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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acle Automation Engineer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4

Dec 18,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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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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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2024年12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共同选举产生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及监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顺利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于2024年12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已选 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 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九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 长1名,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次日起三年。具体如下。(简历后附)

董事长:黄斌先生

非独立董事:黄伟兴先生、费新毅女士、张宇星先生、沈保卫先生、沈贤峰先生

独立董事:祝祥军先生、崔春先生、李淼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独立董事的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独立董事崔春先生、李淼先生承诺将 参加最近一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亦不存在任期 超过六年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第九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自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组成情况如下:(简历后附)

战略委员会:黄斌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黄伟兴先生、沈贤峰先生、祝祥军先生、 李淼先生

提名委员会:崔春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黄斌先生、黄伟兴先生、祝祥军先生、 李淼先生

审计委员会:祝祥军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费新毅女士、崔春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崔春先生(主任委员、召集人)、黄斌先生、沈保卫先生、祝祥军 先生、李淼先生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上述各专业委员会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人数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由会计专业人士祝祥军先生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二、第九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监事会设主席 1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次日起三年。具 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主席:杨玲燕女士

股东代表监事:孙兰英女士

职工代表监事:王良先生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成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公司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公司董事会 同意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后附), 任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人员 如下:

总经理:黄斌先生

副总经理:沈贤峰先生

财务负责人:沈保卫先生

董事会秘书:张宇星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刘康妮女士

上述人员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

张宇星先生、刘康妮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宇星、刘康妮

联系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洛藕路288号

电话:0510-82720289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四、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HUA RUN JIE 先生、独立董事叶小杰先生、马元 兴先生、陈玉敏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第八届监事 会监事胡道义先生、李锋宝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其离任后仍在公司或子公司任职。

截至本公告日,HUA RUN JIE 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0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14%。 离任后,HUA RUN JIE 先生将在原定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仍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除 HUA RUN JIE 先生 外,其余离任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上述离任人员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其他承诺 事项。

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19 日

附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

附件:

(一)董事会成员个人简历

1、董事长、总经理:黄斌,男,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 历,毕业于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国际金融专业。自 2007 年起加入公司工作,2018 年 3 月至 今任职公司总经理,历任公司第二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兼任公司参股公司上饶青奇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董事、 无锡优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无锡智动力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黄斌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伟兴 先生为父子关系。黄斌先生于公司持股 5%以上大股东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 董事。除上述关联关系外,黄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斌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2019 年 8 月,黄斌先生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除上述情况 外,黄斌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 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情形。黄斌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黄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

2、董事:黄伟兴,男,195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奇股份创始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曾担任公司第一届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现担任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董事职务,同时担任公司大股东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江苏南方天奇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江南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董事等。黄伟兴先生曾获得 "全国优秀青年乡镇企业家"、"全国农村青年星火带头人十杰"、江苏省劳动模范、新长征 突击手、无锡市"七五"期间十佳青年、无锡市"2004 年度十大经济人物"、无锡公益慈善 明星企业家等荣誉称号。

截至本公告日,黄伟兴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

持有公司股份 108,608,036 股,占公司总股本 27%。黄伟兴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黄斌先生为父子关系,黄伟兴先生实际控制公司持股 5%以上大股东无锡天奇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双方为一致行动人。除上述关联关系外,黄伟兴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黄伟兴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2018 年 6 月,黄伟兴先生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2018 年 3 月及 2019 年 8 月, 黄伟兴先生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合计 964 万元罚款。除上述 情况外,黄伟兴先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惩戒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黄伟兴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黄伟兴先生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3、董事:费新毅,女,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南京大学毕业。 自 2000 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第一届、第二届、第四届至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于 2000 年至 2019 年 4 月曾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费新毅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7%。费新 毅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费新毅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2019 年 8 月,费新毅女士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 10 万元罚款。除上述 情况外,费新毅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 所惩戒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费新毅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费新毅女士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4、董事、董事会秘书;张宇星,男,197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 济管理学士学位,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宜兴支行行长、常州分 行行长助理、党委委员。自 2016 年 8 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投资部总监、公司第七届、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自 2019 年 4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张宇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98,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07%。张宇 星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宇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其他情形;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 定的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张宇星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张宇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董事、财务负责人:沈保卫,男,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 士学位,会计师。曾任开封联合收割机厂财务处长,郑州开元(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长, 无锡华源凯马机械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兼无锡开普动力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自 2010 年 12 月 至今,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曾任公司第七届、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董事、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沈保卫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4%。沈保 卫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保卫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其他情形;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 定的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沈保卫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沈保卫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董事、副总经理:沈贤峰,男,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 学历。1996 年加入公司工作,曾任职于公司财务部、销售部,曾任公司销售部片区经理、销 售总监、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及第六届监事会主席职务、公司副总经理、公司第七届、第 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副总经理职务,兼任公司参股公司天奇 杰艺科涂装工程技术(无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辰致安奇(重庆)循环科技有限公 司董事、无锡优奇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北长江天奇环保装备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沈贤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14%。沈贤 峰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沈贤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其他情形;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 定的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沈贤峰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沈贤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独立董事:祝祥军,男,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无锡苏南日用工 业品(集团)公司统计、会计、总账会计,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高级经理,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江苏鑫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无锡 福祈制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祝祥军先生于 2010 年 8 月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曾任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银邦 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蠡湖增压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卓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优彩环保 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无锡耐思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上市)独立董事、任 弘元绿色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祝祥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祝祥军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祝祥军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其他情形;不存在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及第 3.5.5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祝祥军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祝祥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独立董事:崔春,男,197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律硕士学位, 专职律师。曾任职于中国石化仪征化纤有限责任公司,自 2007 年至今任职于江苏同盛律师 事务所。崔春先生长期专职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先后担任多家上市公司和省市级行业协会法 律顾问,代理数起省市内重大影响案件。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崔春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崔春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崔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受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及第 3.5.5 条 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崔春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核查,崔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独立董事:李淼,男,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中科技大学 机械本硕,瑞士洛桑联邦理工(EPFL)机器人与智能系统方向博士,导师为国际机器人学会 主席 Aude Billard 教授。现任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兼微电子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 弘毅学堂学业导师,医工融合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北省集成电路封装与集成共性技术工程研 究中心常务副主任,及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淼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淼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李淼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受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其他情形;不存在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的情 形,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及第 3.5.5 条 规定的不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崔春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核查,李淼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监事会成员个人简历

1、监事会主席:杨玲燕,女,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师范 大学本科毕业。曾于江阴爱居兔服装有限公司任职培训经理,于上海米咔马乐服饰有限公司 任职市场经理。2021 年 8 月加入天奇股份,历任公司人力资源部培训经理、副部长、第八 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天奇研修院副院长、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杨玲燕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杨玲燕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玲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 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杨玲燕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杨玲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监事:孙兰英,女,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苏科技大学本 科毕业。曾任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经理。 2012 年 1 月加入公司,曾任公司 采购中心采购经理,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天晟供应链有限公司物流部长、公司智能装备板块 计划科副科长、审计部审计主管,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兼任运营管理部副部长、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兰英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孙兰英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孙兰英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 得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孙兰英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经核查,孙兰英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职工代表监事:王良,男,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江南大学 本科毕业。曾任职于天津东昊工业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无锡设计研究所、上海东波大气输 送系统设备有限公司,专注机械设计方向。2010 年 3 月加入天奇股份,历任公司机械设计 室主任、设计三所所长,现任公司智能装备机械设计院院长、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王良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 股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受 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 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 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良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经核查,王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

刘康妮,女,199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硕士学位,毕业于法 国里昂高等商学院。刘康妮女士已于 2018 年 11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自 2019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刘康妮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刘康妮女士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康妮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 178 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任职的情形;不存在 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亦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证券事务代表的其他情形。刘康妮女士的任职 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制度有关规定。经核查,刘康妮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