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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acle Automation Engineering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pr 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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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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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吴晓锋)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吴晓锋,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回顾 2018 年度的工作,本人认为: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作 为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参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5 次董事会,本人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 姓名 | 本年召开董事会 | 亲自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 |
|---|---|---|---|---|
| 次数 | (次) | |||
| 吴晓锋 | 15 | 15 | 0 | 0 |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 姓名 | 本年召开股东大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 |
|---|---|---|
| 吴晓锋 | 6 | 2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做出决策前,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如下: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发表事项 | 发表意见 |
|---|---|---|---|---|
| 1 | 第六届董事会 | 2018年3月15日 | (1)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独立意见 | |
| 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 (2)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2 |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18年3月30日 | (1)关于公司2017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3)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
| 序号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发表事项 | ||
|---|---|---|---|---|---|
| 的独立意见 | |||||
| (4)关于2017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金发放方案的 | |||||
| 独立意见 | |||||
| (5)关于调整独立董事、外部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 |||||
| (6)关于2017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
| (7)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 |||||
| (8)关于续聘2018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 |||||
| 第六届董事会 | (1)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 | 同意 | |||
| 3 | 第三十二次 | 2018年6月5日 | 意见 | ||
| (临时)会议 | (2)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 | 2018年7月27日 | (1)关于本次配股发行的独立意见 | |||
| 4 | (2)关于本次配股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填 | ||||
| 补措施及相关方承诺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3)关于关于制定《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 | |||||
| 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 | |||||
| 独立意见 |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18年8月17日 | (1)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 | |||
| 意见 | |||||
| 5 |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 同意 | |||
| 独立意见 | |||||
| (3)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 |||||
| 情况的独立意见 | |||||
| 第六届董事会 | 2018年10月19日 | ||||
| 6 | 第三十六次 | (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 (临时)会议 | |||||
|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 | 2018年11 |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董事会非独立董 | 同意 | ||
| 7 | (临时)会议 | 月2日 | 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独立意见 |
三、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18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公司《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和薪酬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使得公司激励机制得到充分运用。
2018年度,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 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
四、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公司能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开展 信息披露工作。公司在本年度进一步加强了董事、监事、高管及相关部门的持续培训工作, 提高公平信息披露意识和保密意识。同时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提高了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意识, 对一些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及时予以公告,并加强主动披露信息的完整性、 持续性。
在落实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公司进一步抓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 网上交流会、不定期举办投资者见面会,增设公司网站投资者互动交流平台等多种形式,加 强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保证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的畅通。公司进一步提高投资者现 场走访及现场调研活动的次数,让投资者对企业有进一步地了解与认识。
五、其它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吴晓锋
2019 年 4 月 9 日
本人联系方式:[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