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main content

AI assistant

Sign in to chat with this filing

The assistant answers questions, extracts KPIs, and summarises risk factors directly from the filing text.

MERRY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21

May 1, 2021

52085_rns_2021-05-01_bd8c238d-4684-489a-be76-b77d38e96e84.html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Open in viewer

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公開資訊觀測站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39 美律 公司提供

序號 6 發言日期 110/05/01 發言時間 06:19:56
發言人 黃朝豊 發言人職稱 總裁 發言人電話 04-2359081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10/04/29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0/04/29
2.預計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新股2,000,000股。
4.既得條件:
符合本公司訂定之「202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所
定之個人績效、公司績效、服務條件,並於該年度無違反本
發行辦法。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本公司將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1)得獲配之員工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
本公司員工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為限。但不包
含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10%以上員工。
(2)獲配資格員工限為以下各類員工:
A.與集團未來發展相關之關鍵人員。
B.個人表現對公司具相當價值。
C.核心新進員工。
(3)實際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
級、工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
考之條件等因素,由總裁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
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4)本公司給予單一員工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
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
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
數之千分之三,且加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
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
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百分之一。但經各中
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工取得員工認
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前開比
例之限制。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為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
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並確保公司管理幹部和員工利
益與股東利益相結合。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若以本公司2021年03月26日之前30個營業日之平均收盤價每
股134.28元估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總計約為新台幣268,560仟元;依既得條件,每年分攤之費用
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80,568仟元、80,568仟元及107,424
仟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若依本公司在外流通股份209,351,942股計算,每年對每股
盈餘稀釋情形,分別約為0.38元、0.38元及0.51元,對本公
司未來年度每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股東權益尚無
重大影響。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無。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2021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
」辦理。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須於既得條件達成前,交付
信託保管。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向主管機關
申報辦理,並自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次日起
一年內,視實際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
董事會授權總裁訂定之。
(2)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定之各項條件,如經主
管機關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
客觀環境需修訂或修正時,擬請股東會同意後授權董事會
全權處理。
(3)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
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2021年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發行辦法」辦理。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