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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acle Automation Engineering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3

Dec 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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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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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第 3—4 页

三、附件……………………………………………………………… 第5-8
(一)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5
(二)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 6
(三)本所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 7-8

关于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3-447 号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奇股份公司) 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天奇股份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天奇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703 号)的要求编制 《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天奇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 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天奇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 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703 号) 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奇股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一日

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3〕703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 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奇自动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2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7,124,773 股,发行 价为每股人民币 11.06 元,共计募集资金 299,999,989.38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6,890,000.00 元(其中不含税承销费及保荐费 6,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93,109,989.38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汇入本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 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394,403.77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292,105,585.6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37 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处理15 万吨磷酸铁锂电池环保项目(二期) 44,383.20 21,000.00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补充流动资金 9,000,00 9,000.00
合ᆎ 53, 383, 20 30,000.00
项目 发行费用总额(不含税) 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不含税)
承销、保荐费 6, 500, 000. 00
审计及验资费 661, 000.00
律师费 660, 377.37
印花税 73, 026.40 73, 026.40
计合 7, 894, 403, 77 73, 026,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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