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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acle Automation Engineering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r 19,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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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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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值咨询报告
中通苏咨报字〔2014〕第024号
共一册 第一册
声明、正文及附件

| 1. 委托方、目标企业及相关背景情况说明 | ||
|---|---|---|
| 1.1 委托方概况 | ||
| 1.2 目标企业概况 | ||
| 1.3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情况介绍 | ||
| 2. 本次估值咨询基本情况 | ||
| 2.1 估值目的 | ||
| 2.2 估值基准日 | ||
| 2.3 估值对象和范围 | ||
| 2.4 价值类型 | ||
| 3. 估值方法与结论 | ||
| 3.1 估值方法 | ||
| 3.2 估值计算模型 | ||
| 3.3 宏观、区域及行业因素分析 | ||
| 3.4 估值中主要参数说明 | ||
| 3.5 估值依据 | ||
| 3.6 估值假设 | ||
| 3.7 估值结论 | ||
| 4.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 ||
| 附 | 件 |

吉 明
一、本估值咨询报告专为委托方制作, 估值结果仅供委托方收购苏州市 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70%股权提供作价参考。
二、报告使用者在使用本报告时应当知晓,本次估价对象为苏州市物资 再生有限公司 70%股权于 2014年7月31日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 表现的投资价值, 对应估值范围并不限于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账面所体 现的股东全部权益; 本次估值结论的价值类型是投资价值, 估值结论考虑了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对于特定购买方所具有的协同价值。
三、估值假设是本次估值结论成立的前提,敬请报告使用者对报告披露 的有关假设进行充分关注,并充分考虑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相关 说明及其对估值结论的影响,合理使用估值结论。
四、本次估值涉及的资产、负债及其他相关资料由委托方及目标企业苏 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提供,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恰当 使用本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五、我们与报告中的估值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当 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mathbf{1}$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拟收购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70%股权对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表现的投资价值
估值咨询报告
中通苏咨报字〔2014〕第024号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公司的委托, 就贵公司拟收购昆山市物 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70%股权事宜, 对苏州 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70%股权于2014年7月31日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所表现的投资价值进行估算, 为本次股权收购提供咨询意见。本次估值分 析采用收益法对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进行分析估算,现将 本次估值情况报告如下。
1. 委托方、目标企业及相关背景情况说明
1.1 委托方概况
- (1) 名称: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
-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00000041777
- (3) 住所: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 288 号
- (4) 法定代表人: 白开军
- (5) 注册资本: 321, 010, 822. 00 元人民币
- (6)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 (7) 经营范围: 智能自动化系统工程的设计、制造、安装和管理, 光机 电一体化及环保工程的设计、施工: 智能装备和机器 人的设计、制造; 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 系统集成控制软件、工业控制软件和电子计 算机配套设备开发、制造、销售。风力发电机组、零部 件的开发、设计、制造及售后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
(8) 成立日期: 1997年11月18日
(9) 经营期限: 1997年11月18日至******
(10) 公司简介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江南名城无锡。创建于1984年, 2004 年6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 002009)。天奇股份现有职工 1480 人,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450人。天奇股份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 家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拥有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奇股份是国内外现代 制造业物流自动化技术装备知名供应商, 主要产品有汽车总装物流自动化系 统、汽车焊装物流自动化系统、车身储存物流自动化系统、汽车涂装物流自 动化系统、机场物流自动化系统、自动化立体仓库系统,产品还涉及到散料 输送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的风叶、塔桶等。天奇股份核心业务主要有三大类 即自动化物流集成设备、散料输送设备、风电设备, 主要应用于汽车、家电、 机场、 机床、内燃机、冶金、化工、煤炭、码头、造纸、食品、能源等十多 个行业。
1.2 目标企业概况
1.2.1 基本情况
(1) 名称: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再生"、"目标企 业"、"公司")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500000027932
(3) 住所: 苏州市金阊区白洋湾自由路 48 号
(4) 法定代表人: 陆月强
(5) 注册资本: 5000 万人民币
(6) 企业类型: 有限公司(法人独资) 私营
(7)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 无
一般经营项目: 回收、加工: 废旧金属、普通机械、申 机、锅炉、船舶以及船舶附属设备,废旧纸箱、纸、布、棉、塑料、橡胶、 玻璃及骨类;回收拆解报废汽车;
批发零售: 金属材料、炼钢所用炉料、家用电器、木材及制品、非危 险性化工原料; 旧机动车辆交易、寄售和调剂。
(8) 股权比例
| 称名 | 投资金额(万人民币) | 所占比例(%) |
|---|---|---|
| 昆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5000 | 100% |
| 合计 | 5000 | 100% |
(9) 公司的历史沿革
①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6 年 3 月 14 日, 前身为苏州 市金属物资回收公司, 是隶属于苏州市物资局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
② 2003 年 3 月 27 日,经苏州物资控股(集团)公司苏物司(2003) 第 22 号《关于同意苏州市物资再生总公司改制方案的批复》和苏州市企业 改制办公室苏改办会(2003) 91 号《关于苏州市物资再生总公司改制的会办 意见书》,同意企业进行改制,改制后名称更名为"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0 万元,由自然人卢源伟等 16 人投入。投入资本 已经苏州天中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3 年 6 月 24 日出具的天中验字 (2003) 第 137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2003 年 6 月 27 日,公司于苏州市工商行政 管 理 局 平 江 分 局 娄 门 工 商 所 办 妥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320500210854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 2009 年 11 月 25 日, 根据公司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书, 卢 源伟等自然人将持有本公司的所有股权转让给昆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 司。转让后,注册资本仍为 120 万元人民币不变,昆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 公司持有公司 100%股权。
4 2010 年 8 月 5 日, 根据公司股东决定,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380 万 元, 新增注册资本由昆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投入, 增资后, 公司注册 资本为 500 万元。该项增资已经昆山保信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0 年 8 月 6 日出具的昆保信内验 (2010) 第 0628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⑤ 2012 年 7 月 4 日,根据公司股东决定,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500 万 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昆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投入,增资后,公司注册 资本为 1000 万元。该项增资已经昆山保信会计师事务所苏州市物资再生有 限公司于 2012 年 7 月 4 日出具的昆保信内验(2012)第 0562 号验资报 告审验确认。
⑥ 2012 年 12 月 1 日, 根据公司股东决定,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4,000 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由昆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投入, 增资后, 公司注
$\overline{4}$
册资本为 5,000 万元。该项增资已经苏州华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2 年 12 月 7 日出具的苏华内验 (2012) 第 M423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10) 历年财务数据
2010年至2014年7月31日资产负债状况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 内容 | 2010. 12. 31 | 2011.12.31 | 2012.12.31 | 2013.12.31 | 2014.7.31 |
|---|---|---|---|---|---|
| 货币资金 | 180, 009.27 | 127, 693, 80 | 177, 286, 90 | 199, 885.67 | 110, 310.55 |
| 应收账款 | 254, 223.71 | 265, 218.81 | 201, 552.41 | 688, 365. 31 | |
| 其他应收款 | 10, 931, 111.56 | 12, 674, 430.03 | 79, 309, 160.06 | 35, 411, 794. 53 | 9, 305, 725.00 |
| 预付账款 | 5,576.55 | 46, 870.23 | |||
| 存货 | 52, 153. 34 | 5, 234. 11 | 12, 554. 56 | 8, 950, 39 |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00.30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 423, 074. 43 | 13, 072, 576. 75 | 79, 747, 424. 16 | 36, 308, 995. 90 | 9, 422, 035, 85 |
| 长期股权投资 | 8,596,000.00 | 8,596,000.00 | 8,616,000.00 | 697, 228.99 | 871, 638, 57 |
| 投资性房地产 | 98, 191.34 | 96, 555.26 | |||
| 固定资产 | 275, 785. 70 | 232, 627.03 | 196, 561.60 | 155, 706. 76 | 87, 604.35 |
| 无形资产 | 106, 074.62 | 102, 802.46 | 99, 530. 30 | 11, 232, 033.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 977, 860. 32 | 8, 931, 429. 49 | 8, 912, 091.90 | 951, 127.09 | 12, 287, 831. 18 |
| 资产总计 | 20, 400, 934. 75 | 22, 004, 006. 24 | 88, 659, 516.06 | 37, 260, 122.99 | 21, 709, 867. 03 |
| 短期借款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20,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应付票据 | 5,000,000.00 | ||||
| 应付账款 | 76, 188.24 | 111, 847.42 | 101, 612.37 | 127, 077.98 | 81, 558.33 |
| 应交税费 | $-7, 159.56$ | $-3,700.24$ | $-1, 947.83$ | 2,724.58 | |
| 应付利息 | 43, 966. 67 | ||||
| 其他应付款 | 911, 320.22 | 414, 032.69 | 25, 073, 120.59 | 17, 109, 604, 05 | 3,062,830.00 |
| 流动负债合计 | 15, 980, 348.90 | 20, 522, 179.87 | 45, 172, 785. 13 | 22, 239, 406.61 | 8, 188, 355.00 |
| 负债合计 | 15, 980, 348. 90 | 20, 522, 179.87 | 45, 172, 785. 13 | 22, 239, 406. 61 | 8, 188, 355, 00 |
| 实收资本 | 5,000,000.00 | 5,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盈余公积 | 556, 299.69 | 556, 299.69 | 556, 299.69 | 556, 299.69 | 556, 299.69 |
| 未分配利润 | $-1, 135, 713.84$ | $-4,074,473.32$ | $-7,069,568.76$ | $-35, 535, 583.31$ | $-37,034,787.6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 420, 585.85 | 1, 481, 826.37 | 43, 486, 730. 93 | 15, 020, 716.38 | 13, 521, 512. 03 |
2010年至2014年 (1-7月) 损益状况表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 内容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2014年1-7月 | |
|---|---|---|---|---|---|---|
| 一、营业收入 | 580, 542. 57 | 536, 288.79 | 412, 229.16 | 4,783,707.95 | 257, 959, 61 | |
| 减: | 营业成本 | 439, 398.40 | 496, 145.62 | 343, 864, 38 | 4, 669, 917.37 | 221, 142. 11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16.79 | 165.88 | 2,675.60 | 459.75 | ||
| 加: 其他业务利润 | 299, 837.62 | 52, 950.14 | 3, 292, 00 | |||
| 减: | 销售费用 | 467, 862.84 | 217, 780.92 | 569, 532.60 | 950, 722, 92 | 667, 908.26 |
| 管理费用 | 788, 012, 39 | 1,677,446.32 | 1, 271, 474.86 | 1, 113, 824, 47 | 565, 777, 79 | |
| 财务费用 | 264, 621.72 | 1, 136, 625. 55 | 1, 225, 578.88 | 1, 181, 689. 96 | 245, 809.84 | |
| 资产减值损失 | 4, 511, 330.00 | |||||
| 加: 投资收益 | 19, 372, 80 | $-5,590.42$ | ||||
| 补贴收入 | 63, 940.06 | |||||
| 营业利润 | $-1, 015, 691, 89$ | $-2,938,759.48$ | $-2, 995, 095, 44$ | $-7,627,079,57$ | $-1, 448, 728, 56$ |

| 营业外收入加: | |||||
|---|---|---|---|---|---|
| 营业外支出减: | 6, 282.75 | 50, 475, 79 | |||
| 三、利润总额 | $-1,015,691.89$ | $-2,938,759,48$ | $-2, 995, 095, 44$ | $-7,633,362,32$ | $-1, 499, 204, 35$ |
| 所得税费用减: | |||||
| 四、净利润 | $-1,015,691.89$ | $-2,938,759.48$ | $-2,995,095.44$ | $-7,633,362,32$ | $-1,499,204,35$ |
上述报表中2010年-2012年数据来自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 报表、2013年至2014年1-7月数据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 并出具了苏公W[2014]E3052号《审计报告》。
(11) 分支机构
截至 2014 年 7 月 31 日,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下设分支机构 3 个,分别为: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摩托车回收分公司、苏州市物资再生 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分公司、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金属回收分公司。
1.2.2 目标企业的优势
(1) 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资格
苏州再生之子公司苏州市苏协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苏州苏协")是苏州地区唯一一家拥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 的企业,是苏州地区唯一一家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经营资格的单位,该公 司获准从事的废旧机动车回收以及拆解业务目前受经营资格限制。
《报废汽车回收企业资格认定书》是根据2001年6月16日公布的国务院第 307号令《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国家对报废汽车回收(含拆解, 下同)企业实行资格认定制度取得。根据原国家经贸委2001年9月19日发布的 《关于印发<报废汽车回收企业总量控制方案>的通知》(国经贸资源 [2001]773号)精神,原则上每个地级市设置1家回收拆解企业,省会城市1-2家。据此,苏州市组建了唯一一家具有报废汽车回收资格的企业——苏州市
苏协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委托方和目标企业向我们提供的情况, 苏州市苏协报废汽车回收拆 解有限责任公司本身并不真正从事汽车回收拆解业务,苏州市苏协报废汽车 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各股东分别在各自网点从事汽车回收拆解业务,相 应的历史经营业绩也未在苏州市苏协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
6
告中完整反映。
目前苏州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点(分公司)共有8家,具体为苏州直属分 公司、苏协昆山分公司、苏协相城拆车厂、苏协创新拆解厂、苏协张家港分 公司、苏协吴江分公司、苏协太仓分公司、常熟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截止于估值基准日, 苏州再生实际控制的仅为苏州直属分公司及苏协昆 山分公司两家网点。
苏州再生持有的苏州苏协29.80%股权,为第一大股东。苏州苏协股权比 例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
| 吴江市物回汽车配件经营部 | 18.00 | 9% |
| 常熟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32.40 | 16.20% |
| 张家港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 | 18.00 | 9% |
| 太仓市富盛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18.00 | 9% |
|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 59.60 | 29.80% |
| 苏州市吴中区机电设备总公司 | 18.00 | $9%$ |
| 苏州市创新拆车分厂 | 18.00 | 9% |
| 苏州市相城区拆车有限公司 | 18.00 | 9% |
| 计合 | 200.00 | 100% |
(2) 获批建设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项目
2012年6月8日, 商务部印发《商务部关于2012年开展报废汽车回收体 系建设示范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对建设试点项目、试点企业条件、升级 改造和建设重点等事项作出了安排。支持和引导有条件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 企业开展以清洁环境、安全生产、节约资源、推进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为 重点的技术改造: 整合资源, 建设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其中, 区 域性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建设试点地区为江苏、青岛、四川。
根据以上文件精神, 江苏省商务厅和江苏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 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对申报建设企业条件、 建设重点、申报、审核程序等事项进行了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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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2012年9月11日印发的《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省 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中心示范工程的报告》, 苏州再生获得江苏省区域性报 废汽车破碎中心示范项目。
苏州再生现正在投入建设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示范基地项目, 该项目已 经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昆发改投备案[2013]79号"《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通知书》准许备案,并由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出具"昆环建[2014]0530号"《关 于对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项目位于昆山市高新区晨淞路北侧, 建设单位为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 司,项目注册资本 5000 万元, 占地 33330 m2 (计 50 亩, 建设厂房及办公楼 10000 m2, 作业场地 20000 m2), 购置报废车全自动拆解流水线一条, 废液专 用收集装置、密闭存储容器、安全气囊引爆装置等。根据规划, 项目投资总 额约 6660 万元, 计划于 2015 年开工建设, 并于 2016 年起投产。
1.3 本次重大资产收购情况介绍
根据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6 月 17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网站公告,天奇股份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70%股权的 预案》。现多方已签订《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1) 项目概述
为加快报废汽车循环产业的发展, 做好重点区域布点工作, 打通上下游 供应链工作, 天奇股份筹划了本次资产收购行为。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人民币, 其中昆山市物资再 生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再生")持有其 100%的股权。
天奇股份同意以经天奇股份与昆山再生确认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截至 基准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目标公司股权价值为依据,确定本次股权转让 的价格,并收购昆山再生所持有目标公司 70%的股权。预估苏州再生的整体 估值为 1 亿元,本次交易对价预计在 7000 万元左右。
(2)股权转让定价原则
以经天奇股份与昆山再生确认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的截至基准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的目标公司股权价值为依据, 确定本次股权转让的价格。 该 股权转让价款不因过渡期目标公司的盈亏情况或其他因素而调整。
(3) 业绩承诺
对目标公司投资的定价原则系基于对目标公司未来收益的预期, 与此相 应, 陆月强对目标公司自交割日的次月起 48 个月的净利润作出如下承诺:
① 自交割日次月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目标公司净利润不得低于: (实际月份数/12) ×2000 万元;
② 2015 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 目标公司净利润均不得低于 2000 万元:
③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交割日次月起的第 48 个月的净利润, 目标公 司净利润不得低于: (实际月份数/12) ×2000 万元。
(4) 陈述、保证与承诺
昆山再生、目标公司及陆月强承诺在 2014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以下事 宜:
①昆山再生将其持有的苏州苏协全部股权转让至目标公司持有, 由此产 生的所有费用均由昆山再生承担。
②昆山再生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 30%的股权转让给陆月强,由此产生的 所有费用均由昆山再生或陆月强承担。
3目标公司与苏州苏协签订协议, 约定苏州苏协的直属分公司、昆山分 公司、园区回收站所有回收并拆解的废旧汽车, 全部销售给目标公司或目标 公司指定的公司。
④陆月强承诺,若目标公司自交割日次月起 48 个月的净利润不低于 8000 万元, 天奇股份有权要求陆月强将目标公司剩余 30%的股权转让给天奇 股份或天奇股份指定的主体: 若届时天奇股份确定收购目标公司剩余 30%股 权的,该等股权转让价格与本次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标准一致。
(5)本次收购存在风险
① 行业政策风险
汽车回收利用产业完善的回收法规和有效的操作程序正逐步形成,我国 相继出台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 范》、《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及标准, 为完善
$\mathbf Q$
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及再制造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 但产业政策环 境上仍然面临一些问题,产业政策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② 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 苏州物资再生将成为天奇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交易完 成后,上市公司对苏州再生的整合主要体现为包括公司治理、业务、人力资 源等方面的业务整合, 不会对公司组织架构、人员进行重大调整。本次交易 完成后能否通过整合既保证上市公司对苏州再生的控制力又保持标的公司原 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 具有不确定性, 整合结果可能 未能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 存在一定风险。
(3) 示范基地项目政策风险
作为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 除通过苏协下属分公司享有报废汽车回收资 质, 经营报废汽车回收及拆解的业务之外, 苏州物资再生还取得了全国区域 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示范基地项目的建设及未来经营权。该建设项目为商务 部为推讲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整合区域资源,支持 和引导有条件的企业按照行业技术、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先进规范建立区 域性的试点项目。预计未来将强制要求各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拆解业务在相 应区域的示范基地完成。本次完成苏州物资再生的股权收购后, 还需在现有 基础上继续对该项目进行较大投入, 预计后期需要新增10000多万元的再投 资。考虑到未来政府推进各区域集中化拆解回收报废汽车的进度及时间安排 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收购苏州物资再生的股权存在资金投入风险和政策风险。
(6)对天奇股份的影响
天奇股份主要从事物流自动化装备系统的生产销售,其中主要包括了汽 车物流输送装备、自动化分拣与储运系统。天奇股份在紧密结合国家实施循 环经济建设的契机,抓住汽车回收利用业发展机遇的同时,依托天奇股份在 汽车物流系统集成方面的技术实力,将业务延伸至废旧汽车精细拆解和高效 分拣自动化装备系统领域, 有利于提升天奇股份的设备成套供货能力。
天奇股份前期已经通过与 ALBA 公司的合作; 增资铜陵天奇蓝天机械设 备有限公司; 参股安徽欧保天奇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参股北京市永正嘉 盈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一系列围绕废旧汽车回收拆解及利用业务进入汽 车回收利用全业务链。
本次交易,系天奇股份首次参与废旧汽车回收拆解业务企业的具体运营, 是天奇股份保持原有主营业务不变, 在汽车相关装备制造行业内, 向产业链 下游的延伸: 在完善天奇股份产品线的同时, 将讲一步增强天奇股份盈利能 力, 对天奇股份未来在废旧汽车拆解业务及汽车回收业务的发展上具有战略 意义。
- 本次估值咨询基本情况
2.1 估值目的
本次估值目的为就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昆山市物资再生 利用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70%股权事宜, 而对苏州市物 资再生有限公司70%股权于2014年7月31日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所表现的投资价值进行估算, 为本次股权收购提供咨询意见。
2.2 估值基准日
本次估值基准日是2014年7月31日。
2.3 估值对象和范围
本次估价对象为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70%股权于 2014年7月31日对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表现的投资价值, 估价对象并不限于苏州市 物资再生有限公司账面所体现的股东全部权益。
与估价对象相对应,本次估价范围包括:
1、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估值基准日账面资产和负债:
2、目标企业实际控制人拟为目标企业补充投入的其他资源价值:
3、目标企业意愿开展的业务价值。
需要说明的是, 目标企业估值基准日从事的业务内容与范围与重组后的 业务内容与范围存在差异。
2.3.1 目标企业账面情况及主要资产分析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申报的估值基准日账面资产和负债差额(股东 全部权益)账面金额为 13, 521, 512. 03元。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31 日的报表已经江苏公证天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苏公W[2014]E3052号《审计报告》。 审计后资产负债情况如下:
| 内容 | 账面金额(元) | |
|---|---|---|
| 货币资金 | 110, 310.55 | |
| 其他应收款 | 9, 305, 725.00 | |
| 其他流动资产 | 6,000.30 | |
| 流动资产合计 | 9, 422, 035.85 | |
| 长期股权投资 | 871, 638.57 | |
| 投资性房地产 | 96, 555. 26 | |
| 固定资产 | 87, 604. 35 | |
| 无形资产 | 11, 232, 033.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2, 287, 831. 18 | |
| 资产总计 | 21, 709, 867.03 | |
| 短期借款 | 5,000,000.00 | |
| 应付账款 | 81, 558. 33 | |
| 应付利息 | 43, 966. 67 | |
| 其他应付款 | 3,062,830.00 | |
| 流动负债合计 | 8, 188, 355.00 | |
| 负债合计 | 8, 188, 355.00 | |
| 实收资本 | 50,000,000.00 | |
| 盈余公积 | 556, 299.69 | |
| 未分配利润 | $-37,034,787,66$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 521, 512. 03 |
说明1:其他应收款中, 应收昆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880万元已分别于2014 年 8 月 1 日 (收回欠款 380 万元) 和 8 月 6 日 (收回欠款500 万元) 收回。
说明2: 其他应付款中, 欠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出让金 2,832,385.00 元已于 2014 年 8 月 1 日支付。
说明3:公司已于2014年9月1日归还短期借款500万元。
主要资产情况
①长期股权投资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申报的长期股权投资为其持有的苏州市苏协报 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苏州苏协")29.80%股权,具体如 下所示:
raisal Co.,Ltd
|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70%股权对 | |
|---|---|
|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表现的投资价值估值咨询报告 |
| 被投资单位名称 | 投资日期 | 投资成本 | 持股比例 | 账面价值 |
|---|---|---|---|---|
| 苏州市苏协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 2003.03 | 596,000.00 | 29.8° | 871, 638, 57 |
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苏州市苏协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号: 320500000006910
法定代表人: 陆月强
注册地址: 苏州市金阊区白洋湾自由路 48号
注册资本: 2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 万元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 报废汽车回收。
一般经营: 报废汽车拆解(限分支机构)。
成立日期: 2003年3月20日
营业期限: 2003年3月2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股权比例 |
|---|---|---|
| 吴江市物回汽车配件经营部 | 18.00 | 9% |
| 常熟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32.40 | 16.20% |
| 张家港市物资再生利用公司 | 18.00 | 9% |
| 太仓市富盛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 18.00 | 9% |
|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 59.60 | 29.80 % |
| 苏州市吴中区机电设备总公司 | 18.00 | 9% |
| 苏州市创新拆车分厂 | 18.00 | 9% |
| 苏州市相城区拆车有限公司 | 18.00 | $9%$ |
| 计台 | 200.00 | 100% |
②投资性房地产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申报的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96,555.26元, 分别为出租的房屋及土地使用权,具体如下:
| 名称 | 账面原值(元) | 累计折旧$(\vec{\pi})$ | 账面净值(元) |
|---|---|---|---|
| 出租房屋 | 38, 664, 00 | 36, 730, 80 | 1,933.20 |
| 出租土地使用权 | 163, 608, 00 | 68, 985, 94 | 94, 622, 06 |
|---|---|---|---|
| 合计 | 202, 272, 00 | 105, 716, 74 | 96, 555, 26 |
苏州再生申报的投资性房地产为其拥有的位于前小邾弄22号一套房产, 权属情况及租赁情况如下:
《房屋所有权证》:
房产证号: 苏房权证市区字第10003738号
房屋所有权人: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房屋坐落: 前小邾弄 22号
丘(地)号: 346212-2
产别: 股份制企业产
房屋状况:
| 幢号 | 房号 | 结构 | 房屋总层数 | 所在层数 | 建筑面积$\cdot$ m 2 \cdot | 设计用途 |
|---|---|---|---|---|---|---|
| 砖木 | 60.4 | 非居住 |
《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证号: 苏国用 2003 字第 04005964 号
土地使用者: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坐落: 前小邾弄 22号
地号: 002-0096-033
图号: 45.00-52.00
用途: 商业用地 (211)
使用权类型: 出让(改制)
终止日期: 2043/5/20
使用权面积: 106.5平方米
《租赁协议》:
甲方: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乙方: 戚志范(身份证: 320503195203142011) 租赁时间: 2014年7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租赁面积: 60.2 平方米

租金: 2000元
3周定资产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申报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785,404.81元,账 面净值为87,604.35元,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及办公电子设备。
| 名称 | 账面原值(元) | 累计折旧(元) | 账面净值(元) |
|---|---|---|---|
| 机械设备 | 396, 500, 00 | 367, 013, 43 | 29, 486, 57 |
| 运输设备 | 334, 214, 81 | 280, 602. 66 | 53, 612, 15 |
| 办公电子设备 | 54, 690, 00 | 50, 184. 37 | 4, 505.63 |
| 合计 | 785, 404.81 | 697, 800.46 | 87, 604. 35 |
4元形资产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申报的无形资产为高新区晨淞路南侧、黄潭港 东侧土地使用权, 账面价值为11, 232, 033. 00元。具体如下:
| 名称 | 取得日期 | 面积 | 账面价值(元) |
|---|---|---|---|
| 高新区晨淞路南侧、黄潭港东侧A 土地使用权 | 2013, 12, 30 | $10715$ m 2 | 3, 632, 385, 00 |
| 高新区晨淞路南侧、黄潭港东侧B 土地使用权 | 2014.3.24 | $22618$ m 2 | 7,599,648.00 |
| 合计 | 11, 232, 033, 00 |
2013 年12 月30 日, 苏州再生拍得高新区晨淞路南侧、黄潭港东侧的 10715 m2土地, 土地为工业用地, 总价3,632,385 元, 目前, 公司正在办理 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2014 年3 月24 日,苏州再生与昆山市国土资源 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取得高新区晨淞路南侧、黄潭港东侧的22618 m 土地,土地为工业用地,总价7,599,648 元。截至2014 年7 月31 日,该2 宗 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均在办理之中。
2.3.2 目标企业实际控制人拟为目标企业补充投入的其他资源
(1) 大众汽车废钢回收经营业务
根据委托方和目标企业向我们提供的说明,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陆月强先生拟将其所控制的南京辰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与上海大众 汽车集团公司下属的几个汽车制造分公司的废钢回收经营业务(以下简称"大 众汽车废钢回收经营业务")纳入到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经营。
2014年11月1日,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已与南京辰宇再生资源有限公 司签订了《废旧物资买卖框架合同》,约定由南京辰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向苏 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提供大众公司生产制造过程中产生的有回收价值的废 旧物资。
(2) 报废汽车拆解业务的整合
根据委托方和目标企业向我们提供的说明,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2015 年1月起), 苏州苏协直属分公司、苏协昆山分公司收购的报废车辆均将按原 收购价(含税)销售给苏州再生进行拆解。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实际控 制人陆月强先生协调另六家回收拆解网点(分公司),将在苏州再生投资建设 的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中心示范项目投产后,于2016年1月起,将收购的报 废车辆部分(约60%)销售给苏州再生进行拆解。
截止报告出具日, 苏州苏协已与苏州再生签订了《废旧物资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了苏州苏协直属分公司、苏协昆山分公司将其回收或经初步拆解后 的报废汽车全部出售给苏州再生。
2.3.3 目标企业意愿开展的业务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将进行业务重组(计划 2014年底完成业务重组),业务重组后苏州再生将拥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和大众汽车废钢回收经营业务二大业务。
(1)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
◆苏州市苏协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将回购的报废汽车大部分 将交由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进行拆解处理
苏州苏协是苏州地区(大市范围内)唯一一家拥有报废汽车回收资格的 企业, 该公司拥有8个回收拆解网点(分公司), 包括: 苏州直属分公司、苏 协昆山分公司、苏协相城拆车厂、苏协创新拆解厂、苏协张家港分公司、苏 协吴江分公司、苏协太仓分公司、常熟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目前苏州 直属分公司、苏协昆山分公司分别由苏州再生和昆山再生管理经营。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2015年1月起), 苏州直属分公司、苏协昆山分公 司收购的报废车辆均将按原收购价(含税)销售给苏州再生进行拆解,另 6 家回收拆解网点(分公司)将在苏州再生投资建设的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中 心示范项目投产后,于2016年1月起,将收购的报废车辆部分(约60%)销 售给苏州再生进行拆解。
◆建设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中心示范项目
根据 2012 年 9 月 11 日印发的《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江苏 省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中心示范工程的报告》,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获得 江苏省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中心示范项目。
目前该项目已经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昆发改投备案[2013]79 号"《企 业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准许备案,并由昆山市环境保护局出具"昆环建 [2014] 0530 号"《关于对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示范基 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
根据规划, 该项目一期投资总额为 6700 万元, 年回收拆解报废汽车达 20000 辆。
(2)大众汽车废钢回收经营业务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月强先生拟将其所控制的南京辰 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与上海大众汽车集团公司下属的几个汽车制造分公司的 废钢回收经营业务(以下简称"大众汽车废钢回收经营业务")纳入到苏州市 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经营。
上述大众汽车废钢回收经营业务包括包括大众集团南京分公司、仪征分 公司和上海安亭本部三个汽车制造分公司的废钢回收业务,南京辰宇再生资 源有限公司经营该业务已经营10多年,目前每年的废钢回收经营量可达到10 万吨。大众汽车废钢回收经营业务将于 2015 年 1 月 1 日起纳入苏州市物资再 生有限公司经营, 具体将通过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与南京辰宇再生资源 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约定南京辰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将收购的大众汽车废钢 优先转售给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由于大众汽车废钢已经检测可用于铸造生产, 故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 司将收购的大众汽车废钢供应给天奇股份等公司, 可获得较高的收益。
2.4 价值类型
估值结论的价值类型包括市场价值和市场价值以外的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 况下,估值对象在估值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市场价值 以外的价值类型包括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等。
本次估值结论的价值类型是投资价值。
所谓投资价值是指估值对象对于具有明确投资目标的特定投资者或者某 一类投资者所具有的价值估计数额, 亦称特定投资者价值。
投资价值是对于特定购买方所具有的协同价值。通常,由于协同效应的 存在, 投资价值会高于市场价值。本次股权收购的对收购方所具有协同价值 主要体现在:
(1) 苏州再生与收购方天奇股份存在业务的上下游关系, 苏州再生部分废 钢将销售给天奇股份,本次收购后将产生经营协同效应。
② 收购方天奇股份将为苏州再生获取投资及经营资金提供担保等方式的 支持,本次收购后将产生财务协同效应,这将有助于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中 心示范项目等项目的顺利实施。
3. 估值方法与结论
3.1估值方法
根据本次估值目的、估值对象及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本次估值采 用收益法对苏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企业价值进行估算。
所谓收益法, 是指通过将目标企业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估值对 象价值的估值分析思路。收益法应用需具备三个前提:
①企业的未来预期收益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②企业预期收益所承担的风险也可以预测并可以用货币衡量:
③企业预期获利年限可以预测。
2012年, 苏州再生获得江苏省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中心示范项目。为此 公司将注册资本从500万元增资到5000万元,并计划直接经营报废汽车回收 拆解业务。根据相关重组协议,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成 功后,自 2015 年起,通过业务重组后将获得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和大众汽 车废钢回收经营业务二大业务,随着该二大业务的开展,苏州再生经营收入 将呈快速增长趋势, 公司未来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收益可以预测, 故估值分 析人员认为本次估值分析具备采用收益法的适用条件。
3.2 估值计算模型
(1)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70%股权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所表现的投资价值:
70%股权之投资价值=全部股权之投资价值×70%
本次估值最终结论未考虑流动性折让及控股股权等因素产生的溢价和折 价。
(2) 全部股权之投资价值:
全部股权之投资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根据本次估值对象的特点,本次选择了股权自由现金流为预期收益口径。
股权自由现金流量=税后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 变动+借款增加额(新增借款一偿还借款)
税后利润=营业收入一营业成本一营业税金及附加一销售费用一管理费 用一财务费用一所得税
具体估算时通过采用适当折现率折现后加总计算得出经营性资产价值,然 后再加上溢余资产(减去溢余负债)、非经营性资产(减去非经营性负债)价 值, 得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
(3) 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采用收益法时的计算模型
本次采用收益法估值分析经营性资产(PV)分为三部分: (1) 企业达到稳定 发展状态前各期预期收益的折现值(PV1): (2) 企业达到稳定发展状态后持续 经营各期预期收益的折现值(PV2)。
公司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估值分析价值按以下公式求取:
$PV = PV1 + PV2$
$PV2 = \frac{F_{n+1}}{r - \varrho} \times \left[ \frac{1}{(1+r)^n} \right]$ 其中: $PV1 = \sum_{i=0}^{n} \frac{FCFE_i}{(1 + r)^i}$ ; 式中各项参数分别为:
i: 估值分析基准日后距离估值分析基准日的时间间隔, 单位为年: n: 企业预计达到稳定发展的时点距估值分析基准日的时间间隔; FCFEi: 企业在距估值分析基准日 i 年的时点的预期收益 (股权自由现金
流量)估测值:
Fn: 企业第 n 年股权自由现金流量的终值;
r: 与预期收益匹配的折现率;
g: 永续增长率。
(4) 溢余资产之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企业中不能参与生产经营,不能对企业盈利能力做出贡献的 相对过剩及无效的资产(如多余的非经营性资产、闲置资产,以及虽然是经 营性的资产,但在被评估企业已失去经营能力和获利能力的资产)。本次估值 时参照相应的评估准则, 选取对应的方法进行估值。
3.3 宏观、区域及行业因素分析
3.3.1 宏观因素分析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mathbf{C}$
自2008年以来,我国有效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我国宏观经 济总体上保持增速平稳较快、物价相对稳定、就业持续增加、国际收支趋于 平衡的良好态势, 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3%, 显著高于同期全球和新兴经 济体的增速,通货膨胀率远低于其他新兴经济体。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从2007 年的26.6万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51.9万亿元,跃升到世界第二位: 公共财政 收入从5.1万亿元增加到11.7万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 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8%、9.9%;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显著提高, 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高。

今年以来, 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总揽全局、把握 大势, 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的工作总基调, 科学统筹稳增长、促改革、 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 在区间调控基础上更加注重定向调控, 国民经济 在新常态下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提质。
初步核算, 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 419908 亿元, 按可比价格计算, 同比 增长 7.4%。分季度看, 一季度同比增长 7.4%, 二季度增长 7.5%, 三季度增长 7.3%。分产业看, 第一产业增加值 37996 亿元, 同比增长 4.2%; 第二产业增 加值 185787 亿元,增长 7.4%; 第三产业增加值 196125 亿元,增长 7.9%。从 环比看,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增长 1.9%。
3.3.2 区域因素分析
苏州位于江苏省东南部, 东临上海, 南接浙江, 西抱太湖, 北依长江, 地理坐标为北纬 31° 19, 东经 120° 37, 总面积 84288.42 平方公里。苏州是 我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和重要的风景旅游城市, 是长江三角洲重要的中心城市 之一。苏州位于太湖之滨, 长江南岸的入海口处, 京沪铁路、京沪高铁、沪 宁城际高铁和多条高速公路贯穿全境。苏州共辖 6 个市辖区【姑苏区、高新 区(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工业园区、吴江区】,代管4个县级市(常熟 市、张家港市、太仓市、昆山市)。苏州现拥有国家级开发区6个, 国家级 高新区 2个, 保税区 2个, 保税物流园区 3个, 出口加工区 6个。
苏州历来是中国社会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目前苏州是中国发展最快 的城市,也是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是长江三角洲经济圈重要的经济中心, 苏南地区的工业中心。以经济总量计算, 苏州现在是仅次于上海、北京、广州、 深圳的中国大陆第五大城市。
最近五年以来, 苏州经济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 国内生产总值平均保持 了10%左右的增幅,具体如下:
| 项目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
| 国内生产总值(亿元) | 7,740.00 | 9, 168. 90 | 10,500.00 | 12,000.00 | 13,000.00 |
| 按可比价生产总值增长率 | 15.50% | 18.46% | 14.52% | 14.00% | 9.80% |
| 一般预算收入(亿元) | 745.18 | 900.60 | 1,100.90 | 1, 204. 30 | 1331.00 |
| 固定资产投资(亿元) | 2,967.35 | 3,617.82 | 4,502.00 | 5, 265, 00 | 6,002.00 |
21
| 实际利用外资(亿美元) | 82.27 | 85.33 | 89.10 | 90.80 | 87.00 |
|---|---|---|---|---|---|
| 进出口额(亿美元) | 2, 014.50 | 2, 740, 80 | 3,000.00 | 3,060.00 | 3,093,00 |
2014年以来, 苏州市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 牢牢把握"稳中 求进"的发展总基调,积极主动应对压力和挑战,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效益 为中心, 突出创新引领、聚焦转型、生态优先、民生为本的工作重点, 着力 深化改革, 致力结构调整, 强化提质增效, 突出绿色发展, 上半年经济运行 呈现"平稳发展、转型加快、质态改善,缓中趋好"的基本态势,但受多重 宏观因素影响, 经济下行压力也客观存在。
2014年上半年苏州全市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 14886 亿元, 增长 1.6%, 比一季度提高 0.4 个百分点, 其中 6 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产值 2731 亿元, 为今 年以来单月新高。
3.3.3 行业分析
▶汽车保有量数据统计
(1) 全国汽车保有量
2007-2012年, 我国汽车保有量呈逐年递增的趋势, 且增长速度保持在13% 以上。2012年,我国汽车保有量为12088.77万辆(包括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1145万辆), 同比增长了14.27%。

图表 1: 2007-2012 年全国汽车保有量增长变化 (单位: 万辆)
结合 2004-2012 年汽车保有量的数据, 并采用 forecast 函数对未来 5 年 汽车保有量进行预测, 预计到 2017年, 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 17004 万辆。 2013-2017 年我国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值分别为 498 万辆、1104 万辆、1104 万 辆、1104 万辆及 1104 万辆。

图表 2: 2013-2017年中国汽车保有量预测(单位: 万辆, %)
从2003年到2013年10年间, 我国汽车保有量增长迅速, 从2400万辆增长 到1.37亿辆,近十年汽车年均增加1100多万辆,是2003年汽车数量的5.7倍, 占全部机动车比率达到54.9%,比十年前提高了29.9%。
截止到2013年年末, 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13741万辆(包括三轮汽车 和低速货车1058万辆), 比2012年末增长13.7%, 其中私人汽车保有量10892万 辆, 增长17.0%。民用轿车保有量7126万辆, 增长19.0%, 其中私人轿车6410 万辆,增长20.8%。
| 全国汽车保有量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年2011 | 2012年 | 2013年 |
|---|---|---|---|---|---|---|---|---|
| 民用汽车(万辆) | 4985 | 5697 | 6467 | 7619 | 9086 | 10578 | 12089 | 3741 |
| 民用轿车'万辆, | 1545 | 1958 | 2438 | 3136 | 4029 | 4962 | 5989 | 7126 |
2006年至2013年全国汽车保有量情况如下:


截止到2014年4月,全国汽车保有量为144277266辆,占机动车总量的 56.35%, 汽车所占比重较2013年同期上升了4.82个百分点。与2014年3月相比, 汽车保有量增加1537643辆, 增长1.08%; 与2013年同期相比, 增加17606310 辆, 增长13.9%。从统计情况看, 2014年4月份汽车保有量仍保持较快增长, 月增量略低于2014年一季度月均1777592辆的增量,汽车占机动车比率不断提 高。
(2) 苏州汽车保有量
2013年苏州汽车保有量继续增加。据悉,全市机动车保有量突破263万辆, 年末拥有汽车209.34万辆,其中私家汽车172.86万辆,分别比上年增长17.7% 和19.6%。
| 苏州保有量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
| 机动车 (万辆) | 82.67 | 186.90 | 204.64 | 223.46 | 239.27 | 263.00 |
| 私家汽车(万辆) | 61.75 | 78.40 | 97.97 | 119.87 | 144.54 | 172.86 |
苏州2008年至2013年机动车保有量及私家汽车保有量数据如下:


据苏州市车管所最新统计数据显示, 2013年底, 苏州全市机动车保有量 已超过290万辆, 机动车驾驶人达到248万人, 位居全国地级市首位。其中私 家车168万辆,同比增长17.8%。上牌高峰肘段,日均上牌量达到3500量,而 平时正常的上牌量仅为800量。苏州机动车数量10年间爆发式增长了10倍, 增 长速度惊人, 并且预计今后数年内苏州仍将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汽车拆解市场
报废汽车的拆解是汽车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是实现报废汽 车的资源回收和循环利用的必然途径,拆解过程的环境无害化管理对于提高 回收率、合理处置废物和防治污染非常重要。在国外,如欧盟、美国、日本 等发达国家早就对报废汽车进行了环境无害化管理:我国相对滞后,但是随 着近几年大气、土壤等污染问题日趋严重, 加之因报废零件的再利用而导致 的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 管理层先后制定了相关政策法 规以实现报废汽车拆解的正规化。
早在2008年, 国务院发布《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试点管理办法》, 公布14家 再制造试点企业名单, 以推动汽车再制造产业发展。2010年7月, 《报废机动 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 汽车总成及其他零部件可被出售 给再制造企业, 经再制造加工后继续销售使用, 并鼓励汽车再制造企业与回 收拆解企业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但直到目前,正式条例仍没有公布的迹象。
发达国家的汽车可用零部件再制造利用率达到35%左右,而我国拆解的可 用零部件再制造利用率很低, 基本上是销售废金属, 2012年汽车拆解企业的 "二手件"销售收入仅占总收入的5%。
一般而言,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创造的价值是废金属价值的8倍多。2010年 7月国务院发布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允许"五 大总成"再制造, 如果该项政策能够实施, 再制造率提升之后, 将大幅提升 汽车拆解市场的容量。假设再制造率达到20%,零部件价值为非金属价值的6 倍, 则零部件贡献的销售收入将达到252亿元, 合计市场容量将达到420亿元。
2013年我国汽车销量为2198万辆,是2000年209万辆的10倍多。保守假设, 我国未来汽车销量保持在2000万辆,年报废量也在2000万辆,拆解市场的规 模也将提升10倍,达到4200亿元。
此外,2012年回收报废汽车万辆以上企业3家,5000辆以上企业不到20家, 不到1000辆的超过七成,不到500辆的超过三成。
《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已经酝酿了将近4年, 随着汽车报废"高峰期"的到来,《条例》呼之欲出。由于允许"五大总成" 再制造, 无疑将提高报废汽车的资源化率; 同时, 完善了监督管理框架, 划 分了政府、公安、工商和环保等部门的责任, 明确了违反者的法律责任, 有 利于促进报废汽车流向正规回收拆解企业。
各级政府正在积极推动汽车拆解行业集约化发展。2009年开始,商务部 和财政部牵头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示范工程试点, 部分地方 政府对试点企业给予500万元且不超过注册资金50%的补贴。截至2012年底, 约有40%的回收拆解企业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以清洁环境、安全生产、节约资 源、推动技术进步和现代化管理为重点的技术改造。同时, 政府鼓励一些具 有资金技术实力的企业通过采取兼并、控股、参股、设备投入等方式, 与现 有回收拆解企业优化重组,加强合作,为行业发展注入新活力。为推动企业 做大做强,解决企业小而散、效率低、无序竞争等问题,天津、成都等地区 有多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进行整合, 规模效益 逐步显现。
"黄标车"整治有望成为汽车拆解行业短期快速发展的催化剂。截至2012 年底,全国"黄标车"保有量1451.4万辆,占汽车保有量的13.4%。排名前五 的省份是广东、山东、河北、河南和江苏, 保有量分别为168.7万辆、111.3 万辆、101.0万辆、97.5万辆、78.7万辆。
国务院于2013年9月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包含"黄标 车"整治政策及目标,各地区普遍从2014年开始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到2017 年淘汰全部黄标车。多数省市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给予不同程度的补贴, 促 进黄标车流入正规拆解渠道。
按照各省市"黄标车"整治政策, 2014年到2017年每年平均淘汰362.5万 辆。如果有50%流向正规拆解厂, 即180万辆得到拆解处理, 那么, 仅"黄标 车"带来的汽车拆解市场空间将是目前市场规模的3倍。
截至去年年底,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达到522家,实现销售总额 78.5亿元,回收报废机动车115万辆。市场集中度方面也有所提高,2012年报 废汽车回收量排名前50家企业回收报废汽车同比增长18.5%,占全国报废汽车 回收总量的41.3%, 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
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商务部也联合其他部委完善政策法规标准。商务 部联合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并制订国 家标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印发《商务部关于促进汽车流通 业"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目标。
据业内人士介绍,汽车通常报废期限为10-15年,预计我国将在2015年前 后进入机动车报废的高峰期。根据预测, 至2015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5 亿辆水平, 2020年将超过2亿辆。按照成熟市场报废汽车占汽车保有量6-8%的 水平来计算,2015年我国年报废汽车量将达到900-1200万辆,2020年将达到 1200-1600辆, 报废量巨大。
▶中国报废汽车拆解行业特点
节能环保行业作为位居我国七大战略新兴产业首位的行业,具有非常重 要的战略地位。循环经济作为节能环保中的一个细分子行业, 其具有能够实 现经济社会自身内循环、减少对自然资源消耗与破坏的特点,使其成为贯彻 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关键一环, 备受市场关注。承载"衣、食、住、行"四大 消费需求中汽车是解决"行"的重要载体,再循环经济领域中与之相对应的 报废汽车拆解处理行业也是循环经济行业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细分子行业。
报废汽车作为循环经济上游重要的原材料来源, 其相比其他原材料 (废 家电、废电脑、易拉罐等等), 具有存量大、资源价值高、零件可再制造应用 等特点,是循环经济上游原材料来源的重要支柱。报废汽车中含有72%的钢铁 (69%钢铁+3%铸铁)、11%的塑料、8%的橡胶和6%的有色金属,基本上可以全 部回收利用。我们按照1000 万辆报废汽车为例,来计算其中所蕴含的"财富"。 1000 万辆报废汽车中含有的钢铁综合相当于宝钢2011 年全年粗钢产量的 25%,含有的橡胶相当于2011 年全国进口天胶的57%。由此可见对报废汽车进 行循环利用可以获得非常可观的经济价值。
报废汽车除了拥有大量可循环利用的资源外, 其中很多的零部件可以通 过机械加工、堆焊、表面处理等等方式进行再制造,使退役零部件重新达到 合使用的要求, 再次得到利用。对于零部件再制造, 节能、低成本是其显著 特点。通常,再制造成本仅为新零部件生产成本的50%,节约原材料70%,在 生产过程中节能60%,综合计算,翻新零部件的售价仅为新零部件的50%。根 据发达国家的经验, 翻新零部件主要应用于汽车维修领域, 且行业规模同样 非常可观。以日本为例,每年约有1060 亿日元的汽车零部件通过再制造得到 重新利用。
发达国家报废汽车拆解处理行业已成为循环经济产业的重要支柱之一, 其重要地位在行业规模和废弃物质利用量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以美国为例, 目前美国报废汽车拆解处理行业产值规模已经高达4410 亿元(人民币), 其 产生出的废钢材在美国国内废钢供应量中占比超过三分之一。纵观报废汽车 中所蕴含的的价值以及发达国家本行业发展的现状,报废汽车当之无愧是城 市矿山中的"富矿",循环经济产业中的"王者"。
▶国内报废汽车拆解行业的整体状况
(1) 政策法规
2012年商务部下发了开展报废汽车回收体系建设示范工程试点的通知, 主要内容为: 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采取划定禁行区域、经济补偿等 方式, 逐步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到2015年, 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 黄标车, 基本淘汰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500万辆黄标车。到2017 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的黄标车。地方人民政府要对涉及民生的"煤改气"
项目、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轻型载货车替代低速货车等加大政策支持力 度, 对重点行业清洁生产示范工程给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要将空气质量监测 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根据《通知》相关细则,可以看出拆解项目进入地方政府考核体系及问 责体系。"对于那些没有通过考核的地方政府,环保部门将会同组织部门和监 察部门约谈省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责任人, 予以督促", 此前由于地方政府监 管力度不足, 大量废旧车辆没有进入报废流程。但此次《通知》明确提出将 正式写进地方政府考核、问责体系,将有力推进车辆保有量最大的长江三角 洲地区的废旧汽车拆解规范化、规模化进程。
此外,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商务部联合其他部委完善政策法规标准。 商务部联合发改委、公安部、环保部发布《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并制 订国家标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印发《商务部关于促进汽车 流通业"十二五"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发展目标。
(2) 市场数据
根据2012年10月印发的《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重点工 程项目》,国家对黄标车项目投入资金规模将达到940亿元,仅长江三角洲地 区淘汰黄标车规模将达到109万辆,占全国1/5。
截至2012年底, 我国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1.2亿辆。汽车通常报废期限为 10-15年,预计我国将在2015年前后进入机动车报废的高峰期。随着政策法规 标准逐步完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将更加规范,相关设备、回收处理、资源 类上市公司有望受益,并继续拉动新车消费,市场空间巨大。
此外,我国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达到522家,实现销售总额78.5亿元, 回收报废机动车115万辆。市场集中度方面也有所提高,2012年报废汽车回收 量排名前50家企业回收报废汽车同比增长18.5%,占全国报废汽车回收总量的 41.3%, 同比提高4.4个百分点。
根据预测,至2015年我国汽车保有量将达到1.5亿辆水平,2020年将超过 2亿辆。按照成熟市场报废汽车占汽车保有量6-8%的水平来计算,2015年我国 年报废汽车量将达到900-1200万辆,2020年将达到1200-1600万辆,报废量巨 大。报废汽车中包括钢铁、塑料、橡胶和有色金属等资源基本上可以回收利 用,按照1000万辆计算,除去废旧零部件再制造价值,仅废弃物价值总和就

接近千亿元。
(3) 现实问题
据中国物资再生协会数据, 自2006 年以来, 每年大约有80 万辆报废汽 车没有进入正规渠道拆解,估算黑市规模超过100 亿元。值得一提的是,报 废汽车非法流入市场在国内长期存在, 多个省份屡屡爆出报废汽车、非法拼 装车导致的交通事故, 但非法报废车市场规模仍在不断扩大, 这凸显出行业 监管的缺位。
据了解,虽然政府对拆解汽车有一定的补贴,根据车型不同,大概在500 元~1000元之间。但即便加上汽车报废补贴,汽车拆解的利润仍不如将其重新 销售的利润高, 这就直接导致多数待报废汽车通过种种渠道再次流入市场。
随着国家有关部门对报废汽车行业管理制度的日益完善, 并且针对报废 汽车逃避强制报废现象的处罚、打击措施愈发严厉,该报废汽车不主动报废、 甚至逃避报废的现象将得到一定抑制。
另外,针对拆解的废钢、铜铝等有色金属,以及轮胎橡胶的销售价格可 能会受到经济环境的影响, 但是预计整体调整幅度不大。
3.4 估值中主要参数说明
3.4.1 收入预测主要参数
(1) 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方式
根据苏州再生的规划,公司 2015 年报废汽车按现有方式以人工拆解为主: 2016年起,因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项目竣工投产运营,报废汽车采 用破碎生产线进行拆解。
(2) 报废汽车回收量
回收数量(辆) 折合吨数 (T) 小型 中型 大型 小计 小型 中型 大型 小计 2009年 1177 258 437 1872 976 1501 3750 6227 12560 2343 2010年 904 15807 13245 8727 8085 30057 2011年 1109 212 549 1870 1540 832 4911 7283 2012年 1215 281 911 2407 1524 1082 8273 10879 2013年 1894 430 899 3223 2234 1712 8611 12557
◆苏州苏协(苏州大市范围)最近五年报废汽车回收量如下:
| 2014年(1-7月) | 2813 | 655 | 986 | 4454 | 3461 | 2524 | 8900 | 14885 |
|---|---|---|---|---|---|---|---|---|
| 折合吨数 (T) | ||||||||
|---|---|---|---|---|---|---|---|---|
| 小型 | 中型 | 大型 | 小计 | 小型 | 中型 | 大型 | 小计 | |
| 2009年 | 358 | 81 | 145 | 584 | 451 | 314 | 1240 | 2005 |
| 2010年 | 3401 | 623 | 516 | 4540 | 3616 | 2450 | 4463 | 10529 |
| 2011年 | 391 | 75 | 195 | 661 | 481 | 298 | 1755 | 2534 |
| 2012年 | 375 | 84 | 280 | 739 | 488 | 321 | 2548 | 3357 |
| 2013年 | 604 | 138 | 270 | 1012 | 726 | 563 | 2603 | 3892 |
| 2014年(1-7月) | 974 | 230 | 445 | 1649 | 1180 | 905 | 4000 | 6085 |
◆直属分公司、昆山分公司最近五年报废汽车回收量如下:
由上述统计资料可知, 苏州市报废汽车无论是数量还是吨位均呈现快速 增长状态。
2010年因财政部、商务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 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财建[2010]1号), 明确从 2010年1 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 1.6升及以下 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 致使报废车辆出现井喷现象。
2011年11月9日,江苏省公安厅、环保厅、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商务 厅联合发布《江苏省机动车减排工作意见》(苏公通[2011]248号), 根据该 意见,省政府决定在"十二五"内淘汰50%以上的2000年以前注册登记的微、 轻型汽车,以及所有2000年注册登记的中、重型汽油车和2007年注册登记 的中、重型柴油车。据统计,苏州市涉及的2000年以前注册登记的微、轻型 汽车计 70594 辆, 2000 年注册登记的中、重型汽油车计 21917 辆, 2007 年注 册登记的中、重型柴油车计 52590辆。为此, 2014年2月18日苏州市人民政 府发布了《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老旧机动车提前淘汰实施补助的通知》, 对 2015年10月31日前提前淘汰的老旧机动车实施补助。2014年的报废车辆 又有大幅增长的趋势, 2014年1-7月全市报废车辆达4454辆, 超过了2013 年全年 3223 辆的报废量。
◆苏州大市范围未来五年报废汽车回收量预测如下:
| 序号 | 项目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 小型报废汽车(台) | 5300 | 6890 | 8613 | 10336 | 11886 | 13075 |
| 数量合计 | 8350 | 11465 | 14103 | 16375 | 18227 | 19733 | |
|---|---|---|---|---|---|---|---|
| 增长率 | 50% | 20% | 10% | 5% | 5% | ||
| 3 | 大型报废汽车(台) | 1850 | 2775 | 3330 | 3663 | 3846 | 4038 |
| 增长率 | 50% | 20% | 10 o | 5% | 5% | ||
| $\overline{2}$ | 中型报废汽车(台) | 1200 | 1800 | 2160 | 2376 | 2495 | 2620 |
| 增长率 | 30% | 25% | 20% | 15% | 10% |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70%股权对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表现的投资价值估值咨询报告
苏州再生经营管理的直属分公司、昆山分公司回收的报废汽车占苏州大市 的 30%, 且由于近二年苏州报废的黄标客运车辆较多, 故近几年大型车占比在 45%左右, 按此预测直属分公司、昆山分公司未来五年报废汽车回收量预测如 $\overline{\Gamma}$ :
| 序号 | 项目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 小型报废汽车(台) | 1590 | 2067 | 2584 | 3101 | 3566 | 3923 | |
| $\mathbf{2}$ | 中型报废汽车(台) | 360 | 540 | 648 | 713 | 749 | 786 |
| 3 | 大型报废汽车(台) | 833 | 1249 | 999 | 1099 | 1154 | 1211 |
| 数量合计 | 2783 | 3856 | 4231 | 4913 | 5469 | 5920 |
苏州苏协管理的其他六家分公司(不含直属分公司、昆山分公司)报废汽 车回收量约占整个苏州大市量的70%(2014年、2015年大型报废汽车占比为 55%, 以后各年为70%), 按此预测如下:
| 号 | 项目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 小型报废汽车(台) | 3710 | 4823 | 6029 | 7235 | 8320 | 9153 | |
| $\overline{2}$ | 中型报废汽车(台) | 840 | 1260 | 1512 | 1663 | 1747 | 1834 |
| 3 | 大型报废汽车(台) | 1018 | 1526 | 2331 | 2564 | 2692 | 2827 |
| 数量合计 | 5568 | 7609 | 9872 | 11462 | 12759 | 13814 |
在此基础让, 按苏州再生可获得直属分公司、昆山分公司全部报废汽车, 或获得其他六家公司60%的报废汽车, 按此预测苏州再生未来年度报废汽车拆 解量如下:
| 序号 | 项目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 直属分公司与昆山分公司 | 直属分公司、昆山分公司、其他分公司 60% | ||||||
| 小型报废汽车(台) | 1590 | 2067 | 6201 | 7442 | 8558 | 9415 |
| 数量合计 | 2783 | 3856 | 10154 | 11790 | 13124 | 14208 | |
|---|---|---|---|---|---|---|---|
| $\mathbf{Q}$ | 大型报废汽车(台) | 833 | 1249 | 2398 | 2637 | 2769 | 2907 |
| $\Omega$ | 中型报废汽车(台) | 360 | 540 | 1555 | 1711 | 1797 | 1886 |
(3) 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回收量及售价
◆手工拆解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回收量及售价测算(2015年):
手工拆解报废车时期, 拆解后可销售材料分为再生资源和再利用件, 其 中再生资源包括普通废钢铁、发动机废钢铁、废铜、废铝,再利用件包括发 动机、变速箱、轮毂、轮胎。
手工拆解方式下各类车辆报废拆解后再生件利用率及产出物重量情况如 下所示:
| 序 | 产出物 | 小型汽车 | 中型汽车 | 大型汽车 | ||||||
|---|---|---|---|---|---|---|---|---|---|---|
| 号 | 名称 | 重量(Kg) | 数量(台套) | 再生件利用率 | 重量(Kg) | 数量(台套) | 再生件利用率 | 重量(Kg) | 数量(台套) | 再生件利用率 |
| 发动机 | 180 | 5% | 480 | 5% | 720 | 5% | ||||
| $\overline{2}$ | 变速箱 | 50 | 5% | 80 | 5% | 280 | 5% | |||
| $\mathbf{3}$ | 轮毂、轮胎 | 30 | $\overline{4}$ | 40 | $\overline{4}$ | 220 | 4 | |||
| $\overline{4}$ | 废钢铁 | 700 | 2700 | 6900 | ||||||
| 5 | 废铜 | $\overline{4}$ | 50 | 100 | ||||||
| 6 | 废铝 | $\overline{2}$ | 20 | 45 | ||||||
| $\overline{7}$ | 杂质 | 160 | 200 | 250 | ||||||
| 合计 | 1126 | 3570 | 8515 |
上述主要产出物价格如下所示:
| 按再生资源计 | 按再利用件计 | |||
|---|---|---|---|---|
| 序号 | 产出物名称 | (元/吨) | (元/台套) | 备注 |
| 发动机 | 含税 | |||
| $\overline{2}$ | 变速箱 | 2000 | 含税 | |
| 3 | 轮毂轮胎 | 30 | 含税 | |
| 4 | 普通废钢铁 | 1580 | 含税 | |
| 5 | 发动机废钢铁 | 3000 | 含税 | |
| 6 | 废铜 | 22000 | 含税 | |
| 废铝 | 8000 | 含税 |
◆ 破碎生产线拆解报废汽车再生资源回收单价测算 (2016年起):
生产线拆解报废车时期, 拆解后可销售材料依旧分为再生资源和再利用 件, 其中再生资源包括普通废钢铁、发动机废钢铁、废塑料、废铜、废铝, 再利用件包括发动机、变速箱、电机、起动电机、轮毂(铝)、轮胎。 破碎生产线拆解各类车辆再生件利用率及产出物重量情况如下所示:
| 小型汽车 | 中型汽车 | 大型汽车 | |||||||
|---|---|---|---|---|---|---|---|---|---|
| 产出物名称 | 重量(Kg) | 数量(台套) | 再生件利用率 | 重量(Kg) | 数量(台套) | 再生件利用率 | 重量(Kg) | 数量(台套) | 再生件利用率 |
| 发动机 | 180 | 1 | 10% | 480 | 10% | 720 | 1 | 10% | |
| 变速箱 | 50 | $\mathbf{1}$ | 10% | 80 | 1 | 10% | 280 | $\mathbf{1}$ | 10% |
| 电机 | $\overline{4}$ | 3 | 30% | 10 | 1 | 25 | $\mathbf{1}$ | ||
| 启动电机 | 3 | $\mathbf{1}$ | 30% | ||||||
| 轮毂(铝) | 60 | $\overline{4}$ | 30% | ||||||
| 轮胎 | 30 | 5 | 10% | 40 | $\overline{4}$ | 10% | 120 | $\overline{4}$ | 10% |
| 废钢铁 | 705.5 | 2800 | 7100 | ||||||
| 废塑料 | 41.5 | 130 | 90 | ||||||
| 废铜 | 5 | 50 | 125 | ||||||
| 废铝 | 2 | 8 | 200 | ||||||
| 杂质 | 100 | 120 | 200 | ||||||
| 合计 | 1181 | 3718 | 8860 |
上述主要产出物价格如下所示:
| 按再生资源计 | 按再利用件计 | ||||
|---|---|---|---|---|---|
| 序号 | 产出物名称 | (元/吨) | (元/台套) | 备注 | |
| 发动机 | 含税 | ||||
| $\overline{2}$ | 变速箱 | 2000 | 含税 | ||
| 3 | 电机 | 20 | 含税 | ||
| $\overline{4}$ | 启动电机 | 50 | 含税 | ||
| 5 | 轮毂(铝) | 50 | 含税 | ||
| 6 | 轮胎 | ٠ | 20 | 含税 | |
| $\overline{7}$ | 普通废钢铁 | 1800 | 含税(废钢球) | ||
| 8 | 发动机废钢铁 | 3000 | 含税 | ||
| 9 | 废塑料 | 1400 | 含税 | ||
| 10 | 废铜 | 22000 | 含税 | ||
| 11 | 废铝 | 8000 | 含税 |
(4) 新增废钢回收业务
根据业务重组方案,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月强先生拟
(ම)
将其所控制的南京辰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与上海大众汽车集团公司下属的几 个汽车制造分公司的废钢回收经营业务自 2015 年 1 月 1 日起纳入到苏州市物 资再生有限公司经营。具体将通过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将与南京辰宇再 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协议, 约定南京辰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将收购的大众汽 车废钢优先转售给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预计 2015 年收购量为 36000 吨, 以后逐年增加,售价为收购价基础上每吨加计50元 (不含运输费用)。
由于大众汽车废钢已经检测可用于铸造生产, 故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 司将收购的大众汽车废钢供应给天奇股份等公司,预计可获得的差价含税达 300元/吨。
苏州再生预计 2015 年废钢销售含税单价 (天奇股份等公司的采购价, 含 运输费用)为2660元/吨,2016年至2019年含税单价预计年增长3%,日讲 销差价将逐年下降。预计 2016年至 2019年废钢销售含税单价分别为 2669元 /吨、2749元/吨、2811元/吨、2885元/吨。2015年废钢收购量为36000吨, 2016年至2019年废钢收购量收购量分别为42000吨、45600吨、48000吨、 48000吨。
综上所述, 废钢回收业务量及销售单价测算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 收购量(吨/月) | 3,000.00 | 3,500.00 | 3,800.00 | 4,000.00 | 4,000,00 |
| 收购量(吨) | 36,000.00 | 42,000.00 | 45,600.00 | 48,000.00 | 48,000.00 |
| 含税单价(元/吨) | 2,660.00 | 2,699.00 | 2,749.00 | 2, 811, 00 | 2,885.00 |
| 不含税单价(元/吨) | 2, 273, 50 | 2,306.84 | 2, 349.57 | 2, 402.56 | 2, 465.81 |
3.4.2 成本、费用预测主要参数
(1) 报废汽车回收成本
报废汽车回收量的测算同收入口径。
根据业务重组约定,苏州直属分公司、苏协昆山分公司在 2015 年后将收 购的报废车辆均将按原收购价(含税)销售给苏州再生进行拆解:另六家回 收拆解网点(分公司)将在苏州再生投资建设的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中心示 范项目投产后,于2016年1月起,将收购的报废车辆部分销售给苏州再生进 行拆解。
苏州直属分公司、苏协昆山分公司 2015 年报废汽车回收单价按目前的回 收单价确定为: 小型车为 600 元/辆, 中型车为 1500 元/辆, 大型车为 5200 元/辆。其他分公司的报废车回收单价将考虑给予各分公司合理的报酬基础上 确定回收单价分别为: 小型车为900元/辆, 中型车为3000元/辆, 大型车为 8200元/辆。2015年报废汽车回收单价如下所示:
| 车型 | 直属分公司及昆山分公司 | 其他六家分公司 | |
|---|---|---|---|
| 小型报废汽车(元/辆) | 600 | 900 | |
| 中型报废汽车(元/辆) | 1500 | 3000 | |
| 大型报废汽车(元/辆) | 5200 | 8200 |
2016年及以各年报废车回收单价预计年增长5%。
(2) 废钢收购成本
业务重组完成后,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将与南京辰宇再生资源有限 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南京辰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将收购的大众汽车废钢优先 转售给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售价为收购价基础上每吨加计50元。
预计 2015年大众汽车废钢收购单价为 2250 元/吨(含税), 以后每年增 长 3%。
废钢回收费用主要是运输费用, 预计 2015 年单位运输成本为 110 元/吨, 以后每年增长10%。
| 项目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 收购量(吨) | 36,000,00 | 42, 000, 00 | 45,600,00 | 48,000,00 | 48,000,00 |
| 含税单价(元/吨) | 2, 250, 00 | 2,318,00 | 2,388.00 | 2,460.00 | 2,534.00 |
| 不含税单价(元/吨) | 1,923.08 | 1,981.20 | 2,041.03 | 2, 102, 56 | 2, 165.81 |
| 单位运输费用 | 110.00 | 121.00 | 133.10 | 146.41 | 161.05 |
2015年至2019年废钢回收业务单位成本费用如下:
(3) 人员费用
预计 2015 年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人员共计 30 名, 其中生产人员 8 名, 生产/设备维护技术管理人员2名, 管理人员4名, 后勤辅助人员2名, 报废汽车收购人员10名,废钢收购业务人员4名。
2016年起, 预计将增加一定的人员, 上述人员人数逐年递增至 2019年, 公司总人数达到79人。生产人员、后勤辅助人员及报废汽车收购人员年人均 工资增长率为5%,生产\设备维护人员、管理人员年人均工资增长率为10%, 废钢收购业务人员年人均工资增长率按照8%测算。
具体如下表所示:
| 兀 |
|---|
| 项目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 总人数(人数) | 30 | 69 | 74 | 77 | 79 |
| 生产人员(人数) | 8 | 30 | 35 | 38 | 40 |
| 年总工资(元) | 384, 000.00 | 1,512,000.00 | 1,848,000.00 | 2,097,600.00 | 2, 304, 000, 00 |
| 人均工资(元/人.年) | 48,000.00 | 50, 400, 00 | 52, 800.00 | 55, 200.00 | 57,600.00 |
| 生产\设备维护人员(人数) | 2.00 | 5.00 | 5.00 | 5.00 | 5.00 |
| 年总工资(元) | 168,000.00 | 462, 000.00 | 510,000.00 | 564, 000.00 | 618,000.00 |
| 人均工资(元/人.年) | 84,000.00 | 92, 400.00 | 102,000.00 | 112, 800.00 | 123,600.00 |
| 管理人员(人数) | 4.00 | 6.00 | 6.00 | 6.00 | 6.00 |
| 年总工资(元) | 480, 000. 00 | 792,000.00 | 871, 200.00 | 957, 600, 00 | 1, 051, 200.00 |
| 人均工资(元/人.年) | 120,000.00 | 132,000.00 | 145, 200.00 | 159,600.00 | 175, 200.00 |
| 后勤辅助人员(人数) | 2.00 | 10.00 | 10.00 | 10.00 | 10.00 |
| 年总工资(元) | 96,000.00 | 504,000.00 | 528,000.00 | 552,000.00 | 576, 000.00 |
| 人均工资(元/人.年) | 48,000.00 | 50, 400.00 | 52, 800.00 | 55, 200.00 | 57,600.00 |
| 报废汽车收购人员(人数) | 10.00 | 14.00 | 14.00 | 14.00 | 14.00 |
| 年总工资(元) | 420, 000. 00 | 621, 600.00 | 655, 200.00 | 688, 800.00 | 722, 400.00 |
| 人均工资(元/人.年) | 42,000.00 | 44, 400.00 | 46, 800, 00 | 49, 200, 00 | 51,600.00 |
| 废钢收购业务人员(人数) | 4.00 | 4.00 | 4.00 | 4.00 | 4.00 |
| 年总工资(元) | 336,000.00 | 364, 800.00 | 393, 600.00 | 427, 200.00 | 460, 800.00 |
| 人均工资(元/人.年) | 84,000.00 | 91, 200.00 | 98, 400.00 | 106, 800.00 | 115, 200.00 |
3.4.3 预计资本性支出
资本性支出为对江苏省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项目的投资。
根据苏州再生的规划, 江苏省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项目将于 2015年开工建设,项目占地 33330 m2 (计 50 亩),建设厂房及办公楼 20000 m2, 作业场地 20000 m2), 购置报废车全自动拆解流水线一条, 废液专用收 集装置、密闭存储容器、安全气囊引爆装置等。根据规划,项目投资总额约 6650 万元, 具体如下:
| 单位:元 | |||||
|---|---|---|---|---|---|
| 项目 | 投资额(万元) | $2014$ 年 $(1-7)$ | 2015年 | 2016年 | |
| 土地使用权 | 1, 150, 00 | 11, 500, 000, 00 | |||
| 生产厂房及场地 | 2,900.00 | 29,000,000.00 | |||
| 生产设备 | 2,500.00 | 21, 367, 521. 37 | |||
| 办公设备 | 100.00 | 854, 700, 85 | 427, 350, 43 | ||
| 合计 | 6,650.00 | 51, 222, 222. 22 | 427, 350.43 |
注: 考虑投资设备额的增值税进项可抵额。
此外,为了对现有的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预计2015年还需支出资本性 支出 500,000.00 元进行维护, 以后每年增长 500,000.00 元, 2019 年增长 2,000,000.00元。
苏州再持未来年度预计资本性支出如下:
| 资本性支出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 资本性支出(追加) | 51, 222, 222, 22 | 427, 350, 43 | |||
| 资本性支出(维护) | 500, 000, 00 | 1,000,000.00 | 1,500,000.00 | 2,000,000,00 | 4,000,000,00 |
3.4.4 资金来源及利率估算
根据苏州再生预测的经营情况, 2015 年需补充资金 5500 万元, 本次测 算时假设通过天奇股份提供担保等方式从银行取得借款, 借款利率按照 1 年 期借款利率上浮20%确定, 即 7.20%计算。财务费用测算具体如下:
单位:元
| 融资(借款) | 2015年 | 2016年 | 2017年 | 2018年 | 2019年 |
|---|---|---|---|---|---|
| 增加借款 | 55,000,000.00 | $\sim$ | |||
| 减少借款 | 5,000,000.00 | 10,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 合计 | 5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000,00$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 期末借款余额 | 55,000,000.00 | 50,000,000.00 | 40, 000, 000, 00 | 25,000,000.00 | 10,000,000.00 |
| 财务费用 | 1,980,000.00 | 3,600,000.00 | 2,880,000.00 | 1,800,000.00 | 720,000.00 |
3.4.5 营运资金估算
根据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的经营情况, 公司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主 要为报废车回收业务需占用资金、废钢回收业务需用资金及公司营运费用需 占用的资金三部分。根据苏州再生提供的资金周转情况, 按照 3 个月的报废 车回收业务量占用成本测算该业务所需营运资金, 根据 1 个月的废钢回收业 务量占用成本测算该业务所需营运资金, 根据公司 3 个月的营运费用测算公 司维持运营所需的营运资金。
3.4.6 折现率的计算
(1) 折现率的确定方法
折现率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CAPM 模型求取, 计算方法如下:
$Ke=Rf+ \beta \times (Rm-Rf) + Rs$
其中: Ke一折现率
Rf-无风险报酬率
β一资本市场风险系数
Rm-市场的预期收益率
Rs一个别调整风险
A、Rf-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
无风险报酬率一般根据中长期国债市场利率确定,根据巨灵通提供近10 年的国债到期收益率测算,确定无风险收益率为4.09%。
B、β-资本市场风险系数的确定
根据公司的收益情况, 选取7家相似的上市公司, 以每家公司的计算的无 息 β 系数, 并以其算术平均值后再考虑委估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及所得税率, 计算确定本次估值的β系数。
a、计算行业内各公司的 B 系数
本次选择汽车拆解行业与估值对象业务相似的7家上市公司进行分析, 各 公司的无息贝塔系数系根据巨灵通提供的数据计算确定,其中计算期为2年; 回归基准为上证综指和深证成指, 经计算, 行业平无均无息 β 系数计算值为 $0.7921$
b、计算确定估值估值对象的财务杠杆
经测算确定公司财务杠杆系数(带息债务/所有者权益)为7.70%。
c、计算公司的有息 β 系数
| 7.70% |
|---|
| 0.7921 |
| 0.8378 |
C、(Rm-Rf)的确定
(Rm-Rf) 为风险溢价, 反映市场期望回报率与无风险利率的差异。本次 评估以美国股票市场的期望投资回报率为依据,结合其国债收益率,并考虑 中国实际情况, 分析确定市场风险溢价为 7.19%。
D、Rs一个别调整风险的确定
个别调整系数主要考虑本次所评公司本身可能存在的特殊风险, 主要为公 司的规模、公司重组业务和整合风险及债务风险等。经综合分析, 个别调整 风险确定为 5.5%。
根据上述分析, Ke 计算如下:
$Ke=Rf+ \beta \times (Rm-Rf) + Rs = 15.6%$
3.4.7 溢余资产
苏州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的溢余资产主要为其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为 96,555.26元。
本次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收益法进行估算。所谓收益法(或收益还原法) 是指运用适当的折现率(资本化率),将预期的估价对象房地产未来各期的正 常纯收益折算到基准日的现值, 求其之和得出估价对象房地产价格的一种估 价方法。收益法的基本公式如下:
$$ P = \sum_{i}^{n} \frac{a_i}{(1 + r)^i} $$
式中: P一估价对象价格, 即本次估价房地产价值
a;一第 i 年估价对象年纯收益, 即第 i 年租金收入减相应税费及空 置损失后的差额。
r-折现率
n一收益年限
经计算, 苏州是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投资性房地产价值为 866, 759. 60 元。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0
3.5 估值依据
(1) 法律法规依据
①《公司法》:
②《证券法》:
③《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条例》等相关税收法规:
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资产收购、重组的相关规章、 规范性文件:
6商务部等部委发布的有关汽车报废及再利用的相关相关规章、规范性 文件。
(2) 参照的评估准则
①《评估准则——基本准则》、《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2004-2-25财企 (2004) 20号):
③《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4)《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
(5)《资产评估准则——不动产》(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
⑥《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2009-12-18 中评协[2009]211 号)
⑦《资产评估准则——企业价值》(2011-12-30 中评协[2011]227号);
(8)《资产评估价值类型指导意见》(2007-11-28中评协[2007]189号):
⑨《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独立性》(2012-12-28中评协「2012]248 号)。
(3) 权属与取价依据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①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发票等:
②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提供的房产证、土地证;
③ 委托方提供的业务重组的相关说明资料;
4)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
⑤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提供的历史年度收入、成本、费用等资料:
⑥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统计资料、技术标准和政策文件;
⑦估值分析机构收集的有关询价资料、资本市场参数资料等:
8其他有关资料。
3.6 估值假设
本报告依赖于以下估值假设:
◆基本假设
(1) 交易假设。交易假设是假定所有待估值资产已经处在交易过程中, 估值人员根据待估值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讲行估价。
◆具体假设
(1) 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 化,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 假设公司在获得委托方支持下能按照委托方和公司预期下持续经 营。
(3) 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 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4) 除非另有说明, 假设公司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法规。
(5) 假设公司未来将采取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此份报告时所采用的会计政 策在重要方面基本一致。
(6) 假设公司在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 经营范围、方式 与委托方和公司预期方向保持一致。
(7) 假设有关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不发生 重大变化。
(8)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 影响。
◆特殊假设
(1) 假设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成功, 未来苏州再生将 按照委托方和目标企业实际控制人的预期进行经营,包括但不限于:
①经营业务(2个): 通过业务重组将获得报废汽车拆解回收业务和大众 汽车废钢回收经营业务二大业务:
②报废汽车回收利用方式: 2015 年报废汽车按现有方式以人工拆解为主; 2016年起, 因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项目竣工投产运营, 报废汽车采 用破碎生产线讲行拆解:
③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项目能按预期的时间和投入成本竣工并 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4 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示范中心项目竣工投产运营后, 苏州再生可获得 直属分公司、昆山分公司全部报废汽车, 或获得其他六家公司约60%的报废汽 车:
⑤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月强先生 2015年起将其所控制 的南京辰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与上海大众汽车集团公司下属的几个汽车制造 分公司的废钢回收经营业务顺利转移到苏州再生:
(2) 假设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能顺利开展经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 务和大众汽车废钢回收经营业务二项业务, 且经营效益能达到预期:
(3) 假设苏州苏协仍按现有方式运营, 即各股东(除股东苏州市吴中区 机电设备总公司外)经营管理相应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点(分公司)。苏州 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经营管理苏州直属分公司、苏协昆山分公司二家分公司;
(4) 苏州再生的经营计划将如期实现, 不会受到政府行为、行业或劳资 纠纷的影响, 苏州再生所在行业及其目标市场不发生重大变化, 资产运作的 各项业务能按计划及时向市场提供满意的服务, 资产运作的业务收入能基本 按计划收款, 不会出现重大的坏账情况:
(5) 假设苏州再生有能力获取其未来经营所需的相关批准证书:
(6) 假设苏州再生未来在收购方天奇股份提供担保等方式的支持下, 有 能力向银行按照其所需资金借款, 且经营所涉及的信贷利率将在正常范围内 波动:
(7) 假设苏州再生的经营不会因资源短缺而受到重大影响;
(8) 假设苏州再生目前的经营方针在未来可预见年度内不会改变:
(9) 假设苏州再生与其他公司签署的重大经营合同、协议持续有效:
(10) 假设苏州再生人员结构及员工数量在预测期间无重大变化:
(11)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或其它 不可抗力对估值分析结论的影响:
(12)本次估值假定苏州再生及其资产在未来生产经营中能够持续经营下 去,并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43
(13) 本次估值假定新增厂房按照 20年讲行折旧, 生产设备按照 10 年讲 行折旧, 新增其他设备按照 5 年进行折旧:
(14) 当上述条件以及估值中遵循的估值分析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 时, 估值结论一般不成立, 估值咨询报告一般会失效。
3.7 估值结论
在估值报告所有限制与假设条件成立时,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70%股 权于 2014年7月31日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表现的投资价值为 RMB 9, 151.58 万元 (精确到百元), 大写人民币玖仟壹佰伍拾壹万伍仟捌佰圆 整。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估值结果汇总表(收益法)
基准日: 2014年7月31日
单位: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 目 估值分析价值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70%股权于 2014年7月 31日对天奇 9.151.58 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表现的投资价值
我们再次敬请报告使用者在使用估值分析结论时对估值假设和说明事项 进行必要关注。
4.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估值分析人员关注到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少量的 废钢及木材,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 将新增报废汽车拆解回收业务和大众汽车废钢回收经营业务二大业务,此外 公司将投资建设区域性报废汽车破碎中心示范项目。
由于上述二大业务的开展需大量的经营资金, 而公司目前的经营资金严 重短缺, 公司经营风险较大。根据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提供的未来年度 经营规划及预测资料,未来年度公司预计需要的经营及建设资金达7000万元, 该借款需投资方天奇股份提供担保等方式协助公司获得未来年度经营所需资 金。
本次估值时,考虑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在天奇股份提供担保等方式 协助公司获得满足未来生产经营及建设所需资金的基础上, 对未来年度的生 产销售及经营收益做出了预测。
除汽车回收量和账面有记录的资产外,我们未得到其他历史数据,也缺 乏对其他历史数据的核实途径, 因此除汽车回收量和账面有记录的资产外, 我们对纳入估值范围的其他资产(资源)并未履行相应的核实程序。我们也 注意到苏州再生子公司苏州市苏协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的各股东 分别在各自网点从事汽车回收拆解业务,相应的历史经营业绩也未在苏州市 苏协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报告中完整反映。本次估值所采用 的参数由委托方和目标企业向我们提供,缺乏历史数据验证。苏州再生提供 的与估值分析相关的包括经营收入、各类成本、费用、净利润、预测等资料 在内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我们的估值分析结论很大程度上依赖且 假设其所提供的资料是真实、可靠、完整、可实现的前提下做出的, 对各项 收入、成本、费用的预测是考虑了各种主要影响因素的情况下,根据正常水 平做出的, 未考虑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的影响, 且并非对该预测实现的保证 和承诺:
(2) 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将进行业务重组。 业务重组后,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将拥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务和大众 汽车废钢回收经营业务二大业务。
本次估值分析是基于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于2014年底完成业务重组 基础上进行分析估算的。上述业务重组是本次估值分析的重要假设前提条件, 特提请报告书使用者关注该假设前提供条件。
(3) 本次估价对象为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 70%股权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对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所表现的投资价值, 对应估值范围并不 限于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账面所体现的股东全部权益, 因苏州再生预计 重组后业务内容和范围也将发生较大改变,故本次估值仅采用收益法对苏州 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估算。此外,因苏州再生 2014 年 8-12 月份基本处于停业状态,故本次采用收益法估值时,对苏州再生 2014 年 8-12月份收益不再进行预测。
此外,本次估值最终结论未考虑流动性折扣及控股股权溢价等因素。
(4) 本次估值结论中未扣除苏州再生通过业务重组后将获得报废汽车回 收拆解业务和大众汽车废钢回收经营业务二大业务所需由苏州再生实际控制 人支付的对价, 也未考虑业务转移过程中所需支付的税费。
(5) 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本期核销己计提的坏账准备计 25, 444, 172, 77 元, 其中核销计提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4, 595, 236, 30 元, 核 销计提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0,848,936,47元。上述核销事项未取得税务 机构的相关批准文件, 故本次预测时未考虑该事项对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 司未来年度可能存在的所得税抵扣事项。
根据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提供的 2010年至 2014年7月 31日的报表 (公司以前年度报表未经审计),不包含上述核销的坏账损失,公司经营亏损 累计为 11, 570, 783. 48 元。由于公司预计 2014 年 8-12 月仍将出现亏损,故 本次预测时, 假设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上述累计亏损可用于抵减 2015年 应纳所得税额。
此外,本报告未考虑估值分析增减值所引起的税负问题,委托方在使用 本报告时, 应当仔细考虑税负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 $\frac{C_{h}}{h}$ Tony
- 附 件
- 一、收益预测表(收益法);
- 二、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 三、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收购暨股票复牌公告》;
- 四、委托方和苏州市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 五、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 六、估值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