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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4

Jul 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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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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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9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票期权 首次登记数量:160万份 首次登记人数:156人 期权代码:037451 期权简称:美格JLC3

2、限制性股票 首次登记数量:351万股 首次登记人数:205人

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年7月24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完成了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 激励计划”或“本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5月3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摘要》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 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4年6月1日,公司在公司官网上对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 年6月10日止,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 对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www.cinnfo.com.cn)上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3、2024年6月17日,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2024 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等相关议案。2024年6月 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年7月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核查意见。

二、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4年7月1日;

(二)权益种类: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三)标的股票来源:股票期权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人民 币A股普通股股票,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 通股股票;

(四)价格: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1.10 元/份,首次授予的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0.55 元/股;

(五)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公司本次实际向15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160 万份,向205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351 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股票期权的
数量(万份)
占本次授予股
票期权总数的
比例
占本次计划
公告日公司
总股本的比
董事、高管 0.00 0.00% 0.0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160.00 76.19% 0.61%
首次授予合计 160.00 76.19% 0.61%
预留部分 50.00 23.81% 0.19%
合计 210.00 100.00% 0.80%
  • 注:1、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

  • 入所致,下同。

  •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姓名、职务信息将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 3、本次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亦不存

  • 在不能参与本次计划的情形。

  • 4、上述任何1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次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姓名 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数量(万
股)
占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占本次计划
公告日公司
总股本的比
董事、高管 0.00 0.00% 0.0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 351.00 87.53% 1.34%
首次授予 351.00 87.53% 1.34%
预留部分 50.00 12.47% 0.19%
合计 401.00 100.00% 1.53%
  • 注:1、本次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

  • 入所致,下同。

  •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的姓名、职务信息将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 3、本次激励对象中没有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亦不存

  • 在不能参与本次计划的情形。

  • 4、上述任何1名激励对象通过本次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六)本次计划的行权/限售及解除限售安排

1、股票期权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
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行
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行
权期
自首次授权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权日起48个月
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申请对根据本次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⑦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期的行权条件之一。股票期权各 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即可:
1、以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基础,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不低于30%;
2、以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不低
于30%;
第二个行权期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即可:
1、以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基础,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不低于60%;
2、以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不低
于60%;
第三个行权期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即可:
1、以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基础,2026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不低于90%;
2、以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2026年度净利润增长不低
于9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划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通过收购行为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其经营结果不纳入业绩考 核范围,需剔除相关公司的经营结果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业绩完成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分别确定该期行权比例:

①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到或超过100%,则当期待行权部分的实 际行权比例为100%;

②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实现85%(含85%)-100%(不含100%), 则当期待行权部分的实际行权比例为85%;

③其余任何情形下,当期的股票期权均不可行权;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份额, 由公司统一注销。

(4)个人绩效考核条件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为根据公司相关绩效考核规定由其所在部门 或业务单元对其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相对应的行权比例如下:

对应档级 合格 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0%

若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个人行 权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合格,才能在当期按照计划数的100% 行权;被评为不合格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限制性股票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起12个 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 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 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
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
比例
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日
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 至下期解除限售。在限制性股票各解除限售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解除限售的当

期限制性股票应当终止解除限售,公司将予以回购注销。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激励对象申请对根据本次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解除限售,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⑦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在2024年-2026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

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限制性 股票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即可:
1、以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基础,2024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不低于30%;
2、以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2024年度净利润增长不低
于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即可:
1、以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基础,2025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不低于60%;
2、以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不低
于6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下列考核目标达成其一即可:
1、以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为基础,2026年度营业收入增长
不低于90%;
2、以2023年度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基础,2026年度净利润增长不低
于9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激励计划股份 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2)在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通过收购行为新增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公司,其经营结果不纳入业绩考 核范围,需剔除相关公司的经营结果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作为计算依据;

(3)上述业绩考核目标值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根据业绩完成情况,按照以下规定分别确定该期解除限售比例:

①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到或超过100%,则当期解限售比例为1

00%;

②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实现85%(含85%)-100%(不含100%), 则当期解限售比例为85%;

③其余任何情形下,当期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 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结果为根据公司相关绩效考核规定由其所在部门 或业务单元对其个人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定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相对应的解除限售比例如下:

对应档级 合格 不合格
解除限售比例 100% 0%

若公司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 人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激励对象只有在上一年度考核中被评为“合格”,才能在当期按照计划数的 100%解除限售;被评为“不合格”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 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7、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三、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2名激励 对象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公司董事会依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后,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原242人调整为240人,部分激励对象的授予份额同步进行调 整,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611万股以及首次授予权益511万股 均保持不变。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不存在差异。

在确定首次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未发生激励对象放弃认 购的情形,因此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2024年7月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的调整方案完全一致。本次授予并登记完成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于2024 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度股票期 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完全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含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激励计划情况的说明

1、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股份3,692,4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最高成交价为26.16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16.14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68,241,05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2、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为205人,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3,510,000股,股份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回 购均价为18.48元/股,授予价格与回购均价存在差异。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二十二条规定:金融工 具或其组成部分属于权益工具的,其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时, 发行方应当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 中对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规定: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 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 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六、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认购款进行了审 验,并于2024年7月5日出具了(XYZH/2024SZAA7B0126号)《验资报告》。经审 验,公司收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总额的情况如下:截至 2024年7月1日止,公司累计收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37,030,5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柒佰零叁万零伍佰元整)。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1,702,144.00元,股份总数 为261,702,144.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61,702,144.00 元,其中(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股本为77,232,090.00元,占股本总额的 29.51%;(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股本为184,470,054.00元,占股本总额 的70.49%。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不变,为261,702,144.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261,702,144.00元,其中(1)有限 售条件的流通股份:股本为80,742,090.00元,占变更后股本总额的30.85%;(2)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股本为180,960,054.00元,占变更后股本总额的69.15%。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7月1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日为 2024年7月24日。

八、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完成情况

1、期权代码:037451

  • 2、期权简称:美格JLC3

  • 3、期权的授予日:2024年7月1日

  • 4、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2024年7月22日

九、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类别 变更前 变更前 本次增加数量
(股)
变更后 变更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7,232,090
29.51%

3,510,000

80,742,090

30.85%
其中:高管锁定股 77,232,090
29.51%
77,232,090
29.51%
股权激励限售股 0
0.00%

3,510,000

3,510,000

1.34%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4,470,054
70.49%

-3,510,000

180,960,054

69.15%
三、股份总数 261,702,144
100.00%

0

261,702,144

100.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由于本次授予的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不变。因此,不存在因授予限 制性股票而导致每股收益变动的情况。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授予的制性股票的股票来源为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 保持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比例不变。

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十二、本次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