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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Oct 12,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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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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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18-063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年10 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现就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和实施地点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4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23,896.3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20.6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20,875.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22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万元)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1 精密制造智能
化改造项目
5,591.00 5,591.00 本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
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
5 号
2 物联网模块与
技术方案建设
项目
17,397.00 12,284.65 本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西
安兆格电子
信息技术有
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凤
凰第一工业区兴业路
46 号厂房、西安市高
新区丈八四路20号1
号楼9 层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 -
合计 25,988.00 20,875.65 - -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公司于2018年7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 会议,2018年8月13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终止对 “ 精密制造智能化改造项目 ” 的投资,将募集 资金投入到 “ 窄带物联网(NB-IoT/eMTC)模组与 Android 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 产业化项目 ” ,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18-045、 2018-047 和 2018-051。变更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具体投向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
(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万元)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1




(NB-IoT/eMTC)
模组与Android智能
通信模组研发及产
业化项目
6,575.00 5,591.00 本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
福永凤凰第四
工业区岭下路5
2 物联网模块与技术
方案建设项目
17,397.00 12,284.65 本公司及全资
子公司西安兆
格电子信息技
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
福永凤凰第一
工业区兴业路
46号厂房、西安
市高新区丈八
四路20号1号楼
9层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 3,000.00 - -
合计 26,972.00 20,875.65 - -

二、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本次拟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窄带物联网 (NB-IoT/eMTC)模组与Android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原实施主体为本公司,现调整为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美格智 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格智联”)实施,项目实施地点相应由深圳 市宝安区福永凤凰第四工业区岭下路5号调整为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 圳国际创新中心B座32楼。具体情况图示如下: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实施地点
窄带物联网
(NB-IoT/eMTC)模
组与Android智能通
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
变更前 本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
凤凰第四工业区岭
下路5号
变更后 美格智联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
大道1006 号深圳国
际创新中心B 座32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拟由美格智联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会同公司与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原因和影响

“窄带物联网(NB-IoT/eMTC)模组与Android 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 项目” 计划扩大公司在深圳的研发团队,并配套建设研发办公区域,开展相关 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将本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本公司拟设立的全资子 公司美格智联,在后续的研发及运营过程中能缩短决策链条,实现扁平化管理, 提高项目运营效率。另外,美格智联拟注册在深圳市福田区,福田区聚集了一大 批高科技产业和公司,区位优势十分明显,良好的交通和居住环境对于研发团队 的建设,尤其是高端人才的招募,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进而对投资项目的实 施发挥积极作用。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变更 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外,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背景、技术方案未发生重大变化。变 更后的实施主体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履行的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均同意该议 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均同意该议 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是根据项目 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制度对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 实施地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 会对上述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 picture [596 x 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情形。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 如下: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审议程序。此次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 行的适当调整,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窄带物联网(NB-IoT/eMTC) 模组与Android 智能通信模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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