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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G Smart Technology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ul 2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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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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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我们作为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对《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且本次调整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 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公司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激励计划》 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7月20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 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本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激励对 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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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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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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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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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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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0 年7 月20 日,并同 意向140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20 万股,授予价格为12.09 元/股,向126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104 万份,行权价格为24.18 元/份。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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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格智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之签字页 )
独立董事签字:
黄力 黄晖 夏成才
2020 年7 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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