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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GI TECH CO., 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5

Apr 24, 2026

58158_rns_2026-04-24_e1b7d9f4-6a9a-4f74-acb9-4d2c30d1209d.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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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此码用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京26C6TQ51LL


KPMG

华马威

KPMG Huazhen LLP
8th Floor, KPMG Tower
Oriental Plaza
1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100738
China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

华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 1 号
东方广场华马威大楼 8 层
邮政编码:100738
电话 +86 (10) 8508 5000
传真 +86 (10) 8518 5111
网址 kpmg.com/cn

对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华马威华振专字第 2602712 号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深圳智造公司”) 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 10 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圳智造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 10 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深圳智造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第 1 页,共 3 页

华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是与华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


KPMG

毕马威

对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602712 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 10 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圳智造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相关的鉴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深圳智造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 10 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深圳智造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第 2 页,共 3 页


KPMG

华马威

对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华马威华振专字第2602712号

四、使用目的

本报告仅供深圳智造公司为2025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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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子民

陈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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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

刘侨敏

2026年4月23日

附件: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3页,共3页


附件: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 10 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就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2022 年 7 月 2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2] 1638 号) 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41,319,475 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87.18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602,231,830.50 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 317,677,388.48 元 (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284,554,442.02 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对截至 2022 年 9 月 6 日公司此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企业首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28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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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1)。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341,609,757.51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扣除发行费后的实际募集金额 3,314,396,423.12
减:以前年度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注) 1,495,696,751.84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818,699,671.28
减:本年度使用的募集资金总额 145,684,325.37
减:本年度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29,742,236.59
减: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27,012,700.00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 1,316,260,409.32
加:2025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3,419,548.57
加:2025 年度募集资金理财收益 21,929,799.62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1,341,609,757.51

注:包含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制定了《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第一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2025 年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 10 号) 公司进一步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并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修订。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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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募集资金三 (四) 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对公司具体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公司已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对公司及子公司、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此外,公司与武汉华大智造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3 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深圳华大智造销售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签署完毕《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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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相关募集资金银行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人民币 1,341,609,757.51 元 (其中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为人民币 110,875,408.20 元。)。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755931193810888 募集资金专户 2,248,330.93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9320078801300002248 超募集资金专户 107,382,427.1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9320078801300002248 超募集资金专户
- 结构性存款 260,000,000.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田背支行 44250100001800003751 募集资金专户 1,772,144.0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 416180100100343236 募集资金专户 108,477,254.22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 416180100200146399 募集资金专户
- 结构性存款 200,00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 416180100200159449 募集资金专户
-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 416180100200112956 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专户 已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755931193810878 募集资金专户 96,728,984.34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75593119387800098 募集资金专户
- 结构性存款 60,000,000.00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219227096551600003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211256121282600002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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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账号 账户类别 余额
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支行 22225612128260000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 已注销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门支行 10859000000533602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港支行 777075299009 募集资金专户 74.0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中路中信大厦证券营业部 30100200615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 7,290.5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自贸区支行 416230100100069962 募集资金专户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70160078801000006748 募集资金专户 3,580,286.3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70160078801000006748 募集资金专户-结构性存款 200,000,000.00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未来科技城支行 127909412510001 募集资金专户 953,361.5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 532911356510909 募集资金专户 已注销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5840001310120100017231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584000131012010001736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0889900016290227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 100,459,604.3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9550889900016290227 募集资金专户-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9550889900016287142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户 -
合计 1,341,609,75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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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基本存款账户是存款人的主办账户,存款人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收付及其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应通过该账户办理。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费用,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前述相关规定的要求。

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根据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住房公积金、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可操作性较差。

基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期间,预先使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研发人员在募投项目的薪酬费用,后续定期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 (含本数) 的闲置自有资金及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17 亿元 (含本数) 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存款类产品或保本型产品,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单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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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 920,000,000.00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 到期日 预期年化收益率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结构性存款 200,000,000.00 30/03/2026 1.2% / 2.2%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挂钩黄金现货欧式二元看涨挂钩黄金现货看涨阶梯式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07/01/2026 0.8% / 1.87% / 1.9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盐田支行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 91 天结构性存款 结构性存款 60,000,000.00 16/01/2026 1.0% / 1.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 兴业银行企业金融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24/04/2026 1.0% / 1.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利多多公司稳利 99JG0192 期 (三层看跌) 结构性存款 200,000,000.00 31/03/2026 0.7% / 1.85% / 2.0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苑支行 公司稳利 25JG4133 期 (3 个月早鸟款) 结构性存款 160,000,000.00 10/02/2026 0.7% / 1.70% / 1.9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科苑支行 公司稳利 25JG4243 期 (3 个月看涨网点专属) 结构性存款 100,000,000.00 31/03/2026 0.70% / 1.65% / 1.85%
合计 92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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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 22,701.2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75,670.91 万元。公司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22,701.27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0.00%,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成。

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 (包括收购资产等) 的情况。

(七)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投资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同意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12,974.22 万元已转出,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额。结余募集资金转出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详见公司 2025 年 1 月 1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公告 (编号:2025-007)。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已投资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予以结项,同意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结余募集资金尚未转出。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 2025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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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夸项报告分别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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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第9页,共13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注1) 3,284,554,442.0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2,697,025.3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07,435,484.3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注2)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注3)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 1,264,371,900.00 1,264,371,900.00 1,264,371,900.00 80,012,218.71 502,143,668.98 (762,228,231.02) 39.71 2026年10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基于半导体技术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研发生产项目 197,874,400.00 197,874,400.00 197,874,400.00 - 181,979,970.52 (15,894,429.48) 100(注4) 2022年12月 77,537,507.99
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 297,843,000.00 297,843,000.00 297,843,000.00 65,227,661.11 150,655,064.44 (147,187,935.56) 100(注4) 2025年12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96,271,000.00 296,271,000.00 296,271,000.00 - 199,808,267.38 (96,462,732.62) 100(注4) 2024年12月 不适用(注5) 不适用
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21,485,000.00 121,485,000.00 121,485,000.00 - 96,788,696.60 (24,696,303.40) 100(注4) 2024年12月 不适用(注5)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444,445.55 322,037,116.40 (27,962,883.60) 92.01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小计 2,527,845,300.00 2,527,845,300.00 2,527,845,300.00 145,684,325.37 1,453,412,784.32 (1,074,432,515.68) - - 77,537,507.99 - -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不适用 454,022,700.00 454,022,700.00 227,012,700.00 454,022,700.00 -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 不适用 302,686,442.02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合计 2,527,845,300.00 3,284,554,442.02 2,981,868,000.00 372,697,025.37 1,907,435,484.32 (1,074,432,515.68) - 77,537,5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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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 (分具体募投项目)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进度较为缓慢。其中,“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在建设期间,建筑幕墙施工因受风雨、高温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进度有所延缓。此外,受内外部环境变化影响,公司经营发展策略也在不断调整,对于该生产基地的定位和产线布局亦在审慎评估决策中,相应方案的调整使得整体建设进度稍晚于预期目标。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3 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在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建设期间,受建设工程相关法规修订更新的影响,公司需对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优化调整,设计及送审周期相应延长。同时,项目实际建设中存在难以预见的因素,如生产设备的升级迭代要求部分区域结合功能布局提升承载力、部分消防设施和建筑结构的改造施工耗时较长等,多重因素共同导致项目整体建设进度晚于预期目标。此外,因项目为高层建筑、相应图纸审查及施工工序较为复杂,也对募投项目的进度造成了一定影响。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长至 2026 年 10 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无此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需支付人员工资、奖金,同时公司募投项目的支出涉及员工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基于公司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及支出的支付合规性及便利性,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与实施地点及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研发人员费用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自本议案通过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期间,预先使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研发人员在募投项目的薪酬费用、后续定期按季度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无此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尚余 92,000.00 万元,其余理财产品均已到期。相关投资本金已全部收回,累计收回投资收益 24,678,380.29 元,并已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本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未超过最高额度。审议程序详见本报告“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 22,701.27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75,670.91 万元。公司本次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22,701.27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30.00%,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前述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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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募集资金结余 30,378.69 万元,分别为基于半导体技术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研发生产项目 1,664.24 万元、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10,320.00 万元和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2,654.22 万元、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 15,768.23 万元,实际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计算的该项募集资金剩余金额为准。基于半导体技术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研发生产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和设备预备费支出,因租赁的项目场地已具备项目实施条件,无需重复投资,从而产生结余。2023 年 4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基于半导体技术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研发生产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部分营销网点场地根据实际需求节省了场地购置费、设备购置费的支出;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了部分存款利息收入,公司亦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从而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在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适时评估整体项目投入进度,结合业务需求,在不影响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分阶段搭建信息化系统,现已达成项目建设目标。对于少量暂缓软件系统投入,公司后续将根据业务需要择机以自有资金建设。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同意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在保障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下,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公司通过优化设计方案、加强采购管理等措施,降低了部分材料及专业服务费用。同时,公司基于研发项目获得的政府专项资金拨付支持进行了资源配置优化,合理减少了募集资金实际支出。此外,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公司针对阶段性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规划与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和存款利息收入,从而节余了部分募集资金。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3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节余资金永久补流及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结项,同意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无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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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募集资金金额为首次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总额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

注 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 4:“基于半导体技术的基因测序仪及配套设备试剂研发生产项目”、“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尚有募集资金结余。因此,该等项目的期末投入使用进度公式不适用。

注 5:“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和“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信息技术与营销网络建设,属于费用化投入,其效益体现为对公司整体能力的综合提升,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了积极影响,无法单独量化核算,故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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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599649382G

萱业执照

(副本)(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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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华马成乐国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

台港镇投资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邹俊

经营范围

市场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经营范围

市政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市政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证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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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xxt.gov.cn

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公示年度报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监制


证书序号:NO.00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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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名、称:华马威尔国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席合伙人:邹俊

主任会计师:

办公场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组织形式: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会计师事务所编号:11000241

注册资本(出资额):人民币壹亿零壹拾伍万元整

批准设立文号:财会函(2012)31号

批准设立日期: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说明

1、《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证明持有人经财政部门依法审批,准予执行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的凭证。

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记载事项发生变动的,应当向财政部门申请换发。

3、《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4、会计师事务所终止,应当向财政部门交回《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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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Ministry of Financ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会计司

2021年03月11日 星期四

审核人大楼下

会计司

附属

审阅主动

当前位置:首页>工作通知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及基本信息

(截至2020年10月10日)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
序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项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业证书编号 备案公告日期
1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021421390A 11000243 2020-11-02
2 北京国民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800071800G 11010274 2020-11-02
3 北京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20655463270 11000010 2020-11-02
4 毕马国际民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000599649382G 11000241 2020-11-02
5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390676030Q 11010148 2020-11-02
6 大信发托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590611484C 11010141 2020-11-02
7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1000005587870XB 31000012 2020-11-02
8 公证天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320200078269333C 32020028 202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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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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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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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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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g-11.jpeg

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同意例出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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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第八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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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工作单位变更事项登记
Registration of the Change of Working Unit by a CPA

同意例出
Agree the holder to be transferred fr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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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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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证书经检验合格,继续有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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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议书经检验合格,报情有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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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
110002414338
国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本议书经检验合格,报情有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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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
2010年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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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检验登记

Annual Renewal Reg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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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20110002414338
国舆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年度检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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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书经检验合格,报情有效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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