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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RY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Dec 24, 2021

52085_rns_2021-12-24_18f1e027-fbcd-4eef-bb73-b331c9a60bb5.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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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 (股票代碼 2439)

公司地址:台中市工業區 23 路 22 號

電 話:(04)2359-0811

美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度合併財務報告暨會計師查核報告

目 錄

一、 封面 1
二、 目錄 2 ~ 3
三、 聲明書 4
四、 會計師查核報告 5 ~ 10
五、 合併資產負債表 11 ~ 12
六、 合併綜合損益表 13 ~ 14
七、 合併權益變動表 15
八、 合併現金流量表 16 ~ 17
九、 合併財務報表附註 18 ~ 95
(一)
公司沿革
18
(二)
通過財務報告之日期及程序
18
(三)
新發布及修訂準則及解釋之適用
18 ~ 19
(四)
重大會計政策之彙總說明
19 ~ 34
(五)
重大會計判斷、假設及估計不確定性之主要來源
34
(六)
重要會計項目之說明
34 ~ 75
(七)
關係人交易
75 ~ 78
(八)
質押之資產
78
(九)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78
(十)
重大之災害損失
78
(十一)重大之期後事項 78
(十二)其他 78 ~ 91
(十三)附註揭露事項 91 ~ 92
(十四)營運部門資訊 92 ~ 95

美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聲明書

本公司 110 年度(自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依「關係企業合併營業報告書關 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及關係報告書編製準則」應納入編製關係企業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與依國 際財務報導準則第十號應納入編製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之公司均相同,且關係企業合併財務 報表所應揭露相關資訊於前揭母子公司合併財務報表中均已揭露,爰不再另行編製關係企業合 併財務報表。

特此聲明

負 責 人:廖祿立

中華民國 111 年 2 月 24 日

會計師查核報告

(111)財審報字第21003892號

美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鑒:

查核意見

美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簡稱「美律集團」)民國110年12月31日 及109年12月31日之合併資產負債表, 暨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及109年 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綜合損益表、合併權益變動表、合併現金流量表,以及合 併財務報表附註(包括重大會計政策彙總),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報告(請參閱其 他事項段),上開合併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 足以允當表達美律集團民國110年12月31日及109年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狀況,暨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及1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合併財務績效及合 併現金流量。

杳核意見之基礎

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 查核工作。本會計師於該等準則下之責任將於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段進一步 說明。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依中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 與美律集團保持超然獨立,並履行該規範之其他責任。基於本會計師之查核結果及其他 會計師之查核報告,本會計師相信已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表示查核意見 之基礎。

關鍵查核事項

關鍵查核事項係指依本會計師之專業判斷,對美律集團民國11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之查核最為重要之事項。該等事項已於查核合併財務報表整體及形成查核意見之過程中 予以因應,本會計師並不對該等事項單獨表示意見。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PricewaterhouseCoopers, Taiwan 407619 台中市西屯區市政路 402 號 12 樓 12F, No. 402, Shizheng Rd., Xitun Dist., Taichung 407619, Taiwan $T: +886$ (4) 2704 9168, F: $+886$ (4) 2254 2166, www.pwc.tw

美律集團民國11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之關鍵查核事項如下:

發貨倉之銷貨收入截止

事項說明

有關收入認列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三十)。

美律集團之銷貨型態主要分為直接出貨及發貨倉銷貨收入兩類,其中,發貨倉銷貨收入 占營業收入之27%。發貨倉銷貨收入係於客戶提貨時(控制權移轉)始認列收入。美律集 團主要依發貨倉保管人所提供之報表或客戶網路平台所記載之提貨報表,以發貨倉之存 貨異動情形做為認列收入之依據。惟發貨倉分布各地,保管人眾多,各保管人所提供資 訊之頻率不盡相同,故此等收入認列流程涉及許多人工作業,易造成收入認列時點不適 當或存貨保管實體與帳載數量不符之情形。因此,本會計師將發貨倉之銷貨收入截止列 為查核最為重要事項之一。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就集團發貨倉銷貨收入作業程序與內部控制進行了解與評估及驗證, 包含:

  2. (1)與發貨倉銷貨收入作業程序之各部門人員進行訪談並取得發貨倉之收入認列流程 確認與其作業辦法一致。

  3. (2)驗證發貨倉出貨作業的內部控制(檢查交易條件/控制權移轉時間點以及佐證文件 之日期,並將佐證單據數量核符公司開立之發票,以驗證交易被記錄於適當之期 間),以確保認列收入之入帳時點正確。
    1. 針對期末截止日前後一定期間之發貨倉銷貨收入交易執行截止測試,包含核對發貨倉 拉貨記錄,並確認帳載存貨異動之記錄於適當期間。
    1. 針對期末發貨倉存貨數量執行實地盤點觀察或發函詢證以及核對帳載庫存數量。

存貨評價

事項說明

有關存貨之會計政策,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四(十三);存貨評價之重要會計估計及假 設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五(一)。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說明,請詳合併財務報告附註六 (六)。美律集團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之存貨餘額及存貨備抵跌價損失分別為新台幣 5,371,108仟元及(225,066)仟元。

美律集團之存貨由於受到需求市場的波動及技術快速變化而可能導致存貨跌價損失或 過時陳舊之風險較高,且針對存貨評價時所採用之淨變現價值常涉及主觀判斷因而具高 度估計之不確定性,因此本會計師將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估列列入關鍵查核事項。

因應之查核程序

本會計師已執行之主要查核程序如下:

    1. 瞭解及評估美律集團針對存貨後續評價及呆滯損失提列之合理性。
    1. 檢視其年度盤點計書並參與年度存貨盤點,以評估管理階層區分及管控過時陳舊存貨 之有效性。
    1. 取得存貨貨齡報表核對其存貨異動日期之相關佐證文件,確認庫齡區間分類正確,並 與其政策一致。
    1. 取得各項存貨之淨變現價值報表,確認其計算邏輯係一致採用,測試存貨淨變現價值 估計基礎之依據資料,包括核對銷售價格、進貨價格等佐證文件,並重新計算且評估 存貨備抵跌價損失之合理性。

其他事項-提及其他會計師之查核

列入美律集團合併財務報表之採用權益法之被投資公司,其財務報表未經本會計師 查核,而係由其他會計師查核。因此,本會計師對上開合併財務報表所表示之意見中, 有關該等公司財務報表所列之金額及附註十三所揭露之相關資訊,係依據其他會計師之 查核報告。民國110年12月31日對該等被投資公司採用權益法之投資金額為新台幣

42.728 仟元, 占合併資產總額之0.13%, 民國110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對其採用權 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綜合損益為損失新台幣7,084仟元,占合併綜合損益之(1.91%)。

其他事項-個體財務報告

美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已編製民國110年度及109年度個體財務報表,並經本會計師出 具無保留意見之查核報告在案,備供參考。

管理階層與治理單位對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管理階層之責任係依照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 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國際會計準則、解釋及解釋公告編製允當表達之合併財務報表, 且維持與合併財務報表編製有關之必要內部控制,以確保合併財務報表未存有導因於舞 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

於編製合併財務報表時,管理階層之責任亦包括評估美律集團繼續經營之能力、相 關事項之揭露,以及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採用,除非管理階層意圖清算美律集團或停止 營業,或除清算或停業外別無實際可行之其他方案。

美律集團之治理單位(含審計委員會)自有監督財務報導流程之責任。

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責任

本會計師查核合併財務報表之目的,係對合併財務報表整體是否存有導因於舞弊或 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取得合理確信,並出具查核報告。合理確信係高度確信,惟依照中 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執行之查核工作無法保證必能偵出合併財務報表存有之重大 不實表達。不實表達可能導因於舞弊或錯誤。如不實表達之個別金額或彙總數可合理預 期將影響合併財務報表使用者所作之經濟決策,則被認為具有重大性。

本會計師依照中華民國一般公認審計準則查核時,運用專業判斷並保持專業上之懷 疑。本會計師亦執行下列工作:

  1. 辨認並評估合併財務報表導因於舞弊或錯誤之重大不實表達風險;對所評估之風險設 計及執行適當之因應對策;並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作為查核意見之基礎。因

舞弊可能涉及共謀、偽造、故意遺漏、不實聲明或踰越內部控制,故未偵出導因於舞 弊之重大不實表達之風險高於導因於錯誤者。

    1. 對與查核攸關之內部控制取得必要之瞭解, 以設計當時情況下適當之查核程序, 惟其 目的非對美律集團內部控制之有效性表示意見。
    1. 評估管理階層所採用會計政策之適當性,及其所作會計估計與相關揭露之合理性。
    1. 依據所取得之查核證據,對管理階層採用繼續經營會計基礎之適當性,以及使美律集 團繼續經營之能力可能產生重大疑慮之事件或情況是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作出結 論。本會計師若認為該等事件或情況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則須於查核報告中提醒合併 財務報表使用者注意合併財務報表之相關揭露,或於該等揭露係屬不適當時修正查核 意見。本會計師之結論係以截至杳核報告日所取得之杳核證據為基礎。惟未來事件或 情況可能導致美律集團不再具有繼續經營之能力。
    1. 評估合併財務報表 (包括相關附註) 之整體表達、結構及內容, 以及合併財務報表是 否允當表達相關交易及事件。
    1. 對集團中內組成個體之財務資訊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以對合併財務報表表示 意見。本會計師負責集團查核案件之指導、監督及執行,並負責形成集團查核意見。

本會計師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 包括所規劃之查核範圍及時間, 以及重大查核發 現(包括於查核過程中所辨認之內部控制顯著缺失)。

本會計師亦向治理單位提供本會計師所隸屬事務所受獨立性規範之人員已遵循中 華民國會計師職業道德規範中有關獨立性之聲明,並與治理單位溝通所有可能被認為會 影響會計師獨立性之關係及其他事項(包括相關防護措施)。

本會計師從與治理單位溝通之事項中,決定對美律集團民國110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查核之關鍵查核事項。本會計師於查核報告中敘明該等事項,除非法令不允許公開揭露 特定事項,或在極罕見情況下,本會計師決定不於查核報告中溝通特定事項,因可合理 預期此溝通所產生之負面影響大於所增進之公眾利益。

所 務 資 師 重 試 联

會計師

王玉娟 劉美蘭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簽證文號:金管證審字第1020028992號 金管證審字第 1070323061 號

$1\quad1\quad1$ 年 $\overline{2}$ 月 $24$ $\Box$ 民國


附註 110

12

31

%
109

12

31

%
流動資產
1100 現金及約當現金 六(一) \$ 4,841,969 14 \$ 3,046,963 9
11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流動 339,000 1 78,919 -
112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流動 110,695 - 195,179 1
1136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
1,029,073 3 866,600 3
1170 應收帳款淨額 六(四)(五) 9,365,119 28 12,441,418 36
1180 應收帳款-關係人淨額 七(二) 38,201 - 273,532 1
1200 其他應收款 399,763 1 71,086 -
1210 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七(二) 554,654 2 705,555 2
130X 存貨 六(六) 5,146,042 15 3,791,659 11
1470 其他流動資產 六(七)及七(二) 352,887 1 708,638 2
11XX 流動資產合計 22,177,403 65 22,179,549 65
非流動資產
151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六(二)
產-非流動 25,395 - 26,468 -
151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六(三)
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1,010,291 3 1,573,153 5
15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
流動 3,853 - -
-
1550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六(八) 4,699,769 14 4,479,708 13
1600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九) 3,951,003 12 3,694,738 11
1755 使用權資產 六(十) 200,224 - 356,010 1
1780 無形資產 六(十一) 1,376,179 4 1,418,090 4
1840 遞延所得稅資產 六(三十) 210,689 1 156,125 -
1900 其他非流動資產 六(十二) 207,818 1 271,507 1
15XX 非流動資產合計 11,685,221 35 11,975,799 35
1XXX 資產總計 \$ 33,862,624 100 \$ 34,155,348 100

(續 次 頁)

110
12

31
109
12
31
負債及權益 附註 % %
流動負債
2100 短期借款 六(十三) \$ 3,797,252 11 \$ 3,271,489 10
2120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 六(二)
債-流動 3,020 - 30,047 -
2130 合約負債-流動 六(二十四) 874,000 3 627,002 2
2170 應付帳款 5,709,582 17 6,466,930 19
2180 應付帳款-關係人 七(二) 3,633,296 11 4,167,477 12
2200 其他應付款 六(二)(十四) 1,142,503 3 1,601,184 5
2220 其他應付款項-關係人 七(二) 66,814 - 54,269 -
2230 本期所得稅負債 209,887 1 268,961 1
2320 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長期負債 六(十六)(十七) 111,111 - 2,203,801 6
2365 退款負債-流動 六(二十四) 246,964 1 343,164 1
2399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六(八)(十五) 71,623 - 625,944 2
21XX 流動負債合計 15,866,052 47 19,660,268 58
非流動負債
2530 應付公司債 六(十六) 2,925,589 9 - -
2540 長期借款 六(十五)(十七) 1,388,581 4 807,419 2
2570 遞延所得稅負債 六(三十) 1,349,989 4 1,169,790 4
2580 租賃負債-非流動 66,004 - 115,044 -
2640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六(十八) 82,477 - 85,701 -
2670 其他非流動負債-其他 29,309 - 46,383 -
25XX 非流動負債合計 5,841,949 17 2,224,337 6
2XXX 負債總計 21,708,001 64 21,884,605 64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
股本 六(二十)
3110 普通股股本 2,165,100 7 2,093,332 6
資本公積 六(二十一)
3200 資本公積 4,646,623 13 3,960,123 11
保留盈餘 六(二十二)
3310 法定盈餘公積 2,152,834 6 2,006,040 6
3320 特別盈餘公積 269,144 1 269,144 1
3350 未分配盈餘合計 3,349,676 10 3,433,731 10
其他權益 六(二十三)
3400 其他權益 ( 969,246) ( 3) 9,326 1
31XX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合計 11,614,131 34 11,771,696 35
36XX 非控制權益 540,492 2 499,047 1
3XXX 權益總計 12,154,623 36 12,270,743 36
重大或有負債及未認列之合約承諾
3X2X 負債及權益總計 \$ 33,862,624 100 \$ 34,155,348 100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0
109
項目 附註 %
%
4000 營業收入 六(二十四)及七
(二) \$ 36,182,719 100
\$
34,444,819 100
5000 營業成本 六(六)及七(二)( 31,807,621) ( 88) ( 30,126,271)( 88)
5900 營業毛利 4,375,098 12 4,318,548 12
營業費用 六(二十八)
(二十九)
6100 推銷費用 ( 409,076) ( 1) ( 344,395)( 1)
6200 管理費用 ( 1,161,045) ( 3) ( 1,128,600)( 3)
6300 研究發展費用 ( 1,699,476) ( 5) ( 1,704,636)( 5)
6450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十二(二) ( 6,944) -
(
175) -
6000 營業費用合計 ( 3,276,541) ( 9) ( 3,177,806)( 9)
6900 營業利益 1,098,557 3 1,140,742 3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
7100 利息收入 六(二十五) 40,992 - 43,912 -
7010 其他收入 六(二十六) 324,198 1 279,246 1
7020 其他利益及損失 六(二十七) ( 51,420) -
(
182,510) -
7050 財務成本 ( 84,329) -
(
60,817) -
706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六(八)
合資損益之份額 254,175 1 482,132 1
7000 營業外收入及支出合計 483,616 2 561,963 2
7900 稅前淨利 1,582,173 5 1,702,705 5
7950 所得稅費用 六(三十) ( 291,083) ( 1) ( 383,305)( 1)
8200 本期淨利 \$ 1,291,090 4
\$
1,319,400 4
(續 次 頁)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每股盈餘為新台幣元外)

110 109
項目 附註 % %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11 確定福利計畫之再衡量數 六(十八) \$ 2,558 - \$ 1,439 -
831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三)(二十三)
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 ( 747,219) ( 2) ( 942,810)( 3)
832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452 - ( 557) -
8349 與不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得 六(三十)
( 1,408) - 1,012 -
8310 不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總額 ( 745,617) ( 2) ( 940,916)( 3)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8361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算之 六(二十三)
兌換差額 ( 171,657) ( 1) ( 71,085) -
836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六(二十三)
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未實現評
價損益淨額 ( 1,279) - 3,353 -
8370 採用權益法認列之關聯企業及 六(二十三)
合資之其他綜合損益之份額-
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目 ( 41,760) - 74,113 -
8399 與可能重分類之項目相關之所
得稅
六(三十) 40,360 - ( 2,425) -
8360 後續可能重分類至損益之項
目總額 ( 174,336) ( 1) 3,956 -
8300 其他綜合損益(淨額) (\$ 919,953) ( 3) (\$ 936,960)( 3)
8500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371,137 1 \$ 382,440 1
淨利(損)歸屬於:
8610 母公司業主 \$ 1,128,485 3 \$ 1,321,943 4
8620 非控制權益 162,605 1 ( 2,543) -
本期淨利(損)合計 \$ 1,291,090 4 \$ 1,319,400 4
綜合損益總額歸屬於:
8710
8720
母公司業主
非控制權益
\$ 214,586
156,551
1
-
\$
(
398,668
16,228)
1
-
綜合損益合計 \$ 371,137 1 \$ 382,440 1
基本每股盈餘 六(三十一)
9750 基本每股盈餘合計 \$ 5.40 \$ 6.39
稀釋每股盈餘 六(三十一)
9850 稀釋每股盈餘合計 \$ 4.88 \$ 6.01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特 別 盈 餘 未分配盈餘
註 普通股股本 資
積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計 其
益 總 益 權

109

109 年 1 月 1 日餘額 \$ 2,086,684 \$ 3,870,105 \$ 1,745,768 \$ 269,144 \$ 3,834,442 \$ 1,027,834 \$ 12,833,977 \$ 164,415 \$ 12,998,392
109 年度淨利 - - - - 1,321,943 - 1,321,943 ( 2,543 ) 1,319,40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594 ( 923,869 ) ( 923,275 ) ( 13,685 ) ( 936,960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1,322,537 ( 923,869 ) 398,668 ( 16,228 ) 382,440
108 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二十二)
法定盈餘公積 - - 260,272 - ( 260,272 ) - - - -
現金股利 - - - - ( 1,608,376 ) - ( 1,608,376 ) - ( 1,608,376 )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為普通股 4,135 52,460 - - - - 56,595 - 56,595
股份基礎給付 六(十九) 2,513 40,561 - - - 46,785 89,859 - 89,859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權益工具
六(三) - - - - 145,400 ( 145,400 ) - - -
按持股比例認列關聯企業權益變動 - ( 3,100 ) - - - - ( 3,100 ) - ( 3,100 )
對子公司所有權益變動 - 97 - - - - 97 - 97
取得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 - - - - - - - 350,860 350,860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 - - 3,976 3,976 - 3,976
109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2,093,332 \$ 3,960,123 \$ 2,006,040 \$ 269,144 \$ 3,433,731 \$ 9,326 \$ 11,771,696 \$ 499,047 \$ 12,270,743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110 年 1 月 1 日餘額 \$ 2,093,332 \$ 3,960,123 \$ 2,006,040 \$ 269,144 \$ 3,433,731 \$ 9,326 \$ 11,771,696 \$ 499,047 \$ 12,270,743
110 年度淨利 - - - - 1,128,485 - 1,128,485 162,605 1,291,090
本期其他綜合損益 - - - - 2,498 ( 916,397 ) ( 913,899 ) ( 6,054 ) ( 919,953 )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 - - 1,130,983 ( 916,397 ) 214,586 156,551 371,137
109 盈餘指撥及分配 六(二十二)
法定盈餘公積 - - 146,794 - ( 146,794 ) - - - -
現金股利 - - - - ( 1,068,244 ) - ( 1,068,244 ) - ( 1,068,244 )
現金增資 60,000 376,314 - - - - 436,314 - 436,314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六(二十一) - 96,857 - - - - 96,857 - 96,857
股份基礎給付 六(十九) 11,768 90,289 - - - ( 62,175 ) 39,882 - 39,882
按持股比例認列關聯企業權益變動六(八) - 7,205 - - - - 7,205 - 7,205
對子公司所有權益變動 - 729 - - - - 729 - 729
取得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 - 115,106 - - - - 115,106 ( 115,106 ) -
110 年 12 月 31 日餘額 \$ 2,165,100 \$ 4,646,623 \$ 2,152,834 \$ 269,144 \$ 3,349,676 (\$ 969,246 ) \$ 11,614,131 \$ 540,492 \$ 12,154,623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附註
1 2
110 年 1 月 1 日

3 1

1 2
109 年 1 月 1 日

3 1
營業活動之現金流量
本期稅前淨利 \$ 1,582,173 \$ 1,702,705
調整項目
收益費損項目
折舊費用-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九)(二十八) 438,832 350,587
折舊費用-使用權資產 六(十)(二十八) 155,039 126,399
攤銷費用 六(十一)
(二十八) 132,216 132,861
預期信用減損損失 十二(二) 6,944 175
財務成本 77,165 53,300
利息費用-租賃負債 六(十) 7,165 7,517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負
債)淨(利益)損失
( 909 ) 3,731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合資損益之份額 六(八) ( 254,175 ) ( 482,132 )
股份基礎給付酬勞成本 六(十九) 44,195 89,899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六(二十七) 8,859 6,907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六(二十七) 13,720 ( 4,978 )
利息收入 六(二十五) ( 40,992 ) ( 43,912 )
股利收入 六(二十六) ( 10,787 ) ( 15,565 )
遞延政府補助收入 ( 904 ) ( 4,193 )
未實現兌換損失 23,692 29,061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負債變動數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資產之淨變動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產/負債增加 ( 4,037 ) ( 52,353 )
應收票據 - 451
應收帳款(含關係人) 3,210,656 ( 7,447,309 )
其他應收款(含關係人) ( 101,271 ) ( 346,664 )
存貨 ( 1,444,697 ) ( 1,652,612 )
其他流動資產 345,879 ( 408,930 )
與營業活動相關之負債之淨變動
應付帳款
應付帳款-關係人
(
(
646,449 )
499,848 )
3,676,792
304,624
其他應付款 ( 236,592 ) 367,486
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12,551 ( 82,598 )
合約負債 247,340 369,805
退款負債 ( 96,104 ) 261,373
其他流動負債 ( 87,589 ) 22,259
淨確定福利負債-非流動 ( 2,886 ) 1,030
營運產生之現金流入(流出) 2,879,186 ( 3,034,284 )
收取之利息
收取之股利
43,170
10,787
39,457
15,565
支付之利息 ( 77,182 ) ( 52,914 )
支付之所得稅 ( 196,016 ) ( 162,861 )
營業活動之淨現金流入(流出) 2,659,945 ( 3,195,037 )

(續 次 頁)

附註
1 2
110 年 1 月 1 日

3 1

1 2
109 年 1 月 1 日

3 1
投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 (\$ 281,395 ) \$ -
取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六(三)
資產 ( 188,340 ) ( 185,063 )
處分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 六(三)
資產 83,970 206,987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增加 ( 1,014,091 ) ( 866,600 )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減少 839,871 -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六(三十二) ( 1,240,205 ) ( 1,584,900 )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價款 六(三十二) 189,681 19,552
取得無形資產 六(三十二) ( 86,774 ) ( 50,603 )
處分無形資產價款 7,614 -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價款 - 32,835
其他非流動資產減少(增加) 47,992 ( 65,576 )
存出保證金減少(增加) 10,170 ( 52,980 )
投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出 ( 1,631,507 ) ( 2,546,348 )
籌資活動之現金流量
短期借款增加數 六(三十三) 11,136,199 2,861,012
短期借款減少數 六(三十三) ( 10,585,576 ) -
租賃本金償還 六(十)(三十三) ( 170,657 ) ( 192,834 )
長期借款增加數 897,333 807,693
長期借款減少數 ( 200,000 ) ( 62,000 )
發行公司債 六(十六)
(三十三)
3,015,000 -
公司債到期贖回 六(三十三) ( 2,231,900 ) -
其他非流動負債(減少)增加 六(三十三) ( 12,802 ) 42,477
發放現金股利 六(三十三) ( 1,068,213 ) ( 1,608,376 )
非控制權益變動 四(三) ( 364,914 ) 350,860
員工離職退回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股款 - ( 40 )
現金增資 六(二十) 432,000 -
籌資活動之淨現金流入 846,470 2,198,792
匯率變動數 ( 79,902 ) ( 307 )
本期現金及約當現金增加(減少)數 1,795,006 ( 3,542,900 )
期初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3,046,963 6,589,863
期末現金及約當現金餘額 \$ 4,841,969 \$ 3,046,963

後附合併財務報表附註為本合併財務報告之一部分,請併同參閱。

單位 : 新台 幣 仟元 (除 特別 註 明者 外 )

一、 公司 沿 革

美律 實 業股 份 有限 公司 (以 下 簡稱「 本 公司 」)民國 64 年 12 月 24 日 於中 華 民 國 設立,本 公 司 及子 公司 (以 下 統稱「 本 集團 」)主 要營 業 項 目為 電 器及 視 聽電 子產 品、無 線通 信 機械 器材、電子 零 組件、電腦 及 其週 邊 設備、電 信 管制 射 頻器 材、 醫療 器 材等 之 製造 加工、修 護、銷 售 及其 設 備之 規 劃設 計、輸 出、輸入、其 與業 務有 關 之生 產、行銷 管理 諮 詢顧 問 及除 許可 業 務外,得 經營 法令 非 禁止 或 限制 之 業務。本 公 司股 票 自民 國 87 年 8 月 起 在中 華 民國 證 券櫃 檯買 賣 中心 買 賣,復於 民 國 89 年 9 月 起 經核 准 轉至 台 灣證 券交 易 所買 賣 。本 公司 於 民 國 94 年 9 月 1 日採 取 吸收 合 併之 方式 合 併子 公 司 -鴻 鼎通 訊 股份 有 限公 司,以 本公 司 為存 續公 司, 鴻 鼎通 訊 股份 有限 公 司為 消 滅公 司。

二、 通過 財 務報 告 之日 期及 程 序

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於 民 國 111 年 2 月 24 日經 董 事會 通 過後 發布 。

  • 三、 新發 布 及修 訂 準則 及解 釋 之適 用
  • (一)已採 用 金融 監 督管 理委 員 會 (以下 簡 稱「金 管 會」)認 可 之 新發 布、修 正 後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之 影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10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暫時豁免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之修正
民國110年1月1日
則第9號之延長」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國際財務報導 民國110年1月1日
準則第7號、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4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
號之第二階段修正
「利率指標變革」
「2021年6月30日後之新型冠狀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6號之修正
民國110年4月1日(註)
病毒肺炎相關租金減讓」
金管會允許提前於民國110年1月1日適用
註: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二)尚未 採 用金 管 會認 可之 新 發布 、 修正 後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之 影 響

下表 彙 列金 管 會認 可之 民 國 111 年 適 用之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則 之 新發 布 、修 正及 修 訂之 準 則及 解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對觀念架構之索引」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3號之修正
民國111年1月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國際會計準則第16號之修正
:達到預定
民國111年1月1日
使用狀態前之價款」
「虧損性合約─履行合約之成本」
國際會計準則第37號之修正
民國111年1月1日
2018-2020週期之年度改善 民國111年1月1日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三)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發布但尚未經金管會認可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影響

下 表 彙 列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理 事 會 已 發 布 但 尚 未 納 入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 務 報 導準 則 之新 發 布、 修正 及 修訂 之 準則 及解 釋 :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新發布/修正/修訂準則及解釋 發布之生效日
「投資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0號及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之修正
待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
者與其關聯企業或合資間之資產出售或投入」 決定
「保險合約」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民國112年1月1日
「保險合約」之修正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17號之修正
「初次適用國際財務報導準
民國112年1月1日
則第17號及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比較資訊」
「負債之流動或非流動分類」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國際會計準則第1號之修正
「會計政策之揭露」
民國112年1月1日
「會計估計之定義」
國際會計準則第8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與單一交易所產生之資產及負債
國際會計準則第12號之修正
民國112年1月1日
有關之遞延所得稅」

本 集 團 經 評 估 上 述 準 則 及 解 釋 對 本 集 團 財 務 狀 況 與 財 務 績 效 並 無 重 大 影 響。

四、 重大 會 計政 策 之彙 總說 明

編製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所 採 用之 主 要會 計政 策 說明 如 下。除 另有 說 明外,此 等政 策 在所 有 報導 期 間一 致地 適 用 。

(一)遵循 聲 明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係 依 據 證 券 發 行 人 財 務 報 告 編 製 準 則 與 金 管 會 認 可 之 國 際

財務 報 導準 則 、國 際會 計 準則 、 解釋 及解 釋 公告 (以下簡稱 IFRSs)編製 。 (二)編製 基 礎

  • 1.除 下 列重 要 項目 外, 本 合併 財 務報 告係 按 歷史 成 本編 製:
  • (1)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負 債 (包 括 衍生 工 具)。
  • (2)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 之 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 (3)按退 休 基金 資 產 減除 確 定福 利 義務 現值 之 淨額 認 列之 確定 福 利負 債 。 2.編 製 符合 IFRSs 之財 務 報告 需 要使 用一 些 重要 會 計估 計, 在 應用 本 集團 的 會 計 政 策 過 程 中 亦 需 要 管 理 階 層 運 用 其 判 斷 , 涉 及 高 度 判 斷 或 複 雜 性 之 項 目 , 或 涉 及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之 重 大 假 設 及 估 計 之 項 目 , 請 詳 附 註 五 說 明。
  • (三)合併 基 礎
  • 1.合 併 財務 報 告編 製原 則 :
    • (1)本集 團 將所 有 子 公司 納 入合 併 財務 報告 編 製之 個 體。子公 司 指 受本集 團控 制 之個 體( 包括 結構 型 個體 ),當 本 集團 暴 露於 來 自對 該個 體 之參 與之 變 動報 酬 或對 該等 變 動報 酬 享有 權利,且 透 過對 該 個體 之 權力 有 能力 影 響該 等 報酬 時,本 集 團即 控 制 該個 體。子公 司 自 本集 團 取得 控 制之 日 起納 入 合併 財務 報 告, 於 喪失 控制 之 日起 終 止合 併。
    • (2)集團 內 公司 間 之 交易、餘 額 及 未實 現損 益 業已 銷 除。子公 司 之會 計 政 策已 作 必要 之 調整 ,與 本 集團 採 用之 政策 一 致。
    • (3)損益 及 其他 綜 合 損益 各 組成 部 分歸 屬於 母 公司 業 主及 非控 制 權益;綜 合損 益 總額 亦 歸屬 於母 公 司業 主 及非 控制 權 益,即使 因 而導 致 非控 制 權益 發 生虧 損 餘額 。
    • (4)對子 公 司持 股 之 變動 若 未導 致 喪失 控制 (與 非 控制 權 益 之交 易 ),係作 為權 益 交易 處 理,亦即 視 為與 業 主間 進行 之 交易。非 控 制權 益 之調 整 金額 與 所支 付 或收 取對 價 之公 允 價值 間之 差 額係 直 接認 列於 權 益。
    • (5)當集 團 喪失 對 子 公司 之 控制,對前 子公 司 之剩 餘 投資 係按 公 允價 值 重 新衡 量,並 作為 原 始認 列 金融 資 產之 公允 價 值或 原 始認 列投 資 關聯 企 業或 合 資之 成 本,公允 價 值與 帳 面金 額之 差 額認 列 為當 期損 益。對於 先前 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損 益 與該 子 公司 有關 之 所有 金 額,其會 計 處理 與 本集 團 若直 接 處分 相關 資 產或 負 債之 基礎 相 同,亦即 如 先前 認 列為 其 他綜 合 損益 之 利益 或損 失,於 處分 相 關資 產 或負 債 時將 被重 分 類為 損 益,則 當 喪失 對 子 公司 之 控制 時,將 該利 益 或損 失 自權 益重 分 類為 損 益。

2.列 入 合併 財 務報 告之 子 公司 :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 子公司
司名稱
業務性質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說明
本公司 MERRY ELECTRONICS 主要係買賣與本公 100.00% 100.00%
(HK) CO., LTD. 司相同之產品。
(簡稱"MEST")
本公司 MERRY ELECTRONICS 主要業務與本公司 99.99% 99.99%
(THAILAND) CO., 相同。
LTD.
(簡稱"METC")
本公司 MERRY ELECTRONICS 代理銷售聯屬公司 99.90% 99.90%
(U.S.A.) CO., 生產之麥克風及安
LTD. 全系統等產品。
(簡稱"MECA")
本公司 DANNY DYNAMICS 係從事一般投資業 100.00% 100.00%
LIMITED
(簡稱"DDBV")
務。
本公司 MERRY ELECTRONICS 其他電子元件和 100.00% 100.00%
(SINGAPORE) PTE. 電路板製造。
LTD.
(簡稱"MESG")
本公司 MERRY HEALTHCARE 從事醫療器材之販 100.00% 100.00%
CO., LTD. 賣。
(簡稱"MHKY")
本公司 蘇州美聲電子有限公 揚聲器及功放生產 100.00% 70.00% 註4
及銷售。
(簡稱"MSCS")
本公司 Indigo Enterprises 係從事一般投資業 100.00% 70.00% 註4
Inc. 務。
(簡稱"INSA")
本公司 衡欣醫療器材股份有 從事醫療器材之生 - 100.00% 註6
限公司 產。
(簡稱"BTTT")
本公司 MERRY & LUXSHARE 生產民用電子製造 51.00% 51.00% 註3
(VIETNAM) CO.,LTD. 揚聲器系統、製造
(簡稱"MEVN") 麥克風。
MEST 美律電子(深圳) 主要業務與本公司 100.00% 100.00%
有限公司 相同。
(簡稱"MECL")

所持股權百分比

投資公 子公司
司名稱
業務性質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說明
DDBV Universal Capital
Investment
Limited
(簡稱"UCMU")
係從事一般投資業
務。
100.00% 100.00%
DDBV MERRYTECH (HK)
CO.LIMITED
(簡稱"MTHK")
係從事一般投資業
務。
100.00% 100.00%
INSA Sonavox Canada Inc.
(簡稱"SOCV")
揚聲器及功放之接
單研發及外觀設
計。
100.00% 100.00%
SOCV Sonavox Canada
Holding.
(簡稱"SOCA")
係從事一般投資業
務。
100.00% 100.00%
SOCA Seas Fabrikker
(簡稱"SENM")
單體喇叭之生產及
銷售。
100.00% 100.00%
MHKY FULICARE
CO., LTD.
(簡稱"FUSA")
從事醫療器材之販
售。
96.01% 97.12% 註1
FUSA 富立康泰醫療科
技(蘇州)有限公
司(簡稱"FUSZ")
從事醫療器材之銷
售。
100.00% 100.00%
FUSA 富立康泰醫療器械(廈
門)有限公司
(簡稱"FUXM")
從事醫療器材之生
產。
100.00% 100.00%
FUSA 廈門艾聲聽力科技連
鎖有限公司
(簡稱"ETCX")
從事助聽器、聽力
設備及聲學相關設
備之研發、生產及
銷售。
100.00% 100.00% 註2
FUSZ及
FUSA共
同持有
歐仕達聽力科技(廈
門)有限公司
(簡稱"ASCX")
從事助聽器、聽力
設備及聲學相關設
備之研發、生產及
銷售。
99.50% 99.50%
ASCX 漳州歐仕達聽力科技
有限公司
(簡稱"ASCZ")
從事助聽器及與聲
音相關康復器械之
生產。
- 100.00% 註5
ASCX 廈門萊亞特醫療器械
有限公司
(簡稱"LACX")
從事助聽器使用軟
體功能之研發與技
術銷售。
100.00% 100.00%
  • 註 1: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9 年 2 月、民 國 109 年 3 月、民 國 109 年 6 月、民 國 109 年 8 月 及民國 110 年 9 月 分 別 現金 增 資 FUSA 美 金 76 仟 元 (折 合新 台幣 2,238 仟元 )、 美金 4,000 仟元 (折 合 新台 幣 116,400 仟元 )、美金 963 仟 元(折合 新 台 幣 28,026 仟元 )、美 金 3,000 仟元 (折 合新 台幣 87,300 仟元 )及美金 318 仟元 (折 合 新台 幣 8,806 仟 元)。
  • 註 2: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9 年 6 月 18 日現 金 增資 美 金 566 仟 元(折 合新 台 幣 16,748 仟元 )。
  • 註 3:本 集 團於 民 國 109 年 2 月 27 日 董事 會 決議 通 過與 立訊 集 團合 資 赴 越南 投 資設 立 MERRY&LUXSHARE(VIETNAM)CO.,LTD.,投資 金 額分 別 為美 金 12,240 仟 元 (折 合新 台 幣 為 366,710 仟 元)及美 金 11,760 仟 元(折合 新 台幣 為 350,860 仟元 ), 分 別取 得 51%及 49%之 股權 , 並 於民 國 109 年 5 月 9 日 設 立完 竣 。
  • 註 4: 本 集 團 於 民 國 107 年 7 月 1 日 以 現 金 向 非 關 係 人 Newood Consultancy Limited.及 銳 星 集 團 購 入 蘇 州 美 聲 電 子 有 限 公 司 及 Indigo 集 團 70%股 權,並約 定 於交 割 日 後三 年 期間 屆 滿之 日 取得剩 餘 30%股權 , 於民 國 107 年 7 月 1 日 業已 依 相關 合 約承 諾負 債 ,新 台幣 402,072 仟 元 ,並 於 三年 期 滿後 ,民 國 110 年 6 月 30 日支付 相關 合 約款 項 美元 13,200 仟 元(折 合 新台 幣 364,914 仟 元),以 取 得剩 餘 30%之股 權 相關 帳 面金 額 計新 台幣 115,106 仟 元 (表 列採 用 權益 法 之投 資 ), 請 詳附 註 十三 附 表 (八 )、(九), 共計 持 股 100%, 並分 別 於民 國 110 年 8 月 23 日及 110 年 7 月 5 日 辦 理變 更登 記 完 竣。
  • 註 5: 本集 團 於民 國 110 年 7 月 1 日 經該 公 司之 董 事會 決議 通 過註 銷 漳 州歐 仕 達聽 力 科技 有限 公 司, 並 於民 國 110 年 8 月 31 日 辦理 變 更 登記 完 竣。
  • 註 6:本集團與 子 公 司衡 欣 醫療 器 材 (股 )公 司業 已 於民 國 110 年 10 月 28 日經 雙 方董 事 會通 過辦 理 吸收 合 併,本公 司 為存 續 公司,處 分投 資 損失 為 8,140 仟元 。
  • 3.未 列 入合 併 財務 報 告 之 子公 司 :

無此 情 形。

  • 4.子 公 司會 計 期間 不同 之 調整 及 處理 方式 :
  • 無此 情 形。
  • 5.重 大 限制 :

無此 情 形。

6.對 本 集團 具 重大 性之 非 控制 權 益之 子公 司 :

無此 情 形。

(四)外幣 換 算

本 集 團 內 每 一 個 體 之 財 務 報 告 所 列 之 項 目 , 均 係 以 該 個 體 營 運 所 處 主 要 經 濟環 境 之貨 幣( 即 功能 性 貨幣 )衡 量。本合 併 財務 報 告係 以本 公 司之 功 能性 貨幣 「 新台 幣 」作 為表 達 貨幣 列 報。

  • 1.外 幣 交易 及 餘額
  • (1)外幣 交 易採 用 交 易日 或 衡量 日 之 即 期匯 率 換算 為 功 能 性貨 幣 ,換 算 此 等交 易 產生 之 換算 差額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2)外幣 貨 幣性 資 產 及負 債 餘額 , 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 期 匯率 評 價調 整 , 因調 整 而產 生 之 換 算差 額 認列 為 當期 損益 。
  • (3)外幣 非 貨幣 性 資 產及 負 債餘 額 , 屬 透過 損 益按 公 平 價 值衡 量 者 ,按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 期 匯率 評 價調 整 , 因 調整 而 產生 之 兌 換 差額 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屬 透 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 公 允 價值 衡 量者 , 按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即期 匯 率評 價 調 整 , 因 調 整而 產 生 之 兌換 差 額認 列 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 項 目; 屬 非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者, 則 按初 始交 易 日之 歷 史匯 率衡 量 。
  • (4)所有 兌 換損 益 於 損益 表 之「 其 他利 益及 損 失」 列 報。
  • 2.國 外 營運 機 構之 換算
  • (1)功能 性 貨幣 與 表 達貨 幣 不同 之 所 有 集團 個 體 及關聯企業, 其 經營 結 果 和財 務 狀況 以 下列 方式 換 算為 表 達貨 幣:
    • A.表達 於 每 一資產負債表 之 資 產及 負 債 係以 該 資 產負 債 表 日收 盤 匯率 換算 ;
    • B.表 達 於每 一 綜合 損益 表 之收 益 及費 損 係 以 當期 平 均匯 率換 算 ;及
    • C.所 有 因換 算 而產 生之 兌 換差 額 認列 為其 他 綜合 損 益。
  • (2)當部 分 處分 或 出 售之 國 外營 運 機 構 為子 公 司時 , 係 按 比例 將 認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累 計 兌 換 差 額 重 新 歸 屬 予 該 國 外 營 運 機 構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當 本公 司 即 使 仍保 留 對前 子 公 司 之部 分 權益 , 但 已 喪失 對 國外 營 運機 構 屬子 公 司之 控制,則係 以 處分 對 國外 營 運機 構 之全 部權 益 處理。
  • (3)收購 國 外個 體 產 生之 商 譽及 公 允 價 值調 整 視為 該 國 外 個體 之 資產 及 負 債, 並 按期 末 匯率 換算 。
  • (五)資產 負 債區 分 流動 及非 流 動之 分 類標 準
  • 1.資 產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資 產: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實 現 該資 產, 或 意圖 將 其出 售或 消 耗者 。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實現 者 。

(4)現金 或 約當 現 金 ,但 於 資產 負 債 表 日後 至 少十 二 個 月 交換 或 用以 清 償 負債 受 到限 制 者除 外。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件 之 資產 分類 為 非流 動 。

  • 2.負 債 符合 下 列條 件之 一 者, 分 類為 流動 負 債:
  • (1)預期 將 於正 常 營 業週 期 中清 償 者。
  • (2)主要 為 交易 目 的 而持 有 者。
  • (3)預期 於 資產 負 債 表日 後 十二 個 月內 到期 清 償者 。
  • (4)不能 無 條件 將 清 償期 限 遞延 至 資 產 負債 表 日後 至 少 十 二個 月 者。 負 債 之條 款 ,可 能 依 交 易對 方 之選 擇 , 以 發行 權 益工 具 而 導 致清 償 者, 不 影響 其 分類 。

本集 團 將所 有 不符 合上 述 條 件 之 負債 分類 為 非流 動 。

(六)約當 現 金

約 當 現 金 係 指 短 期 並 具 高 度 流 動 性 之 投 資 , 該 投 資 可 隨 時 轉 換 成 定 額 現 金 且 價 值 變 動 之 風 險 甚 小 。 定 期 存 款 符 合 前 述 定 義 且 其 持 有 目 的 係 為 滿 足 營 運上 之 短期 現 金承 諾者 , 分類 為 約當 現金 。

  • (七)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1.係 指 非 屬 按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或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產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慣 例 交 易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係 採 用 交易 日 會計 。
  • 3.本 集 團於 原 始認 列時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相 關 交易 成 本認 列於 損 益,後 續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其 利益 或 損失 認 列於 損益 。
  • 4.當 收 取股 利 之權 利確 立,與股 利 有關 之經 濟 效益 很 有可 能流 入,及股 利 金 額能 可 靠衡 量 時, 本集 團 於損 益 認列 股利 收 入。
  • (八)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 1.係 指 原 始 認 列 時 作 一 不 可 撤 銷 之 選 擇 , 將 非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權 益 工 具 投 資 的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列 報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或 同 時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債 務 工 具 投資 :
    • (1)在以 收 取合 約 現 金流 量 及出 售 為目 的之 經 營模 式 下持 有該 金 融資 產 。
    • (2)該金 融 資產 之 合 約條 款 產生 特 定 日 期之 現 金流 量 , 完 全為 支 付本 金 及 流通 在 外本 金 金額 之利 息 。
  • 2.本 集 團 對 於 符 合 交 易 慣 例 之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係 採 用交易日會 計。

  • 3.本 集 團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其 公 允 價 值 加 計 交 易 成 本 衡 量 , 後 續 按 公 允 價 值 衡量 :

  • (1)屬權 益 工具 之 公 允價 值 變動 認 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 於 除列 時 ,先 前 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 損 益 之累 積 利益 或 損 失 後續 不 得重 分 類 至 損益 , 轉列 至 保留 盈 餘項 下 。 當 收取 股 利之 權 利 確 立, 與 股利 有 關 之 經濟 效 益很 有 可能 流 入, 及 股利 金額 能 可靠 衡 量時 ,本 集 團於 損 益認 列股 利 收入 。
  • (2)屬債 務 工具 之 公 允價 值 變動 認 列 於 其他 綜 合損 益 , 於 除列 前 之減 損 損 失、 利 息收 入 及 外 幣兌 換 損益 認 列 於 損益 , 於除 列 時 , 先前 認 列於 其 他綜 合 損益 之 累積 利益 或 損失 將 自權 益重 分 類至 損 益。
  • (九)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 金 融 資產

本 集 團 持 有 不 符 合 約 當 現 金 之 定 期 存 款 , 因 持 有 期 間 短 , 折 現 之 影 響 不 重 大, 係 以投 資 金額 衡量 。

  • (十)應收 帳 款及票據
  • 1.係 指 依 合 約 約 定 , 已 具 無 條 件 收 取 因 移 轉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換 得 對 價 金 額 權 利之 帳 款及 票 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收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 發 票金 額 衡量 。
  • (十 一)金融 資 產減 損

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就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與 包 含 重 大 財 務 組 成 部 分 之 應 收 帳 款 考 量 所 有 合 理 且 可 佐 證之 資 訊(包括 前 瞻 性者 )後,對 自 原始 認列 後 信用 風 險並 未顯 著 增加 者, 按 12 個 月 預期 信 用 損失 金 額衡 量 備抵 損失;對自 原 始認 列後 信 用風 險 已 顯著 增 加者,按存 續 期間 預 期信 用 損失 金額 衡 量備 抵 損失;就不 包 含重 大 財務 組 成部 分 之應 收帳 款,按 存續 期 間 預期 信 用損 失 金額 衡量 備 抵損 失。

(十 二)金融 資 產之 除 列

本集 團 於符 合 下列 情況 之 一時 , 將除 列金 融 資產 :

  • 1.收 取 來自 金 融資 產現 金 流量 之 合約 權利 失 效。
  • 2.移 轉 收 取 金 融 資 產 現 金 流 量 之 合 約 權 利 , 且 業 已 移 轉 金 融 資 產 所 有 權 之幾 乎 所有 風 險及 報酬 。

3.移 轉 收取 金 融資 產現 金 流量 之 合約 權利,惟 未 保留 對 金 融資 產 之控 制。 (十 三)存貨

存貨 按 成本 與 淨變 現價 值 孰低 者 衡量,成本 依 加權 平 均法 決定。製 成 品 及

在製 品 之成 本 包括 原料、直 接 人 工、其 他直 接 成本 及 生產 相關 之 製造 費 用 (按 正 常產 能 分攤 ),惟 不包 括 借款 成 本。比 較成 本 與淨 變 現 價值 孰 低時, 採 逐 項 比 較 法 , 淨 變 現 價 值 係 指 在 正 常 營 業 過 程 中 之 估 計 售 價 減 除 至 完 工尚 須 投入 之 估計 成本 及 相關 變 動銷 售費 用 後之 餘 額。

  • (十 四)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關聯 企 業
  • 1.關 聯 企 業 指 所 有 本 集 團 對 其 有 重 大 影 響 而 無 控 制 之 個 體 , 一 般 係 直 接 或間 接 持有 其 20%以 上表 決 權之 股 份。本 集團 對 關聯 企 業之 投資 採 用權 益法 處 理, 取 得時 依成 本 認列 。
  • 2.本 集 團 對 關 聯 企 業 取 得 後 之 損 益 份 額 認 列 為 當 期 損 益 , 對 其 取 得 後 之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份 額 則 認 列 為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如 本 集 團 對 任 一 關 聯 企 業 之 損 失 份 額 等 於 或 超 過 其 在 該 關 聯 企 業 之 權 益 ( 包 括 任 何 其 他 無 擔 保 之應 收 款), 本集 團 不認 列 進一 步 之損 失,除 非 本集 團 對 該關 聯 企業 發 生法 定 義務 、 推定 義務 或 已代 其 支付 款項 。
  • 3.當 關 聯 企 業 發 生 非 損 益 及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之 權 益 變 動 且 不 影 響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持 股 比 例 時 , 本 集 團 將 所 有 權 益 變 動 按 持 股 比 例 認 列 為 「 資 本 公 積」。
  • 4.本 集 團 與 關 聯 企 業 間 交 易 所 產 生 之 未 實 現 損 益 業 已 依 其 對 關 聯 企 業 之 權益 比 例銷 除;除非 證據 顯 示該 交 易所 轉讓 之 資產 已 減損,否則 未 實現 損失 亦 予以 銷 除。關 聯企 業 之會 計 政策 已作 必 要之 調 整,與 本集 團 採用 之政 策 一致 。
  • (十 五)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 1.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 備係 以 取得 成 本為 入帳 基 礎,並 將購 建 期間 之 有關 利 息資 本 化。
  • 2.後 續 成 本 只 有 在 與 該 項 目 有 關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本 集 團 , 且 該 項 目 之 成 本 能 可 靠 衡 量 時 , 才 包 括 在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或 認 列 為 一 項單 獨 資產。被 重置 部分 之 帳面 金 額應 除列。所 有其 他 維修 費用 於 發生 時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3.不 動 產、廠 房及 設備 之 後續 衡 量採 成本 模 式,除 土地 不提 折 舊外,其他 按估 計 耐用 年 限以 直線 法 計提 折 舊。不 動產、廠 房及 設 備各 項組 成 若屬 重大 , 則單 獨 提列 折舊 。
  • 4.本 集 團 於 每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對 各 項 資 產 之 殘 值 、 耐 用 年 限 及 折 舊 方 法 進行 檢 視,若 殘 值及 耐用 年 限之 預 期值 與先 前 之估 計 不同 時,或 資 產所 含 之 未 來 經 濟 效 益 之 預 期 消 耗 型 態 已 有 重 大 變 動 , 則 自 變 動 發 生 日 起 依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8 號「 會計 政 策、會 計估 計 變動 及 錯誤 」之 會 計 估計

變動 規 定處 理 。各 項資 產 之耐 用 年限 如下 :


5 ~ 60
2 ~ 12
7 ~ 12
3 ~ 10
1 ~ 10

(十 六)承租 人 之租 賃 交易 -使 用 權資 產 /租 賃 負債

  • 1.租 賃 資 產 於 可 供 本 集 團 使 用 之 日 認 列 為 使 用 權 資 產 及 租 賃 負 債 。 當 租 賃 合 約 係 屬 短 期 租 賃 或 低 價 值 標 的 資 產 之 租 賃 時 , 將 租 賃 給 付 採 直 線 法於 租 賃期 間 認列 為費 用 。
  • 2.租 賃 負 債 於 租 賃 開 始 日 將 尚 未 支 付 之 租 賃 給 付 按 本 集 團 增 額 借 款 利 率 折現 後 之現 值 認列 ,租 賃 給付 包 括:

固定 給 付, 減 除可 收取 之 任何 租 賃誘 因;

後續 採 利息 法 按攤 銷後 成 本法 衡 量,於 租賃 期 間提 列 利息 費用。當 非 屬 合約 修 改造 成 租賃 期間 或 租賃 給 付變 動時,將 重 評估 租 賃 負債,並 將 再 衡量 數 調整 使 用權 資產 。

3.使 用 權資 產 於租 賃開 始 日按 成 本認 列, 成 本包 括 :

(1)租賃 負 債之 原 始 衡量 金 額;

  • (2)於開 始 日或 之 前 支付 之 任何 租 賃給 付;
  • (3)發生 之 任何 原 始 直接 成 本; 及
  • 後續 採 成本 模 式衡 量,於 使用 權 資產 之 耐用 年 限屆 滿 時或 租賃 期 間屆 滿 時兩 者 之較 早 者,提列 折 舊費 用。當 租賃 負 債重 評 估時,使 用 權資 產 將 調整 租 賃負 債 之任 何再 衡 量數 。

對 減 少 租 賃 範 圍 之 租 賃 修 改 , 承 租 人 將 減 少 使 用 權 資 產 之 帳 面 金 額 以 反 映 租 賃 部 分 或 全 面 之 終 止 , 並 將 其 與 租 賃 負 債 再 衡 量 金 額 間 之 差 額 認 列 於損 益 中。

(十 七)無形 資 產

1.電 腦 軟體

電腦 軟 體以 取 得成 本認 列 ,依 直 線法 按估 計 耐用 年 限 1~10 年 攤 銷。

2.商 譽

商譽 係 因企 業 合併 採收 購 法而 產 生。

3.其 他 無形 資 產主 要係 專 利權、商標 權、客 戶關 係 及專 門技 術 等,採 直線 法攤 銷 ,攤 銷 年限 為 3~10 年 。

(十 八)非金 融 資產 減 損

  • 1.本 集 團於 資 產負 債表 日 針對 有 減損 跡象 之 資產,估計 其 可回 收 金額,當 可回 收 金額 低 於其 帳面 價 值時,則 認列 減損 損 失。可 回 收金 額係 指 一項 資產 之 公允 價 值減 處分 成 本或 其 使用 價值,兩 者較 高 者。除商 譽 外,當 以前 年 度已 認 列資 產減 損 之情 況 不存 在 或減少時,則 迴轉 減損 損 失,惟 迴 轉 減 損 損 失 而 增 加 之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 不 超 過 該 資 產 若 未 認 列 減 損 損 失情 況 下減 除 折舊 或攤 銷 後之 帳 面金 額 。
  • 2.商 譽 應定 期 估計 其可 回 收金 額。當 可 回收 金 額低 於 其帳 面價 值 時,則 認 列減 損 損失 。 商譽 減損 之 減損 損 失於 以後 年 度不 予 迴轉 。
  • 3.商 譽 為減 損 測試 之目 的,分 攤 至現 金 產生 單 位。此 項分 攤 是依 據 營運 部 門 辨 認 , 將 商 譽 分 攤 至 預 期 可 從 產 生 商 譽 之 企 業 合 併 而 受 益 之 現 金 產 生單 位 或現 金 產生 單位 群 組。

(十 九)借款

係指 向 銀行 借 入之 長、短期 款 項。本 集 團於 原 始認 列 時按 其公 允 價值 減 除 交易 成 本衡 量,後 續 就減 除 交易 成 本後 之價 款 與贖 回 價值 之任 何 差額,採 有效 利 息法 按 攤銷 程序 於 流通 期 間內 認列 利 息費 用 於損 益。

  • (二 十)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
  • 1.係 指 因 賒 購 原 物 料 、 商 品 或 勞 務 所 發 生 之 債 務 及 因 營 業 與 非 因 營 業 而 發生 之 應付 票 據。
  • 2.屬 未 付息 之 短期 應付 帳 款及 票 據,因 折現 之 影響 不 大,本 集團 係 以原 始 發票 金 額衡 量 。
  • (二 十一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負債
  • 1.係 指 發 生 之 主 要 目 的 為 近 期 內 再 買 回 , 及 原 始 認 列 時 被 指 定 為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負 債 。 本 集 團 於 金 融 負 債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一 時 ,於 原 始認 列時 將 其指 定 為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 :
    • (1)係混 合(結 合)合 約; 或
    • (2)可消 除 或重 大 減 少衡 量 或認 列 不一 致; 或
    • (3)係依 書 面之 風 險 管理 政 策,以公 允 價值 基 礎管 理 並評 估其 績 效之 工具 。
  • 2.本 集 團於 原 始認 列時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相 關交 易 成本 認 列於 損 益,後 續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其 利 益或 損 失認 列於 損 益。

(二 十二 )應付 可 轉換 公 司債

本集 團 發行 之 應付 可轉 換 公司 債,嵌 入有 轉 換權 (即 持 有 人可 選 擇轉 換 為本 集 團普 通 股之 權利,且 為固 定 金 額轉 換 固定 數 量之 股份 )、賣 回 權 及買 回 權。於 初始 發 行時 將 發行 價 格依 發行 條 件區 分 為金 融資 產、金 融 負債 或 權益 , 其處 理如 下 :

  • 1.嵌 入 之賣 回 權與 買回 權:於 原 始認 列 時以 其 公允 價 值之 淨額 帳 列「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或 負 債 」; 後 續 於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 按當 時 之公 允 價值 評價,差額 認 列「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負 債)利 益或 損失 」。
  • 2.公 司 債之 主 契約:於原 始 認列 時 按公 允價 值 衡量,與 贖 回 價值 間 之差 額 認 列 為 應 付 公 司 債 溢 折 價 ; 後 續 採 有 效 利 息 法 按 攤 銷 程 序 於流通 期間 內 認列 於 損益 ,作 為 「財 務 成本 」之 調 整項 目 。
  • 3.嵌 入 之轉 換 權 (符 合權 益 之定 義 ):於 原始 認 列時,就 發 行 金額 扣 除上 述「 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或 負債 」及「應 付公 司 債」 後之 剩 餘價 值 帳列 「資 本 公積 - 認股 權」,後 續 不再 重 新 衡量 。
  • 4.發 行 之 任 何 直 接 歸 屬 之 交 易 成 本 , 按 上 述 各 項 組 成 之 原 始 帳 面 金 額 比例 分 配至 各 負債 及權 益 之組 成 部分 。
  • 5.當 持 有人 轉 換時,帳 列負 債 組成 部 分( 包括「應 付 公 司債 」及「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或負 債」)按 其分 類 之後 續衡 量 方法 處 理 , 再 以 前 述 依 負 債 組 成 部 分 之 帳 面 價 值 加 計 「 資 本 公 積 - 認 股 權」 之 帳面 價 值作 為換 出 普通 股 之發 行成 本 。

(二 十三 )金融 負 債之除列

本集 團 於合 約 明定 之義 務 履 行 、 取消 或到 期 時, 除 列金 融負 債 。

(二 十四 )非避 險 之衍 生 工具

非 避 險 之 衍 生 工 具 於 原 始 認 列 時 按 簽 訂 合 約 當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帳 列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或 負 債,後續 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其利 益 或損 失 認列 於損 益 。

(二 十五 )員工 福 利

1.短 期 員工 福 利

短 期 員 工 福 利 係 以 預 期 支 付 之 非 折 現 金 額 衡 量 , 並 於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時認 列 為費 用 。

2.退休金

(1)確定 提 撥計 畫

對於 確 定提 撥 計畫,係依 權 責發 生 基 礎將 應 提撥 之 退休 基金 數 額 認列 為 當期 之 退休 金成 本。預付 提 撥 金於 可 退還 現 金或 減少 未 來 給付 之 範圍 內 認列 為資 產 。

  • (2)確定 福 利計 畫
  • A.確 定 福 利 計 畫 下 之 淨 義 務 係 以 員 工 當 期 或 過 去 服 務 所 賺 得 之 未來 福 利金 額 折現 計算,並 以資 產 負 債表 日 之確 定 福利 義務 現 值減 除 計畫 資 產之 公允 價 值。確 定 福 利淨 義 務每 年 由精 算師 採 用預 計 單位 福 利法 計算,折 現 率則 使 用政 府 公債(於 資 產負 債 表日 )之 市 場殖 利 率 。
  • B.確 定 福 利 計 畫 產 生 再 衡 量 數 於 發 生 當 期 認 列 於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 並表 達 於保 留 盈餘 。
  • 3.員 工 酬勞 及 董監 酬勞

員工酬勞 及 董 監 事 酬 勞 係 於 具 法 律 或 推 定 義 務 且 金 額 可 合 理 估 計 時 , 認 列 為 費 用 及 負 債 。 嗣 後 決 議 實 際 配 發 金 額 與 估 列 金 額 有 差 異 時,則 按會 計 估計 變動 處 理。另 以股 票發 放 員工 酬 勞者,計 算 股數 之 基礎 為 董事 會 決議 日前 一 日收 盤 價。

  • (二 十六 )員工 股 份基 礎 給付
  • 1.以 權 益 交 割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協 議 係 於 給 與 日 以 所 給 與 權 益 商 品 之 公 允價 值 衡量 所 取得 之員 工 勞務,於既 得 期間 認 列為 酬 勞成 本,並 相對 調 整 權 益 。 權 益 商 品 之 公 允 價 值 應 反 映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及 非 既 得 條 件 之 影 響 。 認 列 之 酬 勞 成 本 係 隨 著 預 期 將 符 合 服 務 條 件 及 非 市 價 既 得 條 件 之 獎 酬 數 量 予 以 調 整 , 直 至 最 終 認 列 金 額 係 以 既 得 日 既 得 數 量 認列 。
  • 2.限 制 員工 權 利新 股:
    • (1)於 給 與 日 以 所 給 與 之 權 益 商 品 公 允 價 值 基 礎 於 既 得 期 間 認 列 酬 勞成 本 。
    • (2)未 限 制 參 與 股 利 分 配 之 權 利 且 員 工 於 既 得 期 間 內 離 職 無 須 返 還 其已 取 得之 股 利,於股 利 宣告 日 對屬 於預 計 將於 既 得期 間內 離 職 員工 之 股利 部 分按 股利 之 公允 價 值認 列 酬 勞 成本 。
    • (3)員 工 須 支 付 價 款 取 得 限 制 員 工 權 利 新 股 , 員 工 若 於 既 得 期 間 離 職,員 工應 返 還股 票,本 公司 亦 須退 回價 款,於 給 與日 就預 計 將 於既 得 期間 內 離職 員工 所 支付 之 價款 部分 認 列為 負 債,並對 屬 於 預 計 最 終 既 得 員 工 所 支 付 價 款 部 分 認 列 為 「 資 本 公 積 -限 制 員 工 權利 新 股」。

(二 十七 )所得 稅

  • 1.所 得 稅 費 用 包 含 當 期 及 遞 延 所 得 稅 。 除 與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 之 項 目 有 關 之 所 得 稅 分 別 列 入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或 直 接 列 入 權 益外 , 所得 稅 係認 列於 損 益。
  • 2.本 集 團 依 據 營 運 及 產 生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所 在 國 家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已 立 法 之 稅 率 計 算 當 期 所 得 稅 。 管 理 階 層 就 適 用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定 期 評 估 所 得 稅 申 報 之 狀 況 , 並 在 適 用 情 況 下 根 據 預 期 須 向 稅 捐 機 關 支 付 之稅 款 估列 所 得稅 負債。未分 配 盈餘 依 所得 稅 法加 徵 之所 得稅,嗣盈 餘產生 年 度 之 次年度 於 股 東 會 通 過 盈 餘 分 派 案 後 , 始 就 實 際 盈 餘 之 分派 情 形, 認 列未 分配 盈 餘所 得 稅費 用。
  • 3.遞 延 所 得 稅 採 用 資 產 負 債 表 法 , 按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課 稅 基 礎 與 其 於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所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認 列 。 若 投 資 子 公 司 及 關 聯 企 業 產 生 之 暫 時 性 差 異 , 本 集 團 可 以 控 制 暫 時 性 差 異 迴 轉 之 時 點 , 且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於 可 預 見 之 未 來 不 會 迴 轉 者 則 不 予 認 列。遞 延所 得 稅採 用 在資 產 負債 表 日已 立法,並於 有 關之 遞 延所 得 稅 資產 實 現或 遞 延所 得稅 負 債清 償 時預 期適 用 之稅 率 為準 。
  • 4.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於 暫 時 性 差 異 很 有 可 能 用 以 抵 減 未 來 應 課 稅 所 得 之 範 圍 內 認 列 , 並 於 每 一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重 新 評 估 未 認 列 及 已 認 列 之 遞 延所 得 稅資 產 。
  • 5.因 購 置 設 備 或 技 術 、 研 究 發 展 支 出 及 股 權 投 資 等 而 產 生 之 未 使 用 所 得 稅 抵 減 遞 轉 後 期 部 分 , 係 在 很 有 可 能 有 未 來 課 稅 所 得 以 供 未 使 用 所得 稅 抵減 使 用之 範圍 內 ,認 列 遞延 所得 稅 資產 。

(二 十八 )股本

普 通 股 分 類 為 權 益 。 直 接 歸 屬 於 發 行 新 股 或 認 股 權 之 增 額 成 本 以 扣 除 所得 稅 後之 淨 額於 權益 中 列為 價 款減 項。

(二 十九 )股利 分 配

分 派 予 本 公 司 股 東 之 股 利 於 本 公 司 股 東 會 決 議 分 派 股 利 時 於 財 務 報 告 認 列,分 派現 金 股利 認列 為 負債,分派 股票 股 利則 認 列為 待分 配 股票 股 利, 並於 發 行新 股 基準 日時 轉 列普 通 股。

(三 十)收入 認 列

商品 銷 售

1.本集團製 造 並銷 售無 線 電器 材、通 信電 子 設備、消 費 性電 子 產品、及 電子 零 組件 等 相關 產品,銷貨 收 入 於產 品之 控 制移 轉 予客 戶時 認 列, 即 當 產 品 被 交 付 予 客 戶 , 客 戶 對 於 產 品 銷 售 之 通 路 及 價 格 具 有 裁 量 權,且 本集 團 並 無尚 未履 行 之履 約 義務 可能 影 響 客 戶 接受 該產 品 時。 當產 品 被運 送 至指 定地 點,陳 舊 過時 及 滅失 之 風險 已 移轉 予 客 戶,且 客 戶 依 據 銷 售 合 約 接 受 產 品 , 或 有 客 觀 證 據 證 明 所 有 接 受 標 準 皆 已 滿足 時 ,商 品 交付 方屬 發 生。

  • 2.產 品 之 銷 售 收 入 以 合 約 價 格 扣 除 估 計 銷 貨 折 讓 之 淨 額 認 列 。 給 予 客 戶之 銷 貨折 讓 通常 以 12 個 月 累積 銷 售 量 為 基 礎計 算,本 集團 依 據歷 史 經 驗 採 期 望 值 法 估 計 銷 貨 折 讓 , 收 入 認 列 金 額 以 未 來 高 度 很 有 可 能不 會 發生 重 大迴 轉之 部 分為 限,並 於每 ㄧ 資產 負 債表 日更 新 估計。 截 至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止 之 銷 貨 相 關 之 估 計 應 付 客 戶 銷 貨 折 讓 認 列 為 退 款負 債。銷貨 交 易 之收 款 條件 通 常為 出貨 日 後 30~120 天 到期,因 移 轉 所 承 諾 之 商 品 或 服 務 予 客 戶 與 客 戶 付 款 間 之 時 間 間 隔 未 有 超 過 一 年者 , 因此 本 集團 並未 調 整交 易 價格 以反 映 貨幣 時 間價 值 。
  • 3.應 收 帳 款 於 商 品 交 付 予 客 戶 時 認 列 , 因 自 該 時 點 起 本 集 團 對 合 約 價 款具 無 條件 權 利, 僅須 時 間經 過 即可 自客 戶 收取 對 價。
  • (三 十一 )政府 補 助

政 府 補 助 於 可 合 理 確 信 企 業 將 遵 循 政 府 補 助 所 附 加 之 條 件 , 且 將 可 收 到該 項 補助 時,按 公 允價 值 認列。若 政 府 補助 之 性質 係 補償 本集 團 發生 之 費 用 , 則 在 相 關 費 用 發 生 期 間 依 有 系 統 之 基 礎 將 政 府 補 助 認 列 為 當 期損 益。與不 動 產、廠房 及 設備 有 關之 政府 補 助,認 列 為 非流 動 負債, 並按 相 關資 產 之估 計耐 用 年限 以 直線 法認 列 為當 期 損益 。

  • (三 十二 )企業 合 併
  • 1.本 集 團採 用 收購 法進 行 企業 合 併。合 併對 價 根據 所 移轉 之資 產、所 產 生 或 承 擔 之 負 債 及 所 發 行 之 權 益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計 算 , 所 移 轉 之 對 價 包 括 或 有 對 價 約 定 所 產 生 之 任 何 資 產 和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 與 收 購 有 關 之 成 本 於 發 生 時 認 列 為 費 用 。 企 業 合 併 中 所 取 得 可 辨 認 之 資 產 及所 承 擔之 負 債,按 收購 日 之公 允 價值 衡量。本集 團 以個 別 收購 交 易 為 基 準 ,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組 成 部 分 屬 現 時 所 有 權 權 益 且 其 持 有 者 有 權 於 清 算 發 生 時 按 比 例 份 額 享 有 企 業 淨 資 產 者 , 選 擇 按 非 控 制 權益占 被收購 者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之 比 例 衡 量 ;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所 有 其 他 組 成 部 分則 按 收購 日 公允 價值 衡 量 。
  • 2.移 轉 對價、被 收 購 者非 控 制權 益,及 先 前已 持 有被 收 購者 之權 益 之公 允價 值 總額,若超 過 所取 得 可辨 認 資產 及承 擔 之負 債 之公 允價 值,於 收購 日 認列 為 商譽;所取 得 可辨 認 資產 及承 擔 之負 債 之公 允價 值,若 超過 移 轉對 價、被 收 購者 非 控制 權 益,及 先前 已 持有 被 收購 者之 權 益

之公 允 價值 總 額 , 該差 額 於收 購 日認 列為 當 期損 益 。

(三 十三 )營運 部 門

本 集 團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與 提 供 給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之 內 部 管 理 報 告 採 一 致 之方 式 報導。主 要 營 運決 策 者負 責 分配 資源 予 營運 部 門並 評估 其 績效。

五、 重大 會 計判 斷 、假 設及 估 計不 確 定性 之主 要 來源

本 集 團 編 製 本 合 併 財 務 報 告 時 , 管 理 階 層 已 運 用 其 判 斷 以 決 定 所 採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 並 依 據 資 產 負 債 表 日 當 時 之 情 況 對 於 未 來 事 件 之 合 理 預 期 以 作 出 會 計 估 計 及假 設。所作 出 之重 大會 計 估計 與 假設 可能 與 實際 結 果存 有差 異,將考 量 歷史 經 驗 及 其 他 因 子 持 續 評 估 及 調 整 。 該 等 估 計 及 假 設 具 有 導 致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於下 個 財務 年 度重 大調 整 之風 險。請詳 下列 對 重大 會 計判 斷、估 計 與假 設 不確 定 性之 說 明:

(一)重要 會 計估 計 及假 設

1.商 譽 減損 評 估

商譽 減 損之 評 估過 程依 賴 本集 團 之主 觀判 斷,包 含 辨認 現 金產 生 單位 及 分 攤資 產 負債 和 商譽 至相 關 現金 產 生單 位,及 決定 相 關現 金 產生 單 位之 可 回 收金 額 。

  •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 本集 團 商譽 之 帳面 金 額 為 931,678 仟元。
  • 2.存 貨 之評 價

由於 存 貨須 以 成本 與淨 變 現價 值 孰低 者計 價,故 本 集團 必 須運 用 判斷 及 估 計決 定 資產 負 債表 日存 貨 之淨 變 現價 值。由 於科 技 快速 變 遷,本 集團 評 估 資產 負 債表 日 存貨 因正 常 損耗、過時 陳 舊或 無 市場 銷 售價 值之 金 額,並 將 存貨 成 本沖 減 至 淨 變現 價 值。此 存貨 評 價主 要 係依 未 來特 定期 間 內之 產 品 需求 為 估計 基 礎, 故可 能 產生 重 大變 動。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 本集 團 存貨 之 帳面 金額為 5,146,042 仟元 。

六、 重要 會 計項 目 之說 明

(一)現金 及 約當 現 金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庫存現金及週轉金 \$ 1,084 \$ 1,073
支票存款及活期存款 4,820,098 3,032,069
定期存款 20,787 13,821
合計 \$ 4,841,969 \$ 3,046,963
    1. 本 集 團 往 來 之 金 融 機 構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且 本 集 團 與 多 家 金 融 機 構 往 來 以 分散 信 用風 險 ,預 期發 生 違約 之 可能 性甚 低 。
    1. 本 集 團 因 向 政 府 申 請 產 業 升 級 創 新 平 台 輔 導 計 畫 有 用 途 受 限 制 之 現 金 及 約當 現 金已 分 類為 按攤 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請詳 附註 八 之說 明 。
    1. 本集 團 於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將三 個 月以 上 到期 之 定期 存 款 皆已 分 類至 按 攤銷 後成 本 衡量 之 金融 資產 -流動。
(二)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及負 債
----------------------------------- -- --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基金 \$ 50,000 \$ 50,000
-非避險之衍生金融工具 1,247 26,316
-轉換公司債贖回權 600 446
-股票 179 -
-債劵 280,000 -
評價調整 6,974 2,157
合計 \$ 339,000 \$ 78,919
非流動項目:
基金 \$ 27,863 \$ 26,468
評價調整 ( 2,468) -
\$ 25,395 \$ 26,468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非避險之衍生金融
工具 \$ 3,020 \$ 30,047
1.透 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 融資 產 認 列 於損 益 之明 細如 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
金融資產(負債)淨利益 \$
65,461
\$
94,787

2.本 集 團 承 作 未 適 用 避 險 會 計 之 衍 生 金 融 資 產 之 交 易 及 合 約 資 訊 說 明 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合約金額
衍生金融商品 (名目本金) 契約期間 約定價格
遠期外匯-預售 USD
20,000仟元
110.12.24~111.01.28 NTD 27.679~27.752
遠期外匯-預購 USD
50,000仟元
110.11.02~111.12.08 NTD 27.568~27.717
109年12月31日
合約金額
衍生金融商品 (名目本金) 契約期間 約定價格
遠期外匯-預售 USD
70,000仟元
109.12.03~110.01.29 NTD 28.105~28.487
遠期外匯-預售 USD
3,000仟元
109.12.22~110.01.07 CNY 6.541
遠期外匯-預售 USD
8,189仟元
109.08.28~110.03.01 THB 31.260
遠期外匯-預購 USD
84,000仟元
109.12.03~110.03.09 NTD 27.815~28.360
遠期外匯-預購 USD
8,205仟元
109.08.28~110.03.01 THB 31.200

本集 團 簽訂 之 遠期 外匯 交 易 係 為 規避 進口 及 外銷 價 款之 匯率 風 險,惟 未 適 用避 險 會計 。

  • 3.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已 成交 尚 未收 取 之 款 項皆 為 0 仟元。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已 成交 尚 未支 付 之款 項 分別 為 0 仟 元 及 306 仟元 (表 列 其他 應 付 款 )。
  • 4.本 集 團 未 有 將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作 為 質 押 擔 保 之 情形 。
  • 5.相 關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 十 二 、 (二)。

(三)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項目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流動項目
:
債務工具
債券 \$ - \$ 89,550
評價調整
-透過損益 - ( 4,11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 375
小計 - 85,815
權益工具
股票 106,080 106,080
評價調整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4,615 3,284
小計 110,695 109,364
合計 \$ 110,695 \$ 195,179
項目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非流動項目
:
債務工具
債券 \$ 144,625 \$ 144,625
評價調整
-透過損益 ( 6,225) ( 2,22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2,941 3,845
小計 141,341 146,245
權益工具
上市櫃公司股票 \$ 936,494 \$ 748,154
未上市、上櫃、興櫃公司股票 78,143 73,884
小計 1,014,637 822,038
評價調整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 145,687) 604,870
小計 868,950 1,426,908
合計 \$ 1,010,291 \$ 1,573,153
    1. 本 集 團 選 擇 將 屬 策 略 性 投 資 或 爲 穩 定 收 取 股 利 之 權 益 及 債 務 投 資 分 類 為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 量之 金融 資 產, 該 等投 資於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 公 允價 值 分別 為 1,120,986 仟 元 及 1,768,332 仟 元。
    1. 本集 團 於民 國 110 年度 因 債券 到 期,贖 回公 允 價值 為 83,970 仟 元 之債 務 投資 , 累積 處 分損 失 為 5,580 仟 元(表 列其 他 利益 及 損失 )。
    1.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9 年度 因 債券 到 期,贖 回公 允 價值 為 30,274 仟 元 之債 務 投資 , 累積 處 分損 失為 333 仟 元(表 列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 於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 因 資本 支 出所 需,出售 公 允價 值 為 172,377 仟元 之權 益 投資, 累積 處 分利 益 為 145,400 仟 元(自 其他 權 益轉 入 未分 配 盈餘 )。
    1.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於 損 益 及 綜 合 損 益 之 明細 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 (\$ 747,219) (\$ 942,810)
累積損失(利益)因除列轉列保留盈餘 \$ - (\$ 145,40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
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
認列於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 \$ 110 (\$ 6,335)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公允價值變動 (\$ 6,859) \$ 3,020
自累計其他綜合損益重分類至損益
因除列標的轉列者 \$ 5,580 \$ 333
認列於損益之利息收入 \$ 5,790 \$ 3,136
    1. 在 不 考 慮 所 持 有 之 擔 保 品 或 其 他 信 用 增 強 之 情 況 下 , 最 能 代 表 本 集 團 持 有透 過 其他 綜 合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於 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信 用 風 險 最 大 之 暴 險 金 額 分 別 為 1,120,986 仟元及 1,768,332 仟 元。
    1. 本集團 未 有 將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提 供 作 為 質 押擔 保 之情 形 。
    1. 相 關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信 用 風 險 資 訊 請 詳 附 註十 二 、(二)。
    1. 本 集 團 投 資 債 務 工 具 之 對 象 的 信 用 品 質 良 好 , 信 用 評 等 均 為 投 資 等 級 之 債務 證 券。
  • (四)應收 帳 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 9,400,544 \$ 12,471,094
減:備抵損失 ( 35,425) ( 29,676)
\$ 9,365,119 \$ 12,441,418

1.應 收 帳款 之 帳齡 分析 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未逾期 \$ 9,115,474 \$ 12,401,873
30天內 159,214 38,897
31-90天 112,412 6,066
91-180天 1,445 24,136
181天以上 11,999 122
\$ 9,400,544 \$ 12,471,094

以上 係 以逾 期 天數 為基 準 進行 之 帳齡 分析 。

  • 2.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109 年 12 月 31 日及 109 年 1 月 1 日,本 集 團 與 客戶 合 約之 應 收款 (含應 收 票據 )餘 額 分 別為 9,365,119 仟 元、12,441,418 仟元 及 5,448,381 仟元 。
  • 3.本 集 團自 民 國 109 年 12 月 起將 應 收 帳款 向 保險 公 司投 保,保 險公 司 進行 審核 給 予額 度,若 發生 倒 帳則 賠 償該 額度 之 90%。截 至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應 收 帳款 投 保之 餘 額 分 別為 9,116,623 仟 元及 10,360,837 仟元 。
  • 4.本 集 團並 未 持有 任何 的 擔保 品 。
  • 5.本 集 團於民國 108 年 10 月 2 日 與 Bank of America 簽 訂 無追 索 權之 應 收 帳 款 債 權 承 購 契 約 書 , 依 合 約 規 定 本 公 司 無 須 承 擔 該 些 已 移 轉 應 收 帳 款 無法 回 收之 風 險,僅 須負 擔 因商 業 糾紛 所造 成 之損 失,且 本 集團 對 於該 些 已 移 轉 應 收 帳 款 並 無 任 何 持 續 參 與 , 因 此 本 集 團 除 列 該 些 讓 售 之 應 收 帳 款, 截至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無 尚 未 到期 之 金額 , 亦無 預計 讓 售應 收 帳 款(係屬 透 過其 他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資產 )。
  • 6.本 集 團於 民 國 110 年 7 月 19 日及民國 108 年 10 月 2 日 分別 與 ING BANK N.V., TAIPEI BRANCH 及 Bank of America 簽 訂 無追 索 權 之應 收 帳款 債 權承 購 契約 書 ,截 至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止, 無 預 計 讓 售 應 收 帳 款 (係 屬 透 過 其 他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 有 關金 融 資產 移 轉之 資訊 請 詳附 註 六、 (五)說明 。

7.相 關 應收 帳 款信 用風 險 資訊 請 詳附 註十 二 、 (二)。

(五)金融 資 產移 轉

未整 體 除列 之 已移 轉金 融 資產

(1)本集 團 於民 國 110 年 7 月 19 日 與 ING BANK N.V., TAIPEI BRANCH 銀 行 簽訂 應 收帳 款 讓售 合約,依 合 約規 定 本 集團 移 轉應 收 帳款 前 90%之部 份, 提供 部 分無 法 回收 之保 證,因 此本 集 團未 整 體除 列 讓售 之應 收 帳款,且

本集 團 對此 讓 售之 應收 帳 款不 得 再質 押予 第 三方 。

(2)於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及民 國 109 年 12 月 31 日,本 集團 就 持續 參 與 之範 圍 內繼 續 認列 已移 轉 之讓 售 應收 帳款 相 關資 訊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於移轉前之原始資產之總帳面金額 \$
1,572,403
\$
-
繼續認列之資產之帳面金額 157,240 -

(六)存 貨

110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呆滯及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2,232,480
(\$ 110,135) \$
2,122,345
在製品 501,417 ( 14,359) 487,058
製成品 2,637,211 ( 100,572) 2,536,639
合計 \$
5,371,108
(\$ 225,066) \$
5,146,042
109年12月31日
成本 備抵呆滯及跌價損失 帳面金額
原料 \$
1,748,375
(\$ 65,408) \$
1,682,967
在製品 543,188 ( 8,318) 534,870
製成品 1,613,403 ( 39,581) 1,573,822
合計 \$
3,904,966
(\$ 113,307) \$
3,791,659

本集 團 當期 認 列為 費損 之 存貨 成 本 :

110年度 109年度
已出售存貨成本 \$
31,633,791
\$ 30,159,093
存貨呆滯及跌價損失(回升利益) 111,759 ( 69,365)
報廢損失 42,703 36,338
存貨盤虧 19,368 205
\$
31,807,621
\$ 30,126,271

本集 團 於民 國 109 年度 因 出售 部 分已 提列 跌 價損 失 之存 貨,致 存貨 淨 變現 價 值回 升 。

(七)其他 流 動資 產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退稅款(含進項稅額) \$ 244,568 \$ 490,909
預付貨款 9,545 14,241
合約資產 - 43,363
其他 98,774 160,125
\$ 352,887 \$ 708,638

(八)採用 權 益法 之 投資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 \$ 4,479,708 \$ 3,951,152
處分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 ( 23,548)
投資損益份額 254,175 482,132
資本公積變動 7,205 ( 4,656)
其他權益變動 ( 41,760) 74,115
保留盈餘變動 452 ( 557)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轉列非流動負債 ( 11) 1,070
12月31日 \$ 4,699,769 \$ 4,479,708
1.明 細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重大關聯企業
美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MECE) \$ 3,172,561 \$ 3,146,355
不重大關聯企業
美律電子(惠州)有限公司(MECH) 1,107,434 910,702
廣東立訊美律電子有限公司(MEDG) 377,046 372,839
陸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陸合) 42,728 49,812
美律電子(上海)有限公司(MECS) ( 1,059) ( 1,070)
小計 4,698,710 4,478,638
加:採用權益法之投資貸餘轉
列非流動負債 1,059 1,070
\$ 4,699,769 \$ 4,479,708

2.採 用 權益 法 之關 聯企 業 損益 之 份額 如下 :

被投資公司 110年度 109年度
MECE \$ 49,946
\$
255,644
MECH 199,204 229,121
MEDG 7,008
(
5,350)
陸合 ( 1,976) 2,931
MECS ( 7)
(
214)
\$ 254,175
\$
482,132

3.關 聯 企業

(1)本集 團
重大
關 聯 企業 之 基本 資 訊如 下:
主要營業 持股比率 衡量
公司名稱 場所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關係之性質 方法
MECE 中國大陸 49.00% 49.00% 持有20%以 權益法
上之表決權

(2)本集 團 重大 關 聯 企業 之 彙總 性 財務 資訊 如 下 : 資產 負 債表

美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流動資產 \$ 4,500,794 \$ 4,958,305
非流動資產 6,007,307 6,448,198
流動負債 ( 3,860,498) ( 4,794,701)
非流動負債 ( 55,549) ( 50,495)
淨資產總額 \$ 6,592,054 \$ 6,561,307
占關聯企業淨資產之份額 \$ 3,230,106 \$ 3,215,041
逆側流已(未)實現損益 ( 57,545) ( 68,686)
關聯企業帳面價值 \$ 3,172,561 \$ 3,146,355

綜合 損 益表

美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110年度 109年度
收入 \$ 10,219,029 \$ 10,737,808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 \$ 79,195 \$ 528,719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79,195 \$ 528,719

(3)本集 團 個別 不重大關 聯 企業 之 經營 結果 之 份額 彙 總 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採用權益法之關聯企業及 \$ 204,229 \$
226,488
合資損益之份額
其他綜合損益(稅後淨額) ( 12,890) 21,191
本期綜合損益總額 \$ 191,339 \$
247,679

(九)不動 產 、廠 房 及設 備

110年度
成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移轉 淨兌換差額 期末餘額
土地 \$ 794
952
,
\$ - \$ - \$ - (\$ 475)
4
,
\$ 790
477
,
土地改良物 621 - - - ( 78) 543
房屋及建築 1
284
577
,
,
70
101
,
( 617)
12
,
193
104
,
( 261)
50
,
1
484
904
,
,
機械設備 2
366
092
,
,
748
819
,
( 069)
277
,
14
179
,
( 897)
66
,
2
785
124
,
,
運輸設備 30
451
,
1
704
,
( 768)
10
,
- ( 324) 21
063
,
辦公設備 279
929
,
23
821
,
( 724)
25
,
4
414
,
( 490)
5
,
276
950
,
其他 247
668
,
62
982
,
( 448)
68
,
3
346
,
( 160)
4
,
241
388
,
未完工程 272
471
,
156
156
,
( 088)
4
,
( 043)
215
,
( 371)
1
,
208
125
,
合計 5
276
761
,
,
1
063
583
,
,
( 714)
398
,
- ( 056)
133
,
5
808
574
,
,
累計折舊
土地 \$ - \$ - \$ - \$ - \$ - \$ -
土地改良物 ( 621) - - - 78 ( 543)
房屋及建築 ( 206)
467
,
( 623)
61
,
6
062
,
- 14
030
,
( 737)
508
,
機械設備 ( 707)
811
,
( 048)
315
,
74
450
,
- 20
402
,
( 903)
1
031
,
,
運輸設備 ( 392)
20
,
( 732)
2
,
8
581
,
- 214 ( 329)
14
,
辦公設備 ( 656)
171
,
( 108)
32
,
10
985
,
- 3
139
,
( 640)
189
,
其他 ( 441)
110
,
( 321)
27
,
23
662
,
- 1
681
,
( 419)
112
,
合計 ( 023)
1
582
,
,
( 832)
438
,
123
740
,
- 39
544
,
( 571)
1
857
,
,
\$ 3
694
738
,
,
\$ 3
951
003
,
,
成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本期移轉 淨兌換差額 期末餘額
土地 \$ 596
275
,
\$ 200
683
,
\$ - \$ - (\$ 006)
2
,
\$ 794
952
,
土地改良物 656 - - - ( 35) 621
房屋及建築 1
016
760
,
,
357
707
,
( 113)
19
,
( 400)
51
,
( 377)
19
,
1
284
577
,
,
機械設備 1
472
017
,
,
931
877
,
( 412)
45
,
1
918
,
5
692
,
2
366
092
,
,
運輸設備 30
774
,
360 ( 012)
1
,
- 329 30
451
,
辦公設備 242
600
,
55
968
,
( 764)
18
,
( 509) 634 279
929
,
其他 136
073
,
124
965
,
( 957)
12
,
( 732)
1
,
1
319
,
247
668
,
未完工程 132
528
,
232
601
,
- ( 473)
83
,
( 185)
9
,
272
471
,
合計 3
627
683
,
,
\$ 1
904
161
,
,
(\$ 258)
97
,
(\$ 196)
135
,
(\$ 629)
22
,
5
276
761
,
,
累計折舊
土地改良物 (\$ 580) (\$ 72) \$ - \$ - \$ 31 (\$ 621)
房屋及建築 ( 193)
439
,
( 822)
90
,
15
239
,
51
400
,
( 830)
3
,
( 206)
467
,
機械設備 ( 595)
636
,
( 659)
199
,
30
908
,
( 90) ( 271)
6
,
( 707)
811
,
運輸設備 ( 024)
17
,
( 090)
4
,
978 - ( 256) ( 392)
20
,
辦公設備 ( 280)
161
,
( 798)
26
,
16
490
,
250 ( 318) ( 656)
171
,
其他 ( 918)
87
,
( 146)
29
,
7
184
,
434 ( 995) ( 441)
110
,
合計 ( 590)
1
342
,
,
(\$ 587)
350
,
\$ 70
799
,
\$ 51
994
,
(\$ 639)
11
,
( 023)
1
582
,
,
\$ 2
285
093
,
,
\$ 3
694
738
,
,

109年度

1.不 動 產、 廠 房及 設備 未 有借 款 成本 資本 化 情形 。

2.本 集 團未 有 以不 動產 、 廠房 及 設備 提供 擔 保之 情 形。

(十)租賃 交 易- 承 租人

  • 1.本 集 團租 賃 之標 的資 產 包括 土 地、建物、機 器 設備、公 務車,租 賃 合約 之 期間 通 常介 於 1 到 30 年。租 賃 合約 是 採 個別 協 商並 包 含各 種不 同 的條 款 及條 件 ,除 租 賃之 資產 不 得用 作 借貸 擔保 外 ,未 有 加諸 其他 之 限制 。
  • 2.使 用 權資 產 之帳 面價 值 與認 列 之折 舊費 用 資訊 如 下:
帳面金額
土地
\$
85,403
\$
房屋及建築
108,327
帳面金額
92,481
254,778
機器設備
3,851
5,810
運輸設備
2,538
2,701
辦公設備
105
220
-
其他設備
20
\$
200,224
\$
356,010
110年度 109年度
折舊費用 折舊費用
土地
\$
4,773
\$
4,105
房屋及建築
147,160
119,158
機器設備
1,467
1,358
運輸設備
1,323
1,509
辦公設備
160
200
156
其他設備
69
  • 3.本 集 團於 民國 110 年及 109 年 度 使用 權資 產 之增 添 分別 為 49,468 仟元 及 322,512 仟元。
  • 4.與 租 賃合 約 有關 之損 益 項目 資 訊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影響當期損益之項目
租賃負債之利息費用 \$ 7,165 \$ 7,517
5.本 集 團於
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度租 賃現 金 流出 總 額為 177,822
元及

200,351 仟元。

(十 一)無形 資 產

110年度
成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淨兌換差額 期末餘額
商譽 \$ 937
379
,
\$ - (\$ 701)
5
,
\$ - \$ 931
678
,
電腦軟體 500
570
,
101
078
,
( 624)
10
,
( 180) 590
844
,
客戶關係 326
550
,
- - - 326
550
,
商標權 61
481
,
- - - 61
481
,
專門技術 115
748
,
- - - 115
748
,
其他 41
805
,
387
5
,
( 000)
9
,
( 99) 38
093
,
合計 1
983
533
,
,
\$ 106
465
,
(\$ 325)
25
,
(\$ 279) 2
064
394
,
,
累計攤銷
電腦軟體 (\$ 307)
356
,
(\$ 136)
53
,
\$ 3
010
,
(\$ 97) (\$ 530)
406
,
客戶關係 ( 439)
109
,
( 064)
44
,
- - ( 503)
153
,
商標權 ( 367)
13
,
( 518)
5
,
- - ( 885)
18
,
專門技術 ( 874)
57
,
( 150)
23
,
- - ( 024)
81
,
其他 ( 456)
28
,
( 348)
6
,
6
500
,
31 ( 273)
28
,
合計 (\$ 443)
565
,
(\$ 216)
132
,
\$ 9
510
,
(\$ 66) ( 215)
688
,
總計 \$ 1
418
090
,
,
\$ 1
376
179
,
,
成本 期初餘額 本期增加 本期減少 淨兌換差額 期末餘額
商譽 \$ 937
379
,
\$ - \$ - \$ - \$ 937
379
,
電腦軟體 457
428
,
43
867
,
( 860) 135 500
570
,
客戶關係 326
550
,
- - - 326
550
,
商標權 61
481
,
- - - 61
481
,
專門技術 115
748
,
- - - 115
748
,
其他 37
295
,
4
597
,
- ( 87) 41
805
,
合計 1
935
881
,
,
\$ 48
464
,
(\$ 860) \$ 48 1
983
533
,
,
累計攤銷
電腦軟體 (\$ 302)
304
,
(\$ 521)
52
,
\$ 36 \$ 480 (\$ 307)
356
,
客戶關係 ( 679)
65
,
( 064)
44
,
- 304 ( 439)
109
,
商標權 ( 598)
7
,
( 518)
5
,
- ( 251) ( 367)
13
,
專門技術 ( 671)
34
,
( 150)
23
,
- ( 53) ( 874)
57
,
其他 ( 855)
20
,
( 608)
7
,
- 7 ( 456)
28
,
合計 (\$ 105)
433
,
(\$ 861)
132
,
\$ 36 \$ 487 ( 443)
565
,
總計 \$ 1
502
776
,
,
\$ 1
418
090
,
,

109年度

1.無 形 資產 攤 銷明 細如 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營業成本 \$
10,861
\$
15,320
推銷費用 11,875 11,503
管理費用 67,047 63,573
研發費用 42,433 42,465
\$
132,216
\$
132,861

2.截至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止,本集 團於民國 94 年 9 月 1 日 吸 收合 併 鴻鼎 通 訊股 份 有限 公司,產 生商 譽 為 139,735 仟 元,依 據 國際 會 計準 則 第三 十 六號 規 定, 企業 合 併取 得 之商 譽, 至 少每 年 應進 行減 損 測試 。

本集 團 依據 使 用價 值計 算 之可 收 回金 額超 過 帳面 金 額,故 商譽 並 未發 生 減損 , 用於 計 算使 用價 值 之主 要 假設 如下 :

所使 用 之現 金 流量 推估 係 依據 經 管理 階層 核 定之 五 年度 財務 預 算,因 公 司致 力 開發 藍 芽訂 單,預 期 逐 年新 產 品 推出 及 技術 提 升,致 銷售 額 較前 一年 度 成長 為 10%。

管理 階 層根 據 以前 的績 效 及其 對 市場 發展 之 預期 決 定預 算毛 利 率。所 採 用之 加 權 平均 成 長 率與 產 業 報告 之 預 測一 致 。 所採 用 之 折現 率 15.95% 為稅 前 比率 並 反映 相關 營 運部 門 之特 定風 險 。

3.截 至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 團因 蘇 州美 聲電 子 有限 公 司及 Indigo Enterprises Inc.產 生商 譽 為 581,644 仟 元, 主 要 係預 期 被併 購 公 司 在 智 慧 音 箱 等 生 產 技 術 及 市 場 通 路 帶 來 之 效 益 , 依 國 際 會 計 準 則第 三 十六 號 規定,企業 合 併取 得 之 商譽,至 少每 年 應 進行 減 損測 試。 本集 團 依據 使 用價 值計 算 之可 收 回金 額超 過 帳面 金 額,故 商譽 並 未發 生

減損 , 用於 計 算使 用價 值 之主 要 假設 如下 :

所使 用 之現 金 流量 推估 係 依據 經 管理 階層 核 定之 五 年 度 財務 預 算,因 公 司致 力 開發 智 慧音 箱訂 單,預 期逐年新產品 推 出及 技 術提 升,致 銷 售 額 較前 一 年度 成 長 12%~68%。

管理 階 層根 據 以前 的績 效 及其 對 市場 發展 之 預期 決 定預 算毛 利 率。所 採 用之 加 權平 均 成長 率與 產 業報 告 之預 測一 致 。所 採 用之 折現 率 17.5%為 稅前 比 率並 反 映相 關營 運 部門 之 特定 風險 。

4.截 至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集團 因 併購 歐 仕達 聽力 科 技 (廈門 ) 有限 公 司產 生 商譽 為 210,299 仟 元, 主要 係 預期 被 併購 公司 在 助聽 器 等生 產 技術 及 市場 通路 帶 來之 效 益,依 國際 會 計準 則 第三 十六 號 規定, 企業 合 併取 得 之商 譽, 至 少每 年 應進 行減 損 測試 。

本集 團 依據 使 用價 值計 算 之可 收 回金 額超 過 帳面 金 額,故 商譽 並 未發 生

減損 , 用於 計 算使 用價 值 之主 要 假設 如下 :

所使 用 之現 金 流量 推估 係 依據 經 管理 階層 核 定之 五 年度 財務 預 算,因 公 司致 力 開發 助 聽器 相關 產 品訂 單,預 期 逐年 新 產品 推 出及 技術 提 升,致 銷售 額 較前 一 年度 成 長 3%~16%。

管理 階 層根 據 以前 的績 效 及其 對 市場 發展 之 預期 決 定預 算毛 利 率。所 採 用之 加 權平 均 成長 率與 產 業報 告 之 預 測一 致。所 採用 之 折 現 率15.73%為 稅前 比 率並 反 映相 關營 運 部門 之 特定 風險 。

5.本 集 團未 有 以 無 形資 產 提供 擔 保之 情形 。

(十 二)其他 非 流動 資 產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預付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款(含無形資產) \$
118,448
\$
121,924
存出保證金 60,953 71,625
其他 28,417 77,958
\$
207,818
\$
271,507

(十 三)短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110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3,797,252
0.00%~4.00%
借款性質 109年12月31日 利率區間 擔保品
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
3,271,489
0.00%~4.35%

1.於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列 於 損益 之利 息 費用 分 別 為 38,071 仟 元及 22,846 仟 元。

2.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之 信用 借 款包 含 由本 集團 提 供背 書 之 保證 。

(十 四)其他 應 付款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付薪資及獎金 \$
403,284
\$
466,806
應付設備款(含無形資產) 200,531 360,938
應付員工酬勞 99,764 127,027
應付董事酬勞 21,976 25,575
其他 416,948 620,838
\$
1,142,503
\$
1,601,184

(十 五)其他 流 動負 債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租賃負債-流動 \$
46,597
\$
146,612
收購子公司協議負債(註) - 402,072
其他流動負債-其他 25,026 77,260
合計 \$
71,623
\$
625,944
  • 註: 本 集團 於 民國 107 年 7 月 1 日以 現金 購 入蘇 州 美聲 電子 有 限公 司 及 Indigo 集 團 70%股 權, 並 約定 於 交割 日後 三 年期 間 屆滿 之日 取 得剩 餘 30%股權,依 據相 關合 約 承諾 負 債,已 認列 後 續 30%股權 價 款義 務, 請詳 附 註四 、 (三)說明 。
  • (十 六)應付 公 司債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付公司債 \$
3,000,000
\$
2,231,900
減:應付公司債折價
(
74,411) (
28,099)
小計 2,925,589 2,203,801
減:一年內到期部分 - (
2,203,801)
合計 \$
2,925,589
\$
-
  • 1.本 公 司於 民國 107 年 12 月 11 日 發 行之 國 內第 二 次無 擔保 可 轉換 公 司 債如 下 :
  • (1)本公 司 國內 第 二 次無 擔 保轉 換 公司 債之 發 行條 件 如下 :
    • A.本 公 司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募 集 及 發 行 國 內 第 二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發 行總 額 計 3,015,000 仟 元,票 面 利 率 0%,發 行 期 間 3 年, 流通 期 間自 民 國 107 年 12 月 11 日至 110 年 12 月 11 日。本轉 換 公司 債 到期 時 按債 券面 額 以現 金 一次 償還。本 轉 換 公 司 債於 民 國 107 年 12 月 11 日 於財 團 法人 中 華民 國證 券 櫃檯 買 賣中 心掛 牌 交 易。
    • B.債 權 人自 本 轉換 公司 債 發行 滿 三個 月之 次 日起,至到 期日 止,除 (一 )普 通 股 依 法 暫 停 過 戶 期 間 ; (二 )本 公 司 無 償 配 股 停 止 過 戶 日、現 金 股息 停 止 過戶 日 或現 金 增資 認股 停 止過 戶 日前 十五 個 營 業日 起,至權 利 分 派基 準 日止;(三 )辦理 減 資之 減 資基 準日 起 至 減資 換 發股 票 開始 交易 日 前一 日 止, 不得 請 求轉 換 (認 購 )之外, 得 隨 時 透 過 交 易 券 商 轉 知 台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向 本公 司 請求 轉 換為 普通 股,轉換 後 普 通股 之 權利 義 務與 原已 發 行 之普 通 股相 同 。
    • C.本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價 模 式 予 以 訂 定,續 後 轉換 價 格 遇有 本 公司 因 反稀 釋條 款 之情 況,將 依轉 換 辦

法規 定 之訂 價 模式 予以 調 整。截 至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1 日止,本 轉換 公 司債 轉 換價 格為 每 股 125.9 元 。

  • D.本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自 發 行 日 起 滿 三 個 月 之 翌 日 起 至 發 行 期 間 屆 滿 前四 十 日止,本 公 司普 通 股收 盤 價格 連續 三 十個 營 業日 超過 當 時 轉換 價 格達 百 分之 三十 (含 )以 上 時,或本 債 券於 發 行滿 三個 月 之 次日 起 至發 行 期間 屆滿 前 四十 日 止,本債 券 流通 在 外餘 額低 於 原 發行 總 額之 百 分之 十時,本 公司 得 依 發行 及 轉換 辦 法第 十八 條 規 定之 本 公司 對 本轉 換公 司 債之 贖 回 權,按債 券 面額 以 現 金收 回 其 流通 在 外之 本 轉換 公司 債 。
  • E.依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 所 有 本 公 司 收 回 (包 括 由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買 回)、償還 或 已 轉換 之 本轉 換 公司 債將 被 註銷,不再 賣 出或 發 行, 其 所附 轉 換權 併同 消 滅。
  • (2)截至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1 日, 本 轉換 公司 債 面額 計 768,100 仟元 已 轉換 為 普通 股 5,299 仟 股。剩 餘 未轉 換 之公 司 債面 額 已於 民 國 110 年 12 月 11 日 到期 清償,其已失效之「 資本 公 積- 認 股權 」計 99,191 仟元 全 數轉 為 「資 本公 積 - 其 他」。
  • 2.本 公 司於 民 國 110 年 8 月 11 日 發 行 之國 內 第三 次 無擔 保可 轉 換公 司 債 如下 :
  • (1)本公 司 國內 第 三 次無 擔 保轉 換 公司 債之 發 行條 件 如下 :
    • A.本 公 司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募 集 及 發 行 國 內 第 二 次 無 擔 保 轉 換 公 司 債,發 行總 額 計 3,015,000 仟 元,票 面 利 率 0%,發 行 期 間 3 年, 流通 期 間自 民 國 110 年 8 月 11 日 至 113 年 8 月 11 日。本 轉換 公 司 債 到 期 時 按 債 券 面 額 以 現 金 一 次 償 還 。 本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民 國 110 年 8 月 11 日 於財 團 法人 中 華民 國證 券 櫃檯 買 賣中 心掛 牌 交 易。
    • B.債 權 人自 本 轉換 公司 債 發行 滿 三個 月之 次 日起,至到 期日 止,除 (一 )普 通 股 依 法 暫 停 過 戶 期 間 ; (二 )本 公 司 無 償 配 股 停 止 過 戶 日、現 金 股息 停 止 過戶 日 或現 金 增資 認股 停 止過 戶 日前 十五 個 營 業 日 起 , 至 權 利 分 派 基 準 日 止 ; (三 )辦 理 減 資 之 減 資 基 準 日 起 至 減 資 換 發 股 票 開 始 交 易 日 前 一 日 止 ; (四 )辦 理 股 票 變 更 面 額 之 停 止轉 換 起始 日 至新 股換 發 股票 開 始交 易日 前 一日 止,不 得請 求 轉 換之 外,得隨 時 透 過交 易 券商 轉 知台 灣集 中 保管 結 算所 股份 有 限 公司 向 本公 司 請求 轉換 為 普通 股,轉 換後 普 通股 之 權利 義務 與 原 已發 行 之普 通 股相 同。
    • C.本 轉 換 公 司 債 之 轉 換 價 格 係 依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之 訂 價 模 式 予 以 訂 定,續 後 轉換 價 格 遇有 本 公司 因 反稀 釋條 款 之情 況,將 依轉 換 辦 法規 定 之訂 價 模式 予以 調 整。截 至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

轉換 公 司債 轉 換價 格為 每 股 116.3 元 。

  • D.本 轉 換 公 司 債 於 自 發 行 日 起 滿 三 個 月 之 翌 日 起 至 發 行 期 間 屆 滿 前四 十 日止,本 公 司普 通 股收 盤 價格 連續 三 十個 營 業日 超過 當 時 轉換 價 格達 百 分之 三十 (含 )以 上 時,或本 債 券於 發 行滿 三個 月 之 次日 起 至發 行 期間 屆滿 前 四十 日 止,本債 券 流通 在 外餘 額低 於 原 發行 總 額之 百 分之 十時,本 公司 得 依 發行 及 轉換 辦 法第 十八 條 規 定之 本 公司 對 本轉 換公 司 債之 贖 回權,按債 券 面額 以 現 金收 回 其 流通 在 外之 本 轉換 公司 債 。
  • E.依 發 行 及 轉 換 辦 法 規 定 , 所 有 本 公 司 收 回 (包 括 由 證 券 商 營 業 處 所買 回)、償還 或 已 轉換 之 本轉 換 公司 債將 被 註銷,不再 賣 出或 發 行, 其 所附 轉 換權 併同 消 滅。
  • (2)截至 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轉 換公 司 債面 額 尚未 轉換 為 普通 股。
  • 3.本 公 司於 發 行可 轉換 公 司債 時,依 據國 際 會計 準 則 第 32 號 規 定,將 屬 權益 性 質之 轉 換權 與各 負 債組 成 要素 分離,截 至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帳列 「資 本 公積 - 認股 權」 計 96,857 仟元 。另 嵌 入之 買 回權 ,依 據 國 際財 務 報導 準 則第 9 號規 定 ,因 其 與 主契 約 債 務 商 品之 經濟 特 性及 風 險非 緊 密關 聯,故 予以 分 離處 理,並 以其 淨 額帳 列「 透 過損 益 按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
  • (十 七)長期 借 款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10年12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自民國109年2月20日至
,每月付
114年2月20日

,於民國111年分期償
還本金。(註1
、2)
0.30%~0.93% \$ 520,000
信用借款 自民國109年2月20日至
,每月付
116年2月19日

,於民國111年分期償
0.35%~1.20%
還本金。 979,692
1,499,692
減: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之長期借款 ( 111,111)
\$ 1,388,581
借款性質 借款期間及還款方式 利率區間 擔保品 109年12月31日
長期銀行借款
信用借款 自民國109年2月20日至
,每月付
114年2月20日

,於民國111年分期償
還本金。(註1
、2)
0.30%~0.40% \$ 320,000
信用借款 自民國109年2月20日至
,每月付
116年2月19日

;於民國111年開始償
還本金。
0.35%~0.50% 487,419
\$ 807,419

註 1:本集團於民國 108 年 11 月與 台 北 富邦 銀 行 簽訂之長 期貸 款 合約,總 額度 為 800,000 仟 元, 截 至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已動用 620,000 仟元 。

上述 合 約規 定 :

於授 信 期間 應 維持 以下 之 財務 比 率,並應 每 半年 提 出經 會計 師 簽證 / 核閱 之 合併 財 務報 表檢 算 比率 乙 次。

(1)流動 比 率不得低於 100%;

(2)負債 比 率(負債 總額 /權 益 總額 )不 得高 於 200%;

(3)利息 保 障倍 數 不 得低 於 10 倍。

(4)有形 淨 值不得低於 80 億 元 。

註 2:本集 團 於民 國 109 年 2 月 與日 盛 銀行 簽 訂之 長 期貸 款合 約 ,總 額 度 為 300,000 仟 元,截 至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已動 用 100,000 仟元。 上述 合 約規 定 :

於授 信 期間 應 維持 以下 之 財務 比 率,並應 每 半年 提 出經 會計 師 簽證 / 核閱 之 合併 財 務報 表檢 算 比率 乙 次。

(1)流動 比 率不 得 低 於 100%;

(2)負債 比 率(負債 總額 /有 形 淨值 )不 得高 於 250%;

(3)有形 淨 值應 維 持 在 80 億 元(含 以上 )。

(十 八)退休 金

1.(1)本 公 司依 據「 勞動 基 準法 」之 規 定,訂 有 確 定福 利 之退 休 辦法,適 用於 民 國 94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 前所 有正 式 員工 之服 務 年資,以 及 於實 施「勞 工 退休 金條 例 」後 選 擇繼 續適 用 勞動 基準 法 員工 之 後續 服務 年 資。員工 符 合退 休 條件 者,退 休金 之 支付 係根 據 服務 年 資及 退休 前 6 個 月 之平 均薪 資 計算,15 年 以內 (含 )的 服務 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予 兩 個基 數 ,超 過 15 年 之 服務 年 資每 滿 一年 給予 一 個基 數 ,惟 累積 最 高以 45 個 基數 為 限。 本 公司 按月 就 薪資 總 額 5.1%提撥 退 休 基金,以 勞工 退 休準 備金 監 督委 員 會之 名義 專 戶 儲存 於 台灣 銀 行,另就 經 理人 薪 資 8%提撥 退 休基 金。另 本公 司 於每 年年 度 終了 前,估 算前 項 勞工 退 休準 備金 專 戶餘 額,若 該餘 額 不足 給 付 次 一 年 度 內 預 估 符 合 退 休 條 件 之 勞 工 依 前 述 計 算 之 退 休 金 數 額, 本 公司 將 於次 年度 三 月底 前 一次 提撥 其 差額 。

(2)資產 負 債表 認 列 之金 額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 \$
122,613
127,292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 42,491)
(
44,259)
淨確定福利負債 \$ \$
80,122
83,033
(3)淨確 定 福利 負 債 之變 動 如下 :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10年度
1月1日餘額 \$
127,292
(\$
44,259)
\$
83,033
當期服務成本 436 - 436
利息費用(收入) 375 (
130)
245
前期服務成本 1,043 710 1,753
129,146 (
43,679)
85,467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 - (
616)
(
616)
括包含於利息收入
或費用之金額)
人口統計假設 249 - 249
變動影響數
財務假設變動影 (
4,722)
- (
4,722)
響數
經驗調整 2,531 - 2,531
(
1,942)
(
616)
(
2,558)
提撥退休基金 - (
873)
(
873)
支付前期退休金 (
1,914)
- (
1,914)
支付退休金 (
2,677)
2,677 -
12月31日餘額 \$
122,613
(\$
42,491)
\$
80,122
確定福利義務現值 計畫資產公允價值 淨確定福利負債
109年度
1月1日餘額 \$ 140,594 (\$ 57,118) \$ 83,476
當期服務成本 546 - 546
利息費用(收入) 1,043 ( 429) 614
前期服務成本 ( 2,269) 3,309 1,040
139,914 ( 54,238) 85,676
再衡量數:
計畫資產報酬(不包 - ( 1,218) ( 1,218)
括包含於利息收入
或費用之金額)
財務假設變動影 5,792 - 5,792
響數
經驗調整 ( 6,013) - ( 6,013)
( 221) ( 1,218) ( 1,439)
提撥退休基金 - ( 900) ( 900)
支付前期退休金 ( 304) - ( 304)
支付退休金 ( 12,097) 12,097 -
12月31日餘額 \$ 127,292 (\$ 44,259) \$ 83,033

(4)本公 司 之 確定 福 利退 休 計 畫基 金 資 產, 係 由 臺灣 銀 行 按該 基 金 年度 投資 運 用計 畫 所定 委託 經 營項 目 之比 例及 金 額範 圍 內, 依勞 工 退休 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六條之項目(即存放國內外之金融機 構, 投資 國 內外 上 市、 上櫃 或 私募 之 權益 證 券及 投 資國 內外 不 動產 之證 券 化商 品 等) 辦理 委 託經 營, 相 關運 用 情形 係 由勞 工退 休 基金 監理 會 進行 監 督。 該基 金 之運 用, 其 每年 決 算分 配 之最 低收 益, 不 得低 於 依當 地 銀行 二年 定 期存 款 利率 計算 之 收益 ,若 有 不足 ,則 經 主管 機 關核 准 後由 國庫 補 足。因 本 公 司無 權 參與 該 基金 之運 作 及管 理, 故 無法 依 國際 會計 準 則第 19 號 第 142 段 規 定揭 露 計劃 資 產公 允價 值 之分 類。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構成 該 基 金總 資 產 之公 允 價值 , 請詳 政府 公 告之 各 年度 之勞 工 退休 基 金運 用報 告 。 (5)有關 退 休金 之 精 算假 設 彙總 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折現率 0.70% 0.30%
未來薪資增加率 3.00% 3.00%
對於 未 來死 亡 率之 假設 係 按照 台 灣壽 險業 第 五回 經 驗生 命表 估 計
因採 用 之主 要 精算 假設 變 動而 影 響之 確定 福 利義 務 現值 分析 如 下:
折現率 未來薪資增加率
增加0.25% 減少0.25% 增加0.25% 減少0.25%
110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
影響
(\$ 2,824) \$ 2,932 \$ 2,858 (\$ 2,769)
109年12月31日
對確定福利義務現值之
影響
(\$ 3,183) \$ 3,310 \$ 3,214 (\$ 3,109)
上 述之 敏 感 度 分析 係 基於 其 他 假 設不 變 的情 況 下 分 析單 一 假設 變 動
之 影響 。 實 務 上許 多 假設 的 變 動 則可 能 是連 動 的 。 敏感 度 分析 係 與
計算 資 產負 債 表之 淨退 休 金負 債 所採 用的 方 法一 致 。
本期 編 製敏 感 度分 析所 使 用之 方 法與 假設 與 前期 相 同。
(6)本公 司 於民 國 111 年 度 預 計支 付 予退 休計 畫 之提 撥 金 2,794
元。

(7)截至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 該 退休 計 畫之 加 權平 均存 續 期間 為 9 年。 退 休金 支 付之 到期 分 析如 下 :

短於1年 \$
7,493
1-2年 6,674
2-5年 20,408
5年以上 94,461
\$
129,036
  • 2.(1)自民國 94 年 7 月 1 日起, 本 公司 依據「 勞 工退 休 金 條例 」,訂 有 確 定提 撥 之退 休 辦法 ,適 用於 本 國籍 之 員工 。本 公 司就 員 工選 擇 適用 「勞 工 退休 金 條例 」所 定 之勞 工 退休 金制 度 部分,每月 按薪 資 之 6% 提繳 勞 工退 休 金至 勞保 局 員工 個 人帳 戶,員 工 退休 金 之 支付 依 員工 個人之退休金專戶及累積收益之金額採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方 式領 取 。
  • (2)大陸 子 公 司 MECL、MSCS、ASCX、ETCX、ASCZ、LACX、FUXM、FUSZ 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規定之養老保險制度每月依當地員工薪資總 額之 一 定比 率 提撥 養老 保 險金, 每 位 員工 之 退休 金 由政 府管 理 統籌 安排 , 本集 團 除按 月提 撥 外, 無 進一 步義 務 。
  • (3)泰國 子 公 司 METC 須 於 員 工退 休 時給 付最 多 10 個 月 薪資 之退 休 金, 按泰 國 政府 規 定每 年度 依 當其 薪 資總 額、預 計 工作 年 限 估計 其 退休 金負 債 。
  • (4)越 南子公司 MEVN 受 當 地 相關 規 定 約束 , 依 當地 政 府 規定 按 月 依工 資 總 額 之 一 定 比 率 提 列 職 工 退 休 養 老 基 金 並 繳 納 至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 本集 團 除按 月 提撥 外, 無 進一 步 義務 。

(5)民 國 110 年度及 109 年 度 ,本 集 團依 上開 退 休金 辦 法認 列之 退 休金 成本 分 別 為 141,601 仟 元 及 98,784 仟 元。

(十 九)股份 基 礎給 付

1.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 ,本 公 司之股份基礎給付 協 議如 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給與數量 合約期間 既得條件
105年第二次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計畫
民國106年06月16日 458單位 3年
106年第一次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計畫
民國106年12月29日 196單位 3年
106年第二次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計畫
民國107年10月26日 878單位 3年
108年第一次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計畫
民國108年11月02日 813單位 3年
108年第二次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計畫
民國109年08月05日 387單位 3年
109年第一次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計畫
民國110年05月31日 416單位 3年
109年第二次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計畫
民國110年07月30日 1,504單位 3年
110年現金增資保留
員工認購
民國110年10月27日 900單位 立即既得 -
  • 註:依員 工 繼續 服 務期 間( 一 至三 年 不等 )之 不 同,員 工 可按 各 通知 書 上所 載 之股 數 , 依 30%、30%、 40%之 比 率分 三 年既 得 給予 之股 數 。 限制 員 工權 利 新股 之既 得 尚 需 達 成以 下條 件 :
  • (1)服務 屆 滿 1 年 仍 在職 , 且達 成 本公 司最 近 一年 度 之合 併財 務 報 表 績 效及 個 人績 效 評核 標準 , 最高 既 得 30%。
  • (2)服務 屆 滿 2 年 仍 在職 , 且達 成 本公 司最 近 一年 度 之合 併財 務 報 表 績 效及 個 人績 效 評核 標準 , 累計 最 高既 得 60%。
  • (3)服務 屆 滿 3 年 仍 在職 , 且達 成 本公 司最 近 一年 度 之合 併財 務 報 表 績 效及 個 人績 效 評核 標準 , 累計 最 高既 得 100%。
  • (4)獲配 員工於既 得 期間 內 離 職或 遇 有 未達 既 得 條件 者 , 就未 達 既 得條 件之 股 份由 本 公司 以發 行 價格 全 數收 買並 予 以註 銷 。

上述 本 公司 發 行之 限制 員 工權 利 新股,在未 達 既得 條 件前 不得 轉 讓,且 有關 股 東權 益 事項 皆委 託 信託 保 管機 構代 為 行使 之 。

2.上 述 股份 基 礎給 付協 議 之詳 細 資訊 如下 :

(1)105 年 第二 次 限 制員 工 權利 新 股計 畫

110年度 109年度
股數 加權平均 股數 加權平均
(仟股) 履約價格(元) (仟股) 履約價格(元)
期初餘額 4 \$ 10 160 \$ 10
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4) 10 ( 152) 10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0 ( 4) 10
期末餘額 - 10 4 10

(2)106 年 第一 次 限 制員 工 權利 新 股計 畫

110年度 109年度
股數 加權平均 股數 加權平均
(仟股) 履約價格(元) (仟股) 履約價格(元)
期初餘額 1 \$ - 108 \$ -
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 - ( 57) -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50) -
期末餘額 - - 1 -

(3)106 年 第二 次 限 制員 工 權利 新 股計 畫

110年度 109年度
股數 加權平均 股數 加權平均
(仟股) 履約價格(元) (仟股) 履約價格(元)
期初餘額 318 \$ - 598 \$ -
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5) - ( 234) -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313) - ( 46) -
期末餘額 - - 318 -

(4)108 年 第一 次 限 制員 工 權利 新 股計 畫

110年度 109年度
股數 加權平均 股數 加權平均
(仟股) 履約價格(元) (仟股) 履約價格(元)
期初餘額 545 \$
-
813 \$
-
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237)
-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261)
- (
31)
-
期末餘額 284 - 545 -

(5)108 年 第二 次 限 制員 工 權利 新 股計 畫

110年度 109年度
股數 加權平均 認股權 加權平均
(仟股) 履約價格(元) 數量 履約價格(元)
期初餘額 382 \$
-
- \$
-
給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387 -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38)
- (
5)
-
期末餘額 244 - 382 -

(6)109 年 第一 次 限 制員 工 權利 新 股計 畫

110年度 109年度
股數 加權平均
認股權
加權平均
(仟股) 履約價格(元) 數量 履約價格(元)
期初餘額 - \$
-
- \$
-
給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416 - - -
期末餘額 416 - - -

(7)109 年 第二 次 限 制員 工 權利 新 股計 畫

110年度 109年度
股數 加權平均 認股權 加權平均
(仟股) 履約價格(元) 數量 履約價格(元)
期初餘額 - \$
-
- \$
-
給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504 - - -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31)
- - -
期末餘額 1,473 - - -

3.本 公 司 給 與 日 給 與 之 股 份 基 礎 給 付 交 易 使 用 本 公 司 給 與 日 本 公 司 股 票 之收 盤 價作 為 公平 價值 之 衡量 , 相關 資訊 如 下:

協議之類型 給與日 股價 履約
價格
每單位
公允價值
105年第二次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計畫
106.06.16 187.0 10.0 177.0
106年第一次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計畫
106.12.29 194.5 0 194.5
106年第二次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計畫
107.10.26 139.5 0 139.5
108年第一次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計畫
108.11.02 150.0 0 150.0
108年第二次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計畫
109.08.05 169.0 0 169.0
109年第一次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計畫
110.05.31 107.5 0 107.5
109年第二次限制員工
權利新股計畫
110.07.30 111.0 0 111.0
110年現金增資保留
員工認購
110.10.27 82.0 72.0 10.0

4.股 份 基礎 給 付交 易產 生 之費 用 如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權益交割 \$
44,195
\$
89,899

(二 十)股本

1.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 止 ,本 公 司 額定 資 本額 為 4,000,000 仟元 , 分 為 400,000 仟股 (含 員工 認 股權 憑 證可 認購 股 數 5,000 仟 股),實 收 資 本額 為 2,170,528 仟元 , 每股 面 額 10 元。

本公 司 普通 股 期初 與期 末 流通 在 外股 數調 節 如下 (單 位 : 仟股 ):

110年度 109年度
1月1日 209,333 208,668
給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1,920 387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743)
(
136)
可轉換公司債執行轉換 - 414
現金增資 6,000 -
12月31日 216,510 209,333
  • (1)本公 司 於民 國 108 年 4 月 25 日 經 董事 會 決議 發 行限 制員 工 權利 新 股( 請詳 附 註六 、( 十九 )), 並 於民 國 108 年 9 月 16 日經 主 管機 關 申報 生 效, 本次 發 行普 通 股 計 1,200 仟股 ,新 股 增資 基 準日 為 民國 109 年 8 月 5 日 , 每股 認 股價格為 0 元, 發 行普 通 股 計 387 仟 股, 並於 民國 109 年 8 月 27 日辦 理 變更 登 記完 竣 ,本 次 發行 普通 股 之 權利 義 務於 員 工達 成既 得 條件 前 限制 股份 之 轉換 權 利外 ,餘 與 其 他 已發 行 普通 股 相同 。
  • (2)本公 司 民 國 109 年 2 月 27 日 、民 國 109 年 7 月 30 日 及 民 國 110 年 2 月 25 日 經董 事 會 決議 註 銷 本 公 司限 制員 工 權利 新 股 共 計 136 仟 股,分 別以民國 109 年 2 月 29 日、民 國 109 年 8 月 4 日 及民 國 110 年 3 月 8 日 為 減資 基準 日。 上 述註 銷 限制 員 工權 利 新股 減資 案, 業 已變 更 完竣 。
  • (3)本公 司 於民 國 107 年 12 月 11 日發 行 之國 內 第二 次 無擔 保可 轉 換公 司債, 並 於民 國 110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及 109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分別轉換 0 仟股 及 414 仟 股, 截 至民 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 轉換 公 司 債面 額 計 768,100 仟元 已 轉換 為 普通 股 5,299 仟 股, 請 詳附 註 六、( 十六 )。

  • (4)本公 司 於民 國 109 年 4 月 30 日 經 董事 會 決議 發 行限 制員 工 權利 新 股( 請詳 附 註六 、( 十九 )), 並 於民 國 109 年 9 月 29 日經 主 管機 關 申報 生 效, 本次 發 行普 通 股 計 2,000 仟股 ,新 股 增資 基 準日 為 民國 110 年 5 月 31 日 及 110 年 7 月 30 日, 每股 認 股價格為 0 元, 分 次 發行 普 通股 計 416 仟股 及 1,504 仟 股 ,並 於 民國 110 年 6 月 16 日 及民 國 110 年 8 月 25 日 辦理 變 更登 記 完竣 , 本次 發 行普 通股 之 權 利義 務 於員 工 達成 既得 條 件前 限 制股 份之 轉 換權 利 外, 餘 與 其 他已 發行 普 通股 相 同。
  • (5)本公 司 於民 國 110 年 4 月 29 日 、民 國 110 年 7 月 29 日 及民 國 110 年 10 月 28 日經 董 事會 決 議註 銷 本公 司限 制 員工 權 利新 股共 計 200 仟股, 並 分別 以 民 國 110 年 5 月 3 日 及民 國 110 年 10 月 28 日為 減 資基 準 日。 上 述註 銷限 制 員工 權 利新 股減 資 案, 業 已變 更完 竣 。
  • (6)本公 司 於民 國 111 年 2 月 24 日 經 董事 會 決議 註 銷本 公司 限 制員 工 權利 新 股共 計 543 仟股 , 截至 民 國 111 年 2 月 24 日 止 , 尚未 辦 理 變更 完 竣。
  • (7)本公 司 於民 國 110 年 6 月 15 日 經 董事 會 決議 辦 理現 金增 資 6,000 仟股,並於 民 國 110 年 9 月 17 日經 董 事 會決 議 按每 股 72 元 發行, 總募 集 金額 為 432,000 仟元,增 資基 準 日最 終 為民 國 110 年 10 月 22 日, 業 已收 足 股 款並 變 更完 竣 。

(二 十一 )資本 公 積

依 公 司 法 規 定 , 超 過 票 面 金 額 發 行 股 票 所 得 之 溢 額 及 受 領 贈 與 之 所 得 之資 本 公積,除 得 用於 彌 補虧 損 外,於公 司 無累 積 虧損 時,按 股 東原 有 股份 之 比例 發 給新 股或 現 金。另 依證 券 交易 法 之相 關 規定,以上 開 資本 公積 撥 充資 本 時,每 年以 其 合計 數 不超 過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十 為 限。公 司非 於 盈餘 公 積填 補資 本 虧損 仍 有不 足時 , 不得 以 資本 公積 補 充之 。

110年度
限制員工
發行溢價 認股權 權利股票 其他 合計
1月1日 \$ 3,665,902 \$ 99,191 \$ 170,825 \$ 24,205 \$ 3,960,123
現金增資 372,000 - - - 372,000
現金增資-發行員工認股權 - 4,314 - - 4,314
現金增資-執行員工認股權 4,314 ( 4,314) - - -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 96,857 - - 96,857
可轉換公司債到期贖回 ( 99,191) 99,191 -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192,464 - 192,464
既得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6,711) - 6,711 - -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股票 - - ( 102,175) - ( 102,175)
按持股比例認列關聯企業
權益變動
- - - 7,205 7,205
對子公司所有權益變動 - - - 729 729
取得子公司之非控制權益 - - - 115,106 115,106
12月31日 \$ 4,035,505 \$ 96,857 \$ 267,825 \$ 246,436 \$ 4,646,623
109年度
限制員工
合計
\$ 3,501,426 \$ 101,750 \$
236,457
\$ 3,870,105
55,019 (
2,559)
- - 52,460
- - 61,533 - 61,533
109,457 - 106,193) ( 3,264) -
- - 20,972) (
-
20,972)
- - (
-
3,100) ( 3,100)
- - - 97 97
\$ 3,665,902 \$
99,191
\$
170,825
\$ 3,960,123
發行溢價 認股權 權利股票
(
(
其他
\$ 30,472
\$ 24,205

(二 十二 )保留 盈 餘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本 公司 年 度決 算 後所 得 純益,除 依 法 扣繳 所 得稅 外,應 先彌 補 以往 年 度虧 損,次 就 其餘 額 提存 百 分之 十 為法 定盈 餘 公 積金,但法 定 盈餘 公積 已 達本 公 司實 收資 本 額時,得不 再提 列;必 要 時 依 法 提 列 或 迴 轉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後 , 加 計 上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為 累 積 可分 配 盈餘,由董 事會 擬 具分 派 議案,提 請 股東 會 決議 分派 之。董 事 會擬 具 盈餘 分 派議 案,得 依財 務、業務 及經 營 面等 因 素之 考量,於不 低 於 當 期 新 增 之 可 分 配 盈 餘 之 百 分 之 三 十 及 不 高 於 累 積 可 分 配 盈 餘 百分 之 八十 之 額度 內分 派,股 東 紅利 之 分派 應 以現 金 股利 為優 先,亦 得 以 股 票 股 利 之 方 式 分 派 , 惟 現 金 股 利 分 派 之 比 例 以 不 低 於 股 利 總 額 之 百 分 之 三 十 為 原 則 。 分 派 股 息 及 紅 利 之 全 部 或 一 部 如 以 現 金 之 方式 為 之,授 權董 事 會以 三 分之 二 以上 董事 之 出席,及出 席 董事 過 半 數同 意 後為 之 , 並 報告 股 東會 。

  • 2.本 公 司股 利 政策 如下:因 本 公 司所 處 環境 多 變,企 業生 命 週期 正 值穩 定成 長 階段,為考 量 健全 公 司財 務 結構、營運 盈 餘之 狀 況及 未來 擴 展 營運 規 模之 需 要,擬採 剩 餘股 利 政策。為 激 勵員 工 及經 營團 隊,本 公 司 當 年 度 如 有 獲 利 , 應 提 撥 員 工 酬 勞 百分之 五 至 百 分 之 十 及 董 事 酬 勞不 高 於百 分 之二。員工 酬 勞以 股 票或 現金 方 式分 派 時,應 由董 事 會 以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之 出 席 及 出 席 董 事 過 半 數 同 意 之 決 議 行 之 , 並 報 告 於 股 東 會 , 員 工 酬 勞 發 給 股 票 或 現 金 之 對 象 包 括 符 合 一 定 條 件 之控 制 或從 屬 公司 員工 。
  • 3.法 定 盈 餘 公 積 除 彌 補 公 司 虧 損 及 按 股 東 原 有 股 份 之 比 例 發 給 新 股 或 現金 外,不 得 使用 之,惟 發給 新 股或 現金 者,以 該 項公 積超 過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 十五 之部 分 為限 。
  • 4.(1)本 公 司分 派 盈 餘時,依法 令 規定 須就 當 年度 資 產負 債表 日 之其 他 權益 項 目借 方 餘額 提列 特 別盈 餘 公積 始得 分 派,嗣 後 其 他權 益 項 目借 方 餘額 迴 轉時 ,迴 轉 金額 得 列入 可供 分 派盈 餘 中。
  • (2)首次 採用 IFRSs 時,民國 101 年 4 月 6 日金 管 證發 字第 1010012865 號函 提 列之 特 別盈 餘公 積,本公 司 於 嗣後 使 用、處 分 或 重分 類 相 關資 產 時,就 原 提 列特 別 盈餘 公 積之 比例 予 以迴 轉,前 述相 關 資 產若 為 投資 性 不動 產時,屬 土地 部 分 於處 分 或重 分 類時 迴轉,屬 土地 以 外之 部 分,則 於使 用 期間 逐 期迴 轉。截 至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 屬前 述 之 歷年 公 積餘 額 尚 有 269,144 仟 元。
  • 5.本 公 司於 民國 110 年 7 月 21 日及 109 年 6 月 19 日 經股 東會 決 議發 放現 金 股 利 5.16 元 及現 金 股 利 7.7 元。上 述民 國 109 年 及 108 年度 之盈 餘 分配 情 形與 本公 司 民 國 110 年 2 月 25 日 及 109 年 2 月 27 日 之董 事 會提 議 並無 差異 。
  • 6.本 公 司於 民國 111 年 2 月 24 日 經董 事會 決 議通 過 民國 110 年 度發 放 現金 股 利 4 元 。

(二 十三 )其他 權 益項 目

透過其他綜合損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益按公允價值衡
國外營運機構 量之債務工具投 量之權益工具投
財務報表換算 資未實現評價 資未實現評價 員工未賺得
110年度 之兌換差額 (損)益 (損)益 酬勞成本 總計
1月1日 (\$ 438,569) \$
4,220
\$ 601,816 (\$
158,141)
\$ 9,326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
211,664) (
211,664)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攤銷 - - - 39,881 39,881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109,608 109,608
評價調整 - (
6,859) (
747,219) (
-
754,078)
評價調整之稅額 - - ( 896) (
-
896)
評價調整轉出至損益 - 5,580 - - 5,580
外幣換算差異數﹕
–集團 ( 165,603) - - (
-
165,603)
–集團之稅額 33,120 - - - 33,120
–關聯企業 ( 41,760) - - (
-
41,760)
–關聯企業之稅額 7,240 - - - 7,240
12月31日 (\$ 605,572) \$
2,941
(\$ 146,299) (\$ 220,316) (\$ 969,246)

透過其他綜合損 透過其他綜合損

益按公允價值衡

國外營運機構 量之債務工具投 量之權益工具投
財務報表換算 資未實現評價 資未實現評價 員工未賺得
109年度 之兌換差額 (損)益 (損)益 酬勞成本 總計
1月1日 (\$ 456,833) \$
867
\$ 1,688,726 (\$ 204,926) \$
1,027,834
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 65,403) ( 65,403)
限制員工權利股票攤銷 - - - 89,899 89,899
註銷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 - 22,289 22,289
評價調整 - 3,020 ( 942,810) (
-
939,790)
評價調整之稅額 - - 1,300 - 1,300
評價調整轉出至損益 - 333 - - 333
評價調整轉出至保留盈餘 - - ( 145,400) (
-
145,400)
外幣換算差異數﹕
–集團 ( 57,400) - - (
-
57,400)
–集團之稅額 11,480 - - - 11,480
–關聯企業 74,113 - - - 74,113
–關聯企業之稅額 ( 13,905) - - (
-
13,905)
–關聯企業之處分調整轉
出至損益 3,976 - - - 3,976
12月31日 (\$ 438,569) \$
4,220
\$ 601,816 (\$ 158,141) \$
9,326

益按公允價值衡

(二 十四 )營業 收 入

110年度 109年度
客戶合約之收入 \$
36,182,719
\$
34,444,819

1.客 戶 合約 收 入之 細分

本 集 團 之 收 入 源 於 某 一 時 點 移 轉 之 商 品 及 勞 務 , 收 入 可 細 分 為 下 列 主要 地 理區 域 :

110年度
電子產品
台灣 深圳 新加坡 其他 合計
部門收入 \$ 26,847,196 \$
12,845,836
\$ 6,289,130 \$
7,288,308
\$ 53,270,470
內部部門交易
之收入
( 14,118) ( 11,242,123) ( 44) ( 5,831,466) ( 17,087,751)
外部客戶合約
收入
主要地理區域
26,833,078 1,603,713 6,289,086 1,456,842 36,182,719
歐洲地區 11,307,850 118,659 5,111,000 336,323 16,873,832
美國地區 14,513,318 247 1,177,027 689,886 16,380,478
大陸地區 448,016 1,466,807 - 386,139 2,300,962
台灣地區 364,968 17,999 - 2,380 385,347
其他地區 198,926 - 1,059 42,115 242,100
合計 \$ 26,833,078 \$
1,603,712
\$ 6,289,086 \$
1,456,843
\$ 36,182,719

109年度

電子產品
台灣 深圳 新加坡 其他 合計
部門收入
內部部門交易
\$ 26,916,049 \$
13,309,595
\$
5,248,628
\$ 2,988,603 \$
48,462,875
之收入
外部客戶合約
( 9,165) ( 12,179,595) - ( 1,829,296) ( 14,018,056)
收入
主要地理區域
26,906,884 1,130,000 5,248,628 1,159,307 34,444,819
歐洲地區 11,742,872 119,364 4,081,394 286,479 16,230,109
美國地區 13,719,123 650 1,002,677 469,119 15,191,569
大陸地區 462,466 998,256 - 345,462 1,806,184
台灣地區 671,474 2,588 - 40,181 714,243
其他地區 310,949 9,142 164,557 18,066 502,714
合計 \$ 26,906,884 \$
1,130,000
\$
5,248,628
\$ 1,159,307 \$
34,444,819

2.合 約 資產 及 合約 負債 :

(1)本集 團 認列 客 戶 合約 收 入相 關 之合 約資 產 及合 約 負債 如下 :

合約資產
\$
\$
\$
43,363
-
\$
\$
\$
合約負債
874,000
627,002
退款負債
\$
\$
\$
246,964
343,164
(2)期初 合 約負 債 本 期認 列 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合約負債期初餘額本期認列收入
\$
\$
236,588
(二 十五
)利息 收 入
110年度
109年度
銀行存款利息
\$
35,202
\$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利
5,790
3,136
息收入
\$
40,992
\$
43,912
(二 十六
)其他 收 入
110年度
109年度
政府補助款
\$
165,730
\$
樣品收入
78,396
股利收入
10,787
租金收入
5,682
其他收入-其他
63,603
42,648
\$
324,198
\$
279,246
(二 十七
)其他 利 益及
(損 失)
110年度
109年度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
\$
65,461
\$
融(負債)資產利益
外幣兌換損失
(
66,414)
(
處分投資(損失)利益
(
13,720)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損失
(
8,859)
(
6,907)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109年1月1日
31,585
256,623
81,791
207,718
40,776
188,780
24,682
15,565
7,571
94,787
252,192)
4,978
其他利益及損失 ( 27,888) ( 23,176)
(\$
51,420)
(\$
182,510)

(二 十八 )費用 性 質之 額 外資 訊

110年度 109年度
員工福利費用 \$
3,364,588
\$
3,306,368
折舊費用-不動產 438,832 350,587
折舊費用-使用權資產 155,039 126,399
攤銷費用 132,216 132,861
合計 \$
4,090,675
\$
3,916,215

(二 十九 )員工 福 利費 用

109年度
薪資費用 \$ 2,896,886 \$ 2,871,775
股份基礎給付 49,027 94,362
勞健保費用 68,491 62,096
退休金費用 144,035 100,984
董事酬金 22,096 26,380
其他用人費用 184,053 150,771
合計 \$ 3,364,588 \$ 3,306,368
  • 註: 民國 110 年度 及 109 年度 , 本集 團員 工 人數 分 別 為 7,395 人 及 10,227 人,其中 民 國 110 年度 未 兼任 員工 之 董事 為 6 人,民 國 109 年度 未 兼任 員 工之 董事 為 5 人 。
  • 1.依 本 公司 章 程規 定,本 公司 依 當年 度 獲利 狀 況扣 除 累積 虧損 後,如 尚 有餘 額 ,應 提 撥員 工酬 勞 5%至 10%, 董事 酬 勞不 高 於 2%。
  • 2.本 公 司員 工 酬勞 及董 事 酬勞 估 列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員工酬勞 \$ 95,231 \$
110,826
董事酬勞 21,976 25,575
\$ 117,207 \$
136,401

上述 金 額帳 列 薪資 費用 科 目,係 依當 年 度之 獲 利狀 況,民 國 110 年度 及 109 年 度員 工 酬 勞分 別 按 6.5%及 6.5%估 列 ;民 國 110 年度 及 109 年度 董 事酬 勞 分別 按 1.5%及 1.5%估列。

經董 事 會決 議 之民 國 109 年 度員 工 酬 勞及 董 事酬 勞 與民 國 109 年 度 財務 報 告認 列 之金 額一 致 。

本 公 司 董 事 會 通 過 之 員 工 及 董 事 酬 勞 相 關 資 訊 可 至 公 開 資 訊 觀 測 站 查詢 。

(三 十)所得 稅

1.所 得 稅費 用

(1)所得 稅 費用 組 成 部分 :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所得稅:
當期所得產生之所得稅 \$ 142,582 \$ 189,148
未分配盈餘加徵 12,645 36,704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 28,731)
(
49,995)
當期所得稅總額 126,496 175,857
遞延所得稅:
暫時性差異之原始產生及迴轉 164,587 207,448
所得稅費用 \$ 291,083 \$ 383,305

(2)與其 他 綜合 損 益 相關 之 所得 稅 費用 :

110年度 109年度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 \$
33,120
11,480
算之兌換差額變動-集團
國外營運機構財務報表換
算之兌換差額-關聯企業 (
7,240
13,905)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
允價值變動之金融資產 ( 896) 1,300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量數 ( 512)
(
288)
\$ (\$
38,952
1,413)
2.所 得 稅費 用 與會 計利 潤 關係 :
110年度 109年度
當期所得稅:
稅前淨利按法令稅率計算所得稅 \$ \$
470,054
455,714
按稅法規定應剔除之費用 2,909 5,117
按稅法規定免課稅之所得 ( 87,580)
(
22,488)
投資抵減之所得稅影響數 ( 77,804)
(
42,115)
未分配盈餘加徵 12,645 36,704
以前年度所得稅高估數 ( 28,731)
(
49,995)
其他 ( 410) 368
所得稅費用 \$ \$
291,083
383,305

3.因 暫 時 性 差 異 、 課 稅 損 失 及 投 資 抵 減 而 產 生 之 各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或 負 債金 額 如下 :

110年度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損益 綜合淨利 12月31日
暫時性差異
:
-遞延所得稅資產:
未實現兌換損失 \$ 20,463 (\$ 15,536) \$ - \$ 4,927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
量數 17,953 - ( 512) 17,441
備抵呆帳 6,388 1,125 - 7,513
累積未休假獎金 7,640 161 - 7,801
備抵存貨呆滯及跌價
損失 9,812 18,739 - 28,551
公司債折價攤銷 13,060 7,463 - 20,523
長期股權投資累積換
算調整數 34,573 - 40,360 74,933
其他 46,236 2,764 - 49,000
小計 \$ 156,125 \$ 14,716 \$ 39,848 \$ 210,689
-遞延所得稅負債:
海外長期投資利益 (\$ 1,098,345) (\$ 189,874) \$ - (\$ 1,288,219)
土地增值稅準備 ( 800) - - ( 800)
金融商品未實現評
價利益 ( 14,874) ( 321) ( 896) ( 16,091)
其他 ( 55,771) 10,892 - ( 44,879)
小計 (\$ 1,169,790) (\$ 179,303) (\$ 896) (\$ 1,349,989)
109年度
認列於 認列於其他
1月1日 損益 綜合淨利 12月31日
暫時性差異
:
-遞延所得稅資產:
未實現兌換損失 \$ 3,937 \$
16,526
\$ - \$ 20,463
確定福利義務之再衡
量數 18,241 - ( 288) 17,953
備抵呆帳 (
6,400
12) - 6,388
累積未休假獎金
備抵存貨呆滯及跌價
6,473 1,167 - 7,640
損失 (
24,288
14,476) - 9,812
公司債折價攤銷 7,344 5,716 - 13,060
長期股權投資累積換
算調整數 36,998 - ( 2,425) 34,573
其他 (
47,993
1,757) - 46,236
小計 \$ 151,674 \$
7,164
(\$ 2,713) \$ 156,125
-遞延所得稅負債:
海外長期投資利益 (\$ 872,757)
(\$
225,588) \$ - (\$ 1,098,345)
土地增值稅準備 ( 800) - - ( 800)
金融商品未實現評
價利益 ( 16,639) 465 1,300 ( 14,874)
其他 ( 66,282) 10,511 - ( 55,771)
小計 (\$ 956,478)
(\$
214,612) \$ 1,300 (\$ 1,169,790)
  • 4.投 資 MERRY ELECTRONICS (HK) CO., LTD.及 MERRY LECTRONICS(U.S.A.) CO.,LTD.,於民 國 89 年 以 前係 以 該被 投 資公 司 未分 配 盈 餘 作永 久 性投 資而 不 予分 配,其虧 損亦 不 予彌 補,故相 關長 期 股權 投 資帳 面價 值 與課 稅基 礎 之差 異,並 未予 認 列遞 延 所得 稅;然 上 述轉 投 資 公司 之 利益,基 於整 體 營運 規 劃考 量,擬將 該 等公 司 民 國 90 年 度以 後 所 產生 之 盈餘 予 以分 配 匯回, 因 此 90 年 度 起予 以 認列 該 部 份 之 盈餘 或 虧損 所產 生 之相 關遞 延 所得 稅 負債 及資 產 。
  • 5.本 公 司營 利 事業 所得 稅 業經 稅 捐稽 徵機 關 已核 定 至民 國 108 年度 。
  • 6.英 屬 開 曼 群 島 商 美 律 生 醫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分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業 經稅 捐 稽徵 機 關已 核定 至 民 國 108 年 度。
  • 7.薩 摩 亞 商 富 立 康 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分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業 經 稅 捐 稽徵 機 關已 核 定 至民國 108 年度。
  • 8.衡 欣 醫 療 器 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業 經 稅 捐 稽 徵 機 關 已 核 定

至民 國 108 年 度。

(三 十一 )每股 盈 餘

110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 \$
1,128,485
208,855 \$
5.40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 1,128,485 208,855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1,132
可轉換公司債 31,870 27,763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263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160,355
238,013 \$
4.88
109年度
加權平均流通 每股盈餘
稅後金額 在外股數(仟股) (元)
基本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 \$
1,321,943
206,892 \$
6.39
稀釋每股盈餘
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
期淨利 1,321,943 206,892
具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員工酬勞 - 979
可轉換公司債 25,824 16,297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 158
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之本期
淨利加潛在普通股之影響 \$
1,347,767
224,326 \$
6.01
於 計算 稀 釋 每股 盈 餘 時, 係 假 設員 工 酬 勞即 於 本 期全 數 採 發放 股 票 方

式, 於 該潛 在 普通 股具 有 稀釋 作 用時 計入 加 權平 均 流通 在外 股 數。

(三 十二 )現金 流 量補 充 資訊

1.僅 有 部分 現 金支 付 (收取 )之 投 資活 動:

110年度 109年度
購置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063,583 \$ 1,820,959
:期初應付設備款
356,594 77,958
期末預付設備款 104,024 84,488
減:期初預付設備款 ( 84,488) ( 41,911)
期末應付設備款 ( 199,508) ( 356,594)
本期支付現金 \$ 1,240,205 \$ 1,584,900
110年度 109年度
購置無形資產 \$ 106,465 \$ 48,464
:期初應付款
4,344 -
期末預付款 14,424 37,436
減:期初預付款 ( 37,436) ( 30,953)
期末應付款 ( 1,023) ( 4,344)
本期支付現金 \$ 86,774 \$ 50,603
110年度 109年度
處分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266,115) (\$ 19,552)
本期處分尚未收款

:
76,434 -
本期收取現金 (\$ 189,681) (\$ 19,552)
2.不 影 響現 金 流量 之籌 資 活動
110年度 109年度
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成股本 \$ - \$ 4,135

(三 十三 )來自 籌 資活 動 之負 債之 變 動

長期借款 其他非流動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租賃負債 可轉換公司債 (含一年內到期) 應付股利 負債 之負債總額
110年1月1日 \$ 3,271,489 \$ 261,656 \$ 2,203,801 \$ 807,419 \$ \$
-
132,084 \$ 6,676,449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550,623 ( 170,657) - 697,333 ( 1,068,213) ( 12,802) ( 3,716)
本期增加 - 49,468 3,015,000 - 1,068,244 - 4,132,712
公司債到期贖回 - (
-
2,231,900) - - - ( 2,231,900)
匯率變動之影響 (
24,860) (
5,096) - ( 5,060) (
-
1,136) ( 36,152)
公司債折價攤銷 - - 39,093 - - - 39,093
資本公積變動 - (
-
96,857) - - - ( 96,857)
其他非現金之變動 - ( 22,770) ( 3,548) - ( 31) ( 6,360) ( 32,709)
110年12月31日 \$ 3,797,252 \$ 112,601 \$ 2,925,589 \$ 1,499,692 \$ \$
-
111,786 \$ 8,446,920
長期借款 其他非流動 來自籌資活動
短期借款 租賃負債 可轉換公司債 (含一年內到期) 應付股利 負債 之負債總額
109年1月1日 \$
470,890
\$ 118,813 \$ 2,229,959 \$ 62,000 \$ - \$ 496,302 \$ 3,377,964
籌資現金流量之變動 2,776,622 ( 192,834) - 745,693 ( 1,608,376) 42,477 1,763,582
本期增加 - 322,512 - - 1,608,376 - 1,930,888
匯率變動之影響 23,977 ( 2,508) - ( 274) - ( 1,091) 20,104
公司債折價攤銷 - - 30,454 - - - 30,454
資本公積變動 - - ( 52,459) - - - ( 52,459)
其他非現金之流動 - 15,673 ( 4,153) - - ( 405,604) ( 394,084)
109年12月31日 \$ 3,271,489 \$ 261,656 \$ 2,203,801 \$ 807,419 \$ - \$ 132,084 \$ 6,676,449

(三 十四 )政府 補 助款

  • 1.子公司 MECL 向 龍 華區 科 技創 新 局申 請企 業 研發 投 入資 助款,已 於民 國 109 年 1 月 收 取 剩餘 款 項人 民 幣 1,313 仟 元(折合 新 台 幣 為 5,696 仟元 )。
  • 2.子公司 MECL 於民國 109 年 度 1 月向 深圳 市 經貿 貿 易和 信息 化 委員 會取 得 工商 業 用電 和先 進 高技 術 製造 企業 用 電資 助 ,補 助金 額 為人 民 幣 182 仟 元(折 合 新台 幣 為 789 仟元 )。
  • 3.子 公司 MECL 於民 國 109 年 度 3 月 向 深圳 市 市場 監 督管 理局 取 得專 利 發明 之 補助 款,補 助金 額 為人 民 幣 440 仟 元(折 合新 台 幣 為 1,909 仟 元)。
  • 4.子 公司 MECL 於民 國 110 年 度 1 月 向 深圳 市 經貿 貿 易和 信息 化 委員 會 取 得 工 商 業 用 電 和 先 進 高 技 術 製 造 企 業 用 電 資 助 , 補 助 金 額 為 人 民 幣 293 仟元 (折 合 新 台幣 為 1,271 仟元 ) 。
  • 5.子 公司 MECL 於民 國 110 年 度 2 月 向 深圳 市 市場 監 督管 理局 龍 華市 監 管局 取 得國 外 發明 費用 補 助款,補 助 金額 為 450 仟 元(折 合新 台 幣為 1,952 仟元 ) 。
  • 6.子 公司 MECL 於民 國 110 年 度 2 月 向 深圳 市 市場 監 督管 理局 龍 華市 監 管局 取 得企 業 智慧 財產 權 管理 規 範資 助款,補 助 金額 為 人 民 幣 300 仟 元(折合 新 台幣 為 1,301 仟 元) 。
  • 7.子 公司 MECL 於民 國 110 年 度 3 月 向 深圳 市 龍華 區 人力 資源 局 取得 企 業 吸 納 建 檔 立 卡 貧 困 勞 動 力 就 業 一 次 性 補 補 助 款 , 補 助 金 額 為 人 民 幣 845 仟元 (折 合 新 台幣 為 3,666 仟元 ) 。
  • 8.子 公司 MECL 於民 國 110 年 度 3 月 向 深圳 市 文化 廣 電旅 遊體 育 局取 得 貸款 貼 息補 助 款 , 補助 金 額為 人 民幣 700 仟元 (折 合 新台 幣為 3,037 仟元 ) 。
  • 9.子公司 MECA 於民國 109 年度 申 請當 地政 府「 薪水 保 護 計畫 」之 補助 款,補 助 金額 為 美 金 262 仟元 (折合新台幣 7,325 仟 元),並 於 110 年

1 月 取 得該 筆 補助 款 。

  • 10.子公 司 MESG 於 民國 109 年度 申 請 當地 政 府「 雇 傭補 貼計 畫 」之 補 助款,補 助金 額 為新 加坡 幣 565 仟 元(折 合新 台 幣 為 11,826 仟元 ), 補 助 款 於 民 國 110 年 3 月 取 得 新 加 坡 幣 62 仟 元 (折 合 新 台 幣 為 1,291 仟元 )。
  • 11.子公 司 SOCV 於 民國 109 年度 申 請 當地 政 府「 企 業緊 急薪 資 補貼 計 畫」 之 補助 款 ,補 助金 額 為加 幣 374 仟元 (折 合 新台 幣 為 8,380 仟 元),補 助 款於 民 國 110 年 3 月取 得加 幣 59 仟 元(折 合新 台 幣為 1,315 仟元 )。
  • 12.子公 司 MECL 於民國 110 年 度 4 月 向深 圳 市經 貿 貿易 和信 息 化委 員 會取 得 工商 業 用電 和先 進 高技 術 製造 企業 用 電資 助,補 助金 額 為 人 民 幣 517 仟 元(折 合 新台 幣 2,243 仟元 )。
  • 13.子公 司 MECL 於民國 110 年 度 6 月 向深 圳 市科 技 創新 委員 會 取得 深 圳市 企 業研 究 開發 資助 , 補助 金 額為 人民 幣 1,273 仟 元 (折 合新 台 幣 為 5,522 仟 元)。
  • 14.子公 司 MECL 於民國 110 年 度 6 月 向深 圳 市市 場 監督 管理 局 取得 知 識 產 權 局 專 利 資 助 , 補 助 金 額 為 人 民 幣 380 仟 元 (折 合 新 台 幣 為 1,648 仟元 )。
  • 15.子公 司 MECL 於民國 110 年 度 6 月 向深 圳 市龍 華 區人 力資 源 局取 得 企業 員 工適 崗 培訓 資助 , 補助 金 額為 人民 幣 2,476 仟 元 (折 合新 台 幣為 10,741 仟 元)。
  • 16.子公 司 MECL 於民國 110 年 度 6 月 向深 圳 市龍 華 區工 業和 信 息化 局 取得 產 業發 展 專項 資金 -2020 年 工業 穩增 長 資助 , 補助 金額 為 人 民 幣 5,000 仟 元(折 合 新台 幣 為 21,690 仟 元)。
  • 17.子公 司 MECL 於 民國 110 年 度 6 月向 深 圳市 工 業和 信息 化 局取 得 2021 年 工 業企 業 擴 大產 能 獎勵 項 目資 助,補 助金 額 為人 民 幣 9,363 仟元 (折 合 新台 幣 為 40,617 仟 元)。
  • 18.本公 司 於民 國 110 年 度 6 月取 得 創 新平 台 特案 補 助 -AI 智 能 降噪 麥 克風 系 統平 台 開發 計畫 補 助, 補 助金 額為 新 台 幣 12,200 仟元 。
  • 19.子公 司 MECL 於 民國 110 年 度 8 月向 深 圳市 工 業和 信息 化 局取 得 2021 企 業 技 術 中 心 組 建 和 提 升 項 目 扶 持 資 助 , 補 助 金 額 為 人 民 幣 2,420 仟元 (折 合 新 台幣 為 10,498 仟 元 )。
  • 20.子公 司 MECL 於民國 110 年 度 8 月 向深 圳 市工 業 和信 息化 局 取得 第 二批 深 圳市 技 術改 造 資 助 ,補 助 金額 為人 民 幣 1,590 仟 元(折合 新 台幣 為 6,897 仟元 )。

  • 21.子公 司 FUXM 於民國 110 年 度 8 月 向廈 門 市海 滄 區工 業和 資 訊化 局 取得 海 滄區 生 物醫 藥企 業 2021 年第 一批 租 金補 助 ,補 助金 額 為 人 民 幣 3,254 仟 元(折 合新 台 幣 為 14,116 仟元 )。

  • 22.子公 司 MECL 於 民國 110 年度 11 月 向深 圳 市工 業 和信 息化 局 取得 第 四批 扶 持計 畫 專案 款, 補 助金 額 為人 民 幣 1,150 仟 元(折合 新 台 幣 為 4,989 仟 元)。
  • 23.子公 司 MECL 於 民國 110 年度 11 月 向龍 華 區科 技 創新 局取 得 企業 研 發投 入 激勵 款 ,補 助金 額 為人 民 幣 799 仟 元(折 合新 台 幣 為 3,466 仟元 )。

七、 關係 人 交易

(一)關係 人 關係

關係人名稱 與本集團之關係
美特科技(蘇州)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MECE)
關聯企業
美律電子(惠州)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MECH)
關聯企業
美律電子(上海)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MECS)
關聯企業
廣東立訊美律電子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MEDG)
關聯企業
陸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陸合)
關聯企業
薩摩亞商美律富聆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以下簡稱(MHNCTW)
其他關係人
BESKYTTE
HUANG
&
CO
其他關係人
立訊精密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註1)
立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註1)
(越南)有限公司
立訊精密
以下簡稱(立訊精密
(越南))
其他關係人(註1)
立訊電子科技(昆山)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註1)
昆山聯滔電子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註1)
東莞立訊精密工業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註1)
立訊精密工業(滁州)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註1)
立訊有限公司 其他關係人(註1)

註 1: 本集 團 之子 公 司(MEVN)之 法 人董 事與 該 公司 同 屬立 訊集 團 。

(二)與關 係 人間 之 重大 交易 事 項

1.營 業 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商品銷售:
MECH \$
94,923
\$
73,223
立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11,358 -
立訊有限公司 4,520 197,757
其他 11,068 13,035
合計 \$
121,869
\$
284,015

商品 銷 售之 交 易價 格 係 依 不同 產 品之 獲利 狀 況分 別 計價,前述 計 價每 年 調 整一 次,因 未與 非 關係 人 銷售 類 似商 品,故無 類 似交 易 可供 比 較。代採 購 之交 易 價格 係 依購 買成 本 加 價 2%至 3%。至於 收 款條 件 係月 結 60 天 至 125 天內 收 款; 而 非關 係人 則 係月 結 30 天 至 120 天內 收 款。

2.進 貨

110年度 109年度
商品購買
MECE \$
9,703,369
\$ 10,002,492
MECH 5,499,519 5,730,365
其他 123,301 641,586
合計 \$
15,326,189
\$ 16,374,443

關 聯 企 業 為 本 集 團 生 產 產 品 之 製 造 商 , 係 依 不 同 產 品 之 獲 利 狀 況 分 別 計 價,前述 計 價每 年 調整 一 次,因未 與 非關 係 人購 買 類似 商品,故 無 類似 交 易可 供 比較。至於 付 款條 件 係月 結 60 天 至 65 天 內 付款;而 非關 係 人則 係 月 結 30 天 至 120 天 內付 款 。

3.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應收帳款:
MECH \$
28,261
\$
46,822
立訊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5,359 -
立訊精密有限公司 4,413 -
立訊有限公司 - 214,473
其他 168 12,237
合計 \$
38,201
\$
273,532
其他應收款:
MECH \$
554,437
\$
703,400
MECE - 2,155
其他 217 -
合計 \$
554,654
\$
705,555

其他 應 收款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主 要係 代 MECH 及 MECE 採 購 原料 之 其他 應 收款 。

4.應 付 關係 人 款項

110年12月31日
應付帳款:
MECE \$
2,322,390
\$ 2,505,588
MECH 1,282,350 1,469,889
其他 28,556 192,000
合計 \$
3,633,296
\$ 4,167,477
其他應付款:
MECE \$
66,714
\$ 54,169
其他 100 100
合計 \$
66,814
\$ 54,269

其他 應 付款 項 主要 來自 母 公司 預 計支 付 MECE 之 代 收模 具 開發 費 用及 購 置 設備 款 項。

5.財 產 交易

(1)取得 不 動產 、 廠 房及 設 備:

110年度 109年度
MECH \$
15,573
\$
7,317
MECE 6,651 3,294
立訊精密(越南) - 8,732
MEDG - 1,743
合計 \$
22,224
\$
21,086

(2)處分 不 動產 、 廠 房及 設 備 :

110年度 109年度
處分價款 處分(損)益 處分價款 處分(損)益
MECH \$
198
\$ 152 \$ 4,632 \$ 386
6.權利金費 用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BESKYTTE HUANG & CO \$ 2,134 \$ 1,066

主要 係 品牌 授 權金 。

7.其 他 收入

110年度 109年度
BESKYTTE HUANG
&
CO
\$ - \$ 1,031
(三)主要 管 理階 層 薪酬 資訊
110年度 109年度
短期員工福利 \$ 61,832 \$ 77,564
退職後福利 508 493
股份基礎給付 19,862 20,659
總計 \$ 82,202 \$ 98,716
八、
質押 之 資產
帳面價值
資產項目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擔保用途
定期存款(質押)
(表列按攤銷後成本衡量
之金融資產) \$
3,853
\$
12,200
專案保證金

九、 重大 或 有負 債 及未 認列 之 合約 承 諾

已簽 約 但尚 未 發生 之資 本 支出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 \$ 186,694 \$ 350,813
無形資產 5,482 7,412
總計 \$ 192,176 \$ 358,225

十、 重大 之 災害 損 失

無此 情 形。

十一 、 重大 之 期後 事 項

無此 情 形。

十二 、 其他

(一)資本 管 理

1.本 集 團 因 營 運 產 業 特 性 及 未 來 集 團 發 展 情 形 , 並 考 量 外 部 環 境 變 動 等 因素。本 集團 之 資本 管理 係 以確 保 具有 必要 之 財務 資 源及 營運 計 劃,以 支應 未 來所 需 之營 運資 金、資本 支 出、研究 發 展費 用、債 務償 還 及股 利 支出 等 需求 。

本集 團 透過 定 期審 核負 債 佔資 產 比例 對資 金 進行 監 控。 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 本集 團 負債 佔 資產 比例 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負債總額 \$
21,708,001
\$
21,884,605
資產總額 33,862,624 34,155,348
負債佔資產比例 64% 64%

(二)金融 工 具

1.金 融 工具 之 種類

110年12月31日 109年12月31日
金融資產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強制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
364,395
\$
105,387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選擇指定之權益工具投資 \$
979,645
\$
1,536,272
符合條件之債務工具投資 141,341 232,060
\$
1,120,986
\$
1,768,332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放款
及應收款
現金及約當現金 \$
4,841,969
\$
3,046,963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 1,032,926 866,600
應收帳款(含應收帳款關係人) 9,403,320 12,714,950
其他應收款(含其他應收款關係人) 954,417 776,641
存出保證金 60,953 71,625
\$
16,293,585
\$
17,476,779

金融負債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負債
持有供交易之金融負債 \$
3,020
\$
30,047
短期借款 3,797,252 3,271,489
應付帳款(含應付帳款關係人) 9,342,878 10,634,407
其他應付款(含其他應付款關係人) 1,209,317 1,655,453
租賃負債 112,601 261,656
應付公司債
(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2,925,589 2,203,801
長期借款
(包含一年或一營業週期內到期)
1,499,692 807,419
存入保證金 23,516 29,329
\$
18,913,865
\$
18,893,601
  • 2.風 險 管理 政 策
  • (1)本 集 團 日 常 營 運 受 多 項 財 務 風 險 之 影 響 , 包 含 市 場 風 險 (包 括 匯 率 風險 、 利率 風 險及 價格 風 險)、信 用 風 險及 流 動性 風 險。
  • (2)風 險 管 理 工 作 由 本 集 團 財 務 處 透 過 與 集 團 內 各 營 運 單 位 密 切 合 作 , 以負 責 辨認、 評 估 與規 避 財務 風 險 , 例如 匯 率風 險、 利 率風 險、信 用風 險、衍 生 與非 衍 生金 融 工具 之 使用,以及 剩 餘流 動 資金 之投 資。
  • (3)承作 衍 生工 具 以 規避 財 務風 險 之資 訊, 請 詳附 註 六 、 (二)。
  • 3.重 大 財務 風 險之 性質 及 程度

(1)市場 風 險

匯率 風 險

  • A. 本集 團 係跨 國 營運,因此 受 相對 與 本公 司及 各 子公 司 功能 性貨 幣 不同 的 交易 所 產生 之匯 率 風險,主 要 為美 元、人 民幣 及 港幣 等。 相關 匯 率風 險 來自 未來 之 商業 交 易 及 已認 列 之資 產 與負 債。
  • B.本 集 團管 理 階層 已訂 定 政策,規 定 集團 內 各公 司 管理 相對 其 功能 性貨 幣 之匯 率 風險。各公 司 應透 過 集 團財 務 部就 其 整體 匯率 風 險 進行 避 險。匯 率 風 險的 衡 量是 透 過高 度很 有 可能 產 生之 美元 支 出 的預 期 交易,採 用 遠期 外 匯合 約 以減 少匯 率 波動 對 於預 期購 買 存 貨成 本 之影 響 。
  • C.本 集 團以 遠 期匯 率交 易 規避 匯 率風 險,惟 未 適用 避 險 會計,帳 列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價 值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 或負 債,請 詳附 註 六、(二 )。
  • D.本 集 團 從 事 之 業 務 涉 及 若 干 非 功 能 性 貨 幣 (本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質 貨 幣為 台 幣、部分 子 公司 之 功能 性 貨幣 為 美 元、人民 幣、港幣 及 加 拿大 幣),故 受 匯率 波動 之 影響,具 重 大 匯率 波 動影 響 之外 幣資 產 及負 債 資訊 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敏感度分析
(外
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銀行存款
美元:台幣 \$
46,037
27.68 \$
1,274,304
3% \$
38,229
\$
-
人民幣:台幣 73,582 4.34 319,640 3% 9,589 -
美元:港幣 7,950 7.80 220,056 3% 6,602 -
港幣:台幣 4,071 3.55 14,448 3% 433 -
人民幣:港幣 3,459 1.22 15,026 3% 451 -
美元:人民幣 18,831 6.37 521,242 3% 15,637 -
美元:泰銖 9,761 33.16 270,184 3% 8,106 -
應收款項
美元:港幣 \$
1,331
7.80 \$
36,842
3% \$
1,105
\$
-
美元:台幣 299,362 27.68 8,286,340 3% 248,590 -
美元:人民幣 105,211 6.37 2,912,240 3% 87,367 -
美元:泰銖 19,788 33.16 547,732 3% 16,432 -
非貨幣性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美元:新台幣 \$
5,000
27.68 \$
138,400
3% \$
-
\$
4,152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美元:新台幣 \$
114,616
27.68 \$
3,172,561
3% \$
-
\$
95,177
港幣:新台幣 311,743 3.55 1,106,375 3% - 33,191
人民幣:新台幣 86,797 4.34 377,046 3% - 11,311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銀行借款
美元:台幣 \$
15,000
27.68 \$
415,200
3% \$
12,456
\$
-
美元:人民幣 50,402 6.37 1,395,127 3% 41,854 -
美元:加幣 2,600 0.78 71,968 3% 2,159 -
人民幣:台幣 25,213 4.34 109,525 3% 3,286 -
應付款項
港幣:人民幣 \$
1,054
0.82 \$
3,741
3% \$
112
\$
-
人民幣:台幣 190,261 4.34 826,494 3% 24,795 -
美元:台幣 256,850 27.68 7,109,608 3% 213,288 -
美元:人民幣 58,443 6.37 1,617,702 3% 48,531 -
109年12月31日
帳面金額 敏感度分析
(外 幣:功能性貨幣) 外幣(仟元) 匯率 (新台幣) 變動幅度 損益影響 影響其他綜合損益
金融資產
貨幣性項目
銀行存款
美元:台幣 \$ 11,164 28.48 \$ 317,951 3% \$ 9,539 \$ -
人民幣:台幣 2,882 4.38 12,615 3% 378 -
美元:港幣 8,736 7.75 248,801 3% 7,464 -
港幣:台幣 201 3.67 738 3% 22 -
美元:人民幣 9,412 6.51 268,054 3% 8,042 -
美元:泰銖 1,390 29.80 39,587 3% 1,188 -
人民幣:港幣 2,534 1.19 11,091 3% 333 -
應收款項
美元:港幣 \$ 1,321 7.75 \$ 37,622 3% \$ 1,129 \$ -
美元:台幣 366,711 28.48 10,443,929 3% 313,318 -
美元:人民幣 115,742 6.51 3,296,332 3% 98,890 -
美元:泰銖 5,126 29.80 145,988 3% 4,380 -
新加坡幣:美元 - 0.76 - 3% - -
非貨幣性項目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美元:新台幣 \$ 8,000 28.48 \$ 227,840 3% \$ - \$ 6,335
按攤銷後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美元:新台幣 \$ 3,000 28.48 \$ 85,440 3% \$ 2,563 \$ -
採用權益法之投資
美元:新台幣 \$ 110,476 28.48 \$ 3,146,355 3% \$ - \$ 94,391
港幣:新台幣 247,654 3.67 909,632 3% - 27,289
人民幣:新台幣 85,181 4.38 372,839 3% - 11,185
金融負債
貨幣性項目
銀行借款
美元:台幣 \$ 48,000 28.48 \$ 1,367,040 3% \$ 41,011 \$ -
美元:人民幣 42,815 6.51 1,219,371 3% 36,581 -
美元:加幣 2,600 0.78 74,048 3% 2,221 -
人民幣:台幣 4,500 4.38 19,697 3% 591 -
應付款項
港幣:人民幣 \$ 234 0.84 \$ 859 3% \$ 26 \$ -
人民幣:台幣 213,075 4.38 932,629 3% 27,979 -
美元:台幣 230,702 28.48 6,570,393 3% 197,112 -
美元:人民幣 61,494 6.51 1,751,349 3% 52,540 -

本集 團 貨幣 性 項目 因匯 率 波動 具 重大 影響 於 民國 110 年 及 109 年度 認 列 之 全 部 兌 換 損 益 ( 含 已 實 現 及 未 實 現 ) 彙 總 金 額 分 別 為 損 失 66,414 仟 元及 損 失 252,192 仟 元 。 價格 風 險

  • A.本 集 團暴 露 於價 格風 險 的權 益 工具,係 所持 有 帳列 於 透過 損 益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及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金 融 資產。為 管 理權 益 工具 投 資之 價格 風 險,本集 團 將其 投 資 組合 分 散, 其 分散 之方 式 係根 據 本集 團設 定 之限 額 進行 。
  • B.本 集 團主 要 投資 於 國 內 公司 發 行之 權益 工 具及 開 放型 基金,此 等 權益 工 具之 價 格會 因該 投 資標 的 未來 價值 之 不確 定 性而 受影 響 。 若該 等 權益 工 具價 格上 升 或下 跌 3%,而其 他 所有 因 素維 持不 變 之 情況 下,對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之 稅 後淨 利 因來 自 透過 損益 按 公允 價 值衡 量 之權 益工 具 之利 益 或損 失將 分 別增 加 或減 少 769 仟 元 及 794 仟 元;對 其他 綜 合損 益 因分 類為 透 過其 他 綜合 損益 按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 權益 投資 之 利益 或 損失 分別 增 加或 減 少 29,389 仟 元 及 46,088 仟 元 。
  • 現金 流 量及 公 允價 值利 率 風險
  • A.本 集 團之 借 款及 債務 工 具投 資 係分 別採 攤 銷後 成 本、透過 損 益及 其他 綜 合損 益 按公 允價 值 衡量,依 據 合約 約 定每 年 利率 會重 新 訂 價, 因 此本 集 團暴 露於 未 來市 場 利率 變動 之 風險 。
  • B.當 借 款利 率 上升 或下 跌 0.25%, 而 其他 所 有因 素 維持 不變 之 情況 下,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度 之 稅後 淨(損)利將 分 別減 少或 增 加 10,594 仟 元及 8,158 仟 元,主 要 係因 浮 動利 率 借款 導 致利 息費 用 隨之 變 動所 致 。
  • C.當 債 務工 具 投資 利率 上 升或 下 跌 0.25%,而 其 他所 有 因 素維 持 不 變之 情 況下,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 度 之 稅後 淨(損)利 將分 別減 少 或增 加 957 仟 元 及 568 仟元,主 要係 因 浮動 利 率 債 務 工具 投資 導 致利 息 收入 隨 之變 動所 致 。
  • (2)信用 風 險
  • A.本 集 團 之 信 用 風 險 係 因 客 戶 或 金 融 工 具 之 交 易 對 手 無 法 履 行 合 約義 務 而導 致 本集 團財 務 損失 之 風險,主要 來 自交 易 對 手無 法 清 償按 收 款條 件 支付 之應 收 帳款,及 分 類為 按 攤銷 後 成本 衡量、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與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債務 工 具投 資 的合 約現 金 流量 。
  • B.本集團對 於 往來 之銀 行 及金 融 機構,係 以國 內 外著 名 金融 機 構為 主,並 維 持多 家 銀行 及金 融 機構 之 配合,避免 集 中同 一 交易 對象, 以 降 低 信 用 風 險 。 銀 行 及 金 融 機 構 所 提 供 的 金 融 服 務 或 核 貸 條 件,皆依 本 公司 內 控核 決 權限,經 董 事會 或 核決 主 管核 准後 方 可 進行 交 易。與 往 來 銀行 及 金融 機 構 簽 署的 文 件皆 需 經過 法務 或 法 律顧 問 之專 門 人員 檢視 後,才 可正 式 簽署,以 避 免法 律 風險。本 集 團 會 定 期 檢 視 往 來 銀 行 及 金 融 機 構 之 信 用 機 構 評 等 及 服 務 條 件、品 質 及 往來 狀 況,並 依 本 集團 營 運狀 況,定期 監 控 並維 持 合

理之 信 用額 度 及額 度動 用 狀況 , 以確 實符 合 營運 需 求。

  • C.本 集 團採 用 IFRS 9 提供 前 提假 設 , 當合 約 款項 按 約定 之支 付 條 款逾 期 超 過 90 天 , 視為 已 發生 違 約。
  • D.本 集 團採 用 IFRS 9 提供 以 下之 前 提 假設 , 作為 判 斷自 原始 認 列 後金 融 工具 之 信用 風險 是 否有 顯 著增 加之 依 據:
  • (A)當合 約 款項 按 約 定之 支 付條 款 逾期 超 過 30 天,視為 金 融資 產 自原 始 認列 後 信用 風險 已 顯著 增 加。
  • (B)於 櫃 買 中 心 交 易 之 債 券 投 資 , 具 有 任 一 外 部 評 等 機 構 於 資 產 負債 表 日評 比 為投 資等 級 者, 視 該金 融資 產 為信 用 風險 低。
  • E.本集團用 以 判定 債務 工 具投 資 為信 用減 損 之指 標 如下 :
  • (A)發行人 發 生 重 大 財 務 困 難 , 或 將 進 入 破 產 或 其 他 財 務 重 整 之 可能 性 大增 ;
  • (B)發行 人 由於 財 務 困難 而 使該 金 融資 產之 活 絡市 場 消失 ;
  • (C)發行 人 延滯 或 不 償付 利 息或 本 金;
  • (D)導致發行人 違約有關之全國性或區域性經濟情況不利 之 變 化。
  • F.本 集 團按 地 理區 域之 特 性將 對 客戶 之應 收 帳款 分 組,採用 簡 化作 法以 準 備矩 陣 為基 礎估 計 預期 信 用損 失。
  • G.本 集 團經 追 索程 序後,對 無 法合 理 預期 可 回收 金 融資 產之 金 額予 以沖 銷,惟本 集 團 仍會 持 續進 行 追索 之法 律 程序 以 保全 債權 之 權 利。
  • H.本 集 團 對 未 來 前 瞻 性 的 考 量 調 整 按 特 定 期 間 歷 史 及 現 時 資 訊 所 建立 之 損失 率 ,以 估計 應 收帳 款 的備 抵損 失 ,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之準 備矩 陣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帳面價值總額 備抵損失
未逾期 0.04% \$
9,115,474
\$
3,672
30天內 3.10% 159,214 4,929
31-90天 11.90% 112,412 13,380
91-180天 100.00% 1,445 1,445
180天以上 100.00% 11,999 11,999
\$
9,400,544
\$
35,425
109年12月31日 預期損失率 帳面價值總額 備抵損失
未逾期 0.02% \$
12,401,873
\$
3,038
30天內 2.13% 38,897 828
31-90天 25.59% 6,066 1,552
91-180天 100.00% 24,136 24,136
180天以上 100.00% 122 122

I.本 集 團採 簡 化作 法之 應 收帳 款 備抵 損失 變 動表 如 下:

110年
應收帳款
1月1日 \$ 29,676
減損損失提列 6,944
匯率影響數 ( 1,195)
12月31日 \$ 35,425
109年
應收帳款
1月1日 \$ 29,507
減損損失提列 175
匯率影響數 ( 6)
12月31日 \$ 29,676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度
提 列之 損 失中,由 客 戶合 約 產生 之應 收 款
所認 列 之減 損 損失
分別

損 失
6,944
仟元 及 損 失
175
仟 元。
J.本集團民 國
110
年及
109
年度
帳 列 透過 其 他綜 合 損益 按公 允 價值
衡量 之 債務 工 具投 資備
抵 損失 皆 為
0
仟元 。
K.本集團
帳 列 透 過 其 他 綜 合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債 務 工 具 投 資 ,
信用 風 險評 等 等級 資訊 如 下:
110年12月31日
按存續期間
信用風險已
按12個月 顯著增加者 已信用減損者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群組1 \$
141,341
\$
-
\$
-
\$
141,341
109年12月31日
按存續期間
信用風險已
按12個月 顯著增加者 已信用減損者 合計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
按公允價值衡量
之金融資產

群 組 1:投 資 等級 之 債務 工 具 群組1 \$ 232,060 \$ - \$ - \$ 232,060

(3)流動 性 風險

  • A.現 金 流量 預 測是 由集 團 內各 營 運個 體執 行,並由 集 團 財務 處 予以 彙總。集 團財 務 處 監控 集 團流 動 資金 需求 之 預測,確 保 其有 足 夠 資金 得 以支 應 營運 需要 。
  • B.集 團 財務 處 將剩 餘資 金 投資 於 附息 之活 期 存款、定期 存款、貨 幣 市場 存 款及 有 價證 券,其 所 選擇 之 工 具具 有 適當 之 到期 日或 足 夠 流動 性 ,以 因 應上 述預 測 並提 供 充足 之調 度 水位 。
  • C.下 表 係 本 集 團 之 非 衍 生 金 融 負 債 及 以 淨 額 或 總 額 交 割 之 衍 生 金 融負 債,按相 關 到 期日 予 以分 組,非 衍生 金 融負 債 係依 據資 產 負 債表 日 至合 約 到期 日之 剩 餘期 間 進行 分析;衍 生金 融 負 債係 依 據 資產 負 債表 日 至預 期到 期 日之 剩 餘期 間進 行 分析。下 表 所揭 露 之 合約 現 金流 量 金額 係未 折 現之 金 額。
  • D.本集團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12 月 31 日 之 未動 用 借 款額 度 分別為 12,839,195 仟 元 及 7,597,976 仟 元。

非衍生金融負債:

110年12月31日 3個月至 1至2 2至5 5年
3個月以下 1年內 年內 年內 以上 合計
短期借款 \$ 1,499,432 \$ 2,309,759 \$
-
\$
-
\$
-
\$ 3,809,191
應付帳款 4,832,757 876,825 - - - 5,709,582
應付帳款
-關係人
3,358,281 275,015 - - - 3,633,296
其他應付款
(含關係人)
1,058,481 150,836 - - - 1,209,317
租賃負債 22,567 25,587 15,605 28,027 27,946 119,732
應付公司債 - - - 3,000,000 - 3,000,000
長期借款 7,872 110,169 460,842 930,460 12,506 1,521,849
衍生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440 2,580 - - - 3,020

非衍生金融負債:

109年12月31日 3個月以下 3個月至
1年內
1至2
年內
2至5
年內
5年
以上
合計
短期借款
應付帳款
\$ 2,591,817
6,062,301
\$
681,792
404,629
\$
-
-
\$
-
-
\$
-
-
\$ 3,273,609
6,466,930
應付帳款
-關係人
4,043,135 124,342 - - - 4,167,477
其他應付款
(含關係人)
1,588,845 66,608 - - - 1,655,453
租賃負債 39,865 110,075 57,231 24,612 35,049 266,832
應付公司債 - 2,231,900 - - - 2,231,900
長期借款 828 10,001 84,284 635,779 87,718 818,610
衍生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30,047 - - - - 30,047

(三)公允 價 值資 訊

  • 1.為 衡 量 金 融 及 非 金 融 工 具 之 公 允 價 值 所 採 用 評 價 技 術 的 各 等 級 定 義 如 下:
  • 第 一 等 級 : 企 業 於 衡 量 日 可 取 得 之 相 同 資 產 或 負 債 於 活 絡 市 場 之 報 價 活 絡 市 場 係 指 有 充 分 頻 率 及 數 量 之 資 產 或 負 債 交 易 發 生 , 以 在 持 續 基 礎 上 提 供 定 價 資 訊 之 市 場 。 本 集 團 投 資 之 上 市 櫃 股 票 投 資 及 有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衍 生 工 具 等 的 公 允 價 值 皆屬 之 。
  • 第二 等 級:資 產 或負 債直 接 或間 接 之可 觀察 輸 入值,但 包含 於第 一 等級 之報價外。本集 團 投 資之 部 分衍 生 工具 及權 益 工具 投 資等 的 公允 價 值均 屬 之。
  • 第三 等 級:資 產 或負 債之 不 可觀 察 輸入 值。本 集 團投 資 之部 分衍 生 性工 具及 無 活絡 市 場之 權益 工 具投 資 皆屬 之。
  • 2.非 以 公允 價 值衡 量之 金 融工 具

除 下 表 所 列 者 外 , 本 集 團 非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現 金 及 約 當現 金、應收 票 據、應收 帳 款、其 他 應收 款、長短 期 借 款、應 付 票據、 應付 帳 款及 其 他應 付款 的 帳面 金 額係 公允 價 值之 合 理近 似值 :

110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金融負債
:
應付公司債 \$
2,925,589
\$
-
\$
2,882,806
\$
-
109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帳面金額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金融負債
:
110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232
\$
-
\$
25,395
\$
25,627
-遠期外匯合約 - 1,247 - 1,247
-基金 56,921 - - 56,921
-轉換公司債贖回權 - - 600 600
-債劵 - - 280,000 280,000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259,207 - 720,438 979,645
-權益證券
-債務證券
- 141,341 - 141,341
合計 \$
316,360
\$
142,588
\$1,026,433 \$
1,485,381
負債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
-遠期外匯合約 \$
-
\$
3,020
\$
-
\$
3,020
109年12月31日 第一等級 第二等級 第三等級 合計
資產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
-
\$
-
\$
26,468
\$
26,468
-遠期外匯合約 - 26,316 - 26,316
-基金 52,157 - - 52,157
-轉換公司債贖回權 - - 446 446
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
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
-權益證券 199,501
-
-
232,060
1,336,771
-
1,536,272
232,060
-債務證券
合計
\$
251,658
\$
258,376
\$1,363,685 \$
1,873,719
負債
重複性公允價值
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
衡量之金融負債

3.以 公 允價 值 衡量 之金 融 及非 金 融工 具,本集 團 依 資產 及 負債 之 性質、特

  • 4.本 集 團用 以 衡量 公允 價 值所 使 用之 方法 及 假設 說 明如 下:
  • (1)本集 團 採用 市 場 報價 作 為公 允 價輸 入值 (即 第 一等 級)者,依工 具 之 特性 分 列如 下 :
上市(櫃)公司股票 開放型基金
市場報價 評價日之收盤價
(2)除上 述 有活 絡 市 場之 金 融工 具 外,其餘 金 融工 具 之公 允價 值 係以 評
評價日之淨值
價技 術 或參 考 交易 對手 報 價取 得。透 過評 價 技術 所 取得 之公 允 價值
可參 照 其他 實 質上 條件 及 特性 相 似之 金融 工 具之 現 時公 允價 值、現
金流 量 折現 法 或以 其他 評 價技 術 計算 而得 。
(3)遠期 外 匯合 約 通 常係 根 據目 前 之遠 期匯 率 評價 。
(4)評價 模 型之 產 出 係預 估 之概 算 值,而評 價 技術 可 能無 法反 映 本集 團
持有 金 融工 具 及非 金融 工 具 之 所 有攸 關因 素。因 此評 價 模型 之 預估
  • 值會 適 當地 根 據額 外之 參 數予 以 調整。根 據本 集 團之 公 允價 值 評價 模型 管 理政 策 及相 關之 控 制程 序,管 理階 層 相信 為 允當 表達 合 併資 產負 債 表中 金 融工 具 及 非 金融 工 具之 公允 價 值,評價 調 整係 屬 適當 且必 要。在評 價 過 程中 所 使用 之 價格 資訊 及 參數 係 經審 慎評 估,且 適當 地 根據 目 前市 場狀 況 調整 。
  • 5.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 無第 一 等級 與 第二 等 級間 之 任何 移轉 。
  • 6.下 表 列示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 度第 三 等級 之 變動 :
110年度 109年度
期初餘額 1,363,685 \$ 2,274,911
本期新增 479,897 5,167
認列於當期損益之損失 ( 2,314) ( 1,844)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之(損失)利益 ( 814,835) ( 914,549)
期末餘額 \$ 1,026,433 \$ 1,363,685

7.有 關 屬 第 三 等 級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項 目 所 使 用 評 價 模 型 之 重 大 不 可 觀 察 輸 入值 之 量化 資 訊及 重大 不 可觀 察 輸入 值變 動 之敏 感 度分 析說 明 如下 :

110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評價
技術
重大不可
觀察輸入值
區間
(加權平均)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
工具:
權益證券 \$
140,235
可類比上
市櫃公司
本淨比乘數 \$
13,765
乘數越高,公允價
值越高
創投公司股
票私募基金
投資
25,395 淨資產價
值法
不適用 25,395 不適用
私募股票
(上市櫃公
司)
580,203 市價法 缺乏市場流通
性折價
17.6%~18.3% 市場流通性折價
愈高,公允價值
愈低
轉換公司債
贖回權
600 二元樹評
價模型
無風險利率 0.4424% 無風險利率愈高,
公允價值愈低
股價 94.4 股價愈高,公允價
值愈高
波動度 30.94% 股價波動愈高,公
允價值愈高
非衍生債務
工具:
可轉換公司
\$
280,000
現金流量
折現法
折現率 - 折現率愈高,公允
價值愈低
109年12月31日
公允價值
評價
技術
重大不可
觀察輸入值
區間
(加權平均)
輸入值與
公允價值關係
非衍生權益
工具:
權益證券 \$
134,010
可類比上
市櫃公司
本淨比乘數 \$
15,818
乘數越高,公允價
值越高
創投公司股
票私募基金
投資
26,468 淨資產價
值法
不適用 26,468 不適用
私募股票
(上市櫃公
司)
1,202,761 市價法 缺乏市場流通
性折價
- 市場流通性折價
愈高,公允價值
愈低
轉換公司債
贖回權
446 二元樹評
價模型
無風險利率 0.0544% 無風險利率愈高,
公允價值愈低
股價 146.5 股價愈高,公允價
值愈高
波動度 32.86% 股價波動愈高,公
允價值愈高

8.本 集 團 經 審 慎 評 估 選 擇 採 用 之 評 價 模 型 及 評 價 參 數 , 惟 當 使 用 不 同 之 評 價 模 型 或 評 價 參 數 可 能 導 致 評 價 之 結 果 不 同 。 針 對 分 類 為 第 三 等 級 之金 融 資產 及 金融 負債,若 評價 參 數變 動,則 對 本期 損 益或 其他 綜 合損 益之 影 響如 下 :

110年12月31日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轉換公司
債贖回權
無風險利率 ±20bp \$ - \$ - \$
-
\$ -
股價 ±10% 300 ( 300) - -
波動度 ±5% 300 ( 300) - -
權益證券 本淨比乘數 ±10% - - 14,024 ( 14,024)
合計 \$ 600 (\$ 600) \$
14,024
(\$ 14,024)
109年12月31日
認列於損益 認列於其他綜合損益
輸入值 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有利變動 不利變動
金融資產
轉換公司
債贖回權
無風險利率 ±20bp \$ - \$ - \$
-
\$ -
股價 ±10% 446 ( 223) - -
波動度 ±5% 223 ( 223) - -
權益證券 本淨比乘數 ±10% - - 13,401 ( 13,401)
合計 \$ 669 (\$ 446) \$
13,401
(\$ 13,401)

(四)新冠 肺 炎疫 情 之影 響評 估

因 新 型 冠 狀 病 毒 肺 炎 疫 情 流 行 以 及 政 府 推 動 多 項 防 疫 措 施 之 影 響 , 截 至 民國 110 年 12 月 31 日止 , 經評 估 本 集團 之 營運 未 受疫 情及 相 關防 疫 措 施產 生 重大 影 響,同 時針 對 防止 疫 情傳 播影 響 公司 營 運,業 已採 行 因應 措 施並 持 續管 理 相關 事宜 。

十三 、 附註 揭 露事 項

(一)重大 交 易事 項 相關 資訊

  • 1.資 金 貸與 他 人: 請詳附表一 。
  • 2.為 他 人背 書 保證 : 請 詳 附表 二 。
  • 3.期 末 持 有 有 價 證 券 情 形 ( 不 包 含 投 資 子 公 司 、 關 聯 企 業 及 合 資 控 制 部 分):請 詳 附表 三 。
  • 4.累 積 買 進 或 賣 出 同 一 有 價 證 券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三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之 二 十以 上 : 請 詳附 註 四、 (三 )相 關資 訊 說明 。

  • 5.取 得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 : 請詳 附 表四 。

  • 6.處 分 不動 產 之金 額達 新 台幣 三 億元 或實 收 資本 額 百分 之二 十 以上 : 無此 情 形。
  • 7.與 關 係 人 進 、 銷 貨 之 金 額 達 新 台 幣 一 億 元 或 實 收 資 本 額 百 分 之 二 十 以 上: 請 詳附 表 五。
  • 8.應 收 關係 人 款項 達新 台 幣一 億 元或 實收 資 本額 百 分之 二十 以 上: 請詳附表六 。
  • 9.從 事 衍生 工 具交 易: 請 詳附 註 六、 (二)相關 資 訊說 明 。
  • 10.母 公 司 與 子 公 司 及 各 子 公 司 間 之 業 務 關 係 及 重 要 交 易 往 來 情 形 及 金 額達 新 台幣 一 億元 以上 者 :請 詳 附表 七。
  • (二)轉投 資 事業 相 關資 訊

被投 資 公司 名 稱、 所在 地 區等 相 關資 訊(不 包 含大 陸 被 投資 公 司): 請詳 附表 八 。

  • (三)大陸 投 資資 訊
  • 1.基 本 資料 : 請詳 附表 九 。
  • 2.直 接 或 間 接 經 由 第 三 地 區 事 業 與 轉 投 資 大 陸 之 被 投 資 公 司 所 發 生 之 重 大交 易 事項 : 請詳 附表 十 。
  • (四)主要 股 東資 訊
  • 主要 股 東資 訊 : 無 此情 形 。

十四 、 營運 部 門資 訊

(一)一般 性 資訊

本 集 團 管 理 階 層 已 依 據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於 制 定 決 策 時 所 使 用 之 報 導 資 訊 辨認 應 報導 部 門,並將 業 務組 織 按營 運地 區 分為 台 灣、深圳、新加 坡 及其 他等 部 門,而 本公 司之 收 入主 要 係生 產與 銷 售麥 克 風、送受 話 器、揚 聲器 之其 他 電子 零 件等 產品 。

(二)部門 資 訊之 衡 量

本集 團 營運 部 門係 以稅 後 損益 衡 量, 並作 為 評估 績 效之 基礎 。

(三)部門 損 益、 資 產與 負債 之 資訊

1.提 供 予主 要 營運 決策 者 之民 國 110 年度 應 報導 部 門資 訊如 下 :

110年度
台灣 深圳 新加坡 越南 其他 合計
收入
外部客戶收入 \$ 26,833,078 \$ 1,603,713 \$ 6,289,086 \$ 4,607 \$ 1,452,235 \$ 36,182,719
內部部門收入 14,118 11,242,123 44 3,392,410 2,439,056 17,087,751
收入合計 \$ 26,847,196 \$ 12,845,836 \$ 6,289,130 \$ 3,397,017 \$ 3,891,291 \$ 53,270,470
部門損益 \$ 1,128,485 \$ 298,893 \$ 358,258 \$ 345,983 (\$ 1,003,134) \$ 1,128,485
部門損益包含:
利息收入 \$ 23,326 \$ 16,068 \$ - \$ 253 \$ 1,345 \$ 40,992
利息費用 52,066 25,137 630 3,116 3,380 84,329
折舊及攤銷 69,776 351,800 8,925 106,121 189,465 726,087
所得稅費用 219,392 ( 5,266) 76,837 3,154 ( 3,034) 291,083
採用權益法 - - ( 735,369)
之投資損益 989,544 - 254,175

註:本 集團 資 產及 負 債之 衡 量金 額 非營 運決 策 者之 衡 量指 標,故 應揭 露 資產 及 負債 之 衡量 金額 為 零。

2.提 供 予主 要 營運 決策 者 之民 國 109 年度 應 報導 部 門資 訊如 下 :

109年度
台灣 深圳 新加坡 其他 合計
收入
外部客戶收入 \$
26,906,884
\$
1,130,000
\$
5,248,628
\$
1,159,307
\$
34,444,819
內部部門收入 9,165 12,179,595 - 1,829,296 14,018,056
收入合計 \$
26,916,049
\$
13,309,595
\$
5,248,628
\$
2,988,603
\$
48,462,875
部門損益 \$
1,321,943
\$
228,432
\$
518,927
(\$
747,359)
\$
1,321,943
部門損益包含:
利息收入 \$
26,887
\$
15,323
\$
-
\$
1,702
\$
43,912
利息費用 40,154 15,392 805 4,466 60,817
折舊及攤銷 76,528 288,474 4,487 240,358 609,847
所得稅費用 246,666 39,655 106,306 (
9,322)
383,305
採用權益法 1,124,731 - (
642,599)
482,132
之投資損益 -

註:本 集團 資 產及 負 債之 衡 量金 額 非營 運決 策 者之 衡 量指 標,故 應揭 露 資產 及 負債 之 衡量 金額 為 零。

3.本 集 團之 應 報導 部門 係 將業 務 組織 按地 區 別分 類 。

4.營 運 部 門 使 用 之 會 計 政 策 與 本 集 團 財 務 報 表 附 註 四 所 述 之 重 要 會 計 政 策彙 總 相同。本 集團 營運 部 門損 益 係以 本期 損 益衡 量,並作 為評 估 績效 之基 礎 。

(四)部門 損 益之 調 節資 訊

部 門 間 之 銷 售 係 按 公 允 交 易 原 則 進 行 。 向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呈 報 之 外 部 收

入, 與 損益 表 內之 收入 採 用一 致 之衡 量方 式 。

1.本 期 調整 後 收入 合計 與 繼續 營 業部 門收 入 合計 調 整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應報導營運部門調整後收入數 \$ 49,379,179 \$ 45,474,272
其他營運部門調整後收入數 3,891,291 2,988,603
營運部門合計 53,270,470 48,462,875
消除部門間收入 ( 17,087,751) ( 14,018,056)
合併營業收入合計數 \$ 36,182,719 \$ 34,444,819

2.本 期 調整 後 稅後 損益 與 繼續 營 業部 門稅 後 損益 調 節如 下:

110年度 109年度
應報導營運部門調整後稅後損益 \$ 2,131,619 \$ 2,069,302
其他營運部門調整後稅後損益 ( 107,549) 206,382
營運部門合計 2,024,070 2,275,684
消除部門間損益 ( 895,585) ( 953,741)
繼續營業單位本期淨利合計數 \$ 1,128,485 \$ 1,321,943

(五)產品 別 及勞 務 別之 資訊

外部 客 戶收 入 主要 來自 無 線電 器 材、通信 電 子設 備、消 費性 電 子產 品、自 動控 制 系統、電 子零 組件 等 之製 造 加工、修護、銷 售及 其 設備 之規 劃 設計、 輸出 及 其與 業 務有 關之 生 產、 行 銷管 理諮 詢 顧問 。 收入 餘額 明 細如 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成品銷售收入 \$
35,924,969
\$
34,202,784
技術服務收入 257,750 242,035
合計 \$
36,182,719
\$
34,444,819

(六)地區 別 資訊

本集 團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度 地 區別 資訊 如 下 :

110年度 109年度
收入 非流動資產 收入 非流動資產
美國 \$
15,705,357
\$ 792 \$
15,191,569
\$ 1,144
荷蘭 5,262,406 - 5,008,577 -
丹麥 4,691,057 - 5,209,387 -
瑞士 4,604,455 - 3,380,986 -
大陸地區 2,297,721 1,582,216 1,806,184 1,752,409
其他 3,621,723 4,091,261 3,848,116 3,915,167
合計 \$
36,182,719
\$ 5,674,269 \$
34,444,819
\$ 5,668,720

(七)重要 客 戶資 訊

本集 團 民 國 110 年 及 109 年度 重 要客 戶資 訊 如下 :

10年
110年度 109年度
收入 所佔比例% 部門 收入 所佔比例% 部門
\$
10,733,924
30 台灣 \$
9,518,166
28 台灣
9,224,122 25 台灣 9,680,291 28 台灣
4,570,613 13 台灣 3,456,910 10 台灣
\$
24,528,659
\$
22,655,367
LΔ.

rt-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一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備註



é
∛મ

926
.
?




Ķū

ત્મ


J
วั
5,
I
19m
$\mathbf{I}$


$\mathbf{I}$
N

金必要



œ 週轉
Ģ
Áю

$\mathbf{I}$


્રેમ
¥,

Ĵ

ă
ij.
١

I
.
ר
¢
明末餘額 110,720
本期 高金額
110,720
是离 医高水 Ķо
往來項目 其他應收款
貸與對象 SOCY

.
Kar
Ħ

į
MESG

註1:本公司資金資與他人總額不超過本公司之净值為限;有短期融資資金之必要之單一企業,資與他人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净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註2:(1)本公司對有業務往來之單一企業,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雙方間業務往來金額為限。
(2)本公司對有短期融通資金必要之單一企業,個別貸與金額以不超過本公司净值百分之四十為限。
註3:(1)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

美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為他人背書保證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備註
Đ

к





z



4
œ




ф



$\rightsquigarrow$
ф

$\frac{4}{3}$
᠍৸ᢘ
$\rightsquigarrow$
N




g









近期



۸



i
J


e





N

$\mathbf{I}$ I




∖⊯
I
Ą

$\frac{2}{3}$
$\star$



88
ട്
681
ςÓ
$\bar{u}$



A
96,880
680
27.
本期



١

$\frac{1}{2}$

E




1 291, 305
9,291,305
祿
證對 註2 2 N




公司名
SENM
#


41

4

í

.

註1:編號欄之說明如下:

註2:背書保證者與被背書保證對象之關係有下列4種,標示種類即可:
(1).有業務往來之公司。
(2).公司直接或間接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1).發行人填0。
(2).被投資公司按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3). 直接及間接對公司持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百分之五十之公司。

(4). 公司直接及間接持有表决權股份達百分之九十以上之公司。
註3: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限額以不超過當期淨值百分之八十為原則。
註4:背書保證總額以不超過本公司當期淨值為限。

附表二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註1)
有價證券種類及名稱
發行人之關係
與有價證券
帳列科 股数(仟股) 金額(基幣仟元)

帳面

持股比例
公允價值(仟元) 備註

會資
台灣多元多
$\mathbf{I} = \mathbf{I}$
$\blacksquare$
產流動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
產流動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
強制透
強制透
強制透
015
S
T
ió,
179
50,000
280,000
S
$\mathbf{I} = \mathbf{I}$
$\blacksquare$
232
280,000
56,921
ِص

評價調
330, 179
337, 153
6,974
337, 153
$\leftrightarrow$
$\mathbf I$ 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

評價調
強制透
925 2,468)
27,863
25, 395

0.71% 25,395
富邦金乙特2881B $\mathbf{L}$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流動
透過其
683 40,980
T. 43,097
國泰金乙特2882B $\blacksquare$
T.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流動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投資-流動
透過其
透過其
585
300
106,080
35,100
30,000
$\mathbf{I}$
$\mathbf{I}$
37, 148
110,695
30, 450
∣ ∽

評價調
4.615
110,695
開曼康而富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L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非流動
透過其
648, 164
381,701
東浦精密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blacksquare$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非流動
透過其
富吉特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mathbf{I}$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非流動
透過其
$\begin{array}{c} 13, \ 905 \ 5, \ 723 \ 2, \ 126 \end{array}$ $99,990$
$27,811$
85%
F5% X8%
8 in 1 in 1 in 1
0 in 1 in 1 in 1 in 1 in 1 in 1 in 1 in
$\frac{148}{24},\frac{512}{000}$
鉅康國際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mathbf{I}$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非流動
透過其
324 2,976
永泰農產股份有限公司 $\mathbf{I}$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非流動
透過其
683 3,069
μB,
華陽中小企業開發股份有限公
H.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非流動
透過其
169 $6,425$
$2,123$
$2,140$
LINSATION Intelligent
Technoligy Limited
$\mathbf{I}$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非流動
透過其
75 8,772 6.19% 2,577
薩摩亞商美律富聆股份有限公司 $\mathbf{I}$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非流動
透過其
356 10,437 $\frac{19.00\%}{7.77\%}$ 10,018
興能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athbf{1}$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權益工具-非流動
透過其
7,300 188,340 198,502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債務工具投資-非流動
透過其
$\mathbf{I}$ 1,139,663
144, 625
$\overline{\phantom{a}}$ 911,860
141, 341

評價調
227, 803
911,860
百祥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 $\mathbf{I}$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非流動
透過其
2,126 7,546
7,275
GO.
$\begin{array}{c} 18.33\% \ 18.33\% \ 19.64\% \end{array}$ $\begin{array}{c} 62, \, 352 \ 31, \, 301 \end{array}$
友順電線電纜有限公司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非流動
透過其
1,159
北京萬聆科技有限公司 $\mathbf{I} = \mathbf{I}$ 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非流動
透過其
$\blacksquare$ 19,599
4,778
4.778
98, 431

評價調
78,832
98, 431

註1:本表所稱有價證券,係指屬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9號「金融工具」範圍內之股票、債券、受益憑證及上述項目所衍生之有價證券。

附表三

附表三第一頁



١Ĥ
公司及

股份有
4
$+$ il
۱ļ
百分之
簿

"
"
實收
元或

۱Ì

$\tilde{A}$ D
(hm
жĶ
之金額
得不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四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有觉"
真重 $\mathbf{I}$


取得目


H
ë
$^{\rm #}$
使


a).
$\mathcal{N}_{\mathcal{A}}$
格决定
I

$\mathsf I$



Ŕ.
前次、
$\frac{1}{\sqrt{2}}$
Ķ

Щ

Ķ,
L

$\hat{\prec}$


對象為



人之間
發行,
I
所有, I
Œ
牡蛎
公公
l.
交勿。
價款支付情形
合力建
43,827
交易金額 483, 488
事實發生日 9年5月11日
廠房

與關係人進、銷貨之金額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美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備註 $(\ddot{\mathbf{z}}_3)$ (註3) $(\sharp \sharp 3)$ $(\sharp \sharp 3)$ $(\sharp 3)$
佔總應收 付)票據、帳 款之比率 9% ř 25% 29% 8% ళ్ల న్
應收(付)票據、帳款 餘額 (註2) 809, 327) 642, 732) 2, 296, 043 2,667,313 711, 985) 406,013 544,880) 470, 139)
交易條件與一般交易不同之情
$\left(\frac{4}{5}\right)$
形及原因
授信期間 一般客户為月結30~120
天內付款
一般客户為月結30~120
天內付款
一般客户為月結30~120
天内付款
一般客户為月結30~120
天內付款
一般客户為月結30~120
天內付款
一般客户為月結30~120
天內付款
一般客户為月結30~120
天內付款
一般客户為月結30~120
天內付款
單價 $(\pm 1)$ $\left($ itil $\right)$ $(\pm 1)$ $\left($ i $\pm$ 1) $(\pm 1)$ $(\pm 1)$ $\left( \frac{1}{12} \right)$ $(\pm 1)$
授信期間 採月結並與應收帳款沖抵後
60~65天內付餘款
採月結並與應收帳款沖抵後
60~65天內付餘款
採月結並與應收帳款沖抵後
60~65天內付餘款
採月結並與應收帳款沖抵後
60~65天內付餘款
採月結並與應收帳款沖抵後
60~125天內付餘款
採月結並與應收帳款沖抵後
60~65天內付餘款
採月結並與應收帳款沖抵後
60~65天內付餘款
採月結並與應收帳款沖抵後
60~65天內付餘款
交易情形 佔總進 (鎮)眞 之式率 X క్ట 27% 27% ੩ঁ కి S
金額 $\mathbf{\sim}$
3,186,81
3,396,250 9,598,727
9, 945, 35
1, 452, 54 1,246,703
2, 191, 24
2,303,822
$\frac{1}{2}$ llk ÷ш.
進(鋪)
關係 本公司之採權益法投資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採權益法投資 本公司之子公司 母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採權益法投資
交易對象名稱 М∃ MEVN 山田 TOM 本公司 MECI MELO MECH
進(銷)貨之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METC MESG MESG MESG

註1:關係人進貨交易依不同產品之獲利狀況分別計價,每年調整一次。
註2:係與關係人應收、應付沖抵後之應付帳款餘額。
註3:於合併報表已沖銷。

附表五第1頁

附表五

應收關係人款項達新台幣一億元或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 美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10年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備註
提列備抵損失金額
$\begin{pmatrix} 1 \ 1 \ 2 \ 3 \ 4 \end{pmatrix}$ $\mathbf I$
應收關係人款項期 後收回金額(註2) $\begin{array}{c} 151,976 \ 332,464 \ \overline{ } \ 496,407 \ \overline{ } \ 352,297 \end{array}$ $.122, 122$
868, 918
572
逾期應收關係人款項 處理方式 $\sf I$ $\mathbf{I}$ I
金額 $\overline{\phantom{a}}$ $\bar{1}$ $\overline{\phantom{a}}$ J. J
週轉率 2.95 $\begin{array}{c} 3.09 \ 3.01 \end{array}$ 6.20 8.24 8.36 7,88
人款項餘額 金額 $\begin{array}{cc}\n 711,985 \ 2,667,313 \ 406,013\n \end{array}$ 544,880
642,732
2, 296, 043 809, 327 553, 467
應收關係. 列項目 收帳款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收帳款
應收帳款 應收帳款 其他應收款
調除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本公司之子公司
母公 ιà
母公
母公司
本公司之採權益法投
交易對象名稱 本公司
MESG
MESG
本公公司
本本本
MECH
帳列應收款項之公司 本公司 WECL
METC
METC
MENS MECL

註1:於合併報表已沖銷。
註2:截至民國111年2月24日。

附表六

母公司與子公司及各子公司間之業務關係及重要交易往來情形及金額 美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表七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交易往來情形

佔合併總營收或
總資產之比率
註3 27% $9\%$ $\frac{8}{6}$ ಸಿ $\frac{5}{6}$ ಸೆ ž $\frac{5}{20}$
交易條件 依不同產品之獲利狀況分別計價 應雙方同意扣除應收款項後之餘額列示 依不同產品之獲利狀況分別計價 應雙方同意扣除應收款項後之餘額列示 依不同產品之獲利狀況分別計價 應雙方同意扣除應收款項後之餘額列示 依不同產品之獲利狀況分別計價 應雙方同意扣除應收款項後之餘額列示
依不同產品之獲利狀況分別計
應雙方同意扣除應收款項後之餘額列示 依不同產品之獲利狀況分別計價 應雙方同意扣除應收款項後之餘額列示 依不同產品之獲利狀況分別計價 應雙方同意扣除應收款項後之餘額列示
全額 9,945,359 2,667,313 3,396,250 642,732 1, 452, 544 711,985 1,246,703 406,013 2,191,243 544,880 82,775 92, 945 455,946 347,883
E
#
ŚШ
應付帳款 ή≡
應付帳款 fас
應付帳款 鋪貨 應付帳款 ŕЖ
應付帳款 ŕЖ
應付帳款 fах
應付帳款
ัก
สน
與交易人之關係
易往來對象
$\overline{\mathbf{y}}$
ECL WECH
MENN MENGERO CHE DE SANTA MENGERO
MENGERO CHE DE CHE DE SANTA MENGERO
MENGERO CHE DE CHE DE SANTA MENGERO
出口
交易人名稱 ŒЮ IEHO WEHO
METCL CS SS SS SS SS SS SS SS SS SS SS SS SS

註1: 母公司及子公司相互間之業務往來資訊應分別於編號欄註明, 編號之填寫方法如下:

  1. 子公司依公司別由阿拉伯數字1開始依序編號。 1. 母公司填0。

註2:與交易人之關係有以下三種,標示種類即可:(若係母子公司間或各子公司間之同一筆交易,則無須重複揭露。如:母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母公司已揭露,則子公司部分無須重複揭露;
子公司對子公司之交易,若其一子公司已揭露,則另一子公司無須重複揭露):

  1. 母公司對子公司。

  2. 子公司對母公司。

  3. 子公司對子公司。

註3:交易往來金額佔合併總營收或總資產比率之計算,若屬資產負債項目者,以期末餘額佔合併總資產之方式計算;若屬損益項目者,以期末累積金額佔合併總營收之方式計算。

被投資公司名稱、所在地區等相關資訊(不包含大陸被投資公司) 美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備註
本期認列之投
資損益
$\left( \frac{1}{2} \right)$
473, 190
$\left($ #1)
50,039
1,976) 4,858 356, 921 $\left($ i $\pm$ 1)
60,784
124, 162) 51,980 26,852 174, 811 $\approx$ $\sharp 2$ $\left( \frac{1}{2} \right)$ $\sharp$ $\left( \frac{1}{24} \right)$
被投資公司本
期損益
508, 414
38,898 9,410) 4,863 358, 258 59,699 124, 162) 59,040) 26,852
I
345,983 38,898 (23, 690) 29, 293 3,347
帳面金額 4, 512, 712
S
3, 172, 735 42,728 31, 414 1, 449, 814 545,014 591, 513 807, 112 524, 217 3, 172, 561 611,288 9,571 67,877
期末持有
北峰
股數(仟股
100.00
25,658
100.00
48,005
21.00
4,986
99.90
999
100.00
800
99.99
5,060
100.00
24,979
100.00 51.00 100.00
S
100.00
48,000
96.01 100.00 100.00
$\mathbf{I}$

去年年
981, 113 1, 479, 925 96,666 28,887 92, 132 484, 358 887, 287 865,832 14,640 366,710 $\overline{151}$ 1,392,956 818, 916 $\Im$ 11, 112
原始投資金額
本期期末

981, 113
1, 479, 925 96,666 28,887 92, 132 484, 358 887, 287 1,199,977 366,710 151 1,392,956 818, 916 Z 11, 112
Ē
業項
主要營
化器
、揚聲
、送受話器

$\circ$
翁售

$\circ$
一般投資業務
塑膠射出成型及五金冲壓成
$\circ$
$\circ$
技術及行銷售後服務
、楊聲器之
克風、送受話器
$\circ$


克風、組件和其他電子產品
$\circ$
生產及銷售

$\sqrt{ }$
$^{\circ}$
柳瓜
器材之販
醫療
$\circ$
般投資業務
$\overline{\phantom{a}}$
$\circ$

從事醫療器材之生
$\circ$

麥克風及揚聲器之生
$\circ$
資業務
一般投
$\circ$
般投資業務
$\mathsf{I}$
o
般投資業務
$\mathsf{I}$
$\circ$
揚聲器及功放之銷售與研發
$\circ$
一般投資業務
所在地區 香港 維京群島
英屬
中市
10

新加坡

曼群

薩摩
台中市 越南 模里西斯 香港 薩摩亞 加拿大 加拿大
被投資公司名稱 MEST DDBV 陸合 MECA MESG VHIM MHKY INSA BTTT MEVN IKON NLIN FUSA $\sum$ SOCA
投資公司名稱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本公司 DDBV DDBV MHKY INSA SOCN

註1:本公司認列之投資收益係含逆流交易未實現損益及已實現利益。
註2:係孫公司,未予列示投資損益。

附表九 (除特別註明者外)
單位:新台幣仟元
台灣匯出累積
本期期初自
本期匯出或收回
投資金額
台灣匯出累積
本期期末自
被投資公司 本公司直接
或間接投資
本期認列 帳面金額
期末投資
截至本期止已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Щ
主要營業項
實收資本額 投資方式 投資金額 H

¥
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投資損益 $(\pm 5)$ 匯回投資收益 備註
MECL 、送受話器
參克風
414, 174
(32) 453, 191

$\mathbf{I}$
453, 191 298, 893
100.00% \$298,893 \$3,078,435 \$ 2, 282, 120 註3
ł
楊聲器、安全系統
$\circ$
電磁爐及其他電子零件
MECE 麥克風、送受話器 2,718,210 (32) 1,369,285 $\mathbf{I}$ $\overline{1}$ 1,369,285 79, 195 49.00% 49,946 3, 172, 561 295, 185 註3
$\circ$
及揚聲器生產及銷售
MECS 國際貿易、轉口貿易 7,209 (32) 6,055 Ţ I. 6,055 $\overline{13}$ 49.00% $\frac{1}{2}$ 1,058) 40,321
及貿易諮詢服務;保
稅區企業間之貿易及
區內貿易代理。
百祥電線電纜(深圳)有限公司 o
電線、電纜及其他線材加工
(32.4) 107,624 $\mathbf{I}$ $\mathsf I$ 107,624 23, 261 $\mathbf{I}$ 4,125
友順電線電纜有限公司 電線、電纜及其他線材加工。 $\begin{array}{c} 41,168 \ 118,434 \end{array}$ $(\pm 2 \cdot 4)$ $\begin{array}{c} 18.33\% \ 18.33\% \end{array}$ $\mathbf l$ $62, 349$
$31, 300$
MECH $\overline{\phantom{a}}$
麥克風、送受話器
434, 400 (iii2) 420,687 $\blacksquare$ $\overline{\phantom{a}}$ 420,687 $10,653$
415, 713
49.00% 199,203 1, 107, 434 $\mathbf{I}$ 註3
揚聲器及行動電話等
$\circ$
之生產及銷售
FUSZ $\circ$
醫療器材之生產
278, 812 $(\pm 2)$ 310,763 $\mathbb{L}$ $\mathbb{I}$ 310,763 $1,\,804)$ 96.01% 242,076 $\mathbf{I}$
MEDG 音響器材、耳機、行 868,800 $\left($ iti 452,564 $\mathsf I$ $\mathbf I$ 452,564 14,302 49.00% $\frac{1,732}{7,008}$ 377,046 $\blacksquare$
動電源、充電盒、連
接線、連接器、電子
產品零部件、塑膠五
金製品、模具、天線
之研發。
NSCS 揚聲器及功放之生產 150, 183 $(\pm 1)$ 79,728 30,769 $\mathbf{I}$ $13, 199$
$23, 459$ (
$\mathbf{I}$
ETCX 從事聽力相關產品販 19,548 $(\pm 2)$ 19,009 $\mathbf I$ 110, 497
19, 009
$17,034$
$12,290)$
$\frac{100.00\%}{96.01\%}$ $126, 949$
$16, 080)$
$\mathbf{I}$
售之專銷門市。
ASCX 從事助聽器,聽力設 57,606 (32) 275, 537 Ţ $\mathbf I$ 275, 537 2,514 95.53% 2,395 75,363 $\begin{array}{c}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2ex} \rule{0pt}{$
備及聲學相關設備生
產與銷售。
TOKT 從事助聽器使用軟件 21,720 (32) 22,180 $\pmb{\mathsf{I}}$ $\mathbf{I}$ 22,180 1,216 95.53% 1,178 42, 141 I
功能之研發與技術銷售

美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大陸投資資訊一基本資料

附表九第1頁

附表九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期期初自
本期匯出或收回 本期期末自 本公司直接 期末投資
累積

台灣
投資金額 台灣匯出累積 被投資公司 或間接投資 本期認列 帳面金額 截至本期止已
大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W
主要營業項
曾收资本领 投資方式 投資金額 收回
H
投資金額 本期損益 之持股比例 投資損益 (註5) 匯回投資收益 備註
ASCZ 從事助聽器及與聲音 17,376 (32) I 17, 744
I
1,232 95.53% $\frac{1}{9}$ I Ï
o

相關康復器械之生
NXII 0
從事醫療器材之生產
302, 486 (32) 302,995 I 302, 995
I
93,652) 96.01% 90, 597) 131,884 $\mathbf{I}$
註1:透過母公司投資之大陸公司。

註4:係MERRY ELECTRONICS (HK) CO,,LTD.帳列透過其他綜合損益按公允價值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之轉投資公司。
註5:係以資產負債表日匯率換算為新台幣。 註1:透過母公司投資之大陸公司。
註2:透過第三地區投資設立公司再投資大陸公司。 註3:經台灣母公司簽證會計師核閱財務報表。

依經濟部投審會
規定赴大陸地區
- 投資限額(註1) $$3, 757, 859$ \$ 6,968,479 經濟部投審會
核准投資金額 3,868,131 本期期末累計自
台灣匯出赴大陸
地區投資金額 $\Leftrightarrow$ 美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註1:依據民國90年11月11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0)台財證(一)第006130號函規定之限額。

大陸投資資訊一直接或間接經由第三地區事業與轉投資大陸之被投資公司所發生之重大交易事項 美律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民國1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單位:新台幣仟元 (除特別註明者外)




證錄
(進)貨
才產交
E. (付)帳款 供擔保品
資金融通
陸被投資公司名稱 交易對象 金額 金額 Se × 期末餘額
m
最高餘額 期末餘額 利率區間 當期利息 +
9, 945, 359) T I 2,667,313
29% I ı 1 I I I Ī
요 SS
또 보 보 보 보
보 보 보 보
$\begin{array}{l} \mathbb{X} \ \mathbb{S} \ \mathbb{S} \end{array} \begin{array}{l} \mathbb{X} \ \mathbb{S} \ \mathbb{S} \end{array} \begin{array}{l} \mathbb{X} \ \mathbb{S} \ \mathbb{S} \end{array} \begin{array}{l} \mathbb{X} \ \mathbb{S} \ \mathbb{S} \end{array}$ $\overline{1}$ I 406, 013) $4\%$ Ï Ï I ı $\sf I$ $\overline{\phantom{a}}$ I
$\begin{array}{c} 1,\, 246,\, 703)\ 9,\, 598,\, 727)\ 3,\, 186,\, 812) \end{array}$ $\overline{1}$ $\sf I$ 296,043 25% Ï Ï Ï Ï Ï $\begin{array}{c} \hline \end{array}$ $\begin{array}{c} \hline \end{array}$
$\overline{1}$ $\mathbf{I}$ 309, 327 I $\overline{\phantom{a}}$ I Ï $\begin{array}{c} \hline \end{array}$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phantom{a}}$
, 303, 822) $\mathbf{I}$ 1,139) ž Ì $\overline{1}$ Ï I $\overline{1}$ $\overline{\phantom{a}}$ $\overline{1}$

附表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