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Miracle Automation Engineer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14, 2021

54075_rns_2021-04-14_d39b75d8-5cd5-44d0-a71f-b8eecb08df5c.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马元兴)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马元兴,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回顾2020 年度的工作,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 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作为独立董事 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7 次董事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 本年召开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马元兴 17 17 0 0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姓名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马元兴 3 2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做出决策前,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如下:

序号 召开日期 发表意见
会议届次 发表事项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2020 年2月26 日 关于2019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同意
2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 2020 年4月15 日 关于向深圳乾泰提供财务资助延期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3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0 年4月27 日 (1)关于公司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金发放方案
的独立意见
(4)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5)关于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6)关于2020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7)关于续聘2020 年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4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 2020 年6月13 日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事宜的独立意见 同意
5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2020 年7月14 日 关于2020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独立意见 同意
6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2020 年7月29 日 关于深圳乾泰再次延期还款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同意
7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0 年8月21 日 (1)关于公司2020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深圳乾泰回购股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8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2020年10 月12日 (1)关于公司2016 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2)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0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 告、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安排与进度及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等方式,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0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 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和审核,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2020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的职责,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为公司发展提前储备人才。

四、现场检查及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

2020 年,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信息披露, 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持续关注公司在媒体和网络上披露的重要信 息,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相关信息的及时、完整、准确披露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 核查。同时,也密切关注媒体对公司的报导,必要时向公司及有关人员询证,维护全体股东 的同等知情权。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2020 年,本人对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 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除利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实地调研,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外,还通过电话和邮件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 运行动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其它

  •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0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特此报告!2021 年,本人 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义 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马元兴

2021 年4 月15 日

本人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