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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Tech (Nanjing)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Dec 2,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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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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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名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对公司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向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实施授予,我们认为:

(1)根据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 年 12 月2 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 资格。

(3)公司确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 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 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 情形。

综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我们同意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 年12 月2 日,并同意以90 元/股的授予价 格向344 名激励对象授予179.3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