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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Jun 2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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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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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我们作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通过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 作经历、专业素养和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了解,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 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 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 们同意提名王平先生、杜国彬先生、夏有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 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通过对本次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 经历、专业素养和健康状况等方面的情况了解,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 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相关情形;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 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 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提名 马利军先生、杨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但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 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意见签字页)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字:
黄力 马利军 夏成才
2021 年6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