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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RY — AGM Information 2020
Jul 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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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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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九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時間:中華民國一○九年六月十九日 ( 星期五 ) 上午九時整
地點:本公司地下室(台中市南屯區工業區 23 路 22 號)
承認事項
第一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民國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案, 敬請 承認。
說明:
-
一 -
( )
依證券交易法第36條、第14條之4第3項規定、公司法第219條、第230條之規定,董事會造具一○八年度營業報告書、盈餘 分配表、個體財務報告及合併財務報告之各項表冊,經送交審計 委員會查核完竣,並出具查核報告書在案。 -
(
二)營業報告書請參閱本手冊第11頁至第13頁附件一,個體財務報 告及合併財務報告之各項表冊,請參閱本手冊第24頁至第48頁 附件六。
決議:
第二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民國一○八年度盈餘分配案,敬請承認。
說明:本次盈餘分派案,係分配民國一○八年度可分配盈餘,民國一○ 八年度盈餘分配表,請參閱本手冊第 49 頁附件七。 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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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九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討論事項
第一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敬請討論。
說明:
-
一 -
( )
參酌中華民國109年1月2日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證 治理字第1080024221號公告修正之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議事規 則參考範例,爰修正本規則。 -
(
二)文件修訂前後對照表,請參閱本手冊第50頁至第52頁附件八。 -
決議:
第二案 ( 董事會提 )
案由: 2020 年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案,敬請 討論。 說明:
-
一 -
( )
依公司法第267條及「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以 下簡稱「募發準則」)第60條之2等相關規定,發行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 -
(
二)發行總額:普通股新股2,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新台 幣20,000,000元。
( 三 ) 發行條件:
-
發行價格:本次為無償發行,發行價格每股新台幣0元。 -
既得條件:符合本公司訂定之「2020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 辦法」所定之個人績效、公司績效、服務條件,並於該年度無 違反本發行辦法。 -
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本公司將無償收回並辦理註銷。
-
(
四)員工資格條件及得獲配之股數:-
得獲配之員工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給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 員工及國內外控制或從屬公司員工為限。但不包含持有本公司 已發行股份10%以上員工。 -
獲配資格員工限為以下各類員工:-
(1)
與集團未來發展相關之關鍵人員。 -
(2)
個人表現對公司具相當價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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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九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 (3) `核心新進員工。`
-
實際得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 作績效、整體貢獻、特殊功績或其它管理上需參考之條件等因 素,由總裁核定後提報董事會同意;惟具經理人身分者應先經 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 -
本公司給予單一員工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發 行員工認股權憑證累計得認購股數,加計累計取得限制員工權 利新股之合計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千分之三,且加 計本公司依募發準則第五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發行員工認股權憑 證累計給予單一員工得認購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百分之一。但經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專案核准者,單一員 工取得員工認股權憑證與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合計數,得不受 前開比例之限制。
-
(
五)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為吸引及留任所需專業 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共同創造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並確保公司管理幹部和員工利益與股東利益相結合。 -
(
六)可能費用化之金額、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 影響事項如下:-
可能費用化之金額:若以本公司2020年4月7日之前30個營 業日之平均收盤價每股131.4元估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可 能費用化之金額總計約為新台幣262,800仟元;依既得條件,每 年分攤之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78,840仟元、78,840仟 元及105,120仟元。 -
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及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若依本 公司在外流通股份208,622,247股計算,每年對每股盈餘稀釋情 形,分別約為0.38元、0.38元及0.50元,對本公司未來年度每 股盈餘之稀釋情形尚屬有限,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
-
(
七)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須於既得條 件達成前,交付信託保管。 -
(
八)本案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一次或分次向主管機關申報辦 理,並自主管機關核准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年內,視實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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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一○九年股東常會各項議案參考資料
-
需要,一次或分次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總裁訂定之。 -
(
九)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所訂定之各項條件,如經主管機關 指示、相關法令規則修正、或因應金融市場狀況或客觀環境需修 訂或修正時,擬請股東會同意後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 -
(
十)本次發行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相關限制及重要約定事項或未盡 事宜,悉依相關法令及本公司「2020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 法」辦理,「2020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辦法」請參閱本手冊 第53頁至第58頁附件九。
決議:
臨時動議
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