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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acle Automation Engineering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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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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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上市公司”、“公司”)2023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对天奇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3号),天奇股份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124,77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06元,共计募集资金299,999,989.38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6,890,0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6,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3,109,989.38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94,403.77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2,105,585.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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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序号 | 金额 | |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292,105,585.61 |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07,922,608.57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2,804,599.66 |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12,767,364.94 |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613,545.17 |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20,689,973.51 |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3,418,144.83 |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74,833,756.93 |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74,833,756.93 |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及赣州天奇循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四方监管协议
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注 |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27040188000077656 | 74,822,571.60 | |
|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21910188000264214 | 322.55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 8110501012302333589 | 10,862.78 | |
| 合计 | 74,833,756.93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可有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提高公司资金运转能力和支付能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我们认为,天奇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奇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天奇股份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0号)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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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颜力
陈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年度
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 | 29,210.5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276.74 | |||||||
|---|---|---|---|---|---|---|---|---|---|---|
| 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2,069.00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改变项目(含部分改变)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年处理15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环保项目(二期) | 否 | 21,000.00 | 21,000.00 | 11,276.74 | 13,840.50 | 65.91 | 2026年11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000.00 | 8,210.56 | - | 8,228.50^{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30,000.00 | 29,210.56 | 11,276.74 | 22,069.00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自2023年下半年以来,锂电池回收行业竞争加剧,电池回收再生利用环境全行业产能利用率不足,公司面临原料供应稳定性和湿法冶炼环节经济性的双重挑战。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 |
| | 磷酸铁锂电池再生利用业务的盈利能力并凸显差异化竞争优势,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公司业务布局、实际产能需求,为保障资金效益最大化,公司适度调整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放缓了部分建设及设备采购工作进度。同时,因募投项目的设备设施采购涉及询价、谈判、招标、运输、安装、调试等多个环节,整体周期较长,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总体较预期延缓。经审慎评估和综合考量,公司采取募投项目分阶段投入使用的方式,前期已建成的部分将预先投入使用,其余未建成的部分将持续建设并延期投入使用。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处理15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环保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11月。
公司于2025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建设情况及实施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募集资金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年处理15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环保项目(二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1月。 |
| --- |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时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73,026.40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循环有效。结构性存款1亿元于 |
| 2025 年 10 月 14 日到期后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专户内使用,期末无理财产品余额。 |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74,833,756.93 元全部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注: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本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8,228.50 万元,超出调整后投资总额 17.94 万元系银行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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