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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7

Jul 9,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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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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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 章程修订对照表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章程 新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系在深圳市方格精密器件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基础上,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系在深圳市方格精密器件有限公司依法整体变更基础上,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99218456D 。
第三条 公司于【】年【】月【】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于【】年【】月【】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于2017 年5 月1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 万股,于2017 年6 月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将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此项规定。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在股东大会通过后,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生效。 第一百九十八条 本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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