500,000.00 | 2020-9-24 | 2024-3-21 | 是 |
| 范一、张捷;范 浩、李宜臻 |
9,500,000.00 | 2020-9-25 | 2024-3-22 | 是 |
| 范一、张捷;范 浩、李宜臻 |
30,000,000.00 | 2020-11-19 | 2024-11-17 | 是 |
| 范一、张捷;范 浩、李宜臻 |
40,000,000.00 | 2021-6-25 | 2024-5-19 | 是 |
| 范一、张捷;范 浩、李宜臻 |
30,000,000.00 | 2021-2-9 | 2025-2-8 | 是 |
| 范一、张捷;范 浩、李宜臻 |
30,000,000.00 | 2021-8-31 | 2025-5-5 | 是 |
| 范一、张捷;范 浩、李宜臻 |
10,000,000.00 | 2022-3-29 | 2026-3-27 | 是 |
| 范一;范浩、李 宜臻 |
140,000,000.00 | 2022-5-31 |
2031-5-24 | 是 |
| 范一;范浩、李 宜臻 |
140,000,000.00 | 2022-6-23 |
2031-5-24 | 是 |
| 范一;范浩、李 宜臻 |
140,000,000.00 | 2022-7-22 |
2031-5-24 | 是 |
| 范一;范浩、李 宜臻 |
140,000,000.00 | 2022-8-5 |
2031-5-24 | 是 |
| 范一;范浩、李 宜臻 |
140,000,000.00 | 2022-9-9 |
2031-5-24 | 是 |
| 范一;范浩、李 宜臻 |
140,000,000.00 | 2022-9-1 |
2031-5-24 | 是 |
| 范一;范浩、李 宜臻 |
140,000,000.00 | 2022-11-18 |
2031-5-24 | 是 |
| 范一;范浩、李 宜臻 |
140,000,000.00 | 2022-11-2 |
2031-5-24 | 是 |
| 范一、范浩 | 50,000,000.00 | 2022-5-26 | 2025-5-25 | 是 |
258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91.59 | 701.9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 管理人员 | 5 元/股 | 36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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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其他说明
为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王陆、核心技术人员周威进行股权激励,2021 年12 月,公司股东 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00 万股股份以5 元/股的价格分别转让给王陆、周威 800,000 股、200,000 股。
2021 年12 月,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分别与王陆、周威(以下简称“激励人员”)签 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激励人员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年内(以下简称“服务期”),激 励人员将为发行人及其关联公司提供全职服务,若在服务期届满前激励人员与发行人或其关联公 司解除、终止或不续签劳动合同,南京茂莱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有权按照激励人 员原始投资价格赎回激励人员根据协议受让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份。
根据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支付所涉及 的南京茂莱光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金证评报字[2022]第 0033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1 年12 月31 日,茂莱光学股东全部权益的公允价值为89,000 万元,折合每股公允价值为22.47 元/股。本次股权激励的价格系考虑激励对象对公司的贡献程 度,在净资产评估值基础上给予一定折让并由各方协商确定为5 元/股。根据中天运出具的《审 计报告》,净资产评估值超过本次股权激励价格的部分确认股份支付费用,共计人民币 1,747.47 万元。
本次股权激励自2021 年授予之日起按服务期计提。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每股公允价值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授予日的数量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1,729,625.04 |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5,824,915.86 |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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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 管理人员 | 5,824,915.86 | |
| 合计 | 5,824,915.86 |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1)截止2023 年12 月31 日,公司开具的在有效期内保函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 保函类型 | 期末余额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初余额 |
|---|---|---|---|---|
| 保函金额 | 公司支付保证金 | 保函金额 | 公司支付保证金 | |
| 电费保函 | 93,312.40 | 93,312.40 |
90,639.92 |
90,639.92 |
| 合 计 | 93,312.40 | 93,312.40 |
90,639.92 |
90,639.92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不能按履约保函、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项下之约定履约而向客户支 付款项的情况。
- (2)截止2023 年12 月31 日,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其他重大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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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34,320,00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34,320,000 |
3 、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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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6、 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不同经济特征的多个经营分部,也没有依据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
告制度等确定经营分部,因此,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的报告分部信息。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年以内 | 65,651,736.66 | 54,707,054.86 |
| 1年以内小计 | 65,651,736.66 | 54,707,054.86 |
| 1 至2年 | 11,174,481.75 | 1,929,198.01 |
| 2 至3年 | 63,350.00 | 136,951.11 |
| 3 至4年 | 10,573.54 | |
| 4 至5年 | 14,000.00 | |
| 5年以上 | 119,920.93 | |
| 合计 | 76,889,568.41 | 56,917,698.4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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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类 别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 例 ( % ) |
金额 | 计 提 比 例 (% ) |
金额 | 比 例 (%) |
金额 | 计 提 比 例 (%) |
|||
| 按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361,762. 71 |
0.6 4 |
361,762 .71 |
100 .00 |
/ | |||||
| 其中: | ||||||||||
|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
361,762. 71 |
0.6 4 |
361,762 .71 |
100 .00 |
||||||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
- | - | - | |||||||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76,889,5 68.41 |
1 0 0 |
4,419,0 40.01 |
5. 75 |
72,470,52 8.40 |
56,555,9 35.74 |
99. 36 |
2,922,7 31.14 |
5.1 7 |
53,633,2 04.60 |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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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按 组 合 计 提 预 期 信 用 损 失 的 应 收 账 款 |
76,889,5 68.41 |
1 0 0 |
4,419,0 40.01 |
5. 75 |
72,470,52 8.40 |
56,555,9 35.74 |
99. 36 |
2,922,7 31.14 |
5.1 7 |
53,633,2 04.60 |
|---|---|---|---|---|---|---|---|---|---|---|
| 合 计 |
76,889,5 68.41 |
1 0 0 |
4,419,0 40.01 |
5. 75 |
72,470,52 8.40 |
56,917,6 98.45 |
100 |
3,284,4 93.85 |
5.7 7 |
53,633,2 04.6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1 年以内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65,651,736.66 | 3,282,586.83 |
5.00 |
| 1-2年 | 11,174,481.75 | 1,117,448.18 |
10.00 |
| 2-3年 | 63,350.00 | 19,005.00 |
30.00 |
| 合计 | 76,889,568.41 | 4,419,040.01 |
5.7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 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未发 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已发 生信用减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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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期初余额 | 2,922,731.1 4 |
- |
361,762.71 |
3,284,493 .85 |
|---|---|---|---|---|
| 本期计提 | 1,803,040.8 5 |
- |
- |
1,803,040 .85 |
| 本期转回 |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 本期核销 | 306,731.98 | - |
361,762.71 |
668,494.6 9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 期末余额 | 4,419,040.0 1 |
- |
- |
4,419,040 .01 |
| 计提比例 | 5.75% | - |
- |
5.7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收回或 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 | |||
| 动 | ||||||
| 单项计提 预期信用 损失的应 收账款 |
361,762.71 | - | 361,762.71 | - | - | |
| 按组合计 提预期信 用损失的 应收账款 |
2,922,731.14 | 1,803,040.85 | - | 306,731.98 | - | 4,419,040.01 |
| 合计 | 3,284,493.85 | 1,803,040.85 | - | 668,494.69 | - | 4,419,040.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核销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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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668,494.69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 余额 |
合同资产期 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 同资产期末余 额 |
占应收账款 和合同资产 期末余额合 计数的比例 (%) |
坏账准备期末 余额 |
| 第一名 | 37,774,207.82 | 37,774,207.82 | 49.13 |
2,413,134.32 | |
| 第二名 | 8,458,861.32 | 8,458,861.32 | 11.00 |
422,943.07 |
|
| 第三名 | 6,589,368.30 | 6,589,368.30 | 8.57 |
329,468.42 |
|
| 第四名 | 4,822,508.65 | 4,822,508.65 | 6.27 |
241,125.43 |
|
| 第五名 | 2,805,750.77 | 2,805,750.77 | 3.65 |
140,287.54 |
|
| 合计 | 60,450,696.86 | 60,450,696.86 | 78.62 |
3,546,958.78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32,692,929.11 | 3,843,509.82 |
| 合计 | 132,692,929.11 | 3,843,509.8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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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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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应收股利 (1)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重要的账龄超过1 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9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 |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 136,776,554.47 | 679,927.40 | |
| 1年以内小计 | 136,776,554.47 | 679,927.40 |
| 1 至2年 | 637,515.71 | - |
| 2 至3年 | - | 4,238,994.03 |
| 3 至4年 | 4,281,354.24 | 460,565.94 |
| 4 至5年 | 203,805.48 | |
| 5年以上 | 6,600.00 | 6,600.00 |
| 合计 | 141,905,829.90 | 5,386,087.37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职工备用金及员工借款 | 74,000.00 | 128,583.59 |
| 保证金及押金 | 390,815.65 | 258,407.66 |
| 关联方往来 | 141,365,569.58 | 4,926,651.45 |
| 其他 | 75,444.67 | 72,444.67 |
| 合计 | 141,905,829.90 | 5,386,087.37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 未来12个月预 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未发生信 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已发生信 用减值) |
||
| 期初余额 | 1,542,577.55 | - |
- |
1,542,577.55 |
| 本期计提 | 7,670,323.24 | - |
- |
7,670,323.24 |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 本期其他变动 | - | - |
- |
- |
| 期末余额 | 9,212,900.79 | - |
- |
9,212,900.7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各阶段划分依据为未来12 个月预期的信用损失,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账龄一年以内为 5.00%,1-2 年为10%,2-3 年为30%,3-4 年为50%,4-5 年为80%,5 年以上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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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 计提 | 收回或 转回 |
转销或核 | 其他变动 | |||
| 销 | ||||||
| 单项计提 预期信用 损失的其 他应收款 |
||||||
| 按组合计 提预期信 用损失的 其他应收 款 |
1,542,577.55 | 7,670,323.24 | 9,212,900.79 | |||
| 合计 | 1,542,577.55 | 7,670,323.24 | 9,212,900.7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合计 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 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 第一名 | 115,104,403.50 | 81.11 | 关联方往 来 |
1 年以内 | 5,755,220.18 |
271 / 276
2023 年年度报告
| 第二名 | 21,515,130.97 | 15.16 | 关联方往 来 |
1 年以内 | 1,075,756.55 |
|---|---|---|---|---|---|
| 第三名 | 4,168,094.72 | 2.94 | 关联方往 来 |
4 年以内 | 1,932,681.23 |
| 第四名 | 577,830.39 | 0.41 | 关联方往 来 |
5 年以内 | 296,436.81 |
| 第五名 | 205,000.00 | 0.14 | 保证金及 押金 |
3-4 年 | 102,500.00 |
| 合计 | 141,570,459.58 | 99.76 | / |
/ | 9,162,594.77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 值 准 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 值 准 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 资 |
213,585,344.48 | - |
213,585,344.48 | 112,985,304.48 | - |
112,985,304.48 |
| 合计 | 213,585,344.48 | - |
213,585,344.48 | 112,985,304.48 | - |
112,985,304.4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 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 计提 减值 准备 |
减值 准备 期末 余额 |
| 茂莱(南京)仪 器有限公司 |
22,532,320.37 | - |
- |
22,532,320.37 |
||
| MLOPTIC INTERNATIONAL LIMITED |
5,345,055.00 | 82,723,220.00 |
- |
88,068,275.00 |
||
| 南京茂莱精密 测量系统有限 公司 |
65,045,000.00 | 12,140,000.00 |
- |
77,18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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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年度报告
| MLOPTIC CORP.(US) |
5,175,818.28 | 5,736,820.00 |
- |
10,912,638.28 |
||
|---|---|---|---|---|---|---|
| MLOptic (Thailand) Co., Ltd. |
14,887,110.83 | - |
- |
14,887,110.83 |
||
| 合计 | 112,985,304.48 | 100,600,040.00 | - |
213,585,344.4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67,479,762.26 | 140,477,164.88 | 254,482,161.38 | 157,885,427.38 |
| 其他业务 | 1,812,795.64 | 1,515,196.87 |
4,497,973.54 |
428,563.12 |
| 合计 | 269,292,557.90 | 141,992,361.75 | 258,980,134.92 | 158,313,990.50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合同分类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商品类型 | ||
| 光学器件 | 252,380,778.65 | 128,922,394.40 |
| 光学镜头 | 8,116,985.07 | 8,045,451.71 |
| 光学系统 | 2,041,402.60 | 1,577,481.44 |
| 服务 | 4,940,595.94 | 1,931,837.33 |
| 其他 | 1,812,795.64 | 1,515,196.87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境内 | 117,244,999.34 | 45,588,882.32 |
| 境外 | 152,047,558.56 | 96,403,479.43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直接销售 | 269,292,557.90 | 141,992,361.75 |
| 间接销售 | ||
| 合计 | 269,292,557.90 | 141,992,361.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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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5、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理财利息收入 | 1,490,409.46 | 5,155.47 |
| 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 | -108,650.00 | -1,133,684.19 |
| 大额存单持有或转让形成的投资收益 | 1,629,833.33 | |
| 合计 | 3,011,592.79 | -1,128,528.72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冲销部分 |
-205,081.57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 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 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 补助除外 |
6,751,204.78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 |
4,624,62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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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 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6,614,429.19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 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 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 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 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 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 支付费用 |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 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 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 损益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03,801.92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922,577.51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 合计 | 13,958,797.08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 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执行2023 版1 号解释性公告对2022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情况: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关规定,本集团2022 年度作为非 经常性损益列报的政府补助中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641,595.57 元。由于该补助与本集团 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且在该资产的使用寿 命内对本集团损益产生持续影响,因此,根据2023 版1 号解释性公告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 641,595.57 元应列报为经常性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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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 √适用 □不适用 | |||
|---|---|---|---|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 |
4.78 | 0.9439 | 0.943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 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35 | 0.6619 | 0.661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范浩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 年3 月26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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