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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yue Optical Lens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Dec 31, 2021
56053_rns_2021-12-31_1e44e808-1c18-4dbf-8325-041a582bfa91.PDF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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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明月镜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 有关规定,作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基于 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 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上述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和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合 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 万元(含本数)的 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二、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 6,700 万元 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2.25 亿元)的 29.78%。本次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计划须满足“近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 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在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十二个月内不进
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的条件。公司将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维护公 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明月镜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张银杰(签字) ____________
傅仁辉(签字) ____________
孙 健(签字) ____________
2021 年 12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