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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sensing Microsystems (Suzhou, China) Co., Ltd. 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2021

Nov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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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muneration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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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 2021-057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2.9801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 (一)本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7.7602 万股,约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9%。其中,首次授予 46.2602 万股, 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87%,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9%;预留授予 11.5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22%, 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1%。

(3)授予价格(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含预留)的授 予价格均为 23.92 元/股。

(4)激励对象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7 人,包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批次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归属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
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6)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1 年两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17-2019 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 营业收入值定比 2017-2019 年营业收入均值基数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根据 上述指标的每年对应的完成情况核算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业绩考核目标及 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期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17-2019年营业收入均值的增长率(A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2017-2019年营业收入均值的增长率(A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归属期 2020年 35% 32%
第二个归属期 2021年 50% 4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17-2019年营业收入
均值的增长率(A)
A≥Am X=100%
An≤A<Am X=80%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指标均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7)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激励对象的 考核结果划分为 5 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 例确定激励对象实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考核等级 A B C D E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50% 0%

=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实施程序

(1)2020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10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 馈记录。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司披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公告编号:2020-028)。

(3)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 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0 年 11 月 9 日,公司披露《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29)。

(5)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1 年 11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7)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

  • 2、首次授予数量:46.2602 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87%。

  • 3、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27 人,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核

心技术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 4、首次授予价格(调整后):23.92 元/股。

  •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分配情况: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的
限制性
股票数量
(万股)
占本激励
计划授予
限制性股
票总量的
比例
占本激励计
划公告日公
司总股本的
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胡维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15 1.99% 0.02%
梅嘉欣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15 1.99% 0.02%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合计25人)
43.9602 76.11% 0.83%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46.2602 80.09% 0.87%
三、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1.50 19.91% 0.22%

合计 57.7602 100.00% 1.09%

注: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上述任 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2、以上计算结果经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一)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议案》。根据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 已经达成,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2.9801 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事宜。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0 年 11 月 20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1 年 11 月 22 日至 2022 年 11 月 18 日。截至公告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 归属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办理归属: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条件。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5、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
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任一情形,满足
条件。
归属期 年度营业收入相对于
2017-2019年营业收入均值的
增长率(A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
计报告(天健审[2021]2508号),
公司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为
330,074,706.48 元,2017-2019 年
度营业收入均值为216,614,236.04
元,2020 年营业收入相对于
2017-2019 年营业收入均值的增
长率为52.38%,满足业绩考核目
标值(Am),对应的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为100%。
考核期
目标值
Am
触发值
An
第一个
归属期
2020年 35% 32%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
归属比例
年度营业收入
相对于
A≥Am X=100%
An≤A<Am X=80%
2017-2019年营
业收入均值的
增长率(A)
A<An X=0%
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划分为5个等级,届时,根据以下
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实
际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考核等级
A
B
C
D
E
个人层面
归属比例
100%
5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当年计划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7人,
其中,1人已离职不再具备继续参
与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其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
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可申
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激励对象共
计26人,其中,16人的个人层面
考核结果为A级,10人的个人层
面考核结果为B 级,对应个人层
面归属比例为100%。

(三)本次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7 人,其中 1 人已离 职不再具备继续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0.3 万股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本次可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的激励对象共 计 26 人,其中,16 人的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 A 级,10 人的个人层面考核结果 为 B 级,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无因考核原因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内,26 名激励对象 可申请归属限制性股票共计 22.9801 万股;本次未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 计 0.3 万股由公司公告作废失效,不得递延。

(四)独立董事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的意见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22.9801 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独立董 事一致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办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五)监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的意见

根据《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2020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符合条件的 26 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为 22.9801 万股。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 股票的归属登记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 (一)授予日:2020 年 11 月 20 日。

  • (二)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2.9801 万股。

  • (三)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 26 人。

  • (四)授予价格(调整后):23.92 元/股。

  •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申请归属的情况: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限制
性股票数

(万股)
本次可归
属限制性
股票数量
(万股)
本次可归属
数量占获授
限制性股票
数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胡维 中国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15 0.575 50%
梅嘉欣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1.15 0.575 50%
二、其他激励对象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合计24人)
43.6602 21.8301 50%
合计 45.9602 22.9801 50%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可申请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的 26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 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 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激励 对象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遵守有关规定,统一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 事宜,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 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披露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不再对限制 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 可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的激励对象人数变动、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完成情况 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 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在相应的等待期 对产生的激励成本进行分期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安孚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敏芯微电子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 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一 个归属期且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履行 了现阶段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认为,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 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已经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 4 号—股权 激励信息披露》、《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 定期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 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江苏安孚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暨部分限制性 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四)《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 成就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