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Miracle Automation Engineeri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Oct 10, 2022
54075_rns_2022-10-10_e9e5a2ea-03ef-437d-8c4b-728a09ba8d33.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 2022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 2022 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总 额度不超过 137,100 万元(含前期已获批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 89,400 万元),其中,为 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27,1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00 万元。担保期限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19 日、2022 年 5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天奇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 2022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天奇股份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以下简称"合肥科技农商 行铜陵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铜陵 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天奇")与合肥科技农商行铜陵支行之间自 2022 年 9 月 28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28 日期间内及在人民币 2,000 万元整的最高债权额内发 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00786503186L 成立日期:2006 年 3 月 15 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安徽省铜陵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三路 1355 号 法定代表人:沈贤峰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输送机械及通用设备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及配套安装服务,机电一体化设 备、环保设备研制、开发与生产销售及相关工程总承包,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提供劳务服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2022年6月30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 总资产 | 430,109,191.36 | 399,669,353.17 |
| 总负债 | 319,187,206.80 | 282,505,762.66 |
| 净资产 | 110,921,984.56 | 117,163,590.51 |
| 项目 | 2022年1-6月 | 2021年1-12月 |
| 营业收入 | 137,564,668.97 | 449,150,998.14 |
| 利润总额 | -6,231,361.25 | 9,835,702.69 |
| 净利润 | -6,231,361.25 | 10,644,401.73 |
(以上 2021 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2 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铜陵天奇 100%股权。
经查询,铜陵天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甲方):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支行
保证人(乙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本次担保的主合同债权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整
2、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含法定利息、约定利 息和罚息,以实际清偿时的未清偿余额为准)、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 证费、公告费等,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债务人应向甲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甲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 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 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乙方自愿承担担保责任。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1)乙方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乙方为债务人的多笔借款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最后到期的一笔借款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
(3)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从最 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银行承兑汇票敞口、保函敞口、信用证敞口项下的保证期间为甲方垫付款项之日 的次日起三年。
(5)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的次日起三年。
(6)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乙方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 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的次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为 137,100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66.03%,实际担保余额为 107,355.65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 产的 51.70%。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 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10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