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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Dec 7,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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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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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18-078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2 月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 地点的议案》,现就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4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23,896.3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20.6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20,875.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22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 序 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万元)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
| 1 | 精密制造智能 化改造项目 |
5,591.00 | 5,591.00 | 本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 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 5 号 |
| 2 | 物联网模块与 技术方案建设 项目 |
17,397.00 | 12,284.65 | 本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西 安兆格电子 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以 下简称“西 安兆格”)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 凰第一工业区兴业路 46 号厂房、西安市高 新区丈八四路20号1 号楼9层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本公司 | - |
| 合计 | 25,988.00 | 20,875.65 | - | - |
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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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 案》,增加西安兆格为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方案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对应 增加。
2018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2018年8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终止对 “ 精密制造智能化改造项目 ” 的投资,将募集 资金投入到 “ 窄带物联网(NB-IoT/eMTC)模组与 Android 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45、 2018-047 和 2018-051。变更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具体投向如下: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万元)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
| 1 | 窄 带 物 联 网 (NB-IoT/eMTC) 模组与Android智能 通信模组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
6,575.00 | 5,591.00 | 本公司 | 深圳市宝安区 福永凤凰第四 工业区岭下路5 号 |
| 2 | 物联网模块与技术 方案建设项目 |
17,397.00 | 12,284.65 | 本公司、西安兆 格 |
深圳市宝安区 福永凤凰第一 工业区兴业路 46号厂房、西安 市高新区丈八 四路20号1号楼 9层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本公司 | - |
| 合计 | 26,972.00 | 20,875.65 | - | - |
2018 年10 月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 议案》和《关于增加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调整建设期的 议案》。
原 “ 窄带物联网(NB-IoT/eMTC)模组与Android 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 ” 的实施主体为本公司,后调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美格智联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格智联”)实施,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深圳市宝安区福 永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5 号调整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 号深圳国际创 新中心B 座32 楼。
原“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由公司及西安兆格调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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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西安兆格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众格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 格智能”),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一工业区兴业路46 号厂房及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20 号1 号楼9 层调整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一工业 区兴业路46 号厂房、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20 号1 号楼9 层及上海市徐汇区钦 江路88 号西座三楼,建设期由2018 年10 月31 日调整为2019 年12 月31 日。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为2018-063、2018-064 和 2018-066。变更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投 向如下:
|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万元) |
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万元) |
实施主体 | 实施地点 |
|---|---|---|---|---|---|
| 1 | 窄 带 物 联 网 (NB-IoT/eMTC) 模组与Android智能 通信模组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
6,575.00 | 5,591.00 | 美格智联 | 深圳市福田区 深南大道1006 号深圳国际创 新中心B座32 楼 |
| 2 | 物联网模块与技术 方案建设项目 |
17,397.00 | 12,284.65 | 本公司、西安兆 格、众格智能 |
深圳市宝安区 福永凤凰第一 工业区兴业路 46号厂房、西安 市高新区丈八 四路20号1号楼 9层、上海市徐 汇区钦江路88 号西座三楼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 | 3,000.00 | 本公司 | - |
| 合计 | 26,972.00 | 20,875.65 | - | - |
二、公司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调整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 目”。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实施地点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一工业区兴业 路46号厂房、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20号1号楼9层、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88号西 座三楼,现调整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5号、西安市高新区 丈八四路20号1号楼9层、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88号西座三楼,具体情况图示如下: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实施地点 |
|---|---|---|
| 物联网模块与技 | 调整前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一工业区兴业路46号厂房 |
|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20号1号楼9层 | ||
| 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88号西座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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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术方案建设项目 | 调整后 |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5号 | |
|---|---|---|---|
|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四路20号1号楼9层(不变) | |||
| 上海市徐汇区钦江路88号西座三楼(不变) |
三、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和影响
岭下路5号为公司总部所在地,公司运营、财务、行政、人事、后勤等管理 资源均集中在岭下路5号。地点调整将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管理和运 营支撑,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营效率的提升。同时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集 中在总部所在地实施,通过合理优化和配置资源,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运营成本,将有利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实现。
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调 整实施地点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背景、技术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该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均同意该议案。监事会认为:本 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对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能 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规划。公司本次调整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的实质内容,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行,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也有利 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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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已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 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此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 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适当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保荐机构同意调整“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 实施地点。
五、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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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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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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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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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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