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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ug 24,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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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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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81 证券简称:美格智能 公告编号:2017-022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8月24日召 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102,633.93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具 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4号)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2,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9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23,896.3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020.6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20,875.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22号《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为使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到2017年7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已经 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 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3,102,633.93元置换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3,102,633.93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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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元)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元) 截至2017年7月31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元) 拟置换金额(元)
精密制造智能化改造项目 55,910,000.00 55,910,000.00 4,770,511.86 4,770,511.86
物联网模块与技术方案建设项目 173,970,000.00 122,846,500.00 8,332,122.07 8,332,122.07
总计 229,880,000.00 178,756,500.00 13,102,633.93 13,102,633.93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披露的《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 通过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 能满足上述项目全部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使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2017年8月24日出具的《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 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ZI10673号),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 司募投项目已经累计投入自筹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元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3,102,633.93元。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也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并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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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

2017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 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的置换方 案。

2017年8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 自筹资金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经投入 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3、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24日出具了《深圳市美格 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673号),确认可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人民币13,102,633.93元。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 年8 月24 日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 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人民币13,102,633.93 元置换 公司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 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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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 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三、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2017年半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

  • 5、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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