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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sensing Microsystems (Suzhou, China)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2

Jul 29,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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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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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35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西藏凯风进取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风进取”)及其一致 行动人苏州凯风万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风万盛”)、 上海凯风长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风长养”)、苏州凯 风敏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风敏芯”)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3,553,39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6506%。上述股份全部为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其中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和凯风长养所持 2,964,332 股已 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凯风敏芯所持股份中的 459,469 股已 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剩余 129,594 股限售期至 2023 年 8 月 10 日。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凯风进取及其一致行动人凯风万盛、凯风长养、凯风 敏芯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3,331,902 股,即不超过 公司总股本的 6.2360%。其中,凯风进取和凯风万盛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2,267,497 股,且不受比例 限制;凯风长养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 方式减持不超过 696,835 股,且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

1

股份总数的 1%;凯风敏芯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通过 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 367,570 股,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上述股份的减持价格均根据市场价格确定,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西藏凯风进取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161,086 2.1731% IPO前取得:1,161,086股
苏州凯风万盛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1,106,411 2.0708% IPO前取得:1,106,411股
上海凯风长养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696,835 1.3042% IPO前取得:696,835股
苏州凯风敏芯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589,063 1.1025% IPO前取得:589,063股

注: 根据公司股东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凯风长养和凯风敏芯提供的相关信息, 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凯风长养和凯风敏芯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 东的减持政策,其中凯风进取和凯风万盛的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减持比例 遵循《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以下 简称“《特别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 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即减持股 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凯风长养的投资期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根 据上述《特别规定》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2

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 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3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凯风敏芯的投资期限不满 36 个月,根据上述《特别规定》和《实施细则》 的有关规定,即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西藏凯风进取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1,161,086 2.1731% 凯风进取及凯风万盛系苏州凯风正德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凯风长养原系苏州元禾凯
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2020年1
月10日,凯风长养已与宁波保税区凯风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委托管理协议》,将基金
管理人变更为宁波保税区凯风创业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凯风敏芯系宁波保税区凯风创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赵贵宾直接持有宁波保
税区凯风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7%的股权;
赵贵宾直接及通过苏州时通利合企业管理咨询
有限公司间接控制苏州凯风正德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37%的表决权并担任其董事兼总经理;赵
贵宾同时担任凯风进取董事长。根据凯风万盛、
凯风进取、凯风长养及凯风敏芯的说明,凯风万
盛、凯风进取、凯风长养及凯风敏芯构成一致行
动关系。
苏州凯风万盛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06,411 2.0708%
上海凯风长养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96,835 1.3042%

苏州凯风敏芯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9,063 1.1025%
合计 3,553,395 6.6506%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 12 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前期减持计

3

(股) (元/股) 划披露日期
西藏凯风进取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
521,800 0.9766% 2021/10/22~2022/2/28 85-118.6 2021/8/11
苏州凯风万盛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47,784 0.0894% 2021/11/25~2022/2/28 105-116 2021/8/11
上海凯风长养创
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6,300 0.0492% 2021/11/25~2022/2/28 105-115.5 2021/8/11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 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
数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
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
原因
西藏凯风进取
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不超过:
1,161,086
不超过:
2.1731%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1,161,086股
2022/8/22~
2023/2/18
按市场价
IPO前取
自身资
金需求
苏州凯风万盛
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不超过:
1,106,411
不超过:
2.0708%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
1,106,411股
2022/8/22~
2023/2/18
按市场价
IPO前取
自身资
金需求
上海凯风长养
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不超过:
696,835股
不超过:
1.3042%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696,835
2022/8/22~
2023/2/18
按市场价
IPO前取
自身资
金需求
苏州凯风敏芯
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
伙)
不超过:
367,570股
不超过:
0.6879%
竞价交易减持,
不超过:367,570
2022/8/22~
2023/2/18
按市场价
IPO前取
自身资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4

  •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股东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凯风长养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单位(或本公司、 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公司 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单位(或本公司、本企业)持有的公 司股份发生变化的,就该类事项导致本单位(或本公司、本企业)新增股份仍适 用上述承诺。

(3)本单位(或本公司、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应遵守法律法 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4)如果监管规则对上市公司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单位(或 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单位(或本公司、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或减持公 司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则。

公司股东凯风敏芯承诺:

(1)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 6 个月内通过增资入股的股份,自 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 36 个月内且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2)发行人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 6 个月内,本企业自实际控制人 处受让的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

(3)若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 就该类事项导致本企业新增股份仍适用上述承诺。

(4)自发行人提交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前 6 个月内自实际控制人处受让 的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如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 1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本企业持有首发前股

5

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 个月。自发行人股票上市至本企 业减持期间,发行人如有权益分派、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 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5)本企业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

(6)如果监管规则对上市发行人股份锁定或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企业及 本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在锁定或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执行届时适用的最新监管规 则。

2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公司股东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凯风长养和凯风敏芯承诺:

(1)减持前提: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股票锁定 期满后逐步减持,且不违反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

(2)减持数量:在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的股份累计不超过 本次发行及上市前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 80%。计算减持比例时,本公司(或 本企业)与一致行动人的持股合并计算。

(3)本公司(或本企业)在锁定期届满后减持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减持方 式、减持价格、减持程序需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股份减持及信息披露的规定。如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 减持股份相关事项的规定发生变化时,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4)如未履行上述承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 6 个 月内不得减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严格履行了相应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 的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6

  •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减持期间内,股东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 计划,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凯风进取、凯风万盛、凯风长养和凯风敏芯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在本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有 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7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30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