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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yue Optical Lens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3

Apr 18,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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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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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傅仁辉)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大家好!

本人傅仁辉作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及第二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 在2022 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 出席公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议案,对独立董事应该关注的重大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本人报告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公司召开7 次董事会和3 次股东大会,本人亲自出席7 次董事会和 3 次公司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所议事项,主动调查和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相 关资料,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进行分析和 决策,对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审慎的表决。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没有出现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 项议案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本人 报告期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会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出席次数
应参加
次数
现场出席
次数
通讯出席
次数
委托出席
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
两次未出
7 6 1 0 0 3

二、日常工作情况

2022 年度任职期内,本人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广大股东所赋予的权利。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履行 职责。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书面独立意见:

(一)2022 年4 月21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对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发表了同意 的独立意见。同时对续聘公司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确认及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 见。同时核查了公司2021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认为公司2021 年度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和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二)2022 年6 月20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财 务总监、新设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三)2022 年8 月16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对公司2022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暨调整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核查了公司2022 年半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情况,认为公司2022 年半年度不存在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和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四)2022 年11 月16 日,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对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和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2022 年12 月5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对公司聘任高级 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2022 年12 月23 日,在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对调整公司独 立董事薪酬、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召集了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出席了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 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积极参与审计委

员会的日常工作,与其他委员共同对公司定期报告、内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和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或审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同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为公 司生产经营与管理做好服务,就公司董事、高管的薪酬、考核制度和体系进行谨 慎研究,为公司的规范运营、权益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合法合规建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利用至公司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的机 会,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同时,本人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常态化沟通, 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深入了解;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 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及线上方式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动态。力求勤勉尽责,始终保持客观独立,在健全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 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 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 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一直注重 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则制度,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组织的 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 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 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真 实性进行了监督,确保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地规范了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

和要求,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 贡献力量,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特此报告。

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傅仁辉 2023 年4 月17 日

(本页无正文,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

页)

独立董事签字:傅仁辉

2023 年4 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