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Miracle Automation Engineering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3

Nov 30, 2023

54075_rns_2023-11-30_0e31bb18-fb72-442e-81d2-c9d210ad152c.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002009 证券简称:天奇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0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4 月14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3 年5 月16 日召开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度不超过205,100 万元,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 过139,1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66,000 万元。担保 期限自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 年4 月18 日、2023 年5 月17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天奇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 的公告》《天奇股份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以下简称“合肥科技农商 行铜陵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铜陵 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蓝天”)与合肥科技农商行铜陵支行之间自 2023 年11 月28 日起至2024 年10 月29 日期间内及在人民币1,850 万元整的最高债权额内 发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786503186L

成立日期:2006 年3 月15 日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1355 号

法定代表人:沈贤峰

注册资本:10,99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输送机械及通用设备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配套安装服务,机电一体化设 备、环保设备研制、开发与生产销售及相关工程总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提供劳务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3 年9 月30 日 2022 年12 月31 日
总资产 480,903,114.79
450,146,451.46
总负债 366,223,194.76
354,194,189.87
净资产 114,679,920.03
95,952,261.59
项目 2023 年1-9 月 2022 年1-12 月
营业收入 212,468,442.14
303,027,420.21
利润总额 8,881,835.46
-22,100,329.60
净利润 8,881,835.46
-21,329,024.63

(以上2022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铜陵蓝天90.9918%股权。

经查询,铜陵蓝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

保证人(乙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的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1,850 万元整。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含法定利息、约定利

息和罚息,以实际清偿时的未清偿余额为准)、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 证费、公告费等,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甲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 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 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乙方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乙方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乙方为债务人的多笔借款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最后到期的一笔借款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3)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从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保函敞口、信用证敞口项下的保证期间为甲方垫付款项之日 的次日起三年。

(5)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的次日起三年。

(6)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乙方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 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为205,100 万元,占公司2022 年 经审计净资产的93.56%,实际担保余额为110,483.14 万元,占公司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 的50.4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 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11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