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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sensing Microsystems (Suzhou, China) Co., Ltd. — AGM Information 2021
May 5,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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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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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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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286 证券简称:敏芯股份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一年五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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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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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目录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 6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 8 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8 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9 议案五: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9 议案六: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25 议案七: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31 议案八: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32 议案九: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18 议案十: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34 议案十一: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35 议案十二: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36 议案十三: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38 议案十四: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 39 议案十五: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 议案十六: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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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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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 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敏 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苏州敏芯微电子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 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 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会议 开始后,会议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 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 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天向大会会务组进行登记。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 发言。现场要求提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举手示意,经会 议主持人许可后方可提问。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提问时,先举手者 先提问;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提问者。
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 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或提问时需说明股东名称及所 持股份总数。每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次数不超过 2 次。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或提问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 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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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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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监事候选人等 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 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 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现场出席的股东请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 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 “ ” 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 弃权 。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 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对表决结果和议程的合法 性进行见证。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 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 结束后再离开会场。对干扰会议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 股东的住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四、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及表决方式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 知》。
十五、特别提示: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 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个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需 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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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方可进入会场参 会,请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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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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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10 日 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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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市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 99 号苏州纳米城中北区 21
幢菁英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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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集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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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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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网络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5 月 1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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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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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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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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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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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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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逐项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 序号 |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
|---|---|
| 1 | 《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4 | 《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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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
| 8 | 《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9 | 《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 10 |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11 |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12 |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13 | 《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4 |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
| 15 | 《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 16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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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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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现场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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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休会、统计现场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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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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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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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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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签署会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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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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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编制了《2020年年度 报告》及《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2020年年度 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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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 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审慎行使法律、法规 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 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障了公司各项业务地健康有序地 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地合法权益。
现将董事会 2020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地工作重点汇报如下:
一、 2020 年度总体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和整个行业造成的巨大冲击,公司下游 行业消费类电子产业经受了行业波动,导致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度营业收入同比 2019 年发生下滑,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应对疫情影响,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和把握 新的市场热点,并在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迎来明显反弹,营业收入同比去年有了 较大幅度的增长,并最终实现公司本年度营业总收入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3,007.47 万元,同比去年增长 16.21%。
此外,公司在 2020 年度也迎来了数个在公司的发展历程中具有重要里程碑 意义的时刻:
一、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0 日成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借助 资本市场平台的力量,公司将会步入发展快车道;
二、在 2020 年 9 月,公司 MEMS 传感器芯片累计出货量达 10 亿颗,标志 着公司已经迈入 MEMS 行业的头部公司行列;
三、同样在 9 月,公司举行了新总部大楼的奠基仪式,为公司日后不断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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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专业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二、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名称 | 会议审议议案 |
|---|---|---|---|
| 1 | 2020.02.20 | 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 |
1、《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
|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 3、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 4、公司2019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 |||
| 5、公司2020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
|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7、关于公司2020年度以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 8、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9、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
|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0年度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 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
|||
| 11、关于审核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
| 12、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2 | 2020.08.26 | 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 |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 4、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 项目的议案 |
|||
|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3 | 2020.10.23 | 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 |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
|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 |||
|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 4、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 |
|||
| 5、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 |
|||
|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
|||
| 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8、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 4 | 2020.10.29 | 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 |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
| 5 | 2020.11.13 | 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 |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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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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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大会召开及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严格按照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和授权,认真 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三)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战 略委员会共召开一次会议。符合相关的议事规则,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开展对公司 的内部治理和规范运作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三、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2021 年,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认真 组织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进行科学、合理决策,不 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对公司管理层的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的督导与检查,推进公 司规范化运作水平迈上新台阶。公司董事会的工作重点如下:
(一)切实承担起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责任,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和产品市场、资本市场的态势,以持续、稳定创造股东长期价值为目的,不断优 化和改进公司治理。
(二)认真做好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工作,强化自愿性信息披露, 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有效性;继续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进一步发展 与中小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关系。
(三)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加监管部门安排的培训,进一步提 高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合规意识和履职能力。
2021 年,董事会将带领公司上下凝心聚力,奋发进取,继续发扬艰苦奋斗, 不屈不挠的精神,坚定信念和信心,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积极进取、扎实 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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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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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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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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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本着 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责 和职权,对公司依法规范运作情况、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股东大会 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切实维 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所有通讯表决事项知情。
| 序号 | 会议日期 | 会议名称 | 审议议案 |
|---|---|---|---|
| 1 | 2020.02.20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 次会议 |
1、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 |
|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 3、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4、关于确认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及预计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
| 2 | 2020.08.26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 |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2、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 |
|||
| 3、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 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
|||
| 4、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
| 3 | 2020.10.23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 |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的议案 |
|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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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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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5、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6、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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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2020.10.29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 |
1、公司2020年第三季度报告 |
| 5 | 2020.11.20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 |
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 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 责,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日常运作情况进行了审查, 认为: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 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 行公司职务时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或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并作了 认真细致的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状况良 好。公司的财务报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准 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 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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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 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监事 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公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履行 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合理原则,定价公 允,未发现内幕交易,未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和公司的利益。
(五)公司内控管理评价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并认真审 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体系健全,保证了内控制度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 募集资金使用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有效执行,能够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客观、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控运作良好。
(六)公司股权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进行了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授予及归属安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 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
(七)对外担保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对公司的担保情况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仔细 地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控股股东以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 资金的情形。
(八)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事会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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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认真执行股东大会作出的各项决议,未发生有损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赋 予的职权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
1、完善监事会运行机制,忠实勤勉履行各项职责
2021 年,监事会将会不断探索优化监事会工作和运行机制,加强与董事会 和管理层的工作沟通,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以使其决策和经 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并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定期组织召开监事 会工作会议,继续加强落实监督职能,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时掌 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以及所作决议执行地有效性,督促 公司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从而更好地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提高监事会管理水平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忠 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各项职能,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不断拓宽专业知识和提高业 务水平,更好地发挥监事会地监督检查职能;此外,需加强监事的职业道德建设, 更好的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 3、加强重要事项监督检查,防范风险
2021 年,监事会将依法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 督,以便使其决策和经营活动更加规范、合法。督促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提高治理水准,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定期审阅财务报告,监督公司财务运作 情况,重点围绕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对外投资、对外担保等方面强化监督,加 强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公司提高管理水平,防止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行为的发生。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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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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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 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41,636,093.96 元,母公司期末累计 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135,375,501.33 元。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预期和信心, 为了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 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 2020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53,200,000 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4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 红利人民币 12,768,000.00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 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67%。2020 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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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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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五: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 表经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21〕2508 号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使全体股东全面、详细地了解公司 2020 年度的经 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现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汇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与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 营业收入 | 330,074,706.48 | 284,030,867.58 | 16.21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
41,636,093.96 | 59,482,934.97 | -30.0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
35,625,733.76 | 50,936,330.58 | -30.0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
18,405,916.32 | 42,557,181.82 | -56.75 |
| 2020年末 | 2019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 期末增减(%)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
1,062,135,619.94 | 285,160,993.58 | 272.47 |
| 总资产 | 1,123,763,708.05 | 339,485,437.58 | 231.02 |
(二)主要财务指标
| 主要会计数据 | 2020年 | 2019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 增减(%) |
|---|---|---|---|
| 基本每股收益 | 0.94 | 1.53 | -3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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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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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股) | |||
|---|---|---|---|
|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
0.94 | 1.53 | -38.56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
0.80 | 1.31 | -38.93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
7.55 | 27.68 | 减少20.13个百 分点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
6.46 | 23.70 | 减少17.24个百 分点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 |
12.74 | 12.56 | 增加0.18个百分 点 |
二、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一)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 | ||
|---|---|---|---|
| 项目 | 2020 年12 月31 日 | 2019 年12 月31 日 | 变动幅度 |
| 货币资金 | 697,886,385.80 | 163,722,655.82 | 326.26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6,766,972.56 | 2,709,771.33 | 149.72 |
| 应收账款 | 17,566,529.13 | 15,100,296.30 | 16.3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2,256,033.50 | 不适用 | |
| 预付款项 | 5,584,205.76 | 6,806,434.08 | -17.96 |
| 其他应收款 | 721,047.34 | 835,586.53 | -13.71 |
| 存货 | 118,373,900.27 | 72,603,347.74 | 63.04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0,390,151.32 | 17,526,254.40 | 529.86 |
| 固定资产 | 72,254,442.75 | 25,903,072.26 | 178.94 |
| 在建工程 | 26,283,773.93 | 16,663,668.01 | 57.73 |
| 无形资产 | 12,836,150.88 | 780,722.31 | 1544.14 |
| 商誉 | 18,406,620.94 | 不适用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0,321,054.09 | 9,502,571.68 | 8.6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177,958.56 | 4,152,093.52 | 72.8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938,481.22 | 3,178,963.60 | 118.26 |
| 应付票据 | 2,000,000.00 | 6,213,331.00 | -67.81 |
| 应付账款 | 40,606,147.76 | 36,100,368.66 | 12.48 |
| 预收款项 | 2,024,786.51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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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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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负债 | 1,025,562.47 | 不适用 | |
|---|---|---|---|
| 应付职工薪酬 | 6,331,194.06 | 5,050,276.18 | 25.36 |
| 应交税费 | 582,326.68 | 1,398,041.05 | -58.35 |
| 其他应付款 | 367,201.83 | 7,467.46 | 4817.3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3,313.04 | 不适用 | |
| 递延收益 | 4,897,750.00 | 1,082,500.00 | 352.4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875,592.49 | 不适用 |
主要变动情况分析:
-
(1)货币资金:2020 年末较上期增加 326.26%,主要系收到发行新股募集资金 所致;
-
(2)应收票据:2020 年末较上期增加 149.72%,主要系以票据结算的货款金额 增加所致;
-
(3)存货:2020 年末较上期增加 63.04%,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应对集 成电路产能趋紧的态势,从而增加库存备货所致;
-
(4)其他流动资产:2020 年末较上期增加 529.86%,主要系结构性存款增加及 预缴企业所得税减少综合所致;
-
(5)固定资产:2020 年末较上期增加 178.94%,主要系新购生产设备所致;
-
(6)在建工程:2020 年末较上期增加 57.73%,主要系公司新建厂房所致;
-
(7)无形资产:2020 年末较上期增加 1,544.14%,主要系公司购买土地、软件 及并购子公司新增无形资产综合所致;
-
(8)递延所得税资产:2020 年末较上期增加 72.88%,主要系存货跌价准备和 递延收益增加所致;
-
(9)其他非流动资产:2020 年末较上期增加 118.26%,主要系预付设备工程款 所致;
-
(10)应付票据:2020 年末较上期减少 67.81%,主要系背书已收到的银行承兑 汇票增加,直接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11)应交税费:2020 年末较上期减少 58.35%,主要系报告期内留抵进项税额 增加,增值税应交税额减少所致;
-
(12)其他应付款:2020 年末较上期增加 4,817.36%,主要系新股发行信息披露
-
21 -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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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增加所致;
- (13)递延收益:2020 年末较上期增加 352.45%,主要系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所致。
2、股东权益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变动幅度 |
|---|---|---|---|
| 股本/实收资本 | 53,200,000.00 | 39,900,000.00 | 33.33% |
| 资本公积 | 851,935,950.35 | 129,897,417.95 | 555.85% |
| 未分配利润 | 139,934,713.88 | 102,011,768.08 | 37.18% |
主要变动情况分析:
-
(1) 股本:2020 年末较上期增加 33.33%,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所致。
-
(2) 资本公积:2020 年末较上期增加 555.8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事项所致。
-
(3) 未分配利润:2020 年末较上期增加 37.60%,主要系公司本期盈利增加所 致。
(二)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 33,007.47 万元,同比增长 16.21%;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163.61 万元,同比下降 30%。其主要原因是:1、 因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毛利率略有下降;2、母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由 2019 年 的 0%变更为 2020 年的 12.5%;3、全资子公司苏州德斯倍电子有限公司投入运 营,导致费用增长;4、公司 IPO 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及诉讼费用的增加;5、 因股权激励计划发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增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变动幅度 |
| 营业收入 | 330,074,706.48 | 284,030,867.58 | 16.21% |
| 营业成本 | 212,950,568.71 | 174,344,830.09 | 22.14% |
| 税金及附加 | 343,026.24 | 1,751,131.20 | -80.41% |
| 销售费用 | 8,169,303.02 | 7,377,502.87 | 10.73% |
| 管理费用 | 30,829,551.20 | 17,899,393.87 | 7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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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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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发费用 | 42,043,398.59 | 35,670,410.01 | 17.87% |
|---|---|---|---|
| 财务费用 | -2,967,721.62 | -1,762,207.13 | 不适用 |
| 资产减值损失 | -3,121,969.94 | -1,143,469.23 | 不适用 |
| 其他收益 | 5,216,304.36 | 7,571,043.77 | -31.10% |
| 投资收益 | 2,277,353.21 | 698,325.73 | 226.12% |
| 营业外收入 | 210,810.38 | 2,050,000.00 | -89.72% |
| 营业外支出 | 520,915.45 | 165,526.98 | 214.70% |
| 所得税费用 | -178,316.16 | -3,237,956.13 | 不适用 |
| 净利润 | 42,639,075.83 | 60,524,615.63 | -29.55% |
主要变动情况分析:
-
(1) 税金及附加:2020 年末较上期减少 80.41%,主要系报告期内缴纳税金减 少所致。
-
(2) 管理费用:2020 年末较上期增加 72.24%,主要系:(1)子公司德斯倍报 告期全面投入使用,所以新增管理费用;(2)IPO 及知识产权维护等原因 导致中介费用增加;(3)员工股权激励导致的股份支付增加。
-
(3) 其他收益:2020 年末较上期减少 31.10%,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财政补贴 减少所致。
-
(4) 投资收益:2020 年末较上期增加 350.77%,主要系报告期内闲置募投资金 增加,购买理财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
(5) 营业外收入:2020 年末较上期减少 89.72%,主要系报告期内取得财政补 贴减少所致。
-
(6) 营业外支出:2020 年末较上期增加 214.70%,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清 理损失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单位:元 | 币种:人民 | ||
|---|---|---|---|
| 项目 | 2020 年度 | 2019 年度 | 同比(%)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8,405,916.32 | 42,557,181.82 | -56.7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1,313,904.73 | -34,385,953.83 | 不适用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30,264,831.37 | 83,203,384.22 | 777.69 |
主要变动情况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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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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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0.59 万元, 较上年同期下降 2,415.13 万元,减少 56.75%,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应对 集成电路行业整体产能趋紧的态势,公司增加存货备货采购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31.39 万元, 较上年同期净流出增加 17,692.80 万元,主要系公司加强资金管理,购买理财产 品所致。
-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金额 73,026.48 万元, 较上年同期增加 64,706.14 万元,增长 777.6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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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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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六:
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年度,我们作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规定,忠实勤勉的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并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2020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寿喜,男,196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2007年3月至今,任上海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授兼上海大学管理学 院内部控制与审计研究中心副主任;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振川,男,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2004年8月至2006年5月,于香港科技大学作博士后。2006年5月至今,历 任北京大学信息学院副教授及教授;2019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王明湘,男,197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学历。2002年11月至今,任苏州大学电子信息学院教授;2019年6月至今,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具备《关于在上市公司中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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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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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意见》、《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我们本人及直系 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公司关联方单位任职,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没 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5次董事会和2次股东大会,我们严格遵照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充分研读,并充分发挥各自 的专业特长和工作经验,在与公司的经营管理层充分沟通后,秉持独立、客观、 审慎的态度对有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行使投票表决权,我们对所审议各项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过异议,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出 席情况如下:
| 姓名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
| 应参加次 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应参加次 数 |
亲自出席 次数 |
委托出席 次数 |
缺席次数 | |
| 李寿喜 | 5 | 5 | 0 | 0 | 2 | 2 | 0 | 0 |
| 杨振川 | 5 | 5 | 0 | 0 | 2 | 2 | 0 | 0 |
| 王明湘 | 5 | 5 | 0 | 0 | 2 | 2 | 0 | 0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作为公司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以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主动召集和参加各专门委员会会 议,充分利用自身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提供了重 要意见和建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现场考察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 的机会,与公司管理层、业务部门进行深入交流,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 内控制度建设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等方面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 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沟通和交流,及时获悉公司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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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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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充分运用 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多年的工作经验,为公司的经营管理提供建设性意见,积极有 效地履行独立董事地职责。
(四)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 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听取我们的专业意见。我们行使职权时,上市公 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 职权,上市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查,针对公司年 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预计及执行情况,我们重点在交易价格的公允性、必要 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核,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关联 交易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公司利 润的情形,未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 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二) 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以及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 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对公司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持续的监督和关注,并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方式等事项的决策中,经过认真核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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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杨宏愿先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 杨宏愿持有的威海中宏微宇科技有限公司80%的股权,股权对价为人民币2,384 万元,该等收购事项已经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公司已经全部支付本次收购 对价,公司获得威海中宏微宇科技有限公司80%的股权。本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会议审议通过,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其他并购 重组事项。
(五)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提名新的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和薪酬情况进行核查,认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薪酬情况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 方案科学、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对外披露业绩预告以及业绩快报。
(七) 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聘任2020年度审计机构 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八)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履行了相关的审议程序,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实现公司长期、持续稳定的发展,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上述利润分 配方案获得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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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能够积极履行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未发生违反或者未能按期履行承诺的情况。
(十)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持续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披 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十一)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内控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 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能。我们认为公司 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严格执行,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 缺陷。公司的内控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 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十二)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积极 开展工作,忠实勤勉的履行各自职责,为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 积极作用。
- (十三) 开展新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开展新业务。
- (十四) 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运作规范、有效,制度健全,目前不存在需予以改 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0年,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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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我们的专业优势,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切实维护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交流;积极关注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管 理以及财务状况。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 意见,坚决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持续、健 康、稳定的发展。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0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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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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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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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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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 年 4 月修订)》、上市公 司监督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的实际情况,公司就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的《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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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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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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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障公司董事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如下董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
一、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任职的,根据其本人与公司所建立的聘任合同或劳动 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 酬;非独立董事未在公司任职的,不发放董事薪酬。
二、公司仅向独立董事发放薪酬,董事会根据独立董事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及 市场薪酬水平确定独立董事职务薪酬为每年人民币6万元(税前)。独立董事参加 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有关规定行使其职权时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根据实际发 生费用另行支付。
在本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李刚、胡维、李寿喜、杨振川、王明湘先 生回避表决,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故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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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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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保障公司监事依法履行职权,健全公司薪酬管理体系,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如下监事 2021 年度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与其所建立的聘任 合同或劳动合同的规定为基础,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报酬,不再另行 领取监事薪酬。
在本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回避表决,故本议案直接提 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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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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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审计服务机构,持续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该会计师事务所坚持独立审计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了与公司约 定的各项审计业务,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公司拟续聘请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协商确定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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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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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 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生产经营活动计划的资金需求,为保证企业生产经营等 工作顺利进行,2021 年度公司向银行融资的计划及为纳入公司合并范围子公司 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计划如下:
1、为满足公司融资及经营需求,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 2021 年度拟申 请银行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 5 亿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 视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公司将为纳入合并范围子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等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范围内办理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的融资事项,由董事长 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即可,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签署,不再对单一银行 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
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有效期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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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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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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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 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及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 及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率,合理利 用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等合法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短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 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
(四)授权期限
自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五)实施方式
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有效 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 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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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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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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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的议 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大股东占 用上市公司资金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防范控 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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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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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 司规范、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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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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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依法规范公司财务资助行为,防范财务风险,确保公司稳健经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 助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20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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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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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管理层充分行使 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 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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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保人: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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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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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赔偿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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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费支出:不超过 55 万元人民币/年(最终保费根据保险公司报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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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保险期限:1 年(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 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 为被保险人;确定保险公司;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 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 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 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在本议案的表决过程中,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直接提交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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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敏芯微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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